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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70 章

    管子 作者:管仲

    第 70 章

    (三)、特別值得考慮的,即用漲價四十倍之穀來賑濟孤寡貧弱一條,出於《輕重甲篇》。而同篇上文有曰:困窮之民聞而糴之,……國穀之賈坐長而四十倍。是此四十倍之利,全從困窮之民身上剝削而來。真可謂羊毛出在羊身上了!

    總而言之,本書所主張的賤買貴賣,並不是直接以貨幣交換貨物,而是以貨幣預購穀物,再設法把穀價提高,然後用以穀准幣的方法,支付貨物的價款和貨幣借款。但事情並不是到此為止。它收到了大批貨物,聚則重,貨物之價復漲,國家又將貨物按高價出售或出借,然後又用上述方法收回穀物。如此周而復始,無有窮期。《

    山權數篇》所謂如日月之終復,《揆度篇》所謂若四時之更舉,無所終,就是這個意思。

    丙、各種壟斷事業──《史記?平準書》說桑弘羊置平準於京師,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即賣之,賤則買之。本書作者也和桑弘羊一樣,主張把國內所有人們必不可少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全部由封建國家加以壟斷,實行專賣。本書各篇言官字之處甚多。《海王篇》有官山海,《國蓄篇》有官賦軌符,《山國軌篇》有官國軌,又有官天財,《山權數篇》有官五技,《山至數篇》有官百能,《揆度篇》有五官之數,《國準篇》有

    官能。這些官字都應讀為管。管就是管制,就是壟斷,就是獨占。此外,言籠、言守、言障、言塞、言隘、言撫、言操、言據、言御、言●、言欄牢等等,有關管制之字,全書到處都是。幾乎要把各種事業,都由封建國家壟斷起來。《鹽鐵論?本議篇》文學所謂縣官猥發,闔門擅市,則萬物並收,情形與此正同。這裏只就各種特別重大的壟斷事業,舉例如後:

    (一)、穀專賣──封建國家掌握有大量的穀物,它的主要用途,我們在上面已有詳盡的說明,但書中也有論述穀專賣的地方。《國蓄篇》云:

    故天子籍於幣,諸侯籍於食。中歲之穀,糶石十錢。大男食四石,月有四十之籍。大女食三石,月有三十之籍。吾子食二石,月有二十之籍。歲凶穀貴,糶石二十錢,則大男有所謂月有四十、三十、二十及》都是草名,可以織席。《太平御覽》七百九引《計然萬物錄》云:六尺藺席出河東,上價七十。蒲席出三輔,上價百。又《居延漢簡釋文》三九一頁三尺五寸蒲復席青布緣二,直三百。所以說都是等於每畝收穀十鼓(每鼓十二斛)的上臾之壤。如果國家不能自行管制,就會被富商大賈所乘機奪去。至於怎樣管制?本書作者只提出了總的原則,很少談到其具體的措施。《輕重甲篇》說:為人君而不能謹守其山林菹澤草萊者,不可以立為天下王。……山林菹澤草萊者,薪蒸之所出,犧牲之所起也。故使民求之,使民●(通措,音窄,追捕也)之,因以給之……。這是說山澤由國家管制,按時開放,讓人民進去採伐薪蒸,追捕野生動物,可因此而取得不同形式的用金。《輕重甲篇》又提到立五厲之祭,魚以為脯,鯢以為郩,若此,則澤魚之正,百倍異日。可見漁業稅收入也不算小了。

    (四)、官賦軌符──賦就是出借,符就是借券。軌符即適合於國家調查統計所得的需要之數的借款字據。內容實包括借錢與借物二種。借錢者,如《山國軌篇》之賦軌幣,《山至數篇》之受公錢。借物者,又包括借器械與借種食二種。前者如《山國軌篇》之無貲之家皆假之械器。後者如《揆度篇》之無食者予之陳,無種者貸之新。這些在原則上也都應由封建國家壟斷,雖然沒有禁止民間自由放債。

    (五)、對各種生產技能的管制──本書作者不僅認為各種生產品要由封建國家壟斷,還主張對於人民群眾具有特殊生產技能的人也要加以管制。如免其兵役,給以黃金一斤直食所述,或即漢武帝時事之反映,未可知哩!

