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48 章
恶意 作者:东野圭吾
第 48 章
嗯,这个我知道,记不记得名字不是问题。恐怕我这样问日高邦彦,他也会说他忘了吧?
有了辻村先生的证词,我就确信,日高剽窃你的小说根本是无稽之谈。那些写在旧大学笔记及稿纸上的作品,只不过是你从他的书里抄来的。
如此一来,你被日高以杀人未遂罪名威胁的事又该怎么说呢?
知道了吧?这样推到最后,自然会怀疑到那卷带子。能够确实证明你曾经杀人未遂的,只有那卷录影带。当时你犯案所拿的刀子,根本不能证明什么,因为上面只有你的指纹而已。
而就像我刚刚说明的,我因此发现带子是伪造的。反过来说,这代表着我现今所提的假设都是正确的。也就是说,根本没有杀人未遂案件,所以日高也不可能威胁你,恐怕连作品抄袭的事都是虚构的。
那么,你自己承认的,杀人未遂的起因是由于你和日高初美的关系,这又做何解释?你所说的外遇真的存在过吗?
到此让我们复习一下,有哪些东西暗示了你和日高初美的关系?
首先,是在你屋里找到的围裙、项链、旅行申请表。其次是后来又发现的,被认为是在富士川休息站拍的初美照片,再来是看似同一地点的风景照片。
就这么多了,也没有人可以证明你俩的关系。
证物中的旅行申请表,随你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所以那根本不算证明。至于项链,你说那是打算送给初美的礼物,可是这也只是你的片面说辞。那么围裙呢?不管怎样它肯定是初美的东西。就像我先前跟你说的,初美曾穿上那件围裙拍过其他照片。
不过,你要从日高家拿走日高初美的围裙并非不可能的事。日高邦彦和理惠小姐结婚之前,曾将前妻初美的遗物做一番整理,那时你曾过去帮忙。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走一件围裙,应该还蛮简单的吧。
去帮忙整理的那天,你有可能还偷走了其他东西,也就是相片。被偷走的相片恐怕得具备这些条件才行?首先它必须是初美的独照;其次,没有其他照片可以显示日高曾摄于同一场景;最后,同样一个地点,最好还有几张纯风景照可兹对照。而全部符合这些条件的,就是那张在富士川休息站拍的相片。你把初美的独照和风景照偷偷地放进口袋里。
嗯,当然,我没有证据证明是你偷的,不过,你有可能会偷。既然有这个可能,那么你所坦承的,与初美间的不伦恋情就不足采信了。
如果杀人未遂事件,还有你被日高威胁、被剽窃作品的事都不存在的话,那么以此为前提,假设你们的外遇关系亦是子虚乌有,应该也不过分吧?
没错,这样看来,初美的意外当然也只有一个解释。那个肯定是交通事故,并非自杀。既然没有动机,也就没有理由怀疑她是自杀的。
我们先整理一下,从去年秋天开始,你到底做了些什么?就让我们按照时间顺序做个回顾吧。
首先你得准备未经使用的旧大学笔记。只要到学校里找一找,那种东西应该很快就能拿到吧?接着你把日高邦彦早期发表过的作品抄写到上面,不过,你不能完全照抄,语法及人物的名字必须改过,故事的剧情也要稍微重新编排,你想尽办法让这些笔记像是那些作品的原型。就算只抄一本,恐怕也要花上一个月的时间吧?我可以想像那是非常艰辛的大工程。至于日高近期发表的作品,你则改用打字的:和大学笔记一起找到的,写在稿纸上的那些小说,才是你以前的作品吧?因为从日高的小说里,找不到与这些作品吻合的内容。
其次,关于《冰之扉》这本书,你也必须想好后续的发展才行。你不但要让警方看到构思剧情的小抄,还要亲手书写做为不在场证明用的原稿。
接着是制作录影带。这个我刚刚也讲过了,恐怕在去年年底你就拍好了吧?
然后,到了今年,你把日高初美的围裙和照片拿到手。除此之外,应该也把旅行申请表、项链等小道具给备齐了。你想说申请表是旧的是吧?那种东西搞不好学校那儿就有之前剩下的。还有,你说衣柜里摆的佩斯利花呢领带是初美送的,餐具架上的咖啡杯是两人一起去买的,这些恐怕都是你最近才准备好的吧?
