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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节

    群狗的光明 作者:刀刺

    第16节

    直到他们最初相遇的地方,那天小金哥曾走上前为余找找撑起一柄黑伞,伞下的两张脸都笼罩在阴影里,一个能看到下巴,一个只露出眼睛。

    余找找看到男神哥停下脚步,在那棵树下站了很久,他始终没有再回头,他也不敢上前。

    后来金酒十回家了,余找找在他家门口等了会儿,觉得这样也没意思,男神哥不像是会开门的样子。他也只好默默回家,在夜色里对着那扇紧闭的窗户看了很久。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生命里充满了诗歌和名著,他从这些文字里得到灵魂上的慰籍。他相信,人的样貌固然有美丑之分,但内心的富足和灵魂的雕刻可以弥补生命的不足。虽然很多时候现实会给予他残酷的打击,告诉他即使他的灵魂再纯洁美好,没有外在的支撑,灵魂之美始终不会被人窥见。

    这没什么,那些人与他来说都不重要。直到遇到金酒十,他的男神哥。他相信没人会看到男神哥的灵魂是怎样的璀璨。他人即地狱,人间即地狱。

    在这个地狱里,他从破乱的火焰中见到了不屈的灵魂,他看到那个灵魂的挣扎与呐喊,他们是一样的,那个灵魂拼命挣脱束缚的姿态,唤醒了他的向往,对自由的向往,对骄傲自信的向往,对爱的向往。

    那灵魂在吸引着他,他无法抗拒自己对他的膜拜,无法抗拒强大的磁场,一步一步向前,一步一步接近,直到他们融为一体,他会吸收他的强大,会沾染他的勇气,一起在地狱里挣扎,努力飞向天国。

    “我要从所有的大地,从所有的天国夺回你,

    因为我的摇篮是森林,森林也是墓地,

    因为我站立在大地上——只用一条腿,

    因为没有任何人能够像我这样歌唱你。

    我要从所有的时代,所有的黑夜那里,

    从所有金色的旗帜下,从所有的宝剑下夺回你,

    我要把钥匙扔掉,把狗从石阶上赶跑——

    因为在大地的黑夜里,我比狗更忠贞不渝。

    我要从所有的其他人那里——从那个女人那里夺回你,

    你不会做任何人的新郎,我也不会做任何人的妻,

    从黑夜与雅各处一起的那个人身边,

    我要决一雌雄把你带走——你要屏住呼吸!

    但是我还没有把你的双手交叉放在胸前——

    啊,真该诅咒!——你独自留在那里:

    你的两只翅膀已经指向太空跃跃欲飞——

    因为你的摇篮是世界,世界也是墓地!”

    余找找悄然默诵出这首诗歌,文字锻造了他内心的强大,给了他无限的勇气。

    “我要用所有美好的字眼歌颂你,即使这些所有的美好都不及你的万分之一,即使文字苍白贫瘠,那已经是我拥有的全部。哥,你看到了吗?这个灵魂在向你求救,我不是懦弱的,得到你的决心,比任何人都坚定。”

    可惜小金哥的人生境界上升不到探讨灵魂的高度,他只知道小崽儿误会了,他应该解释清楚。可余找找的告白实在让他动容,他能够理解那颗心是怎样的滚烫,正因为太烫了,所以更不敢接,更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含糊,玷污了他的真心。

    两人一夜没睡,金酒十第二天出门后余找找照例跟着他,走哪儿跟到哪儿,确忠贞如一条狗,在殷殷期盼主人的招手。

    金酒十到面馆里叫了份面,余找找也到面馆里叫了份跟他一样的面。金酒十一回头,他就鼓足勇气对他露出自认为最美的微笑。

    买单时金酒十连他那份一起买了,余找找把这当作是前进的一步,因此更加开心。

    直到金酒十叼着烟对他说:“你别跟着我了,我还要办事情,先回去,有事儿晚上再说。”

    这是一次失败的交涉,余找找固执的等着他的回应,不回应就不放弃。

    “叫你别跟着我,回去!”金酒十又走出一段路后生气地对他吼到。

    余找找一点儿没被打击到,只对他笑。

    “妈的!”金酒十终于打了辆车,结果到公司楼下发现这崽子不知用了什么方法,竟然死活没甩掉。

    他不堪骚扰,脸上怒意升腾,“你听不懂人话,我叫你回去!”

