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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节

    重回他的时代 作者:BB茶

    第8节

    这种局面,越混乱就越好。

    许弯弯被我安排在君七秀旁边的位置上。

    林荣到的时候,聚餐才正式开始。

    我安排的人也终于到了。

    看到那个人,我朝她笑了笑。

    她是狗腿子新交的女朋友,也是我引荐下才进入公司的。狗腿子并不知道我们两个的关系,自以为是的将这个女人引进自己的组里面,成为安志宗组下的一员,还深得狗腿子的新赖。

    宴席开始了。

    穿着酒店统一服装的侍者端着不少菜盘子上桌,在准备将一盘炒的泛着香气的油菜花放到安志宗的右手边的时候,狗腿子的女朋友刚好碰到了狗腿子的手,狗腿子正坐在安志宗的右手边,正好撞到了侍者端菜的手。

    侍者的反应算是灵巧的,在整盘菜往下返即将要倒在安志宗的手上时,侍者及时稳住了动作,但难免还是有一根叶子还有菜汁滴在安志宗戴手表的手背上,菜汁也淋上了那佛珠手链。

    “啊!”

    安志宗惨叫了一声。

    虽然不至于被烫伤,但手背还是有点泛红了。那一下子的疼痛自然是难免的。

    我强忍着笑意,盯着安志宗手上那佛珠手链。

    安志宗连忙将手链脱下来查看手背的情况。狗腿子提出要给安志宗清洗下佛珠手链,安志宗还在忙着擦手背,默许了狗腿子的行为。

    狗腿子的女朋友借着要观看下手链上的翡玉,帮狗腿子将这活揽了过去。

    我跟着起身,一起进入了洗手间。

    手链被女人洗得很干净,我将自己准备好的手链浸湿了下,又拿了一旁桌子上放着的干净手帕擦了下,才交给女人拿回去。

    等我出去的时候,安志宗早就将那个侍者骂个狗血淋头,君七秀在一旁劝着,安志宗还是喋喋不休。

    佛珠手链已经被我掉包了,但是安志宗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异样。

    一整晚下来,我顾着研究安志宗的神情,连吃进嘴里的东西都不知道什么味道。我心底还在期待着会发生什么事情。

    然而,一夜无事。

    回到家中,我拿着手链,对着明亮的台灯对照了半天,都没有看出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佛珠手链还是以前我戴着那条,链子的颜色一点都没有改变。翡玉却越戴越翠绿了,怪不得爷爷会说是块好玉。

    然而,玉能消灾挡难这一说法,用在我身上似乎行不通。

    如果真的行的话,我便不会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我又上网搜索了半天,看到眼睛直发酸,才总算得到一个看起来有点靠谱却要付出挺大代价的法子。

    我需要把这个佛珠手链拆了,把珠子都磨成粉了,让手链不复存在。

    第二天,我又联系了前几天坑了我一大笔钱的老师傅,狠下心,将陪伴了我二十几年的手链拆掉。

    老师傅一边叹息,一边手脚利落地磨着珠子。

    我眼睁睁地看着珠子渐渐地变成了一堆碎屑。

    然而,我都将手链拆掉了,安志宗却仍活得好好的,即使言行举止学我学得再像,骨子里那副贱模样仍是改不了的。

    安志宗还好好地附在我的身体上。

    那么,佛珠手链是错误答案了。

    既然如此,那应该是其他的东西了吧。

    我仍不死心,又盯着安志宗身上可疑的部位,甚至在安志宗去洗浴中心按摩脱下衣服的时候,我像跟踪狂一样跟踪了过去,望眼欲穿地等着安志宗脱下衣服,都没有从他身上看到奇怪的配饰。

    当我所费尽心思做的一切成了无用之功,我才终于意识到一件事。

    也许,我猜测的方向是错误的。

    要让安志宗滚出我的身体,竟然是一件事挺难的事情。

    这个结论让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

    第二十二章

    作为一个合格的粉丝

    还深陷在苦苦寻找安志宗滚出身体的破除法子的我,一周后被安志宗以一个十分合理的理由,让君七秀派遣到外地出差了。

    坐在飞机上的我,眼睛瞪着窗外白云朵朵的蓝天,心底对安志宗已经无语到了3极点。

    “既然是你这个计划的提出者,那么新店面一事就理应由你去监督并完成。”

