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27 章
湿衬衣的诱惑 作者:路筝
第 27 章
方可言心里甜滋滋,他主动向她解释,这是不是代表着什么?
方可言又开始胡思乱想,袁以尘问她:“对了,找我有什么事?”
“啊?”方可言打电话给他,不过是一时冲动,根本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她眼睛东瞟西瞄,瞄到电视上的偶像剧,顺口说道:“我刚刚看了一部电视剧,太感人了,太激动了,忍不住想找个人分享。”
“什么电视剧?”
方可言盯着电视说:“讲一对男女历尽千辛万苦,受尽磨难,终于幸福地在一起的故事,啊,他们接吻了,他们终于接吻了。”
袁以尘一声哀叹:“我说方可言,你的人生不能只剩下数钱和看偶像剧这两件事。”
不,她现在爱好另一样东西胜过那两样。
方可言快活地说:“至少能让我心情愉快。”
袁以尘说:“或许你可以出来和我们喝两杯,这比看别人接吻更有意义。酒吧里帅哥可不少!”
方可言一直自认为自己是个乖乖女,她的生活极其规律,从来不喝酒,不抽烟,不上夜店,每天早起早睡,不过为了袁以尘,她决定把这些清规戒律抛到一边。
挂了电话之后,她马上冲出小巷,直接杀向旁边的一家服饰。
方可言一向狠心,为了攒钱买房,她可以一块豆腐,酱油拌一拌吃三顿饭,她可以一双鞋子穿上三四年。
可是为了追求自己喜欢的男人,她也可以把那些喝酱油汤,穿破衣服省吃俭用挖出来的钱统统都拿去买漂亮衣服。
一件连衣裙一千多元,一双鞋子上千元,方可言望着镜子里玲珑有致的身体,心里是又痛又期盼,忍不住想:方可言,你可真狠心,你真是太狠心了。
“你今天很漂亮。”袁以尘看到方可言后忍不住赞叹:“你若是早点懂得修饰自己,也不至于找不到男朋友。”
袁以尘嘴巴真是一如既往地贱,方可言即使对他满心爱慕,也必须得捍卫自己的形象。
“我从来都不缺男人追。”
“只是比较招烂桃花。”
“袁以尘!”
袁以尘咧嘴笑:“好了,不开你玩笑了,我们进去。”
两个人一边走,方可言一边还在不停地絮絮叨叨:“袁以尘,我告诉你,我的桃花朵朵开,我光读初中时,追我的男孩子就能装满几辆大卡车。”
“初中的男孩子?”袁以尘斜眼瞧着她,斩钉截铁地说:“那不可能。”
方可言气呼呼地说:“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是个男的,我也读过初中。”
袁以尘虽是胡闹,其实猜得也没错,方可言初中时根本没人追。她长得是漂亮,但是她的漂亮是又霸道又张扬,在那个年纪让同龄人退避三舍。
方可言发育得早,初中时期就比那帮小男生高出一大截。她是他们班里第一个穿内衣的女生,在那个纯洁的年代,她觉得很是羞耻,为了掩饰自己的羞耻,她只得用强势的态度来保护自己。
小男生们喜欢躲在一边,偷偷地看她那像水蜜桃一样饱满的身体。这要是让方可言发现,她往往是两眼一瞪,双手狠拍桌子:“看什么看!”
初中时,方可言和男生们的关系就是这般敌对,他们一边被方可言的身体所迷惑,一边又害怕被她迷惑,总觉得她就是书上写的那种狐狸精。一边在脑子里想她的身体,一边在嘴巴里诋毁她:“方可言长得真粗,哪里都大,眼睛大,鼻子大,嘴巴大!”当然最最重要的,胸部大,他们还不敢在大白天里说。
每当回忆起往事,方可言就变得垂头丧气,她没男人缘,真是历史悠久。
但是十三四岁男孩子和二三十岁的男人是不一样的。
酒吧里暧昧迷离,浪荡不羁。方可言一进去,很多男人把目光盯在她身上。
袁以尘把方可言介绍给他的朋友,灯光昏暗,她看不太清这个男人的长相,却明显发现他的目光倏然一亮。
袁以尘的那个朋友叫任情,是名摄影师,皱巴巴的亚麻衬衣显得很是随便,一看到方可言,他马上抛下正在勾搭的一位美女,酒杯也被他推地远远地。
“方小姐,能认识你真是三生有幸。”
他握住她的手,很自然地低头吻了吻。
方可言张大嘴:“哟,你可真会调情。”
“不,这不是调情,这是情不自禁。”
“难道现在流行文绉绉的调情?”