    余找找做出让步,低下头盯着脚尖,不往前也不肯退后。

    “你回不回去?”金酒十阔步朝他走来,架势活像要揍人,余找找顿时拔腿就跑,金酒十就在后面追,把余找找一溜烟追出去好远。

    估摸着差不多了,再扭头往回走,可余找找那里没有差不多,他也颠儿颠儿的跟着回来了。

    于是金酒十回头又去撵人,余找找又被追着屁股跑,如果能给小金哥一把扫帚,这情景看起来就更像是气急败坏的家长撵在不听话的小孩儿屁股后追着打,到后来演变成色厉内荏的人类吓唬垂涎肥肉的小野狗,只要他一跺脚,余找找就条件反射要跑。

    可惜没有信仰的人扛不住有信仰的人,小金哥放弃了,他自顾自走进公司,处理了几个场子的交接,理了理账目,从后门尿遁了。

    余找找身上可能安装了“定位男神哥雷达系统”,小金哥这一天到哪儿都能莫名其妙地看到他。

    我该怎么说呢?金酒十头痛地琢磨着,不伤害小崽儿委婉点儿吧,这崽子肯定装糊涂,我要是说得太狠吧,又有点儿舍不得。再说他昨天到底什么意思?是我理解错了吗?他是把我当成一个对象喜欢,还是把我当成一个偶像来崇拜?

    要不我同意他?反正他就只是跟着,也不拖后腿。可这算怎么回事儿呢?我要是真说‘行吧,那你跟着吧’,这算不算骗小孩儿?毕竟他什么都不懂。已经骗了人家的身体,还要骗人家的心,岂不是真成丧良心的人渣了?

    他纠结的头都快炸了,到了晚上从风林火山出来又看到小崽儿,心想我现场发挥吧就。

    这个缺德货很缺德的来了顿最后的晚餐,把余找找带到饭馆里好吃好喝有说有笑的搓了顿,然后俩人散步走到家楼下。

    金酒十说:“我送你回家。”

    余找找羞涩地点点头。

    到楼下花坛边,金酒十坐下来,“崽儿,我跟你谈谈。”

    余找找坐在他身边认真地聆听他的话。

    “我没什么文化,你昨天说那一大堆,我到现在都没明白到底什么意思,你别说话,听我说。我想,也许你没跟人接触过,所以觉得人的表现……和内心的想法是一致的。操!老子难得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嗯……所以你可能把我想的太好了。

    我不知道对你来说,我到底是个什么形象,是偶像还是谈恋爱的对象,这都不合适。

    你在我家喝多的那天晚上,我跟你说过你大概不记得,其实我早知道是你偷了我的狗崽儿,我知道那天你打了我那巴掌。你别管我怎么知道的,总之我特别生气,我当时真想揪住你揍一顿,后来看你捂成那个德行,觉得揍你一顿挺没意思,把你送警察局,那更没劲。我就想着怎么折磨你才好玩儿,就想着怎么玩儿你我才能痛快。

    那天在高壮壮家店门口,就是我给你橘子那次,我看你大夏天都是那样,就猜测你大概长得有问题,所以我夸你眼珠子漂亮,结果你的反应真证实了我的猜测。我当时就知道,你大概很丑,因为丑所以特自卑。我就想着我先接近你,夸你好看,让你完全信任我,然后再找个机会狠狠打击你一下。

    后来,你来我家偷穿我衣服,我都知道,我现在还有录像。我觉得你可能精神上有问题,但你太笨了,我看你就像看猴子,你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伪装得挺好,实际我全看在眼里。

    到那天你突然出现在徐老扒那儿,那天我本来就是想弄死他,我本来不想管你的死活,可能一时心软吧,我就管了。我当时觉得你挺可怜的,想着你这么可怜,再捉弄你不太好,结果你给我送礼,我为了不欠你人情才带你回延边,再后来在监狱里,我都是逗你玩儿。

    总之我对你的好都不是真心实意,起初是想玩儿你,后来是可怜你,所以你别觉得我好,我真不好,不值得你这样。”

    余找找没太反应过来,男神哥这番话信息量太大,可怜、玩弄,这些……有点儿过分,可男神哥对自己确实很好啊,这都不影响他对自己的好啊!

    “我……”名著用不上了,他语塞的呆呆看着男神哥,“那……可是……你对我的好是真的,你一直照顾我,再说,我喜欢你,跟这些没关系,我就是喜欢你这个人,别说你没伤害我,就算……就算你伤害到我,这都不影响我对你的感情,不影响我对你这个人的看法。”

    “你还是没明白,”金酒十顺手揪了棵花坛里的草,一截截扯成好几段,“你对我的感情,对我的喜欢,是像你说的只想跟我一个人打|炮,还是想一直跟着我?这些都不行。其一,我不喜欢男人,所以我是绝对不会跟你打|炮的,咱俩成不了恋爱关系。其二,你跟着我,崇拜我,这都是源自你对我的错误看法,我不想你跟着我,我也不需要你崇拜我,我现在每天烦的要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得操刀子捅人,你跟着我会妨碍到我,你……是个障碍,会拖我后腿,所以你别再跟着我了,我很烦!”

