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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节:必有一缺(上)

    在图腾崩塌的瞬间,汤森抬头,看到的却是无数生灵从破碎的图腾躯体中崩落。绝大多数无声无息,只有极少数从沙中挣脱——他们闪出最后的生机,流星一样坠落,最后横尸黑沙之上。

    层层叠叠,无穷无尽。

    黑沙,只是囚禁这些生灵的牢笼。

    这些死去的生灵,都属于汤森脚下的世界。汤森认识他们,彼此之间已不是首次相遇了。

    两者的初会,实际上并不很正式。

    半月之前,汤森在菲斯特安排下,参观银涛城的绝密战略武器黎明炼炉。在进门之前,门缝中流出的雾气中就有这种生灵存在。当时,他们灵动欢快的掠过汤森脚面。

    也就是在那天,汤森知道的无数秘密当中就包括他们,惊悉他们来自人类。他们凝聚成型后的名字是——情绪剪影!

    人类看不见他们;人类比喻他们是果实;人类用他们制作战争药剂;人类用他们来抵御死敌;汤森进村前使用的战争药剂里一样有他们存在——在这些时候,他们都是活的。

    当初相见,汤森对他们的感觉介于陌生与熟悉之间,像是远远瞥见一群同类;但在今天,汤森心中却是难以抑制的愤怒!汤森知道眼前这些生灵不是半月前那批,但肯定是同种同源……无论是谁,看到如此数量的同类尸横遍野,甚至被死敌图腾禁锢体内,都会无比的愤怒!

    深切的哀痛,从汤森心底迸发出来。

    利刃一般,将他穿透。

    小如纤尘的生灵,死去之后不再散发光亮,原本被光亮掩盖的细节却更加明显,当天汤森那种奇怪的感觉也更加直接和清晰——用心去看,每一粒纤尘都会传递给汤森一点情绪,那是明白无误的人类情绪。所以汤森的身体与精神,都第一时间认可这些生灵是同类。

    成千上万的情绪汇集起来,在汤森脑子里还原成两个词。

    救我!杀我!

    救我!杀我!

    救我!杀我!

    虽然死去了,他们却依然能哭喊、能控诉。

    汤森曾经疑惑,如果他们是活的,为什么不离开?非要呆在战争药剂里,非要跟着人类进战场呢?但看看眼前这铺满一地的生灵尸骸,他知道答案了——只有在战场,他们才能解救被死敌奴役的同类,只有在战场,他们才能杀掉被死敌奴役的同类。

    被死敌掠夺、被死敌关押、被死敌屠戮的,是汤森的同类。既然同类,他们的死敌,就是汤森的死敌!汤森明白了,死敌为什么会叫死敌,因为就是死敌!

    他们跟菲斯特、玛西亚和哈维居民没有区别——否则,汤森不能解释自己的愤怒,不能解释劫难剑柄中的愤怒,不能解释勇者面具的愤怒!

    三重愤怒累加起来,汤森直接犯病了,病入膏肓。

    生平第二次,汤森做出庄严承诺。身边两人只看到汤森作出承诺,却不知道,从承诺出口的那刻开始,汤森的平淡中,就没有了得失计较之心,汤森的眼睛里,再也看不见自己的生死!

    汤森,一点都不傻。

    他知道承诺的沉重,所以从不轻许;他明白取义的代价,所以踌躇计较;但只要心中的天平倾斜,那就没得商量!

    令汤森内心倾斜的条件很简单,那就是要做的事重过了他的命。有什么比汤森的生命还重要?那当然是好多好多人类的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的人,绝不可能珍惜别人的生命。但也只有懂得这份珍贵的人,才有可能献出。就像汤森所说:总有些狗屁事比自己的小命还来的重要,比我这傻掰的命还重要那么一点儿。

    一个人的悲惨,他叹息;两个人的悲惨,他叹息,三个人的悲惨,他叹息……因距离和悲惨程度不同,也许五个、也许十个、也许一百个,他不再叹息。

    他会站起来,环顾,点头,说话……“这关我事。”这是表态,所以正经。

    “这事我管。”这是决定,所以平静。

    或者他会再接一句。

    “我管到底。”这是宣誓,所以刚硬。

    于是,天底下最大的傻掰,从此姓汤名森。

    汤森犯病有三个程度:这关我事,间接插手;我管这事,直接出面;我管到底,生死冲撞!

