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三章:人生自古有情痴
极品狂医倾天下 作者:微雨菲菲
第八十三章:人生自古有情痴
章节名:第八十三章:人生自古有情痴
火绯月的心一抖,成亲,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一件令人憧憬向往的事情,但是对于她来说,却不啻于是一个牢笼,更别说跟太子成亲了,皇室,那是她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啊。现在,二皇子元漠回到京城,将给京城带来怎样的风云变幻,这些麻烦,都是她躲都来不及的啊。可是,她若不答应,那寒星怎么办?难道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身躯腐烂成泥,化为尘埃么?
三个月,老祖宗传来讯息说,寒星的身子还能支撑三个月,若过了三个月的期限,寒星的身躯,便会慢慢地开始腐化。
“元祈,给我一个月的时间,若一个月之内,我能治好你的皮肤,你就将金元珠当做谢礼送给我,若一个月之后,我医治不好你的皮肤,你就以金元珠为聘,我,嫁给你。”火绯月转身,背对着元祈,垂眸轻声说道。
这些日子她一直住在太子行宫,每天一大早起来,元祈便会端着好吃的早餐,叩开她的房门,与她一起共享美食,知道她喜欢清静,吃完早餐他便主动离开,给她安静的环境修炼,他,似乎无时无处不在,总是默默地关心着她,却又尽量不打扰她。他的小心翼翼,他的默默关怀,他的无声宠溺,连一向喜欢清静的火绯月都有点习惯他的存在了,可以这么说,如果元祈不是皇室中人,那她真的不是很排斥这样的生活。
但是,人世间没有可是,元祈不但是皇室中人,而且还是将要继承帝位的太子,这样的身份,令她很难接受,所以,她提出一个月的期限,只要元祈能够答应这样的条件,那在这一个月内,她一定全力以赴医治元祈的皮肤,堂堂正正赢得金元珠,毕竟,皇室还欠她一个条件不是么?
一提起医治他的皮肤,元祈的脸色一变,只可惜火绯月是背对着他的,并没有发现元祈脸上的异样。
“好,我答应你,就以一个月为限。若一个月之后你医治不好我的肌肤,那么,八月十五中秋节,便是你我的洞房花烛夜。”元祈黑唇微抿,垂眸低语。
那个昏迷不醒等待金元珠去守护身躯的男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应该感激你呢?还是应该忌恨你?
订下期限,火绯月便全力以赴研制药丸,本来吧,针灸是治病很重要的一个手段,可是元祈却只肯接受药物,每次火绯月提出给他施针,元祈总是笑着道:“你垂涎我的美色很久了吧?打着针灸的旗号,是想要对我霸王硬上弓吧?你想趁机扎昏我,然后对我为所欲为吧?”
最后一句话,还真被元祈说对了,趁机扎昏他,然后对他为所欲为,这本来就是火绯月计划中的事情。关于金元珠的传说,火绯月自然早有耳闻,什么只有真命天女才能取下元祈胸口的金元珠,这在火绯月看来,都是鬼话,之前大伙不是还盛传云牧凡是个受诅咒的人吗?结果呢?还不都是人为的。至于暗夜陌,女人一碰到他就会结冰,她也怀疑是故弄玄虚的,虽然她搞不清楚暗夜陌的身子为何会散发寒气,但至少她明白一点,不是所有女人碰到他都会被冻成冰人的,至少她不会。
所以,流言止于智者,金元珠,一定可以取下来的,关键在于,她要有那个机会去接近金元珠。虽然,这种行为与偷窃没什么两样,但总好过将自己给卖了吧?可惜的是,元祈防她就跟防贼一样,她连金元珠的影儿都没有见到。
时间紧迫,对于元祈,火绯月也开始紧迫盯人了。之前喝了那么多的药,一直不见元祈的皮肤有转白的迹象,本来她是怀疑药物不够新鲜,现在,那么药材,可都是她亲自上山采集的,怎么还是不见元祈的皮肤有所好转呢?
对于自己的医术,火绯月非常有信心,她连黑猫都能变白,怎么可能变不白一个人?毕竟,黑猫身上除了那层皮之外,还有无数的毛发,可人就那么一层皮,怎么就变不白呢?如果说人皮比猫皮大的话,那至少也该局部变白一下吧,怎么一丁点白的迹象都没有,莫非,元祈没有服药?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火绯月便开始了紧迫盯人。她每天熬好药汁,炼制好药丸,亲自将药汁药丸交到元祈手上,然后,看着他吞下去,吞完后,还检查一遍他的嘴,在他身边待上半个时辰才离开,不管元祈曾经是否作弊过,在火绯月如此严格的程序下,元祈就算想要吐出来都没有机会。
元祈和火绯月,也算是绝配了,一个逼婚,一个逼吃药,时间就在这种甜蜜的折磨中悄然而过,转眼半个月过去了。
八月初一,新月如勾,火绯月望着天上的一弯新月,心中充满了无助。
医术,是她的专长,而元祈的肌肤,在她看来非常容易医治,可是,半个月过去了,她每天盯着元祈服下最新鲜的药,元祈也很配合她的要求,该吃什么就吃什么,该忌什么就忌什么,怎么可能治不好呢?
