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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97 章

    管子 作者:管仲

    第 97 章

    〔六〕尹注云:重泉,戍名也。假設此戍名,欲人憚役而競收粟也。元材案:《史記.秦本紀》:簡公六年,塹洛城重泉。《

    集解》:《地理志》重泉縣屬馮翊。《正義》引《括地志》:

    重泉故城在同州蒲城縣東四十五里。重泉之名至秦簡公時始有之,此亦本書非秦以前人所作之一證也。

    〔七〕元材案:鼓,解已見《山國軌篇》。民自有者,指人民自藏之粟而言,非責其輸粟於政府也。

    〔市繒帛,衡黃金,皆用此粟。兩言以巨橋之粟者,乃謂此粟可以分別作兩種不同之用途,並非謂繒帛黃金同時收購也。謂之百萬者,蓋亦著者誇大之詞,猶《海王篇》之言百倍矣。以上各說皆非。准衡,解已見《山至數篇》。

    〔一0〕何如璋云:承上文。問於管子四字亦衍。

    〔一一〕元材案:此三句又見《輕重甲篇》。尹注彼處云:渠展,齊地。泲水所流入海之處,可煮鹽之所也。何如璋云:汝、漢二水在楚界,渠展齊地,遼東燕界。煮即煮鹽。與上句互文。今案:汝漢在秦漢時嘗產黃金,說已詳《國蓄篇》。《漢書.地理志》,齊地置有鹽官者有勃海郡之章武,千乘郡,及瑯邪郡之海曲、計斤、長廣。不知此渠展係指何地。又燕地置有鹽官者,有遼西郡之海陽及遼東郡之平郭。此謂准衡之數,不僅限於粟之一端而已。即楚國之黃金與燕齊之鹽亦可同樣為之,故曰亦可以當武王之數也。

    〔一二〕孫星衍云:咶,《御覽.飲食部》三十二引俱作?。張佩綸云:咶,?俗字,當作?。然鹽非以舌食者,當作●。《說文》:●,美也《周禮.鹽人》飴鹽注:飴鹽,鹽之●者。是其證。言無人不以鹽為美。錢文霈云:咶、餂通,以舌探物也。元材案:《荀子.彊國篇》云:是猶伏而咶天。楊倞注云:咶與?同。?,俗?字。《說文》?,以舌取物也。又作?。《漢書.吳王濞傳》:?糠及米。《說文》:?,犬食也。可見?即食也。《海王篇》及下文凡食鹽之數皆作食,即其證。

    〔一三〕龐樹典云:一月二字蓋一歲之訛。後人因《海王篇》有終月之語,而不曉其義,遂妄改歲為月,遂與下文陽春之語不相應。元材案:原文不誤。龐說之謬,辨已見《

    海王篇》。

    〔一四〕錢文霈云:此當作升字為句。加字下脫五字。下文千字下脫升字。言以鹽重一升為率,加五分耗,則一釜可餘五十升;加一耗,則一釜可餘百升;加十耗,則一釜可餘千升也。鹽以輕重計,而耗以升斗計者,度量衡咸起於黃鍾,衡量之數可互準也。元材案:此說謬甚。耗,《海王篇》作彊,皆指錢而言,解已見《海王篇》。

    〔一五〕元材案:菹薪又見《輕重甲篇》,尹注彼處云:草枯曰菹。《輕重甲篇》又云:山林菹澤草萊者,薪蒸之所出。然則菹薪即山林菹澤草萊之縮詞矣。

    〔一六〕元材案:煮泲水為鹽,歷來注者不一其說。洪頤楫謂泲當作沸,戴望說同。何如璋謂泲當作海,聞一多謂泲當為沛,均不可通。惟于鬯謂泲為鹽之質,最為近之。于氏云:泲蓋謂鹽之質。鹽者已煮之泲,泲者未煮之鹽。海水之可以煮為鹽者,正以其水中有此泲耳,故曰煮泲水為鹽。泲非水名之濟。水名之濟,《管子》書中自通作濟字,不作泲字。洪頤楫《管子義證》謂泲水清,不能為鹽,因援《輕重甲篇》作煮沸水為鹽,以泲為沸字之誤。戴望《校正》據宋本此泲字正作沸。然竊謂泲、沸二字既各本岐出,未可偏執。且在古音,●聲、弗聲同部,又安見不可相假?要作泲非水名之濟。洪謂泲水清,不能為鹽,則誤矣。若作沸,亦非煮海水使沸涫之謂(沸涫之沸,《說文.鬲部》作●),實通指海水中鹽質而已。何以見之?《輕重乙篇》云:夫海出泲無止。是明明泲出於海水。出於海水而可為鹽,非鹽之質乎?若為水名之濟,濟水何嘗出於海?彼文泲字,宋本亦作沸。若謂煮海水使沸涫,則曰海出沸,可通乎?抑泲之言●也。至今俗語鹽●連稱,●、泲並諧●聲,然則作泲殆較作沸為近云。據此,則泲水云者,當即今之所謂鹵水。胡寄窗謂煮沸水,即等於煮白開水(見所著《中國經濟思想史》第十章三五霈謂減,損也,言不損於文武之數者非。此正承上文桓公問毋稅於天下而外因天下及管子答內守國財而外因天下之意而言。然鹽之賈必四十倍以上,即內守國財之事也。自此以下,即外因天下之事也。若作不減,則不可通矣。