    余找找慢慢有些明白了,心在渐渐变凉,凉得像天上那轮好肥的月亮,浩渺无垠的夜空里只有它自己。

    “那监狱里……咱们关禁闭的时候……你明明对我……”

    “那是没有选择,”金酒十狠下心道,他别过脸不去看他的眼神,“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瘾头上来了管你是谁,那种环境下除了你又没第二个人,我也只好跟你打|炮。出来以后我觉得你误会挺深,怕你缠着我,所以带你去洗浴,想让你睡个女人就不来缠我了。没想到惹来你那么一段话。”

    “所以……”余找找艰涩的咽了下涌上喉咙的酸水,“如果有选择,你一定不会跟我是吗?”

    “是,我本来就不爱好捅男人屁|眼儿,跟你……更不可能。”

    “那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就剩下你跟我呢?”余找找似乎还嫌打击的不够重,偏要让自己更绝望。

    “你这个如果不成立,”金酒十烦躁地站起来,这崽子怎么听不懂人话,偏要他狠狠刺激他才好吗?“我就喜欢胸大屁股大的女人,你有吗?就算女人都死光了,我也宁愿去操|别的男人。就算男人女人都死光了,就剩下你,我要是就憋不住操了你,那我也不是心甘情愿。所以你别想有那天,死心吧,以后爱哪儿去哪儿去,别在我眼前晃悠。”

    余找找丝毫没有停顿,继续问:“是因为我这张脸吗?因为我丑,你不愿意?”

    金酒十不想让他有这种自暴自弃的想法,转过头对他说:“人这一生,会有很多很多不顺心不如意,你不能把所有的不顺心都归咎于长相。”

    所以,你是看不上我的灵魂,我的心,我这个人。所以,你就是看不上我,没有任何原因,就是单纯的看不上。

    金酒十的回应是把悬在灵魂上的镰刀,这把镰刀最终斩断了余找找自认为的关联,也斩碎了他这段时间感受到的幸福。

    余找找心潮翻滚,恨意、怒意,所有的负面情绪都一股脑的随着男神哥看似开解、实则摒弃的话涌上心头。

    他只是呼吸粗重,却很坚强的站起来,月色里凝望着男神哥的双眼溢出泪光,却在金酒十皱眉的那一刻又硬生生的憋回去。

    “哦。”

    作者有话要说:  其诗节选自《致一百年以后的你》玛丽娜茨维塔耶娃

    ☆、第三十六章

    他在黑暗中感到极端的痛苦和焦虑,这些情绪让他看起来像个疯子似的在床上挣扎、扭动,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他的嘴唇噙动着,似乎在喋喋不休的说着什么。最后他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脸,那是一张扭曲又陌生的面孔,双眼凹陷但眼珠突出,遍布血丝,同脸上蜿蜒的长疤相得益彰,莫可名状的恐怖。

    于是他愤怒地砸碎镜子,砸得一双手鲜血淋漓,仿佛镜子就是那个人,又仿佛碎裂的是他曾经平静的内心。

    过往的委屈和苦难都涌上心头,他记不得脸上疤痕的由来,却清楚地记得母亲对他的厌弃,记得徐老扒对他的威胁,记得那些孩子对他的唾骂。

    长久以来,他都不曾让愤怒占据自己的内心,只有压抑和隐忍,可是今天他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阴郁和黑暗侵袭了他曾经纯洁的心灵。

    为什么他看不上自己?为什么,除却样貌上的丑陋,难道我就没有别的美的地方,能让你驻足看一眼吗?哪怕是玩弄,你都不愿意继续,都觉得作呕?甚至觉得我碍眼吗?

    为什么我的生命中,就不能拥有一丝丝美好呢?为什么我所有想要的,都不愿意被我得到?

    去他妈的歌颂,去他妈的守护!他来到卧室的衣柜前,从衣柜下翻出那套飞刀,想拥有的未必一定要用真心换取,某种程度的手段和阴谋也可以,结果都是一样的,得不到真心,得到人总可以。

    他想:我应该把他带回来,用手铐或者麻绳困在床上,我可以天天都看到他,即使我的注视令他恶心;我可以继续像以前那样跟他说话,即使我的声音令他唾弃;我可以亲吻他,可以爱抚他的身体,即使我的触摸令他不甘、如同煎熬。

