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30节
“你成亲了。”
司徒瑾气得冷笑:“我成亲了?我成亲了?难道我不该成亲么?他早就知道我会成亲,为什么又拿此事赌气?即使赌气,也该差不多了吧,这么长时间不回来,真是给他脸了!”
晋伯无奈的道:“你未提前告之,他一下子接受不了。”
“告诉他?我来得及吗?我所有的事情都是匆忙办完的,成亲第二天,我还抄一个首铺大臣的家!现在还有其余党在四处追杀我,为什么他不能体谅一下我的难处?”
晋伯叹了口气道:“钧之,你其实放个鹞鹰传信也很容易。”
“鹞鹰是玉英驯养的,她虽然会同意,但心里定会有些怨言,我怎么可以让一个当时还未过门的妻子总为我做这些事?”
晋伯无语望天。
其实越是看起来没有脾气的人,骨子里越是倔将。有些人的情感无论再重要,也终究敌不过自己骨子里的骄傲。
如果司徒瑾是一个感情细腻的男人,或许他会小心地调和好后宅关系,可惜他不是。
司徒瑾怒道:“他的倔将幼稚的可笑,却将我的大事置之脑后!分不清主次事非!他要有本事一辈子不要回来,若是回来,我定打断他的腿不可!”
说完,司徒瑾又恨恨的砸了一下桌子:“还有朝歌!”
提起朝歌,司徒瑾简直痛心疾首:“果不出所料,朝歌十岁时就跟着我。没想到跟了我这么多年,竟然还没有忘主,可真是忠心耿耿,可真是忠心耿耿啊!呵呵!”
晋伯也一声叹息,朝歌的离去,也让他痛心,但是也在情理之中。
朝歌本就是由齐王送来的人,他从哪里来?父母是何人?齐王并没有交待,只是说他是一个少年英雄。
如此高的赞誉从齐王嘴里说出来真是罕见,少年英不英雄不知道,但他们亲眼见证朝歌那不同于常人的身手,朝歌若动起怒来,天地都为之变色。
曾经有一次,朝歌不如为何酒后发了疯,独自在校场骑马挥刀,随着呼喝声狂风四起,烟尘滚滚中夹杂雷鸣,天色阴沉了很久。
后来有人说,那天是朝歌母亲的忌日。
朝歌的离去比叶剪秋的消失更让司徒瑾愤怒,他在朝歌身上倾注了无数的心血和信任,没想到,他竟和齐王联手与螭国暗中来往。齐王与螭国来往或许是为了自保,但朝歌竟然也瞒着一直信任他的大哥!
若不是玻璃作坊的事情露出了端倪,他还真猜不到朝歌有了二心!
还有一件事令司徒瑾对朝歌很生气,虽然他在情感上有些迟钝,可是也有所发觉,当他们在一起用饭时,朝歌总是偷偷看向叶剪秋,看一眼又迅速将眼光挪开!
司徒瑾想到这里,气火又在胸中沸腾,那朝歌现在就和叶剪秋在一起!
自从朝歌在回程的途中匆匆离去,司徒瑾就觉得眼皮一直在跳,心里的预感非常糟糕,情急之下,只好请玉英派出鹞鹰找叶剪秋的踪迹,可是飞回来的鹞鹰却音信皆无。玉英告诉他,她的驭鹰术是齐王所授,所以她的鹰还没有飞到地方就被齐王的飞雪拦截回去了。
想到这里,司徒瑾恨恨地砸了一下桌子,叶剪秋,你给我老实守着夫德,若是回来见你非完壁,定杀不饶!
想到这里,脸色几乎快要扭曲的司徒瑾大步走了出去,很快,新兵训练场上又开始了阵阵惨叫。
晋伯站起身走到窗口,看到远处的司徒瑾正在大声喝斥,抬手就将一个新兵来了个狠狠的过肩摔。
☆、一百零五章
这是一个美丽的小镇,名叫沧穹,面积只有荚县的十分之一。
虽然是个并不富庶的袖珍小镇,但民风淳朴,百姓好客。
走在这个被群山环抱,鲜花遍地的小镇上,街头巷尾不时会穿过一条蜿蜒的雾气,如同一阵湿风从人群中吹过,人们的头脸和衣服都会沾上雾水。
当太阳从大朵的白云中露出头时,灿烂的阳光将玲珑小镇照耀的明亮而又五彩斑斓,当雾气袭来时,太阳又收回光芒,天空立刻变得如同傍晚黄昏。
被阳光捉弄的小镇忽明忽暗,有种奇幻的色彩。
走在忽高忽低顺着山势而建的台阶小道上,随处可见角落里的青苔和野花,石阶外还有哗哗的溪水潺潺流过。
悠闲的梅花鹿随时邂逅,一群群扑来的野鸽子和你相约,水中优雅觅食的仙鹤总是给人惊喜。
人与动物在大自然中和谐相处,如同外桃源。
街道两侧挂满了琳琅满目的手工艺品或风味小吃,有些货品就这样随意地堆的放在路边,卖主只在路边放了一个装钱的小盆。当你中意了,丢下一些银子拿走就是,无须对自己出的价格不安。
当你无意中瞟了一眼正在忙碌的老板时,对方会给你一个真诚的微笑,并招呼你来尝尝自家的点心。
当你看到一家店铺门口挂着一串串奇异的果实,正弯下腰不停的欣赏时,店家会走悄悄出来揪下一个送给你,没等你说声谢谢,店家却又坐回屋里继续看书……
若是你看到精致的货品,想要找卖家付钱时,你会发现,卖家正在另一条街道上和别的老板下棋。而且卖家还会因为你打扰了他的休闲时光而一脸的不高兴,让你即使花了钱也会心生愧疚。
叶剪秋感叹,美丽的世界在他眼前又打开一扇大门,他的视野和心胸又开阔了很多。一味沉溺在自己哀伤的人,自私而又惭愧。
——生活很美好,没有理由不笑。
他们一行人在街上游逛,特殊的装扮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赵淳一袭及地的黑袍,长纱遮面,黑衣翻卷如狂风落叶,行走似幽灵之王。
叶剪秋穿浑身是洞的乞丐牛仔裤,连帽休闲装,背着双肩包,不仅戴上帽子,还戴了口罩。走在古风古韵的小镇上,一股浓浓的异域风情。
只有朝歌还算正常,鲜艳大红衬衣,背带工装裤,黑色厚底皂靴,一头黑亮的长发很听话的高高的束了起来。
青春活力的朝歌就像西游记里被一群妖怪护送的御弟唐僧,行走之处,男男女女都用热切的眼光看着他。虽然他冷面如玉,目不斜视,但不妨碍人们对他的偏爱。不管他买什么东西,都有人围着他,男女老少都大大方方的打量这个俊美的少年。
朝歌被众人围堵得直皱眉头,很快就落在赵淳和叶剪秋身后。
一阵微风吹过,身边不时有花瓣如雪般落下,叶剪秋伸出手接过一片茶花瓣,不禁感叹:“这里远离红尘烦扰,很适合让赵灏来转一转。”
小镇民风淳朴,孩子们单纯的头顶好像都能开出鲜花,和这样的百姓相处,立刻觉得欢乐和幸福。
赵淳叹气:“他的心魔无处可医。”
“听说他在宫内修道观念佛经,戾气会收敛很多。”
“那些和尚或道士,都是净了身的,加上宫内的太监,足有几万人,堪比御林军。”
叶剪秋咂舌:“这么多人,是心甘情愿净身的么?”
“自愿者如过江之鲫,总有人不愿意放过接近圣颜的机会。”
“和修道之人相处这么久,那赵灏现在的脾气是不是好多了?”
那天他如仙人一般下棋聊天,除了有些高冷外,并没有看出来什么可怕之处。
“嗯,好多了,再没有动不动将人扔到凶兽笼里撕咬。”
叶剪秋摇摇头,娇艳美丽的花大多都有毒,还是敬而远之。
“因为他心魔难消,所以性格古怪,最信任身边一位老宦臣,杜子藤。”
“肚子疼?”
叶剪秋笑:“这个名字倒是过目难忘。”
“没错,由于宫内成立了司礼监,所以他权势滔天。”
此时,从身边经过的那一群张着翅膀呱呱叫的大白天鹅,叶剪秋有些兴奋地道:“其实宦臣的事要解决掉也很简单,我来给你们支几招吧!”
这个世界如此美妙,还是和平最好!
“哦,你有何高见?”
赵淳停下了脚步。
叶剪秋从身边流过的小溪边洗了洗手后站起来,清了清嗓子矜持地道:“高见谈不上,只是前人的经验罢了。其实肚子疼的得势,归根结底还是赵灏懒政造成的。”
“没错。”
“大臣们和太监都是皇帝的左右手,两个轮子的车被砍掉任何一个都阻碍前行。”
“如何协调?”