    桓公問於管子曰:吾欲富本〔一〕而豐五穀,可乎?

    管子對曰:不可。夫本富而財物眾,不能守,則稅於天下。五穀興豐〔二〕,巨錢〔三〕而天下貴,則稅於天下。然則吾民常為天下虜矣。夫善用本者,若以身濟於大海〔四〕,觀風之所起。天下高則高,天下下則下。天高我下〔五〕,則財利稅於天下矣。

    桓公問於管子曰〔六〕:事盡於此乎?

    管子對曰:未也。夫齊衢處之本〔七〕,通達〔霈說同。元材案:《荀子.王霸篇》:通達之屬莫不服從。《儒效篇》同。楊倞注:通達之屬,謂舟車所至之處也。《莊子》:通達之中有數。又《史記.酈食其傳》:夫陳留天下之衝,四通五達之郊也。此處通達,承上文衢處而言,即四通五達之意。戴氏說非。

    〔九〕豬飼彥博云:游子勝商,《輕重乙》作游客蓄商。丁士涵云:勝當作媵。《方言》《廣雅》並曰:媵,寄也。寄商猶客商也。尹桐陽云:勝商,任商也。謂行商而自任物也。元材案:勝當作?。?即縢。《

    國策.秦策》:贏縢履蹻。縢,囊也。《左成三年傳》:鄭賈人有將寘於褚中以出。郭慶藩注《莊子》,釋褚為囊,云:褚可以囊物,亦可以囊人也。然則?與褚皆商賈隨身必帶之物,?商猶云負擔貨囊之商人也。

    〔一0〕俞樾云:求乃來字之誤。言人來吾國也。

    〔一一〕元材案:因者用也。因吾本幣,謂使用吾國之貨幣。

    〔一二〕元材案:騏驥黃金然後出,《輕重乙篇》作然後載黃金而出。蓋皆指外人之來吾國者將其國之騏驥黃金輸入吾國而言。蓋齊為天下名都,街衢五通,乃商賈之所臻,萬物之所殖者,故天下之商人來齊貿易者必多。司馬遷所謂人物歸之,繈至而輻協者是也。此等商人既至齊國,不能無食無用。而欲有食有用,非以彼國之騏驥黃金及其他寶物換成齊之國幣以與齊之商人交易不可。故所食者必齊之粟,所用者必齊之幣。然後政府運用命令之徐疾,輕重其食用與騏驥黃金萬物之比價。若是則天下之寶物本非齊之所有者,皆可源源而來,盡為我所利用矣。所謂善者用非有,使非人,即此道也。何如璋以騏驥黃金然後出為外人載吾之騏驥黃金以出,錢文霈以騏驥黃金四字當在然後之下,天下之寶之上者皆非。又案此段文字及《輕重乙篇》癸度所言,皆與前在《乘馬數篇》所引《鹽鐵論.力耕篇》大夫論異物內流,利不外泄一段語意略同。所謂騏驥黃金然後出及癸度所謂然後載黃金而出,即彼處夫中國一端之縵,得匈奴累金之物與?驢駝?銜尾入塞,驒騱騵馬盡為我畜之說也。所謂天下之寶壹為我用,即彼處釣羌胡之寶,鼲?狐貉采旃文罽充於內府,而璧玉珊瑚琉璃咸為國之寶之說也。善者用非有,使非人二語又見《事語篇》及《輕重甲篇》。惟《事語篇》此二語乃桓公轉述佚田之言而管子非之,此處及《輕重甲篇》則又極口稱贊之,此又本書各篇不出自一時一人之手之一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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