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十年 第24部分阅读
重生之十年 作者:肉书屋
重生之十年 第24部分阅读
突然说不出话来。他其实庆幸无比,这一次出事的时候自己终于在她身边了。这样的想法胜过了一切,他甚至觉得,刚刚飞过来的不是玻璃,而是子弹他也会去为凌飞絮挡的。
我可以为你生,我可以为你死,这样的承诺不是空口白话,我是真的可以为你奉献一切的。
霍征帆这样紧紧握着凌飞絮的手的举动已经超过了一个表弟应该对表姐做的,一个正常的表弟也不会在千钧一发的时候会不顾性命的扑过去救表姐。这样的危急关头所流露出来的感情是那样的明显,明眼人一看便知。但是正是因为这样的关头,霍征帆甚至觉得他们或者都要死在这里了,没有压抑自己那绝望的禁忌之恋。相应的,呆滞的凌飞絮,皱着眉头的霍月笙都没有注意到霍征帆那反常的神情。
一脸无怨无悔的爱恋。
136黄雀
霍月笙皱着眉头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由于是乘坐私人飞机过来的,霍月笙并不是和自己在c城的亲卫一起过来,用的是留在hk的雇佣兵。也不是说他们不好,那么多年下来,自然也是信得过的,而且这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单兵作战的能力更高,对武器的了解很深。
“boss对方用的应该是200。”
关于200研制霍月笙也有所耳闻,这款枪械的主要是为特种部队设计使用,功能主要在于打击长距离的目标,最长攻击范围可以达到3000码,号称可以打下卫星的狙击枪。但是霍月笙却不知道原来已经研制出来,还用自己试枪。
想到试枪这个两个字,霍月笙突然愣了一下神,对讲机另一边传来的消息他都没注意听。
霍月笙心不在焉的,但是旁边开车的保镖却注意到了,一脚踩了油门就开到前边,沿着公路向前开去。
原本是三辆一模一样的加长林肯,对方并不知道霍月笙在那一辆里面,只是尝试性的狙击了中间的那一辆。没想到前后两辆车看到势头不对,掉头就离开,这就说明了霍月笙肯定不在中间那辆。
浅水湾一代原本就是旅游胜地,有很多的游客,商场也很多。突然一声爆炸,惊得附近的游客惊声的尖叫起来。热浪不仅仅冲破了凌飞絮乘坐的那辆车的车窗,隔得近的大楼的店面也被震碎了玻璃,里面购物和吃饭的顾客疯狂的逃窜,以为是世界末日来临一般。
站在楼顶上的狙击手迎着猎猎的海风,冷笑了一下。原本他并不清楚剩下的两辆车里面,他要寻找的目标到底在那一辆车里面,但是刚刚有一辆车突然加速,赶超到另一辆车前面,飞快的下了丽景道,转到浅水湾道上。
轻轻地拍了一下手里面这架最新研制出来,还没有经过试验的200超长的射程真的是很舒服,对方根本不清楚自己到底在哪里,即使知道了也不能反狙击。虽然没有一般枪械的瞄准器,但是对于世界上顶尖的杀手来说,盲狙才是高手。
因为在丽景道上出的事故,且丽景道两边的高楼更多,相比较而言浅水湾道相对应适合狙击的狙击点比较少。可是却不曾想到对方正在浅水湾道上的楼顶等着他。
200型狙击枪主要打击目标是软体,但是对方却为了狙杀特地换了轻型穿甲弹。准头虽然会有所下降,但是打中油箱就会是轰天的爆炸,里面的人也会跟着死骨无存。
这么专业的杀手,用的是还在研制过程中的武器,很容易就知道来的人不是凌宇派来的,对方是东南亚大毒-枭的杀手。
凌宇的确也是找了杀手的,只是凌飞絮一直寸步不离的跟在霍月笙身边。身为黑道的霍月笙在hk这个黑-社-会横行的社会,自然是保镖不离,整栋别墅一直都开着红外线系统,稍有不慎等待自己的就是死无葬身之地。所以跟过去的杀手一直在等待时机,根据凌宇的消息,霍月笙每年都会去浅水湾祭拜,所以凌宇的杀手们索性就在浅水湾等着霍月笙前来,趁着那个机会暗杀凌飞絮。却没有想到还有另一波人。
两伙杀手的目标其实并不一样,但是却并不相互认识,如果知道一个的目标是霍月笙一个的目标是凌飞絮的话,说不定还可以通力合作,但是若是两伙人看上了同一个目标的话,便要先决出一个胜利者。
顶尖的狙击手靠的不仅仅是视力,更多的是一种感觉。站在楼顶的狙击手突然看到浅水湾道旁边狙击镜一闪光,顿时明白了还有另一伙的狙击手埋伏着,稍稍的转动了一下,原本瞄准打头的那辆黑色林肯的枪口瞄准了那一个反光点。
“嘣。”
子弹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击中眉心。因为是轻型穿甲的,所以并没有停在颅内,又飞快的穿出来打在后面的灯柱上,溅起一篷血雾。
不过是电光火石之间,刚刚还在的车辆趁着这个机会转弯又下了浅水湾道上了泳滩道。不过好在对方并不是离自己越来越远,而是越来越近。
这栋楼是这附近最高的写字楼,苏氏建设的总部。这也是老板特别要求的,说是必须要在苏氏建设的顶楼狙击霍月笙。虽然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顾客就是上帝,老板说要在苏氏建筑顶楼,还提供了上佳的武器,自然会尽力满足。
写字楼大多都是住宅和办公混用的,所以要上来也并不太难,拉着一个小皮箱,装作是居民,很容易就上来了。
在准备狙杀之前他查了一下霍月笙的资料却没有发现对方有什么问题,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要杀他。黑色的车辆越来越近,他估算了一下车辆行进中大约的码数,瞄准……
脑后突然的一痛,前来的杀手到死都没有回头看到杀他的人到底是谁。来的人用的是达姆弹,这样的子弹已经被人道组织禁止使用,正是因为它杀伤力巨大,太过于残忍。而乘坐电梯直达顶楼的人抬手一枪用的轰掉了杀手的半个脑袋,然后拿出银灰色的手绢擦了擦枪口,把手绢扔到地上,重新揣到怀里,转身回了自己的专属电梯。
“老五,找两个人上去楼顶处理一下,”一身细条纹定制西装的男人从电梯出来,丝毫没有半点刚刚杀了人的感觉,脸上一直挂着温和的微笑。“对了,等会儿那个人上来的时候,直接让他到办公室来找我。”
被男子叫住的人突然愣了一下神,那个人?那个人是那个人。突然,他向是从梦里面惊醒了一样。难怪刚刚老大笑的如此温柔,原来是那个人来了。隔了十多年,他居然来了苏氏建筑。
难道天要下红雨了?还是过几年真的要世界末日了。
“停下吧。”
两辆林肯稳稳的停在了苏氏建设的楼下,门口的保安赶紧上来为霍月笙开门。霍月笙随之跨出去,整理了一下西装,又弯下腰对车里面的霍征帆和凌飞絮说道,“你们在这里等着,我一个人上去。”
凌飞絮这时候已经彻底清醒了,帮霍征帆简单的查看和清理了一下伤口,发现没什么大问题。只是,就这么大大咧咧的停在这里不是活靶子么?
像是看出来凌飞絮的疑惑,在霍征帆走远以后,那个中东过来的保镖,用不太流畅的中文和凌飞絮交谈,“大小姐放心,没有人敢在这里动手,再没有比苏氏建筑更安全的地方了。”
苏式建设,虽然是顶着建筑的名字,但却是hk货真价实的龙头老大。当然也在香港拥有不少的地产和开发项目。但是这些所赚的钱却不如苏家在委内瑞拉和中东的军事基地赚的钱的万一。
苏家现任的当家是上任当家的大儿子,能力卓绝,一路顺风顺水,被人赞不绝口,都说他是年轻有为。其实苏家上一代的当家也是一位能力卓绝的主儿,现在也没有去世,而是呆在老宅养养花草虫鱼。自从小儿子出事之后,他便把家业传给了大儿子,再也没有过问过哪些纷纷扰扰的事情。
苏家以前的小少爷是苏家所有人的掌上明珠,从小就被大哥和三个姐姐捧在手心,苏老爷子是老来得子,更是当做心尖尖一样的在疼惜着。
那段时间hk还有其他的势力,苏家也没有一家独大,颇有些混战的意思。苏老爷子的二女儿和三女儿都死在那段时间的一起爆炸案中。为了保护小儿子,苏老爷子把小儿子送去了国外,直到十多岁才领回来。
一直在国外长大的苏小少爷整个心都被浪漫和自由包围,用苏老爷子的话说就是这小子在国外玩野了。
不过剩下的不管是大哥大姐还是苏老爷子都特别疼爱他,也就是笑着说你小子真的玩心太重。
苏小少爷喜欢在世界各地旅行,反正上面有哥哥姐姐,苏家也家大业大,就是他想去火星也可以供得起。走遍了埃及,印度,巴西热带雨林,那些神秘的古迹他都去过了,而离自己最近的那一个却没有去过。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他每天就吵着闹着一定要去大陆看一看。那时候正是c国最混乱最暗黑的时代,说是人吃人也不过分,怎么能放他进去。苏老爷子就是在怎么宠溺也不会答应的,却没有想到他一个人偷渡去了大陆。
这一去就是好几年,揭开了一场悲剧的序章。当然,苏家小少爷当年也是快活过的,觉得自己享受到了梦中的那种绝对的自由,相交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一生的挚友。
137遇之
hk的民众多迷信,下葬的时候要找风水先生给寻找一出宝|岤安睡百年,出生的时候要找一个算命先生给批一下八字。苏家小少爷这两点都完美的做到了。
苏少爷名牧,字遇之。这遇之二字说起来便是大有学问的。
当时,苏家老太爷请来的是有名的算命先生,当然在苏少爷的满月宴上有哪个不长眼睛的敢说苏少爷八字不好,自然都是扯开了赞美的。但是要是什么都说全了,那不是要成仙成佛了?所以来的铁口神算话锋一转,说苏少爷命里有一个劫。
谁的命里都是有一个或者很多个劫的,算命的却说起苏牧小少爷的劫不同于常人,他会遇到一个人。说是苏少爷年少多漂泊,直到遇到那一个人才会安定下来……
当时厅中的人众多,有人听了不住的点头,唯有留洋的大少爷觉得这些都是信口胡说的。喝了几年洋墨水的他信奉的唯物主义,认为只有经济才是一切。
“苏家的小少爷会年轻多漂泊,这是在暗示我苏家要败落么?”