“成立专职管理宫廷事务的机构——内务府!领导由你们赵家贵族担任。清退一些太监,有句俗话说,够不够,三千六,这是太监数量的极限。还有,要严禁宦官在宫内传言政事,太监要是把外界的闲话传到内廷,要被正法。杜绝太监跟外廷的联系,将太监的执事范围圈禁在宫廷内。然后再设立两个机构,南书房和军机处,选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为处理紧急军务之用,职责是担任皇帝的秘书,帮皇帝在军国大事上出谋划策、提供咨询、撰写文书,也并没有前朝宰相的行政权。这些机构都驯服于皇权之下,皇帝也就没必要任用宦官去压制文官了。”
赵淳点头:“有道理。”
清代电视剧看多了,还是有点用的。想起那些净身的太监,裤裆就凉嗖嗖的。
看着赵淳又要说什么,叶剪秋打了个响指:“换话题!”
装逼结束!再多的东西他可就挖不出来了,农业上的东西还成,什么父本母本,什么自交授粉杂交等等,哈!
当两人走到一处半山坡上时,赵淳停下了脚步,看着远处好像在等什么。
叶剪秋也停了下来,但是他只看到一片被雾气笼罩的山峦。
“来了!”赵淳说完就架起了胳膊静静等待。
只见天空飞来一只雪白的鹞鹰,它在空中盘旋了几圈后,长啸一声落到了赵淳的肩膀上。
赵淳展开手心的米粒,鹞鹰低头啄食。
“飞雪,辛苦了。”
看到这只送信的鹞鹰,叶剪秋默默地走远,去看石壁上快要长疯了的苔藓。
赵淳展开窄窄的信纸,上面四个娟秀的小字:定不辱命。
赵淳嘴角浅笑,伸开胳膊将飞雪放走。
“玩去吧!”
前几日,他给乔玉英送了信,只写了三个字:卖身契。
看着雪白的小点消失在空中,赵淳负手迎风而立,无言的看着远处如画江山。
朝歌走到上前道:“赵淳,你在骗他。”
“叶剪秋并没有你想的那笨,他也许已经猜到我在要什么。”
“你身为皇族贵胄,用这种手段让人不耻。”
如此直言不敬,让赵淳有些皱眉:“朝歌,若你在我之位,眼看螭国局势不稳,你会如何?”
朝歌摇摇头:“我不是你,而且我也不会让你得逞的。”
“朝歌,若是他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一样会很失望。”
“你错了,我对他没有利益和交换的目的,他会理解。”
“受了情伤的人,心会变硬。”
“他的心会变得坚强,但并不冷硬。”
“他喜欢这里。”
“这里并不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他喜欢田野,一望无际的田野。”
“朝歌,你别忘了我养了你十年。”
“没错,你是养了我十年,不过你还喂了我锁心丸。”
“记得就好。”
赵淳拍了拍朝歌的肩膀离开,只留下一脸悲愤的朝歌看着那黑影远去。
为什么有些人的背影如此沧桑,好像跃过了最美好的时光直接步入了老年。为何有些人脸上总是有洞悉一切的表情,如同内心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
赵淳对于他,亦父亦兄,亦敌亦友。
黑暗的墓穴中,一声嘹亮的婴儿的啼哭声响起,婴儿不仅浑身带着鲜血,而且下半身只有蓝色鳞甲覆盖的长尾,他身边躺着浑身是血奄奄一息的母亲。
有人抱起了婴儿,正是少年时的赵淳。
一身华服的皇子赵淳正在静静的审视这个婴儿,正当他目露杀机时,母亲用尽最后一口气求饶:“他有一半青鸾血统,不要杀他,留下他为你所用。”
婴儿的眼睛天真纯洁,对第一眼看到的人有种本能的依赖,他啊啊的伸出白胖的小手拉着那绣满云纹的衣襟,正当他甜甜的笑时,嘴里被人塞进了一颗带着血味儿的锁心丸。
锁心丸,是一种古老的降术。
将受降者的生辰八字和多种稀有毒虫的卵相合,持咒做法而成。
强大的朝歌,原本并不畏惧锁心丸,但是他来到世间的第一口的食物就吃了下它,从而损伤了筋脉。
赵淳牵制着朝歌,只要他一死,朝歌也会身亡,这真是世间最两难的事。
朝歌转身按住身边的石头,深吸口气望着远方,任何事都会有转机,所有的秘底早晚都会揭开。
从来不现身的妮基塔,和那从鹰头山挖出来的黑石定有种特别的联系……司徒瑾,黑石在他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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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淳仍闲庭信步带着叶剪秋逛街,用罕有的热情开始讲解这里的风土人情:“沧穹本是我原来的封地的一部分,现在已被皇家收回。这里的百姓几乎全是宗族世家,所谓皇权不下县,所以这里也是村民自治的地方。”
“那你岂不是在这里没有什么皇族特权?”
“没错,沧穹镇的百姓们都是有血缘关系的宗亲,我只是一个和他们井水不犯河水的王爷罢了。每天住在王爷府,没有宣召,一辈子不得入京。”
“没想到王爷的名号听起来光鲜,竟然这么可怜。”
“命也。”
“这里没有衙门么?”
“有,但百姓在自己宗祠处理案件。”
“有传说中的浸猪笼么?”
“也有。”
“官府不管?”
“民不告,官不究。”
听到耳边一阵热呼呼的气息,有一个女子悄声道:“罗宾汉,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叶剪秋叹气:“其实我不叫罗宾汉。”
“可是我喜欢这样叫你。”
“好吧,妮基塔,是什么秘密?”
“这个世界的人,其实都不是人。”
叶剪秋身上一冷:“那他们是?”
“全都是兽!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那些偶有异化的村民,其实不过是返祖现象。但是当初赵淳给你的讲的故事是真实的,因为那四个人得到了最纯正的大地之血,所以他们返祖时被强化了,如果不是这个原因,他们只是普通的蛇与鸟,根本不会强化到神兽的地步。”
原来如此,原来这里是一个兽人的世界!那如果他食用了大地之血后,会不会变成猴子呢?叶剪秋一哆嗦,最好是变成齐天大圣,否则他立马撞墙!
“妮基塔,我想看看你长什么样子。”
根据在耳边的呼吸高度和身旁体温的感觉,叶剪秋大概推测,这个妮基塔身材很高大,至少在一米七八左右。这样的身高对一个女孩来讲,实在是太魁梧了些!
叶剪秋有些自卑,他希望女孩子不要比男孩子高,实在是太不礼貌!当然,自己这么瘦,他的腿肯定比妮基塔要细,好像也有些失礼……
女孩子咯咯的笑起来,声音清脆甜美:“我很漂亮,比赵灏还美,所以我不能现身,否则天下大乱。”
赵淳在一旁淡淡地道了一句:“妮基塔很胖。”
叶剪秋吸冷气——真狠!
“赵淳!”
随着一声尖叫,赵淳的红发在空中诡异的一飘,一络红发就样被揪了下来。
“赵淳你找死!早晚我会将你的烂毛全都拔光!”
“已经被你祸害的差不多了。”
妮基塔显然被狠狠伤害了,当她准备摘赵淳的帽子时,赵淳像一阵风一样飘向了前面人堆里。
妮基塔骂骂咧咧的远去了,远处卖水果的摊子突然少了几颗拳头大的水果,卖家觉得自己有些眼花,不停的揉眼睛。
叶剪秋走向人群,原来那是一个掷飞镖的摊子,很多人围在那里观看,不时发出阵阵喝彩声。
远处圆形的厚木镖钯上被掷上的飞镖支支正中红心,引起人们热烈的鼓掌。掷飞镖的汉子很得意,手里抓着一大把明亮的刀,大声高叫:“诸位看官,谁敢来和我一试?若是全中红心,免费得足纹银一两,若是斗不过我,送我五百钱!”
人们笑闹着,互相推搡着希望出来一个挑战者。
这时,赵淳走上前,人们见状立刻自发的散开,本能的和他保持距离,赵淳身边形成一个大圆圈。
赵淳对叶剪秋道:“想玩吗?”
“想玩,但我玩不好。”
“你来配合我就是。”
说完,赵淳抓起一把飞镖,见有人挑战,众人的热情高涨,高声打哄怂恿,摊主见到有人挑战,兴奋地道:“客官,若是不中,可是得给五百钱,我这里的规矩是先押钱,后玩镖。”
赵淳抓出一个大银锭子放在桌上,道:“若是有一镖失败,全是你的。”
摊主大喜:“好汉自便!”
