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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相信任何人.__6

    别相信任何人. 作者:[英]S. J. 沃森

    别相信任何人.__6

    别相信任何人. 作者:[英]S. J. 沃森

    别相信任何人.__6

    告诉纳什医生的地方。明天,如果他打电话来,我会在日志上记更多东西。

    11月10日,星期六

    今天记日志的时间是中午。本在楼下读什么东西。他以为我在休息,不过尽管我很累,却没有歇下来。我没有时间。在忘记之前,我必须把它写下来。我必须记日志。

    我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本提议下午一起去散散步,我还有一个小时多一点儿的时间。

    今天早上我醒来时不知道自己是谁。睁开眼睛时我以为会看到床头柜坚硬的棱角、一盏黄灯、房间角落里四四方方的衣柜、有隐隐羊齿草花纹的壁纸。我以为会听见妈妈在楼下煎培根,或者爸爸在花园里一边吹口哨一边修剪树篱。我以为自己会躺在一张单人床上,床上除了一个被扯坏了一只耳朵的玩具兔子什么也没有。

    我错了。我在父母的房间里,刚开始我想,然后才意识到屋里的东西我一件也不认识。卧室是完全陌生的。我倒回床上。出错了,我想。非常非常可怕的错误。

    下楼前我已经看见了贴在镜子上的照片,读过了上面的标记。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小孩,甚至已经不是少女,并明白过来现在我听见的、那个一边做早餐一边向广播大吹口哨的男人不是我的父亲,也不是室友或男朋友,他叫做本,是我的丈夫。

    在厨房外我犹豫了。我很害怕。我马上要见到他,仿佛是第一次见面。他会是什么样子?跟照片里的样子一样吗?或者相片也很失真?他会老些,胖些,还是秃一些?他的声音听起来怎么样?他会有什么举动?我嫁得好吗?

    突然一种幻觉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一个女人——我的母亲?——告诉我要小心。别草率结婚……

    我推开了门。本背对着我,正用铲子翻着平底锅里“咝咝”作响的培根。他没有听见我进来。

    “本?”我说。他一下子转过身来。

    “克丽丝?你没事吧?”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于是说:“没事。我想没事。”

    然后他笑了,一副松了口气的模样,我也一样。他看上去比楼上的照片要老——脸上有更多的皱纹,头发已经开始发灰,在太阳穴的地方稍稍有些掉发——但这些非但无损他的魅力,反而让他更加迷人。他的下巴有力,适合年长的男人;眼睛闪烁着调皮的光芒。我意识到他有些像是年龄稍大的我父亲。我本可能嫁个比这糟糕的人,我想。糟糕得多。

    “你看过照片了?”他说。我点点头。“别担心。我会解释一切的。你为什么不到走廊那边找个地方坐?”他对走廊做了个手势,“穿过去就是餐室。我马上就来。给你,拿着这个。”

    他递给我一个胡椒磨,我去了餐室。几分钟后他端着两个碟子跟了进来。油里浸着一条泛白的培根,煎过的面包和一个鸡蛋摆在碟子边上。我一边吃,一边听他解释我是如何生活的。

    今天是周六,他说。他在工作日上班;是一名教师。他解释了我包里的那个电话和钉在厨房墙上的一个白板。他告诉我应急的钱放在什么地方——两张20英镑的纸币,卷得紧紧地塞在壁炉上的时钟后面——又给我看了那个剪贴簿,从中我可以粗略地了解自己生活的多个瞬间。他告诉我,只要齐心协力,我们应付得来。我不确定自己相信他,但我必须相信。

    我们吃完饭,我帮他收拾干净早餐的东西。“待会我们该去散散步。”他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答应了,他看来很高兴。“我读一读报纸就来,”他说,“可以吗?”

