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40 章
君本红妆之邪妻驾到 作者:异凛
第 140 章
“那些对您不利的人?”
徐青摆摆手,微微垂眸:“不必理会。我略懂医术,他们已经中了我的断魂散,算着时间,现在已经毒发身亡了。”
他叹了一口气,“阿胜已死,我们也无力回天。唯一能为他做的,只能是了却他的心事。如今有元庆兄弟一同寻找,想必很快就能找到他。”
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一个布袋,然后从里面拿出一张白色的纸:“这是白符纸,只要你在上面写上我的名字将它折成纸鹤,它就会飞到我的身边。”
说着徐青给凤云笙演示了折叠的方法,凤云笙跟着折了一次,说来也巧,这符鹤的折叠方法就像现代折千纸鹤的方法而已。
“恩,没错,现在你试试将它松开。”说着徐青向后退了几步,凤云笙将手松开,只见那符鹤像是长了眼睛一样,朝着徐青飞去。
“是不是很神奇?”徐青微笑地看着凤云笙,“这是无极门独有书信来往的方式,符鹤能感应到我的位置,依靠的是我身上的这块水木箭令。”说到这,他忽然笑了笑,“本来离开无极门的人是要归还箭令的,幸好鬼使神差,我将这箭令留下了,还有这些白符纸,没想到今日还能派上用场。”
凤云笙微微垂眸:“所以说,我没有这块水木箭令,便不能让符鹤找到我的位置?”
徐青点点头:“不错,所以我无法及时传递信息予你。”他顿了顿,“不过,如果有要紧的消息要传达,我会想办法去找你,所以你每次给我传消息,最好告诉我你将会去哪里,大约逗留几天,这样方便我去找你。”
凤云笙并没有马上答应,而是在脑中思考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而此时徐青又道:“元庆兄弟,这是最方便的方法,没有比它更好的了。”
“好,就依前辈的。”凤云笙也没想到什么好的办法,暂时也只能这样了。
徐青嘱咐她,给她的符纸虽然不少,但需得节制使用,因为他没有更多的白符纸了。
两人说出了自己的打算。徐青打算去西璃国国找找,第一站是泰西丰,而凤云笙则去无极门打探消息。
徐青将玉佩交还给凤云笙,他觉得凤云笙更加需要这枚玉佩,两人休息了一个晚上,晨早两人便分头行事。
别后,凤云笙并没有匆匆赶往天山,而是去了一趟瑶光镇。
防人之心不可无,凤云笙虽然一开始认为此人是徐青,但到底只是猜测,若非觉得对方准备马上离开,她断然不会贸贸然主动向对方透露自己的情况。
本来想一同回去瑶光镇再确认他的身份,但对方却邀她去别的地方,所以心下,还是有些不放心,须得回去好好确认身份。
☆、第53章:故人之子(2)
到了瑶光镇,她问到了徐青的家,到家时,她发现大门敞开,进去院子后,发现地上躺了三个人,外表上就像睡着一般,看不出是毒发身亡,但是探其气息,却已经没有分毫。
凤云笙没声张,只是将三人就地埋了。随后便调查了一下徐青的宅子,发现并无可疑之处,加上她打听到的徐青的情况和那个人说的一致,便也就安了心。
离开瑶光镇的时候已过了午时,天山位于极北之地,要过去那里,必需穿过北燕国。
凤凌锦到了北燕国也不知道现状如何,如今她到了北燕国,她应该多少能打听一些。
追云逐月,日夜兼程,半月后她便到了北燕国的都城——龙城。
夕阳西下,紫红的晚霞铺在天边,映着银装下古老而庄严的龙城。
比起南穆国,由于资源相对匮乏,北燕国门第的概念更为根深蒂固,能住在龙城里的人,除非富可敌国,否则但是富有二字是不行的,还需要出身高贵。
一般商贾,只能居住在一般的县城,而穷苦人家,只能做牧民,住在草原里,依靠放牧为生,若想拥有其他东西,则需要从大老远的地方赶到龙城参加每年两次的庙会。
庙会一般连续五天,但他们往往会提前好几天来,为的只是在城郊废弃的庙宇里占有一个栖身之地,因为他们没有钱,也不愿意将钱花在住客栈之上。
今天正好是庙会期间,街道上的人也成倍地多起来,街道两旁摆满的货物,街道上充斥着百姓讨价还价的声音,原本日暮时分的安静已然被热闹所代替。
但即便如此,比起豫城的街道,这里显然还是要宽敞,走在上面倒是少了一份拘束的感觉。
越往北走,天气就越冷,为了不惹人注意,凤云笙没有用慕离给她的披风,而是买了一件斗篷。
这里卖的斗篷比慕离那一件要厚重得多,是羊毛所制,有了这件黑色斗篷,凤云笙暂时可以把斗笠给取下,比起戴着斗笠,披着斗篷要容易融入此地许多。
凤云笙这件斗篷就是从赶来参加庙会的牧民手中买得的,价格比龙城里卖的要便宜许多。凤云笙带的盘缠虽然不少,但在外的日子还是能省则省。
北燕国人喜欢窄袖短衣脚穿长靴,衣服的料子多是兽类的皮毛,霜雪天喜欢带着长裙帽以遮挡风雪,饰物多以兽牙兽角所制。而南穆国人则喜欢宽袍宽袖,衣料多为轻纱棉布,喜欢佩戴精致饰物,无论质地。
至于西璃国,由于西域民族较多,而他们又是由藩王统治,穿着倒不太一致。但总体来说,是以棉布为主,以兽皮为辅,而贵族则多喜欢以丝绸制衣。头上所戴之物,男则多以棉布,而贵族女子则喜欢以丝绸披头掩面,无论四季。
而且西璃国的人里,有不少人瞳孔的颜色是蓝绿色,往往这些人的发色不是金色便是棕色。
顺带一提,北燕国的人里,也有碧眸金发的人,但比起西璃国,却要少上许多,唯独南穆国,发色无一例外是黑色,而眼眸也绝无蓝绿可言。
就是这种差别,让各国百姓可以很轻易地从外貌判别对方是属于哪一国的人。
“闪开,快闪开!”