赵淳走向前,拉着叶剪秋走到一处店铺的木门板前,在他耳边道:“乖乖的别动。”
叶剪秋紧张:“赵鸣岐先生,你玩大的啊?”
看起来赵淳想玩人体飞镖,就他那黑纱遮面的模样,视线能看清楚吗?
“生死挑战最为刺激,要玩么?”
“要!”
叶剪秋咬牙,谁胆小就不是站着撒尿的爷们儿!
见叶剪秋紧绷着身体闭上了眼睛,赵淳坏笑的挑起嘴角:“来了哦!”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闪光就飞了出去!
叶剪秋只听到耳边带着风声“噗”的一下,一把颤微微的飞镖就落在他的耳边。
刺激!还没等他刚睁开眼,只见眼前亮闪闪一片,如同暴雨梨花般的飞镖嗖嗖不停的向他射来!
围观者发出阵阵喝彩!听到热闹声,很多店家也不做生意了,纷纷走出店铺来观看。
叶剪秋大声道:“赵鸣岐,再来!”
很快,叶剪秋站立的门板上被扎了一圈亮闪闪的飞镖,正巧将他围在里面,尤其是脖子的地方,密密麻麻的扎着一圈刀子,吓得连他的头都不敢动一下。
摊主傻了眼,这下赔大了。玩人体飞镖要迅速快,刀身紧紧扎在人体周围,而且不能伤人,很少有人挑战这个……
正当他无奈地准备赔钱的时候,朝歌突然出现了。
他对欲从刀阵中出来的叶剪秋大声道:“你呆在那里别动,我来挑战!”
摊主终于遇到了大救星,连忙道:“这位小哥儿,按规矩你只能将刀子贴进靶心,往外扎可不成,输了你就得给那位黑袍客官银子。”
“没问题!”
摊主高兴地道:“好汉请便。”
银子有人替他出了,这刀扎的如此密集,这小哥一准儿输!
赵淳笑着摇摇头,让开了位置。
只见朝歌走向前,冲叶剪秋笑了笑,慢慢地将自己脖子上的红色长巾解了下来。
看着朝歌将长巾遮挡住双眼系到脑后,叶剪秋有点害怕了,喂!你们别都找我啊,有本事让妮基塔上啊,扎隐形人才是终极挑战哪!
叶剪秋倚在门板上扭来扭去:“朝歌,你行吗?”
朝歌道:“叶剪秋,你信我吗?”
“信……”
牙齿都有些打战。
“开始了!”
话音未落,朝歌抓起一把飞刀抛出,只见眼花缭乱中,一排飞刀就样“唰唰”的飞了出去,等这把刀掷完,人群里暴发出阵阵喝彩!
“天哪!竟然全中了!”
“连头发丝儿都没斩断!”
“这年轻人,太历害了!”
只见朝歌扎入的刀身全都紧贴在赵淳刚才射入的飞刀内侧,紧紧贴着中间腿已经发软的人。
朝歌又抓起了一把刀,开口道:“叶剪秋,你要笑,若是不笑,这刀就不长眼了!”
“好……”
叶剪秋只好去掉了口罩,挤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朝歌这次的飞镖掷出的很慢,每一把都像在酝酿着什么。
每当一柄带着红缨的飞镖重重地扎入在叶剪秋身边时,他就浑身一颤,然后对朝歌咧嘴苦笑。
他现在被刀山剑海围绕,冷气森森的刀将他死死围住,由于刀太过密集,朝歌的下刀的地方越来越少。
朝歌又掷一把,“噗”的一声狠狠扎进叶剪秋的手边。
感觉到门板的震动和手边的寒意,叶剪秋安慰朝歌:“朝歌,别紧张,你行的!你看,我都笑了!”
叶剪秋故意哈哈大笑两声。
朝歌也笑了,众人痴迷,这位少年只露出半张脸还这么绝色!
朝歌慢慢地掷出一把刀,只听“噗”的一声,刀身刺入木板,赵淳和朝歌的刀的几乎扎在一个点上,紧贴对方的手。
“噗”的一声,又一把刀飞去,刀身入木三分,贴着叶剪秋的脸颊。
叶剪秋,你知道吗?
没有多少人想要拥有整个世界,它太大,太嘈杂!再宽大的手掌再深远的目光也覆盖不了,也穿不透!很多时候,我只要一个很小的角落。
当我从碧空如镜的大漠经过时,马蹄会踏过那刺儿草,沙枣花,芨芨草,荒漠兰……当我迎接那荒壁滩上掀起黄沙的热风时,风儿如同吟唱着最古老的歌谣。
我喜欢那悠扬的木铃声,不是因为它冷漠风傲,而是因为它像你一样平淡执着,心似水一样平静。
叶剪秋,你知道吗?
我喜欢骑马的时候驻足,贪婪的看那乡村的袅袅炊烟,鸡鸭的叫声和牧童晚归,喜欢看篱笆上那开着有苦味花朵和夜晚从窗户透出的灯光……因为,那是有人守候的家。
我知道,如果你在这里,定会在房前屋后布衣素衫的劳作,汗水一滴滴的掉入土壤,爱抚着那茁壮的果苗,那缕缕炊烟生起时,你也会在灶台边忙着做饭塞柴……
从集市中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迷路的灵魂,而我也是一个漂泊在外的游子,我发现了你,你却没有看到我……叶剪秋,你千万不要太完美,就保持着丑样子就好,那我就可以更加接近你……
朝歌一边慢慢掷着飞刀一边用螭国的语言唱起了歌,少年的歌声清扬而又动听。
——天上的云朵哟,那是蟠龙的故乡。
飞舞的白鸽哟,想去珍珠般美丽的地方。
我的爱人在哪里哟,仍然在内心深处!
无论你对我多么冷漠哟,那把火仍为你点燃!
你就是我要定的那个人哟,你把我的心带去哪里,你又何时能回来?
我要送你一块蜜糖,因为你比它更甜美!
亲爱的人啊,等我骑马摘下鲜花,永远的陪在我身边吧!
初生的羊羔嘴巴稚嫩啊,却咬不动坚硬的牧草!
刚出壳的雄鹰想展翅啊,却遇到了狂风沙暴!
如果我为你死去,就让我在沙漠里安眠!
在我的坟头放上一把琵琶,好像风儿吹响那琴弦!
别为我难过……
别为我哭泣……
别为我难过……
别为我哭泣……
叶剪秋的眼角有些湿润,为什么这首歌的旋律如此轻快,却让人感到悲伤?
为什么这首歌的语言并没有听懂,却能让人潸然泪下?
☆、一百零七
叶婉珍脸色扭曲的狠狠咬着被角,拼命想压制自己内心的愤恨,但是眼泪还是从她眼角不争气的落下。
——原来,她也有软弱的时候。
叶婉珍狠狠一砸薄薄的床板坐起身,看着从破旧的窗户纸透过的惨淡月光。此时,从远处不时传来狗叫声,婴儿啼哭声,甚至还有宿醉打骂婆娘的汉子叫骂声。
这里是霸州府,虽然是一个繁华的大州府,但是她却住在屋似烂窑的贫民区。
这里到处污水横流,苍蝇乱飞,更是小偷,赌棍,暗娼等杂七杂八,三教九流的混合地,经常看到有人醉熏熏的回家,也经常看到有人病死在类似于窝棚的破屋里。
“妈呀!”爷爷突然一声大叫,黑影中的叶婉珍扭过来她满脸泪痕的脸。
小小阴暗的房间隔着片布帘子,可以清晰的听见叶大山和牛氏的呼噜声,还有爷爷不停的叫:“妈呀!唉哟妈呀!”