众人一听说苏家大少苏行这么一说,也都觉得不是味道。苏老爷子老来得子定然是当个宝贝疙瘩捂着的,又怎么会让他吃一丁点的苦。要说真的会漂泊的话,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苏家败落了。
算命先生也不多解释什么,把接下来的一半话吞回肚子里面,转身走了。宾客如云的宴会厅又开始热热闹闹的,大家该喝酒喝酒,该跳舞跳舞。
这件事情很快就被人忘了,但是等到出了后来那件事情,逼着要把苏牧送到国外的时候,苏老爷却没有忘掉这茬,给年少的苏小少爷取了字:遇之。
遇之,自然是希望早点遇到他,那个命中的贵人,安定下来,意思是希望他早日渡劫一生和乐。苏老爷这个字是取得好,苏牧遇到了命中让他安定下来的那个人,可是那个人才是他的劫。
现在说起义气两个人不过是招人一哂而已,可是在多年以前,是真的有所谓的意气相投的。在男人的心里哥们就是自己的手足,甚于一切。
话说当年十多岁的苏少爷悄悄地偷渡去了大陆,从后来的深圳河蛇口一带登陆,顺利的到了他心中古朴神秘的大陆。
一开始这件事情就是惊险刺激的,那时候几乎到处都是一片混乱,说是饿殍遍野也不为过,就是拿着钱也买不到东西。可是就这么隔着一条河的地方确是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管他对面是不是万恶的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主义,至少可以活下去。
在一个人要死的时候没有什么事情是比活下去更重要的了,所以很多人会在深夜的时候选择游过深圳河,偷渡去hk。苏少爷却是反着过来的,他在黑暗里面游过去大陆。
后来他说起来的时候是笑着的,说那一晚真的好惊险,下着暴雨,却没有想到那么多人都会以为无人巡逻方便偷渡,结果人反而更多了。以前可能有一两个的时候,边防军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不想要条活路呢?可是那么多人就不得不开枪绞杀了。
黑暗中的火舌尤为明显,苏牧不敢抬头,憋了一口气在深圳河里疯狂的游,有一次冒头换气的时候突然撞到了一个东西,一睁眼看却发现是一具刚刚死掉的尸体。也多亏了这具尸体挡住了苏牧,他才只被打中了一只手臂就游到了对岸。
说起来好像是惊险万分又痴傻无比,好像只有白痴才会放弃好好的富家公子不做非要去找罪受。但是在苏牧看来却又有意想不到的意义,给予了他一种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兴奋。
他爬上岸就到了蛇口,附近的人都逃得差不多,没人给他治疗那个伤口,他只好找了一个空屋子,用尖刀挖出子弹,随便找出来一柄尖刀剜出来子弹。以前苏牧从来不知道他自己可以如此的坚强。
好在那个时候什么都要钱,只有交通非常的便宜,可以免费坐火车去c城。那时候的c城是所有人心里的圣地,那个全知全能的伟人在那里,举着他的语录,或者运气好可以看到他对你挥一挥手,人生也就圆满了。
苏牧花了好大的劲儿才从s市一路北上到了c城,几天的舟车劳顿下来,苏牧都要饿脱形了。事实证明所谓的c城的人很实诚,好心人很多都是扯淡。苏牧下了车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只能跟着铁轨一直走,为了躲避也就走到了废弃的那条铁轨道上。
那时候这样废弃的铁轨是半大的少年的胜地,不用上学不用工作,那些剩余的体力都发-泄在这里,发-泄在打架上面了。霍月笙也逃不脱这样的规律,军队大院里面的孩子尤其是好勇斗狠的,又自以为跟着警卫员或者自家老爹学过几招就练成了绝世神功,牛x得不得了了。
霍月笙那时候简直是可以拉出来做典型的,他不但参与打架斗殴,而且自己还组织了一堆军属大院里面的兄弟,收编了附近几个小学和初中的学生做小弟。每当有个风吹草动,当然没有风吹草动他也是要找人打架,所以,其实那一天没有什么不同的,那样的群架他几乎每周都要来一场。
如果硬要找出一点不同寻常来的话,就是那天他捡回来一个人。那时候孩子们打架其实没什么深仇大恨,打赢打输也不是最重要的,就跟放学后的游戏一样。等到打完了也就该散了,是打输的先走,赢的可以后走庆祝一下。
霍月笙这边有不少都是武将家庭出身,不说以一敌百,但是还是要比一般的少年厉害的,他自己可以一脚踹倒一个。好勇斗狠好像就是他那时候的标签,完全看不出来他多年以后会变成一幅温文尔雅的模样。那一天自然是赢了的,不过赢了也没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地方,大家收拾了自己的家伙带过来的板砖木棒或者偷偷藏起来没有被弄去大炼钢铁的铁棒什么的,然后扶起认识的兄弟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真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就跟苏牧脑袋犯抽非要跑到大陆一样,都很无聊,可是却是必须要走的经历。霍月笙身为大哥,总是要伪装深沉走在最后的,正是因为它他是走在最后,突然才发现铁轨上剩下来一个人。
这小子穿的不错就是弄得脏了点,这是霍月笙对于苏牧的第一印象。那时候没什么好布料,大多穿的都是粗布,过年能穿得上纯棉,春秋没得选择,就只剩下的确良了,当然,夏天你可以选的,继续的确良或者不要穿。
但是苏牧穿的不一样,那时候hk虽然还没有后来那样的纸醉金迷,遍地都是奢侈品,但是苏牧穿的是纯棉夹丝的衣衫,是霍月笙以前只能在隔壁阿姨的画报上看到的款式。
穿的那么好连个朋友都没有,肯定是哪个人刚从国外接回来的孩子吧。那已经是七十年代末期了,开始呼吁高级知识份子回国报效祖国,有不少人放弃了国外的优越条件回来,和后来人人都想奔去万恶的资本主义不一样。
霍月笙以为苏牧就是跟着爹妈这样回来的小海龟。也正是因为刚回来所以被打晕在地上也没有人理。为了让知识分子能够安心的搞科研,科学院的一般也都住在军属大院里面或者附近。给苏牧安上这么一个身份的霍月笙自然而然的把苏牧算成了自己的小弟,把他从铁轨上扶起来拖回了自己的家。
其实苏牧真心挺冤枉的,他一个人站在铁轨上,不知道前面为什么围了一群人,他还以为是故事书上记载的什么祭祀活动,刚想走上去看个所以然就被一板砖给拍晕了。还好,在打架的时候打架都是移动作战的,苏牧处于战场的外围,基本不会被踩踏到。
在霍家醒来的第一件事,苏牧没有报上自己的名字,也没有说自己是怎么来的,他只有一个想法:找吃的……
霍家妈妈早逝,霍老爹霍济州在祖国的大西北开发武器巩固国防,霍家就三个孩子说了算,见霍月笙拖回来一个小孩也没有那么多常识要问清楚别人的八辈祖宗。其实就是他们问了苏牧也说不出来,苏牧是不会说京片子的。他只会说粤语或者英文,而霍月棠和魏书一那时候都还是土包子呢,根本没有人能够听得懂。所以苏牧就成了霍家人心疼的小哑巴。
不过苏牧有一个好处,就是他英文说得很流利,比c国银行换外汇的那些漂亮姐姐还要好。这样的他总是能够很顺利的换到钱和粮票,大大改善霍家四人的生活状况。
以前霍家总是魏书一一个人下厨,大部分是酱菜京味,苏牧却会煎牛排,做葡国菜。虽然味道不咋地,但是要的就是一个人无我有的新鲜感。