突然,一把急促的声音打破了眼前的热闹,只听得一声马啸尖锐地响起,本来在街上的百姓惊得左闪右避,却有一个吓懵了的小男孩站在路中央,根本不知躲闪。
“小毛孩快闪开,快闪开啊!天神,芙兰莫林,快救救这个孩子!”
骑在马上的少年勒紧缰绳闭上眼,似是不敢看下面的结果,就在这时,人群里跑出一道人影,将小男孩救下。
“智达!我的孩子,你没事吧!”
小男孩的母亲紧紧地抱着小男孩,本想和救命恩人道谢,却见那人已勒住缰绳,不过须臾,便将失控的骏马控制住。
见马终于肯消停下来,骑在马上的少年松了一大口气。
“多谢。”
少年抱拳,郑重其事地向他的救命恩人道谢,而就在这时,那本已受控的马竟像突然受了什么刺激似的,眼看又要暴走。
两人皆是一怔,就在这时,一颗没有蕴含内力的石头从暗处飞出,恰好打在马脚上,马儿忽地就屈了膝。
抓住这空挡,二人合力将马重新制服,由于速度太快,倒是没有惊到路上的行人。
“看来你要道谢的人不止是我,还有那位兄台。”
只见声音的主人一袭深灰色窄袖长袍,立领处有棕色的紫貂毛,腰环白玉,颀长白皙的手指正是指向凤云笙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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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对您不利的人?”
徐青摆摆手,微微垂眸:“不必理会。我略懂医术,他们已经中了我的断魂散,算着时间,现在已经毒发身亡了。”
他叹了一口气,“阿胜已死,我们也无力回天。唯一能为他做的,只能是了却他的心事。如今有元庆兄弟一同寻找,想必很快就能找到他。”
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一个布袋,然后从里面拿出一张白色的纸:“这是白符纸,只要你在上面写上我的名字将它折成纸鹤,它就会飞到我的身边。”
说着徐青给凤云笙演示了折叠的方法,凤云笙跟着折了一次,说来也巧,这符鹤的折叠方法就像现代折千纸鹤的方法而已。
“恩,没错,现在你试试将它松开。”说着徐青向后退了几步,凤云笙将手松开,只见那符鹤像是长了眼睛一样,朝着徐青飞去。
“是不是很神奇?”徐青微笑地看着凤云笙,“这是无极门独有书信来往的方式,符鹤能感应到我的位置,依靠的是我身上的这块水木箭令。”说到这,他忽然笑了笑,“本来离开无极门的人是要归还箭令的,幸好鬼使神差,我将这箭令留下了,还有这些白符纸,没想到今日还能派上用场。”
凤云笙微微垂眸:“所以说,我没有这块水木箭令,便不能让符鹤找到我的位置?”