接着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听说日高夫妇为了打包送去加拿大的行李,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这中间你好像曾到他家去拜访过一次。你去他家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把两件东西藏进行李里,那两件东西就是刀子和录影带。你甚至还费了点心嗯,把录影带放进挖空的书里,这样看来就真的很像是日高邦彦刻意隐藏的了。
以上的准备都做好之后,接着就只是等四月十六日那天了。没错,就是案发当天。 ※一见如故推理版精品推介※
不、不,这次的案件绝对不是临时起意,这是经过长期安排、恐怖的计划犯罪。
通常,所谓的计划犯罪,犯人最常演练的是如何避免被逮捕,要怎样做案才不会被发现,就算被发现了,要如何洗脱自己的嫌疑——犯人绞尽脑汁想的应该是这些。
不过,你此次犯罪计划的目的却完全不同。你一点也不避讳被逮捕,不、应该说,这所有的计划都是在确定被逮捕的前提下拟定的。
简单说来,野野口先生,你花这么长时间、这么多功夫要做的是动机,杀害日高邦彦的适当动机。
这真是惊人的想法。要杀人之前,先想好杀人动机,这恐怕是前所未闻的事吧?一直到现在我才敢这样讲,在此之前我是多么的烦恼啊。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事?这就是我的心情写照。
说起那卷带子,如果一开始警察就有所怀疑的话,说不定就能早点认出那是伪造的。
不过,搜查小组并没有起疑,那是当然的。那卷带子是证明犯罪动机的重要证据,又有谁会想到那是身为犯人的你亲手制作的呢?
写在大学笔记及稿纸上的作品也是一样,而暗示你和初美关系的小道具更是如此。如果那些东西足以证明你没有犯罪的话,搜查小组肯定会调整目光,进而确认物品的真伪。
不过,事实并非如此,这些全是佐证你犯罪动机的证物。遗憾的是,现在的警察处理对被告有利的证据时会比较严谨,处理对被告不利的证据时则倾向于宽松。了不起的是你看穿了警察弱点。
而你特别厉害的地方,在于你不自己言明这个伪造的动机,而要警方东查西访才找到。如果你一开始就滔滔不绝地把动机说出来,那么,再怎么笨的警察也会觉得哪里不对劲吧。
你巧妙地引导警方走入错误的侦查方向,不,应该说是你设下的圈套。让人以为是日高作品出处的大量笔记及稿纸是你的,这是第一个陷阱。然后,第二个陷阱是围裙、项链、旅行申请表,以及日高初美的照片。现在想起,当时我们迟迟找不到初美的照片,恐怕让你很焦急。记得那时你跟我说:“请你不要在我屋里乱翻,里面有人家寄放在我这里的重要书本。”因为这个提示,我们才在《广辞苑》里找到了日高初美的照片。你引导得真是漂亮啊!想必你自己也松了口气吧?
就连第三个陷阱也多亏你的提示。案发后,你问日高理惠“日高邦彦的录影带放在哪里?”理惠回答,送到加拿大去了。结果你请她行李一送回来就马上通知你,有这回事吧?
