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6 章
程敬桥先生·思君十二时 作者:码字员七十三
第 6 章
“你又不愿和我们这群凡夫俗子交往了!”梁父开起玩笑来,程敬桥连忙摆手,“莫笑话我啊。”
梁父终是体谅他,二十多年了,他懂程敬桥就也不为难他,派了辆小车把程敬桥送回去了。
[……
今日已经是第三十四天了,遗书太短,我都誊抄到了本子里。这样怎样的废话就都想讲给你了,虽然怕你不爱看,又忍不住要写。
现在要写,想你了,就立即要奔回来,摸摸这本子。白天一个美国的记者不小心踩了地雷,站在那里许久不敢动,我要去救他,他不敢大声说话,却用口型说着“step bck”。我知道他怕连累我,人之将死,竟不是求生而是顾忌他人的生命,这实在是人类与其他种类最大的不同。可是有的人却能滥杀无辜,有这样的美国记者,却也有那样的叛军分子,作为同一种生物,我很疑惑。我不是专家,只能去叫人救他。可雷炸的时候我还没跑远,听到嗵地一声,回头看人已经没了。我救不了他,又忽然想起你。我当时在想,我能不能这么干脆地死,在那之前我总觉得我能,而当下我又觉得我不能了。
我还想陪你老去。
说来实在惭愧,我偷了你的手帕,你不要怨我。那只是小玩意儿,我回去买上几百条赔你。这帕子贴着我胸口的内袋,带着你家里的桃木味,我不敢打电话给你,才三十来天而已,我已经撑不住了。只是想着你,我便要从这里逃跑了。
逃跑的战地记者算逃兵吗?为你跑了又是另一回事了。
夜里偶尔梦见你,醒来却在战火中央,我真想死了,才三十四天而已。]
程敬桥回了家,只有他一个人住,还是那么冷清。他没开客厅的灯,直接缓步穿到了卧室,开了床头灯,慢慢坐在床边。
这些错终归是要被纠正的。
他垂着头,昏暗的台灯在地上拉出他的影子,窗外的风轻轻摇晃着窗帘,星星已经爬上了天。这是个为梁易文庆祝的日子,他回来了,这是个好日子。这一年多,四百一十二天,再愚的物件,都该想明白了。他曾经爱着方小芙,可那爱已经太遥远,他只记得自己爱她,却不记得怎么个爱法了,只是依旧能在想起那一方孤坟的时候,心底蔓延上一片细密的紧,像细细的针扎在心口。可那爱也不及现在了,他和静琬从结婚到离婚,似乎都没有好好明白爱的含义,却在当下、在一个毛头小子那里,颤抖着喉头,憋着气息,如鲠在喉。
可最终也只敢静静坐在这里。像躲进一个小小的避难所。
他不是落逃,他是不愿做那块绊脚的、丑陋的石。
该怎么给梁父解释呢?就算悄悄全然放在地下,时间久了也总会有人起疑的。梁易武。虽然是新认识的兄弟,却拥有着二百来天最真实、最深厚的友谊,他这个傻小子,竟然在自家战壕里枪走了火,打穿了他自己的大腿。我们把他从战壕里拖出来的时候,他一直在哭,说不想死。
我现在平静下来,给你写这一段——
人的一生是多么的荒唐啊,愚昧、可笑、令人不知所措,可却又那样得让人难以面对。一个坚强的士兵,没有死在敌人的子弹下,却死于自己的枪支走火。生命到头来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活着到底又有什么意义呢?即便为了体面的大道理约束自己,最终也可能因为一个可笑至极的理由就死了。
所以我忽然想明白一件事,这一生无论怎样活着,最终都不会留下什么的。别人如何看我、如何讲我,这一生是对是错,都只是些没用的身外物,我怎么想怎么做,最终都不过是迎接一个荒唐的死亡罢了。还有什么能更糟呢?再没有更坏的结局了。这时候想到你,我这荒唐愚昧的一生,偷偷选择了你藏在心里,我又有什么好求的呢。
这一生,这一世,唯对你的情深义重为我荒芜的人生添佐了颜色。]
程敬桥睡过去了,没有关灯。头有点痛,年纪大了睡着也是虚晃的,半睡半醒之间听到窗户在响,他清醒了一点,又听得一声脆响砸在窗上。他连忙戴上眼镜,靠近窗户去看,就见到一个人影在地上,看到他立刻抬起了手招呼,程敬桥看不清,却听得楼下那人一声“程先生!”便立刻意识到这是梁易文,心下一惊,身体却比脑子快,迅速后退了一步,把台灯都关了。
他怎么来了!
借着月光程敬桥看了眼放在桌上的手表,夜里九点多,宴会结束了?不会吧,这种夜里的集会,往往到了九点才是真正坐下来谈事的时间,可这宴会的主人怎么会在他家楼下,像个小孩子似的用石子砸他的玻璃呢?程敬桥这么一想,就又悄悄探过去一点看,却看到楼下没了人影。这一下更诡异了,难不成刚才出了幻觉?……难不成…是想他想得发了梦…?程敬桥打开了窗,又往外看了一会儿,突然就听到身后客厅的外门那边敲起来了。
“程先生!”门外的那孩子在喊他了,“程——程敬桥!”