    这话虽然理论上说是什么问题的,但是……为什么偏偏选择计划书里最为偏远的城市呢?这摆明就是为了将我甩得远远的,估计在安志宗那冒牌货的心底,他巴不得我永远都不回来。

    毕竟是自己的计划,即便再不愿,我也能照办。当然,我妥协的结果,自然也是不会轻易放过安志宗的。

    想到这里,心底的怒火稍微地平息了一点。

    下飞机的时候,天色已经是入夜了。机场这个地方却依旧跟白天一样,灯光明亮,人潮拥挤。

    我好不容易才挤出了人群,在一个过道那里找到了来接应我的人。

    “请问是安志宗安先生吗?”

    我朝那个人点点头,看了看他所举的牌子。

    接应我的人是分店的负责人,原先公司留在这里负责定期的产品宣传人员,也是本地人,对本地的行情什么的比较了解,选他来接应我是最好不过了。

    接应人是个年纪大概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中等身材,跟同期的中年男子对比,虽然没有出色的样貌,是个面相憨实的大叔,但胜在腹部没有常见的啤酒肚,手臂还结实有肌肉,显然是平日比较注意锻炼的人。

    “我是。这个机场平时都这么多人吗?”

    我拿了纸巾擦了擦脸上被人群挤出的细汗,在原地喘了口大气。

    天知道,我为了挤出汹涌的人群,可是使出了九牛二虎之路,若不是我最近一直去健身房健身,鬼知道今天要在人群里被挤扁了还是怎么样的。我还真是没想到,这个三线城市的机场人流竟然不输于g市一线城市。

    接应的大叔名叫马明。我这么问他,马明倒是愣了下,过了会儿又摇摇头。

    “没有啊,我经常会来机场接朋友,对这里很熟,但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啊。我听说有明星要来这里拍戏什么的。估计是追星的人在等明星吧。”

    “明星?”

