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十年 第32部分阅读
重生之十年 作者:肉书屋
重生之十年 第32部分阅读
”
凌飞絮的声音压得很低,外边人看来觉得可能是在安慰凌烟。只有凌烟才知道凌飞絮是多么的冷酷。“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早在三天以前就已经回国了么。不过却没有回家,而是呆在你最近包养的小明星那里。”
“你威胁我!”凌烟装作一副要晕倒的模样,整个人向着凌飞絮压过去。原本就瘦弱的凌飞絮哪里受得了这样一个成年人的体重,整个人向后仰过去,却被人突然扶住。
温热的体温从身后传过来,凌飞絮一扭头才发现是秦远。他紧紧的搂住凌飞絮的腰身,将她扶正。又小心的将凌烟给起来。却听见凌飞絮低声的对凌烟说了一句,“这才是威胁!”
秦远一低头只看到一道暗黑的金属光泽,顿时知道凌飞絮做了什么。将自己的手包裹在凌飞絮握着枪的右手上,“飞絮,你现在需要冷静。”而凌飞絮的回应像是沾染上了什么病毒,凌飞絮飞快的甩开了秦远的手,将枪插-回去。
一切不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外边人根本看不清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看起来好像是凌烟悲痛过度,站起来的时候摔倒了,凌飞絮想去扶她,却一起跌倒。好在有秦远伸手,才没有倒下去。至于掏枪的那一幕,因为有凌阳的遗体挡着,看到的人只有魏舒一和霍青。
两个人都眼神锐利,对枪械的金属光泽有着常人无法比拟的敏感。看来刚刚凌飞絮肯定是出言挑衅凌烟了。魏舒一靠在凌家老宅的柱子上,有些好笑。手指往西装的内袋伸进去,摸到烟盒那冰冷的金属质感,又松开。在里面抽烟太失礼了……
所以还是出去吧。
邵峰从把遗体送来安放好以后就没有再进来过,他一个人坐在老宅转角的回廊栏杆抽烟。一根接一根,等到魏舒一找到他的时候已经有不少的烟蒂了。
“不介意借个火吧。”
邵峰从口袋里掏出火机,顺从的给魏舒一点上,“你怎么出来了?”还有半句话邵峰没有说出来,留飞絮一个人在里面?
他自从那天和凌飞絮起了争执,就觉得自己不知道应该用怎样的面目见她,只能躲开。
魏舒一哥俩好的坐到他旁边,拍了拍邵峰的肩膀,“放心,她舅妈来了。”邵峰从来没有见过霍月笙的老婆,以为能配得上霍月笙那样一个枭雄的女人必然是巾帼不让须眉的,也就放心了。
看着邵峰的模样,魏舒一突然和他有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那两夫妻还好死得早,不然还不知道要祸害多少人。这样的一句玩笑话冒出来,他这才知道自己是真的看开了。“等这件事情结束了请个年假出去玩儿吧,看看那些完全不同的世界,你会发现你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愚不可及。”
邵峰没有回答,两个人一起坐在昏暗的角落抽烟,各自缅怀故人。
凌飞絮从秦远的怀抱里挣脱出来,留下秦远一个人在原地看着空落落的手苦笑了一秒,终究什么都没说,转身走开,留给凌飞雪一个背影。
凌飞雪一出去就知道自己被凌飞絮给设计了,外边的那些保镖是为她专门设计的。要的就是让她大为出丑,告诉所有人凌飞雪是个什么样的人。即使穿上了龙袍也不会是太子。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而不管是凌家还是等着和凌家合作的人,只有她凌飞絮继承了凌家才能带来最大的利益。
虽然有两个继承人,其实在其余的董事会成员眼里,是根本没有任何的选择困难的。他们自身手里面的股份不足以一争高低,只需要一个可以为他们赚钱的机器而已。真正觉得这事情和自己有关的是凌琪和凌家老夫人。他们手上的股份原本就不少,被自己儿媳拿走了一部分凌宇留下来的,还有的也都在凌老夫人手上。但是她又是没有成为董事长的资格的,凌家进退两难。
“今天是我父亲的头七,是所说的还魂日。可是我却那么的不孝,至今没有让他可以安安心心的离开。”凌飞絮的声音不大,但是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来。有四个黑衣保镖带着一个暗银色的保险箱过来,伶俐的仆人很快搬了方几过来,就这么摆在凌阳的遗体旁边。
“今天来的都是我父亲的至亲,朋友,我代表我父亲凌阳感谢各位来送他最后一程。”凌飞絮扭过头,看着躺在里面一动不动的凌阳,唯一有光泽的是他鼻梁上架着的眼镜,随着角度的不同改变着颜色。“所以,我也并不想避讳什么,索性让大家一起来见证,我父亲留下来的遗嘱。”
凌阳虽然是突然之间去世的,但是都知道他留下了遗嘱。他经历过暗杀,随时都知道自己可能会死去,自然不会留下巨额的财富便宜了别人。
进过凌家书房的人都知道,这是放在那里面的保险箱。凌飞絮说完话,快步走到保险箱面前,飞快的转动保险箱的锁头,细碎的咔哒声像电流传到每一个人的心脏。
没有任何困难的,凌飞絮就打开了保险箱,可是她却没有打开,而是站直身子,“这里面装着我父亲留下的遗嘱,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可是,我却不得不说,这是在我父亲守灵回城的途中告诉我的。而我的遗嘱却没有受益人了,所以,我想请各位做个见证,如果我也非正常死亡,我所留下的所有财产,归慈善机构所有。”
凌飞絮话一出口,所有人都震惊了。这也就是说如果凌飞絮死了,凌氏集团会跟着灰飞烟灭的。慈善机构会把她的股份都套现,凌家没有人可以吃下那么大的股份。所有人都看过来,不知道凌飞絮是在威胁,还是真的想毁了凌氏。
遗嘱上只有两句话,都是凌阳亲笔写的。那两句话虽然在一张纸上,但是隔了三行的空位。
第一句,我对不起月棠,所以我答应过她,等我百年之后,我凌阳的一切财产都归我唯一的继承人飞絮所有。
律师接过凌飞絮递过来的遗嘱,念出第一句,一片寂静。都以为霍月棠到死都被蒙在鼓里,没有想到霍月棠一直都知道凌阳出轨的事情。在场的女性不少,自己的老公也说不上多干净,不知道私私生女在哪个城市。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敢让自己的老公立下这样的遗嘱,敢开口也不得好吧。
霍家的人从来没有一个是好欺负的。
霍青站在楚韵的旁边,轻笑起来。
中间空了三行,下面是凌阳特地用另一种颜色的笔写的一句话。但是我不忍心我精神状况有问题的孩子飞雪一辈子穷困潦倒,所以我希望飞絮能够看在爸爸我的份上,把我放在她名下的财产给她。
凌阳很温柔,用的是请求的语气。他知道自己用这样的态度和语气,凌飞絮不会赶尽杀绝。可是凌阳同时也很绝情,告诉所有人,凌飞雪精神不正常,不能继承凌氏,有心无心的都不用挣扎了。
听完遗嘱,凌飞雪瞪圆了眼睛,她一直认为凌阳舍不得伤害她,即使知道她装疯也不会拆穿她的。却没有想到凌阳居然……
保险箱里面还放着众多的产权证明,有专门的文件袋,上面写着凌飞雪的名字,一打开,最上面就是凌飞雪的治疗记录……
“我答应你爸爸。”凌飞絮把袋子拿起来,弯腰吻上玻璃,和凌阳做最后的告别。“因为你,我不会赶尽杀绝。”
凌飞雪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不敢伸手接凌飞絮递过来的袋子。“里面有爸爸给你留下来的两栋房产,是你以前住过的那两栋。还有国外的护照,大学申请书,还有一笔足够你过一辈子的钱。”
169 噩耗
凌飞絮把东西递过去,凌飞雪却没有动,只是看着凌飞絮。所有人都把视线积聚过来,凌飞雪死死的咬着嘴唇,却还是不接。凌飞絮轻笑了一下,“我给你了,要不要是你的事情。”说完,把文件袋扔到了凌飞雪的脚边,转身走到凌阳的遗体前面,“爸爸,你的要求我做到了。她不识好歹可不能怪我。”
看着楚楚可怜的凌飞雪,秦远发现自己好像完全没有懂过凌飞雪。或者说重生一世,凌飞雪就已经不是凌飞雪了?可是,为什么这个凌飞絮还是记忆中那个高傲跋扈的凌家小姐?
秦天一直注意着秦远的一举一动,他不知道凌飞絮有没有发现凌阳收到的照片。但是在这种时候,秦远敢明目张胆的走上去安慰凌飞雪,他和凌飞絮就真的一点可能性都没有了。看到秦远皱着眉头的表情,秦天拉了拉秦远的手,示意他不要动。
“我知道的。”
凌飞雪慢慢地将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那一张张伪善的面孔。果然那个人说的对,你以为这个世界上有好人?你以为你心心念念的秦远会抛弃凌飞絮要你?