不是幻觉。
第 6 章
恋耽美
第 6 章
“你又不愿和我们这群凡夫俗子交往了!”梁父开起玩笑来,程敬桥连忙摆手,“莫笑话我啊。”
梁父终是体谅他,二十多年了,他懂程敬桥就也不为难他,派了辆小车把程敬桥送回去了。
[……
今日已经是第三十四天了,遗书太短,我都誊抄到了本子里。这样怎样的废话就都想讲给你了,虽然怕你不爱看,又忍不住要写。
现在要写,想你了,就立即要奔回来,摸摸这本子。白天一个美国的记者不小心踩了地雷,站在那里许久不敢动,我要去救他,他不敢大声说话,却用口型说着“step bck”。我知道他怕连累我,人之将死,竟不是求生而是顾忌他人的生命,这实在是人类与其他种类最大的不同。可是有的人却能滥杀无辜,有这样的美国记者,却也有那样的叛军分子,作为同一种生物,我很疑惑。我不是专家,只能去叫人救他。可雷炸的时候我还没跑远,听到嗵地一声,回头看人已经没了。我救不了他,又忽然想起你。我当时在想,我能不能这么干脆地死,在那之前我总觉得我能,而当下我又觉得我不能了。
我还想陪你老去。
说来实在惭愧,我偷了你的手帕,你不要怨我。那只是小玩意儿,我回去买上几百条赔你。这帕子贴着我胸口的内袋,带着你家里的桃木味,我不敢打电话给你,才三十来天而已,我已经撑不住了。只是想着你,我便要从这里逃跑了。
逃跑的战地记者算逃兵吗?为你跑了又是另一回事了。
夜里偶尔梦见你,醒来却在战火中央,我真想死了,才三十四天而已。]
程敬桥回了家,只有他一个人住,还是那么冷清。他没开客厅的灯,直接缓步穿到了卧室,开了床头灯,慢慢坐在床边。
这些错终归是要被纠正的。
他垂着头,昏暗的台灯在地上拉出他的影子,窗外的风轻轻摇晃着窗帘,星星已经爬上了天。这是个为梁易文庆祝的日子,他回来了,这是个好日子。这一年多,四百一十二天,再愚的物件,都该想明白了。他曾经爱着方小芙,可那爱已经太遥远,他只记得自己爱她,却不记得怎么个爱法了,只是依旧能在想起那一方孤坟的时候,心底蔓延上一片细密的紧,像细细的针扎在心口。可那爱也不及现在了,他和静琬从结婚到离婚,似乎都没有好好明白爱的含义,却在当下、在一个毛头小子那里,颤抖着喉头,憋着气息,如鲠在喉。
可最终也只敢静静坐在这里。像躲进一个小小的避难所。
他不是落逃,他是不愿做那块绊脚的、丑陋的石。
该怎么给梁父解释呢?就算悄悄全然放在地下,时间久了也总会有人起疑的。梁易武。虽然是新认识的兄弟,却拥有着二百来天最真实、最深厚的友谊,他这个傻小子,竟然在自家战壕里枪走了火,打穿了他自己的大腿。我们把他从战壕里拖出来的时候,他一直在哭,说不想死。
我现在平静下来,给你写这一段——
人的一生是多么的荒唐啊,愚昧、可笑、令人不知所措,可却又那样得让人难以面对。一个坚强的士兵,没有死在敌人的子弹下,却死于自己的枪支走火。生命到头来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活着到底又有什么意义呢?即便为了体面的大道理约束自己,最终也可能因为一个可笑至极的理由就死了。
所以我忽然想明白一件事,这一生无论怎样活着,最终都不会留下什么的。别人如何看我、如何讲我,这一生是对是错,都只是些没用的身外物,我怎么想怎么做,最终都不过是迎接一个荒唐的死亡罢了。还有什么能更糟呢?再没有更坏的结局了。这时候想到你,我这荒唐愚昧的一生,偷偷选择了你藏在心里,我又有什么好求的呢。
这一生,这一世,唯对你的情深义重为我荒芜的人生添佐了颜色。]
程敬桥睡过去了,没有关灯。头有点痛,年纪大了睡着也是虚晃的,半睡半醒之间听到窗户在响,他清醒了一点,又听得一声脆响砸在窗上。他连忙戴上眼镜,靠近窗户去看,就见到一个人影在地上,看到他立刻抬起了手招呼,程敬桥看不清,却听得楼下那人一声“程先生!”便立刻意识到这是梁易文,心下一惊,身体却比脑子快,迅速后退了一步,把台灯都关了。
他怎么来了!
借着月光程敬桥看了眼放在桌上的手表,夜里九点多,宴会结束了?不会吧,这种夜里的集会,往往到了九点才是真正坐下来谈事的时间,可这宴会的主人怎么会在他家楼下,像个小孩子似的用石子砸他的玻璃呢?程敬桥这么一想,就又悄悄探过去一点看,却看到楼下没了人影。这一下更诡异了,难不成刚才出了幻觉?……难不成…是想他想得发了梦…?程敬桥打开了窗,又往外看了一会儿,突然就听到身后客厅的外门那边敲起来了。
“程先生!”门外的那孩子在喊他了,“程——程敬桥!”
不是幻觉。
第 6 章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