    我好奇地扭头看向那人群拥挤的走道。

    g市也是经常能在机场见到明星的,甚至私下的场合里也是或多或少就会碰见不少明星。不过来这里拍戏的明星倒是少数。

    走道那里围着的人实在太多了,从我这里远远地望过去,只能看到黑压压的人头。

    在这个时候,一直安静等待着的人群突然骚动了起来,尖叫声此起彼伏,还有不少拿着照相机的人都匆匆忙忙地赶过去。

    我驻足半天,结果连明星长什么样子我都没能见到。

    马明为了防止我被人撞到,赶紧领着我出了机场。

    马明的车子早就停在机场外面。我们坐上车子,一路往酒店而去。

    从最郊区人烟荒凉的地段渐渐地驶入了市中心,车窗外的风景慢慢地精彩了许多。橘色的路灯一路指引着,街上的人流也多了起来,开始慢慢地塞车了。

    我按下车窗,望了望窗外。

    这个城市,这辈子连同上辈子我都是第一次来,难免会觉得新鲜与好奇。

    这个城市虽说比不上g市,但是高楼耸立,红绿灯遍布十字路口,公交车往来频繁,甚至还能见到不少的商铺还有刚建立的外墙崭新的大商场。

    这一切,看起来这个城市已经在慢慢地发展起来了,不再是人们脑中那个落后不发达治安混乱的地区了。

    到这个陌生的城市的第一个晚上,往往是最难熬的,也是最新兴奋,需要慢慢地摸索属于这个城市的特色之处。

    办理了房卡之后,入住酒店后时间还尚早,不过是晚上七点钟,还不到夜生活的一半时间。

    我将行李扔在房间内,便随着马明外出了。

    马明先带我去泡了当地有名的温泉谷。

    温泉谷在市中心的不远处的山上,搭乘作观光事业所用的缆车便可以上山。

    缆车一路往上移动,马明趁机给我讲解了温泉谷的由来。

    温泉谷顾名思义是这里的山谷盛产温泉,但并非一开始便有的,在一次地震之后当地人发现了好几个温泉眼,然后为了吸引游客,分别在这里又弄了几个人工的温泉池。

    入夜的温泉谷有着别样的光彩。

    换下衣服入温泉池的时候,温泉池并没有多少人,另一个方向的入口那里只有两个人趴在那里,背对着我们。

    我小心翼翼地踩入池中坐下,温度较高的水慢慢地浸湿全身。

    冬天有冬天泡温泉的好处,夏天也有夏天泡温泉的妙处。

    光裸的背脊靠在厚实光滑的浅色池壁上,热水弥漫全身,那种似乎深入骨髓的热度舒服得我赞叹出声。匆忙搭飞机一路乘车入酒店的疲劳,在这会儿都似乎在一点一点地缓解。

    头顶着漫天夜星,身体泡着温泉,简直就是人间一大享受。

    “安先生,是不是觉得身体没有那么沉重了?”

    马明同样与我泡在池水中,又滔滔不绝地跟我说起这个温泉谷里的各种好去处。

    我泡着温泉,懒洋洋地点点头。身体累得不想再说话了。

    我闭上眼睛,将湿毛巾盖在发酸的眼部上,头往后仰起,手搭在池边上,暂时将安志宗还有这段日子的一切糟糕事情都抛掷在脑后,安安静静地享受这一刻难得的静谧时光。

    反正明天才是工作的开始,今晚就是我一个人的时间了。不趁着机会享乐,还要等到何时。

    温泉池里陷入了一片的安宁。耳边似乎还能听到夏日蝉鸣与蛙叫声。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等我拿掉眼上盖着的湿毛巾,睁开眼的时候,刚才还在身侧待着的马明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开了。

    而此时的池子里,只剩下我还有对面一直保持着背对我趴着池边的人。

    原本的四人温泉池变成两人温泉池。

    在我准备站起身上岸的时候,那个一直趴着的人也动了动身体,白皙的手臂探向背部,两手交握,手心向上,往后扭动拉伸着身体。

    我好奇地看向那人。

    那人在热身动作结束之后,才转过身,他的脸一下子引入了我的眼帘。

    原本白皙的脸皮被温泉泡地粉嫩粉嫩的,两腮带着一抹红艳,狭长的黑眸半眯着,正瞅向我这个背光者。

    “苗岫,你怎么在这里?”

    还没等他开口,我已经率先出声发问了。

    突然地,我想起了刚才机场的骚动。

    那个明星说的便是苗岫吗?

    听到我的声音,知晓了我的身份,苗岫似乎也有些惊讶,眉毛高挑,并没有很快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移动着步子,缓缓地朝我走来。

    越靠近我,我就越看得清楚他此刻的身形。

    苗岫上半身光裸着,腰间系着一条白色浴巾。平日穿着衣服的身形看着有些瘦削,但脱下衣服之后,白皙的上身没有一丝的赘肉,也没有很夸张的肌肉,而是肌理分明,肌肉结实。

    我不是第一次瞅见苗岫的光裸,但是时隔这么长时间了,再加上突出起来的视觉冲击,我顿时傻愣在那里,眼睛盯着那白皙的胸膛以及那系着浴巾露出的腰部两条性感的骨头。

    直到苗岫走到我身旁,从他身上传出的热气将我的意识又重新拉了回来。

    “你又怎么在这里?”

    苗岫一边问着,一边扶着池边的扶手,长腿一迈便站在池上边了,动作利落流畅。

    “我……来这里出差的。有个分店即将开业了。”

    我跟随着苗岫,也爬了上去,跟着他一块走出了浴池。

    苗岫拿了一条干净的头巾盖在头上,用头巾遮住自己的脸,目不斜视,落落大方地穿梭在更衣室里,很自然地拉开更衣柜,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不到一会儿,他已经换好了衣服,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脸上还戴着一副黑框方形眼镜。这些都是他的日常伪装必备品。

    他换好衣服便站在门边那里,等我走过去的时候,他才说道。

    “走吧。”

    我疑惑地瞅着他。

    “你这样乱走行吗?你经纪人呢?”

