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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节

    群狗的光明 作者:刀刺

    第4节

    “你这问题就如同鸡生蛋还是蛋生鸡,傻逼!”

    ☆、第七章

    时势造坏蛋,黑社会也不过是应时而生,现如今这社会越来越文明和谐,搞得黑社会也跟着文明了,层层洗白营造出合法好市民的形象。洗到现在令我们以为混子无处不在,黑社会却不见踪影,似已绝迹。

    但是他们洗掉的污点都流到哪条阴沟里了呢?让我来告诉你——

    从上面可以看出,金酒十也是一混混,小卖铺是个幌子,为了遮掩后方的赌厅,这个地方是金酒十自己的据点,小弟们只听他的话,所赚的钱也都归他自己。之后的高利贷是帮里的生意,他负责放炮子,也负责收炮子。如果变成死炮,啊就是这钱收不回来就叫做死炮,那这钱需要他自己垫。

    垫钱无所谓,关键是收不回炮子是要跌份儿的,出来混什么最重要——脸面。

    为了能准时收回炮子,金酒十曾把一位欠了他们百十万的大老板非法□□了一个多月,并打断了大老板的数根肋骨,最后炮子是收回来了,大老板也找人把他关进了监狱,以为能以牙还牙让他在监狱里不得好死,结果金酒十在监狱里好吃好喝休养了仨月,出来后比以前更膘肥体壮。

    除了放炮子和赌厅以外,金酒十还曾倒卖过假货,普拉达酷奇小香香,从项链到皮包一遛a防,从加工厂到售货一条龙,后来被人举报,又抓进去关了一个月,照样在里面吃好喝好,出来后假货生意更加红火。

    以上三项就是金酒十主要经营的项目,他不碰毒,不是因为他高尚,而是因为这玩意儿风险太大,被抓住不好出来。

    后来被他一针管毒死的猪二哥,这个不关他事儿。

    这猪二哥是江西帮里的人,他设计演了一出黑吃黑,让跟金酒十同帮派的老二在抢了两公斤冰以后被警察逮住了,两公斤诶!不死也是终身□□。

    然后杀虫帮抓到了猪二哥,派金酒十顺路去处理一下“垃圾”。

    这个“处理”,我们都知道就是他把人弄死了,弄死人他难不难受害不害怕呢?

    小金哥的回答是:为什么害怕?你没见过死人?我见过,先是爷爷死,后是老爹死,爷死爹死我都没感觉,别人的死活我就更没感觉了。

    金酒十虽然骂根柱傻逼,但偶尔也会装回哲人思考下人生的价值。晚上他跟罗哥吃饭,罗哥是他们的老大,年逾四十人却像三十出头,红光满面精气神十足。

    此人生平最爱文学艺术,号称博览群书且从不说脏话,经常徘徊在装逼和傻逼之间。

    给自己辛苦创立的帮派起名叫“杀虫帮”,手下据点的酒吧却叫“风林火山”,称自己为俗世艺术家,不知道是真土还是假土。

    僻静的饭馆儿里飘着淡淡的檀香,每次金酒十闻到这味儿就有种进了厕所的感觉。饭馆里摆着几张红木桌,正中间供着关公,靠墙立着一个观赏型大鱼缸,鱼缸里养着个膘肥体壮的大王八。他至今没弄清楚王八跟乌龟的区别。

    这饭馆是杀虫帮专用,此刻饭馆里人头稀少,几个吃饭的小弟见了他纷纷起身打招呼。

    金酒十直奔旮旯里那张桌子,数月未见,罗哥依旧身穿大红的唐装,秃头上印着六个戒点,脖子上挂着一指粗的大金链子,金链子上缀着个色泽深厚的玉观音。

    他在罗哥面前坐下,眼睛一扫,就扫到红色唐装下那双翠绿的nb运动鞋,真是把不伦不类搞了个通透!

    他眉头抽搐,由衷想叫一声亲爹。

    “您不是爱穿耐克么?怎么换牌子了?”