    要让他跟我一样痛苦,要让他跟我一起活在地狱里,我甚至可以把他变得跟我一样丑陋粗鄙,他将承受我所承受的一切,他将不再是神,做我的主人,或者做我的奴隶。

    杀机在夜幕下终归是寂静的,夜幕包容一切,一切又将融于夜幕。

    满心杀意的余找找来到男神哥家楼下,唾手可得的神令他身手矫捷,内心的极度扭曲令他颤栗且兴奋。他悄悄爬上男神哥家的窗户,在狗群的簇拥下来到他的床头。

    男神哥的睡相很平静,眉宇间不带任何情绪,如同死了一样。

    余找找握紧手里的飞刀,目光扫过这具完美如同雕塑的身体,我该朝哪里下手?我不想让他死,伤害他……似乎也下不去手。

    他觉得脸上有阵凉意,风吹来皮肤是湿漉漉的,他不想从这双眼睛里看到痛恨和厌恶,所有的世人都可以忍受,唯独他不可以;他不愿意从这张曾亲吻过自己的嘴里听到怒骂和嘲讽,任何人都可以,唯独他不可以;他更不愿意看到他这样死寂的模样,特别是躺在自己的床上,用一张冷冰冰的面孔以沉默来对抗自己。

    这是地狱,是烈焰下焦红的岩浆,余找找想:他不接受我,这并不是他的错啊!因为所有人都不接受我,凭什么他就一定要接受!我没做过一件好事,我只是个丑陋的偷窃者,我奉上我的内心,他是不一定非得收下。

    难道,一只长满赖藓的野狗祈求一个光鲜亮丽的人做它的主人,那人就一定要同意吗?这是强词夺理,是绑架,我把真心给他是我的意愿,他不收下也是他的意愿,我有什么资格强迫别人呢?

    即使他这么想,可痛苦始终如同齿轮绞着他的心,他被那齿轮绞得喘不过气,如同逃命似的从这间卧室逃离,他的脚步不再轻便了,动作不再灵敏了,攀爬跳跃时因为内心的撕扯抓不住墙壁,最后几乎直接从二楼摔了下来。

    月季花在过高的野草丛中早早地凋谢了,花茎上的倒刺没能保护自己,被人粗鲁的忽视了。

    夜色悄无声息的退下,余找找在床上一直看着黎明升起来,他想自己应该从这个城市离开,他顶着红肿的核桃眼,像耄耋老朽般机械地打包行囊。这时他又看到桌子上的月饼,男神哥咬剩的那块已经发霉了,口袋里都是霉臭味。

    他再一次捂住脸,身体伴随着内心的坍塌颤抖起来。

    时间在季节更替上轮换得特别快,忙碌中寒瑟的秋天就来了。这是金酒十最忙的一个秋天,几乎脚不沾地,为了敛财,他做了很多以往不屑于做的,为了收拢人心,隔三岔五就要请人花天酒地。

    酒桌上的人都是老江湖,谈生意谈事情都他妈是老油子,说话滴水不漏,非要见到切实的利益才办实事儿。每顿饭都吃得无比心累,他痛恨打太极的人,偏偏自己把太极打得越来越好,那天看到一句话:什么我们最终会成长为我们最痛恨的人。

    尼玛的,每个人都他妈能当哲人了,总他妈说哲理,你丫倒是把自己活得明白点儿,怎么还他妈累得跟条狗呢?

    “你少抽点儿吧,都快赶上大烟囱了。”根柱把收来的炮子往他面前一扔,“你看人罗哥,现在每天喝喝茶钓钓鱼,过得像退休老干部,多舒坦。你看看你,看看你们,累死累活的也不知道为谁打江山。”

    “当然是为了我自己,老子是要当老大的人!”金酒十抽烟抽得辣嗓子,他知道抽烟对身体不好,于是拼命喝茶,喝了茶嘴巴里又苦,于是再吃块儿糖。

    郭大爷的搭档于谦老师的三大爱好是抽烟喝酒烫头,他小金哥是抽烟喝茶吃糖,每天这三样东西从不离手,出入带个泡了茶的大水壶,人家都说他像老头儿。

    “你看你啊,”根柱乐于助人,每天在他耳朵边念叨各种养生知识,知识主要论证了一个道理,你在找死,“抽烟,致癌;喝茶喝多了,对胃不好,你本来胃就不好;吃糖,容易得糖尿病,你说你这种人当了老大能当几年?……欸我越说你越起劲儿是吗?别吃糖了,你三岁小孩儿啊走路都一口袋糖纸声儿?”

    金酒十再次点上根烟,多愁善感地叹到:“你不懂,我心里苦啊!”

    “苦你妹啊苦,”根柱贼兮兮地转了转眼珠,“下午没什么事儿,咱去洗浴吧?我听说这回来了俩日本姑娘,你知道,日本姑娘在小日本儿片子里,诶哟!叫得那一爽啊!”

    金酒十干脆利落地拒绝:“不去,你自己去吧,多少日子没开荤了,容你开回荤,回头我到弟妹那儿告你一状,让弟妹赶紧带着孩子回老家另嫁一真爷们儿、铁汉子。”

    “滚你妈的,”根柱随手抓了几沓钱扔他怀里,“我就是那么一说,我又没说我自己要去,我这不是看你憋得太久,怕你憋出个阴阳不调嘛!”