    苗岫无所谓地耸耸肩。

    “他有事离开了下,等约定的时间到了他便会在门口等我的。”

    我也在人群中寻找着马明。

    马明比我预想还要快得找到我们。

    “安先生,我看你似乎还暂时不想起来,就先去找吃的了。这位是?”

    马明话锋一转,便瞅向了站在我身侧的苗岫。

    苗岫大方地任由他打量着,也不遮挡。

    马明似乎没有看新闻的习惯,特别是娱乐星闻,苗岫这么近距离地站在他面前,马明竟然也认不出,像看着一个普通人一样自然。

    “安先生,你朋友长得挺帅的,跟你一样应该有很多女人追吧?”

    与我待的时间长了,马明也慢慢显露出话唠的本质。男人一八卦起来,比女人还可怕。

    我与苗岫随着马明的引导,一边往温泉谷的餐饮区走去,一边听着来自马明八卦谁家的小伙子小姑娘结婚了,又听着他说按我们这样的年纪在他们这里早就结婚了等等之类的话。

    我与苗岫肩并肩同行,马明说这话的时候我瞅见苗岫的眉头明显皱了下,分明不喜这个话题。

    温泉谷的餐饮区其实是条小吃街。这个城市最出名的就是吃食了。在吃食这方面,这个城市是最讲究的。

    小吃街什么都有卖,鱿鱼烧烤,海鲜拉面,爆炒小龙虾,还有各种面食,在这里都能得到满足。

    苗岫是个贪吃的主,看到吃的东西,他早就好奇地凑上摊子那里,每一样都买一个,自己拿不了,我还要帮着他拿。他明明嘴巴还含着东西,却又跑去买另一个吃食。

    我跟马明像他的仆人一样,负责给他拎东西。

    小吃街实际上就是路边摊,卫生方面没有人能做保证的。

    苗岫估计也是知道这一点,他每一样吃一点,也不多吃。我与马明则是负责给他善后,解决掉多余的食物。

    我回酒店的时候,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二点整了。

    在酒店门口,我又碰见了苗岫以及苗岫的经纪人。

    第二十三章

    隐藏八年的答案

    我的眼睛与苗岫挡在黑色无框眼镜下的眼睛对视,大眼瞪小眼,彼此相顾无言。

    杵在大门口半天,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我从嘴角努力地挤出一句话。

    “好巧啊。”

    苗岫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又拉下帽檐,点头。

    “恩。”

    门口已经有几个人在看我们了。

    苗岫的经纪人芬姐赶紧扯着我们进去。

    这个酒店有二十二层之高,是本市最高的建筑物,我的房间在十二楼,苗岫的房间则在顶楼,那是专门为贵宾设置的,将市中心的好景尽揽在眼底的好楼层。

    出了电梯后,我与苗岫便分道扬镳了。

    第二天开始我便忙着选分店的地址。在市里逛了好几处价格合适,门面合适的地段。经过两天的考察与收集资料,终于将分店的地点定在十字路口的一个公交站门口。

    那里有一个时代广场,是我搭乘马明的车子第一次进入n市瞧见的那个崭新的大商场。商场由于新建不久,招租还没完全招够,一楼还剩下四五个店面空着,刚好是十分合适的位子,在广场的手扶电梯旁边。

    因为价格比其他的店面贵了一点,导致一直没法租出去。我带着马明去约见了商场的招商中心经理,并说明了来意。

    马明与这个经理是旧识,两三句话便将价格砍了不少,当然也不会让那个经理吃亏。

    在吃过几顿饭之后,并与那经理签订了合同,将店面拿下来。

    马明负责联系装修工人,我则通过视频电话与君七秀还有林荣报告了这个事项的进展。

    在视频接通之后报告工作的前一分钟,我被林荣糟糕的脸色吓了一跳。那脸色惨白地要命,简直是病入膏肓了。

    问林荣是怎么回事。

    他只是简单地说最近生病了,现在没事了这类敷衍的话。

    因为还有君七秀等着我的报告,我只好暂且搁下这个话题,开始讲正事。

    在挂断电话的时候,我还特意地问了下安志宗的情况。

    我能妥协于安志宗的安排,不过是因为安志宗也必须妥协于我的安排。我调到这个城市出差一个月,安志宗则是跑去另一个偏远的城市,且距离g市有十五个钟头之远,而且据说那是个经常会缺水的城市。