她慢慢地蹲下,捡起文件夹,走到凌阳的遗体前,恭恭敬敬的磕了头,头也不回的走出去。“爸爸,真的不好意思,我和她从来就只能活下来一个人。”凌飞雪的声音很小,一丝清风过来,她的话就四散开去,再没有一丝的痕迹。
而留在灵堂里面的凌飞絮,即使她看起来那么的较弱,一身黑衣,只露出来一张惨白的脸,却没有人敢用轻视的目光看着她。她已经是凌氏最大的持股人,或者说,她已经是凌氏的掌舵人。
那个十七岁尚未成年的少女,就这样送走了自己一个有一个的亲人,然后踩着白骨一步步的走到权力的顶端。
之后照例是将凌阳送回凌家村的陵园。地方是早就选好了的,在霍月棠的旁边。凌家人的规矩一向都是夫妻合葬的,一切好像都是顺理成章。凌氏的公事堆积如山,董事会全权交给执行董事代理,那个被推出来的凌家旁支每一天都过得提心吊胆,生怕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成为众矢之的。
凌飞絮看着墓碑一点点的压在土上,那漆黑的棺木已经完全不见了踪迹,她才好像突然明白过来,自己的父亲是真的已经走了。只是不知道母亲有没有在奈何桥头等着魏叔叔,如果他们约好了的话,父亲应该还能见母亲一面,说说过去的事情。
她根本不介意自己过来守灵其余人会动怎样的手脚,每一个凌家的人都在她的监控之下。即使她坐在宗祠里面抄写着《金刚经》,凌烟那些丰富的花边生活也在不停的传过来。
真是想不到自己的姑姑还真是一个多情种子,心细又胆大。不仅在s城捧着一个小明星,甚至还在h城也包养着一个体校的大学生,离她原本的家不过二十分钟的车程。
邮包一打开,里面各式各样的散落了一地,更美妙的是还有在s城的小明星的讲诉。磁带的记录真是精彩极了,甚至包罗了凌烟在床上的反应,最喜欢的姿势。
是啊,原本就是互相利用而已。不管嘴上说过多少的甜言蜜语,为的不过是凌烟能够捧他而已,而凌飞絮有比凌烟更多的钱。凌飞絮还没有结婚,如果自己能傍上这根高枝儿,又是怎样一副风光模样。再说,即使凌飞絮不过开的一张空头支票,自己也是稳赚不赔的。要知道凌家出一个新闻,那是怎样的影响啊,只有一线明星才会怕抹黑的绯闻,像他这样的三流明星从来不怕人炒,只怕没人炒作。
将照片随手丢到火盆里烧掉,凌飞絮也不管这些东西凌阳是不是会收到。反正想来要是凌阳收到也不会震惊的,在震惊也比不过当时看到的凌飞雪的。
身后的门被人吱嘎一声推开了,凌飞絮抬起头看见是上次那个小雨的小男孩。他看起来比上次要好了很多,穿着一件漂亮的衣服,是城里有钱人家的孩子才会穿的款式。
但是好衣服并没有让他有太多的变化,还是怯生生的站在门口,就像第一次的不请自来。他在凌飞絮心中就是这一世的秦如雨,自然不同于一般的小孩。
凌飞絮对他柔和的一笑,将手里面的毛笔放下,冲他招手让他过来。“爸爸给你买了新衣服?”
小男孩摇了摇头,“是哥哥给我买的。”说完他从背后拿出一个洋娃娃,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洋娃娃的样子。国内都没有卖的进口玩具,上面的商标说明它价值不菲。
“姐姐,他们说你上次带过来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哥哥,长得就跟这个洋娃娃一样。你是不是也最喜欢他啊,就跟我喜欢这个洋娃娃一样。”
听到小雨的这句话,凌飞絮低头看了一眼小雨递过来的那个娃娃,那双碧蓝的眼睛果然和奥本海默的双眼很像。但是人工合成始终没有奥本海默的神韵,还是他的那双更澄澈透明。
凌飞絮笑起来,“是啊,我最喜欢他。和小雨你喜欢这个洋娃娃一样,我也最喜欢他。”凌飞絮变得多疑易怒,可是她却毫无保留的相信着奥本海默,那个两辈子都默默守护在她的身边,等着她回头的男人。
“可是,那天我醒过来的时候你已经走了,我都没有看到那个大哥哥。只听说他长得比洋娃娃还要好看,而且他好高好高,骑着帅气的车,我以后也要像他那样。”
凌飞絮摸摸小雨的头,点头同意,“那小雨要好好念书,等小雨读了高中,姐姐就送小雨去国外念大学,让小雨接受最好的教育。这样小雨就能和那个帅气的哥哥一样了,如果小雨听话的话,姐姐也可以送给小雨那样的机车。”
听到凌飞絮的话,小雨摇了摇头,“小雨不要姐姐送的,小雨可以自己买。”凌飞絮没有再继续,从案头拿了一个点心递给他,又提笔继续抄写经文。
“姐姐,姐姐,你对我真好,跟哥哥对我一样好。”这是今天他第二次提起哥哥这个名词了。凌飞絮不知道这个哥哥指的是谁,开始第一次只是有些好奇,能买这么好看的洋娃娃送给他,一定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看来,身上的衣服也是那个人送他的。这个哥哥真的对小雨很好啊。
“姐姐,哥哥也说以后要接小雨去读书哦,他说小雨是世界上最可爱,最聪明的孩子,值得最好的。”
凌飞絮开始只是有意无意的听着,直到这一句,手突然就停住了直到墨汁在纸上晕出一大个墨点,凌飞絮才突然醒悟过来。有些失态的赶紧把毛笔放下来,将手上的半本经书随手扔到一边。
这句话是凌飞絮以前经常对秦如雨说的。有人说凌飞絮太过宠爱秦如雨了,连玩具和衣服都只要进口的,国际一线品牌的当季新品。她对秦如雨几乎算得上溺爱,连张婶都看不下去,跟凌飞絮说不要太过纵容孩子。当时凌飞絮便是这样看着抱着皮球的秦如雨:“如雨是世界上最可爱,最聪明的孩子,值得最好的。”
那时候的凌飞絮是真心喜欢这个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有丝毫的瑕疵的东西都配不上他。只可惜……凌飞絮一时之间有些失态,过了一会儿才想起来问道,“小雨,哥哥是你的亲哥哥?对你这么好。”
“不是的哦,哥哥说他叫秦远。族长告诉我,他是要娶你的人,现在我应该叫他哥哥,以后就要叫他姐夫。”像是想起来什么,小雨突然又继续问道,“姐姐,姐姐,你不是说你最喜欢哪个蓝眼睛的漂亮哥哥么,为什么又让哥哥娶你?”