    “谢谢柱子哥挂念,”金酒十懒懒的掀了掀眼皮,“我现在对洗浴中心有阴影,江西帮老大不就在洗浴中心死的嘛,我去了怕他的魂儿缠住我,算了吧还是。”

    “你是因为这个才有阴影的吗?”根柱八卦的本质数十年如一日,很有地下工作者的潜质,“上回,那小孩儿,你给人家叫了一姑娘,人家没要,后来你俩在包间里待了那么久,发生啥了?”

    金酒十叼着烟的嘴皮子上下一碰:“我们疯狂的干了一炮,满意吗?”

    根柱一脸我懂你的贱模样,“就吹牛逼吧你,那天监控录像我看了,人小孩儿走路走得比你稳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你大爷的!”金酒十劈手把钱砸了他满头满脸,“真是贱到家了你!他妈的那录像有个毛啊你还专门调出来看,真他妈给老子丢人!”

    说完拎着水壶站起身,看他一眼都嫌弃,“还有个场子的账没对,你对完了回家跪搓衣板儿吧,我会让弟妹给你体验一回什么叫棍棒底下出孝子。”

    根柱的声音追在屁股后问:“哪儿去啊?”

    “遛狗。”

    遛狗,这是金酒十每天雷打不动的行程,不遛不行,家里现在六条狗,时刻准备给他一个香飘飘。再有遛狗的时候,他的心会特别平静。

    因为有个影子会跟着他,尽管那影子觉得自己挺隐蔽,不是上房就是上树,搞得像个武林高手搞跟踪似的。

    他那天晚上没睡着,他又不是没长心,说了那么一通损人不利己的话,谁能睡着。

    余找找从窗户跳下来时,他能感觉到杀气,尽管杀气这东西很玄乎,但他就是知道,小崽儿在那一刻想弄死自己。

    余找找的身手作个暗杀还行,明着来根本不是他对手,所以小金哥想,给他弄死是做不到了,不过让他揍两拳泄泄气还是可以的。他甚至对那场景有些期待,那会让他感到解脱,让他的内疚稍微减少一点。

    如果余找找真是他弟弟,有人对他做了自己做过的事儿,小金哥绝保要操刀子弄他个半死不活,谁还不是妈生爹养的,凭什么玩儿人啊?就为了人性那点儿不可抵抗的欲望,把人吃干抹净了就翻脸不认人,连个道歉都没有。

    他觉得自己当初真是不应该,他觉得自己就是欠揍,活该被小崽儿捅两刀。死胖子那句话说得对:那他妈就是一小孩儿,丧不丧良心啊这么做?

    所以当星田星野俩兄弟跟他说:“大哥,有人在跟踪咱们。”

    小金哥回:“让他跟着,不用管。”

    他一直等待着小崽儿会冲出来揍他,一直殷殷期待着,能当面跟他说:对不起,我不该那么对你,只要你能解气、能舒服,随便你怎么来。

    六条模样凶狠的大狼狗不适合在小区或者街道上遛,每次他都把它们带到家附近的一条乌漆麻黑的小道上,上面是车流稀少的桥,旁边是到了晚上就四门紧闭的庭院,庭院是个展览书画的古香古色的院子,里面有假山凉亭,晚上这里没几根路灯,适合拍鬼片儿。

    小金哥出于对小崽儿的愧意忘记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要当老大的黑社会不能有固定行程,尤其这个行程的地点还是个适合搞月黑风高杀人夜的地方。

    起初六条狗撒欢儿撒得没个影,后来传来狂吠不止的狗叫声,金酒十正凝神对着远处的黑道细看,突然冲出来一条半人多高的大狗,鹦鹉和狮子追在后面发足狂奔,结果那条狗速度奇快,几个起落冲到跟前,扑上来就咬,同时响起的还有装了消音器的枪声,模糊的夜色中只听到一声闷响,他身前的星野随之倒地。

    犬牙近在咫尺,金酒十抬起胳膊,一股巨大的咬合力贯穿了他的手臂,他没发出叫喊,因为紧随其后的两条德牧发狂地咬住这条比特犬,但他也没等来救援,比特犬的特征除了彪悍凶狠,一是咬住目标不撒口,二是没有痛觉神经。

    三条大狗冒二百斤的重量挂在他的左胳膊上,撕咬和挣扑几欲让他摔倒,黑夜中的人跟狗一样狂躁不安,星田声嘶力竭的操着母语痛骂,手里的匕首像上了发条在比特犬身上扎个不停。