    君七秀似乎早就料到我会问起安志宗,没有一丝的犹豫,迫不及待地将事情都一一地说了出来。

    “苏斐那个人啊,刚到那里的第一天就吵着要回来了,说是没水可以洗澡,还半夜断电了。到后半夜来才来水来电。”

    我强忍着笑意,接着问道。

    “那你怎么回答他的?”

    安志宗必须在那里待一个月,直到新店顺利开张才可以回来。一个月的时间不长不短,应对新店的各种问题是绰绰有余的。

    君七秀挑高了眉头,淡淡地说道。

    “又不是小孩子了,他是去工作而不是去玩。只要有来水有个可以睡觉的地方就很好了。我自然不会让他回来。”

    我愣了下。

    这是我第二次从君七秀嘴里听到自己完整的名字,这足以代表安志宗在君七秀心底的位置变化。

    我心底有些惊讶更还有些欢喜。

    惊讶的是安志宗竟然这么快就让君七秀完全倒面向我,欢喜的是君七秀还是原来的那个君七秀,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一样的外表却截然不同的行为举止,但他的到底还是遵从本心。

    喜欢便是喜欢,厌恶便是厌恶,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

    这是君七秀的口头禅,也是他做人始终贯彻的宗旨。

    我笑着挂断电话。

    马明约定的装修工人在第二天便来了。我拿出原先订好的图纸,让装修人员按照图纸来进行装修。当然,图纸毕竟是死的,人是活的。装修工人是这方面的老手,对于里面一些不符合现实不符合这里的水土的一切装修指了出来,提出了他们的建议。

    我瞅了图纸,再看看店面,才与装修工人协商一致,开始分店的装修工程。

    从买装修材料、铺砖、木工进场与改电路、墙壁刷油漆、贴墙纸,再到安装家具柜门镜子那些,我都一一站在现场监工,甚至与装修工人一起就地吃盒饭。

    马明则负责招揽新员工来店面试。

    现场的店面里先设立好一个房间给我面试应聘者。

    单单是监工与面试应聘员工的两项工作,就足以让我忙得马不停蹄,甚至连回到酒店睡觉都是晚上的时候了。每次回到房间里,脸刚碰上床都会直接睡过去,直到第二天早上再起来洗澡。而且还总是灰头土脸地回酒店,身上穿的衣服每次都会沾上现场的油漆木屑。

    多次这样之后,我便购置了一些便宜的衣服,这样弄脏了也不心疼,脏了再买也不贵。

    只是,每次回酒店的时候总是迎着酒店们侍奇怪的目光。估计他们都在怀疑我的职业究竟是什么了。

    这样忙碌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两周后,分店的装修工作彻底完成,招聘的员工也都就位了,剩下的就是调配产品入店销售,然后就是顺利开张大吉。

    两周后——

    在装修结束之后,我与这段时间一起工作的人去了附近的餐馆好好地吃了一顿饭。

    工人们都是些行为放荡不羁的汉子,单纯是吃饭是不够入味的,他们还点了啤酒跟白酒来助兴。

    当一杯倒满的白酒放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瞬间纠结了。

    虽然上辈子的时候我不曾断过喝酒这个习惯,出入各种场合,在应酬的面子上喝酒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一种手段。可是我喝的惯红酒,不代表能喝惯白酒。

    白酒的度数可是比红酒的度数还高。

    我瞅了一眼在场的其他人。

    马明是喝得两眼发光,其他人也是一脸的红润,满身的酒气,白酒对于他们来说似乎是家常便饭了,早就习惯了。即使我将这杯酒干了,估计他们是不会轻易饶过我的。肯定是两杯才会过瘾的。

    我的眉头越皱越深。

    奈何架不住在场人员的热情,在异地做客便要随乡入俗。我再这么扭捏下去,估计也是会惹得大家的不快。何况装修队的包头还是马明的朋友,看在马明的份上给我打了个打折扣,确实省了一大笔预算。

    我暗暗叹了口气,拿过那杯酒,闭着眼,认命地喝下去。

    “好啊。果然是男人,痛快!”