尽管一万个不相信,可是,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她不相信。
就在火绯月举头望月的时候,元祈的房内,李悦溪正一脸紧张地望着元祈,身边站在同样一脸紧张的风破天。
“太子殿下,你不能再喝了。”见元祈毫不迟疑地喝下李悦溪递过来的药汁,风破天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想要阻止元祈喝下手中的药汁。
元祈置若罔闻,一个漂亮的仰脖动作,便将碗中的药汁全部喝光了,他将空碗递给风破天,好笑地道:“不管我喝下多少杯,中毒的始终都是我,你紧张个什么劲?”
“破天宁可替代殿下喝下这些药汁,也不希望殿下有事。”风破天单膝跪地,毫不犹豫地表达忠心。
“你倒是忠心,可惜,你服下这些药汁有什么用?”元祈摇摇头,毫不在乎地道,“不就是几杯毒药么,瞧你们紧张的。”
元祈一边说,一边亲手将风破天给扶了起来。
“太子殿下,变白有什么不好?你为何非要喝下这些毒药来阻止自己变白呢?青秧小姐要是知道了,不活活气死才怪。”风破天从地上站起,轻叹一声继续规劝,他甚至想,历朝历代,都有不少忠臣以死相谏,他要不要效仿那些忠臣,用自己的卑微的生命让太子殿下早日醒悟。
“破天,你也太小看本国师了,青秧小姐虽然医术惊人,但是本国师也是有法宝的,这些药汁,可不是普通的凡间之物,是我在一处险地历险的时候,费尽千辛万苦得到的宝物,虽然有毒,但是,普通的把脉什么的,基本上是察觉不出来的,所以,你也看到了,青秧小姐虽然每天都在替殿下把脉,但始终没有发现这个秘密,你就安心吧。”李悦溪对自己炼制的药汁非常有信心,一听风破天居然对他的药汁起疑,当即便为风破天答疑。
他炼制的药汁,虽然确实掺杂了一些名贵药材,但主要成分并非这些药材,而是他收藏多年的天材地宝,虽然有毒,但却不是那么容易发现的,最重要的是,它能令青秧小姐的药全部失效,从而令元祈太子永葆黑色肌肤。
“我怎么能够安心?”面对李悦溪的轻描淡写,风破天急得仿佛热锅上的蚂蚁,哪里冷静得了,他指着那个空碗道,“国师大人,殿下服下的,可是剧毒啊,再这样下去,只怕还没等到洞房花烛夜,殿下就先倒下了。”
“破天,你就别大惊小怪的了,本宫哪有那么脆弱,好了,夜深了,你们都回去休息吧,本宫累了。”元祈罢罢手,示意风破天和李悦溪离开。
风破天正想张口再劝说几句,见太子殿下一脸的倦容,便不忍心再打扰元祈太子的休息,默默地走出元祈太子的房间。
风破天和李悦溪一走,元祈便一个踉跄重重地摔倒在地,口中还吐出几缕黑色血丝。
还有半个月,死都要挺住!
风破天和李悦溪并肩而行,始终放心不下元祈,多少次腥风血雨中存活下来的生命,怎可自我摧残?
“国师,真的还要再服半个月吗?太子殿下这样做太危险了,要不,你用其他药汁还替换这些毒药吧,只要气味差不多,相信太子殿下应该不会察觉的。”风破天忧心忡忡地道。
“太子殿下是不会发现什么,但是,青秧小姐却会发现什么了。”李悦溪轻叹一声道,“若换成其他药汁,太子殿下的皮肤就会马上变白,到那个时候,青秧小姐可就正大光明得到太子殿下的金元珠了,那她肯定不会嫁给太子殿下了,到那个时候,你能想出什么妙计来解决这个问题吗?”
“青秧小姐也太狠心了吧,太子殿下对她这么好,她怎么就这么铁石心肠无动于衷呢?嫁给殿下有什么不好?那金元珠真的比太子殿下还要珍贵么?真不知道青秧小姐到底在想些什么。”风破天一脸愤愤然地道。
“嘘——”李悦溪连忙制止了风破天的胡说八道,低声道,“要是被太子殿下听到你在背后说青秧小姐的不是的话,说不定你会让你滚蛋了,青秧小姐本来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主,你能指望她对咱们殿下有情有义么?真要那样的话,我反而担心了,说明青秧小姐被人掉包了,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帮着太子殿下扛过这段非常时期,我的药虽然含有剧毒,但是,只要挺过这个月,总会有办法的,如果任由青秧小姐治好了太子殿下的黑皮肤,那太子殿下到时候得了相思病,恐怕一辈子都治不好了,孰轻孰重,你要搞搞清楚。”
风破天闻言,仰天无语,太子殿下是中了青秧小姐的剧毒了,他这个做奴才的,能有什么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自从那次回来后,火绯月再也没有去过云濛山了,在云濛山的附近,有一座云麓山,这些天火绯月都在那里采集药材,令火绯月欣喜的是,云麓山上,竟然也有一个大大温泉,热气腾腾的,刚好冲洗掉火绯月一天的疲惫。
只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在云麓山上,竟然也能遇见元漠?难道说,凡是有个云字的山脉,都是元漠的不成?可是,如果云麓山真的也属于元漠的地盘的话,元祈为何不阻止自己呢?