他们好像又回到了西兔儿村那破旧的洞屋,窗户随着风声开开合合,灶火冰冷无烟,旧椅子破木板支起的简易床,黑乎乎的屋顶横梁上悬挂着一个大篮子,里面是怕虫吃鼠咬的珍贵粗面干粮,每人一天只能吃一个,她经常饿的夜里睡不着。
叶婉珍用力抹了一把脸上的湿痕。
叶大山梦呓中不停的哆嗦求饶:“官老爷,官老爷,手下留情啊……啊嘿嘿……”
他最后竟然在梦里号啕痛哭起来,牛氏好像也被惊醒了,不停地低声安慰:“他爹呀,别闹啦,累了一天,好好睡个觉都不成……”
叶婉珍却罕见的对父母轻蔑的撇了撇嘴,眼神里充满了淡漠。
当初,杨小迷突然来到农场将父亲抓走时,她就预感,那水云裳她呆不长了。
杨小迷表面上听从曹达,其实他和贞娘子都是鸣岐先生的人,既然杨小迷出了头,那就是鸣岐先生对她不满。
当她卷着包袱离开水云裳的大门时,并没有心慌意乱,而是很快的做出下一步的计划。
她将爷爷和叶栓从老家接了回来,然后带着一老一小在青阳租了一个小院子,她将一切安排好后,就开始了她第一次的诈骗生涯。
由于这个时代交通信息很不方便,很多和水云裳合作过的商铺还并不知道这位大弟子已被贞娘子驱逐。
于是,她就利用这个时间差好好为自己谋划。
叶婉珍仔细将自己扮装光鲜一番后,就雇用了一辆马车。
当她马不停蹄地来到绵州府最大的一家经营锦缎的商铺门前时,老板见到这个水云裳的小掌柜主动上门,不禁有些疑惑。虽然水云裳多是女子把持大小事务,但是轻易不出门,有什么需要,都是经过传信订货下单。
叶婉珍装作很着急的样子对老板说,水云裳突然接了个大单子,大客户是临月城的来的,指明要一个月内出货,而且客户就住在水云裳急等。
由于事情紧急,贞娘子派她先拉走一车货急用,回头让这家商铺再送两辆马车的货到水云裳一并结帐。
老板有些不放心,对方虽然有赊账的先例,但并没有派人主动上门的,而且这笔生意数额太大,他想和贞娘子联系一下再发货。
叶婉珍脸色一冷,开口道:“罢了,水云裳还轮不到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事情紧急,那小女子就得罪了!”于是,她毫不犹豫的转身欲去对面一家同样经营锦缎的商铺。
这里所有的商铺都知道水云裳这个大名鼎鼎的绣庄,任何一家商铺都想和水云裳合作,如果得罪了负责进货大权的叶婉珍,以后的生意怕是不好做了。
眼看叶婉珍要走,老板慌了,毕竟是合作多年,出于对贞娘子的信任,绝对不能因为这件小事伤了和气,于是赔着笑脸将她拉了回来,立刻派小伙计装了一车货。
由于叶婉珍开口就要最紧俏最高档的丝绸,老板有些为难,只好求叶婉珍给贞娘子捎信,其它的货要等两天后才能到,等货调转过来再派人亲自送到水云裳。
叶婉珍佯装为难的答应了。
这也是她计划好的,自己要的冰晶雪纹丝绸是产量极少的品种,再大的商铺也一下子出不了货,所以商家只能拖几天,到时候,不管水云裳和商家如何翻了天,那她叶婉珍早就逃远了。
等她拉着满满一车的昂贵丝绸走出了这条街道后,立刻调转马头,拐向了相隔几条街的另一家绸庄。
这家绸庄的老板叶婉珍也是认识的,因为每天她在水云裳即使足不出户,也会有很多商家上门推销,细心的她将每一个商家都悄悄留下了地址。这些都是商户资源,总有一天会用上。
叶婉珍直接找到老板并说明自己的来意。
她说这些高档货水云裳不小心进的多了,当初发货的老板不愿退回,说是活钱会被占用,店里就会周围不开,让她等一段时间再来退货。由于这批货的确占银子数量太大,于是贞娘子派她来将这些货物来其它店铺换成银子,如果这次对方能够全部收回,可以打九折卖掉,那么水云裳下步会考虑同这家商铺的合作事宜。
这位老板很精明,只见一个小丫头虽然处事冷静,说话也大大方方,但是额头上不停的冒虚汗,眼睛总在悄悄打量他的表情。
——毕竟是第一次作案,心理素质和经验不足,如果叶婉珍接连几次能诈骗成功,定会骗术炉火纯青。
老板奸笑,水云裳出内贼了。
但是好处送到手里,岂有不要之理?
他压价压的很低,叶婉珍立刻变脸,高声咋唬说以后水云裳与他再无合作的机会,然后拂袖而去。
那老板倚着门柱悠闲的看着她的背影喝茶,果然,叶婉珍快要走到马车时又回来了,她同意了对方的条件。
虽然这里经营的绸庄很多,也许有人会按她出的条件回收,但叶婉珍并没有时间和胆量一一去尝试。第一她不想张扬,她得快点离开这里,若是让发货的老板看到她就完了。第二,知道的人越多,马脚就会露的多,她的事情就会败露的越快。
收货的老板也吃准了她做贼心虚的心理,得了个大便宜。
当她银子拿到手后,立刻赶着马车连夜回到青阳府衙,她直接找到杨小迷,将银子放到桌上。
正在打牌的衙役见到一个俊俏的小姑娘突然出现在这里,立刻开始起哄说酸话,杨小迷君子风度十足,他站起身来拦下众人的咸猪手:“不要为难人家小姑娘,咱们是官差嘛,就要有官家威仪。”
其实叶婉珍恨不得扯烂杨小迷这些人等的嘴脸!但是她咬碎银牙忍下了。
正在和衙役们打牌喝酒的杨小迷眯着眼地拎了拎银子,挥一挥手,立刻有人去把她的父母给放了出来。
本来就是吓唬吓唬的事儿,三天后就能将人放出来,没想这丫头挂念父母,心急坐不住了。不过,还挺有种,竟弄出这么一大包银子。
当叶婉珍扶着吓得快要没命的叶大山和只会哭的牛氏出来时,正在打牌的杨小迷已经把那包银子快输光了。
叶婉珍心里五味杂陈,她抛开所有的面子和自尊,立刻跪在杨小迷面前,央求他再给一些银子好回家。
已经学会抽卷烟的杨小迷正巧赢了一把好牌,他这边刚把烟卷叼在嘴里,叶婉珍立刻端起烛台给他点上,杨小迷一开心,随手抓了一把银子哗啦一声就扔到了地上。
跪在地上的叶婉珍,觉得自己就像被人打发的一条狗!
但她没有时间整理自己内心的愤慨与耻辱,而是按计划带着父母回去后,立刻接上爷爷和叶栓,连夜带着一家人逃到了霸州府。
她租不起好房子,只好住在这个破旧四处漏风的地方,由于犯了案,户籍不敢拿出来见人,又没有官谍路引,这一家子就成了黑户。黑户做工的活并不好找,叶大山只好去粮店给人扛包,她和牛氏给人做些浆洗针线,而叶栓,直接送到了木器店做了学徒。
从另一方面来说,叶婉珍性格虽然偏执,但是她还是很坚强的,若是她的长处用到正路上,定会大发光彩。
——性格决定命运。
叶婉珍每天辛苦的挣钱养家,可是发现家里已经完全不是她原来的家了。
叶大山死活也不愿再回到西兔儿村,他不仅没有脸面再回老家,而且现在叶婉珍还是县里通缉的要犯。若是他回去,定又会被抓进大牢审问闺女的下落,他就是死也不想再进牢里了。
叶大山和牛氏他们一家子就这么在霸州府住了下来,做些零工过贫苦的日子。
这种手停嘴就停的日子简直让叶大山苦不堪言。在老家时,虽然贫困,但是好歹还有口饭吃,挖野菜,打个兔子,掏鸟蛋,再加上几亩薄田和养的皮狙兽……怎么样都能填饱肚子。可是在陌生霸州府,每一粒粮食每一块炭石都得自己拿钱去买,盐巴更是贵的吓人,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尝到咸味了。
时间长了,叶大山和牛氏就开始怀念自己曾经赶着大马车,开商铺的辉煌。不时的谈论他们曾吃过什么好东西,穿过什么好衣裳,见过什么大人物……
于是,叶大山和牛氏开始明里暗里埋怨叶婉珍瞎出主意。本来日子过的好好的,偏要去闹,结果可好,活的跟个阴沟里的老鼠似的!而且,本来听话的大妞和石头,也因为叶二妞的原因把关系给搞砸了。
那天去农场闹事时,叶婉珍要拉着大肚子的叶大妞一起去,结果被石头拦下了,他大声道:“不准去找大哥的麻烦,更不准拉俺媳妇儿去!”
叶大妞的公婆像护牛犊子似的紧紧护着身怀六甲的儿媳妇。
叶婉珍冷冷的道:“若是你们不去,从今天开始,就正式断亲!”
叶大妞伤心的大哭了起来,石头心疼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他赤红着脸大吼:“断就断,谁再敢欺负俺媳妇俺和他拼命!就是亲娘老子也不成!”
——再老实的石头也有底线,谁碰他的妻儿就和谁拼命。
一听这话,牛氏上前就呼了石头一耳光,石头的爹娘大怒,原来他们的老实儿子在老丈人家竟受这种窝囊气!
