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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48 章

    陈毅军事文选 作者:《陈毅传》编写组

    第 48 章

    十二、对基本自卫原则[4],我们这样了解:在国弱我强地区,可以不先

    开枪;在国我平衡地区,则自卫必须是带进攻性质,特别战略要地及财富中

    心,必须先行夺取,以武力开辟道路;在我弱国强地区,一切应先发制人。

    事实上一般有把握的局部进攻,是不会影响大局的。国党是承认事实而不讲

    道理的。对于国党,事实就是道理。反磨擦的胜利等于自卫原则;自卫决不

    ① 这是陈毅在苏南贯彻中共中央“五四指示”、即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放手发展抗日力量,抵抗反

    共顽固派的进攻》,布置苏南发展工作给中共中央的一份电报。其时,陈毅任新四军江南指挥部指挥兼政

    委。标题为编者所拟,并对部分文字作了订正。

    是削弱,也不是逃脱挨打。我们已开始向京沪路两侧二十九县地区(溧阳、

    溧水、高淳、宜兴除外)发展,估计国党在一月后要增兵来强夺,我们决然

    击破之。

    十三、由于某些干部缺乏独立负责能力,在过去发生六台、天长的民变,

    江宁、句容大刀会的暴动,不仅由于敌伪汪顽进攻,而且由于我们第一线部

    队本身领导薄弱,乱打汉奸,侵犯中层以下利益的结果,现在分析纠正中。

    为要执行上述任务,各部队业于十四日出动。

    注释

    [1]苏、常、昆、太,指苏州、常州、昆山、太仓。

    [2]冷欣,当时任国民党第三战区第二游击区副总指挥。苏南是其辖区。

    [3]管、叶、张、梁四部,指已合编为新四军江甫指挥部挺进纵队的管文蔚部(丹

    阳挺进纵队)、叶飞为团长的老六团(江南抗日义勇军第二路),以及张道庸(陶

    勇)为支队长的新四军苏皖支队和以梁灵光为支队长的南通地区抗战支队。

    [4]自卫原则,中央书记处五月二十六日复陈毅电指出:“武装斗争的自卫原则,

    并不是要限制自己的发展,而是要放手发展,在放手发展中,如遇顽固派阻碍及进

    攻,则我站在自卫立场上坚决打击之。在团结抗战时期,我军不应向友党后方行动,

    而应向战争区域与敌人后方行动。在战争区域,特别是在敌人后方,我应放手发展

    武装,建立政权,建立根据地,在有理、有利、有节条件下,坚决打击阻碍我发展

    的反共顽固派。”

    郭村战斗简况及部队动向①

    (一九四○年七月九日)

    一、苏北叶管部[1]击破两李[2],战斗八天,共歼灭三个整团,其余十

    团均被击退,两李已无进攻能力。二、共缴获步枪六百余支,轻重机枪十余

    挺,手枪三十四,手榴弹七百八十三,步弹三万发,俘虏七百余,内团长两

    名。两李部下反正者计千余,现编为五、八两团。三、省韩[3]积极争取两李,

    并以弹药、经费助其向我进攻。两李残部尚有九千余人,已派代表来此谈判

    合作。我们以“互助互让,共同发展”八个字争取其共同推进抗战,镇压反

    共势力。目前,双方已停战,正商量条件中。四、两李可帮助我东进,但要

    我撤回反正部队,我应在尔后发展中以出赠形式予以补充力量。两李应整顿

    内部,肃清反共活动,彼此建立友好合作。改造苏北两李问题,尚须一时期

    后可以争取其中立,但必须给他一些甜头。五、敌寇对我之苏北攻势十分注

    意。省韩、两李经过反共派拉拢,则正力求苏北反共大团结。苏北人民及友

    军中同情者,正积极希望我之发展,加以组织,可望再有兵暴民暴的配合。

    六、此次战斗证明,历来对两李上层争取,积极组织其中、下层的路线是正

    确的;而且将大桥南北巩固,以便向天长、扬中、仪证地区发展,打通西路,

    转而东进的路线亦是对的。在八天战斗中,两李以强大兵力企图歼灭我军,

    管叶部以攻势防御,采取各个击破的战略,亦得到大的成功。目前,江南一

    支队已渡江会合,江南指挥部已陆续渡江,造成我军争取苏北发展的良好环

    境。七、建议五支队东进部队召集胡田大队[4]应迅速经天长、仪征开往泰州

    附近郭村,与我们会合,估计七日内可达,以便作第二次发展计划。目前管

    叶部正集结整训。另外,八路军南进支队[5]及张爱萍部[6]应以游击形式,

    向淮安、淮阴以东发展,牵制韩部。八、五支队东进部队要求归此间统一指

    第 4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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