凌飞絮没有回答小雨的话,只是呆呆的坐着。秦远,秦远,秦远为什么来凌家村,又为什么对小雨那么好……
秦远会不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者,他……他也重生了?不会的,不会的。他活得好好的,又怎么会死。要是他重生了又怎么会看着凌飞雪受委屈,要是他重生了,又怎么会肯娶自己。
正当凌飞絮在混乱的想着事情的时候,手机响起来,是霍月笙家里的号码。“飞絮,你能过来一下吗?你舅舅出事儿了。”
楚韵的话让凌飞絮大吃一惊,霍月笙出事儿了?霍月笙不是在西北军事基地么?在那里驻扎着部队,又有层层的检查,外人根本无法接近。
可是在电话里又问不清楚,凌飞絮立刻把所有的事情都抛在脑后,打电话叫司机过来接她,她要立刻飞过去c城。
170 惊诧
凌飞絮即刻飞奔到机场,魏舒一已经等在那里了。几乎忙得连话都来不及说,魏舒一就带着她上了飞机。用的却不是凌飞絮预定的到c城的票,而是直接飞去了w市。
那一直是位于西北边陲一个民风彪悍的城市,但是凌飞絮下了飞机入目却不过是一样的行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少数民族同胞。
车也是早就等在外边的,通行来了三辆路虎,低底盘的车在那边可不好开。考虑到对方是突然接到消息赶过来的,可能没有吃饭,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男人递过来一个馕饼。凌飞絮赶紧摆摆手拒绝了,她讨厌吃面食。
对方常年军营生活理解这些富家小姐,是受不得半点委屈,吃不得半点苦的,不以为意的把饼装回去,伸手过来和凌飞絮握手。
魏舒一一下子就看出来对方是不喜欢凌飞絮故意让她为难。凌飞絮的洁癖最近越来越严重了,有人整治一下也好。这样想着魏舒一并没有开口帮凌飞絮解围。没想到凌飞絮毫无顾忌的握上去,手上好像还暗暗使力,对方一笑,跟着用力握住。
“凌小姐很不错。”
从风吹开黄沙的地方可以隐约看到这里原本是有一条笔直的公路的,只是沙尘太大,已经被彻底埋没了。凌飞絮盯着前方,只有司机前面的挡风玻璃上还可以看得到一点东西。不管是两边还是后面的玻璃已经被黄沙彻底糊住了。
军事基地一直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深处,那里荒无人烟才能够隐蔽起来专心开发武-器。塔克拉玛干是维吾尔语,意思是进得去出不来,霍家两代人都耗费在那个地方。和多年前不同,当年的霍济州是被直升机送出来了,到达c城解放军总医院的时候他已经神智都不太清醒了,魏舒一见过当年的霍济州,而现在……居然派车辆来接家属,除非是霍月笙已经无法移动。
其实霍月笙的身份很好猜,原本根苗正红的军二代,突然之间就成了横行东南亚的军火大鳄,肯定是有人扶植才会发展迅速。每一个国家都有见不得光的阴暗面,需要有人去处理,于是霍月笙就成了那个最佳人选,他懂技术,有人脉,是前一代的武-器专家霍济州的独子。
男人年轻的时候都是有一个建功立业的梦想的,所以霍月笙没有拒绝对方的提议,他悄然的在部队挂职研究武-器,而且是非一般意义上的武-器。中央拨下来第一笔军费给他做资本,还建立了塔克拉玛干这个荒无人烟的军事科研基地。其余的钱便是他贩卖军火赚回来的,国家提供的不过是情报和机会。
霍月笙后来也在想进行这样的研究会不会招到报应。经常有人会说,天理昭昭,报应不爽,自己的父亲一辈子在研究核武-器,那种可以让整个地球爆炸的东西原本就是违逆平衡的,所以受到辐射而死。而自己研究的,更是该遭到天谴的。可是上头却说,并不是c国一个人在研究,你以为别的国家没有么?英国早就开始了。不说英国,早在二战时期德国就开始了,我们已经晚了很多年。
坐在椅子上的霍月笙没有回答,他怕彻底引爆两个人之间的矛盾,“所以德国人才会在二战中成为众矢之的。”毕竟,这样像诅咒一样的话不是谁都可以接受的。
从w市到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深处不是一会儿就能够到达的。随着夜幕的降下来,车里突然变得冷起来,风沙也不如白天那么大,魏舒一要把衣服脱下来给凌飞絮,被凌飞絮给拒绝了。
他们走的是若羌的线路,好歹有一些别的食物可以给凌飞絮选择,所以比起预想的饥寒交迫现在已经好了不少了。副驾驶位上那个被称作参谋长的男人下车去给水箱加水,后面的车跟着停下来,凌飞絮知道这是为了保护中间这辆车。她一直想问霍月笙怎么样了,可是对方一直在有意无意的避开这个问题。
等到对方加完水再回来的时候,装作不经意的模样丢过来一条毛毯,凌飞絮说过谢谢之后抱着这条毯子一直睡到了到达军事基地。
“飞絮,到了。”
魏舒一轻轻拍了拍凌飞絮的肩膀,刚刚醒过来的人大脑还没有彻底的清醒过来。凌飞絮看着眼前的建筑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到了集中营。
面前的建筑通体选择了和黄沙的颜色极为接近的颜色,为的是防止被侦察卫星轻易的发现。可是如果站在地面观察,首先映入眼帘的肯定是位于四个角的高高的望台,每个望台都可以看得到黑黢黢的枪口。
司机掏出去一张磁卡,在门口的机器上刷了一下,却没有抬起横栏。只见上面飞快的闪出来一行动态密码司机又飞快的输入了一些数据,一直阻拦的路障这才抬起来。可是也不过前进了一个车身的距离,刚刚启动,又停下。
挂着机枪的执勤士兵一共有两名,一名出来询问,凌飞絮可以看到另一名瞄准的是车辆油箱的位置。可以预测如果有任何不妥的地方,对方都会立刻把他们送上天。
“他们是来看那位的,”前排的男人指了一下魏舒一和凌飞絮,又拿出来一张纸,对方仔仔细细的核对了自己放在里面的另外半张之后终于放行了。
魏舒一也是被这一系列的行为给吸引住了,掏了一根烟出来,也不点燃,就这么夹在手指中间笑道:“想不到进这里比进白宫还要困难些。”
其实反常魏舒一和凌飞絮早就发现了,从头到尾开车的司机没有说过一句话,连刚刚也是手动输入密码。这里所有都是高科技,明明用声波会更难假冒,除非司机原本就是一个哑巴。
原本以为对方不会回答,没想到他应了一声到了之后,下车为魏舒一和凌飞絮打开车门,“因为美国白宫就只有一个美国总统,我们这里放下了整个美国。”
司机很快将车开走了,凌飞絮跟着他向主体建筑的大楼走过去,门口的军装士兵立正敬礼,也是一言不发,只是反映比一般人快了一拍。
再往里又是检查口,红外线的大门,附带金属检查。看起来穿的笔挺的参谋长,从身上掏出来一把,一把匕首,两枚手雷。魏舒一走过去,拿起他放在桌上的,瞄准了一下墙上的监控器,做了一个射击的动作,转过来笑着说道,“手感不错。”然后掏出来自己的爱枪,和参谋长用的是同一款,只是魏舒一的是漆黑哑光的手柄。
最后走过来的是凌飞絮,她从后腰掏出来两把,放到桌上依次拉上保险。“不怕走火?”凌飞絮没有说话,当着三个男人的面毫不顾忌的从领口伸进去,拿出来一把袖珍。通体都是陶瓷制造,却是用的航天材料,这把枪是奥本海默送给她的,但是凌飞絮却没有装上奥本海默给的专用子弹。在这里根本没有防身的作用,还不如摆着做为一个威慑。
我有比你更先进的设备。
最后掏出来的陶瓷无疑是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朋友送的,里面没有子弹的。”说完,凌飞絮利落的脱出来弹夹。
“一个出色的杀手应该带几把枪?”
“三把。”
“那最危险的是哪一把?”
“第四把。”
两个人非常快速的问答,最后对方看了凌飞絮半分钟才笑起来,“难怪月笙要你过来,我还以为他的继承人是他家小子,原来是你。”
像是通过了他的考验一样,对方开始一直避讳着说霍月笙的事情,现在却主动说起来。电梯是一直往下的,速度并不快。“别看月笙现在出入都带着保镖,当年我们一起在部队的时候,他就是有名的神枪手。去交流的时候苏联大胡子都对他赞不绝口,说他是一流的狙击手。如果做杀手肯定可以进前十,名垂千古。”
叮!
电梯一路顺着负一楼往下往下,停在了地下六层的位置。地下建筑才是这栋主楼的主体,里面偶尔有穿着白色防菌服的人走过,见到凌飞絮一行人恭敬的开始行礼,还是死一般的寂静。
“我们那时候都以为他会留在部队继续服役,然后成为射击教官,却没有想到他突然退役走了。听说是他父亲重病,那时候我们才知道原来他是霍军长的儿子。”
七弯八绕的走过一些实验室,一行人又进入了一个电梯,谈话还在继续,“我们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直到后来我被分来这里和他搭档才知道他来了这里。你还不知道你舅舅是受国安和军委的双重领导吧,以为他是黑社-会?”
对方的语气轻松,凌飞絮却冷冷的打断,“没有。”这样毫不顾忌的话让一直侃侃而谈的人一楞,凌飞絮接到,“我一直都知道。不过,我更好奇的是,你们带我来的目的是就和当年带我舅舅来一样,因为上一代的人去世了,所以需要一个新的人?”
重生之十年第一百七十一章背后
霍青站在露台,一场秋雨一场凉,原本遮阳的白伞上雨滴不断的滴落下来,滴滴答答的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向来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的。
从她发现父亲隐藏的秘密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她有时候也会想明明那么简单的一件事情,不知道为什么过了几十年都没有解决,这样的事情不是答案很明显么:你有一个地方受了伤,化了脓,但是表皮已经长好了。你要治疗只能做一件事。划开表皮,把里面的腐肉挖出来。只有彻底的流过血才能恢复。
手机在桌上震动,霍青伸手抓过来,“小青,我们还没有找到他,你那边有消息么?”霍青没有回答,而是走过去把通往露台的门锁上,确保没有人上来以后才压低声音回答道。
“我想我父亲已经在怀疑我了,那边只是打电话让我母亲通知魏叔叔和凌飞絮过去。”
即使突然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对方也表现得非常的镇定,“你说你父亲重伤,那么照这样说来凌飞絮的意义是接手霍家的生意?”
“或许吧。”霍青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想到前几天在追掉会上看到的那个瘦的已经快要脱形的身影。一波接一波的事情,霍青不知道她心里到底装了些什么,才能面无表情的面对这一切。背叛,死亡,欺骗,那些负面的情绪一点都没有看到她爆发出来又藏到了哪里。
霍青没有说话,对方却继续接了下去。他的话是笑着说出来的,“也是,你被所有人怀疑不是亲生的,而征帆不过是个试验品,除了那个人,还有谁能够统御这么庞大的军火帝国呢!”说完,他竟然低低地笑起来,那声音听起来年轻极了,真的不像一个快五十岁的人。
“小青,你说我现在派人杀了那个飞絮,这边会有怎样的反应?”