元祈和元漠之间,一直都是矛盾重重的,虽然在外人面前,两人经常会装出一副兄弟情深的摸样,但是,在火绯月的面前,元祈却从未掩饰过对元漠的防备,对此,火绯月是非常理解的,皇室兄弟,真能兄弟情深的话,她反而觉得奇怪了,像端木辰和端木颜,虽然兄弟之间没有什么大矛盾,但是,也总觉得怪怪的,似乎有什么她不知道的秘密隐藏着,只是因为事不关己,所以火绯月也懒得去深究,可如今,因为她是元祈名义上的未婚妻,事关自己的安危,她必须留个心眼,否则,到时候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当火绯月再次遇到元漠的时候,火绯月正在舒舒服服地泡温泉,元漠骑着一匹黑马,穿着一身黑衣,乍一看有点像是元祈,浑身上下都是黑色行头,只不过,元漠的肌肤,却比珍珠还要莹白,黑马黑衣黑发,愈发反衬出他如雪般的肌肤,如果此时他身边站在元祈的话,那铁定会是一个天大的讽刺。火绯月真是搞不明白,为何一个从战场上厮杀回来的铁血男儿,肌肤能够保养得那么好,这让那些成天待在深闺中的千金大小姐们怎么活啊?无论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平时都难得出门晒太阳,即使晒到了太阳,也都是好像防毒一般将自己遮掩得紧紧的,哪里肯露出点肌肤给太阳暴晒啊,可这元漠的肌肤,历经战场的血雨腥风后,居然还这么白,足够令天下女子汗颜了。
“皇嫂,你身上的肌肤,似乎比你脸上的肌肤还要白啊,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金瓶玉盖么?”就在火绯月泡在温泉中,以一个医者的眼光,远远地研究着元漠的肌肤的时候,元漠却语出惊人地开口了。
火绯月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元漠已经站在了她的身边,她惊呼一声,火速潜入水中,在距离元漠比较远的地方,才终于将脑袋钻了出来,对着元漠大声道:“非礼勿视,还不快点背过身去?”
“哦。”元漠从善如流,非常配合地背过身去,掩唇笑道,“这就叫风水轮流转,上次被皇嫂看光了,漠一直耿耿于怀,没想到今天居然看回来了,真是值得啊,咱们这也算是互不相欠了。”
火绯月闻言嘴角轻抽,这男人,还真是不肯吃亏,不过,不管怎么说,元漠都背过身去了,她刚好趁着这个机会穿好衣服。
幸亏火绯月衣服穿得快,因为没过多久,元漠便马上转过身来了。
此时的火绯月,一袭如瀑般的黑发湿哒哒地垂在肩上,脸上有点怪怪的,虽然说易容面皮有防水作用,但总是跟真实的人皮有点不同,火绯月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潜水后,面皮多少受到了一些影响,因此,在元漠看来,那感觉就是怪怪的,但具体怎么个怪法,他还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皇嫂,你身上的皮肤比你脸上的皮肤白皙细腻多了呀,你的脸上该不会是带了什么人皮面具了吧?”元漠一边说,一边作势想要去揭火绯月脸上的肌肤。
火绯月自然不会乖乖地束手就擒,她轻轻一闪便避开了元漠的偷袭,浅笑着道:“原来殿下最擅长的是撕人面皮,那应该选个仵作的行业干干,保证你时不时地可以撕一撕人皮。”
元漠闻言,嘴角轻抽,他传说中的皇嫂果然是个厉害角色,一开口就让人去做仵作撕人脸皮,撕死人的脸皮,他可没有这种特殊爱好,一般女子一听到死人什么的不是应该浑身抖上几抖么?怎么她这位皇嫂能如此淡定地提起仵作啊撕开人皮啊这么血腥的话题?看来,皇兄选女人的眼光,真是重口味啊。
“皇嫂,难得相遇,能否赏脸一起去吃顿便饭?”元漠一脸真诚地邀请道,将仵作啊撕人皮啊这种血腥话题给避了开去。
如若是普通人邀请火绯月吃饭,火绯月一定会欣然应允的,免费的美食谁不爱,只是,眼前这个男人,是元漠,是元祈一直以来小心提防着的弟弟,与这种男人一起吃饭,她怕自己一个不小心被人下毒,虽然她并不惧怕什么剧毒,但是,能避则避,她是元祈的未婚妻,说不定还会嫁给元祈,无论如何,她都应该站在元祈那一边,既然元祈不喜欢他,她自然应该与他保持距离,免得不小心伤害到元祈。
“不了,你皇兄还在等我呢,我得马上回去。”火绯月话音一落,错身而过,留下元漠一人,对着雾气蒸腾的温泉。
“等一下!”元漠突然间转身,对着火绯月离去的背影,大声喊停。
火绯月停下脚步,依旧是背对着元漠,淡淡地道:“还有什么事么?”
“难道你就不好奇,为何我会出现在这里?”元漠的声音仿佛带有磁石一般,能将人的心魂给吸过去,但是,却唯独对火绯月失效。
“巧遇罢了。”火绯月也不多想,淡淡地回道。
“世间哪来那么多巧遇?云濛山上的那一次,确实是巧遇,因为是你撞见了正在泡温泉的我,所以,我是被动的,你是主动的,当然,也有可能是你跟踪我,故意装出巧遇的样子。”元漠唇角轻扬着道,“皇嫂,你跟踪我了吗?”