    而后那个影子冲到身边——余找找手里的刀猛地刺进比特犬的眼窝里,温热的狗血喷了仨人一脸,余找找的刀并不拔出,只在狗脸上越扎越深,拧着劲儿地在里面转圈,星田抓住机会一把搂住狗脖子扎透喉管,金酒十整条胳膊被撕得皮开肉绽,三人费劲力气才掰开狗嘴,子弹一连串打在周边得石板路和草丛里。

    此刻根本不需要谁下命令,逃生的本能促使仨人撒腿直往大路上狂奔,但路口堵满了汽车和棍棒相接的男人。

    唯一的退路就是那个亭子,金酒十知道这是个瓮中捉鳖的圈套,他却不得不往套里跳……

    ☆、第三十七章

    一进院子枪声就更加密集了,金酒十喝令星田给兄弟们报信,右手搂住余找找在地上连滚带爬,窜到一棵树下,几乎是将他抱起来往树上送,

    “别下来!别出声!”

    余找找慌乱地去抓他的手,但刹那间整座庭院灯火通明,他迅速隐匿于树叶中。

    金酒十吹了声狼哨,六条德牧,回来的只剩下四条,四条狗都经历过撕咬,同类的血肉使它们的犬牙在淌血,对危险的警觉使它们毫毛倒竖,一双双眼睛冒着绿幽幽阴涔涔的光,威慑的低吼声此起彼伏。金酒十寻着狗的目光定定看住一个地方,狗的忠诚给了他勇气,狗嗜血的天性激起他骨子里的狠戾,在他阴笃的目光中,孙冶胜也伴着三条毛发血亮的比特犬出现在亭子上。

    “哟,小金哥,怎么这么狼狈?你现在不正在道上呼风唤雨么?怎么到头来,陪在你身边的只有你的四个同类?”

    金酒十安抚的摸了摸大猫背后竖起的毫毛,不知是他手上的血,还是大猫背上的血,总之摸到一手的黏稠,他不屑地嗤笑一声,道:

    “彼此彼此,你安排了这么多人,到头来,不也是带上了你的同类,才敢跟我一决高下。”

    孙冶胜对他的映射毫不在意,西装笔挺,头发梳着三七分,叼着根雪茄悠悠然抽了口,

    “我跟你不同,人跟狗的区别,你还是没分清楚。狗就是狗,它只能听命于主人,才能活下去。人不一样,人只会对自己的心真正顺从,人会独立思考,会独立行走,会独立生活。小金哥,你就是一条狗,有罗瘸子给你当主人,你是一条指哪咬哪的笨狗,他让你吃屎,你也必须得吃;没有罗瘸子这个主子,你就是一条丧家犬!只配吃屎!”

    “呵……呵哈哈哈哈,”金酒十浪荡地笑起来,笑声压过狗的低吼,在夜色中带着森森寒气向庭院四周蔓延,“是你分不清人跟狗的区别,当上老大,当不上老大,咱们都跟狗没两样,不就是为了口吃的么,不就是权利、女人、钱财么?都他妈是被本性驱使,你他妈装个鸡|巴毛的高等啊?”

    “你说的也有道理,”孙冶胜认同地点点头,“不过吧,既然咱俩现在是狗咬狗,你说谁会胜利?”

    金酒十傲然一笑,仰起头望着他道:“你要是亲自下来,跟我单挑,老子绝对要让你舔狗|鸡|巴,刚好我的两条狗现在正在发|情,保管让你爽个够。但我知道,你不敢嘛,你就会躲在这些小罗罗后面,你的兄弟在前头拼命,你在后头指挥,还他妈是瞎指挥。你孙冶胜,这辈子也就是个缩头王八,要是你不服,下来试试。”

    孙冶胜抬头看了看月亮,挺纠结似的啧了声,“你看,我就说你分不清人和狗的区别,你小金哥现在都是要当老大的人了,还不知道惜命往刀刃上冲,人要是不惜命,要是连死都不怕,那真的离死也不远了。”

    “你又错了,”金酒十四平八稳的回嘴:“对我金酒十来说,只要是我认为重要的东西,即使是条狗,老子也为了它敢豁出这条命去!如果这个东西在我眼里不重要,就算你是个人,也他妈跟蚂蚁一样活该被我踩死!你孙冶胜,就只在乎自己,你的这些兄弟,在你眼里才都是狗,需要时用用,不需要管他妈谁死谁活呢!”

    “故意拖延时间?玩儿心理战?”孙冶胜更加佩服了,“别抱有侥幸心理,说了这么多也算给你面子了。那接下来,就看你小金哥怎么能把命拼得更有声色了。”

    他对旁边的枪手下了个命令,离得太远金酒十听不见,只见那枪手举起胳膊,他刚想躲却连着砰砰两声,身边四条狗眨眼间又死了两条。

    剩下的大猫和小胖被同伴的猝死激得更加癫狂,但小胖追随母亲,母亲大猫追随它的主人,在金酒十没下命令之前它们只是前爪死死抠着地面,做出要前冲的姿态呲牙静等着。

    “你他妈的!”金酒十气地浑身发抖,“狗跟狗打架你他妈也要插一脚?”