就这么住到了几个月以后霍济州回来那时候的苏牧已经会说京片子,虽然不地道,但是也能对话。跟着那么多孩子整天瞎混,他也知道大家是误会他的身份了,索性在霍济州询问的时候就用这个理由胡诌了过去。
那个年代经常都有父母不在,把十几岁的小孩一个人扔在家里的情况,霍济州也就没有反对,让苏牧继续住了下去,这一住就过了一年多。
他毫无消息,苏家早就急坏了,但是那时候谁都有可能是外国间谍,怎么都渗透不进来。直到七七年,霍月笙回家,突然发现门口停了一辆车,不是军区的牌照,正在疑惑,却发现里面走出来一个俊美的青年,穿着一身西装,皮鞋铮亮的站在那里。
本来和霍月笙并排走着的苏牧冲着青年就奔过去了,“大哥。”
这是霍月笙和苏行的第一次见面。
“你会后悔的。”
“呵,我这十多年来哪一天不是出在后悔当中!”苏行突然站起来,手掌,猛地排在桌面上,实木的桌子霍然坍塌,霍月笙面前的那杯水随之滑落,却庆幸没有摔碎。不过碎裂也就是转瞬间的事情,其他的杂物跟着斜面砸下来,很快就碎成了碎片。
霍月笙淡漠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巨大的碎裂声惹来了外间的亲信,他们都等在外边,准备随时冲进来,结果第一时间冲进来看到的不过是碎裂的桌子,站在旁边的苏行,还有面无表情的霍月笙。
不应该是拿枪相互指着对方么?杀手出身的老九的想。作为一个好的杀手,身上随时都带着三把枪,随时都提防着最危险的第四把。但是霍月笙今天出门是为了拜祭苏牧,又怎么会带着枪。
“没事,你们出去吧。”
苏行愣了一秒,然后反应过来,叫呆立在门口的人离开。机灵多变的老五立刻反应过来,就地向后转,张开双臂把所有人都赶出去了。
“我们之间的恩怨和别人无关,和下一代更没有关系。你知道的,苏家是不可能和霍家为敌的。即使苏家再势力强大,也不可能和政府为敌。虽然说好了不管hk的政府,不管hk的经济体制,但是你我都知道哪些都是空头支票,这样的许诺不过是没有触动到底线而已。”
霍月笙跟着站起来,甚至还向前走了一步直视着苏行,“我知道我们之间的仇怨是解不开了,但是我希望到征帆他们的时候,会还是朋友。”
“朋友?像你和遇之那样的朋友?我苏家的女儿高攀不起。”
苏行只有一个女儿,一直在英国读书,甚至连无孔不入的hk狗仔队都没有拍到过苏家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不见尾的大小姐到底长什么样子,甚至连苏家的酒会她也只是站在楼上遥遥的一挥手。
话不投机半句多,见到苏行对于自己遇到半路狙击这件事情那么清楚,想来也已经处理好了杀手那边的事情。
苏家在武器方面做得最好的便是导弹和战舰,卫星体统更是绝无仅有的。这也是为什么苏行在知道霍月笙出事之后能够飞快的定位杀手在哪里,靠的就是苏家最尖端的卫星定位系统。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和征帆今天可能真的在劫难逃。”霍月笙起身告辞,“现在天色也不早了,孩子们还在楼下,我的带他们回去吃饭。如果苏先生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先告辞了。”
看着那扇开了又重新关上的门,苏行突然心里烦躁无比,拿出手机拨通了在地球另一边的号码,“小青……”
而在楼下的霍征帆和凌飞絮不知道霍月笙到底在顶楼发生了什么,只是看到他脸色发青的下来,刚刚的那些淡定从容好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在霍月笙跨出苏式建设的那栋楼的时候就好像跨越了两个世界,进-入那里就一如当年,里面的任何一个摆件都没有改变,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在记着他。这也是霍月笙一直对苏行保持着礼貌的原因,除了苏行以外,再没有一个人像自己那样记着他了。
“走吧,我们去吃晚饭,听说满福楼的广东菜很不错,飞絮不是喜欢吃有些甜味又很清爽的菜品么?”霍月笙突然回过头来,已经变回了那个温和的好父亲和好舅舅。——1q2q3q
“好倒是好,不过爸爸,我应该先去换医院处理一下,然后换一身衣服吧。”凌飞絮和霍征帆交换了一下眼色,立刻领悟过来,避开刚刚发生的事情不谈,就像普通的出游一样。购物吃饭……
138慎行
“想不到你居然会上来。”苏行站起来,彬彬有礼的过来和霍月笙握手。
如果说霍家人是一双凤眼魅惑无双,那么苏家的男男女女就是雌雄莫辩美得精致。多年以前第一次见面,霍月笙还是少年,但是苏行已经是青年模样了,结果现在看来苏行依然美得雌雄莫辩。这一副模样如果被楼下的凌飞絮看到的话,肯定会以为是躺在墓里面的那个人又活过来了。
苏家男子从之字辈,老幺苏牧字遇之,老大苏行字慎之,取的是谨言慎行的意思。字如其人,苏行年轻时候凡是都是三思而后行的,可是这样做可能导致一个后果,等你三思好了,黄花菜都凉了。
所以,那件事情以后苏行外表越发的温和,但是内心的暴虐和嗜血只有他自己才清楚。除了把苏家在委内瑞拉的军火库给扩大了一倍以外,还在中东开辟了新的科研基地和军火库。整个亚洲谁敢不给他面子,所以说苏氏建筑是最安全的地方,没有人赶在苏氏建筑的门前杀人。
就在自家附近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何况还是在自己弟弟的忌日,苏行怎么会不注意。最近东南亚的毒枭想和他合作开发新型的中长型打击武-器,苏行却不愿意。虽然说军-火生意一本万利,但却不是谁都可以干的。
“想那样把大脑也锻炼成肌肉的农民只适合开一辈子的种植园。”这是苏行的原话,很显然的他这样的话明显触怒了对方。
在老一辈那里,苏家当年发生的事情着实不是什么秘密,毕竟苏家当年死了一个人,而且出人意外的是苏家居然没有上门寻仇。而对方也不是什么善茬儿,或者是因为复杂的政治和力量交错吧,找不到理由便只能自己补上去一个。
“还是老样子?”苏行起身为霍月笙泡茶,却蓦然发现还没有换今年的新茶,“我看你还是喝白水好了,我知道你不会将就的。”
和霍月笙带去祭拜的水晶杯出自同一系列,若是别人看来一定是项庄舞剑志在沛公。但是霍月笙却毫无芥蒂的端起杯子抿了一口,“我知道不是你做的。”
如果是苏家要杀霍月笙绝对不会选在浅水湾道下手,那里是苏牧出事的地方,苏家不会让那里染上别人的血。
“没想到你倒是有气度,只是被别人追成这样也太狼狈了一点。”苏行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十指交叉叠放在膝头,似笑非笑。
霍月笙根本不生气,像没听懂一样,不过回击却是毫不犹豫的,“不管多狼狈,没有失去就好了。”
意思含糊的一句话两个人心照不宣,当年的事情谁没有错,都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要不是都针锋相对有怎么会有后来的事情。
苏行脸色一变,不过又很快的恢复过来,“喏,那让我看看霍爷今天带了什么宝贝出来。”说着苏行接通了内线,却没有说话,就这么看着霍月笙,任由电话那头的人一直在吼,“老大你怎么了,是不是那个扑街(pogai)又在发什么疯?”