石头爹娘冲了上去和叶大山一家子打成一团。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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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你成亲了。”
司徒瑾气得冷笑:“我成亲了?我成亲了?难道我不该成亲么?他早就知道我会成亲,为什么又拿此事赌气?即使赌气,也该差不多了吧,这么长时间不回来,真是给他脸了!”
晋伯无奈的道:“你未提前告之,他一下子接受不了。”
“告诉他?我来得及吗?我所有的事情都是匆忙办完的,成亲第二天,我还抄一个首铺大臣的家!现在还有其余党在四处追杀我,为什么他不能体谅一下我的难处?”
晋伯叹了口气道:“钧之,你其实放个鹞鹰传信也很容易。”
“鹞鹰是玉英驯养的,她虽然会同意,但心里定会有些怨言,我怎么可以让一个当时还未过门的妻子总为我做这些事?”
晋伯无语望天。
其实越是看起来没有脾气的人,骨子里越是倔将。有些人的情感无论再重要,也终究敌不过自己骨子里的骄傲。
如果司徒瑾是一个感情细腻的男人,或许他会小心地调和好后宅关系,可惜他不是。
司徒瑾怒道:“他的倔将幼稚的可笑,却将我的大事置之脑后!分不清主次事非!他要有本事一辈子不要回来,若是回来,我定打断他的腿不可!”
说完,司徒瑾又恨恨的砸了一下桌子:“还有朝歌!”
提起朝歌,司徒瑾简直痛心疾首:“果不出所料,朝歌十岁时就跟着我。没想到跟了我这么多年,竟然还没有忘主,可真是忠心耿耿,可真是忠心耿耿啊!呵呵!”
晋伯也一声叹息,朝歌的离去,也让他痛心,但是也在情理之中。
朝歌本就是由齐王送来的人,他从哪里来?父母是何人?齐王并没有交待,只是说他是一个少年英雄。
如此高的赞誉从齐王嘴里说出来真是罕见,少年英不英雄不知道,但他们亲眼见证朝歌那不同于常人的身手,朝歌若动起怒来,天地都为之变色。
曾经有一次,朝歌不如为何酒后发了疯,独自在校场骑马挥刀,随着呼喝声狂风四起,烟尘滚滚中夹杂雷鸣,天色阴沉了很久。
后来有人说,那天是朝歌母亲的忌日。
朝歌的离去比叶剪秋的消失更让司徒瑾愤怒,他在朝歌身上倾注了无数的心血和信任,没想到,他竟和齐王联手与螭国暗中来往。齐王与螭国来往或许是为了自保,但朝歌竟然也瞒着一直信任他的大哥!
若不是玻璃作坊的事情露出了端倪,他还真猜不到朝歌有了二心!
还有一件事令司徒瑾对朝歌很生气,虽然他在情感上有些迟钝,可是也有所发觉,当他们在一起用饭时,朝歌总是偷偷看向叶剪秋,看一眼又迅速将眼光挪开!
司徒瑾想到这里,气火又在胸中沸腾,那朝歌现在就和叶剪秋在一起!
自从朝歌在回程的途中匆匆离去,司徒瑾就觉得眼皮一直在跳,心里的预感非常糟糕,情急之下,只好请玉英派出鹞鹰找叶剪秋的踪迹,可是飞回来的鹞鹰却音信皆无。玉英告诉他,她的驭鹰术是齐王所授,所以她的鹰还没有飞到地方就被齐王的飞雪拦截回去了。
想到这里,司徒瑾恨恨地砸了一下桌子,叶剪秋,你给我老实守着夫德,若是回来见你非完壁,定杀不饶!
想到这里,脸色几乎快要扭曲的司徒瑾大步走了出去,很快,新兵训练场上又开始了阵阵惨叫。
晋伯站起身走到窗口,看到远处的司徒瑾正在大声喝斥,抬手就将一个新兵来了个狠狠的过肩摔。
☆、一百零五章
这是一个美丽的小镇,名叫沧穹,面积只有荚县的十分之一。
虽然是个并不富庶的袖珍小镇,但民风淳朴,百姓好客。
走在这个被群山环抱,鲜花遍地的小镇上,街头巷尾不时会穿过一条蜿蜒的雾气,如同一阵湿风从人群中吹过,人们的头脸和衣服都会沾上雾水。
当太阳从大朵的白云中露出头时,灿烂的阳光将玲珑小镇照耀的明亮而又五彩斑斓,当雾气袭来时,太阳又收回光芒,天空立刻变得如同傍晚黄昏。
被阳光捉弄的小镇忽明忽暗,有种奇幻的色彩。
走在忽高忽低顺着山势而建的台阶小道上,随处可见角落里的青苔和野花,石阶外还有哗哗的溪水潺潺流过。
悠闲的梅花鹿随时邂逅,一群群扑来的野鸽子和你相约,水中优雅觅食的仙鹤总是给人惊喜。
人与动物在大自然中和谐相处,如同外桃源。
街道两侧挂满了琳琅满目的手工艺品或风味小吃,有些货品就这样随意地堆的放在路边,卖主只在路边放了一个装钱的小盆。当你中意了,丢下一些银子拿走就是,无须对自己出的价格不安。
当你无意中瞟了一眼正在忙碌的老板时,对方会给你一个真诚的微笑,并招呼你来尝尝自家的点心。
当你看到一家店铺门口挂着一串串奇异的果实,正弯下腰不停的欣赏时,店家会走悄悄出来揪下一个送给你,没等你说声谢谢,店家却又坐回屋里继续看书……
若是你看到精致的货品,想要找卖家付钱时,你会发现,卖家正在另一条街道上和别的老板下棋。而且卖家还会因为你打扰了他的休闲时光而一脸的不高兴,让你即使花了钱也会心生愧疚。
叶剪秋感叹,美丽的世界在他眼前又打开一扇大门,他的视野和心胸又开阔了很多。一味沉溺在自己哀伤的人,自私而又惭愧。
——生活很美好,没有理由不笑。
他们一行人在街上游逛,特殊的装扮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赵淳一袭及地的黑袍,长纱遮面,黑衣翻卷如狂风落叶,行走似幽灵之王。
叶剪秋穿浑身是洞的乞丐牛仔裤,连帽休闲装,背着双肩包,不仅戴上帽子,还戴了口罩。走在古风古韵的小镇上,一股浓浓的异域风情。
只有朝歌还算正常,鲜艳大红衬衣,背带工装裤,黑色厚底皂靴,一头黑亮的长发很听话的高高的束了起来。
青春活力的朝歌就像西游记里被一群妖怪护送的御弟唐僧,行走之处,男男女女都用热切的眼光看着他。虽然他冷面如玉,目不斜视,但不妨碍人们对他的偏爱。不管他买什么东西,都有人围着他,男女老少都大大方方的打量这个俊美的少年。
朝歌被众人围堵得直皱眉头,很快就落在赵淳和叶剪秋身后。
一阵微风吹过,身边不时有花瓣如雪般落下,叶剪秋伸出手接过一片茶花瓣,不禁感叹:“这里远离红尘烦扰,很适合让赵灏来转一转。”
小镇民风淳朴,孩子们单纯的头顶好像都能开出鲜花,和这样的百姓相处,立刻觉得欢乐和幸福。
赵淳叹气:“他的心魔无处可医。”
“听说他在宫内修道观念佛经,戾气会收敛很多。”
“那些和尚或道士,都是净了身的,加上宫内的太监,足有几万人,堪比御林军。”
叶剪秋咂舌:“这么多人,是心甘情愿净身的么?”
“自愿者如过江之鲫,总有人不愿意放过接近圣颜的机会。”
“和修道之人相处这么久,那赵灏现在的脾气是不是好多了?”
那天他如仙人一般下棋聊天,除了有些高冷外,并没有看出来什么可怕之处。
“嗯,好多了,再没有动不动将人扔到凶兽笼里撕咬。”
叶剪秋摇摇头,娇艳美丽的花大多都有毒,还是敬而远之。
“因为他心魔难消,所以性格古怪,最信任身边一位老宦臣,杜子藤。”
“肚子疼?”
叶剪秋笑:“这个名字倒是过目难忘。”
“没错,由于宫内成立了司礼监,所以他权势滔天。”
此时,从身边经过的那一群张着翅膀呱呱叫的大白天鹅,叶剪秋有些兴奋地道:“其实宦臣的事要解决掉也很简单,我来给你们支几招吧!”
这个世界如此美妙,还是和平最好!
“哦,你有何高见?”
赵淳停下了脚步。
叶剪秋从身边流过的小溪边洗了洗手后站起来,清了清嗓子矜持地道:“高见谈不上,只是前人的经验罢了。其实肚子疼的得势,归根结底还是赵灏懒政造成的。”
“没错。”
“大臣们和太监都是皇帝的左右手,两个轮子的车被砍掉任何一个都阻碍前行。”
“如何协调?”
