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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05 章

    管子 作者:管仲

    第 105 章

    〔三〕元材案:分,若干分也。謂實行高杠柴池之令一年以後,而政府對於皮幹筋角之征歛果能減少若干分,人民之負擔亦因之減少若干分也。

    〔四〕洪頤楫云:服讀為負。見《考工記.車人注》。簟當依宋本作簞,盛食之器。言夫妻負簞而往者,不以百里為難。今本作簟,誤。王引之云:簟字義不可通,蓋輦字之訛。夫妻服輦者,言杠池平之時,民間夫妻服輦而行,不用牛馬,亦不假多人挽之也。《海王篇》行服連軺輦者,服連即服輦也。字亦作摙。《淮南.人間訓》負輦載粟而至,今本脫載字,說見《淮南》。《御覽.治道部》不如倚市門(《史記.貨殖傳》)。下至十七世紀時,威廉.配第亦有製造業的收益比農業多得多,而商業的收益又比製造業多得多之語(

    《政治算術》,商務印書館一九六0年初版第十九頁),與此處所言可謂巧合。然此種巧合,尚只限於形式,至其所代表之階級實質,則大有不同。威廉.配第處在封建生產方式崩潰,資本主義生產的第一階段,故其所謂工商業者是指新興之資產階級而言。商鞅、桑弘羊、司馬遷及本書著者雖同處於封建地主經濟前期或中期,而其間又有區別。司馬遷代表自由主義經濟學派,故主張此種贏利最大之工商業,應由當世千里之中所以富者的賢人自由經營,而商鞅、桑弘羊及本書著者則皆屬於干涉主義經濟學派之代表人物,故其對於此種贏利最大之工商業,主張應完全收歸封建國家實行管制或壟斷。此為本書經濟思想核心之一,故特詳論之。

    桓公曰:弓弩多匡●〔一〕者,而重籍於民,奉繕工〔二〕,而使弓弩多匡●者,其故何也?

    管子對曰:鵝鶩之舍近,鶤雞鵠●之通遠〔三〕。鵠鶤之所在,君請式璧而聘之〔四〕。

    桓公曰:諾。

    行事期年,而上無闕者,前無趨人〔五〕。三月解●〔六〕,弓弩無匡●者。

    召管子而問曰:此何故也?

    管子對曰:鵠鶤之所在,君式璧而聘之。菹澤之民聞之,越平而射遠〔七〕,非十鈞之弩不能中鶤雞鵠●。彼十鈞之弩,不得●擏不能自正〔也。且下文云:三月解●,弓弩無匡●者。既言期年,何得又言三月?十一字之為衍文顯見。郭沫若云:

    上當為工,謂繕工也。前當為箭。弓不待繕,故繕工足用。弓不偏戾,故箭不誤傷人。元材案:行事期年,謂式璧聘之之後一年也。上無闕者,謂上供無所短闕也。前無趨人,謂隨處皆無閑散之人趨走於眼目之前,猶《輕重己篇》之言

    室無處女,路無行人矣。此蓋說明式璧聘之之後一年以來人民集中精力,潛心改善弓弩以期弋取更多鵠鶤之現象。下文三月解●,其事又在期年之後,非謂在期年之中也。于、郭二氏說皆失之。

    〔六〕王引之云:《說文》、《玉篇》、《廣韻》、《集韻》皆無●字。●當為匋。匋讀與韜同,弓衣也。安井衡云:●當為●。●音懸。音同則義通。懸,繫也。弓弩既成,三月解其所繫束之繩,不復匡●也。俞樾云:字書無●字。疑●字之誤。《說文.?部》:●,盛弓弩矢器也。從?從矢。《國語》曰:兵不解●。何如璋說同。張佩綸云:《

    說文.韋部》:韣,弓衣也。以●為蜀之壞亦通。似王說太迂,不及何說之確。元材案:俞、何二氏說是也。《管子.小匡篇》亦有兵不解●之文,即其證。解●者謂解開其盛弓之器而檢查其弓弩也。

    〔七〕何如璋云:平,近也。越平射遠,欲得鶤鵠也。元材案:平即平地。越平射遠,謂越過平地射向遠方。故下文云非十鈞之弩不能中鶤雞鵠●也。三十斤為鈞。十鈞之弩,須有三百斤之力始能開之。猶今人之以馬力計機器矣。

    〔有租稅九月而具語,可見本篇作者是不反對征收田畝稅者,與《國蓄篇》及《山國軌篇》不同,而與《海王篇》同。

    〔三〕元材案:安籍即何籍。

    〔四〕元材案:籍於鬼神,即《山權數篇》御神用寶及《輕重丁篇》役使鬼神之意。蓋利用人民迷信鬼神之心理,因以神道設教,向人民進行剝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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