“我有那么无聊吗?”火绯月冷哼一声,举步欲走。
“对,皇嫂你没有那么无聊,但是,我却有那么无聊。”元漠急速跟上火绯月的步伐,清玉般的眸子紧紧地盯着火绯月的下巴,他总觉得她下巴那片肌肤似乎厚了点。
其实,面皮毕竟是人工炼制黏贴上去的,不管做工有多精致,经过温泉水的浸泡后,稍微有点厚度也是正常的,普通人一般也都留意不到,只是,元漠不是普通人,在战场上,很多时候要夜间作战,所以,元漠的双眼,经常要在夜间瞭望很远的距离,在这阳光明媚的大白天,眼力自然与众不同,能看到普通人容易忽略的地方。
“无聊可以去藏娇阁逛逛,我很忙,没空陪你一起无聊。”火绯月淡淡地回道,脚步却不曾停下,元漠的双眸直勾勾地盯着她的下巴看,这意味着什么,她比谁都清楚,若她刻意掩饰,反而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了,为今之计,她应该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免得被元漠看出端倪,到时候,定将引起轩然大波,自己被揭穿事小,就怕元祈知道真相后,不肯将金元珠交给她,到那个时候,寒星就真的危险了。
“皇嫂难道没有听说么?我对藏娇阁半点兴趣都没有,再说了,我现在最感兴趣的是皇嫂你啊。皇嫂如此冷淡,真是令我好伤心啊。”元漠越说越离谱,直把火绯月烦得火冒三丈。
她终于停下脚步,转身,琉璃般的眸子直视着元漠,一字一顿地道:“你到底想怎样?”
“不想怎样,只不过是希望皇嫂别嫁给皇兄罢了。”元漠双手一摊,一脸轻松地道,明明是一件惊人的皇室的悔婚事件,从他的口中溢出,却仿佛吃饭那么简单。
“你以为我高兴成这个亲?若我有路可走的话,何至于答应这门婚事?”没想到元漠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火绯月微微一愣,随即自嘲地笑道,“元漠,你心里在想什么,我懂,只是可惜,我帮不了你。”
火绯月此言一出,元漠整个愣住了,他将信将疑地道:“你懂?”
“当然懂!”火绯月的唇角扬起一弯弧度,“北真国的规矩,太子大婚后,便将登上帝位,之前元祈一直没有大婚,所以,身为二皇子的你,便蠢蠢欲动,以为自己将会有很长的时间来策划颠覆,没想到,元祈会突然宣布大婚,所以,你便着急了,想从我这边下手,希望我能阻止这场大婚,只可惜,你找错人了,虽然我一直都在努力地阻止大婚,可是,结果,却不是我能控制的。”
见自己的意图被火绯月一语道破,元漠有点吃惊,但他很快便回过神来,轻咳一声道:“皇嫂果然有一颗琉璃心,一眼便看穿了,既然皇嫂看透了这一切,你就不怕我么?或许,我可以考虑一下将你给绑架了去威胁皇兄。”
“这是个好主意,我很期待结果会如何,不如咱俩试试看?”火绯月闻言,不但没有害怕,反而一脸期待,直把元漠雷得一愣一愣的,他早就听闻这位皇嫂不简单,可彪悍到这种境地,却是他始料未及的。
“算了,怕了你了,绑架你,我会很惨,那团圆球不会放过我的。”元漠自嘲地笑了笑,扬唇道,“你那团圆球呢?怎么没见它出来欢迎一下我?”
“刚刚还说怕它呢,现在又想见它了?那我放出来让你仔细瞧瞧?亦或者是,你希望那团圆球不在,然后,便可以肆无忌惮地绑架我?”火绯月漫不经心地拂了拂耳际的青丝,一针见血地道破元漠的心思。
元漠之所以不想绑架她,应该是惧怕那个白魅吧,否则的话,在这荒郊野外的,他早就动手了,只是,元漠未免太小看她了,即使没有白魅,她相信自己也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想要绑架她,别说门了,连窗都没有。
“皇嫂倒是看得通透,只是,皇位之争,是我和皇兄之间的事儿,跟皇嫂无关,我也不想将皇嫂牵扯进来,像皇嫂这般如琉璃般清澈纯净的女子,实在不该被牵扯进来。”见自己的心思被看穿了,元漠也不恼怒,不急不缓一脸优雅地轻笑着道。
“出嫁从夫,我将成为元祈的妻子,自然会站在他那一边,既然你有可能会伤害到我未来的丈夫,那我,也只好勉为其难地替他除掉你。”火绯月菱唇微启,话音一落,便双掌翻飞,喷薄的内劲瞬间涌出,朝着元漠袭去。
元漠似乎早就料到火绯月会来这么一出,他急速向后旋身飞起,口中还念念有词,紧接着,一头猛虎从天而降,竟是火绯月初次遇到元漠时候的那头猛虎,就在火绯月错愕之际,那猛虎突然长出两只翅膀,载着元漠,飞天而起,顷刻间便消失在了火绯月的面前。
北轩国,太子府
“黑鹰,刚刚传讯玉佩上传来什么讯息,你念给我听听。”端木辰艰难地从床上挣扎着起来,望着黑鹰难看到了极点的脸,不放心地道,“是不是绯儿出什么事了?”
