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371 章
君本红妆之邪妻驾到 作者:异凛
第 371 章
“五百两,我要是有五百两我就不来这里当兵了。”
那地原来一直都是家人要求他来三大营当兵他才会来的,可他自己本身所希望的却是做点小买卖,他和别人不一样,希望过一些安稳一点的生活。
而那地的家人会让他来三大营当兵,其根本目的也是希望能够过上安逸的生活,因为他们一家本来是奴隶,是因为有军功所以才被赦免的奴隶的身份,所以他们才会觉得从军当兵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好的生活。
“五百两,要是我有五百两就买一把好枪,再买一副好的甲胄,然后去雁门关把那些南穆国的给杀个片甲不留!”阿布罗激动地道。
“对啊,我也想去杀南穆国的!”阿铁木被阿布罗的情绪感染。
“是吧阿铁木,你也觉得到雁门关那去杀南穆国的比在三大营里做个侍卫要让人爽快多了吧。”
阿布罗虽然长得矮小,但他是典型的主战派,他十分享受那种杀人的快感,尤其是上阵杀敌的那种爽快。
“但是战场上生死难料,哪里有进入三大营那般安全和舒服。”黎可说。
“黎可,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我们是北燕国的人,是芙兰莫林的子孙,受芙兰莫林的眷顾,你怎么可以说出这样丧气的话!”阿布罗生气地道。
“没错,我们北燕国的没有一个是贪生怕死的,怎么可以贪图安逸!”阿铁木也怒斥道。
“我倒是觉得黎可这么想也没什么不对,他只是希望自己能过得好一些而已,又怎么是错了?”那地本来就只想过些安稳的日子,所以他并不觉得黎可说的有什么不对。
“那地,你怎么可以有这样的想法!”阿布罗恨铁不成钢地看着那地,“我们北燕国的男儿没有一个是贪生怕死的,你到底是不是我们北燕国的男人!”
对于北燕国的男儿来说,他们接受的思想就是他们生下来就该保家卫国,国家有需要的时候他们就应该上阵杀敌,当兵是荣耀的事,在沙场上为国捐躯,流血牺牲也是一件光荣的事。
但是,这种想法也不是能所有人都保存下来的,在这十几年来,已经有许多人过惯了安逸的生活,他们习惯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他们就是只希望过点平安的小日子,根本不觉得当兵是什么荣耀,那只是一种无奈,一种迫不得已而已。
不过有这种想法的人一半都会被当做是异类,会被当做是不肖子孙,被当做不配当北燕国子民的人,所以一般他们也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很少会把自己的想法表露出来。
“我只是觉得黎可说的没错而已,又不是向往这种生活。”那地碎碎念地说了句。
“光是这样说就已经很错了,这哪里没有错了?”
阿铁木虽然也是希望进三大营多于去雁门关杀敌,但他并非是因为“贪生怕死”,只是觉得进入三大营后达到人生巅峰的时间,会比在雁门关从当个大头兵开始要来得更快一些而已,而且能进入三大营,本身就是对他能力的一种肯定。
而且现在战事如此不利,谁知道可汗会不会御驾亲征?即便不是他御驾亲征,也可能会派出三大营到前线作为精锐作战,这个时候他一样可以上阵杀敌,杀光所有南穆国的人。
而黎可和那地这么说,那对阿铁木来说这简直就是侮辱,那是侮辱他的人格,这是说他是一个贪图安乐、贪生怕死的人,而不是铁骨铮铮的好男儿。
这样和被说逃兵的感觉一样,是会被人鄙视,永远得不到尊重的。
黎可见阿铁木和阿布罗那般激动,连忙道:“我只是觉得进三大营的确比到雁门关上阵杀敌要舒服和安全而已,这是事实,但并不是说我们进三大营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这样也不行,饶了那么多个弯,谁知道你的意思啊。”阿铁木一脸的不悦。
“好好好,是我的错,以后我绝对不这样说,绝对不这样说。”黎可连忙道。
“那还差不多,算你知错能改吧。”阿布罗也道。
“我吃完了。”
就在他们几个说七说的,像凤云笙这种靠“认字”得了个枪刺第一的,是会被他们视为“旁门左道”,根本就不是凭着自己的实力取胜的,就像是那些满腹经纶的书生一样,也会觉得一般的武人只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草包一样。
所以军中大多从牧羊出身的士兵,都是不识字,只是他们也不会觉得识字的人就如何了,因为军中会有专门的文职是给他们写家书并且带回他们的家中而且还是免费,当然这不是一般的大头兵能享受的待遇,大头兵想享受这待遇是要给钱的。
不过给的钱也不多,就是十几文,而且还包邮,这样的消耗对于他们来说也不算什么,十几文钱就能写好家书还包邮,比他们自己去找人带回家要方便多了,而且这也是在龙城里当差的福利,比如说在雁门关那里当兵,是没有这项福利政策的,那时候军中识字的人,就是个宝贝了。
“我阿父曾经是私塾的先生,所以从小就教了我写字。”黎可道。
“你阿父原来还是私塾的先生啊。”
阿铁木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滴看着黎可,虽然他们对读书写字一点都不感冒,但是在这个年代有个私塾先生的老爹还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更何况还是一个要从军的牧羊人的老爹,“那你怎么还住在草原里,而且还从军?”