任情把袁以尘拉到一边说:“这小妞是你什么人?”
“普通朋友。”
“想想也不会是你女朋友。”他搭住袁以尘的肩,想入非非:“她真不错,很迷人。虽然她的衣着是全场最保守的一个,虽然她脸上一点妆都没化,头发乱七八糟,但我一眼就能看出来,她的身材肯定超级棒。”
袁以尘笑:“你的眼光确实不怎么样,连女人有没有化妆都看不出来。她化了淡妆。”
任情说:“我不看这些表面的东西,我看的是一个人的本性。她虽然长得不算特妩媚,但她骨子里很性感,很风骚,在床上肯定特得劲。”
袁以尘闻言,拨开他的手,冷冷地说:“我劝你最好别打她的主意。”
任情嘿嘿笑两声,转身走到方可言身边说:“方小姐,要喝点什么,来杯马提尼如何?”
袁以尘过来说:“给她来杯柳橙蛋蜜汁。”他插在任情和方可言中间。
任情拍额头:“来酒吧居然不请人喝酒?以尘,你不会是怕我们把你喝穷吧,太吝啬了,方小姐,我们别理他。”他走过来,硬挤到袁以尘和方可言中间。方可言往后退了退。
方可言说:“我确实不能喝酒。”想起袁以尘一直记得她不会喝酒的事,还护着她,她很开心。
任情说:“方小姐,你不喝酒将是这间酒吧最大的损失。“
“不,我肯来这个酒吧已经是它最大的荣幸。”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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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言心里甜滋滋,他主动向她解释,这是不是代表着什么?
方可言又开始胡思乱想,袁以尘问她:“对了,找我有什么事?”
“啊?”方可言打电话给他,不过是一时冲动,根本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她眼睛东瞟西瞄,瞄到电视上的偶像剧,顺口说道:“我刚刚看了一部电视剧,太感人了,太激动了,忍不住想找个人分享。”
“什么电视剧?”
方可言盯着电视说:“讲一对男女历尽千辛万苦,受尽磨难,终于幸福地在一起的故事,啊,他们接吻了,他们终于接吻了。”
袁以尘一声哀叹:“我说方可言,你的人生不能只剩下数钱和看偶像剧这两件事。”
不,她现在爱好另一样东西胜过那两样。
方可言快活地说:“至少能让我心情愉快。”
袁以尘说:“或许你可以出来和我们喝两杯,这比看别人接吻更有意义。酒吧里帅哥可不少!”
方可言一直自认为自己是个乖乖女,她的生活极其规律,从来不喝酒,不抽烟,不上夜店,每天早起早睡,不过为了袁以尘,她决定把这些清规戒律抛到一边。
挂了电话之后,她马上冲出小巷,直接杀向旁边的一家服饰。
方可言一向狠心,为了攒钱买房,她可以一块豆腐,酱油拌一拌吃三顿饭,她可以一双鞋子穿上三四年。
可是为了追求自己喜欢的男人,她也可以把那些喝酱油汤,穿破衣服省吃俭用挖出来的钱统统都拿去买漂亮衣服。
一件连衣裙一千多元,一双鞋子上千元,方可言望着镜子里玲珑有致的身体,心里是又痛又期盼,忍不住想:方可言,你可真狠心,你真是太狠心了。
“你今天很漂亮。”袁以尘看到方可言后忍不住赞叹:“你若是早点懂得修饰自己,也不至于找不到男朋友。”
袁以尘嘴巴真是一如既往地贱,方可言即使对他满心爱慕,也必须得捍卫自己的形象。
“我从来都不缺男人追。”
“只是比较招烂桃花。”
“袁以尘!”