    罗哥端起紫砂壶对嘴嘬了口,“你不懂,这叫潮流。”

    金酒十闷笑,“您都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了,还赶什么潮流?”

    罗哥不满地啧了声,闭上眼扇动折扇,谆谆教诲,“红尘就在空门之中,遁入空门就是深入红尘,我要常保年轻,多学学你们年轻人,才好继续普照四方。”

    金酒十佩服地叹了口气,心道你那是为害四方。

    饭馆里循环播放着美酒加咖啡,不一会儿服务员就端上了几盘大鱼大肉。罗哥嘎巴嘎巴地嚼着大蒜,对金酒十说:

    “多吃大蒜,大蒜解毒。”

    饭吃到一半,金酒十把上午根柱的问题重复了一遍。

    罗哥点上一根烟,那双有着大双眼皮的眼睛眯成两条缝,高深莫测望着他说:

    “海纳百川的下一句是什么?”

    金酒十挑眉,不解回:“什么奶大?”

    罗哥顿时恨铁不成钢,差点儿要拍案而起,“俗!”说完指着他抖着手,半饷失望地摇摇头,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个有容的意思就是它所有的东西都能包容,能藏污纳垢,藏污纳垢你懂吧?”

    金酒十摇头,“不懂。”

    罗哥面色更加郁结,看他就像看自己的失足儿子,把这句话在脑海里掰开又揉碎,挑了句通俗易懂的释义:

    “例如你的肚子,你可以吃大蒜,也可以吃鱼翅,但你吃进去以后,大蒜和鱼翅在你的胃里都是一样的地位,不管高低贵贱,终究是要变成大便被排泄出去的。”

    金酒十听到这里默默放下了自己的筷子。

    罗哥继续道:“你无法控制说鱼翅更贵所以排泄时就把它划到一边让它在你肚子里多待一会儿,这是自然规律。同样的,这个世界也有一个规律,今天这个人死,他就是死于这个自然规律,是受环境和大趋势的影响。我们所有人都在这个规律里,你不懂是吧?那我再讲得细一点儿。

    毒品是因为人的恶念才诞生的,制毒的人因为想赚钱,这是‘恶’,吸毒的人因为想要得到满足,这是‘欲’。黑社会就是搭乘着‘恶和欲’的小竹筏,我们沿路兜售可以满足他们恶与欲的商品,当这个人的欲一旦被触发,不管能不能被满足,他已经在‘恶’里了。恶的结果是什么?不得好死呀!

    所以你搞死他,这跟你有没有关系?这个关系太小了。他死的关键原因在于他自己,在于这个环境,自然规律就是这样。

    我们这些人的生死,叫适者生存,这也是一个规律。但更宏观意义上的规律是什么?是这个世界。我们不卖毒品,世界就更美好吗?”

    罗哥摆摆手,“不会。伊甸园里要啥有啥,亚当夏娃不还是吃了禁果。恶永远存在,没有人,动物还有弱肉强食,没有动物,环境照样是适者生存。人永远都会在恶与欲的驱使下创造出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些东西可能比我们今天贩卖的更恐怖。而只要有恶与欲,我们这些作为二道贩子的黑社会就永远存在,存活的方式或许会变,但意义不变。没有罗瘸子,还有刘瘸子李瘸子,没有你金酒十,还有这个酒十那个酒十。新旧交替,生死反复,这就是自然规律,是一个轮回。”

    罗哥说完这篇论黑社会存在意义的论文,颇为自得,感觉自己离所谓的哲人更近一步。

    他笑眯眯的望着金酒十,问:“听懂了吗?”

    金酒十眨眨眼,惭愧道:“没。”

    罗哥像牛打响鼻般哧了一声,“滚!”

    金酒十厚脸皮地笑了笑,刚要抬屁股走人,罗哥又喝问道:

    “我上次让你当副馆长的事情,你考虑清楚没有?”