一直知道对方是喜怒无常心狠手辣的角色,霍青却不知道对方居然真的会痛下杀手。“杀了她你会后悔的。”
“后悔?你知道,我这些年都在后悔当中度过。一个一直都在后悔的人,后悔一件事情和两件事情又有什么区别呢?”
“如果是关于霍征帆你也要杀?”霍青的声音因为情绪激动大起来,心里却有些雀跃。果然霍征帆比自己更像是霍家的人吧,连这样禁忌的爱都那么像。母亲常年的念着《圣经》,为霍家忏悔,却不知道这个家族早就被神诅咒了。
“征帆喜欢飞絮,哦,应该说他爱飞絮。不是一个弟弟对姐姐的爱,是一个男人对女人凌飞絮的爱。我在他的电脑里找出来很多凌飞絮的爱,甚至还有凌飞絮的照片,睡觉的私房照。我想征帆没有少用这些照片吧,我这样说苏行先生你明白了么?还要杀了凌飞絮?他现在的状态你比任何人都清楚吧,如果凌飞絮死了会有怎么样的后果不用我多说。”
霍青念出苏行先生的时候,电话那头的人突然的愣了一下。霍征帆现在的状况,霍征帆现在的状况,是啊,这个世界上或者最了解那样的状况的就是自己了。现在的霍征帆几乎已经不能用一个人来形容。
他完全没有想到霍月笙居然找到了那个女人,把那个女人秘密的带回了c国,还让他生下了那个孩子。这一切都是在他的计谋当中的吧,潜入苏家盗取那件事情的机密文件,然后还带走了试验母本。
世界上研究生物武器的人不少,在二战时期的德国就已经开始了专业化的研究。只是德国更注重于在千万人中寻找拥有超能力的存在。但是这样的人不好寻找,而且每个人的能力强弱也不同。更重要的是,这样的人无法避免生老病死,无法保存下来所以各国的研究者基本不会再用这样的方式了。
在hk最早进行这样的生物人改造计划的是英国,作为她的殖民地,hk和印度都有这样的生物科研机构。那时候正是苏家崛起的时候,老爷子锋芒毕露的拓展势力,根本没有想过会招来这样的麻烦,知道后来才追悔莫及。
“小青,如果我到凌晨五点还没有找到征帆,你就想办法通知那边吧。他现在的情况非常的不稳定,如果不注射镇定剂和干扰素会整个人爆体而亡。”
霍青对于生物武器并不了解,甚至不明白明明是一个可爱的弟弟为什么突然之间就会变得动作敏捷,力大无穷。只能在电话里面答应道表示自己明白了。
苏家知道霍月笙当年把那个女人带着以后已经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原先的时候甚至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女人趁机怀上了苏牧的孩子。等到他们知道的时候,只知道霍青已经被霍月笙送到了英国。
不过送到英国也好,如果不是远在英国,而是放在国内的话估计苏家根本联系不上霍青。看着那个在英国约克郡念书的小女孩,苏行觉得自己的心柔软成一团,这就是和自己唯一血脉相连的孩子么?
霍月笙对霍青也不能算不好,毕竟要在国外念书也要花不少的钱,只是却不如对小儿子好。亲生的和非亲生的还是有差别的,不光是霍月笙,连其他的霍家人对霍青也是冷淡的。倒是楚韵,对霍青和霍征帆一视同仁,给两个小孩的礼物永远都是一样的,就是衣服也一定会价格一样。
霍青明明年纪最大,却被称作霍二小姐,让他姐姐的女儿做了霍家大小姐,而小儿子征帆更是活泼好动得有些过分。好歹霍月笙对他不算是过分的溺爱,也没有出过什么乱子,除了小学时候一拳打掉过一个六年级学生的门牙。
现在的苏行想起来,其实留下的破绽那么多。他当年居然真的信了霍月笙那些真真假假的谎言。谁会那么无聊因为姐姐的孩子就会被叫做大小姐,他这么做不过是在混淆视听,让别人不会注意几个孩子的年龄。
等到自己发现的时候,孩子都已经好几岁了,根本看不出来七岁和八九岁有什么区别。而且一个小学三年级的男孩,就是力气再大也不能一拳就把对方打成那样。
不过如果不是霍征帆暴走苏行也不会发现这样的能力居然会遗传下来。人类是一种十分神奇的生物,除了脑容量巨大,开发的部分不过百分之十几以外,甚至在身体的能力上也有很大的改良空间。
一个人的肌肉束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如果所有的肌肉束朝着一个方向运动的话,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抵住一个火车头。当年的生物人改良便是改善人的力量和敏捷,但是却都失败了。
苏牧被带出来的时候和他一代的试验体基本都已经死了,即使没有死也被苏家人所绞杀。这样的样本留在世界上不过是徒增威胁罢了。却没有想到居然是以遗传的形式传承,只可惜当年的材料都被销毁了,再也找不到他当年究竟做了怎样的试验。
苏行用卫星在上空搜寻和检测了几十个小时,却一无所获。他找不到霍征帆躲在了哪里,甚至连霍青嘴里的那个军事试验基地都找不到。
“老五,准备无人侦察飞机和电子眼,他们应该是用了隐蔽器材,我们的卫星无法辨认。”
达克拉玛干沙漠并不大,苏行的卫星仔仔细细的搜索过去,已经上万次的锁定过那个点了。可是如果继续成倍的放大确认,就会发现原来那里不过是黄沙堆成的移动沙丘。原本就是同色的建筑物,安装了光线折射系统,在高空锁定的时候会根据既定的角度来改变光的折射率,让卫星难以成像。
凌飞絮跟在参谋长的身后转乘了多次电梯,最后到达了倒数第三层,这已经是地下的十八层了,对方笑着说这里是地狱的第十八层,重症监护中心,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意思。
霍月笙躺在无菌病房的病床上,不是一般医院的条纹病服,而是一水的纯白色。透过玻璃可以看到带着呼吸器的霍月笙一直在昏迷当中,眼睛紧闭着,只有机器才能说明他至今活着。
“子弹擦过心脏穿透了肺叶,血液倒流呛进气管,好在手术及时,已经止住了血,弹片也取出来了。只是以后他的心肺功能不会好了,也不能在做狙击手了。”说道狙击手那几个字的时候,有意无意的看了凌飞絮一眼。
“除此之外,左手肌肉眼中撕裂伤害,肌腱出现断裂,我们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缝合,但是效果要看后期的复健情况。我已经给中央报告了,如果允许的话,他很快就能回c城了,远离这一切了。”
凌飞絮一直看着病床上的人,过了半晌才没头没脑的接了一句,“伤他的人是征帆么?”
重生之十年第一百七十二章变异
凌飞絮的话一出口就惹来了魏舒一和参谋长诧异的目光,在所有的谈话当中都没有人提到过霍征帆,凌飞絮却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我们过去坐下来聊吧。这件事情比较复杂。”病房的另一侧可以看得出来是一个小型的休息室,里面各色的饮料餐点一应俱全。“喝茶,还是咖啡?或者来点果汁?”
话虽然这样说,看来这位参谋长也是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主儿,最后还是一人分发了一罐果汁了事,不过还好他说起故事来算得上头头是道。
“这件事情得从很多年前的事情说起,两位也都不是外人,我想一定听说过当年在浅水湾的那场枪战吧。”
那时候正是东南亚一带军火出口猖獗的时候,应该说不仅仅是单纯的军火,还有毒品。金三角和金新月是亚洲最大的毒品产地,两个地方又都是民族势力和恐怖主义交织的地方,对军火的需求很大。与其花大量的现金交易,还不如就用军火换毒品,一时之间,毒品大量流入国内。那时候又是改革开放不久,审查也不太严格,很多外商说是投资进出口,其实在走私贩毒。
“开始的时候我们的确也是调查过月笙的,知道他少年时候和苏家的小少爷苏牧交好。”对方说道苏牧的时候有意的看向魏舒一,意思是他也知道,如果你不相信可以问他。
魏舒一好像回到了很多年以前,那个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的精致的瓷娃娃还天真无邪。“月笙当年是在铁路上把他带回来的,那时候特别的乱,到处都是人。全国的人都往c城汹涌而来。也没有人管理,我们也没有详细问他是谁。只以为是父母不在的归国华侨的孩子,他英语说得非常的漂亮的。”
“当然,苏家小少爷从小在国外长大,英语说得比当时外交部的发言人都好。当然,我们今天要说的故事也从这里开始。”
苏家也算是草根出身,只是后来发了家,也就捐了个太平绅士来做,算是半官宦。在那样的乱世里面做什么都不如做军火,所以到了
重生之十年 第3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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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飞絮的声音压得很低,外边人看来觉得可能是在安慰凌烟。只有凌烟才知道凌飞絮是多么的冷酷。“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早在三天以前就已经回国了么。不过却没有回家,而是呆在你最近包养的小明星那里。”
“你威胁我!”凌烟装作一副要晕倒的模样,整个人向着凌飞絮压过去。原本就瘦弱的凌飞絮哪里受得了这样一个成年人的体重,整个人向后仰过去,却被人突然扶住。
温热的体温从身后传过来,凌飞絮一扭头才发现是秦远。他紧紧的搂住凌飞絮的腰身,将她扶正。又小心的将凌烟给起来。却听见凌飞絮低声的对凌烟说了一句,“这才是威胁!”