袁以尘咧嘴笑:“好了,不开你玩笑了,我们进去。”
两个人一边走,方可言一边还在不停地絮絮叨叨:“袁以尘,我告诉你,我的桃花朵朵开,我光读初中时,追我的男孩子就能装满几辆大卡车。”
“初中的男孩子?”袁以尘斜眼瞧着她,斩钉截铁地说:“那不可能。”
方可言气呼呼地说:“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是个男的,我也读过初中。”
袁以尘虽是胡闹,其实猜得也没错,方可言初中时根本没人追。她长得是漂亮,但是她的漂亮是又霸道又张扬,在那个年纪让同龄人退避三舍。
方可言发育得早,初中时期就比那帮小男生高出一大截。她是他们班里第一个穿内衣的女生,在那个纯洁的年代,她觉得很是羞耻,为了掩饰自己的羞耻,她只得用强势的态度来保护自己。
小男生们喜欢躲在一边,偷偷地看她那像水蜜桃一样饱满的身体。这要是让方可言发现,她往往是两眼一瞪,双手狠拍桌子:“看什么看!”
初中时,方可言和男生们的关系就是这般敌对,他们一边被方可言的身体所迷惑,一边又害怕被她迷惑,总觉得她就是书上写的那种狐狸精。一边在脑子里想她的身体,一边在嘴巴里诋毁她:“方可言长得真粗,哪里都大,眼睛大,鼻子大,嘴巴大!”当然最最重要的,胸部大,他们还不敢在大白天里说。
每当回忆起往事,方可言就变得垂头丧气,她没男人缘,真是历史悠久。
但是十三四岁男孩子和二三十岁的男人是不一样的。
酒吧里暧昧迷离,浪荡不羁。方可言一进去,很多男人把目光盯在她身上。
袁以尘把方可言介绍给他的朋友,灯光昏暗,她看不太清这个男人的长相,却明显发现他的目光倏然一亮。
袁以尘的那个朋友叫任情,是名摄影师,皱巴巴的亚麻衬衣显得很是随便,一看到方可言,他马上抛下正在勾搭的一位美女,酒杯也被他推地远远地。
“方小姐,能认识你真是三生有幸。”
他握住她的手,很自然地低头吻了吻。
方可言张大嘴:“哟,你可真会调情。”
“不,这不是调情,这是情不自禁。”
“难道现在流行文绉绉的调情?”
任情把袁以尘拉到一边说:“这小妞是你什么人?”
“普通朋友。”
“想想也不会是你女朋友。”他搭住袁以尘的肩,想入非非:“她真不错,很迷人。虽然她的衣着是全场最保守的一个,虽然她脸上一点妆都没化,头发乱七八糟,但我一眼就能看出来,她的身材肯定超级棒。”
袁以尘笑:“你的眼光确实不怎么样,连女人有没有化妆都看不出来。她化了淡妆。”
任情说:“我不看这些表面的东西,我看的是一个人的本性。她虽然长得不算特妩媚,但她骨子里很性感,很风骚,在床上肯定特得劲。”
袁以尘闻言,拨开他的手,冷冷地说:“我劝你最好别打她的主意。”
任情嘿嘿笑两声,转身走到方可言身边说:“方小姐,要喝点什么,来杯马提尼如何?”
袁以尘过来说:“给她来杯柳橙蛋蜜汁。”他插在任情和方可言中间。
任情拍额头:“来酒吧居然不请人喝酒?以尘,你不会是怕我们把你喝穷吧,太吝啬了,方小姐,我们别理他。”他走过来,硬挤到袁以尘和方可言中间。方可言往后退了退。
方可言说:“我确实不能喝酒。”想起袁以尘一直记得她不会喝酒的事,还护着她,她很开心。
任情说:“方小姐,你不喝酒将是这间酒吧最大的损失。“
“不,我肯来这个酒吧已经是它最大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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