因为这些话,我联想到日高邦彦的录影带里说不定藏着什么秘密。于是,才发现了在杀人未遂的那晚所拍的带子。更惊人的是,这卷带子还藏在日高所著的《萤火虫》里。只要读过《萤火虫》,任谁都会想到书中的描述与影带的画面相符,就连这个你也不着痕迹地引导。
说到这个,我想起事发当晚,我们相隔十年再度重逢,我向你询问日高邦彦的作品,那时你首先推荐的就是这本《萤火虫》。你连这个都事先算计好了,真教我肃然起敬。
让我们稍稍把时间倒回去一点,回顾一下那天的事。我说的那天,不用讲,当然是你杀害日高邦彦的那天。
从上述的推理,你应该也可以了解,这次的命案绝对是有计划的。不过,站在你的立场,你不希望任何人注意到这点,你一定要让它被当作是临时起意的犯罪,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伪造的动机就没用了。
为了谋杀的方法,你费尽了心机。使用刀子或毒药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样等于是公开承认打一开始就起了杀机。那么勒毙怎么样?可是,一想到两者体力的差距,光凭自己的力量要勒死对方妤像困难了点。
于是你决定采取袭击的方法。用钝器从背后偷袭,等到对方倒下,再勒紧他的脖子,施予致命的一击。
不过,这种方法也需要凶器才成,最好能直接应用日高家现有的东西。于是,你想到了日高平常惯用的纸镇,用那个来敲击应该没问题吧?那要用什么来勒脖子呢?对了!电话线正好可以派上用场——在我的想像里,恐怕你当时也曾这么自问自答吧。
不过,这时你的心里却产生了不安。做案当天,日高家的行李应该都整理得差不多了。这样一来,有可能事先设想的凶器届时已经不在了。
电话线应该没有问题。日高还有工作要赶,写好的稿件得传送出去,因此他不会先把电话收起来。
问题出在纸镇上。对写作而言,那并非不可或缺的东西,很有可能一早就被收到箱子里去了——你连这点都考虑到了。
如果没有纸镇的话要怎么办呢?为了避免这种情形,你心想还是得自己准备凶器才行。
你准备了唐·贝利纽的粉红香槟。如果有什么万一,你打算拿酒瓶充当凶器。
你刚到日高家的时候,并没有马上把那瓶香槟送出去。因为一旦交到对方手上,恐怕就不能拿它当作凶器使用了。
你先和日高邦彦一起进入工作室,确认那方纸镇是否还在原处。当你见到它时,肯定松了口气吧?
后来藤尾美弥子来了,你们一进一出之后,你把香槟交给了理惠。如果纸镇不在的话,我想你就不会把酒交出去,而会把它转作杀人的凶器吧。庆贺乔迁之喜的香槟顿时变成了杀人工具,这种情况依然会给人一时冲动犯案的印象。不过,站在你的立场,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还是用日高的所有物——纸镇来杀人会比较实际吧?
你在笔记里没有提到香槟的事,是因为害怕警察会追究这方面的事吧?一开始我听说的时候,我还怀疑莫非香槟里下了毒呢。我甚至还问把它喝掉的饭店职员,那味道怎样。他回答很好喝,我才排除下毒的可能。不过仔细一想,你是绝对不会用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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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章
嗯,这个我知道,记不记得名字不是问题。恐怕我这样问日高邦彦,他也会说他忘了吧?
有了辻村先生的证词,我就确信,日高剽窃你的小说根本是无稽之谈。那些写在旧大学笔记及稿纸上的作品,只不过是你从他的书里抄来的。
如此一来,你被日高以杀人未遂罪名威胁的事又该怎么说呢?
知道了吧?这样推到最后,自然会怀疑到那卷带子。能够确实证明你曾经杀人未遂的,只有那卷录影带。当时你犯案所拿的刀子,根本不能证明什么,因为上面只有你的指纹而已。
而就像我刚刚说明的,我因此发现带子是伪造的。反过来说,这代表着我现今所提的假设都是正确的。也就是说,根本没有杀人未遂案件,所以日高也不可能威胁你,恐怕连作品抄袭的事都是虚构的。
那么,你自己承认的,杀人未遂的起因是由于你和日高初美的关系,这又做何解释?你所说的外遇真的存在过吗?
到此让我们复习一下,有哪些东西暗示了你和日高初美的关系?
首先,是在你屋里找到的围裙、项链、旅行申请表。其次是后来又发现的,被认为是在富士川休息站拍的初美照片,再来是看似同一地点的风景照片。
就这么多了,也没有人可以证明你俩的关系。
证物中的旅行申请表,随你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所以那根本不算证明。至于项链,你说那是打算送给初美的礼物,可是这也只是你的片面说辞。那么围裙呢?不管怎样它肯定是初美的东西。就像我先前跟你说的,初美曾穿上那件围裙拍过其他照片。
不过,你要从日高家拿走日高初美的围裙并非不可能的事。日高邦彦和理惠小姐结婚之前,曾将前妻初美的遗物做一番整理,那时你曾过去帮忙。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走一件围裙,应该还蛮简单的吧。
去帮忙整理的那天,你有可能还偷走了其他东西,也就是相片。被偷走的相片恐怕得具备这些条件才行?首先它必须是初美的独照;其次,没有其他照片可以显示日高曾摄于同一场景;最后,同样一个地点,最好还有几张纯风景照可兹对照。而全部符合这些条件的,就是那张在富士川休息站拍的相片。你把初美的独照和风景照偷偷地放进口袋里。
嗯,当然,我没有证据证明是你偷的,不过,你有可能会偷。既然有这个可能,那么你所坦承的,与初美间的不伦恋情就不足采信了。
如果杀人未遂事件,还有你被日高威胁、被剽窃作品的事都不存在的话,那么以此为前提,假设你们的外遇关系亦是子虚乌有,应该也不过分吧?