“太子殿下,绯月小姐的事情,奴才早就在北真国派人暗中关注了,任何风吹草动都能第一时间得到消息的,殿下你就放心养伤吧。”见端木辰起身,黑鹰急忙收起玉佩,扶着端木辰再次躺回到床上。
太子殿下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身子骨还没有养好,无论如何不能让太子殿下知道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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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人生自古有情痴
言情海
第八十三章:人生自古有情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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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绯月的心一抖,成亲,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一件令人憧憬向往的事情,但是对于她来说,却不啻于是一个牢笼,更别说跟太子成亲了,皇室,那是她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啊。现在,二皇子元漠回到京城,将给京城带来怎样的风云变幻,这些麻烦,都是她躲都来不及的啊。可是,她若不答应,那寒星怎么办?难道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身躯腐烂成泥,化为尘埃么?
三个月,老祖宗传来讯息说,寒星的身子还能支撑三个月,若过了三个月的期限,寒星的身躯,便会慢慢地开始腐化。
“元祈,给我一个月的时间,若一个月之内,我能治好你的皮肤,你就将金元珠当做谢礼送给我,若一个月之后,我医治不好你的皮肤,你就以金元珠为聘,我,嫁给你。”火绯月转身,背对着元祈,垂眸轻声说道。
这些日子她一直住在太子行宫,每天一大早起来,元祈便会端着好吃的早餐,叩开她的房门,与她一起共享美食,知道她喜欢清静,吃完早餐他便主动离开,给她安静的环境修炼,他,似乎无时无处不在,总是默默地关心着她,却又尽量不打扰她。他的小心翼翼,他的默默关怀,他的无声宠溺,连一向喜欢清静的火绯月都有点习惯他的存在了,可以这么说,如果元祈不是皇室中人,那她真的不是很排斥这样的生活。
但是,人世间没有可是,元祈不但是皇室中人,而且还是将要继承帝位的太子,这样的身份,令她很难接受,所以,她提出一个月的期限,只要元祈能够答应这样的条件,那在这一个月内,她一定全力以赴医治元祈的皮肤,堂堂正正赢得金元珠,毕竟,皇室还欠她一个条件不是么?
一提起医治他的皮肤,元祈的脸色一变,只可惜火绯月是背对着他的,并没有发现元祈脸上的异样。
“好,我答应你,就以一个月为限。若一个月之后你医治不好我的肌肤,那么,八月十五中秋节,便是你我的洞房花烛夜。”元祈黑唇微抿,垂眸低语。
那个昏迷不醒等待金元珠去守护身躯的男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应该感激你呢?还是应该忌恨你?
订下期限,火绯月便全力以赴研制药丸,本来吧,针灸是治病很重要的一个手段,可是元祈却只肯接受药物,每次火绯月提出给他施针,元祈总是笑着道:“你垂涎我的美色很久了吧?打着针灸的旗号,是想要对我霸王硬上弓吧?你想趁机扎昏我,然后对我为所欲为吧?”
最后一句话,还真被元祈说对了,趁机扎昏他,然后对他为所欲为,这本来就是火绯月计划中的事情。关于金元珠的传说,火绯月自然早有耳闻,什么只有真命天女才能取下元祈胸口的金元珠,这在火绯月看来,都是鬼话,之前大伙不是还盛传云牧凡是个受诅咒的人吗?结果呢?还不都是人为的。至于暗夜陌,女人一碰到他就会结冰,她也怀疑是故弄玄虚的,虽然她搞不清楚暗夜陌的身子为何会散发寒气,但至少她明白一点,不是所有女人碰到他都会被冻成冰人的,至少她不会。
所以,流言止于智者,金元珠,一定可以取下来的,关键在于,她要有那个机会去接近金元珠。虽然,这种行为与偷窃没什么两样,但总好过将自己给卖了吧?可惜的是,元祈防她就跟防贼一样,她连金元珠的影儿都没有见到。
时间紧迫,对于元祈,火绯月也开始紧迫盯人了。之前喝了那么多的药,一直不见元祈的皮肤有转白的迹象,本来她是怀疑药物不够新鲜,现在,那么药材,可都是她亲自上山采集的,怎么还是不见元祈的皮肤有所好转呢?
对于自己的医术,火绯月非常有信心,她连黑猫都能变白,怎么可能变不白一个人?毕竟,黑猫身上除了那层皮之外,还有无数的毛发,可人就那么一层皮,怎么就变不白呢?如果说人皮比猫皮大的话,那至少也该局部变白一下吧,怎么一丁点白的迹象都没有,莫非,元祈没有服药?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火绯月便开始了紧迫盯人。她每天熬好药汁,炼制好药丸,亲自将药汁药丸交到元祈手上,然后,看着他吞下去,吞完后,还检查一遍他的嘴,在他身边待上半个时辰才离开,不管元祈曾经是否作弊过,在火绯月如此严格的程序下,元祈就算想要吐出来都没有机会。
元祈和火绯月,也算是绝配了,一个逼婚,一个逼吃药,时间就在这种甜蜜的折磨中悄然而过,转眼半个月过去了。
八月初一,新月如勾,火绯月望着天上的一弯新月,心中充满了无助。
医术,是她的专长,而元祈的肌肤,在她看来非常容易医治,可是,半个月过去了,她每天盯着元祈服下最新鲜的药,元祈也很配合她的要求,该吃什么就吃什么,该忌什么就忌什么,怎么可能治不好呢?