霍月笙一直没有什么动作,甚至连脸色都没有半点的变化,其实他自己也不明白,明明他一直很避讳和苏家的人接触,当年知道这件事的人也被他调离了身边,不会再有人说起那件事情。这样看来说他不介意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可是霍月笙的表现却又很奇怪,当他一个人再次走进苏氏建设的时候却是心底无比平静的。
就好像过去的十几年都是一个准备,为今天的准备,准备好了便可以坦然的面对。
两个人就这么相顾无言的对视了几秒钟,还是苏行先开了口,“虽然不是我做的,但是还是于我有关。对方显然对我们的旧事相当了解,以为如果你在这附近出了事情,我就是最该被怀疑的人。”
顿了一下,苏行笑得极为的灿烂,好像四月芳菲一样,霍月笙突然看得有些迷惑,好像隔了很多年,自己第一次踏上hk的土地,有一个人开着兰博基尼的大红色跑车,也是这样对自己微笑。
“不过,刚刚我听到爆炸声的时候一直在想,如果你真的在那辆车里面,就这么死了,我肯定是会高兴。哪里管得了后面事情会有多高兴,就是真的撕破了脸,我也觉得值得。”
苏行毫不掩饰自己对霍月笙的厌恶,后者终于回应了一下。
“不会。”只有简简单单的两个字,甚至难以分辨他否定的到底是什么,是苏行不会因为他的死感到高兴,是他不会死,还是后面不会出现霍家血腥复仇。
“哦,也是。我听说你把你儿子也带过来了吧?”苏行坐直了身子,手肘支在桌面上,微微地偏着头,“那是你的小儿子,也是唯一的儿子吧。要是他死了你就再没有继承人了。”苏行说的兴致盎然,好像真的要杀掉霍征帆一样。
139还施
香港浅水湾发生激烈枪战的消息传得很快,或者在旁人看起来没什么,但是深知内情的人就有问题了。
凌阳得到消息急的火上眉梢,对于那些什么黑道什么军火商更厌恶了。而且奥本海默派人在附近保护他他又怎么不知道。整个东湖别墅区的配套设施几乎都是凌家的产业,有了那么多的陌生外国人很明显不是么。
但是有一个青年可以这么细心,能够全心全意的对待一个女孩的父亲,必然是真心爱他的。凌阳空闲下来也会认真的思索,是不是飞絮嫁去国外也很不错,免得看到凌家这些争权夺利让人心烦。
可是当他知道凌飞絮在浅水湾遇袭,同行人员死了四个的时候,大为震怒,顺道迁怒奥本海默。跟着这样的人随时随刻都有可能有危险。跺跺脚世界都要抖一抖又怎样,黑手党年轻的教父又怎样,还不是每天提心吊胆。
很快,他对于奥本海默的一点点欣赏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一把大大的红叉画在奥本海默的头顶。
因为奥本海默的出现,让凌阳不得不思索凌飞絮的将来。他自己的病情虽然已经得到了控制,但是癌细胞什么时侯会扩散也不知道,现在也还不是手术的最佳时期。如果不幸自己走的很早,凌飞絮该怎么办?更何况凌飞絮是自己唯一的继承人,以后肯定掌握着凌家大笔的股份,其他人又怎么可能善罢甘休。
凌阳最是知道真正的大家族的内斗远比电视小说所描写的惊心动魄,那不是角色扮演,一不小心真的会送命的。所以凌飞絮不能嫁给一般人,甚至不能嫁给一般的生意人,必须要能够配得上凌飞絮的,能够和凌家抗衡的人才能够好好的保护和照顾凌飞絮。
或者,我该认真的考虑一下秦家提出的联姻。
秦家以前在凌阳出事的时候就曾经说过要和凌阳合作开发南部的三角洲,条件之一就是要凌飞絮和秦远结婚。那时候凌阳一是出于自身准备以退为进,二是凌飞絮好像并不喜欢秦远,也就拒绝了。可是现在的凌阳看法不一样了,什么情啊爱啊,只有孩子们才看的那么重。作为一个父亲,他的第一要求就是要自己的女儿平平安安的。这连续不断发生的事情,让他受够了,又是绑架,又是枪击。
原本这样的联姻请求被拒绝过一次也就不会再提了,谁会送上前去让别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拂自己的脸面呢?但是秦老爷子不知道为什么,又再一次提出了要和凌家联姻,并且开出了优渥的条件。
虽然凌阳已经不是凌氏董事长了,但是秦老爷子却是坚定不移的相信凌氏还会重新回到凌阳的手上。当然,对于这样的话凌阳并没有肯定或者否定,只是轻轻一笑,不置可否。秦老爷子也不再继续在这个无关紧要的话题上纠缠,而是切入正题。
如果凌飞絮嫁入秦家的话,以后的孩子肯定是秦家的继承人,会掌管着秦家。与此同时,他手上也掌握着从凌飞絮那里继承而来的大笔的凌家股份。虽然古话说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但是在商言商,如果仔细的算起来,这样简直就是秦家兼并了凌家了,凌阳又不傻,怎么会答应。所以,秦老爷子开了一个让凌阳大为吃惊的条件。“如果飞絮嫁过来,我会转我手上一半的股份给她。”
当年凌阳娶霍月棠的时候,凌老爷子转了百分之三的股份给霍月棠,表示了凌家对于这个儿媳妇的重视和肯定,也表示着凌家无人敢欺负她。而秦老爷子手上的一半股份意味着什么,凌飞絮会和秦远有着同样的话语权,甚至凌飞絮才是秦氏科技的主宰。这样的举动一不小心就会把秦氏科技送到凌飞絮的怀里,被凌氏兼并掉。
“阿阳,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秦老爷子坐在沙发上,换了一个只有凌阳的至亲才会称呼的名字,“你在想我是不是疯了或者老年痴呆了。”
虽然是笑话,但是这的确也是凌阳的真实想法,“您开玩笑了,你喜欢飞絮是她的福分,我怎么会这么想。”
凌阳温和的笑起来,又往秦天面前的永嘉紫砂杯里添了茶水,“这是上号的冻顶乌龙,能够降低血脂,防止心脑血管疾病,很适合年纪比较大的人。”
“阿阳,你不要转移话题,我知道你心里也很清楚,你自己也有这样的思考。你担心的事情无非有两件,秦家会不会欺负飞絮,这一件我相信你也看到我的诚意了。而且不怕你笑话,我很清楚,阿远是喜欢飞絮的,以后会把她捧在手心里面来疼。”
秦远喜欢凌飞絮这件事情凌阳也是看得出来的,以前三个孩子总是在一起,后来飞絮生病前秦远借着送文件来看她的时候凌阳就看出来了。只是他没有想到一向只谈钱不谈感情的秦天会跟他说这件事情。
难道以为我是重感情的人?凌阳突然有点想笑着摇摇头。
“第二件就是秦家是不是有什么阴谋,想借着联姻来吞并凌家。”秦老爷子说到这句情绪有些激动,咳嗽起来。秦家一直没有传出来秦老爷子身体不适的消息,外边的人也大多都觉得秦天一直老当益壮。但是凌阳见他咳嗽,突然觉得秦老爷子突然老了好多,有点像最后和自己吵架的父亲。
想到凌云飞凌阳稍微温和了一点,坐到了秦天的身边,为他倒了一杯水,轻轻地拍着后背。秦天抬起手轻轻地摆了摆,示意自己没事了,继续说到,“我想云飞肯定跟你说了以前的一些事情,还有秦凌两家的那些事情。我并不想解释什么,我说再多也没有意义了。但是我希望你能够明白,在商场上是这样的,很多事情真的身不由己。当年我或许真的做出了,但是我不想这些事情继续下去,如果你怕的话,我可以把秦家拱手送到飞絮手上。”
秦老爷子说的直白,凌阳还是一言不发,连逼视过来的目光都好像没有接收到一样。“阿阳你还担心阿远的身份?你放心,这些都不是问题。正英只有他一个孩子……”
眼见着话题越扯越远,凌阳终于开口了,“不是,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飞絮答应,我就不回反对。阿远的能力我也看到了,至于秦家……只要凌家还在,就没有人会欺负她。”
凌阳当时是这样回应秦天的,他那个时候觉得凌飞絮不能重复自己和霍月棠的悲剧,应该找一个自己的喜欢的人。可是,现在他又觉得感情真的太不靠谱了。
浅水湾的事情传得飞快,凌阳都知道了,奥本海默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他知道的比凌阳更加的详细。杀手排行榜瞬间变了两个名字,排名第三的奥尔莫格特和排名第八十七的朗萨在同一天被人杀掉。这件事情也同时传了出来,很快奥本海默就知道了前因后果。
奥尔接到的委托是来自东南亚的毒枭,目标是霍月笙。朗萨接到的委托是来自凌宇,目标是凌飞絮。两个杀手在浅水湾道相遇,不知道对方的目标和自己其实是不一样,只因为目标人物在同一辆车上就误会了,于是奥尔轻松的干掉排名靠后许多的朗萨。
“先生,你知道是谁杀掉了奥尔么,听说他半个脑袋都不见了。”从电脑里面可以清楚的看到对面的人十分的兴奋,“是hk苏家的当家,苏行。听说他直接乘坐专属电梯到顶楼,连电梯都没有出,直接一枪毙命。用的是达姆弹……哦,我真的是太崇拜他了。”
奥本海默没有理会那边抽风的人,低着头想了一会儿,吩咐道,“把凌宇的儿子凌飞鹰给带回来。”
凌宇原来对付的是凌阳,因为是凌家的内斗,奥本海默不变插手,可是他现在居然派人暗杀凌飞絮。
凌宇的儿子比凌飞絮要大三岁,在高中的时候就去了美国念书,现在正在斯坦福的商学院念大一。是凌宇的骄傲,他总是觉得自己有一个如此优秀的儿子是他和凌阳之间的优势。凌飞鹰比凌飞絮更适合继承凌家。
他原本以为老爷子会因为这个将凌家交给自己,毕竟凌飞絮是要嫁人的。但是最后却是那样的一个结果。
凌宇把自己的儿子看得极重,再也没有比伤害他儿子更能伤害凌宇的事情了。
140威胁
奥本海默重来都不是一个仁慈的人,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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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说不出话来。他其实庆幸无比,这一次出事的时候自己终于在她身边了。这样的想法胜过了一切,他甚至觉得,刚刚飞过来的不是玻璃,而是子弹他也会去为凌飞絮挡的。