    我上了楼。一旦等到独处,我的头脑便开始天旋地转,装得满满当当却又空空荡荡。我感觉什么也抓不住,似乎没有一件东西是真实的。看着现在所在的房子——现在我知道这是我的家了——我的目光却是全然陌生的。有一会儿我甚至想逃跑;可我必须让自己冷静下来。

    我坐在昨晚睡过的那张床边上。我应该铺好床,我想。或者去打扫,让自己忙起来。我拿起枕头拍松,这时传来了一阵嗡嗡声。

    我不清楚那是什么。声音低沉,时断时续。是细细的、微弱的铃声。我的包在我的脚下,当拿起它时,我意识到嗡嗡声似乎是从那里面传来的。我想起了本说过的手机。

    找到手机的时候它在发亮。我瞪着它看了好一会儿。隐隐约约地——在内心深处,或者记忆的边缘——我清楚地知道这个来电意味着什么。我接起了电话。

    是个男人的声音。“喂?”他说,“克丽丝?克丽丝?你在吗?”

    我告诉他我在。

    “我是你的医生。你没事吧?本在旁边吗?”

    “不。”我说,“他不在——你有什么事?”

    他告诉我他的名字,还说我们已经在一起进行了几个星期的治疗。“针对你的记忆。”他解释说。我没有回答,他说:“我希望你相信我。我想让你看看卧室里的衣柜。”我们又沉默了一阵,然后他接着说,“衣柜里有个鞋盒,往里面看一眼,应该有一个笔记本。”

    我望了一眼房间角落里的衣柜。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你告诉我的。”他说,“昨天我们见面了,我们说好你应该记日志,你告诉我会把日志藏在那里。”

    我不相信你,我想说,但这似乎既不礼貌又不全是真话。

    “你能不能去看一眼?”他说。我告诉他我会的,接着他加了几句,“现在就去。一个字也不要和本提。现在就去。”

    我没有挂电话,而是走到了衣柜旁。他是对的。衣柜的底板上是个鞋盒——一个蓝色的盒子,盖不严实的盒盖上写着“爽健”牌字样——里面是一本用棉纸裹着的小簿子。

    “找到了吗?”纳什医生说。

    我取出小簿子拿掉棉纸。它是棕色的皮革封面,看起来价格不菲。

    “克丽丝?”

    “是的,我拿到了。”

    “好。你在上面写过东西了吗?”

    我翻开第一页。我发现我已经记过日志。我的名字叫克丽丝·卢卡斯。日志开头说。47岁,是一个失忆症患者。我感觉又紧张又兴奋,像是在窥视谁的隐私,不过窥视的对象是我自己。

    “我记过了。”我说。

    “好极了!”他说明天他会打电话给我,我们结束了通话。

    我没有动。蹲在打开的衣柜边的地板上,放着床没有整理,我开始读日志。

    刚开始我感到很失望。日志里写的那些东西我一样也记不起来,想不起纳什医生,想不起我声称他带我去过的诊所,也想不起我说我们做过的测验。尽管刚刚听过他的声音,我却想象不出他的样子,也想不出我跟他在一起的场景。日志读起来像一本小说,但接着在日志快要结束的两页中间,我发现了一张相片。我在照片里的房子里长大,今天早上我醒来时以为自己置身其中。是真的,这就是我的证据。我见过纳什医生,他给了我这张照片,一块来自过去的碎片。

    我闭上了眼睛。昨天我描述过我的旧房子,储藏室里的糖罐,在树林里采浆果。那些回忆还在吗?我能想起更多吗?我想着我的母亲和父亲,希望能记起别的东西。一幅幅画面悄悄地浮现了。一张晦暗的橙色地毯,一个橄榄绿色花瓶,一条粗毛地毯,一件胸部织有粉色鸭子、上衣正中有排暗扣的连衫裤,一个海军蓝色的塑料车座和一只退色的粉红便壶。

    色彩与图形,却没有一样是关于活生生的生命。什么也没有。我希望见见我的父母,我想。正在那时我第一次意识到,尽管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明白他们已经不在了。