秦远一低头只看到一道暗黑的金属光泽,顿时知道凌飞絮做了什么。将自己的手包裹在凌飞絮握着枪的右手上,“飞絮,你现在需要冷静。”而凌飞絮的回应像是沾染上了什么病毒,凌飞絮飞快的甩开了秦远的手,将枪插-回去。
一切不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外边人根本看不清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看起来好像是凌烟悲痛过度,站起来的时候摔倒了,凌飞絮想去扶她,却一起跌倒。好在有秦远伸手,才没有倒下去。至于掏枪的那一幕,因为有凌阳的遗体挡着,看到的人只有魏舒一和霍青。
两个人都眼神锐利,对枪械的金属光泽有着常人无法比拟的敏感。看来刚刚凌飞絮肯定是出言挑衅凌烟了。魏舒一靠在凌家老宅的柱子上,有些好笑。手指往西装的内袋伸进去,摸到烟盒那冰冷的金属质感,又松开。在里面抽烟太失礼了……
所以还是出去吧。
邵峰从把遗体送来安放好以后就没有再进来过,他一个人坐在老宅转角的回廊栏杆抽烟。一根接一根,等到魏舒一找到他的时候已经有不少的烟蒂了。
“不介意借个火吧。”
邵峰从口袋里掏出火机,顺从的给魏舒一点上,“你怎么出来了?”还有半句话邵峰没有说出来,留飞絮一个人在里面?
他自从那天和凌飞絮起了争执,就觉得自己不知道应该用怎样的面目见她,只能躲开。
魏舒一哥俩好的坐到他旁边,拍了拍邵峰的肩膀,“放心,她舅妈来了。”邵峰从来没有见过霍月笙的老婆,以为能配得上霍月笙那样一个枭雄的女人必然是巾帼不让须眉的,也就放心了。
看着邵峰的模样,魏舒一突然和他有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那两夫妻还好死得早,不然还不知道要祸害多少人。这样的一句玩笑话冒出来,他这才知道自己是真的看开了。“等这件事情结束了请个年假出去玩儿吧,看看那些完全不同的世界,你会发现你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愚不可及。”
邵峰没有回答,两个人一起坐在昏暗的角落抽烟,各自缅怀故人。
凌飞絮从秦远的怀抱里挣脱出来,留下秦远一个人在原地看着空落落的手苦笑了一秒,终究什么都没说,转身走开,留给凌飞雪一个背影。
凌飞雪一出去就知道自己被凌飞絮给设计了,外边的那些保镖是为她专门设计的。要的就是让她大为出丑,告诉所有人凌飞雪是个什么样的人。即使穿上了龙袍也不会是太子。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而不管是凌家还是等着和凌家合作的人,只有她凌飞絮继承了凌家才能带来最大的利益。
虽然有两个继承人,其实在其余的董事会成员眼里,是根本没有任何的选择困难的。他们自身手里面的股份不足以一争高低,只需要一个可以为他们赚钱的机器而已。真正觉得这事情和自己有关的是凌琪和凌家老夫人。他们手上的股份原本就不少,被自己儿媳拿走了一部分凌宇留下来的,还有的也都在凌老夫人手上。但是她又是没有成为董事长的资格的,凌家进退两难。
“今天是我父亲的头七,是所说的还魂日。可是我却那么的不孝,至今没有让他可以安安心心的离开。”凌飞絮的声音不大,但是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来。有四个黑衣保镖带着一个暗银色的保险箱过来,伶俐的仆人很快搬了方几过来,就这么摆在凌阳的遗体旁边。
“今天来的都是我父亲的至亲,朋友,我代表我父亲凌阳感谢各位来送他最后一程。”凌飞絮扭过头,看着躺在里面一动不动的凌阳,唯一有光泽的是他鼻梁上架着的眼镜,随着角度的不同改变着颜色。“所以,我也并不想避讳什么,索性让大家一起来见证,我父亲留下来的遗嘱。”
凌阳虽然是突然之间去世的,但是都知道他留下了遗嘱。他经历过暗杀,随时都知道自己可能会死去,自然不会留下巨额的财富便宜了别人。
进过凌家书房的人都知道,这是放在那里面的保险箱。凌飞絮说完话,快步走到保险箱面前,飞快的转动保险箱的锁头,细碎的咔哒声像电流传到每一个人的心脏。
没有任何困难的,凌飞絮就打开了保险箱,可是她却没有打开,而是站直身子,“这里面装着我父亲留下的遗嘱,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可是,我却不得不说,这是在我父亲守灵回城的途中告诉我的。而我的遗嘱却没有受益人了,所以,我想请各位做个见证,如果我也非正常死亡,我所留下的所有财产,归慈善机构所有。”
凌飞絮话一出口,所有人都震惊了。这也就是说如果凌飞絮死了,凌氏集团会跟着灰飞烟灭的。慈善机构会把她的股份都套现,凌家没有人可以吃下那么大的股份。所有人都看过来,不知道凌飞絮是在威胁,还是真的想毁了凌氏。
遗嘱上只有两句话,都是凌阳亲笔写的。那两句话虽然在一张纸上,但是隔了三行的空位。
第一句,我对不起月棠,所以我答应过她,等我百年之后,我凌阳的一切财产都归我唯一的继承人飞絮所有。
律师接过凌飞絮递过来的遗嘱,念出第一句,一片寂静。都以为霍月棠到死都被蒙在鼓里,没有想到霍月棠一直都知道凌阳出轨的事情。在场的女性不少,自己的老公也说不上多干净,不知道私私生女在哪个城市。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敢让自己的老公立下这样的遗嘱,敢开口也不得好吧。
霍家的人从来没有一个是好欺负的。
霍青站在楚韵的旁边,轻笑起来。
中间空了三行,下面是凌阳特地用另一种颜色的笔写的一句话。但是我不忍心我精神状况有问题的孩子飞雪一辈子穷困潦倒,所以我希望飞絮能够看在爸爸我的份上,把我放在她名下的财产给她。
凌阳很温柔,用的是请求的语气。他知道自己用这样的态度和语气,凌飞絮不会赶尽杀绝。可是凌阳同时也很绝情,告诉所有人,凌飞雪精神不正常,不能继承凌氏,有心无心的都不用挣扎了。
听完遗嘱,凌飞雪瞪圆了眼睛,她一直认为凌阳舍不得伤害她,即使知道她装疯也不会拆穿她的。却没有想到凌阳居然……
保险箱里面还放着众多的产权证明,有专门的文件袋,上面写着凌飞雪的名字,一打开,最上面就是凌飞雪的治疗记录……
“我答应你爸爸。”凌飞絮把袋子拿起来,弯腰吻上玻璃,和凌阳做最后的告别。“因为你,我不会赶尽杀绝。”
凌飞雪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不敢伸手接凌飞絮递过来的袋子。“里面有爸爸给你留下来的两栋房产,是你以前住过的那两栋。还有国外的护照,大学申请书,还有一笔足够你过一辈子的钱。”
169 噩耗
凌飞絮把东西递过去,凌飞雪却没有动,只是看着凌飞絮。所有人都把视线积聚过来,凌飞雪死死的咬着嘴唇,却还是不接。凌飞絮轻笑了一下,“我给你了,要不要是你的事情。”说完,把文件袋扔到了凌飞雪的脚边,转身走到凌阳的遗体前面,“爸爸,你的要求我做到了。她不识好歹可不能怪我。”
看着楚楚可怜的凌飞雪,秦远发现自己好像完全没有懂过凌飞雪。或者说重生一世,凌飞雪就已经不是凌飞雪了?可是,为什么这个凌飞絮还是记忆中那个高傲跋扈的凌家小姐?
秦天一直注意着秦远的一举一动,他不知道凌飞絮有没有发现凌阳收到的照片。但是在这种时候,秦远敢明目张胆的走上去安慰凌飞雪,他和凌飞絮就真的一点可能性都没有了。看到秦远皱着眉头的表情,秦天拉了拉秦远的手,示意他不要动。
“我知道的。”
凌飞雪慢慢地将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那一张张伪善的面孔。果然那个人说的对,你以为这个世界上有好人?你以为你心心念念的秦远会抛弃凌飞絮要你?