    背后被一只手用力地拍了几下,差点让我把肚子刚吞下去的东西吐了出来。

    一杯白酒下肚,脑子还没有那么快发晕。

    不出我所料,果然第二杯又很快地倒满入我的杯子里。

    马明已经喝得眼神发飘了,甚至还伸过手想要帮我喝了。结果他自己的手还没伸到,脑袋已经磕在了桌子上,晕过去了。

    第二杯下肚的时候,我的脑门开始发热了。

    餐馆的食物大部分是偏辣的,适合我的口味的菜肴很少。这个晚上我几乎吃得不多,从餐馆出来的时候,我的脚已经在飘了。

    站在路上等车的时候,抬头望了下这个城市。

    橘色的路灯竟然已经有点弯了。

    前面的大厦竟然有两栋,还是一模一样的。

    我略微吃惊,连忙伸手揉了揉眼睛。

    再望去的时候路灯已经正常了,大厦还是原来的一栋。

    我竟然喝醉了。

    等的车子很快来了。

    我仰面坐在车后座,报了酒店的名字给司机,便开始闭目养神。

    此刻的我好难受啊。

    好久没有喝酒了,一喝酒便是白酒两三杯。安志宗的身体似乎没有喝惯酒,何况是这么烈性的酒,饶是我也强撑不住了。

    安志宗的身体跟我是差不多的,一样是喝完酒没办法通过发汗呕吐排出体外的,只能在体内慢慢地把酒气升华了,让酒弥漫至全身,将脑子暂时麻痹住。

    这个时候,我开始羡慕苗岫了。

    苗岫虽然不善喝酒,但是他有一个好体质,那便是吐过之后便很快能清醒了。虽然脚步依旧会发飘,但至少他的脑袋是清醒的,甚至还可以辨认出身边的人是谁。

    车子到达酒店的时候,我的胃是翻山倒海地难受啊。

    司机开车技术不是一般得烂,直路不走,转走各种弯路,还经过好多山坑,车子一下子跳高了又降下。

    一路的颠簸让我脸色苍白一片。

    酒店门口站着一个人。

    我皱着眉头,努力地瞪大眼睛,想将这个人看清楚一点,却发现他的身影是变成了两个,还一直在摇晃着。

    “那个谁啊,帮我开下门吧。”

    门童却站在那里,动作慢半拍。

    “喝酒了?”

    这个门童还有点多管闲事,那个凑向我的脑袋是要干什么,跟狗一样闻我身上的味道吗?

    不满地伸手推了他一把。

    “少废话,开门啊。”

    我扯着领带,感觉整个人都快窒息了。脑子晕沉沉的,像铅球一样笨重。

    门童终于把门拉开了。

    我走了几步,便觉得浑身没力气。一把拉住前面的门童。

    “你啊……扶我上楼吧。我的房间在1204,等下给你小费。”

    好难受啊。

    身体也好沉啊。

    脚好像不是自己的了,怎么都使唤不动啊。

    门童身上的味道还挺好闻的。

    我忍不住嗅了下,却发觉那个味道有点熟悉。

    是谁喷过这个牌子的香水啊。

    我摇了摇重得不行的脑袋。

    越摇,脑袋却越疼。

    想不起来啊。

    “喂,你的工资不少吧。这瓶香水都足够抵一般人两个人的薪水了。”

    想跟门童聊天,缓解下痛苦,门童嘴巴却像贴了胶布一样,除了刚才那句话之外,那嘴巴就再也撬不出任何话。

    像个哑巴一样。

    我半睁着眼睛,看着电梯门打开,再感觉到门童拉扯我进电梯,他还企图推开我,让我自己靠在电梯门上。

    但是啊。

    还是靠在门童身体上比较舒服啊,柔软柔软的,还带着香味。

    这个香味到底是什么啊,在哪里闻过呢?

