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62
契子 作者:易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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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目测要高他三十公分,也无论如何不能让人心甘情愿地服气。
沙叱勃好心提醒他,“如果是已婚的雌性,就算是狼王也没有权利强行占有,但狼王有权在本部落未婚雌性中任意挑选配偶,被选中的对象不能拒绝。”
“简直流氓条款好嘛?”凌霄掰着手指,“但是首先,我已经结婚了,其次,我不是你们这个部族的,连你们这个星球的都不是,最后,我不是雌性!要我说几遍才行啊!”
“但是有句俗语叫入乡随俗……”沙叱勃越说声音越低,因为嬴风已经在瞪他了,说到最后他害怕地咽了下口水,也把没说出口的内容咽了下去,黑眼睛的天宿人真是太可怕了。
“他是我的人,”嬴风冷冷地开口,“把你的羊拿走。”
狼王没有拿走的意思,“你要忤逆狼王吗?如果有人不想服从狼王的命令,要怎么样?”
沙叱勃一举拳头,“只有打败狼王才行。”
“听见了吗?”他傲慢地抬起头,根本没有把胆敢挑衅自己的矮子放在眼里。
“只是打败你就可以了吗?”
狼王刚消化完这句话的含义,人就莫名其妙地飞了出去,重重跌落到场中央,现场的人除了凌霄,没有一个人看清嬴风是怎么出的手,好像狼王莫名其妙就摔出去了一样。
凌霄忙拉住嬴风,“出手留三分情。”
嬴风眉毛一挑,“同情他?”
凌霄严肃道,“你下手太快,别人看不清是你是打的,怎么能证明人是你打败的呢?要慢慢地来。”
在他们闲聊的时间,地上的狼王终于哇一声咳了出来,嬴风那一下差点把他打到窒息,这个男人,太可怕了,记忆里,只有一个人可以做到这样……
“你、你是天宿人吗?”他捂着胸口喘息道。
“是,”嬴风不大的声音再次在人群中抛下一颗炸弹,不过奇怪的是,这次只有一少部分人逃跑了,更多人留了下来。
凌霄好似发现了新大陆,拽着嬴风跑了过去,“你看他身上!”
虽然他一直半裸着,但凌霄并没有留意他的纹身图案,刚刚偶然一个角度,让凌霄捕捉到了某个不一样的东西,纹在狼王腰上的图案,怎么看怎么像天宿宗教的标志,不管是在教堂,还是主教的袍子上,他都看过跟这一模一样的图案。
“这个,你信仰天宿的宗教?”凌霄指着他腰部的纹身。
别看狼王倒在地上,气势可没有减少,对于凌霄的问题,他冷冷回答道,“我们大狼宿人,信仰的当然是神圣的大地母亲。”
“那你身上为什么会有天宿的宗教图案?”
狼王刚刚回答完凌霄那个问题,已经消耗了很大力气,为了不露出狼狈之相,他静静闭目养神,有意忽略了后面的问题。
“倒计时!60、59……”
凌霄一愣,什么?
“……3、2、1!没有新的挑战者,新狼王诞生!”司仪高声宣布。
周围一片欢呼,凌霄目瞪口呆地望着嬴风。
“新狼王?谁?”
“当然是他啦,”沙叱勃跳出来讨好着新狼王,刚刚还围绕在黑狼周围的母狼又全部冒出来,用爱慕的眼神挑逗嬴风,还用自己毛茸茸的身体在他身上蹭。
“喂喂!你们刚刚还对别人挤眉弄眼呢,这也变得太快了!”凌霄手忙脚乱地驱赶着那些杏眼动物,有点体会嬴风刚才的感受了,谁会喜欢别人对自己的伴侣求爱啊。
眼见凌霄被母狼搞到焦头烂额,嬴风径直走向角落,从那儿拎过来一只哆哆嗦嗦的小羊羔,丢到了凌霄怀里,这么明显的求偶行为,让不少母狼都不情不愿地退了开去,可还是有一两匹对自己的身材和美貌特别自信的母狼不肯放弃地徘徊。
凌霄傻笑着摸摸羊羔背上的毛,扑鼻而来一股混着羊膳的奶香,这大概是一个天宿人能收到的最神奇的聘礼了。
“你们不要纠缠新狼王了,他确实已经结婚了,天宿人不会在身体上做记号,但他们的眼睛就是证明。”
凌霄循声望去,一个灰发狼宿男人缓缓从座位上站起来,他一出声,很多人都静了下来。
一匹母狼变身成人,“老狼王,刚才前狼王说过,他们只是床伴,不是伴侣,更何况他是雄性,不能繁衍后代。”
老狼王其实并不老,只是在狼宿星,所有狼王都由正值壮年的男性担任,而老狼王已经过了这个年龄,所以主动让出了位置。不过他在位三十年,享有很高的威信,就算退位也有不少人听他的话。
“孩子,天宿人跟我们不一样,只要跟人发生关系,从生理到心理上就只认准这一个人,也就相当于我们的正式结为配偶。天宿人不能繁衍后代,所以也无所谓自己的另一半是雄性还是雌性。”
听他这么说,之前不肯走开的母狼才讪讪放弃。
众狼围成一圈,对着嬴风狼嚎连连,庆祝他们的狼王登基。
“但他是天宿人啊,做狼王真的没问题吗?”凌霄忍不住问。
老狼王颇有深意地一笑,“你刚刚不是好奇那人身上的纹身吗?”