我可以为你生,我可以为你死,这样的承诺不是空口白话,我是真的可以为你奉献一切的。
霍征帆这样紧紧握着凌飞絮的手的举动已经超过了一个表弟应该对表姐做的,一个正常的表弟也不会在千钧一发的时候会不顾性命的扑过去救表姐。这样的危急关头所流露出来的感情是那样的明显,明眼人一看便知。但是正是因为这样的关头,霍征帆甚至觉得他们或者都要死在这里了,没有压抑自己那绝望的禁忌之恋。相应的,呆滞的凌飞絮,皱着眉头的霍月笙都没有注意到霍征帆那反常的神情。
一脸无怨无悔的爱恋。
136黄雀
霍月笙皱着眉头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由于是乘坐私人飞机过来的,霍月笙并不是和自己在c城的亲卫一起过来,用的是留在hk的雇佣兵。也不是说他们不好,那么多年下来,自然也是信得过的,而且这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单兵作战的能力更高,对武器的了解很深。
“boss对方用的应该是200。”
关于200研制霍月笙也有所耳闻,这款枪械的主要是为特种部队设计使用,功能主要在于打击长距离的目标,最长攻击范围可以达到3000码,号称可以打下卫星的狙击枪。但是霍月笙却不知道原来已经研制出来,还用自己试枪。
想到试枪这个两个字,霍月笙突然愣了一下神,对讲机另一边传来的消息他都没注意听。
霍月笙心不在焉的,但是旁边开车的保镖却注意到了,一脚踩了油门就开到前边,沿着公路向前开去。
原本是三辆一模一样的加长林肯,对方并不知道霍月笙在那一辆里面,只是尝试性的狙击了中间的那一辆。没想到前后两辆车看到势头不对,掉头就离开,这就说明了霍月笙肯定不在中间那辆。
浅水湾一代原本就是旅游胜地,有很多的游客,商场也很多。突然一声爆炸,惊得附近的游客惊声的尖叫起来。热浪不仅仅冲破了凌飞絮乘坐的那辆车的车窗,隔得近的大楼的店面也被震碎了玻璃,里面购物和吃饭的顾客疯狂的逃窜,以为是世界末日来临一般。
站在楼顶上的狙击手迎着猎猎的海风,冷笑了一下。原本他并不清楚剩下的两辆车里面,他要寻找的目标到底在那一辆车里面,但是刚刚有一辆车突然加速,赶超到另一辆车前面,飞快的下了丽景道,转到浅水湾道上。
轻轻地拍了一下手里面这架最新研制出来,还没有经过试验的200超长的射程真的是很舒服,对方根本不清楚自己到底在哪里,即使知道了也不能反狙击。虽然没有一般枪械的瞄准器,但是对于世界上顶尖的杀手来说,盲狙才是高手。
因为在丽景道上出的事故,且丽景道两边的高楼更多,相比较而言浅水湾道相对应适合狙击的狙击点比较少。可是却不曾想到对方正在浅水湾道上的楼顶等着他。
200型狙击枪主要打击目标是软体,但是对方却为了狙杀特地换了轻型穿甲弹。准头虽然会有所下降,但是打中油箱就会是轰天的爆炸,里面的人也会跟着死骨无存。
这么专业的杀手,用的是还在研制过程中的武器,很容易就知道来的人不是凌宇派来的,对方是东南亚大毒-枭的杀手。
凌宇的确也是找了杀手的,只是凌飞絮一直寸步不离的跟在霍月笙身边。身为黑道的霍月笙在hk这个黑-社-会横行的社会,自然是保镖不离,整栋别墅一直都开着红外线系统,稍有不慎等待自己的就是死无葬身之地。所以跟过去的杀手一直在等待时机,根据凌宇的消息,霍月笙每年都会去浅水湾祭拜,所以凌宇的杀手们索性就在浅水湾等着霍月笙前来,趁着那个机会暗杀凌飞絮。却没有想到还有另一波人。
两伙杀手的目标其实并不一样,但是却并不相互认识,如果知道一个的目标是霍月笙一个的目标是凌飞絮的话,说不定还可以通力合作,但是若是两伙人看上了同一个目标的话,便要先决出一个胜利者。
顶尖的狙击手靠的不仅仅是视力,更多的是一种感觉。站在楼顶的狙击手突然看到浅水湾道旁边狙击镜一闪光,顿时明白了还有另一伙的狙击手埋伏着,稍稍的转动了一下,原本瞄准打头的那辆黑色林肯的枪口瞄准了那一个反光点。
“嘣。”
子弹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击中眉心。因为是轻型穿甲的,所以并没有停在颅内,又飞快的穿出来打在后面的灯柱上,溅起一篷血雾。
不过是电光火石之间,刚刚还在的车辆趁着这个机会转弯又下了浅水湾道上了泳滩道。不过好在对方并不是离自己越来越远,而是越来越近。
这栋楼是这附近最高的写字楼,苏氏建设的总部。这也是老板特别要求的,说是必须要在苏氏建设的顶楼狙击霍月笙。虽然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顾客就是上帝,老板说要在苏氏建筑顶楼,还提供了上佳的武器,自然会尽力满足。
写字楼大多都是住宅和办公混用的,所以要上来也并不太难,拉着一个小皮箱,装作是居民,很容易就上来了。
在准备狙杀之前他查了一下霍月笙的资料却没有发现对方有什么问题,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要杀他。黑色的车辆越来越近,他估算了一下车辆行进中大约的码数,瞄准……
脑后突然的一痛,前来的杀手到死都没有回头看到杀他的人到底是谁。来的人用的是达姆弹,这样的子弹已经被人道组织禁止使用,正是因为它杀伤力巨大,太过于残忍。而乘坐电梯直达顶楼的人抬手一枪用的轰掉了杀手的半个脑袋,然后拿出银灰色的手绢擦了擦枪口,把手绢扔到地上,重新揣到怀里,转身回了自己的专属电梯。
“老五,找两个人上去楼顶处理一下,”一身细条纹定制西装的男人从电梯出来,丝毫没有半点刚刚杀了人的感觉,脸上一直挂着温和的微笑。“对了,等会儿那个人上来的时候,直接让他到办公室来找我。”
被男子叫住的人突然愣了一下神,那个人?那个人是那个人。突然,他向是从梦里面惊醒了一样。难怪刚刚老大笑的如此温柔,原来是那个人来了。隔了十多年,他居然来了苏氏建筑。
难道天要下红雨了?还是过几年真的要世界末日了。
“停下吧。”
两辆林肯稳稳的停在了苏氏建设的楼下,门口的保安赶紧上来为霍月笙开门。霍月笙随之跨出去,整理了一下西装,又弯下腰对车里面的霍征帆和凌飞絮说道,“你们在这里等着,我一个人上去。”
凌飞絮这时候已经彻底清醒了,帮霍征帆简单的查看和清理了一下伤口,发现没什么大问题。只是,就这么大大咧咧的停在这里不是活靶子么?
像是看出来凌飞絮的疑惑,在霍征帆走远以后,那个中东过来的保镖,用不太流畅的中文和凌飞絮交谈,“大小姐放心,没有人敢在这里动手,再没有比苏氏建筑更安全的地方了。”
苏式建设,虽然是顶着建筑的名字,但却是hk货真价实的龙头老大。当然也在香港拥有不少的地产和开发项目。但是这些所赚的钱却不如苏家在委内瑞拉和中东的军事基地赚的钱的万一。
苏家现任的当家是上任当家的大儿子,能力卓绝,一路顺风顺水,被人赞不绝口,都说他是年轻有为。其实苏家上一代的当家也是一位能力卓绝的主儿,现在也没有去世,而是呆在老宅养养花草虫鱼。自从小儿子出事之后,他便把家业传给了大儿子,再也没有过问过哪些纷纷扰扰的事情。
苏家以前的小少爷是苏家所有人的掌上明珠,从小就被大哥和三个姐姐捧在手心,苏老爷子是老来得子,更是当做心尖尖一样的在疼惜着。
那段时间hk还有其他的势力,苏家也没有一家独大,颇有些混战的意思。苏老爷子的二女儿和三女儿都死在那段时间的一起爆炸案中。为了保护小儿子,苏老爷子把小儿子送去了国外,直到十多岁才领回来。
一直在国外长大的苏小少爷整个心都被浪漫和自由包围,用苏老爷子的话说就是这小子在国外玩野了。
不过剩下的不管是大哥大姐还是苏老爷子都特别疼爱他,也就是笑着说你小子真的玩心太重。
苏小少爷喜欢在世界各地旅行,反正上面有哥哥姐姐,苏家也家大业大,就是他想去火星也可以供得起。走遍了埃及,印度,巴西热带雨林,那些神秘的古迹他都去过了,而离自己最近的那一个却没有去过。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他每天就吵着闹着一定要去大陆看一看。那时候正是c国最混乱最暗黑的时代,说是人吃人也不过分,怎么能放他进去。苏老爷子就是在怎么宠溺也不会答应的,却没有想到他一个人偷渡去了大陆。
这一去就是好几年,揭开了一场悲剧的序章。当然,苏家小少爷当年也是快活过的,觉得自己享受到了梦中的那种绝对的自由,相交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一生的挚友。
137遇之
hk的民众多迷信,下葬的时候要找风水先生给寻找一出宝|岤安睡百年,出生的时候要找一个算命先生给批一下八字。苏家小少爷这两点都完美的做到了。
苏少爷名牧,字遇之。这遇之二字说起来便是大有学问的。
当时,苏家老太爷请来的是有名的算命先生,当然在苏少爷的满月宴上有哪个不长眼睛的敢说苏少爷八字不好,自然都是扯开了赞美的。但是要是什么都说全了,那不是要成仙成佛了?所以来的铁口神算话锋一转,说苏少爷命里有一个劫。
谁的命里都是有一个或者很多个劫的,算命的却说起苏牧小少爷的劫不同于常人,他会遇到一个人。说是苏少爷年少多漂泊,直到遇到那一个人才会安定下来……
当时厅中的人众多,有人听了不住的点头,唯有留洋的大少爷觉得这些都是信口胡说的。喝了几年洋墨水的他信奉的唯物主义,认为只有经济才是一切。
“苏家的小少爷会年轻多漂泊,这是在暗示我苏家要败落么?”