尽管一万个不相信,可是,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她不相信。
就在火绯月举头望月的时候,元祈的房内,李悦溪正一脸紧张地望着元祈,身边站在同样一脸紧张的风破天。
“太子殿下,你不能再喝了。”见元祈毫不迟疑地喝下李悦溪递过来的药汁,风破天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想要阻止元祈喝下手中的药汁。
元祈置若罔闻,一个漂亮的仰脖动作,便将碗中的药汁全部喝光了,他将空碗递给风破天,好笑地道:“不管我喝下多少杯,中毒的始终都是我,你紧张个什么劲?”
“破天宁可替代殿下喝下这些药汁,也不希望殿下有事。”风破天单膝跪地,毫不犹豫地表达忠心。
“你倒是忠心,可惜,你服下这些药汁有什么用?”元祈摇摇头,毫不在乎地道,“不就是几杯毒药么,瞧你们紧张的。”
元祈一边说,一边亲手将风破天给扶了起来。
“太子殿下,变白有什么不好?你为何非要喝下这些毒药来阻止自己变白呢?青秧小姐要是知道了,不活活气死才怪。”风破天从地上站起,轻叹一声继续规劝,他甚至想,历朝历代,都有不少忠臣以死相谏,他要不要效仿那些忠臣,用自己的卑微的生命让太子殿下早日醒悟。
“破天,你也太小看本国师了,青秧小姐虽然医术惊人,但是本国师也是有法宝的,这些药汁,可不是普通的凡间之物,是我在一处险地历险的时候,费尽千辛万苦得到的宝物,虽然有毒,但是,普通的把脉什么的,基本上是察觉不出来的,所以,你也看到了,青秧小姐虽然每天都在替殿下把脉,但始终没有发现这个秘密,你就安心吧。”李悦溪对自己炼制的药汁非常有信心,一听风破天居然对他的药汁起疑,当即便为风破天答疑。
他炼制的药汁,虽然确实掺杂了一些名贵药材,但主要成分并非这些药材,而是他收藏多年的天材地宝,虽然有毒,但却不是那么容易发现的,最重要的是,它能令青秧小姐的药全部失效,从而令元祈太子永葆黑色肌肤。
“我怎么能够安心?”面对李悦溪的轻描淡写,风破天急得仿佛热锅上的蚂蚁,哪里冷静得了,他指着那个空碗道,“国师大人,殿下服下的,可是剧毒啊,再这样下去,只怕还没等到洞房花烛夜,殿下就先倒下了。”
“破天,你就别大惊小怪的了,本宫哪有那么脆弱,好了,夜深了,你们都回去休息吧,本宫累了。”元祈罢罢手,示意风破天和李悦溪离开。
风破天正想张口再劝说几句,见太子殿下一脸的倦容,便不忍心再打扰元祈太子的休息,默默地走出元祈太子的房间。
风破天和李悦溪一走,元祈便一个踉跄重重地摔倒在地,口中还吐出几缕黑色血丝。
还有半个月,死都要挺住!
风破天和李悦溪并肩而行,始终放心不下元祈,多少次腥风血雨中存活下来的生命,怎可自我摧残?
“国师,真的还要再服半个月吗?太子殿下这样做太危险了,要不,你用其他药汁还替换这些毒药吧,只要气味差不多,相信太子殿下应该不会察觉的。”风破天忧心忡忡地道。
“太子殿下是不会发现什么,但是,青秧小姐却会发现什么了。”李悦溪轻叹一声道,“若换成其他药汁,太子殿下的皮肤就会马上变白,到那个时候,青秧小姐可就正大光明得到太子殿下的金元珠了,那她肯定不会嫁给太子殿下了,到那个时候,你能想出什么妙计来解决这个问题吗?”
“青秧小姐也太狠心了吧,太子殿下对她这么好,她怎么就这么铁石心肠无动于衷呢?嫁给殿下有什么不好?那金元珠真的比太子殿下还要珍贵么?真不知道青秧小姐到底在想些什么。”风破天一脸愤愤然地道。
“嘘——”李悦溪连忙制止了风破天的胡说八道,低声道,“要是被太子殿下听到你在背后说青秧小姐的不是的话,说不定你会让你滚蛋了,青秧小姐本来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主,你能指望她对咱们殿下有情有义么?真要那样的话,我反而担心了,说明青秧小姐被人掉包了,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帮着太子殿下扛过这段非常时期,我的药虽然含有剧毒,但是,只要挺过这个月,总会有办法的,如果任由青秧小姐治好了太子殿下的黑皮肤,那太子殿下到时候得了相思病,恐怕一辈子都治不好了,孰轻孰重,你要搞搞清楚。”
风破天闻言,仰天无语,太子殿下是中了青秧小姐的剧毒了,他这个做奴才的,能有什么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自从那次回来后,火绯月再也没有去过云濛山了,在云濛山的附近,有一座云麓山,这些天火绯月都在那里采集药材,令火绯月欣喜的是,云麓山上,竟然也有一个大大温泉,热气腾腾的,刚好冲洗掉火绯月一天的疲惫。
只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在云麓山上,竟然也能遇见元漠?难道说,凡是有个云字的山脉,都是元漠的不成?可是,如果云麓山真的也属于元漠的地盘的话,元祈为何不阻止自己呢?