“成立专职管理宫廷事务的机构——内务府!领导由你们赵家贵族担任。清退一些太监,有句俗话说,够不够,三千六,这是太监数量的极限。还有,要严禁宦官在宫内传言政事,太监要是把外界的闲话传到内廷,要被正法。杜绝太监跟外廷的联系,将太监的执事范围圈禁在宫廷内。然后再设立两个机构,南书房和军机处,选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为处理紧急军务之用,职责是担任皇帝的秘书,帮皇帝在军国大事上出谋划策、提供咨询、撰写文书,也并没有前朝宰相的行政权。这些机构都驯服于皇权之下,皇帝也就没必要任用宦官去压制文官了。”
赵淳点头:“有道理。”
清代电视剧看多了,还是有点用的。想起那些净身的太监,裤裆就凉嗖嗖的。
看着赵淳又要说什么,叶剪秋打了个响指:“换话题!”
装逼结束!再多的东西他可就挖不出来了,农业上的东西还成,什么父本母本,什么自交授粉杂交等等,哈!
当两人走到一处半山坡上时,赵淳停下了脚步,看着远处好像在等什么。
叶剪秋也停了下来,但是他只看到一片被雾气笼罩的山峦。
“来了!”赵淳说完就架起了胳膊静静等待。
只见天空飞来一只雪白的鹞鹰,它在空中盘旋了几圈后,长啸一声落到了赵淳的肩膀上。
赵淳展开手心的米粒,鹞鹰低头啄食。
“飞雪,辛苦了。”
看到这只送信的鹞鹰,叶剪秋默默地走远,去看石壁上快要长疯了的苔藓。
赵淳展开窄窄的信纸,上面四个娟秀的小字:定不辱命。
赵淳嘴角浅笑,伸开胳膊将飞雪放走。
“玩去吧!”
前几日,他给乔玉英送了信,只写了三个字:卖身契。
看着雪白的小点消失在空中,赵淳负手迎风而立,无言的看着远处如画江山。
朝歌走到上前道:“赵淳,你在骗他。”
“叶剪秋并没有你想的那笨,他也许已经猜到我在要什么。”
“你身为皇族贵胄,用这种手段让人不耻。”
如此直言不敬,让赵淳有些皱眉:“朝歌,若你在我之位,眼看螭国局势不稳,你会如何?”
朝歌摇摇头:“我不是你,而且我也不会让你得逞的。”
“朝歌,若是他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一样会很失望。”
“你错了,我对他没有利益和交换的目的,他会理解。”
“受了情伤的人,心会变硬。”
“他的心会变得坚强,但并不冷硬。”
“他喜欢这里。”
“这里并不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他喜欢田野,一望无际的田野。”
“朝歌,你别忘了我养了你十年。”
“没错,你是养了我十年,不过你还喂了我锁心丸。”
“记得就好。”
赵淳拍了拍朝歌的肩膀离开,只留下一脸悲愤的朝歌看着那黑影远去。
为什么有些人的背影如此沧桑,好像跃过了最美好的时光直接步入了老年。为何有些人脸上总是有洞悉一切的表情,如同内心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
赵淳对于他,亦父亦兄,亦敌亦友。
黑暗的墓穴中,一声嘹亮的婴儿的啼哭声响起,婴儿不仅浑身带着鲜血,而且下半身只有蓝色鳞甲覆盖的长尾,他身边躺着浑身是血奄奄一息的母亲。
有人抱起了婴儿,正是少年时的赵淳。
一身华服的皇子赵淳正在静静的审视这个婴儿,正当他目露杀机时,母亲用尽最后一口气求饶:“他有一半青鸾血统,不要杀他,留下他为你所用。”
婴儿的眼睛天真纯洁,对第一眼看到的人有种本能的依赖,他啊啊的伸出白胖的小手拉着那绣满云纹的衣襟,正当他甜甜的笑时,嘴里被人塞进了一颗带着血味儿的锁心丸。
锁心丸,是一种古老的降术。
将受降者的生辰八字和多种稀有毒虫的卵相合,持咒做法而成。
强大的朝歌,原本并不畏惧锁心丸,但是他来到世间的第一口的食物就吃了下它,从而损伤了筋脉。
赵淳牵制着朝歌,只要他一死,朝歌也会身亡,这真是世间最两难的事。
朝歌转身按住身边的石头,深吸口气望着远方,任何事都会有转机,所有的秘底早晚都会揭开。
从来不现身的妮基塔,和那从鹰头山挖出来的黑石定有种特别的联系……司徒瑾,黑石在他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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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淳仍闲庭信步带着叶剪秋逛街,用罕有的热情开始讲解这里的风土人情:“沧穹本是我原来的封地的一部分,现在已被皇家收回。这里的百姓几乎全是宗族世家,所谓皇权不下县,所以这里也是村民自治的地方。”
“那你岂不是在这里没有什么皇族特权?”
“没错,沧穹镇的百姓们都是有血缘关系的宗亲,我只是一个和他们井水不犯河水的王爷罢了。每天住在王爷府,没有宣召,一辈子不得入京。”
“没想到王爷的名号听起来光鲜,竟然这么可怜。”
“命也。”
“这里没有衙门么?”
“有,但百姓在自己宗祠处理案件。”
“有传说中的浸猪笼么?”
“也有。”
“官府不管?”
“民不告,官不究。”
听到耳边一阵热呼呼的气息,有一个女子悄声道:“罗宾汉,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叶剪秋叹气:“其实我不叫罗宾汉。”
“可是我喜欢这样叫你。”
“好吧,妮基塔,是什么秘密?”
“这个世界的人,其实都不是人。”
叶剪秋身上一冷:“那他们是?”
“全都是兽!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那些偶有异化的村民,其实不过是返祖现象。但是当初赵淳给你的讲的故事是真实的,因为那四个人得到了最纯正的大地之血,所以他们返祖时被强化了,如果不是这个原因,他们只是普通的蛇与鸟,根本不会强化到神兽的地步。”
原来如此,原来这里是一个兽人的世界!那如果他食用了大地之血后,会不会变成猴子呢?叶剪秋一哆嗦,最好是变成齐天大圣,否则他立马撞墙!
“妮基塔,我想看看你长什么样子。”
根据在耳边的呼吸高度和身旁体温的感觉,叶剪秋大概推测,这个妮基塔身材很高大,至少在一米七八左右。这样的身高对一个女孩来讲,实在是太魁梧了些!
叶剪秋有些自卑,他希望女孩子不要比男孩子高,实在是太不礼貌!当然,自己这么瘦,他的腿肯定比妮基塔要细,好像也有些失礼……
女孩子咯咯的笑起来,声音清脆甜美:“我很漂亮,比赵灏还美,所以我不能现身,否则天下大乱。”
赵淳在一旁淡淡地道了一句:“妮基塔很胖。”
叶剪秋吸冷气——真狠!
“赵淳!”
随着一声尖叫,赵淳的红发在空中诡异的一飘,一络红发就样被揪了下来。
“赵淳你找死!早晚我会将你的烂毛全都拔光!”
“已经被你祸害的差不多了。”
妮基塔显然被狠狠伤害了,当她准备摘赵淳的帽子时,赵淳像一阵风一样飘向了前面人堆里。
妮基塔骂骂咧咧的远去了,远处卖水果的摊子突然少了几颗拳头大的水果,卖家觉得自己有些眼花,不停的揉眼睛。
叶剪秋走向人群,原来那是一个掷飞镖的摊子,很多人围在那里观看,不时发出阵阵喝彩声。
远处圆形的厚木镖钯上被掷上的飞镖支支正中红心,引起人们热烈的鼓掌。掷飞镖的汉子很得意,手里抓着一大把明亮的刀,大声高叫:“诸位看官,谁敢来和我一试?若是全中红心,免费得足纹银一两,若是斗不过我,送我五百钱!”
人们笑闹着,互相推搡着希望出来一个挑战者。
这时,赵淳走上前,人们见状立刻自发的散开,本能的和他保持距离,赵淳身边形成一个大圆圈。
赵淳对叶剪秋道:“想玩吗?”
“想玩,但我玩不好。”
“你来配合我就是。”
说完,赵淳抓起一把飞镖,见有人挑战,众人的热情高涨,高声打哄怂恿,摊主见到有人挑战,兴奋地道:“客官,若是不中,可是得给五百钱,我这里的规矩是先押钱,后玩镖。”
赵淳抓出一个大银锭子放在桌上,道:“若是有一镖失败,全是你的。”
摊主大喜:“好汉自便!”
