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2 章
宁财神文集 作者:宁财神
第 2 章
在北京的民族饭店对面,是个两层楼的书店,下面一层是卖书的,店中间有一个做工精细的鲁迅半身像,神采奕奕,死盯着妄图偷书的各色人等。上面一层是一个雅致的茶馆儿,外面能看到大大的碧瓦屋檐,天气不好的时候,雨水从屋檐上汩汩而下,发出类似于扬琴的声音。这个馆子的招牌茶是云南的沱茶,苦涩的清香,黑得像墨,装在白杯子里,跟茶馆里的黑色家具形成很鲜明的颜色对比。
刚来中国的时候,我常带她去喝茶,周末的时候,这里会有民乐演奏,每当古琴奏起,她会假装陶醉,半眯着眼睛跟着打拍子,散散乱乱的,经常引来旁座的目光,她还以微笑,让临座的茶客都开心起来。馆里的气氛一下子会变得很温馨。她是个很有感染力的女人,尤其是人多的时候,她总是能成为目光的焦点。
她回国后,我也曾经去过几次,当服务生问我为什么没带女朋友来时,我无言以对,只能讪讪地笑。我搞不清楚,她为什么不远万里来北京转了一大圈,最后还是选择回去。我曾经以为是因为自己不懂事、不够努力,让她失望。后来再问时,她竟变了口风,笑说本来只是想来中国旅游一番。这跟她来时的宣言相差何止万里。
那天我记得清楚,夜已深了,店就要打烊,服务生问是否可以结帐,我很暴燥地说您再等会儿。她脸上还是那种亲和宽容的微笑,操着怪异的英文告诉我缘分淡去人须走。我希望那是欲走还留,她却起身便走,留下凉茶一盏,让我在冬日街头独自哀怨个够。
那天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她,朋友打电话问我是不是要送她上飞机,我说不,是我的我会珍惜,不是我的就随她去。随后的几个月,生活实在是乱得可以,这也全仰仗老皮,我想,要是那时她不回国,我也没那么快就陷到那个怪圈里去。
在夜店里呆久了,总想换一口新鲜空气,很多周末我还是会去,努力让自己沉浸到那种幽雅缓慢的节奏中去,但每次一出店门,就会生出莫名愁绪,两种情绪连环撞击,再回到苹果玩时就疯得不能自已。
我在中午给她电话,地球那一端的她正要休息,匆匆聊上几句,还未深入她就要挂机,有一天我终于着了急,号称要故地重游,飘扬过海去看她,遭到严词拒绝——她已经找到另一半,并且幸福得可以。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也一天天成熟起来,逐渐懂得某些事终须放弃。可那夜在的景象却一直在胸中萦绕不去。四月某天,嗜茶的同事带了一罐沱茶进屋,大方地沏一杯给我,说很好喝。
我接过白色茶杯中的墨色茶汁一饮而尽,豪气顿生,深吸一口气,告诉他们我明年要去欧洲旅游,他们不已为然——此类豪言我已发过不少。我却知道,无论如何明年是一定要去的,不为别的,只想当面问上一句:你究竟为何而来,为何而去?
【四合院】
我敢说,全北京最好的酒吧就是四合院。我曾经在另一个段子里形容过这里:故宫的轮廓在亮晴的月下错落清晰,摈弃白天喧闹的政治人群,分明又是夜晚的前朝古都。在这扇穿梭时空的窗子外,古老的城墙在我迷乱的眼中慢慢变得层次分明。
四合院坐落在北京东华门外,是一个德国人开的西餐厅。地下室是一个放满波普艺术的画廊;一层是标准的餐厅,能吃到很棒的茄汁牛排;阁楼是一个看得见风景的小房间,室内是古意盎然的欧式家具,室外是轮廓清晰的故宫城墙。窗内窗外,有截然不同的中西文化对比,不经意时,会有时空错乱的感觉。九文选》中,烟烟好不得意,抄着书走来走去,逮谁跟谁说:知道什么才是最佳网文吗?我这个就是。
烟烟一喝酒便会口吃:“还真不是这样,我跟你说,说……”在公司他不太言语,但是酒高之后就变得什么都不吝,我们经常会因为工作的事情争得面红耳赤,这时的他,经常会有惊人之语,三来二去就把我驳得哑口无言,自卑透顶。就这么喝着,我们想出了许多好玩的东西,我们那个装神弄鬼的冥界就是喝高了以后想出来的主意。我记得清楚,做了决定之后,我们不约而同地连着说了好几句:牛逼,真他妈牛逼。他用上海话说:老乱,哈老乱。
姑娘们都说烟烟有贵族气,眉清目秀外带一身白皮。但他工作起来好象就没这种所谓的贵族气,任劳任怨尽心尽力,什么活儿都往自己身上揽,最后实在干不过来了,才开始愁眉苦脸追悔莫及。每逢此时,他家楼下的小饭馆就要多些生意,我们会喝更多的酒,一直喝到老眼昏花俯地长吐。酒高的烟烟,一脸微笑,神情诡异。