众人一听说苏家大少苏行这么一说,也都觉得不是味道。苏老爷子老来得子定然是当个宝贝疙瘩捂着的,又怎么会让他吃一丁点的苦。要说真的会漂泊的话,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苏家败落了。
算命先生也不多解释什么,把接下来的一半话吞回肚子里面,转身走了。宾客如云的宴会厅又开始热热闹闹的,大家该喝酒喝酒,该跳舞跳舞。
这件事情很快就被人忘了,但是等到出了后来那件事情,逼着要把苏牧送到国外的时候,苏老爷却没有忘掉这茬,给年少的苏小少爷取了字:遇之。
遇之,自然是希望早点遇到他,那个命中的贵人,安定下来,意思是希望他早日渡劫一生和乐。苏老爷这个字是取得好,苏牧遇到了命中让他安定下来的那个人,可是那个人才是他的劫。
现在说起义气两个人不过是招人一哂而已,可是在多年以前,是真的有所谓的意气相投的。在男人的心里哥们就是自己的手足,甚于一切。
话说当年十多岁的苏少爷悄悄地偷渡去了大陆,从后来的深圳河蛇口一带登陆,顺利的到了他心中古朴神秘的大陆。
一开始这件事情就是惊险刺激的,那时候几乎到处都是一片混乱,说是饿殍遍野也不为过,就是拿着钱也买不到东西。可是就这么隔着一条河的地方确是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管他对面是不是万恶的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主义,至少可以活下去。
在一个人要死的时候没有什么事情是比活下去更重要的了,所以很多人会在深夜的时候选择游过深圳河,偷渡去hk。苏少爷却是反着过来的,他在黑暗里面游过去大陆。
后来他说起来的时候是笑着的,说那一晚真的好惊险,下着暴雨,却没有想到那么多人都会以为无人巡逻方便偷渡,结果人反而更多了。以前可能有一两个的时候,边防军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不想要条活路呢?可是那么多人就不得不开枪绞杀了。
黑暗中的火舌尤为明显,苏牧不敢抬头,憋了一口气在深圳河里疯狂的游,有一次冒头换气的时候突然撞到了一个东西,一睁眼看却发现是一具刚刚死掉的尸体。也多亏了这具尸体挡住了苏牧,他才只被打中了一只手臂就游到了对岸。
说起来好像是惊险万分又痴傻无比,好像只有白痴才会放弃好好的富家公子不做非要去找罪受。但是在苏牧看来却又有意想不到的意义,给予了他一种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兴奋。
他爬上岸就到了蛇口,附近的人都逃得差不多,没人给他治疗那个伤口,他只好找了一个空屋子,用尖刀挖出子弹,随便找出来一柄尖刀剜出来子弹。以前苏牧从来不知道他自己可以如此的坚强。
好在那个时候什么都要钱,只有交通非常的便宜,可以免费坐火车去c城。那时候的c城是所有人心里的圣地,那个全知全能的伟人在那里,举着他的语录,或者运气好可以看到他对你挥一挥手,人生也就圆满了。
苏牧花了好大的劲儿才从s市一路北上到了c城,几天的舟车劳顿下来,苏牧都要饿脱形了。事实证明所谓的c城的人很实诚,好心人很多都是扯淡。苏牧下了车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只能跟着铁轨一直走,为了躲避也就走到了废弃的那条铁轨道上。
那时候这样废弃的铁轨是半大的少年的胜地,不用上学不用工作,那些剩余的体力都发-泄在这里,发-泄在打架上面了。霍月笙也逃不脱这样的规律,军队大院里面的孩子尤其是好勇斗狠的,又自以为跟着警卫员或者自家老爹学过几招就练成了绝世神功,牛x得不得了了。
霍月笙那时候简直是可以拉出来做典型的,他不但参与打架斗殴,而且自己还组织了一堆军属大院里面的兄弟,收编了附近几个小学和初中的学生做小弟。每当有个风吹草动,当然没有风吹草动他也是要找人打架,所以,其实那一天没有什么不同的,那样的群架他几乎每周都要来一场。
如果硬要找出一点不同寻常来的话,就是那天他捡回来一个人。那时候孩子们打架其实没什么深仇大恨,打赢打输也不是最重要的,就跟放学后的游戏一样。等到打完了也就该散了,是打输的先走,赢的可以后走庆祝一下。
霍月笙这边有不少都是武将家庭出身,不说以一敌百,但是还是要比一般的少年厉害的,他自己可以一脚踹倒一个。好勇斗狠好像就是他那时候的标签,完全看不出来他多年以后会变成一幅温文尔雅的模样。那一天自然是赢了的,不过赢了也没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地方,大家收拾了自己的家伙带过来的板砖木棒或者偷偷藏起来没有被弄去大炼钢铁的铁棒什么的,然后扶起认识的兄弟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真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就跟苏牧脑袋犯抽非要跑到大陆一样,都很无聊,可是却是必须要走的经历。霍月笙身为大哥,总是要伪装深沉走在最后的,正是因为它他是走在最后,突然才发现铁轨上剩下来一个人。
这小子穿的不错就是弄得脏了点,这是霍月笙对于苏牧的第一印象。那时候没什么好布料,大多穿的都是粗布,过年能穿得上纯棉,春秋没得选择,就只剩下的确良了,当然,夏天你可以选的,继续的确良或者不要穿。
但是苏牧穿的不一样,那时候hk虽然还没有后来那样的纸醉金迷,遍地都是奢侈品,但是苏牧穿的是纯棉夹丝的衣衫,是霍月笙以前只能在隔壁阿姨的画报上看到的款式。
穿的那么好连个朋友都没有,肯定是哪个人刚从国外接回来的孩子吧。那已经是七十年代末期了,开始呼吁高级知识份子回国报效祖国,有不少人放弃了国外的优越条件回来,和后来人人都想奔去万恶的资本主义不一样。
霍月笙以为苏牧就是跟着爹妈这样回来的小海龟。也正是因为刚回来所以被打晕在地上也没有人理。为了让知识分子能够安心的搞科研,科学院的一般也都住在军属大院里面或者附近。给苏牧安上这么一个身份的霍月笙自然而然的把苏牧算成了自己的小弟,把他从铁轨上扶起来拖回了自己的家。
其实苏牧真心挺冤枉的,他一个人站在铁轨上,不知道前面为什么围了一群人,他还以为是故事书上记载的什么祭祀活动,刚想走上去看个所以然就被一板砖给拍晕了。还好,在打架的时候打架都是移动作战的,苏牧处于战场的外围,基本不会被踩踏到。
在霍家醒来的第一件事,苏牧没有报上自己的名字,也没有说自己是怎么来的,他只有一个想法:找吃的……
霍家妈妈早逝,霍老爹霍济州在祖国的大西北开发武器巩固国防,霍家就三个孩子说了算,见霍月笙拖回来一个小孩也没有那么多常识要问清楚别人的八辈祖宗。其实就是他们问了苏牧也说不出来,苏牧是不会说京片子的。他只会说粤语或者英文,而霍月棠和魏书一那时候都还是土包子呢,根本没有人能够听得懂。所以苏牧就成了霍家人心疼的小哑巴。
不过苏牧有一个好处,就是他英文说得很流利,比c国银行换外汇的那些漂亮姐姐还要好。这样的他总是能够很顺利的换到钱和粮票,大大改善霍家四人的生活状况。
以前霍家总是魏书一一个人下厨,大部分是酱菜京味,苏牧却会煎牛排,做葡国菜。虽然味道不咋地,但是要的就是一个人无我有的新鲜感。