    副馆长,说白了就是帮派里的二把手。

    金酒十撇撇嘴,靠到椅背上,耸肩摇头软趴趴的作态真不愧是烂泥,“不当,您有活儿就安排,我可不想自己给自己揽活干。”

    这回罗哥连看都不想看他,摁灭了烟头,

    “滚!”

    金酒十不以为然,站起身拍拍屁股走人了。

    话说余找找还不知道他跟纸条男握手言和,深受噪音荼毒的余找找决定,今晚要把那两个吵人的音响给偷出来。

    他已经暗中观察了金酒十好几天,知道这臭流氓作息时间跟他差不多,通常不到半夜不回家。

    他手艺过人,智商却委实低下。

    把自己里外三层裹成个胖子,戴上帽子口罩,背上装满麻绳的书包。向来流动性偷盗的他没学过入室偷窃,对开锁很不拿手。于是在入夜后化身为壁虎,手脚麻利地爬上了四楼,翻身从厨房窗户进了臭流氓的家。

    月色凄惶,这屋内的情形简洁明了,客厅除了一套桌椅嘛也没有,两扇卧室的门都紧闭着。他竖耳倾听,确定屋内没人后轻手轻脚走向阳台那个房间,一推门——

    阳台正对着自家的厨房,这屋里除了放在柜子上的音响更是一贫如洗,空旷的可以塞下两头奔跑的野猪,小偷来了都得哭。

    他走到大木柜旁,掏出书包里的麻绳,正打算打包带走,突然觉得脚底下有个软绵绵的异物,移开脚就着月光低头一看,就看到巴掌大的一团黑球,还一鼓一鼓的呼吸。

    活的?余找找疑惑了,他没看到这屋里有什么活物啊。于是弯下腰用食指戳了戳那团黑球,嘿,挺软!

    他小心翼翼地握住那团东西,还没等直起腰就听见柜子底下呜呜的声音,像是野兽从喉咙深处发出的警告。他探头朝里看了眼,登时从一片漆黑中对上双绿幽幽的眼睛,近在咫尺的鬼眼立刻震住了余找找,随即那眼睛的主人“汪”地咬向他的手。

    余找找缩手一蹦,卧槽,有狗!

    再顾不得什么音响,拔腿就朝厨房跑,惊吓来得太突然,突然到忘了手里那团黑球。那条大狼狗撵着他的屁股追到厨房,等他手撑上窗沿才想起那团黑球,慌忙中只把黑球揣到怀里,两腿一蹬跳出窗户,刚扒到墙沿上,耳听楼下传来一声爆呵,

    “小贼,哪里跑!”

    臭流氓?!!

    这可真是千里姻缘一线牵,金酒十正悠哉地哼着曲儿,走到楼下就听到家里传来的狗叫,抬头就看到一个黑影夺窗而出。

    小金哥大怒,眼见那黑影灵活如同蜘蛛侠,飞檐走壁几个攀跳跃到跟前,他一抡胳膊打向那小贼。

    谁知那小贼弯腰夺过这一拳,闪电般要跟他擦身而过,金酒十抓住他的肩膀,余找找反手就是一巴掌。

    “啪”地一声脆响,金酒十疯魔了,妈了个巴子的敢打他耳光?

    操大爷去问问道上有几个人敢打他耳光!这他妈就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余找找趁此机会奔向栅栏,手脚并用纵身一跃,翻过栅栏就开始狂奔,金酒十追在他身后,无人的小道上路灯拉长了身影。

    金酒十撒开两条大长腿,那小偷上半身胖如皮球下半身瘦如麻秆,每每眼看要触及他的衣角,这小偷却总能逃过他的魔爪,干脆跑起了s线。

    不仅能四十五度倾斜还能瞬间漂移。

    这种被人当猴儿耍的感觉让他更加怒气冲天,破口大骂:

    “操|你妈赶紧给老子停下!”

    余找找深觉此人乃是头号大傻逼,停下还能有活路?权当耳旁风专心跑路。

    “你他妈再跑老子打断你的腿!”