    丁、兩個解決失業問題的方法──本書作者對於失業問題,也注意到了。他提出來了兩個解決的方法:

    其一是以工代賑的方法。《乘馬數篇》云:

    若歲凶旱水泆,民失本(業),則修宮室臺榭,以前無狗後無彘者為庸。故修宮室臺榭,非麗其樂也,以平國筴也。

    本書其他各篇,對宮室臺榭的修建,大都採取反對的態度,如《巨(

    筴)乘馬篇》以起繇修建扶臺為足以使五衢之內變成阻棄之地,引起農民起義(此盜暴之所以起),《事語篇》則以高其臺榭,美其宮室為不可用於危隘之國。但認為如果遇到了水旱天災,為了使前無狗後無彘的窮人都能就業,而不是為了統治者貪圖享受(非麗其樂),那也是應該提倡的。

    其次是《揆度篇》提出的所謂堯舜之數。其法由封建國家用法律規定以虎豹之皮作為各級官吏禮服的裝飾,使大夫們為了購買虎豹之皮,不得不散其財物。這樣,一方面可以達到散積聚,調高下,分并財的目的,又一方面可以使山林之人獲得刺其猛獸以受其流的就業機會。

    第二,屬於外因天下方面者──外因天下,就是要設法把本國所需要而又缺乏的貨物招致進來。最主要的方法,也是運用輕重原則。這一點,我們在上面就已經討論過了。這裏只就幾個特別顯著的具體問題加以說明。

    甲、用本國特產向國外傾銷,以換取所需要而又缺乏的貨物。這裏當然要有兩個前提:其一,是這種特產,必須是本國所獨有。其二,是這種特產為外國所需要。下面就是兩個具體例子:

    (一)伊尹以薄之游女工文繡纂組,一純得粟百鍾於桀之國(《輕重甲》)。

    (二)以獨占價格四十倍的渠展之鹽,南輸惡食無鹽則腫

    用鹽獨重的梁、趙、宋、衛、濮陽(《地數》),得成金萬壹千餘斤(《輕重甲》)。

    乙、利用封建國家中央集權的威力,下令將江淮之間的特產菁茅,造成一束而百金的獨占價格,使天下諸侯載其黃金爭秩而走,天下之金四流而歸周若流水(《輕重丁》)。

    丙、用本國工藝品吸收外國財物及穀物──這也有兩個例子:

    (一)不適於耕種的漏壤之國,與工雕文梓器以下天下之五穀(《山至數》)。

    (二)用玉人在陰里精工雕刻的特產石璧,吸收天下諸侯的黃金、珠玉、五穀、文采、布泉(帛),使天下財物流而之齊(

    《輕重丁》)。

    丁、提高本國穀價以招致外國穀物之輸入──如彼諸侯之穀十,則使吾國之穀二十,則諸侯穀歸吾國矣(《山至數》),滕、魯之粟釜百,則使吾國之粟釜千,滕、魯之粟四流而歸我若下深谷(《輕重乙》)皆是。

    戊、獎勵外商──本書作者對國際貿易也十分重視。《地數篇》和《輕重乙篇》把游子勝商之來本國者,作為騏驥黃金大量輸入的重要來源。因而對外國商人,就主張要有特殊的優待。如《輕重乙篇》云:請以令為諸侯之商賈立客舍,一乘者有食,三乘者有芻粟,五乘者有伍養。天下之商賈歸齊若流水。這就是說要為外國商人設立商行,來一乘者供給本人飯食,來三乘者供給馬的飼料,來五乘者並供給炊事員五人。這樣公開提倡國際貿易,在我國古代是罕見的。

    己、有意識地在本國提高外國某種特產(奇出)的價格,使其放棄農業生產,造成單一經濟的局面,借以顛覆別人的國家。例如在《

    輕重戊篇》所提出的許多陰謀──提高綈價以顛覆魯、梁,提高茈價以顛覆萊、莒,提高鹿價以顛覆楚國,提高狐白之價以顛覆代國,提高器械之價以顛覆衡山等等,都是誘使這些國家集中全力來追逐這些特產的暴利,而放棄其農業生產。同時,在本國,則及時廣積糧食(如令隰朋反農,隰朋教民藏粟五倍,令隰朋漕粟於趙)。結果,別國的糧食感到缺乏,而本國的穀物,則早已有充分的儲蓄。因而別國的人民為了取得糧食的供應,就不得不相率歸順於本國了。

    五、本書在理論上所暴露的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性

    本書所闡述的輕重理論,作為地主階級的意識形態,無疑是有其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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