徐青点点头:“不错,所以我无法及时传递信息予你。”他顿了顿,“不过,如果有要紧的消息要传达,我会想办法去找你,所以你每次给我传消息,最好告诉我你将会去哪里,大约逗留几天,这样方便我去找你。”
凤云笙并没有马上答应,而是在脑中思考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而此时徐青又道:“元庆兄弟,这是最方便的方法,没有比它更好的了。”
“好,就依前辈的。”凤云笙也没想到什么好的办法,暂时也只能这样了。
徐青嘱咐她,给她的符纸虽然不少,但需得节制使用,因为他没有更多的白符纸了。
两人说出了自己的打算。徐青打算去西璃国国找找,第一站是泰西丰,而凤云笙则去无极门打探消息。
徐青将玉佩交还给凤云笙,他觉得凤云笙更加需要这枚玉佩,两人休息了一个晚上,晨早两人便分头行事。
别后,凤云笙并没有匆匆赶往天山,而是去了一趟瑶光镇。
防人之心不可无,凤云笙虽然一开始认为此人是徐青,但到底只是猜测,若非觉得对方准备马上离开,她断然不会贸贸然主动向对方透露自己的情况。
本来想一同回去瑶光镇再确认他的身份,但对方却邀她去别的地方,所以心下,还是有些不放心,须得回去好好确认身份。
☆、第53章:故人之子(2)
到了瑶光镇,她问到了徐青的家,到家时,她发现大门敞开,进去院子后,发现地上躺了三个人,外表上就像睡着一般,看不出是毒发身亡,但是探其气息,却已经没有分毫。
凤云笙没声张,只是将三人就地埋了。随后便调查了一下徐青的宅子,发现并无可疑之处,加上她打听到的徐青的情况和那个人说的一致,便也就安了心。
离开瑶光镇的时候已过了午时,天山位于极北之地,要过去那里,必需穿过北燕国。
凤凌锦到了北燕国也不知道现状如何,如今她到了北燕国,她应该多少能打听一些。
追云逐月,日夜兼程,半月后她便到了北燕国的都城——龙城。
夕阳西下,紫红的晚霞铺在天边,映着银装下古老而庄严的龙城。
比起南穆国,由于资源相对匮乏,北燕国门第的概念更为根深蒂固,能住在龙城里的人,除非富可敌国,否则但是富有二字是不行的,还需要出身高贵。
一般商贾,只能居住在一般的县城,而穷苦人家,只能做牧民,住在草原里,依靠放牧为生,若想拥有其他东西,则需要从大老远的地方赶到龙城参加每年两次的庙会。
庙会一般连续五天,但他们往往会提前好几天来,为的只是在城郊废弃的庙宇里占有一个栖身之地,因为他们没有钱,也不愿意将钱花在住客栈之上。
今天正好是庙会期间,街道上的人也成倍地多起来,街道两旁摆满的货物,街道上充斥着百姓讨价还价的声音,原本日暮时分的安静已然被热闹所代替。
但即便如此,比起豫城的街道,这里显然还是要宽敞,走在上面倒是少了一份拘束的感觉。
越往北走,天气就越冷,为了不惹人注意,凤云笙没有用慕离给她的披风,而是买了一件斗篷。
这里卖的斗篷比慕离那一件要厚重得多,是羊毛所制,有了这件黑色斗篷,凤云笙暂时可以把斗笠给取下,比起戴着斗笠,披着斗篷要容易融入此地许多。
凤云笙这件斗篷就是从赶来参加庙会的牧民手中买得的,价格比龙城里卖的要便宜许多。凤云笙带的盘缠虽然不少,但在外的日子还是能省则省。
北燕国人喜欢窄袖短衣脚穿长靴,衣服的料子多是兽类的皮毛,霜雪天喜欢带着长裙帽以遮挡风雪,饰物多以兽牙兽角所制。而南穆国人则喜欢宽袍宽袖,衣料多为轻纱棉布,喜欢佩戴精致饰物,无论质地。
至于西璃国,由于西域民族较多,而他们又是由藩王统治,穿着倒不太一致。但总体来说,是以棉布为主,以兽皮为辅,而贵族则多喜欢以丝绸制衣。头上所戴之物,男则多以棉布,而贵族女子则喜欢以丝绸披头掩面,无论四季。
而且西璃国的人里,有不少人瞳孔的颜色是蓝绿色,往往这些人的发色不是金色便是棕色。
顺带一提,北燕国的人里,也有碧眸金发的人,但比起西璃国,却要少上许多,唯独南穆国,发色无一例外是黑色,而眼眸也绝无蓝绿可言。
就是这种差别,让各国百姓可以很轻易地从外貌判别对方是属于哪一国的人。
“闪开,快闪开!”
突然,一把急促的声音打破了眼前的热闹,只听得一声马啸尖锐地响起,本来在街上的百姓惊得左闪右避,却有一个吓懵了的小男孩站在路中央,根本不知躲闪。
“小毛孩快闪开,快闪开啊!天神,芙兰莫林,快救救这个孩子!”
骑在马上的少年勒紧缰绳闭上眼,似是不敢看下面的结果,就在这时,人群里跑出一道人影,将小男孩救下。
“智达!我的孩子,你没事吧!”
小男孩的母亲紧紧地抱着小男孩,本想和救命恩人道谢,却见那人已勒住缰绳,不过须臾,便将失控的骏马控制住。
见马终于肯消停下来,骑在马上的少年松了一大口气。
“多谢。”
少年抱拳,郑重其事地向他的救命恩人道谢,而就在这时,那本已受控的马竟像突然受了什么刺激似的,眼看又要暴走。
两人皆是一怔,就在这时,一颗没有蕴含内力的石头从暗处飞出,恰好打在马脚上,马儿忽地就屈了膝。
抓住这空挡,二人合力将马重新制服,由于速度太快,倒是没有惊到路上的行人。
“看来你要道谢的人不止是我,还有那位兄台。”
只见声音的主人一袭深灰色窄袖长袍,立领处有棕色的紫貂毛,腰环白玉,颀长白皙的手指正是指向凤云笙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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