没错,这样看来,初美的意外当然也只有一个解释。那个肯定是交通事故,并非自杀。既然没有动机,也就没有理由怀疑她是自杀的。
我们先整理一下,从去年秋天开始,你到底做了些什么?就让我们按照时间顺序做个回顾吧。
首先你得准备未经使用的旧大学笔记。只要到学校里找一找,那种东西应该很快就能拿到吧?接着你把日高邦彦早期发表过的作品抄写到上面,不过,你不能完全照抄,语法及人物的名字必须改过,故事的剧情也要稍微重新编排,你想尽办法让这些笔记像是那些作品的原型。就算只抄一本,恐怕也要花上一个月的时间吧?我可以想像那是非常艰辛的大工程。至于日高近期发表的作品,你则改用打字的:和大学笔记一起找到的,写在稿纸上的那些小说,才是你以前的作品吧?因为从日高的小说里,找不到与这些作品吻合的内容。
其次,关于《冰之扉》这本书,你也必须想好后续的发展才行。你不但要让警方看到构思剧情的小抄,还要亲手书写做为不在场证明用的原稿。
接着是制作录影带。这个我刚刚也讲过了,恐怕在去年年底你就拍好了吧?
然后,到了今年,你把日高初美的围裙和照片拿到手。除此之外,应该也把旅行申请表、项链等小道具给备齐了。你想说申请表是旧的是吧?那种东西搞不好学校那儿就有之前剩下的。还有,你说衣柜里摆的佩斯利花呢领带是初美送的,餐具架上的咖啡杯是两人一起去买的,这些恐怕都是你最近才准备好的吧?
接着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听说日高夫妇为了打包送去加拿大的行李,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这中间你好像曾到他家去拜访过一次。你去他家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把两件东西藏进行李里,那两件东西就是刀子和录影带。你甚至还费了点心嗯,把录影带放进挖空的书里,这样看来就真的很像是日高邦彦刻意隐藏的了。
以上的准备都做好之后,接着就只是等四月十六日那天了。没错,就是案发当天。 ※一见如故推理版精品推介※
不、不,这次的案件绝对不是临时起意,这是经过长期安排、恐怖的计划犯罪。
通常,所谓的计划犯罪,犯人最常演练的是如何避免被逮捕,要怎样做案才不会被发现,就算被发现了,要如何洗脱自己的嫌疑——犯人绞尽脑汁想的应该是这些。
不过,你此次犯罪计划的目的却完全不同。你一点也不避讳被逮捕,不、应该说,这所有的计划都是在确定被逮捕的前提下拟定的。
简单说来,野野口先生,你花这么长时间、这么多功夫要做的是动机,杀害日高邦彦的适当动机。
这真是惊人的想法。要杀人之前,先想好杀人动机,这恐怕是前所未闻的事吧?一直到现在我才敢这样讲,在此之前我是多么的烦恼啊。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事?这就是我的心情写照。
说起那卷带子,如果一开始警察就有所怀疑的话,说不定就能早点认出那是伪造的。
不过,搜查小组并没有起疑,那是当然的。那卷带子是证明犯罪动机的重要证据,又有谁会想到那是身为犯人的你亲手制作的呢?