第 37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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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两,我要是有五百两我就不来这里当兵了。”
那地原来一直都是家人要求他来三大营当兵他才会来的,可他自己本身所希望的却是做点小买卖,他和别人不一样,希望过一些安稳一点的生活。
而那地的家人会让他来三大营当兵,其根本目的也是希望能够过上安逸的生活,因为他们一家本来是奴隶,是因为有军功所以才被赦免的奴隶的身份,所以他们才会觉得从军当兵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好的生活。
“五百两,要是我有五百两就买一把好枪,再买一副好的甲胄,然后去雁门关把那些南穆国的给杀个片甲不留!”阿布罗激动地道。
“对啊,我也想去杀南穆国的!”阿铁木被阿布罗的情绪感染。
“是吧阿铁木,你也觉得到雁门关那去杀南穆国的比在三大营里做个侍卫要让人爽快多了吧。”
阿布罗虽然长得矮小,但他是典型的主战派,他十分享受那种杀人的快感,尤其是上阵杀敌的那种爽快。
“但是战场上生死难料,哪里有进入三大营那般安全和舒服。”黎可说。
“黎可,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我们是北燕国的人,是芙兰莫林的子孙,受芙兰莫林的眷顾,你怎么可以说出这样丧气的话!”阿布罗生气地道。
“没错,我们北燕国的没有一个是贪生怕死的,怎么可以贪图安逸!”阿铁木也怒斥道。
“我倒是觉得黎可这么想也没什么不对,他只是希望自己能过得好一些而已,又怎么是错了?”那地本来就只想过些安稳的日子,所以他并不觉得黎可说的有什么不对。
“那地,你怎么可以有这样的想法!”阿布罗恨铁不成钢地看着那地,“我们北燕国的男儿没有一个是贪生怕死的,你到底是不是我们北燕国的男人!”
对于北燕国的男儿来说,他们接受的思想就是他们生下来就该保家卫国,国家有需要的时候他们就应该上阵杀敌,当兵是荣耀的事,在沙场上为国捐躯,流血牺牲也是一件光荣的事。
但是,这种想法也不是能所有人都保存下来的,在这十几年来,已经有许多人过惯了安逸的生活,他们习惯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他们就是只希望过点平安的小日子,根本不觉得当兵是什么荣耀,那只是一种无奈,一种迫不得已而已。
不过有这种想法的人一半都会被当做是异类,会被当做是不肖子孙,被当做不配当北燕国子民的人,所以一般他们也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很少会把自己的想法表露出来。
“我只是觉得黎可说的没错而已,又不是向往这种生活。”那地碎碎念地说了句。
“光是这样说就已经很错了,这哪里没有错了?”
阿铁木虽然也是希望进三大营多于去雁门关杀敌,但他并非是因为“贪生怕死”,只是觉得进入三大营后达到人生巅峰的时间,会比在雁门关从当个大头兵开始要来得更快一些而已,而且能进入三大营,本身就是对他能力的一种肯定。
而且现在战事如此不利,谁知道可汗会不会御驾亲征?即便不是他御驾亲征,也可能会派出三大营到前线作为精锐作战,这个时候他一样可以上阵杀敌,杀光所有南穆国的人。
而黎可和那地这么说,那对阿铁木来说这简直就是侮辱,那是侮辱他的人格,这是说他是一个贪图安乐、贪生怕死的人,而不是铁骨铮铮的好男儿。
这样和被说逃兵的感觉一样,是会被人鄙视,永远得不到尊重的。
黎可见阿铁木和阿布罗那般激动,连忙道:“我只是觉得进三大营的确比到雁门关上阵杀敌要舒服和安全而已,这是事实,但并不是说我们进三大营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这样也不行,饶了那么多个弯,谁知道你的意思啊。”阿铁木一脸的不悦。
“好好好,是我的错,以后我绝对不这样说,绝对不这样说。”黎可连忙道。
“那还差不多,算你知错能改吧。”阿布罗也道。
“我吃完了。”
就在他们几个说七说的,像凤云笙这种靠“认字”得了个枪刺第一的,是会被他们视为“旁门左道”,根本就不是凭着自己的实力取胜的,就像是那些满腹经纶的书生一样,也会觉得一般的武人只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草包一样。
所以军中大多从牧羊出身的士兵,都是不识字,只是他们也不会觉得识字的人就如何了,因为军中会有专门的文职是给他们写家书并且带回他们的家中而且还是免费,当然这不是一般的大头兵能享受的待遇,大头兵想享受这待遇是要给钱的。
不过给的钱也不多,就是十几文,而且还包邮,这样的消耗对于他们来说也不算什么,十几文钱就能写好家书还包邮,比他们自己去找人带回家要方便多了,而且这也是在龙城里当差的福利,比如说在雁门关那里当兵,是没有这项福利政策的,那时候军中识字的人,就是个宝贝了。
“我阿父曾经是私塾的先生,所以从小就教了我写字。”黎可道。
“你阿父原来还是私塾的先生啊。”
阿铁木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滴看着黎可,虽然他们对读书写字一点都不感冒,但是在这个年代有个私塾先生的老爹还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更何况还是一个要从军的牧羊人的老爹,“那你怎么还住在草原里,而且还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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