“对啊,那是我们天宿人的图案。”
老狼王当众解开自己的袍子,露出赤|裸的上身,凌霄惊讶地发现他胸前的一大片纹身中,也有一个同样的宗教标志。
“这是怎么回事?”凌霄不能够更惊讶。
“你没有发现,我们这个部落的人,并不像其他部落那样畏惧天宿人吗?”
这倒是真的,刚刚人们对他们避而不及的态度还令凌霄记忆犹新,但这个部落的人却待他们与常人无二。
“那是因为在我之前的上一任狼王,就是一位天宿人。”
凌霄吃惊地张大了嘴。
“我一切有关天宿人的知识,都是从他带来的书里学到的,除了阅读,我还能讲几句天宿语呢,”说完他真的说了几句,虽然发音生涩,但确实听的出是天宿语。
“所以你们身上的纹身……”
“也是照他带来的图片资料纹的,想当年在我们部落,很流行这种图案。”
凌霄下意识看了眼地上的黑发男人,他已经挣扎着坐了起来。
老狼王知道他在想什么,“天宿狼王在任的时候,他们还是小孩子,狼王偶尔会教他们一两式天宿的格斗术,小孩子们都很崇拜他。”
他口中的他们,就是黑狼和白狼,从小一起长大,共同习武,为了狼王的位置兄弟阋墙,这种现象在这里不乏少数。
黑发别扭地别过头,似乎童年旧事在陌生人前曝光让他很难为情。
一个狼宿部落的狼王是天宿人,这真是个了不起的发现。
“那他现在人呢?”
老狼王摇摇头,“他在任的时候,每年也就来两三次,我是他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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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目测要高他三十公分,也无论如何不能让人心甘情愿地服气。
沙叱勃好心提醒他,“如果是已婚的雌性,就算是狼王也没有权利强行占有,但狼王有权在本部落未婚雌性中任意挑选配偶,被选中的对象不能拒绝。”
“简直流氓条款好嘛?”凌霄掰着手指,“但是首先,我已经结婚了,其次,我不是你们这个部族的,连你们这个星球的都不是,最后,我不是雌性!要我说几遍才行啊!”
“但是有句俗语叫入乡随俗……”沙叱勃越说声音越低,因为嬴风已经在瞪他了,说到最后他害怕地咽了下口水,也把没说出口的内容咽了下去,黑眼睛的天宿人真是太可怕了。
“他是我的人,”嬴风冷冷地开口,“把你的羊拿走。”
狼王没有拿走的意思,“你要忤逆狼王吗?如果有人不想服从狼王的命令,要怎么样?”
沙叱勃一举拳头,“只有打败狼王才行。”
“听见了吗?”他傲慢地抬起头,根本没有把胆敢挑衅自己的矮子放在眼里。
“只是打败你就可以了吗?”
狼王刚消化完这句话的含义,人就莫名其妙地飞了出去,重重跌落到场中央,现场的人除了凌霄,没有一个人看清嬴风是怎么出的手,好像狼王莫名其妙就摔出去了一样。
凌霄忙拉住嬴风,“出手留三分情。”
嬴风眉毛一挑,“同情他?”
凌霄严肃道,“你下手太快,别人看不清是你是打的,怎么能证明人是你打败的呢?要慢慢地来。”
在他们闲聊的时间,地上的狼王终于哇一声咳了出来,嬴风那一下差点把他打到窒息,这个男人,太可怕了,记忆里,只有一个人可以做到这样……
“你、你是天宿人吗?”他捂着胸口喘息道。
“是,”嬴风不大的声音再次在人群中抛下一颗炸弹,不过奇怪的是,这次只有一少部分人逃跑了,更多人留了下来。
凌霄好似发现了新大陆,拽着嬴风跑了过去,“你看他身上!”