我们的革命情谊从这间小饭馆开始,日积月累历久弥新。你难找到一个像他这样既有原则又能保持真诚,既有些实力却老拼命谦虚的伙伴。我想,以后早晚要折在丫手里。谁能扛得住这么一个处心积虑真心诚意想帮你的哥们儿呢?这倒正应了他的本名儿——好孩子烟烟。
好孩子,天生就是讨人欢喜。
达摩祖师
西元527 年,时值梁大通元年。家徒四壁的达摩绝望地躺在房间里唯一的那张破床上,神情沮丧。他浑身赤裸、通体臭汗,口中止不住地抱怨:修了这么久的佛,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以晋升,教中的高级职称对我来说,估计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啦。越想越是气沮,随之而来就是一阵剧烈的胃痛。
达摩捡起门口那堆混饭吃的家伙,准备到市场上转转,心里期盼着能再多混一顿饱饭。哪怕是成不了佛当不了官,只要能吃顿饱饭也算是件幸事啊。达摩是一个非常平常的人,有着当时普通天竺民众的光荣梦想——成佛。他的正职是杂耍师,兼职是佛教徒,为了能早一天过上好日子,他拜了当时非常著名的老法师般若多罗为师,成为了一个虔诚的俗家弟子。
达摩是如此努力,为了摆脱自己的贫贱身份、早日晋升佛官,他没少往般若多罗那里送好处,但无奈对方也非善类,总是说些怪异的话来搪塞他:以无法为有法,以无形为有形……每当达摩问及何时可以正式入教,对方总是支支吾吾、含糊其词。长此以往,达摩终未如愿,只好耐下性子来干回老本行。
第 2 章
恋耽美
第 2 章
在北京的民族饭店对面,是个两层楼的书店,下面一层是卖书的,店中间有一个做工精细的鲁迅半身像,神采奕奕,死盯着妄图偷书的各色人等。上面一层是一个雅致的茶馆儿,外面能看到大大的碧瓦屋檐,天气不好的时候,雨水从屋檐上汩汩而下,发出类似于扬琴的声音。这个馆子的招牌茶是云南的沱茶,苦涩的清香,黑得像墨,装在白杯子里,跟茶馆里的黑色家具形成很鲜明的颜色对比。
刚来中国的时候,我常带她去喝茶,周末的时候,这里会有民乐演奏,每当古琴奏起,她会假装陶醉,半眯着眼睛跟着打拍子,散散乱乱的,经常引来旁座的目光,她还以微笑,让临座的茶客都开心起来。馆里的气氛一下子会变得很温馨。她是个很有感染力的女人,尤其是人多的时候,她总是能成为目光的焦点。
她回国后,我也曾经去过几次,当服务生问我为什么没带女朋友来时,我无言以对,只能讪讪地笑。我搞不清楚,她为什么不远万里来北京转了一大圈,最后还是选择回去。我曾经以为是因为自己不懂事、不够努力,让她失望。后来再问时,她竟变了口风,笑说本来只是想来中国旅游一番。这跟她来时的宣言相差何止万里。
那天我记得清楚,夜已深了,店就要打烊,服务生问是否可以结帐,我很暴燥地说您再等会儿。她脸上还是那种亲和宽容的微笑,操着怪异的英文告诉我缘分淡去人须走。我希望那是欲走还留,她却起身便走,留下凉茶一盏,让我在冬日街头独自哀怨个够。
那天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她,朋友打电话问我是不是要送她上飞机,我说不,是我的我会珍惜,不是我的就随她去。随后的几个月,生活实在是乱得可以,这也全仰仗老皮,我想,要是那时她不回国,我也没那么快就陷到那个怪圈里去。
在夜店里呆久了,总想换一口新鲜空气,很多周末我还是会去,努力让自己沉浸到那种幽雅缓慢的节奏中去,但每次一出店门,就会生出莫名愁绪,两种情绪连环撞击,再回到苹果玩时就疯得不能自已。
我在中午给她电话,地球那一端的她正要休息,匆匆聊上几句,还未深入她就要挂机,有一天我终于着了急,号称要故地重游,飘扬过海去看她,遭到严词拒绝——她已经找到另一半,并且幸福得可以。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也一天天成熟起来,逐渐懂得某些事终须放弃。可那夜在的景象却一直在胸中萦绕不去。四月某天,嗜茶的同事带了一罐沱茶进屋,大方地沏一杯给我,说很好喝。
我接过白色茶杯中的墨色茶汁一饮而尽,豪气顿生,深吸一口气,告诉他们我明年要去欧洲旅游,他们不已为然——此类豪言我已发过不少。我却知道,无论如何明年是一定要去的,不为别的,只想当面问上一句:你究竟为何而来,为何而去?