元祈和元漠之间,一直都是矛盾重重的,虽然在外人面前,两人经常会装出一副兄弟情深的摸样,但是,在火绯月的面前,元祈却从未掩饰过对元漠的防备,对此,火绯月是非常理解的,皇室兄弟,真能兄弟情深的话,她反而觉得奇怪了,像端木辰和端木颜,虽然兄弟之间没有什么大矛盾,但是,也总觉得怪怪的,似乎有什么她不知道的秘密隐藏着,只是因为事不关己,所以火绯月也懒得去深究,可如今,因为她是元祈名义上的未婚妻,事关自己的安危,她必须留个心眼,否则,到时候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当火绯月再次遇到元漠的时候,火绯月正在舒舒服服地泡温泉,元漠骑着一匹黑马,穿着一身黑衣,乍一看有点像是元祈,浑身上下都是黑色行头,只不过,元漠的肌肤,却比珍珠还要莹白,黑马黑衣黑发,愈发反衬出他如雪般的肌肤,如果此时他身边站在元祈的话,那铁定会是一个天大的讽刺。火绯月真是搞不明白,为何一个从战场上厮杀回来的铁血男儿,肌肤能够保养得那么好,这让那些成天待在深闺中的千金大小姐们怎么活啊?无论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平时都难得出门晒太阳,即使晒到了太阳,也都是好像防毒一般将自己遮掩得紧紧的,哪里肯露出点肌肤给太阳暴晒啊,可这元漠的肌肤,历经战场的血雨腥风后,居然还这么白,足够令天下女子汗颜了。
“皇嫂,你身上的肌肤,似乎比你脸上的肌肤还要白啊,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金瓶玉盖么?”就在火绯月泡在温泉中,以一个医者的眼光,远远地研究着元漠的肌肤的时候,元漠却语出惊人地开口了。
火绯月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元漠已经站在了她的身边,她惊呼一声,火速潜入水中,在距离元漠比较远的地方,才终于将脑袋钻了出来,对着元漠大声道:“非礼勿视,还不快点背过身去?”
“哦。”元漠从善如流,非常配合地背过身去,掩唇笑道,“这就叫风水轮流转,上次被皇嫂看光了,漠一直耿耿于怀,没想到今天居然看回来了,真是值得啊,咱们这也算是互不相欠了。”
火绯月闻言嘴角轻抽,这男人,还真是不肯吃亏,不过,不管怎么说,元漠都背过身去了,她刚好趁着这个机会穿好衣服。
幸亏火绯月衣服穿得快,因为没过多久,元漠便马上转过身来了。
此时的火绯月,一袭如瀑般的黑发湿哒哒地垂在肩上,脸上有点怪怪的,虽然说易容面皮有防水作用,但总是跟真实的人皮有点不同,火绯月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潜水后,面皮多少受到了一些影响,因此,在元漠看来,那感觉就是怪怪的,但具体怎么个怪法,他还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皇嫂,你身上的皮肤比你脸上的皮肤白皙细腻多了呀,你的脸上该不会是带了什么人皮面具了吧?”元漠一边说,一边作势想要去揭火绯月脸上的肌肤。
火绯月自然不会乖乖地束手就擒,她轻轻一闪便避开了元漠的偷袭,浅笑着道:“原来殿下最擅长的是撕人面皮,那应该选个仵作的行业干干,保证你时不时地可以撕一撕人皮。”
元漠闻言,嘴角轻抽,他传说中的皇嫂果然是个厉害角色,一开口就让人去做仵作撕人脸皮,撕死人的脸皮,他可没有这种特殊爱好,一般女子一听到死人什么的不是应该浑身抖上几抖么?怎么她这位皇嫂能如此淡定地提起仵作啊撕开人皮啊这么血腥的话题?看来,皇兄选女人的眼光,真是重口味啊。
“皇嫂,难得相遇,能否赏脸一起去吃顿便饭?”元漠一脸真诚地邀请道,将仵作啊撕人皮啊这种血腥话题给避了开去。
如若是普通人邀请火绯月吃饭,火绯月一定会欣然应允的,免费的美食谁不爱,只是,眼前这个男人,是元漠,是元祈一直以来小心提防着的弟弟,与这种男人一起吃饭,她怕自己一个不小心被人下毒,虽然她并不惧怕什么剧毒,但是,能避则避,她是元祈的未婚妻,说不定还会嫁给元祈,无论如何,她都应该站在元祈那一边,既然元祈不喜欢他,她自然应该与他保持距离,免得不小心伤害到元祈。
“不了,你皇兄还在等我呢,我得马上回去。”火绯月话音一落,错身而过,留下元漠一人,对着雾气蒸腾的温泉。
“等一下!”元漠突然间转身,对着火绯月离去的背影,大声喊停。
火绯月停下脚步,依旧是背对着元漠,淡淡地道:“还有什么事么?”
“难道你就不好奇,为何我会出现在这里?”元漠的声音仿佛带有磁石一般,能将人的心魂给吸过去,但是,却唯独对火绯月失效。
“巧遇罢了。”火绯月也不多想,淡淡地回道。
“世间哪来那么多巧遇?云濛山上的那一次,确实是巧遇,因为是你撞见了正在泡温泉的我,所以,我是被动的,你是主动的,当然,也有可能是你跟踪我,故意装出巧遇的样子。”元漠唇角轻扬着道,“皇嫂,你跟踪我了吗?”