    “听没听见,给老子站住!”

    “给老子站住!”

    “你大爷的”

    “老子不打你,站住”

    “站住”

    金酒十刚吃完饭,这一通狂跑又张嘴灌了一肚子风,就觉得有点儿岔气。两米之外的小贼对他的怒骂毫无反应,一想也觉得自己傻逼的可以,小偷能给他站住吗?根本不可能。

    想通了他也就闭嘴了,攒着力气誓死要抓住这小贼。奈何跑了这么远,他发现这小偷不愧是跑路专业户,别看个子不高身形诡异,愣是追不上他。

    他自己身为道上的人,砍过很多人也被很多人追着砍过,别说他一米九三的超高个子,就是练这么多年也练出来了。

    速度、耐力、爆发力,绝对顶尖,还真就没跑不过谁。可今天才见识了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这他妈真是拿命在跑路啊!

    两个人不知不觉,从居民区小道跑上了大马路,在马路上跟数十辆汽车比拼过速度,玩儿命跑出了n个公交站。

    终于,金酒十放慢脚步停下了,撑着膝盖瞪着那个人影越缩越小,喘的五脏六腑都烧起来,一双腿都没了知觉,他满身大汗口干舌燥,直起腰,那小偷早就没了影子。

    操,这事儿绝对没完!

    回到小区,金酒十直接拿过门卫大爷的茶缸,咕咚咕咚灌下一大杯茶水,半饷放下茶缸“呸”地吐出茶叶沫子,靠到窗沿上,语气阴沉,

    “给我调监控。”

    汗水浸润了青年浓黑的眉毛,那两排浓密短粗的眼睫微微敛住眼底的精光,他皱着眉头,这表情使他整个人浮上一层阴郁的戾气,如同他被汗水染过的眉眼,泼墨般晕染了整张脸。

    看门的两个大爷见此煞神,二话不说调出监控。金酒十盯着屏幕,又嫌磨叽按下快进,鼠标被他按地咔咔作响,老大爷畏惧又讨好地问:

    “怎么回事儿啊金子,找人呐?”

    “找小偷。”

    “啊?”俩大爷满脸难以置信,“谁敢偷你啊?”

    “就是说,”金酒十想起那一巴掌恨得咬牙切齿,“他妈的活腻歪了!”

    “这……不太可能啊,”大爷怯怯然,“再说,这监控,照不到你那边儿,只有进门这片儿才有。”

    金酒十眼睛一瞪,“不早说。”

    大爷憋屈,“你也没问啊!”

    他扔下鼠标,坐到门卫老头儿晒太阳的小板凳上,点上烟掏出手机打电话,

    “给我查查,今天晚上你们谁在井一路跑活儿。”

    ☆、第八章

    小偷也是有组织的,没有组织的散偷就没有靠山,容易被抓不说,抓了还出不来。

    但余找找不是一般的小偷,想当然小金哥是查不到他的。

    金酒十打开家门就迎上双绿幽幽的狗眼,他按亮灯,在房子里转了圈儿,什么都没丢,就丢了一只狗崽儿。

    他拎着音响旁边的书包和绳子,发挥他强大的逻辑思维:

    卧室的床头柜里有两万块钱,没丢。

    卧室的门也压根没打开过。

    那说明小偷是直奔阳台这屋,难道就为了偷一只小狗崽儿?不可能,大猫能咬死他。

    他盯着绳子,扫了眼音响,瞬间就明白了,这小偷是的目的是音响。

    狗窝就在放音响的柜子底下,他看着地板上爬来爬去的几团黑球,这小偷是偷音响的时候顺走了一只狗崽子,结果顺走的时候遭到了大猫的袭击。

    那么问题来了,哪个小偷放着两万块现金不偷,非偷这几百块钱又破又重的音响?

    看那小偷的身手,大约不是个傻子。

    他的目的就是来偷音响,为什么偷音响?联想前几天的噪音轰炸,金酒十有了个重大发现:

    这小偷一定是他们小区的!