【四合院】
我敢说,全北京最好的酒吧就是四合院。我曾经在另一个段子里形容过这里:故宫的轮廓在亮晴的月下错落清晰,摈弃白天喧闹的政治人群,分明又是夜晚的前朝古都。在这扇穿梭时空的窗子外,古老的城墙在我迷乱的眼中慢慢变得层次分明。
四合院坐落在北京东华门外,是一个德国人开的西餐厅。地下室是一个放满波普艺术的画廊;一层是标准的餐厅,能吃到很棒的茄汁牛排;阁楼是一个看得见风景的小房间,室内是古意盎然的欧式家具,室外是轮廓清晰的故宫城墙。窗内窗外,有截然不同的中西文化对比,不经意时,会有时空错乱的感觉。九文选》中,烟烟好不得意,抄着书走来走去,逮谁跟谁说:知道什么才是最佳网文吗?我这个就是。
烟烟一喝酒便会口吃:“还真不是这样,我跟你说,说……”在公司他不太言语,但是酒高之后就变得什么都不吝,我们经常会因为工作的事情争得面红耳赤,这时的他,经常会有惊人之语,三来二去就把我驳得哑口无言,自卑透顶。就这么喝着,我们想出了许多好玩的东西,我们那个装神弄鬼的冥界就是喝高了以后想出来的主意。我记得清楚,做了决定之后,我们不约而同地连着说了好几句:牛逼,真他妈牛逼。他用上海话说:老乱,哈老乱。
姑娘们都说烟烟有贵族气,眉清目秀外带一身白皮。但他工作起来好象就没这种所谓的贵族气,任劳任怨尽心尽力,什么活儿都往自己身上揽,最后实在干不过来了,才开始愁眉苦脸追悔莫及。每逢此时,他家楼下的小饭馆就要多些生意,我们会喝更多的酒,一直喝到老眼昏花俯地长吐。酒高的烟烟,一脸微笑,神情诡异。
我们的革命情谊从这间小饭馆开始,日积月累历久弥新。你难找到一个像他这样既有原则又能保持真诚,既有些实力却老拼命谦虚的伙伴。我想,以后早晚要折在丫手里。谁能扛得住这么一个处心积虑真心诚意想帮你的哥们儿呢?这倒正应了他的本名儿——好孩子烟烟。
好孩子,天生就是讨人欢喜。
达摩祖师
西元527 年,时值梁大通元年。家徒四壁的达摩绝望地躺在房间里唯一的那张破床上,神情沮丧。他浑身赤裸、通体臭汗,口中止不住地抱怨:修了这么久的佛,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以晋升,教中的高级职称对我来说,估计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啦。越想越是气沮,随之而来就是一阵剧烈的胃痛。
达摩捡起门口那堆混饭吃的家伙,准备到市场上转转,心里期盼着能再多混一顿饱饭。哪怕是成不了佛当不了官,只要能吃顿饱饭也算是件幸事啊。达摩是一个非常平常的人,有着当时普通天竺民众的光荣梦想——成佛。他的正职是杂耍师,兼职是佛教徒,为了能早一天过上好日子,他拜了当时非常著名的老法师般若多罗为师,成为了一个虔诚的俗家弟子。
达摩是如此努力,为了摆脱自己的贫贱身份、早日晋升佛官,他没少往般若多罗那里送好处,但无奈对方也非善类,总是说些怪异的话来搪塞他:以无法为有法,以无形为有形……每当达摩问及何时可以正式入教,对方总是支支吾吾、含糊其词。长此以往,达摩终未如愿,只好耐下性子来干回老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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