她慢慢地蹲下,捡起文件夹,走到凌阳的遗体前,恭恭敬敬的磕了头,头也不回的走出去。“爸爸,真的不好意思,我和她从来就只能活下来一个人。”凌飞雪的声音很小,一丝清风过来,她的话就四散开去,再没有一丝的痕迹。
而留在灵堂里面的凌飞絮,即使她看起来那么的较弱,一身黑衣,只露出来一张惨白的脸,却没有人敢用轻视的目光看着她。她已经是凌氏最大的持股人,或者说,她已经是凌氏的掌舵人。
那个十七岁尚未成年的少女,就这样送走了自己一个有一个的亲人,然后踩着白骨一步步的走到权力的顶端。
之后照例是将凌阳送回凌家村的陵园。地方是早就选好了的,在霍月棠的旁边。凌家人的规矩一向都是夫妻合葬的,一切好像都是顺理成章。凌氏的公事堆积如山,董事会全权交给执行董事代理,那个被推出来的凌家旁支每一天都过得提心吊胆,生怕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成为众矢之的。
凌飞絮看着墓碑一点点的压在土上,那漆黑的棺木已经完全不见了踪迹,她才好像突然明白过来,自己的父亲是真的已经走了。只是不知道母亲有没有在奈何桥头等着魏叔叔,如果他们约好了的话,父亲应该还能见母亲一面,说说过去的事情。
她根本不介意自己过来守灵其余人会动怎样的手脚,每一个凌家的人都在她的监控之下。即使她坐在宗祠里面抄写着《金刚经》,凌烟那些丰富的花边生活也在不停的传过来。
真是想不到自己的姑姑还真是一个多情种子,心细又胆大。不仅在s城捧着一个小明星,甚至还在h城也包养着一个体校的大学生,离她原本的家不过二十分钟的车程。
邮包一打开,里面各式各样的散落了一地,更美妙的是还有在s城的小明星的讲诉。磁带的记录真是精彩极了,甚至包罗了凌烟在床上的反应,最喜欢的姿势。
是啊,原本就是互相利用而已。不管嘴上说过多少的甜言蜜语,为的不过是凌烟能够捧他而已,而凌飞絮有比凌烟更多的钱。凌飞絮还没有结婚,如果自己能傍上这根高枝儿,又是怎样一副风光模样。再说,即使凌飞絮不过开的一张空头支票,自己也是稳赚不赔的。要知道凌家出一个新闻,那是怎样的影响啊,只有一线明星才会怕抹黑的绯闻,像他这样的三流明星从来不怕人炒,只怕没人炒作。
将照片随手丢到火盆里烧掉,凌飞絮也不管这些东西凌阳是不是会收到。反正想来要是凌阳收到也不会震惊的,在震惊也比不过当时看到的凌飞雪的。
身后的门被人吱嘎一声推开了,凌飞絮抬起头看见是上次那个小雨的小男孩。他看起来比上次要好了很多,穿着一件漂亮的衣服,是城里有钱人家的孩子才会穿的款式。
但是好衣服并没有让他有太多的变化,还是怯生生的站在门口,就像第一次的不请自来。他在凌飞絮心中就是这一世的秦如雨,自然不同于一般的小孩。
凌飞絮对他柔和的一笑,将手里面的毛笔放下,冲他招手让他过来。“爸爸给你买了新衣服?”
小男孩摇了摇头,“是哥哥给我买的。”说完他从背后拿出一个洋娃娃,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洋娃娃的样子。国内都没有卖的进口玩具,上面的商标说明它价值不菲。
“姐姐,他们说你上次带过来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哥哥,长得就跟这个洋娃娃一样。你是不是也最喜欢他啊,就跟我喜欢这个洋娃娃一样。”
听到小雨的这句话,凌飞絮低头看了一眼小雨递过来的那个娃娃,那双碧蓝的眼睛果然和奥本海默的双眼很像。但是人工合成始终没有奥本海默的神韵,还是他的那双更澄澈透明。
凌飞絮笑起来,“是啊,我最喜欢他。和小雨你喜欢这个洋娃娃一样,我也最喜欢他。”凌飞絮变得多疑易怒,可是她却毫无保留的相信着奥本海默,那个两辈子都默默守护在她的身边,等着她回头的男人。
“可是,那天我醒过来的时候你已经走了,我都没有看到那个大哥哥。只听说他长得比洋娃娃还要好看,而且他好高好高,骑着帅气的车,我以后也要像他那样。”
凌飞絮摸摸小雨的头,点头同意,“那小雨要好好念书,等小雨读了高中,姐姐就送小雨去国外念大学,让小雨接受最好的教育。这样小雨就能和那个帅气的哥哥一样了,如果小雨听话的话,姐姐也可以送给小雨那样的机车。”
听到凌飞絮的话,小雨摇了摇头,“小雨不要姐姐送的,小雨可以自己买。”凌飞絮没有再继续,从案头拿了一个点心递给他,又提笔继续抄写经文。
“姐姐,姐姐,你对我真好,跟哥哥对我一样好。”这是今天他第二次提起哥哥这个名词了。凌飞絮不知道这个哥哥指的是谁,开始第一次只是有些好奇,能买这么好看的洋娃娃送给他,一定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看来,身上的衣服也是那个人送他的。这个哥哥真的对小雨很好啊。
“姐姐,哥哥也说以后要接小雨去读书哦,他说小雨是世界上最可爱,最聪明的孩子,值得最好的。”
凌飞絮开始只是有意无意的听着,直到这一句,手突然就停住了直到墨汁在纸上晕出一大个墨点,凌飞絮才突然醒悟过来。有些失态的赶紧把毛笔放下来,将手上的半本经书随手扔到一边。
这句话是凌飞絮以前经常对秦如雨说的。有人说凌飞絮太过宠爱秦如雨了,连玩具和衣服都只要进口的,国际一线品牌的当季新品。她对秦如雨几乎算得上溺爱,连张婶都看不下去,跟凌飞絮说不要太过纵容孩子。当时凌飞絮便是这样看着抱着皮球的秦如雨:“如雨是世界上最可爱,最聪明的孩子,值得最好的。”
那时候的凌飞絮是真心喜欢这个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有丝毫的瑕疵的东西都配不上他。只可惜……凌飞絮一时之间有些失态,过了一会儿才想起来问道,“小雨,哥哥是你的亲哥哥?对你这么好。”
“不是的哦,哥哥说他叫秦远。族长告诉我,他是要娶你的人,现在我应该叫他哥哥,以后就要叫他姐夫。”像是想起来什么,小雨突然又继续问道,“姐姐,姐姐,你不是说你最喜欢哪个蓝眼睛的漂亮哥哥么,为什么又让哥哥娶你?”