    实在是受不了他夜夜笙歌,所以决定偷音响来解睡眠于水深火热。

    这边金酒十越琢磨越觉得自己推断正确,那边余找找兜着肉球回到家,他其实比金酒十好不了多少。

    臭流氓忒能跑,他当年追徐二都没跑得如此狼狈,浑身像从水里捞出来的,掏出肉球发现是只小奶狗,郁闷的心情顿时更悲愤。

    他认为自己不是个好人,更不具备当一个好人的条件。他想把这小奶狗扔了,但是小奶狗那粉嫩嫩的舌头在他的指尖上一卷,舔完后咂咂嘴,哼唧哼唧的像在抱怨没喝到奶。

    余找找不怎么坚硬的心肠就软了,第二天就买了婴儿配方奶跟奶瓶。令他惊讶的是小区的夜晚就此宁静了,他揣测着金酒十心理的同时又感到解脱。

    他不知道自己智商有问题,顺带也认定别人的智商都跟他一样不达标。除了习惯性看看那个四楼的阳台以外,这事儿很快被他抛到脑后。

    淋着毛毛雨,余找找远远地看着一个小偷悄悄跟在打着伞的女人身后。女人带着耳机,手里拎着袋子。余找找一眼就看到她揣在大衣口袋里的手机,不算是闹市区,可这条街上人也不少,无奈人情淡薄,小偷胆子不小,渐渐轻手轻脚地靠了上去,一只手就伸到了女人的口袋里,动了动,三秒钟的功夫。

    那女人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回头了,小偷向旁边挪了一步,女人又转过身子,把手揣回口袋,接着那小偷就跑起来。

    女人扔掉手中的雨伞,高喊一声,“你给我站住,站住!”边喊边撒腿狂奔。

    余找找想起臭流氓追着他的那天,不仅有些想笑,掉头从另一条近路超了过去,奔跑的步伐溅起了地上的泥泞,跑了六七百米,拐出胡同,果然看到那个小偷把手机扔给了另一个同伙儿。

    那小偷的同伙儿拎着个黑色的塑料袋,晃晃悠悠,看样子今天没少赚。

    余找找跟上去,隔着几个路人,眼神儿在四周扫了一圈儿,不远处有辆面包车,余找找知道这是收货的人到了,狡兔三窟,况且是小偷,上了车想跟就难了。

    他套了件带垫肩的宽大外套,从背包里拿出个黑色的布袋,帽檐儿压低,几个迈步凑到那小偷身后,手中的布袋一抖,接着凑到他背后套到了那人的头上。

    另一只手攥着小偷的胳膊一个巧劲儿捏得他松开手,抽出了袋子脚下扫堂腿一扫,小偷跟着向后倒下来。余找找拎过袋子转身就往人堆里跑。

    跟着追过来的小偷们速度挺快,不过余找找的速度岂是他们能追得上的。衣服换下来,露出里面的校服,塑料袋塞到书包里,雨开始大了,时间不早了,这时候也找不到什么好“活儿”了,余找找慢悠悠地回了家。

    凌晨两点,深黑的天际打着紫色的闪电,间歇有一声隆隆的春雷,街上偶尔才能见到一两个行人。拐进通向自家小区的沥青路,余找找被浇成落汤鸡,低头盯着路面,身后传来一个略微沉重的脚步,突兀的手机铃声在雨夜里格外刺耳。

    那人摁断了电话,莫名奇妙地,脚步声竟跟着余找找越来越近了,他也没理,就是心下警惕,大步往前走几步,身后的脚步也跟着急促起来。

    眼看着小区的大门就在眼前了,余找找心里琢磨着,难不成让人给盯上了?那他可不能再往家里走了啊,再走可就暴露了,问题这条路可是个死胡同,难不成他掉头跑?