虽然他一直半裸着,但凌霄并没有留意他的纹身图案,刚刚偶然一个角度,让凌霄捕捉到了某个不一样的东西,纹在狼王腰上的图案,怎么看怎么像天宿宗教的标志,不管是在教堂,还是主教的袍子上,他都看过跟这一模一样的图案。
“这个,你信仰天宿的宗教?”凌霄指着他腰部的纹身。
别看狼王倒在地上,气势可没有减少,对于凌霄的问题,他冷冷回答道,“我们大狼宿人,信仰的当然是神圣的大地母亲。”
“那你身上为什么会有天宿的宗教图案?”
狼王刚刚回答完凌霄那个问题,已经消耗了很大力气,为了不露出狼狈之相,他静静闭目养神,有意忽略了后面的问题。
“倒计时!60、59……”
凌霄一愣,什么?
“……3、2、1!没有新的挑战者,新狼王诞生!”司仪高声宣布。
周围一片欢呼,凌霄目瞪口呆地望着嬴风。
“新狼王?谁?”
“当然是他啦,”沙叱勃跳出来讨好着新狼王,刚刚还围绕在黑狼周围的母狼又全部冒出来,用爱慕的眼神挑逗嬴风,还用自己毛茸茸的身体在他身上蹭。
“喂喂!你们刚刚还对别人挤眉弄眼呢,这也变得太快了!”凌霄手忙脚乱地驱赶着那些杏眼动物,有点体会嬴风刚才的感受了,谁会喜欢别人对自己的伴侣求爱啊。
眼见凌霄被母狼搞到焦头烂额,嬴风径直走向角落,从那儿拎过来一只哆哆嗦嗦的小羊羔,丢到了凌霄怀里,这么明显的求偶行为,让不少母狼都不情不愿地退了开去,可还是有一两匹对自己的身材和美貌特别自信的母狼不肯放弃地徘徊。
凌霄傻笑着摸摸羊羔背上的毛,扑鼻而来一股混着羊膳的奶香,这大概是一个天宿人能收到的最神奇的聘礼了。
“你们不要纠缠新狼王了,他确实已经结婚了,天宿人不会在身体上做记号,但他们的眼睛就是证明。”
凌霄循声望去,一个灰发狼宿男人缓缓从座位上站起来,他一出声,很多人都静了下来。
一匹母狼变身成人,“老狼王,刚才前狼王说过,他们只是床伴,不是伴侣,更何况他是雄性,不能繁衍后代。”
老狼王其实并不老,只是在狼宿星,所有狼王都由正值壮年的男性担任,而老狼王已经过了这个年龄,所以主动让出了位置。不过他在位三十年,享有很高的威信,就算退位也有不少人听他的话。
“孩子,天宿人跟我们不一样,只要跟人发生关系,从生理到心理上就只认准这一个人,也就相当于我们的正式结为配偶。天宿人不能繁衍后代,所以也无所谓自己的另一半是雄性还是雌性。”
听他这么说,之前不肯走开的母狼才讪讪放弃。
众狼围成一圈,对着嬴风狼嚎连连,庆祝他们的狼王登基。
“但他是天宿人啊,做狼王真的没问题吗?”凌霄忍不住问。
老狼王颇有深意地一笑,“你刚刚不是好奇那人身上的纹身吗?”
“对啊,那是我们天宿人的图案。”
老狼王当众解开自己的袍子,露出赤|裸的上身,凌霄惊讶地发现他胸前的一大片纹身中,也有一个同样的宗教标志。
“这是怎么回事?”凌霄不能够更惊讶。
“你没有发现,我们这个部落的人,并不像其他部落那样畏惧天宿人吗?”
这倒是真的,刚刚人们对他们避而不及的态度还令凌霄记忆犹新,但这个部落的人却待他们与常人无二。
“那是因为在我之前的上一任狼王,就是一位天宿人。”
凌霄吃惊地张大了嘴。
“我一切有关天宿人的知识,都是从他带来的书里学到的,除了阅读,我还能讲几句天宿语呢,”说完他真的说了几句,虽然发音生涩,但确实听的出是天宿语。
“所以你们身上的纹身……”
“也是照他带来的图片资料纹的,想当年在我们部落,很流行这种图案。”
凌霄下意识看了眼地上的黑发男人,他已经挣扎着坐了起来。
老狼王知道他在想什么,“天宿狼王在任的时候,他们还是小孩子,狼王偶尔会教他们一两式天宿的格斗术,小孩子们都很崇拜他。”
他口中的他们,就是黑狼和白狼,从小一起长大,共同习武,为了狼王的位置兄弟阋墙,这种现象在这里不乏少数。
黑发别扭地别过头,似乎童年旧事在陌生人前曝光让他很难为情。
一个狼宿部落的狼王是天宿人,这真是个了不起的发现。
“那他现在人呢?”
老狼王摇摇头,“他在任的时候,每年也就来两三次,我是他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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