赵淳走向前,拉着叶剪秋走到一处店铺的木门板前,在他耳边道:“乖乖的别动。”
叶剪秋紧张:“赵鸣岐先生,你玩大的啊?”
看起来赵淳想玩人体飞镖,就他那黑纱遮面的模样,视线能看清楚吗?
“生死挑战最为刺激,要玩么?”
“要!”
叶剪秋咬牙,谁胆小就不是站着撒尿的爷们儿!
见叶剪秋紧绷着身体闭上了眼睛,赵淳坏笑的挑起嘴角:“来了哦!”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闪光就飞了出去!
叶剪秋只听到耳边带着风声“噗”的一下,一把颤微微的飞镖就落在他的耳边。
刺激!还没等他刚睁开眼,只见眼前亮闪闪一片,如同暴雨梨花般的飞镖嗖嗖不停的向他射来!
围观者发出阵阵喝彩!听到热闹声,很多店家也不做生意了,纷纷走出店铺来观看。
叶剪秋大声道:“赵鸣岐,再来!”
很快,叶剪秋站立的门板上被扎了一圈亮闪闪的飞镖,正巧将他围在里面,尤其是脖子的地方,密密麻麻的扎着一圈刀子,吓得连他的头都不敢动一下。
摊主傻了眼,这下赔大了。玩人体飞镖要迅速快,刀身紧紧扎在人体周围,而且不能伤人,很少有人挑战这个……
正当他无奈地准备赔钱的时候,朝歌突然出现了。
他对欲从刀阵中出来的叶剪秋大声道:“你呆在那里别动,我来挑战!”
摊主终于遇到了大救星,连忙道:“这位小哥儿,按规矩你只能将刀子贴进靶心,往外扎可不成,输了你就得给那位黑袍客官银子。”
“没问题!”
摊主高兴地道:“好汉请便。”
银子有人替他出了,这刀扎的如此密集,这小哥一准儿输!
赵淳笑着摇摇头,让开了位置。
只见朝歌走向前,冲叶剪秋笑了笑,慢慢地将自己脖子上的红色长巾解了下来。
看着朝歌将长巾遮挡住双眼系到脑后,叶剪秋有点害怕了,喂!你们别都找我啊,有本事让妮基塔上啊,扎隐形人才是终极挑战哪!
叶剪秋倚在门板上扭来扭去:“朝歌,你行吗?”
朝歌道:“叶剪秋,你信我吗?”
“信……”
牙齿都有些打战。
“开始了!”
话音未落,朝歌抓起一把飞刀抛出,只见眼花缭乱中,一排飞刀就样“唰唰”的飞了出去,等这把刀掷完,人群里暴发出阵阵喝彩!
“天哪!竟然全中了!”
“连头发丝儿都没斩断!”
“这年轻人,太历害了!”
只见朝歌扎入的刀身全都紧贴在赵淳刚才射入的飞刀内侧,紧紧贴着中间腿已经发软的人。
朝歌又抓起了一把刀,开口道:“叶剪秋,你要笑,若是不笑,这刀就不长眼了!”
“好……”
叶剪秋只好去掉了口罩,挤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朝歌这次的飞镖掷出的很慢,每一把都像在酝酿着什么。
每当一柄带着红缨的飞镖重重地扎入在叶剪秋身边时,他就浑身一颤,然后对朝歌咧嘴苦笑。
他现在被刀山剑海围绕,冷气森森的刀将他死死围住,由于刀太过密集,朝歌的下刀的地方越来越少。
朝歌又掷一把,“噗”的一声狠狠扎进叶剪秋的手边。
感觉到门板的震动和手边的寒意,叶剪秋安慰朝歌:“朝歌,别紧张,你行的!你看,我都笑了!”
叶剪秋故意哈哈大笑两声。
朝歌也笑了,众人痴迷,这位少年只露出半张脸还这么绝色!
朝歌慢慢地掷出一把刀,只听“噗”的一声,刀身刺入木板,赵淳和朝歌的刀的几乎扎在一个点上,紧贴对方的手。
“噗”的一声,又一把刀飞去,刀身入木三分,贴着叶剪秋的脸颊。
叶剪秋,你知道吗?
没有多少人想要拥有整个世界,它太大,太嘈杂!再宽大的手掌再深远的目光也覆盖不了,也穿不透!很多时候,我只要一个很小的角落。
当我从碧空如镜的大漠经过时,马蹄会踏过那刺儿草,沙枣花,芨芨草,荒漠兰……当我迎接那荒壁滩上掀起黄沙的热风时,风儿如同吟唱着最古老的歌谣。
我喜欢那悠扬的木铃声,不是因为它冷漠风傲,而是因为它像你一样平淡执着,心似水一样平静。
叶剪秋,你知道吗?
我喜欢骑马的时候驻足,贪婪的看那乡村的袅袅炊烟,鸡鸭的叫声和牧童晚归,喜欢看篱笆上那开着有苦味花朵和夜晚从窗户透出的灯光……因为,那是有人守候的家。
我知道,如果你在这里,定会在房前屋后布衣素衫的劳作,汗水一滴滴的掉入土壤,爱抚着那茁壮的果苗,那缕缕炊烟生起时,你也会在灶台边忙着做饭塞柴……
从集市中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迷路的灵魂,而我也是一个漂泊在外的游子,我发现了你,你却没有看到我……叶剪秋,你千万不要太完美,就保持着丑样子就好,那我就可以更加接近你……
朝歌一边慢慢掷着飞刀一边用螭国的语言唱起了歌,少年的歌声清扬而又动听。
——天上的云朵哟,那是蟠龙的故乡。
飞舞的白鸽哟,想去珍珠般美丽的地方。
我的爱人在哪里哟,仍然在内心深处!
无论你对我多么冷漠哟,那把火仍为你点燃!
你就是我要定的那个人哟,你把我的心带去哪里,你又何时能回来?
我要送你一块蜜糖,因为你比它更甜美!
亲爱的人啊,等我骑马摘下鲜花,永远的陪在我身边吧!
初生的羊羔嘴巴稚嫩啊,却咬不动坚硬的牧草!
刚出壳的雄鹰想展翅啊,却遇到了狂风沙暴!
如果我为你死去,就让我在沙漠里安眠!
在我的坟头放上一把琵琶,好像风儿吹响那琴弦!
别为我难过……
别为我哭泣……
别为我难过……
别为我哭泣……
叶剪秋的眼角有些湿润,为什么这首歌的旋律如此轻快,却让人感到悲伤?
为什么这首歌的语言并没有听懂,却能让人潸然泪下?
☆、一百零七
叶婉珍脸色扭曲的狠狠咬着被角,拼命想压制自己内心的愤恨,但是眼泪还是从她眼角不争气的落下。
——原来,她也有软弱的时候。
叶婉珍狠狠一砸薄薄的床板坐起身,看着从破旧的窗户纸透过的惨淡月光。此时,从远处不时传来狗叫声,婴儿啼哭声,甚至还有宿醉打骂婆娘的汉子叫骂声。
这里是霸州府,虽然是一个繁华的大州府,但是她却住在屋似烂窑的贫民区。
这里到处污水横流,苍蝇乱飞,更是小偷,赌棍,暗娼等杂七杂八,三教九流的混合地,经常看到有人醉熏熏的回家,也经常看到有人病死在类似于窝棚的破屋里。
“妈呀!”爷爷突然一声大叫,黑影中的叶婉珍扭过来她满脸泪痕的脸。
小小阴暗的房间隔着片布帘子,可以清晰的听见叶大山和牛氏的呼噜声,还有爷爷不停的叫:“妈呀!唉哟妈呀!”
