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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自从我捡到了杀生丸这白富美 作者:老肝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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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月仙姬抿唇一笑,艳若桃李,夺目至极:“啊,我早已不把你当人类了。我欣赏体魄强健的男人,喜欢能让我感到欢愉的雄性。”

    她涂着梅子色的唇瓣轻扫他的脸颊,亲昵道:“既然你很优秀,我可舍不得换掉你。”

    对于凌月床笫之间的挑衅,刹那猛丸早已习惯。她是妖精,还就是个十成十的妖精。完全不同于人类女人的怯懦和羞涩,她不仅明艳张扬,还放肆骄纵得很。

    偏生他就好这口。

    他就喜欢这种口是心非傲娇任性一肚子坏水还装得高贵大度的女人。

    “不会给你换掉我的机会的……”

    “拭目以待。”

    ……

    第二天一早,叶久泽敏锐地发现杀生丸的怒气呈螺旋飞天式上升。

    他忍不住定睛一看,就见犬夜叉背对着他哥,抬脚蹭着犬耳挖耳屎。这挖着就算了,还挖出一大块,这挖出一大块就算了,还特么——

    “好大了,扔掉怪可惜的,还是塞回去吧!”

    说着,犬夜叉将一大坨耳屎塞了回去。

    叶久泽:……

    杀生丸:……

    这样的“弟弟”,看着实在太糟心了!

    隐约间,杀生丸还听见了同僚们的窃窃私语——

    【这就是杀生丸的弟弟?】吉尔伽美什满脸嫌弃,【不是兄弟吗,为什么会相差这么多?】

    玖兰枢观察了半晌:【应该是没有将弟弟带在身边教养吧?】

    “那还真是糟糕的兄长。”宇智波斑一脸不赞同,“再如何不承认,犬夜叉也是他唯一血脉相连的兄弟……没有认真管教,是身为兄长的失职。”

    杀生丸犀利的眼神瞪向宇智波斑。

    宇智波斑完全不憷:“难道不是吗?我养过很多弟弟,完全有资格说这些话。”

    “呵,我杀生丸从未当他是兄弟!”杀生丸冷声道。

    【哦,有本事不当兄弟,有本事就别生气啊。】蓝染看热闹不怕事大,想起白柴当年坑他的劲儿,就死命踩杀生丸的痛脚,【你和他关系这么恶劣,应该不是犬夜叉单方面的错吧?】

    “区区半妖……”

    这下子,连沉默的萨菲罗斯也有些不赞同了。他融合了杰诺瓦和人类的基因,算来算去,似乎也是个“半妖”?

    【他选择不了自己的出身。】很难得,萨菲罗斯出声反驳,【但你可以给予他前行的道路……】

    【强者该有强者的担当。】麻仓好抬眸,阴谋论起来,【如果你当年将他带在身边教养,百年之后,他亲近你又信任你,即使你问他要那一把宝刀,他都会二话不说交给你。】

    【毕竟,我看你弟弟是个直性子……谁对他好,似乎就同谁走得近呢。】

    杀生丸的脸色更臭了,他活了四百多年还从未遇到过这种千夫所指的境地。

    【半妖,人类和妖怪的孩子……】蓝染意味深长地说道,【啧,看杀生丸对犬夜叉的态度……还真是让人失望啊。】

    【饲主果然还是比较适合人类吧!】

    杀生丸终于回过了头,注视着喋喋不休的蓝染,抬手抽出了万象。他决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都不想看见蓝染那张卑鄙的狗脸。

    伴随着光影闪现,蓝染一下子从原地消失。

    下一秒,蓝染发现自己出现在一个陌生的城池里。这儿人来妖往,不少“人”都长着一张奇怪的脸。这些奇怪的脸慢吞吞地围过来,瞪大眼看着他。

    “是狗。”

    “啊,一只狗。”

    “看上去很肥,可以当晚餐吧?”

    “好呀好呀,我去烧水!”

    蓝染:……

    这一刻这一分这一秒,饶是触摸到灵王阶位的蓝染,都不由觉得一阵毛骨悚然!

    第221章 第二百二十一只狗

    世事难料, 凌月仙姬与刹那猛丸的纠葛,称得上是一个意外。

    早在两百多年前, 犬大将尚且是凌月仙姬的配偶,十六夜仍然是刹那猛丸的未婚妻。偏生他们偶遇、邂逅、相恋,硬是跨越了年龄、种族和界限,冲破重重阻挠在一起, 甚至还生下了骨血——犬夜叉。

    对于犬夜叉的出生, 凌月仙姬睁只眼闭只眼,几乎无感;刹那猛丸勃然大怒,被怒火淹没, 不仅刺杀了十六夜, 还杀了本就身受重伤的犬大将。

    当“狱龙破”在火海咆哮, 狂暴地掀翻了一整座城池。刹那猛丸狰狞长笑, 毅然选择战死在城中, 硬生生拖上了犬大将。

    他爱的女人不爱他, 可直至被复活魔化, 他却还爱着她。

    十六夜是他的梦魇,是他的心魔。两百多年的长眠, 他总是想反复地追问她, 他究竟是哪里不好, 为何她非要选择那个有妻有子的犬妖?

    然沧海桑田更迭, 曾经的人与事都被时间的洪流掩埋。

    当刹那猛丸为了一个执念,准备招兵买马地冲西国挑衅时,不料在阴差阳错之下遇上了“出逃”的凌月仙姬。

    那时, 她化作了一只白色的小狗,睁着暗金色的眸子,浑身泛着股好闻的奶味。她乖巧地蹲坐在不远处注视着他,眼神中似乎写满了好奇。

    他讨厌狗。

    但他却鬼使神差地留下了她。

    或是因为无害,或是因为迁怒,或是因为移情……在“故人”消亡已久的百年后,他也想不到最初陪伴在自己身边的生物,居然是一只奶狗。

    他养着她,哪成想这年头的狗脾气大性子娇,不仅不服管,还能到处惹是生非。

    开心了,拿脑袋蹭蹭人的掌心;无聊了,动不动就给他一爪子;生气了,一嘴獠牙下来立刻见血……托了她的福,他跟东山的妖怪撕破脸,跟西河的妖怪打破头,跟北海的妖怪拔刀相见,跟南边的妖怪老死不相往来。

    简直……四面树敌==

    果然,他最讨厌狗了!

    不过这小东西总算还有点良心,每次大战过后他缺胳膊断腿了,好歹会乖巧个一两日。偶尔她“善心大发”,会给他叼几段尸体回来。

    刹那猛丸很想告诉她,他早两百年是个人类,不吃妖怪的尸体。于是第一回 ,他无视她的好心,扔掉了那只倒霉龙的后腿——

    当夜,他的狗跳上他的后背,俩爪子抽在他腚上,皮开肉绽==

    刹那猛丸抬手往屁股上一抹,就发现满手是血。不出意外的话,在他没消化掉她的毒素前,只能趴着睡觉了。

    趴着睡倒也没什么,可身为一个男人,晨起就有点麻烦。他无奈地躺了三天,决定必须给这狗子一个教训,再这么作下去,别提进攻西国,他迟早得死在她手上。

    没曾想一语成谶,他不仅“死”在她手上,还“死”在她身上。

    他循着她留下的气息一路寻找,沿着温泉的细流往上游走。就见在氤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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