写在大学笔记及稿纸上的作品也是一样,而暗示你和初美关系的小道具更是如此。如果那些东西足以证明你没有犯罪的话,搜查小组肯定会调整目光,进而确认物品的真伪。
不过,事实并非如此,这些全是佐证你犯罪动机的证物。遗憾的是,现在的警察处理对被告有利的证据时会比较严谨,处理对被告不利的证据时则倾向于宽松。了不起的是你看穿了警察弱点。
而你特别厉害的地方,在于你不自己言明这个伪造的动机,而要警方东查西访才找到。如果你一开始就滔滔不绝地把动机说出来,那么,再怎么笨的警察也会觉得哪里不对劲吧。
你巧妙地引导警方走入错误的侦查方向,不,应该说是你设下的圈套。让人以为是日高作品出处的大量笔记及稿纸是你的,这是第一个陷阱。然后,第二个陷阱是围裙、项链、旅行申请表,以及日高初美的照片。现在想起,当时我们迟迟找不到初美的照片,恐怕让你很焦急。记得那时你跟我说:“请你不要在我屋里乱翻,里面有人家寄放在我这里的重要书本。”因为这个提示,我们才在《广辞苑》里找到了日高初美的照片。你引导得真是漂亮啊!想必你自己也松了口气吧?
就连第三个陷阱也多亏你的提示。案发后,你问日高理惠“日高邦彦的录影带放在哪里?”理惠回答,送到加拿大去了。结果你请她行李一送回来就马上通知你,有这回事吧?
因为这些话,我联想到日高邦彦的录影带里说不定藏着什么秘密。于是,才发现了在杀人未遂的那晚所拍的带子。更惊人的是,这卷带子还藏在日高所著的《萤火虫》里。只要读过《萤火虫》,任谁都会想到书中的描述与影带的画面相符,就连这个你也不着痕迹地引导。
说到这个,我想起事发当晚,我们相隔十年再度重逢,我向你询问日高邦彦的作品,那时你首先推荐的就是这本《萤火虫》。你连这个都事先算计好了,真教我肃然起敬。
让我们稍稍把时间倒回去一点,回顾一下那天的事。我说的那天,不用讲,当然是你杀害日高邦彦的那天。
从上述的推理,你应该也可以了解,这次的命案绝对是有计划的。不过,站在你的立场,你不希望任何人注意到这点,你一定要让它被当作是临时起意的犯罪,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伪造的动机就没用了。
为了谋杀的方法,你费尽了心机。使用刀子或毒药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样等于是公开承认打一开始就起了杀机。那么勒毙怎么样?可是,一想到两者体力的差距,光凭自己的力量要勒死对方妤像困难了点。
于是你决定采取袭击的方法。用钝器从背后偷袭,等到对方倒下,再勒紧他的脖子,施予致命的一击。
不过,这种方法也需要凶器才成,最好能直接应用日高家现有的东西。于是,你想到了日高平常惯用的纸镇,用那个来敲击应该没问题吧?那要用什么来勒脖子呢?对了!电话线正好可以派上用场——在我的想像里,恐怕你当时也曾这么自问自答吧。
不过,这时你的心里却产生了不安。做案当天,日高家的行李应该都整理得差不多了。这样一来,有可能事先设想的凶器届时已经不在了。
电话线应该没有问题。日高还有工作要赶,写好的稿件得传送出去,因此他不会先把电话收起来。
问题出在纸镇上。对写作而言,那并非不可或缺的东西,很有可能一早就被收到箱子里去了——你连这点都考虑到了。
如果没有纸镇的话要怎么办呢?为了避免这种情形,你心想还是得自己准备凶器才行。
你准备了唐·贝利纽的粉红香槟。如果有什么万一,你打算拿酒瓶充当凶器。
你刚到日高家的时候,并没有马上把那瓶香槟送出去。因为一旦交到对方手上,恐怕就不能拿它当作凶器使用了。
你先和日高邦彦一起进入工作室,确认那方纸镇是否还在原处。当你见到它时,肯定松了口气吧?
后来藤尾美弥子来了,你们一进一出之后,你把香槟交给了理惠。如果纸镇不在的话,我想你就不会把酒交出去,而会把它转作杀人的凶器吧。庆贺乔迁之喜的香槟顿时变成了杀人工具,这种情况依然会给人一时冲动犯案的印象。不过,站在你的立场,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还是用日高的所有物——纸镇来杀人会比较实际吧?
你在笔记里没有提到香槟的事,是因为害怕警察会追究这方面的事吧?一开始我听说的时候,我还怀疑莫非香槟里下了毒呢。我甚至还问把它喝掉的饭店职员,那味道怎样。他回答很好喝,我才排除下毒的可能。不过仔细一想,你是绝对不会用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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