    上一次宣誓,褒奖的绰号叫“炭十四”,今天为一地旁人无法看到的尸骸,他发出第二次宣誓,接过了这个旁人不可获知的委托;他现在就手握劫难长剑,站在死敌的漆黑平面阵前,等着这场生死冲撞。而他身边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对此懵懂的王子,一个是曾有杀他之心的当代大师。

    汤森不想连累人,但问题是这两人赶得走吗?

    而且,汤森现在没心情向他们解释原委。

    “菲斯特。”汤森左手按在菲斯特肩上:“送你个东西,反正我用不上。”

    “什么口……”很明显,菲斯特的脑袋又短路了,好在他这次反应快:“到底什么东西?”

    “对贤者来说是绝配。”汤森解释得清清楚楚:“这东西,叫怒。”

    “怒?你说的是愤怒的怒?”

    “勇者假面醒了,面具里蕴含的是怒火,但它跟剑闹别扭。”汤森摊手:“只能给你补补了。”

    汤森盛怒之时,劫难剑柄中也产生了变化,那个呢喃絮语已经变成激昂的陈词,语气中带着决绝、尖锐和冷酷的意志,与汤森的契合度突飞猛进,也给汤森增加了一丝若有若无的沉重感。

    还是不能听懂那声音,但它大致的感觉汤森终于明白看,它在替劫难求战!可是,劫难的求战之心完全压制了勇者假面的怒火,两者甚至还有点冲突——暗中衡量了一下,汤森还是觉得武器更顺手一些,于是选择保留劫难长剑。

    假面中的怒火最好送给菲斯特,他敢担任唤醒誓约,相必对三者的假面有研究。

    “勇者之怒?”菲斯特很是奇怪,因为汤森的语气太肯定:“你怎么知道王者不适合用这个?”

    “我怎么知道?”汤森假面后的脸,笑得极为苦涩:“这种事……我就是知道。”

    我何曾想知道这些?

    我何曾想背负这些?如果我不知道,我活的该有多轻快!

    “世间王者多如狗,但有几个人知道,王者应该如何行事?”汤森的语气转为冷酷,字句铿锵:“王者,不礼不让,正法;不敬不畏,正心!”

    “不礼不让……”菲斯特刚想反驳,却听见“正法”两字,顿时脑袋嗡嗡作响,觉得自己陷到好大一个坑里,连天都看不见。

    “王者一怒、兴兵,”汤森的话悠悠传到,是唯一能带他出去的东西:“家、国、同、灭!”

    “所以王者气质,最缺贤者之谦,”汤森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像异能波动似的层层荡开,撞击着身边的菲斯特和英格玛,甚至波及到远处的玛西亚和小萝莉。

    “王者得谦,自信而不尽信,万事预留余地,才能避免疯狂颓丧!”

    “王者,缺谦!”与汤森直接面对的菲斯特没觉得异样,他只是陷入思索:“勇者缺什么呢?”

    “勇者,不慈不悲,不迷不惑,最该配上王者之仁。”汤森成了导师,正在满足菲斯特的好奇心。

    他没注意身后英格玛,当代大师一直盯着汤森看,用一种战栗的目光,好像他才刚刚认识汤森——换了其他任何人来看都是一样,站在这里的汤森谈不上焕然一新,但他已撕下了所有伪装。

    英格玛发现,他现在说出的话,本身就是一个异能!

    “我明白了……血海仇海,以牙还牙,这是勇者。”菲斯特目前显露出来的迷惑与思考,正是这个异能的特效:“不慈不悲,因为主杀;不迷不惑,因为承智。”

    “仁……是爱吧?但为什么要王者之仁?”菲斯特不是在问汤森了,而是在自问自答:“我明白了……王者之仁,有因果、有亲疏、有远近、有关联!”

    “所以,勇者因爱而恨,因恨而勇,因勇而怒!”

    英格玛心头翻江倒海,却早已屏住了呼吸,甚至收敛了自己所有气息。因为这两人的对话,已经不是一般的赠与或者领悟,任何干扰都会引发令人捶胸顿足的后果。

    夸张点说,哪怕多悟出一个字,都是西海岸乃至人类的运气。

    没人比他更清楚“王贤勇”三者的重要,他与前前贤者是多年的交情,亦师亦友。那臭老头满心装的都是责任、复兴,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机会领悟假面的秘密,不能取出其中蕴含的力量。

    多少次,臭老头灯下苦思,月下颓坐,喝不完闷酒,伤不完的心。

    “银色海岸的命脉啊!英格玛,我为什么就领悟不到?”老头一次次呓语、吼叫,话里的绝望比疑惑多得多:“王者,贤者,勇者,是人都知道必有关联,但解开谜题的钥匙在哪里!?”