就这么住到了几个月以后霍济州回来那时候的苏牧已经会说京片子,虽然不地道,但是也能对话。跟着那么多孩子整天瞎混,他也知道大家是误会他的身份了,索性在霍济州询问的时候就用这个理由胡诌了过去。
那个年代经常都有父母不在,把十几岁的小孩一个人扔在家里的情况,霍济州也就没有反对,让苏牧继续住了下去,这一住就过了一年多。
他毫无消息,苏家早就急坏了,但是那时候谁都有可能是外国间谍,怎么都渗透不进来。直到七七年,霍月笙回家,突然发现门口停了一辆车,不是军区的牌照,正在疑惑,却发现里面走出来一个俊美的青年,穿着一身西装,皮鞋铮亮的站在那里。
本来和霍月笙并排走着的苏牧冲着青年就奔过去了,“大哥。”
这是霍月笙和苏行的第一次见面。
“你会后悔的。”
“呵,我这十多年来哪一天不是出在后悔当中!”苏行突然站起来,手掌,猛地排在桌面上,实木的桌子霍然坍塌,霍月笙面前的那杯水随之滑落,却庆幸没有摔碎。不过碎裂也就是转瞬间的事情,其他的杂物跟着斜面砸下来,很快就碎成了碎片。
霍月笙淡漠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巨大的碎裂声惹来了外间的亲信,他们都等在外边,准备随时冲进来,结果第一时间冲进来看到的不过是碎裂的桌子,站在旁边的苏行,还有面无表情的霍月笙。
不应该是拿枪相互指着对方么?杀手出身的老九的想。作为一个好的杀手,身上随时都带着三把枪,随时都提防着最危险的第四把。但是霍月笙今天出门是为了拜祭苏牧,又怎么会带着枪。
“没事,你们出去吧。”
苏行愣了一秒,然后反应过来,叫呆立在门口的人离开。机灵多变的老五立刻反应过来,就地向后转,张开双臂把所有人都赶出去了。
“我们之间的恩怨和别人无关,和下一代更没有关系。你知道的,苏家是不可能和霍家为敌的。即使苏家再势力强大,也不可能和政府为敌。虽然说好了不管hk的政府,不管hk的经济体制,但是你我都知道哪些都是空头支票,这样的许诺不过是没有触动到底线而已。”
霍月笙跟着站起来,甚至还向前走了一步直视着苏行,“我知道我们之间的仇怨是解不开了,但是我希望到征帆他们的时候,会还是朋友。”
“朋友?像你和遇之那样的朋友?我苏家的女儿高攀不起。”
苏行只有一个女儿,一直在英国读书,甚至连无孔不入的hk狗仔队都没有拍到过苏家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不见尾的大小姐到底长什么样子,甚至连苏家的酒会她也只是站在楼上遥遥的一挥手。
话不投机半句多,见到苏行对于自己遇到半路狙击这件事情那么清楚,想来也已经处理好了杀手那边的事情。
苏家在武器方面做得最好的便是导弹和战舰,卫星体统更是绝无仅有的。这也是为什么苏行在知道霍月笙出事之后能够飞快的定位杀手在哪里,靠的就是苏家最尖端的卫星定位系统。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和征帆今天可能真的在劫难逃。”霍月笙起身告辞,“现在天色也不早了,孩子们还在楼下,我的带他们回去吃饭。如果苏先生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先告辞了。”
看着那扇开了又重新关上的门,苏行突然心里烦躁无比,拿出手机拨通了在地球另一边的号码,“小青……”
而在楼下的霍征帆和凌飞絮不知道霍月笙到底在顶楼发生了什么,只是看到他脸色发青的下来,刚刚的那些淡定从容好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在霍月笙跨出苏式建设的那栋楼的时候就好像跨越了两个世界,进-入那里就一如当年,里面的任何一个摆件都没有改变,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在记着他。这也是霍月笙一直对苏行保持着礼貌的原因,除了苏行以外,再没有一个人像自己那样记着他了。
“走吧,我们去吃晚饭,听说满福楼的广东菜很不错,飞絮不是喜欢吃有些甜味又很清爽的菜品么?”霍月笙突然回过头来,已经变回了那个温和的好父亲和好舅舅。——1q2q3q
“好倒是好,不过爸爸,我应该先去换医院处理一下,然后换一身衣服吧。”凌飞絮和霍征帆交换了一下眼色,立刻领悟过来,避开刚刚发生的事情不谈,就像普通的出游一样。购物吃饭……
138慎行
“想不到你居然会上来。”苏行站起来,彬彬有礼的过来和霍月笙握手。
如果说霍家人是一双凤眼魅惑无双,那么苏家的男男女女就是雌雄莫辩美得精致。多年以前第一次见面,霍月笙还是少年,但是苏行已经是青年模样了,结果现在看来苏行依然美得雌雄莫辩。这一副模样如果被楼下的凌飞絮看到的话,肯定会以为是躺在墓里面的那个人又活过来了。
苏家男子从之字辈,老幺苏牧字遇之,老大苏行字慎之,取的是谨言慎行的意思。字如其人,苏行年轻时候凡是都是三思而后行的,可是这样做可能导致一个后果,等你三思好了,黄花菜都凉了。
所以,那件事情以后苏行外表越发的温和,但是内心的暴虐和嗜血只有他自己才清楚。除了把苏家在委内瑞拉的军火库给扩大了一倍以外,还在中东开辟了新的科研基地和军火库。整个亚洲谁敢不给他面子,所以说苏氏建筑是最安全的地方,没有人赶在苏氏建筑的门前杀人。
就在自家附近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何况还是在自己弟弟的忌日,苏行怎么会不注意。最近东南亚的毒枭想和他合作开发新型的中长型打击武-器,苏行却不愿意。虽然说军-火生意一本万利,但却不是谁都可以干的。
“想那样把大脑也锻炼成肌肉的农民只适合开一辈子的种植园。”这是苏行的原话,很显然的他这样的话明显触怒了对方。
在老一辈那里,苏家当年发生的事情着实不是什么秘密,毕竟苏家当年死了一个人,而且出人意外的是苏家居然没有上门寻仇。而对方也不是什么善茬儿,或者是因为复杂的政治和力量交错吧,找不到理由便只能自己补上去一个。
“还是老样子?”苏行起身为霍月笙泡茶,却蓦然发现还没有换今年的新茶,“我看你还是喝白水好了,我知道你不会将就的。”
和霍月笙带去祭拜的水晶杯出自同一系列,若是别人看来一定是项庄舞剑志在沛公。但是霍月笙却毫无芥蒂的端起杯子抿了一口,“我知道不是你做的。”
如果是苏家要杀霍月笙绝对不会选在浅水湾道下手,那里是苏牧出事的地方,苏家不会让那里染上别人的血。
“没想到你倒是有气度,只是被别人追成这样也太狼狈了一点。”苏行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十指交叉叠放在膝头,似笑非笑。
霍月笙根本不生气,像没听懂一样,不过回击却是毫不犹豫的,“不管多狼狈,没有失去就好了。”
意思含糊的一句话两个人心照不宣,当年的事情谁没有错,都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要不是都针锋相对有怎么会有后来的事情。
苏行脸色一变,不过又很快的恢复过来,“喏,那让我看看霍爷今天带了什么宝贝出来。”说着苏行接通了内线,却没有说话,就这么看着霍月笙,任由电话那头的人一直在吼,“老大你怎么了,是不是那个扑街(pogai)又在发什么疯?”