    “相比狗咬狗,我更喜欢看狗咬你,哦不好意思我说错了,我只是为了公平,”孙冶胜无辜的摊开手,“你看,你们五条狗,我只有三条,这不公平。小金哥临死前值得享受一对一公平的待遇,现在你没了两条,算上你,跟我的狗,刚好齐平。那小金哥——咱们开始吧!”

    他一声令下,三条比特犬同时冲出,大猫和小胖也不再隐忍,眨眼间四条狗在空中撞到一起,犬牙交错所发出的声音凶狠的令人震颤。

    金酒十在危急关头在见识了余找找的飞刀功夫,那条比特犬冲来的路途几乎刀刀见血,等它奔到身前已经插了四把飞刀。

    亭子里的孙冶胜怒吼不迭:“树上树上,那树上还有人,把他给我打下来!”

    余找找没用他动手,自己就下来了,他右手持刀挡在男神哥身前,但有人比他更快,星田一把扑倒比特犬,同时将一根手腕粗细的木头狠狠贯进狗嘴,大吼道:

    “大哥,撑住!兄弟们很快就到!”

    孙冶胜的副手凑上前焦躁道:“大哥,叫兄弟们都下去吧,那刘局说了,这个亭子就能借咱们半个小时,这边狗叫声太厉害了,我怕晚了会把条子招来!”

    孙冶胜心有不甘地瞪着院子里负伤累累的金酒十,头一偏,“叫兄弟们快点儿!”

    无论从体形还是咬合力,德牧都是没法和比特相提并论的,大猫还能负隅顽抗,小胖却已经支撑不

    住,它的两条后腿露出骨头,乌黑的身体被比特犬拖在地上甩来甩去,疼痛让它在狗嘴下哀嚎挣扎,眼睛流露出怯意,拼命想要回嘴,可速度已经跟不上。它发出一声呜咽,声音刚冲出喉咙,却戛然而止。黑溜溜的眼睛倒映出的天地间,是血肉渐离互相撕咬的同类,和比同类更加卑劣狰狞的人。

    在刀子没捅进身体之前,人是不会绝望的,求生的意志使他们忘记绝望。拼命的砍杀,愤怒的嘶吼,费力的躲闪,这一切让余找找忘记自己还活着,他感受不到心跳和身体的温度,眼前是铺天盖地的人脸,一张张,他看不清楚,只能看清恨意从那些目呲欲裂的双眼里射向他。没有情感,更像是为了活命而忘我杀戮的疯狗。

    他被男神哥猛地向后扯了把,自己却冲上前,有数把短刀就这样扎进了他的身体,他看到男神哥仰起头、面目扭曲的发出声痛呼,继而再次咬紧牙关,右手快准狠地将刀子攮入、再拔出,伴随着金属仓促进入肉|体凡胎的噗嗤声,每次都有人倒下。惊呼和喊杀声交织纠缠,狗吠与刀刃摩擦碰撞的叮当声难分难舍,在鲜血浸染的夜幕下,这间庭院的一隅将红与黑融为一体,无穷无尽。

    金酒十快撑不住了,并非是疼,而是浑身都在四处漏风,他的左手大概是废掉了,勉强还能抬,却无法再活动自如。手里夺来的短刀已经在砍杀中卷刃,因此送入人身体时能感觉到撕断和割裂的钝重,不再是单纯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似乎能带出细碎的肉末,脚下的地面滑而黏腻,几乎站不住。

    但不能倒下,倒下会死在这里,自己会死在这里,追随他的人也会死在这里,必须要活着!

    慌乱中人群背后传来另一阵更加嘹亮的嚎叫:“西巴儿拉吗!”

    是柳银海!这句母语操尼玛在金酒十听来简直是天外之音,他陡然又恢复力量,却猝不及防被余找找从后面猛地撞倒,跟着肩膀骤然贯入一颗子弹,剧痛使他眼前天旋地转,终不堪重负,在纷乱中晕了过去。

    柳银海的到来迅速扭转局势,孙冶胜从凉亭上逃之夭夭,他丢下的这些马仔跑的跑逃的逃,剩下的被柳银海一网打尽。

    余找找抱着金酒十,手掌紧紧贴着他的胸口,里面缓慢的心跳是他唯一的支撑。他生平从未见过这么多血,也从未见过这么一具触目惊心的躯体,腹部都是血肉外翻的刀口,男神哥曾经结实的手臂满目疮痍地躺在地上的泥土中,血浸透衬衫,弥漫了他的掌心。那双总是不怀好意的眼睛安静的闭着,似乎魂魄已经飘远,再不会醒来。

    他当然还是会醒来的,命运中有他未竟之事。可他醒得极不甘愿,极度疲乏,与其说他的灵魂去鬼门关走了一圈,倒不如说是神智在虚无之境游荡了一圈。

    那里空无一物,吓人的很,他留在那里感受到人生中从未有过的恐慌,最后穷其毕生之力,跌跌撞撞地爬回来,可是一醒来,身体的疼就让他体验了把生不如死。

    “大哥,”柳银海尽职尽责地附到他耳边说:“您感觉怎么样?”