    英格玛还记得,最后一次见面时,臭老头的话里只剩漠然:“不悟了,做点正事去。”

    “命运欠我家一把钥匙,我老了……留给后人吧。”

    老贤者穷尽一生,未得答案,但为什么……汤森就可以解开?无知无觉?他根本不提。菲斯特随口一问,他就随口一回,随心所欲的解!

    汤森所说的道理,对错暂且不论,至少直指三者本质。所谓解惑授道,最多也就是如此了。别说菲斯特,英格玛自己都觉得受益匪浅!

    为什么他不但知道勇者假面,还通晓王者和贤者?

    难道,这就是命运?

    臭老头,老贤者,你看到了吗?那该死的命运把欠你家的东西,加倍还给你的孙子了!

    狂笑吧、得意吧、加倍的还!

    “……但是,”菲斯特最后卡在自己这里:“我有什么呢?贤者,有什么?”

    “贤者,不刚不烈,不偏不党。”汤森这次的解释更加清楚,掰碎了说:“不刚不烈,保全慧眼;不偏不党,求得独身;慧眼辨识,独身定夺。”

    “心有怒,手有剑,以怒持剑——”汤森这个停顿,差点让英格玛大师的心跳一起停掉。汤森停顿的足够久之后,才一字一句、斩钉截铁的说:“——必!斩!歼!邪!”

    这四个字出来,菲斯特的眼亮了!

    可是英格玛的心碎了,他还算不上歼邪,然而想想汤森的话,再看看自己的路,大师就忍不住想飙泪,如果早十年、甚至早五年听到这翻话,多好!

    “我全明白了。”菲斯特对汤森说:“贤者,缺怒!”

    “给你。”浩瀚的力量,从汤森手上流到菲斯特肩膀,最后汇入菲斯特的假面无知无觉。

    菲斯特双眼中有红点微微闪烁。火红的文字浮现,失传的诗篇成行流动,迟疑,迷惑,被怒火燃尽,只留下坚定。整个过程中,有个小细节谁都没留意:菲斯特眼里掠过的字迹,一个个都近乎四方形状,看似符文图案,但实际上全是汤森的家乡文字。

    英格玛大师记住了汤森和菲斯特的每句话每个字,正在内心融汇消化,周身散发出一丝朝闻道的平淡喜悦;而菲斯特瞳孔中的字迹缓缓翻转,还徜徉在全新的领域中,领略刚刚接触的神秘……汤森傲然屹立,合手柱剑,不去干扰两人的小世界。

    回答菲斯特的那些话,不是他信口雌黄。空闲时,他就会琢磨这些事,平时谁都别想从他嘴里掏出一丁点来,他也不打算拿这些东西交换什么——菲斯特越来越顺眼,那就随便聊两句。

    领悟出什么,是他的事,狗屎运呗。

    不多久,死敌的空间传送阵再次震动。

    漆黑平面荡起了涟漪,显然是正牌子死敌将要现身的预兆。但传送阵大门口站着的三个人呢,却都是爱理不理的样子,对死敌临近无动于衷——直至传送阵的震动干扰到他们为止。

    死敌这一族,真是没啥创造力,连出场口号都一样。

    “吾之——应许之地!”这次,漆黑平面里传出的声音很尖利:“吾族——应许之地!”

    “菲斯特,手痒了吧?”汤森此次却没“呸”,他平缓的说:“想试试吗?”

    “本该如此,死敌是个好靶子。”菲斯特已经被汤森同化了,他说话的语气平缓得一塌糊涂。

    “应该由我来!”旁边有人阻止他们,声音异常威严。

    “我英格玛才是当代第一打手!”英格玛大师横移几步,挡在两人面前:“想跟我抢功?做梦!”

    就算菲斯特再怎么领悟,就算汤森再怎么妖孽天才,大师也不敢让他们顶在前面——这等精贵的人物,掉根腿毛都是莫大损失啊!我还想干掉那谁……这回要没死,我是把手砍掉呢还是把眼睛挖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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