霍月笙一直没有什么动作,甚至连脸色都没有半点的变化,其实他自己也不明白,明明他一直很避讳和苏家的人接触,当年知道这件事的人也被他调离了身边,不会再有人说起那件事情。这样看来说他不介意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可是霍月笙的表现却又很奇怪,当他一个人再次走进苏氏建设的时候却是心底无比平静的。
就好像过去的十几年都是一个准备,为今天的准备,准备好了便可以坦然的面对。
两个人就这么相顾无言的对视了几秒钟,还是苏行先开了口,“虽然不是我做的,但是还是于我有关。对方显然对我们的旧事相当了解,以为如果你在这附近出了事情,我就是最该被怀疑的人。”
顿了一下,苏行笑得极为的灿烂,好像四月芳菲一样,霍月笙突然看得有些迷惑,好像隔了很多年,自己第一次踏上hk的土地,有一个人开着兰博基尼的大红色跑车,也是这样对自己微笑。
“不过,刚刚我听到爆炸声的时候一直在想,如果你真的在那辆车里面,就这么死了,我肯定是会高兴。哪里管得了后面事情会有多高兴,就是真的撕破了脸,我也觉得值得。”
苏行毫不掩饰自己对霍月笙的厌恶,后者终于回应了一下。
“不会。”只有简简单单的两个字,甚至难以分辨他否定的到底是什么,是苏行不会因为他的死感到高兴,是他不会死,还是后面不会出现霍家血腥复仇。
“哦,也是。我听说你把你儿子也带过来了吧?”苏行坐直了身子,手肘支在桌面上,微微地偏着头,“那是你的小儿子,也是唯一的儿子吧。要是他死了你就再没有继承人了。”苏行说的兴致盎然,好像真的要杀掉霍征帆一样。
139还施
香港浅水湾发生激烈枪战的消息传得很快,或者在旁人看起来没什么,但是深知内情的人就有问题了。
凌阳得到消息急的火上眉梢,对于那些什么黑道什么军火商更厌恶了。而且奥本海默派人在附近保护他他又怎么不知道。整个东湖别墅区的配套设施几乎都是凌家的产业,有了那么多的陌生外国人很明显不是么。
但是有一个青年可以这么细心,能够全心全意的对待一个女孩的父亲,必然是真心爱他的。凌阳空闲下来也会认真的思索,是不是飞絮嫁去国外也很不错,免得看到凌家这些争权夺利让人心烦。
可是当他知道凌飞絮在浅水湾遇袭,同行人员死了四个的时候,大为震怒,顺道迁怒奥本海默。跟着这样的人随时随刻都有可能有危险。跺跺脚世界都要抖一抖又怎样,黑手党年轻的教父又怎样,还不是每天提心吊胆。
很快,他对于奥本海默的一点点欣赏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一把大大的红叉画在奥本海默的头顶。
因为奥本海默的出现,让凌阳不得不思索凌飞絮的将来。他自己的病情虽然已经得到了控制,但是癌细胞什么时侯会扩散也不知道,现在也还不是手术的最佳时期。如果不幸自己走的很早,凌飞絮该怎么办?更何况凌飞絮是自己唯一的继承人,以后肯定掌握着凌家大笔的股份,其他人又怎么可能善罢甘休。
凌阳最是知道真正的大家族的内斗远比电视小说所描写的惊心动魄,那不是角色扮演,一不小心真的会送命的。所以凌飞絮不能嫁给一般人,甚至不能嫁给一般的生意人,必须要能够配得上凌飞絮的,能够和凌家抗衡的人才能够好好的保护和照顾凌飞絮。
或者,我该认真的考虑一下秦家提出的联姻。
秦家以前在凌阳出事的时候就曾经说过要和凌阳合作开发南部的三角洲,条件之一就是要凌飞絮和秦远结婚。那时候凌阳一是出于自身准备以退为进,二是凌飞絮好像并不喜欢秦远,也就拒绝了。可是现在的凌阳看法不一样了,什么情啊爱啊,只有孩子们才看的那么重。作为一个父亲,他的第一要求就是要自己的女儿平平安安的。这连续不断发生的事情,让他受够了,又是绑架,又是枪击。
原本这样的联姻请求被拒绝过一次也就不会再提了,谁会送上前去让别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拂自己的脸面呢?但是秦老爷子不知道为什么,又再一次提出了要和凌家联姻,并且开出了优渥的条件。
虽然凌阳已经不是凌氏董事长了,但是秦老爷子却是坚定不移的相信凌氏还会重新回到凌阳的手上。当然,对于这样的话凌阳并没有肯定或者否定,只是轻轻一笑,不置可否。秦老爷子也不再继续在这个无关紧要的话题上纠缠,而是切入正题。
如果凌飞絮嫁入秦家的话,以后的孩子肯定是秦家的继承人,会掌管着秦家。与此同时,他手上也掌握着从凌飞絮那里继承而来的大笔的凌家股份。虽然古话说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但是在商言商,如果仔细的算起来,这样简直就是秦家兼并了凌家了,凌阳又不傻,怎么会答应。所以,秦老爷子开了一个让凌阳大为吃惊的条件。“如果飞絮嫁过来,我会转我手上一半的股份给她。”
当年凌阳娶霍月棠的时候,凌老爷子转了百分之三的股份给霍月棠,表示了凌家对于这个儿媳妇的重视和肯定,也表示着凌家无人敢欺负她。而秦老爷子手上的一半股份意味着什么,凌飞絮会和秦远有着同样的话语权,甚至凌飞絮才是秦氏科技的主宰。这样的举动一不小心就会把秦氏科技送到凌飞絮的怀里,被凌氏兼并掉。
“阿阳,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秦老爷子坐在沙发上,换了一个只有凌阳的至亲才会称呼的名字,“你在想我是不是疯了或者老年痴呆了。”
虽然是笑话,但是这的确也是凌阳的真实想法,“您开玩笑了,你喜欢飞絮是她的福分,我怎么会这么想。”
凌阳温和的笑起来,又往秦天面前的永嘉紫砂杯里添了茶水,“这是上号的冻顶乌龙,能够降低血脂,防止心脑血管疾病,很适合年纪比较大的人。”
“阿阳,你不要转移话题,我知道你心里也很清楚,你自己也有这样的思考。你担心的事情无非有两件,秦家会不会欺负飞絮,这一件我相信你也看到我的诚意了。而且不怕你笑话,我很清楚,阿远是喜欢飞絮的,以后会把她捧在手心里面来疼。”
秦远喜欢凌飞絮这件事情凌阳也是看得出来的,以前三个孩子总是在一起,后来飞絮生病前秦远借着送文件来看她的时候凌阳就看出来了。只是他没有想到一向只谈钱不谈感情的秦天会跟他说这件事情。
难道以为我是重感情的人?凌阳突然有点想笑着摇摇头。
“第二件就是秦家是不是有什么阴谋,想借着联姻来吞并凌家。”秦老爷子说到这句情绪有些激动,咳嗽起来。秦家一直没有传出来秦老爷子身体不适的消息,外边的人也大多都觉得秦天一直老当益壮。但是凌阳见他咳嗽,突然觉得秦老爷子突然老了好多,有点像最后和自己吵架的父亲。
想到凌云飞凌阳稍微温和了一点,坐到了秦天的身边,为他倒了一杯水,轻轻地拍着后背。秦天抬起手轻轻地摆了摆,示意自己没事了,继续说到,“我想云飞肯定跟你说了以前的一些事情,还有秦凌两家的那些事情。我并不想解释什么,我说再多也没有意义了。但是我希望你能够明白,在商场上是这样的,很多事情真的身不由己。当年我或许真的做出了,但是我不想这些事情继续下去,如果你怕的话,我可以把秦家拱手送到飞絮手上。”
秦老爷子说的直白,凌阳还是一言不发,连逼视过来的目光都好像没有接收到一样。“阿阳你还担心阿远的身份?你放心,这些都不是问题。正英只有他一个孩子……”
眼见着话题越扯越远,凌阳终于开口了,“不是,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飞絮答应,我就不回反对。阿远的能力我也看到了,至于秦家……只要凌家还在,就没有人会欺负她。”
凌阳当时是这样回应秦天的,他那个时候觉得凌飞絮不能重复自己和霍月棠的悲剧,应该找一个自己的喜欢的人。可是,现在他又觉得感情真的太不靠谱了。
浅水湾的事情传得飞快,凌阳都知道了,奥本海默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他知道的比凌阳更加的详细。杀手排行榜瞬间变了两个名字,排名第三的奥尔莫格特和排名第八十七的朗萨在同一天被人杀掉。这件事情也同时传了出来,很快奥本海默就知道了前因后果。
奥尔接到的委托是来自东南亚的毒枭,目标是霍月笙。朗萨接到的委托是来自凌宇,目标是凌飞絮。两个杀手在浅水湾道相遇,不知道对方的目标和自己其实是不一样,只因为目标人物在同一辆车上就误会了,于是奥尔轻松的干掉排名靠后许多的朗萨。
“先生,你知道是谁杀掉了奥尔么,听说他半个脑袋都不见了。”从电脑里面可以清楚的看到对面的人十分的兴奋,“是hk苏家的当家,苏行。听说他直接乘坐专属电梯到顶楼,连电梯都没有出,直接一枪毙命。用的是达姆弹……哦,我真的是太崇拜他了。”
奥本海默没有理会那边抽风的人,低着头想了一会儿,吩咐道,“把凌宇的儿子凌飞鹰给带回来。”
凌宇原来对付的是凌阳,因为是凌家的内斗,奥本海默不变插手,可是他现在居然派人暗杀凌飞絮。
凌宇的儿子比凌飞絮要大三岁,在高中的时候就去了美国念书,现在正在斯坦福的商学院念大一。是凌宇的骄傲,他总是觉得自己有一个如此优秀的儿子是他和凌阳之间的优势。凌飞鹰比凌飞絮更适合继承凌家。
他原本以为老爷子会因为这个将凌家交给自己,毕竟凌飞絮是要嫁人的。但是最后却是那样的一个结果。
凌宇把自己的儿子看得极重,再也没有比伤害他儿子更能伤害凌宇的事情了。
140威胁
奥本海默重来都不是一个仁慈的人,甚至
重生之十年 第2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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