他们好像又回到了西兔儿村那破旧的洞屋,窗户随着风声开开合合,灶火冰冷无烟,旧椅子破木板支起的简易床,黑乎乎的屋顶横梁上悬挂着一个大篮子,里面是怕虫吃鼠咬的珍贵粗面干粮,每人一天只能吃一个,她经常饿的夜里睡不着。
叶婉珍用力抹了一把脸上的湿痕。
叶大山梦呓中不停的哆嗦求饶:“官老爷,官老爷,手下留情啊……啊嘿嘿……”
他最后竟然在梦里号啕痛哭起来,牛氏好像也被惊醒了,不停地低声安慰:“他爹呀,别闹啦,累了一天,好好睡个觉都不成……”
叶婉珍却罕见的对父母轻蔑的撇了撇嘴,眼神里充满了淡漠。
当初,杨小迷突然来到农场将父亲抓走时,她就预感,那水云裳她呆不长了。
杨小迷表面上听从曹达,其实他和贞娘子都是鸣岐先生的人,既然杨小迷出了头,那就是鸣岐先生对她不满。
当她卷着包袱离开水云裳的大门时,并没有心慌意乱,而是很快的做出下一步的计划。
她将爷爷和叶栓从老家接了回来,然后带着一老一小在青阳租了一个小院子,她将一切安排好后,就开始了她第一次的诈骗生涯。
由于这个时代交通信息很不方便,很多和水云裳合作过的商铺还并不知道这位大弟子已被贞娘子驱逐。
于是,她就利用这个时间差好好为自己谋划。
叶婉珍仔细将自己扮装光鲜一番后,就雇用了一辆马车。
当她马不停蹄地来到绵州府最大的一家经营锦缎的商铺门前时,老板见到这个水云裳的小掌柜主动上门,不禁有些疑惑。虽然水云裳多是女子把持大小事务,但是轻易不出门,有什么需要,都是经过传信订货下单。
叶婉珍装作很着急的样子对老板说,水云裳突然接了个大单子,大客户是临月城的来的,指明要一个月内出货,而且客户就住在水云裳急等。
由于事情紧急,贞娘子派她先拉走一车货急用,回头让这家商铺再送两辆马车的货到水云裳一并结帐。
老板有些不放心,对方虽然有赊账的先例,但并没有派人主动上门的,而且这笔生意数额太大,他想和贞娘子联系一下再发货。
叶婉珍脸色一冷,开口道:“罢了,水云裳还轮不到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事情紧急,那小女子就得罪了!”于是,她毫不犹豫的转身欲去对面一家同样经营锦缎的商铺。
这里所有的商铺都知道水云裳这个大名鼎鼎的绣庄,任何一家商铺都想和水云裳合作,如果得罪了负责进货大权的叶婉珍,以后的生意怕是不好做了。
眼看叶婉珍要走,老板慌了,毕竟是合作多年,出于对贞娘子的信任,绝对不能因为这件小事伤了和气,于是赔着笑脸将她拉了回来,立刻派小伙计装了一车货。
由于叶婉珍开口就要最紧俏最高档的丝绸,老板有些为难,只好求叶婉珍给贞娘子捎信,其它的货要等两天后才能到,等货调转过来再派人亲自送到水云裳。
叶婉珍佯装为难的答应了。
这也是她计划好的,自己要的冰晶雪纹丝绸是产量极少的品种,再大的商铺也一下子出不了货,所以商家只能拖几天,到时候,不管水云裳和商家如何翻了天,那她叶婉珍早就逃远了。
等她拉着满满一车的昂贵丝绸走出了这条街道后,立刻调转马头,拐向了相隔几条街的另一家绸庄。
这家绸庄的老板叶婉珍也是认识的,因为每天她在水云裳即使足不出户,也会有很多商家上门推销,细心的她将每一个商家都悄悄留下了地址。这些都是商户资源,总有一天会用上。
叶婉珍直接找到老板并说明自己的来意。
她说这些高档货水云裳不小心进的多了,当初发货的老板不愿退回,说是活钱会被占用,店里就会周围不开,让她等一段时间再来退货。由于这批货的确占银子数量太大,于是贞娘子派她来将这些货物来其它店铺换成银子,如果这次对方能够全部收回,可以打九折卖掉,那么水云裳下步会考虑同这家商铺的合作事宜。
这位老板很精明,只见一个小丫头虽然处事冷静,说话也大大方方,但是额头上不停的冒虚汗,眼睛总在悄悄打量他的表情。
——毕竟是第一次作案,心理素质和经验不足,如果叶婉珍接连几次能诈骗成功,定会骗术炉火纯青。
老板奸笑,水云裳出内贼了。
但是好处送到手里,岂有不要之理?
他压价压的很低,叶婉珍立刻变脸,高声咋唬说以后水云裳与他再无合作的机会,然后拂袖而去。
那老板倚着门柱悠闲的看着她的背影喝茶,果然,叶婉珍快要走到马车时又回来了,她同意了对方的条件。
虽然这里经营的绸庄很多,也许有人会按她出的条件回收,但叶婉珍并没有时间和胆量一一去尝试。第一她不想张扬,她得快点离开这里,若是让发货的老板看到她就完了。第二,知道的人越多,马脚就会露的多,她的事情就会败露的越快。
收货的老板也吃准了她做贼心虚的心理,得了个大便宜。
当她银子拿到手后,立刻赶着马车连夜回到青阳府衙,她直接找到杨小迷,将银子放到桌上。
正在打牌的衙役见到一个俊俏的小姑娘突然出现在这里,立刻开始起哄说酸话,杨小迷君子风度十足,他站起身来拦下众人的咸猪手:“不要为难人家小姑娘,咱们是官差嘛,就要有官家威仪。”
其实叶婉珍恨不得扯烂杨小迷这些人等的嘴脸!但是她咬碎银牙忍下了。
正在和衙役们打牌喝酒的杨小迷眯着眼地拎了拎银子,挥一挥手,立刻有人去把她的父母给放了出来。
本来就是吓唬吓唬的事儿,三天后就能将人放出来,没想这丫头挂念父母,心急坐不住了。不过,还挺有种,竟弄出这么一大包银子。
当叶婉珍扶着吓得快要没命的叶大山和只会哭的牛氏出来时,正在打牌的杨小迷已经把那包银子快输光了。
叶婉珍心里五味杂陈,她抛开所有的面子和自尊,立刻跪在杨小迷面前,央求他再给一些银子好回家。
已经学会抽卷烟的杨小迷正巧赢了一把好牌,他这边刚把烟卷叼在嘴里,叶婉珍立刻端起烛台给他点上,杨小迷一开心,随手抓了一把银子哗啦一声就扔到了地上。
跪在地上的叶婉珍,觉得自己就像被人打发的一条狗!
但她没有时间整理自己内心的愤慨与耻辱,而是按计划带着父母回去后,立刻接上爷爷和叶栓,连夜带着一家人逃到了霸州府。
她租不起好房子,只好住在这个破旧四处漏风的地方,由于犯了案,户籍不敢拿出来见人,又没有官谍路引,这一家子就成了黑户。黑户做工的活并不好找,叶大山只好去粮店给人扛包,她和牛氏给人做些浆洗针线,而叶栓,直接送到了木器店做了学徒。
从另一方面来说,叶婉珍性格虽然偏执,但是她还是很坚强的,若是她的长处用到正路上,定会大发光彩。
——性格决定命运。
叶婉珍每天辛苦的挣钱养家,可是发现家里已经完全不是她原来的家了。
叶大山死活也不愿再回到西兔儿村,他不仅没有脸面再回老家,而且现在叶婉珍还是县里通缉的要犯。若是他回去,定又会被抓进大牢审问闺女的下落,他就是死也不想再进牢里了。
叶大山和牛氏他们一家子就这么在霸州府住了下来,做些零工过贫苦的日子。
这种手停嘴就停的日子简直让叶大山苦不堪言。在老家时,虽然贫困,但是好歹还有口饭吃,挖野菜,打个兔子,掏鸟蛋,再加上几亩薄田和养的皮狙兽……怎么样都能填饱肚子。可是在陌生霸州府,每一粒粮食每一块炭石都得自己拿钱去买,盐巴更是贵的吓人,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尝到咸味了。
时间长了,叶大山和牛氏就开始怀念自己曾经赶着大马车,开商铺的辉煌。不时的谈论他们曾吃过什么好东西,穿过什么好衣裳,见过什么大人物……
于是,叶大山和牛氏开始明里暗里埋怨叶婉珍瞎出主意。本来日子过的好好的,偏要去闹,结果可好,活的跟个阴沟里的老鼠似的!而且,本来听话的大妞和石头,也因为叶二妞的原因把关系给搞砸了。
那天去农场闹事时,叶婉珍要拉着大肚子的叶大妞一起去,结果被石头拦下了,他大声道:“不准去找大哥的麻烦,更不准拉俺媳妇儿去!”
叶大妞的公婆像护牛犊子似的紧紧护着身怀六甲的儿媳妇。
叶婉珍冷冷的道:“若是你们不去,从今天开始,就正式断亲!”
叶大妞伤心的大哭了起来,石头心疼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他赤红着脸大吼:“断就断,谁再敢欺负俺媳妇俺和他拼命!就是亲娘老子也不成!”
——再老实的石头也有底线,谁碰他的妻儿就和谁拼命。
一听这话,牛氏上前就呼了石头一耳光,石头的爹娘大怒,原来他们的老实儿子在老丈人家竟受这种窝囊气!
石头爹娘冲了上去和叶大山一家子打成一团。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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