    我叹了一口气,在没有整理的床边坐下来。日志中间夹着一支笔,几乎想也没想我就把它拿了出来,打算再写些东西。我拿着笔悬在纸面上,闭上眼睛集聚精神。

    事情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生的。我不知道是不是刚刚意识到一个事实——我的父母已经过世——因此触发了连锁反应,但感觉好像我的意识从一场又长又深的睡眠里醒了过来。它活了过来,但不是一步一步活过来的;而是突然一下子,火花一闪。突然间我不再是坐在一间卧室里、面前有一本空白待写的日记本,而是到了别的地方。回到了过去——我以为丢失了的过去——我能够摸到、感觉到、尝到一切。我意识到我陷入了回忆。

    我看见自己回到了家,回到了我生长的地方。我在13岁或者14岁左右,急着要继续写一个还没有完工的故事,却发现厨房的桌子上有张纸条。我们必须得出门一趟,纸条上说。泰德叔叔6点会来接你。我弄了杯饮料和一个三明治,拿着笔记本坐下来。罗伊斯太太说我的故事有力且感人;她认为我以后可以从事这一行。但我想不出要写什么,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我默不做声地生着气。这是他们的错。他们在哪儿?在干什么?为什么没有带上我?我把纸揉成一团扔掉。

    画面消失了,但立刻换成了另一幅。更有力,更真实。爸爸正开车载我们回家。我坐在车后座上,盯着挡风玻璃上的一个斑点。一只死苍蝇。一粒沙子。我认不出来。我开始说话,却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告诉我?”

    没有人回答。

    “妈妈?”

    “克丽丝。”我的母亲说,“别这样。”

    “爸爸?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我?”沉默。“你会死吗?”我的眼睛还盯着车窗上的斑点,“爸爸?你,会死吗?”

    他回头向我露出微笑:“当然不会,我的天使。当然不会。要等到我变得很老很老,有很多很多孙子孙女的时候才那样!”

    我知道他在说谎。

    “我们会打赢这一仗的。”他说,“我答应你。”

    抽了一口气。我睁开了眼睛。幻觉消失了,不见了。我坐在卧室里,今天早上我在这间卧室里醒来,但有一会儿它看上去不一样了。完全是平的,没有颜色,没有活力,仿佛我看见的是一张在阳光下失了色的照片,仿佛生气勃勃的过去使此时失去了生命力。

    我低下头看着手里的日志本。笔已经滑脱了我的手指,落到地板前在纸面上划了一道细细的蓝线。我的心在胸口狂跳起来。我已经想起了一些事,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它没有被忘掉。我从地板上捡起笔开始把它记下来。

    我在这里停笔。当闭上眼睛试着再次回忆那幅画面时,我仍然能够想得起来。我自己。我的父母。驾车回家的场景。它还在。不再那么生动,仿佛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逐渐退色,但还在那儿。尽管这样,我还是很高兴我已经把它记下来了。我知道它最终将会消失,不过至少现在还有迹可循。

    本肯定已经读完了报纸。他对着楼上叫了几句,问我是不是准备好出门了。我告诉他是的。我会把日志藏在衣柜里,找件夹克和靴子穿上。待会我会记下更多的东西,如果我记得的话。

    *****

    上面的日志是几小时前写的。我们出去了整整一个下午,但现在已经回到了家里。本在厨房里做晚餐吃的鱼。他打开了电台,爵士乐的声音飘到卧室:我正坐在这里记这篇日志。我没有主动提出要去做晚饭——我急着上楼来记录今天下午看到的东西——可是他似乎并不介意。

    “你去睡一会儿吧。”他说,“吃饭还要等大概45分钟呢。”我点了点头。“做好以后我会叫你的。”他笑着说。

    我看了看手表。如果写得快我应该还有时间。

    快到1点时我们出的门。我们没有走多远,把车停在一栋又矮又宽的建筑旁。屋子看上去没有什么人住;一只孤零零的灰鸽子在每扇用木板覆盖的窗户上都稍微停留了一会儿,建筑的大门藏在波纹铁后面。“这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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