凌飞絮没有回答小雨的话,只是呆呆的坐着。秦远,秦远,秦远为什么来凌家村,又为什么对小雨那么好……
秦远会不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者,他……他也重生了?不会的,不会的。他活得好好的,又怎么会死。要是他重生了又怎么会看着凌飞雪受委屈,要是他重生了,又怎么会肯娶自己。
正当凌飞絮在混乱的想着事情的时候,手机响起来,是霍月笙家里的号码。“飞絮,你能过来一下吗?你舅舅出事儿了。”
楚韵的话让凌飞絮大吃一惊,霍月笙出事儿了?霍月笙不是在西北军事基地么?在那里驻扎着部队,又有层层的检查,外人根本无法接近。
可是在电话里又问不清楚,凌飞絮立刻把所有的事情都抛在脑后,打电话叫司机过来接她,她要立刻飞过去c城。
170 惊诧
凌飞絮即刻飞奔到机场,魏舒一已经等在那里了。几乎忙得连话都来不及说,魏舒一就带着她上了飞机。用的却不是凌飞絮预定的到c城的票,而是直接飞去了w市。
那一直是位于西北边陲一个民风彪悍的城市,但是凌飞絮下了飞机入目却不过是一样的行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少数民族同胞。
车也是早就等在外边的,通行来了三辆路虎,低底盘的车在那边可不好开。考虑到对方是突然接到消息赶过来的,可能没有吃饭,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男人递过来一个馕饼。凌飞絮赶紧摆摆手拒绝了,她讨厌吃面食。
对方常年军营生活理解这些富家小姐,是受不得半点委屈,吃不得半点苦的,不以为意的把饼装回去,伸手过来和凌飞絮握手。
魏舒一一下子就看出来对方是不喜欢凌飞絮故意让她为难。凌飞絮的洁癖最近越来越严重了,有人整治一下也好。这样想着魏舒一并没有开口帮凌飞絮解围。没想到凌飞絮毫无顾忌的握上去,手上好像还暗暗使力,对方一笑,跟着用力握住。
“凌小姐很不错。”
从风吹开黄沙的地方可以隐约看到这里原本是有一条笔直的公路的,只是沙尘太大,已经被彻底埋没了。凌飞絮盯着前方,只有司机前面的挡风玻璃上还可以看得到一点东西。不管是两边还是后面的玻璃已经被黄沙彻底糊住了。
军事基地一直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深处,那里荒无人烟才能够隐蔽起来专心开发武-器。塔克拉玛干是维吾尔语,意思是进得去出不来,霍家两代人都耗费在那个地方。和多年前不同,当年的霍济州是被直升机送出来了,到达c城解放军总医院的时候他已经神智都不太清醒了,魏舒一见过当年的霍济州,而现在……居然派车辆来接家属,除非是霍月笙已经无法移动。
其实霍月笙的身份很好猜,原本根苗正红的军二代,突然之间就成了横行东南亚的军火大鳄,肯定是有人扶植才会发展迅速。每一个国家都有见不得光的阴暗面,需要有人去处理,于是霍月笙就成了那个最佳人选,他懂技术,有人脉,是前一代的武-器专家霍济州的独子。
男人年轻的时候都是有一个建功立业的梦想的,所以霍月笙没有拒绝对方的提议,他悄然的在部队挂职研究武-器,而且是非一般意义上的武-器。中央拨下来第一笔军费给他做资本,还建立了塔克拉玛干这个荒无人烟的军事科研基地。其余的钱便是他贩卖军火赚回来的,国家提供的不过是情报和机会。
霍月笙后来也在想进行这样的研究会不会招到报应。经常有人会说,天理昭昭,报应不爽,自己的父亲一辈子在研究核武-器,那种可以让整个地球爆炸的东西原本就是违逆平衡的,所以受到辐射而死。而自己研究的,更是该遭到天谴的。可是上头却说,并不是c国一个人在研究,你以为别的国家没有么?英国早就开始了。不说英国,早在二战时期德国就开始了,我们已经晚了很多年。
坐在椅子上的霍月笙没有回答,他怕彻底引爆两个人之间的矛盾,“所以德国人才会在二战中成为众矢之的。”毕竟,这样像诅咒一样的话不是谁都可以接受的。
从w市到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深处不是一会儿就能够到达的。随着夜幕的降下来,车里突然变得冷起来,风沙也不如白天那么大,魏舒一要把衣服脱下来给凌飞絮,被凌飞絮给拒绝了。
他们走的是若羌的线路,好歹有一些别的食物可以给凌飞絮选择,所以比起预想的饥寒交迫现在已经好了不少了。副驾驶位上那个被称作参谋长的男人下车去给水箱加水,后面的车跟着停下来,凌飞絮知道这是为了保护中间这辆车。她一直想问霍月笙怎么样了,可是对方一直在有意无意的避开这个问题。
等到对方加完水再回来的时候,装作不经意的模样丢过来一条毛毯,凌飞絮说过谢谢之后抱着这条毯子一直睡到了到达军事基地。
“飞絮,到了。”
魏舒一轻轻拍了拍凌飞絮的肩膀,刚刚醒过来的人大脑还没有彻底的清醒过来。凌飞絮看着眼前的建筑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到了集中营。
面前的建筑通体选择了和黄沙的颜色极为接近的颜色,为的是防止被侦察卫星轻易的发现。可是如果站在地面观察,首先映入眼帘的肯定是位于四个角的高高的望台,每个望台都可以看得到黑黢黢的枪口。
司机掏出去一张磁卡,在门口的机器上刷了一下,却没有抬起横栏。只见上面飞快的闪出来一行动态密码司机又飞快的输入了一些数据,一直阻拦的路障这才抬起来。可是也不过前进了一个车身的距离,刚刚启动,又停下。
挂着机枪的执勤士兵一共有两名,一名出来询问,凌飞絮可以看到另一名瞄准的是车辆油箱的位置。可以预测如果有任何不妥的地方,对方都会立刻把他们送上天。
“他们是来看那位的,”前排的男人指了一下魏舒一和凌飞絮,又拿出来一张纸,对方仔仔细细的核对了自己放在里面的另外半张之后终于放行了。
魏舒一也是被这一系列的行为给吸引住了,掏了一根烟出来,也不点燃,就这么夹在手指中间笑道:“想不到进这里比进白宫还要困难些。”
其实反常魏舒一和凌飞絮早就发现了,从头到尾开车的司机没有说过一句话,连刚刚也是手动输入密码。这里所有都是高科技,明明用声波会更难假冒,除非司机原本就是一个哑巴。
原本以为对方不会回答,没想到他应了一声到了之后,下车为魏舒一和凌飞絮打开车门,“因为美国白宫就只有一个美国总统,我们这里放下了整个美国。”
司机很快将车开走了,凌飞絮跟着他向主体建筑的大楼走过去,门口的军装士兵立正敬礼,也是一言不发,只是反映比一般人快了一拍。
再往里又是检查口,红外线的大门,附带金属检查。看起来穿的笔挺的参谋长,从身上掏出来一把,一把匕首,两枚手雷。魏舒一走过去,拿起他放在桌上的,瞄准了一下墙上的监控器,做了一个射击的动作,转过来笑着说道,“手感不错。”然后掏出来自己的爱枪,和参谋长用的是同一款,只是魏舒一的是漆黑哑光的手柄。
最后走过来的是凌飞絮,她从后腰掏出来两把,放到桌上依次拉上保险。“不怕走火?”凌飞絮没有说话,当着三个男人的面毫不顾忌的从领口伸进去,拿出来一把袖珍。通体都是陶瓷制造,却是用的航天材料,这把枪是奥本海默送给她的,但是凌飞絮却没有装上奥本海默给的专用子弹。在这里根本没有防身的作用,还不如摆着做为一个威慑。
我有比你更先进的设备。
最后掏出来的陶瓷无疑是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朋友送的,里面没有子弹的。”说完,凌飞絮利落的脱出来弹夹。
“一个出色的杀手应该带几把枪?”
“三把。”
“那最危险的是哪一把?”
“第四把。”
两个人非常快速的问答,最后对方看了凌飞絮半分钟才笑起来,“难怪月笙要你过来,我还以为他的继承人是他家小子,原来是你。”
像是通过了他的考验一样,对方开始一直避讳着说霍月笙的事情,现在却主动说起来。电梯是一直往下的,速度并不快。“别看月笙现在出入都带着保镖,当年我们一起在部队的时候,他就是有名的神枪手。去交流的时候苏联大胡子都对他赞不绝口,说他是一流的狙击手。如果做杀手肯定可以进前十,名垂千古。”
叮!
电梯一路顺着负一楼往下往下,停在了地下六层的位置。地下建筑才是这栋主楼的主体,里面偶尔有穿着白色防菌服的人走过,见到凌飞絮一行人恭敬的开始行礼,还是死一般的寂静。
“我们那时候都以为他会留在部队继续服役,然后成为射击教官,却没有想到他突然退役走了。听说是他父亲重病,那时候我们才知道原来他是霍军长的儿子。”
七弯八绕的走过一些实验室,一行人又进入了一个电梯,谈话还在继续,“我们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直到后来我被分来这里和他搭档才知道他来了这里。你还不知道你舅舅是受国安和军委的双重领导吧,以为他是黑社-会?”
对方的语气轻松,凌飞絮却冷冷的打断,“没有。”这样毫不顾忌的话让一直侃侃而谈的人一楞,凌飞絮接到,“我一直都知道。不过,我更好奇的是,你们带我来的目的是就和当年带我舅舅来一样,因为上一代的人去世了,所以需要一个新的人?”
重生之十年第一百七十一章背后
霍青站在露台,一场秋雨一场凉,原本遮阳的白伞上雨滴不断的滴落下来,滴滴答答的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向来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的。
从她发现父亲隐藏的秘密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她有时候也会想明明那么简单的一件事情,不知道为什么过了几十年都没有解决,这样的事情不是答案很明显么:你有一个地方受了伤,化了脓,但是表皮已经长好了。你要治疗只能做一件事。划开表皮,把里面的腐肉挖出来。只有彻底的流过血才能恢复。
手机在桌上震动,霍青伸手抓过来,“小青,我们还没有找到他,你那边有消息么?”霍青没有回答,而是走过去把通往露台的门锁上,确保没有人上来以后才压低声音回答道。
“我想我父亲已经在怀疑我了,那边只是打电话让我母亲通知魏叔叔和凌飞絮过去。”
即使突然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对方也表现得非常的镇定,“你说你父亲重伤,那么照这样说来凌飞絮的意义是接手霍家的生意?”
“或许吧。”霍青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想到前几天在追掉会上看到的那个瘦的已经快要脱形的身影。一波接一波的事情,霍青不知道她心里到底装了些什么,才能面无表情的面对这一切。背叛,死亡,欺骗,那些负面的情绪一点都没有看到她爆发出来又藏到了哪里。
霍青没有说话,对方却继续接了下去。他的话是笑着说出来的,“也是,你被所有人怀疑不是亲生的,而征帆不过是个试验品,除了那个人,还有谁能够统御这么庞大的军火帝国呢!”说完,他竟然低低地笑起来,那声音听起来年轻极了,真的不像一个快五十岁的人。
“小青,你说我现在派人杀了那个飞絮,这边会有怎样的反应?”