    金酒十带着呼吸面罩费劲地点点头,用口形问:“跟我一起的那个小孩儿呢?”

    “他没事,受了一点皮外伤,听说您脱离危险,刚刚才走。”

    金酒十闭上眼,左手传来钻心的疼,又浑浑噩噩不知是游离还是昏睡的迷糊过去。

    即使他年轻力壮,这次身体所遭受的重创也是无法完全恢复的,昏迷中时间既漫长又迅速,等一个星期过后,刚刚可以下床解决生理问题,柳银海又告诉他一个坏消息,

    “柱子死了,孙冶胜跟咱们杠起来那天下午,他死在孙冶胜的酒店门口,是被人从楼顶扔下来的。姓孙的怕咱们报复,才先下手为强有了那天晚上的厮杀。”

    金酒十下床的动作一顿,像个雕塑似的维持着那个姿势,连眼皮都不眨,过了一分多钟,他说:

    “衣服给我。”

    柳银海搀住他的手臂,“大哥,您再休息几天吧,有什么计划,我们去做。”

    金酒十的眼睛慢慢瞥向他,“我能休息吗?我有资格休息吗?”

    “但是……”柳银海思索了一下,面带羞愧道:“孙冶胜已经死了,就在昨天,被人在他家的院子里用飞刀射死的。”

    金酒十复又僵住,沉寂了一分钟才抬起头,“那就把他的尸体给我拖出来,剁碎了喂狗。”

    这不是玩笑话,那晚他带人从灵堂里把孙冶胜的尸体拖到院子里,孙冶胜还未成家,父母亲戚都在国外。因此在他们到了之后守灵的人都跑光了,只剩下那两条比特犬。

    他在猛犬的狂吠中拎起斧子,每砍一下肚子上的伤就抽搐一下,而左手完全不能使力,因此砍得很费劲,一边气喘吁吁,一边要将斧子撑在无知无觉的尸体上缓一会儿。他不肯用人帮忙,实际也没人敢上前帮他,用了半个晚上才把尸体剁成一块一块,然后丢给叫累的狗。

    狗抵挡不住天性,也认不出肢离骨裂的主人,啃得满嘴的血。可对于两条狗来说,这具尸体的份量还是太大了些,它们最后啃不动了,于是金酒十走上前,两条狗因为他投喂的美食对他很友好,摇头摆尾以示亲昵。金酒十将斧子缓慢地举到空中,对准它们的脑袋,一条狗砍几下,砍得脑浆飞溅。

    人们开始惧怕他,他的所作所为显示出人性已经在他身上被磨灭。曾经的朋友、兄弟,也都躲他很远。

    根柱是要回延边入土为安的,他没敢去捧那个长方形的骨灰盒,到现在也无法相信一个活生生的人,会变成这盒子里的几捧尘灰。

    高壮壮自始至终不跟他说话。到了下葬当天,根柱一双年迈的父母直接哭晕过去,他的妻子搂着刚到腰边的儿子,挺着六个月的身孕忙里忙外,路过金酒十身边时,她说:

    “金子,我知道,柱子混这行,早晚有这一天,这怪不了别人。可我还是想求你件事儿,你别再出现了,我希望你能活得好,衷心的。但是我们……不想再见到你。”

    他认识根柱时才刚开始混起来,那回他跟着几个混混去根柱家收帐,站在篱笆墙外面。根柱一米六多的小个子,手里攥着把菜刀气势凛凛地站在里面对他们说:谁敢往里迈一步,老子就砍死谁。

    他想这个小矮子在吹牛逼,结果傻不愣登的往里面走,跟根柱俩人打了个热火朝天。

    此刻年少时的篱笆墙早就被红瓦白砖取代了,新房子修建了没多久,在灰暗的天空下有种与记忆格格不入的陌生感,崭新发亮,却死气沉沉。

    ☆、第三十八章

    浙江下了第一场雪,南方的雪在北方人眼里向来不能叫雪,只能称作白色的雨珠子。为何呢?因为下雪需要打伞,下雪,竟然要打伞!

    可南方的雪天真冷啊!寒气如潮,湿意随着空气的流通灌进人的骨头缝里,好像骨头上都结了霜,需要拿把刀剥开皮肉,把骨头上的霜刮一刮。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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