“我有那么无聊吗?”火绯月冷哼一声,举步欲走。
“对,皇嫂你没有那么无聊,但是,我却有那么无聊。”元漠急速跟上火绯月的步伐,清玉般的眸子紧紧地盯着火绯月的下巴,他总觉得她下巴那片肌肤似乎厚了点。
其实,面皮毕竟是人工炼制黏贴上去的,不管做工有多精致,经过温泉水的浸泡后,稍微有点厚度也是正常的,普通人一般也都留意不到,只是,元漠不是普通人,在战场上,很多时候要夜间作战,所以,元漠的双眼,经常要在夜间瞭望很远的距离,在这阳光明媚的大白天,眼力自然与众不同,能看到普通人容易忽略的地方。
“无聊可以去藏娇阁逛逛,我很忙,没空陪你一起无聊。”火绯月淡淡地回道,脚步却不曾停下,元漠的双眸直勾勾地盯着她的下巴看,这意味着什么,她比谁都清楚,若她刻意掩饰,反而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了,为今之计,她应该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免得被元漠看出端倪,到时候,定将引起轩然大波,自己被揭穿事小,就怕元祈知道真相后,不肯将金元珠交给她,到那个时候,寒星就真的危险了。
“皇嫂难道没有听说么?我对藏娇阁半点兴趣都没有,再说了,我现在最感兴趣的是皇嫂你啊。皇嫂如此冷淡,真是令我好伤心啊。”元漠越说越离谱,直把火绯月烦得火冒三丈。
她终于停下脚步,转身,琉璃般的眸子直视着元漠,一字一顿地道:“你到底想怎样?”
“不想怎样,只不过是希望皇嫂别嫁给皇兄罢了。”元漠双手一摊,一脸轻松地道,明明是一件惊人的皇室的悔婚事件,从他的口中溢出,却仿佛吃饭那么简单。
“你以为我高兴成这个亲?若我有路可走的话,何至于答应这门婚事?”没想到元漠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火绯月微微一愣,随即自嘲地笑道,“元漠,你心里在想什么,我懂,只是可惜,我帮不了你。”
火绯月此言一出,元漠整个愣住了,他将信将疑地道:“你懂?”
“当然懂!”火绯月的唇角扬起一弯弧度,“北真国的规矩,太子大婚后,便将登上帝位,之前元祈一直没有大婚,所以,身为二皇子的你,便蠢蠢欲动,以为自己将会有很长的时间来策划颠覆,没想到,元祈会突然宣布大婚,所以,你便着急了,想从我这边下手,希望我能阻止这场大婚,只可惜,你找错人了,虽然我一直都在努力地阻止大婚,可是,结果,却不是我能控制的。”
见自己的意图被火绯月一语道破,元漠有点吃惊,但他很快便回过神来,轻咳一声道:“皇嫂果然有一颗琉璃心,一眼便看穿了,既然皇嫂看透了这一切,你就不怕我么?或许,我可以考虑一下将你给绑架了去威胁皇兄。”
“这是个好主意,我很期待结果会如何,不如咱俩试试看?”火绯月闻言,不但没有害怕,反而一脸期待,直把元漠雷得一愣一愣的,他早就听闻这位皇嫂不简单,可彪悍到这种境地,却是他始料未及的。
“算了,怕了你了,绑架你,我会很惨,那团圆球不会放过我的。”元漠自嘲地笑了笑,扬唇道,“你那团圆球呢?怎么没见它出来欢迎一下我?”
“刚刚还说怕它呢,现在又想见它了?那我放出来让你仔细瞧瞧?亦或者是,你希望那团圆球不在,然后,便可以肆无忌惮地绑架我?”火绯月漫不经心地拂了拂耳际的青丝,一针见血地道破元漠的心思。
元漠之所以不想绑架她,应该是惧怕那个白魅吧,否则的话,在这荒郊野外的,他早就动手了,只是,元漠未免太小看她了,即使没有白魅,她相信自己也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想要绑架她,别说门了,连窗都没有。
“皇嫂倒是看得通透,只是,皇位之争,是我和皇兄之间的事儿,跟皇嫂无关,我也不想将皇嫂牵扯进来,像皇嫂这般如琉璃般清澈纯净的女子,实在不该被牵扯进来。”见自己的心思被看穿了,元漠也不恼怒,不急不缓一脸优雅地轻笑着道。
“出嫁从夫,我将成为元祈的妻子,自然会站在他那一边,既然你有可能会伤害到我未来的丈夫,那我,也只好勉为其难地替他除掉你。”火绯月菱唇微启,话音一落,便双掌翻飞,喷薄的内劲瞬间涌出,朝着元漠袭去。
元漠似乎早就料到火绯月会来这么一出,他急速向后旋身飞起,口中还念念有词,紧接着,一头猛虎从天而降,竟是火绯月初次遇到元漠时候的那头猛虎,就在火绯月错愕之际,那猛虎突然长出两只翅膀,载着元漠,飞天而起,顷刻间便消失在了火绯月的面前。
北轩国,太子府
“黑鹰,刚刚传讯玉佩上传来什么讯息,你念给我听听。”端木辰艰难地从床上挣扎着起来,望着黑鹰难看到了极点的脸,不放心地道,“是不是绯儿出什么事了?”
“太子殿下,绯月小姐的事情,奴才早就在北真国派人暗中关注了,任何风吹草动都能第一时间得到消息的,殿下你就放心养伤吧。”见端木辰起身,黑鹰急忙收起玉佩,扶着端木辰再次躺回到床上。
太子殿下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身子骨还没有养好,无论如何不能让太子殿下知道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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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人生自古有情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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