    我伸出手,一把扯住了门童,将人扯入自己怀里,一只手环上那腰,另一只手按在那近在咫尺的白皙脖颈上,将他的脑袋紧紧地压在自己的肩膀上。

    恩,作为一个男人,这个腰似乎瘦了点,但是抱着感觉不错,起码不会让我厌恶。

    恩。这个味道啊,似乎是……

    我动了动鼻子,努力地嗅了嗅。

    “苗岫……跟苗岫用的是一样的香水呢。”

    我想了半天,终于想起那个名字了。

    怀里柔软的身体僵硬住了。

    我纳闷地支起他的脸。

    “你是……苗岫?”

    我的眼睛已经瞪大了。

    面前的这个人竟然是苗岫。

    我连忙往后退去,脚却禁不住地发抖着。

    苗岫的脸上竟然全都是血,嘴巴里还不断有鲜红的颜色流出来。

    苗岫死的那一天,我在场的,我还记得苗岫当时穿的是什么样的衣服。

    纯白的衬衫,上面还沾着大半的鲜血。

    “你终于知道我是谁了吗?”

    苗岫勾着嘴唇的冷笑,迈开步子,朝我一步步地走来。

    我想走开,但两条腿似乎都不是我的,想动,用尽全部的力气,却怎么都动不了。

    “动啊!该死的,为什么不动啊!”

    我死命拍着双腿,眼睛惊恐地看着不断朝我逼近的苗岫。

    在他的手朝我伸来的时候,我已经吓得直接跪坐在地上了。

    我的手还扯住了苗岫的袖子。

    “苗岫……我错了啊!我真的错了啊,我想跟你道歉的。对不起啊。你不知道,这三年来我过得有多痛苦。”

    我的眼睛闭上了又重复睁开,睁开了又闭上,如此反复,才终于敢看面前的苗岫。

    三年来,我尝尽了苗岫给我带来的无尽的痛苦。

    如行尸走肉般,度过漫长的白天黑夜。

    我甚至不敢在黑夜里关灯,不敢轻易闭上眼睛,生怕会见到满脸是血的苗岫。

    然而,不管我如何逃避,苗岫终究还是出现了啊。

    “你知道我有多恨你吗?”

    沉默了许久的人却是说出了这句话。

    我愣住了。

    苦笑地点头。

    当然知道。被自己最信赖的人背叛,自然是最恨的。

    “你明明知道我喜欢的是谁,为什么还要这样对我?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你的,你喜欢女人,我不阻止你。你要结婚,我也不阻拦。我在旁看着,这个难道也不行吗?”

    我没有说话,眼睛盯着苗岫说话的嘴唇。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痛恨苗岫,厌恶他对我怀有的不轨情感。

    也许是无法接受昔日的好兄弟竟然怀着这样的目的。

    也许是厌恶他跟那群没有丝毫尊严的人像女人一样对着男人求欢。明明他一向是最完美的,为什么会堕落成这样?

    也许……

    我的眼睛已经无法离开苗岫的嘴唇。

    那个颜色是那么的鲜艳,像新鲜的血液一样。

    那个弧度带着微微的翘起,薄薄的两片唇却从来不会轻易对我说出任何狠毒的话语。

    我拉下他仰高的脖子,擒住了那两片薄唇。

    果然……

    我还是最喜欢这样的薄唇,带着薄荷的香气,凉丝丝的,却轻易地渗透入身体的各个部位,直至骨髓最深处。

    这就是…我不会觉得恶心的原因吗?

    第二十四章

    我睁着眼睛,郁闷地盯着天花板。

    我盯着天花板已经有一个小时三十八分了。看起来漫长实际上却又如此短暂的一个多小时里,我仍是沉浸在一个不敢相信事实的震惊中。

    我甚至不敢侧过头,看向身侧一旁的人,只能睁着眼睛看着房间的四周。

    住了差不多三周的房间,这会看起来竟然如此陌生。

    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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