    余找找左思右想,猛然顿下身,也不走了,转头往身后瞥了一眼。

    身后的人似乎也没料到余找找能突然停下,明显愣了一下,淅沥的雨声中余找找听见他似乎笑了声,然后举着伞踱步到他面前,把伞撑到了他的头顶,遮住了愈发瓢泼的雨势。

    余找找的心砰砰狂跳,这人超高的个子极具个人特色——臭流氓!

    “哥们儿,”

    他听到低沉又阴阳怪调的声音,而其中北方口音极浓。

    “这么晚才下班儿?”

    伞抬高,不太明亮的路灯驱散阴影,余找找的瞳孔瞬间收缩又放大,这人长得让他……想回炉重造。

    金酒十默默跟他对视了半分多钟,俩人大眼瞪小眼环境诡谲气氛诡异,最后还是小金哥受不了先眨了眼睛,他实在想问你他妈是不是有病看个毛啊看?

    然而想起心中的疑惑硬压下嘴边的脏话,好脾气说:

    “你住几幢?我送你。”

    余找找平光镜下的眼睛瞪了他一眼,扭头走进雨里,金酒十差点儿没控制住一脚踹过去,妈的什么态度!

    他小跑两步跟上余找找,大尾巴狼似的满脸奸诈:

    “诶别客气,大家都邻居嘛,你这样淋雨不好,要是感冒了怎么‘干活儿’啊?”

    这人话里有话,故意的?余找找内心波涛翻滚,他久未说话喉咙干涩,没法儿用语言让臭流氓有多远滚多远。他纠结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等回过神,他俩已经站在他家楼道口了。

    余找找在台阶上站定,堵住还想跟着他上楼的人,他从头到脚裹的只露着眼睛,可黑漆漆的楼道里只能看出个人体轮廓。

    金酒十按下楼道开关,明亮的灯光让那张闪瞎余找找的脸一览无遗。他站在台阶上,却还跟这臭流氓差了半头。

    他的目光缓慢地扫过金酒十高挺的鼻梁骨和犀薄的嘴唇,定在那双有着厚重睫毛的眼睛上。眼神深邃?余找找盯着这双眼睛想,可能因为眼睫毛太浓,压在眼皮上就黝黑一片,所以眼神自然就深邃了,黑黢黢的,像两汪深潭,透着不怀好意。

    这双不怀好意的眼睛上方是两道不修边幅的浓眉,额顶还有个美人尖,头发乌黑茂盛,因此充满野性。

    余找找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一步。

    那双黑黢黢的眼睛探究地眯了起来,说了一句欠扁的话:

    “你是个哑巴?”

    余找找有些愤怒,他的眼神把这愤怒赤|裸裸地传递出来。

    金酒十笑起来,抖动着宽阔的肩膀露出一排白牙,

    “行,我走了,改天咱们再聚。”

    他说完转过身,脸上的笑容立马换成了咬牙切齿地寒意,撑开伞走掉了。

    余找找呆望着楼外的雨帘,好半饷才踩着黑暗回到家,一开门那只小奶狗就摇晃着小尾巴迎上来,乌溜溜的眼睛显示出它的欢快跟讨好。

    你主人有病!

    余找找心里说,他冲好奶粉,小狗已经不需要用奶嘴了,但每回小狗嘬着奶嘴眨巴着眼睛都特别让他心软。

    他抱着胖嘟嘟的小黑狗,小狗的耳朵还软趴趴地耷拉在脑袋两边,毛发蓬软,他实在不能把这傻呆呆的小狗崽跟臭流氓家里的大狼狗联系到一起。

    他好几次看到那只狼狗在阳台上走来走去,竖着尖利的耳朵,大长脸,吐着老长的舌头,英武又凶狠。

    但是就算是狗,不管小时候还是长大了都是好看的,他还是个人呢,从小到大就没有一天好看的时候。

    他胡乱冲了个澡,抹掉镜子上的水汽,镜子里的自己让他难以抑制地难过起来。

    臭流氓的脸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凭什么?老天爷凭什么那么青睐他,都是男人,为什么自己就像只病鸡,他却长那么高?他是怎么长那么高的?为什么大家都是下九流,他可以一派理所应当,大摇大摆地在人群里行走。自己却要裹成粽子,脸都不敢露出来给别人看。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余找找使劲儿搓着脸,用指甲抠着脸上那道猩红的疤,在苍白的皮肤上抓出一道道鲜红的印子,恨得快要哭出来。

    这边余找找被金酒十的庐山真面目刺激得半死不活,那边儿金酒十也被余找找的态度刺激得上火。

    妈的,他混了这么多年,有几个人敢对他这个屁态度!