一直知道对方是喜怒无常心狠手辣的角色,霍青却不知道对方居然真的会痛下杀手。“杀了她你会后悔的。”
“后悔?你知道,我这些年都在后悔当中度过。一个一直都在后悔的人,后悔一件事情和两件事情又有什么区别呢?”
“如果是关于霍征帆你也要杀?”霍青的声音因为情绪激动大起来,心里却有些雀跃。果然霍征帆比自己更像是霍家的人吧,连这样禁忌的爱都那么像。母亲常年的念着《圣经》,为霍家忏悔,却不知道这个家族早就被神诅咒了。
“征帆喜欢飞絮,哦,应该说他爱飞絮。不是一个弟弟对姐姐的爱,是一个男人对女人凌飞絮的爱。我在他的电脑里找出来很多凌飞絮的爱,甚至还有凌飞絮的照片,睡觉的私房照。我想征帆没有少用这些照片吧,我这样说苏行先生你明白了么?还要杀了凌飞絮?他现在的状态你比任何人都清楚吧,如果凌飞絮死了会有怎么样的后果不用我多说。”
霍青念出苏行先生的时候,电话那头的人突然的愣了一下。霍征帆现在的状况,霍征帆现在的状况,是啊,这个世界上或者最了解那样的状况的就是自己了。现在的霍征帆几乎已经不能用一个人来形容。
他完全没有想到霍月笙居然找到了那个女人,把那个女人秘密的带回了c国,还让他生下了那个孩子。这一切都是在他的计谋当中的吧,潜入苏家盗取那件事情的机密文件,然后还带走了试验母本。
世界上研究生物武器的人不少,在二战时期的德国就已经开始了专业化的研究。只是德国更注重于在千万人中寻找拥有超能力的存在。但是这样的人不好寻找,而且每个人的能力强弱也不同。更重要的是,这样的人无法避免生老病死,无法保存下来所以各国的研究者基本不会再用这样的方式了。
在hk最早进行这样的生物人改造计划的是英国,作为她的殖民地,hk和印度都有这样的生物科研机构。那时候正是苏家崛起的时候,老爷子锋芒毕露的拓展势力,根本没有想过会招来这样的麻烦,知道后来才追悔莫及。
“小青,如果我到凌晨五点还没有找到征帆,你就想办法通知那边吧。他现在的情况非常的不稳定,如果不注射镇定剂和干扰素会整个人爆体而亡。”
霍青对于生物武器并不了解,甚至不明白明明是一个可爱的弟弟为什么突然之间就会变得动作敏捷,力大无穷。只能在电话里面答应道表示自己明白了。
苏家知道霍月笙当年把那个女人带着以后已经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原先的时候甚至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女人趁机怀上了苏牧的孩子。等到他们知道的时候,只知道霍青已经被霍月笙送到了英国。
不过送到英国也好,如果不是远在英国,而是放在国内的话估计苏家根本联系不上霍青。看着那个在英国约克郡念书的小女孩,苏行觉得自己的心柔软成一团,这就是和自己唯一血脉相连的孩子么?
霍月笙对霍青也不能算不好,毕竟要在国外念书也要花不少的钱,只是却不如对小儿子好。亲生的和非亲生的还是有差别的,不光是霍月笙,连其他的霍家人对霍青也是冷淡的。倒是楚韵,对霍青和霍征帆一视同仁,给两个小孩的礼物永远都是一样的,就是衣服也一定会价格一样。
霍青明明年纪最大,却被称作霍二小姐,让他姐姐的女儿做了霍家大小姐,而小儿子征帆更是活泼好动得有些过分。好歹霍月笙对他不算是过分的溺爱,也没有出过什么乱子,除了小学时候一拳打掉过一个六年级学生的门牙。
现在的苏行想起来,其实留下的破绽那么多。他当年居然真的信了霍月笙那些真真假假的谎言。谁会那么无聊因为姐姐的孩子就会被叫做大小姐,他这么做不过是在混淆视听,让别人不会注意几个孩子的年龄。
等到自己发现的时候,孩子都已经好几岁了,根本看不出来七岁和八九岁有什么区别。而且一个小学三年级的男孩,就是力气再大也不能一拳就把对方打成那样。
不过如果不是霍征帆暴走苏行也不会发现这样的能力居然会遗传下来。人类是一种十分神奇的生物,除了脑容量巨大,开发的部分不过百分之十几以外,甚至在身体的能力上也有很大的改良空间。
一个人的肌肉束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如果所有的肌肉束朝着一个方向运动的话,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抵住一个火车头。当年的生物人改良便是改善人的力量和敏捷,但是却都失败了。
苏牧被带出来的时候和他一代的试验体基本都已经死了,即使没有死也被苏家人所绞杀。这样的样本留在世界上不过是徒增威胁罢了。却没有想到居然是以遗传的形式传承,只可惜当年的材料都被销毁了,再也找不到他当年究竟做了怎样的试验。
苏行用卫星在上空搜寻和检测了几十个小时,却一无所获。他找不到霍征帆躲在了哪里,甚至连霍青嘴里的那个军事试验基地都找不到。
“老五,准备无人侦察飞机和电子眼,他们应该是用了隐蔽器材,我们的卫星无法辨认。”
达克拉玛干沙漠并不大,苏行的卫星仔仔细细的搜索过去,已经上万次的锁定过那个点了。可是如果继续成倍的放大确认,就会发现原来那里不过是黄沙堆成的移动沙丘。原本就是同色的建筑物,安装了光线折射系统,在高空锁定的时候会根据既定的角度来改变光的折射率,让卫星难以成像。
凌飞絮跟在参谋长的身后转乘了多次电梯,最后到达了倒数第三层,这已经是地下的十八层了,对方笑着说这里是地狱的第十八层,重症监护中心,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意思。
霍月笙躺在无菌病房的病床上,不是一般医院的条纹病服,而是一水的纯白色。透过玻璃可以看到带着呼吸器的霍月笙一直在昏迷当中,眼睛紧闭着,只有机器才能说明他至今活着。
“子弹擦过心脏穿透了肺叶,血液倒流呛进气管,好在手术及时,已经止住了血,弹片也取出来了。只是以后他的心肺功能不会好了,也不能在做狙击手了。”说道狙击手那几个字的时候,有意无意的看了凌飞絮一眼。
“除此之外,左手肌肉眼中撕裂伤害,肌腱出现断裂,我们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缝合,但是效果要看后期的复健情况。我已经给中央报告了,如果允许的话,他很快就能回c城了,远离这一切了。”
凌飞絮一直看着病床上的人,过了半晌才没头没脑的接了一句,“伤他的人是征帆么?”
重生之十年第一百七十二章变异
凌飞絮的话一出口就惹来了魏舒一和参谋长诧异的目光,在所有的谈话当中都没有人提到过霍征帆,凌飞絮却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我们过去坐下来聊吧。这件事情比较复杂。”病房的另一侧可以看得出来是一个小型的休息室,里面各色的饮料餐点一应俱全。“喝茶,还是咖啡?或者来点果汁?”
话虽然这样说,看来这位参谋长也是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主儿,最后还是一人分发了一罐果汁了事,不过还好他说起故事来算得上头头是道。
“这件事情得从很多年前的事情说起,两位也都不是外人,我想一定听说过当年在浅水湾的那场枪战吧。”
那时候正是东南亚一带军火出口猖獗的时候,应该说不仅仅是单纯的军火,还有毒品。金三角和金新月是亚洲最大的毒品产地,两个地方又都是民族势力和恐怖主义交织的地方,对军火的需求很大。与其花大量的现金交易,还不如就用军火换毒品,一时之间,毒品大量流入国内。那时候又是改革开放不久,审查也不太严格,很多外商说是投资进出口,其实在走私贩毒。
“开始的时候我们的确也是调查过月笙的,知道他少年时候和苏家的小少爷苏牧交好。”对方说道苏牧的时候有意的看向魏舒一,意思是他也知道,如果你不相信可以问他。
魏舒一好像回到了很多年以前,那个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的精致的瓷娃娃还天真无邪。“月笙当年是在铁路上把他带回来的,那时候特别的乱,到处都是人。全国的人都往c城汹涌而来。也没有人管理,我们也没有详细问他是谁。只以为是父母不在的归国华侨的孩子,他英语说得非常的漂亮的。”
“当然,苏家小少爷从小在国外长大,英语说得比当时外交部的发言人都好。当然,我们今天要说的故事也从这里开始。”
苏家也算是草根出身,只是后来发了家,也就捐了个太平绅士来做,算是半官宦。在那样的乱世里面做什么都不如做军火,所以到了
重生之十年 第3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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