    他自从确定了小偷就在小区之后暗中观察了好几天,一户户排除掉愣是没找到目标。他还怀疑是不是小区里谁雇的呢,没想到就在今晚却给他发现了。

    他看人无数,就看背影就认出余找找就是那个小偷,那天这小贼上下比例极不协调,当他看到余找找时很快明白是经过伪装的。

    那两条飘轻的小细腿儿,大晚上两点还在外面晃悠,还戴着帽子裹着口罩,明显做贼心虚嘛!

    而且余找找的态度,真的很有问题,心虚吧,又不全像心虚,怎么跟杀父仇人似的瞪着他?难不成以前他们结过怨?

    不管了,金酒十想,他得好好想想,怎么捉弄这个人。

    ☆、第九章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男人总是三五成群,哥们儿后面还有个们字呢。

    金酒十有仨可以交心换命的哥们儿,一个是二十四小时全职流氓,一个是兼职流氓,还有一个是偶尔流氓。

    兼职流氓的那个叫高壮壮,地道的延边老东北,汉族,一米八两百斤,在不干流氓事儿时干了个相当正经的行当——沙县小吃。

    这巴掌大的小破店坐落在平民小吃一条街中央,左边是兰州拉面,右边是四川麻辣烫,门前一排茁壮的梧桐树,各种流浪猫流浪狗在这里流连忘返。

    夏季的南方午后,大太阳,没有风,热的欢畅淋漓。

    金酒十坐在树荫底下,吹着风扇丢儿当儿地晃悠着脚脖子,他穿着大裤衩戴着太阳镜,模样英俊高大形容却猥琐下流,唱着悠哉悠哉的小曲儿:

    “送你送到小村外,有句话儿要交代~虽然已经是百花儿开,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唱到这儿声调一转,扭头冲身后喊:“再给我来瓶汽水儿,要橙子味儿的啊!

    不采白不采,采了也白采,嘿嘿~”

    高壮壮这个倒霉催的,拿着汽水儿出来,发现他这兄弟不仅喝着他的水吹着他的电扇,还一劲儿用手揪着他辛辛苦苦养了大半年的小桔子盆栽。

    桌上一摊油油绿叶儿,他这兄弟揪着叶子唱得欢快:

    “记着我的情记着我的爱,记着有我天天在等待,千万不要把我来忘怀~”

    他把这汽水往桌上一摔,“给钱,一共一百八!”

    “一百八?”金酒十挑起那道浓黑的眉毛,“喝你两瓶汽水儿要一百八,你比流氓还流氓啊!”

    高壮壮一把打掉金酒十揪着绿叶的贱手,

    “你看你把我这花儿摘吧的,要你一百八算给你面子了知道不?”

    金酒十嘴巴弯的像老太太,越过高壮壮朝店里喊:

    “柱子诶,快管管你家男人,你家男人耍流氓啦!”

    “去你大爷的!”

    根柱迷瞪着眼睛幽幽从店里出来,一米六的小个子瘦不拉几,他从初中之后就没长过,跟他两个兄弟站在一起,打老远一看像领个孩子,随便他俩谁都能一只手捏死他,典型的半残人士。

    “掏他鸟,叫他嘴贱!”

    高壮壮探手摸向金酒十的裤裆,金酒十刚开始还弯腰躲得不亦乐乎,后来干脆俩手一摊靠在椅背上叫唤起来:

    “诶哟,舒服,再重点儿!”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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