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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2 章

    湿衬衣的诱惑 作者:路筝

    第 2 章

    镜子从方可言手下滑落下来,摔在地上,四分五裂,一地碎末。

    瞿成杰脸上冒出汗来,他的衬衫扣子胡乱扣着,匆忙穿上的裤子,皮带都没系上,他不敢看方可言,微低着头,拉过身边的女人,开口说:“这是苏红,我们……我们确实今天登记结婚了……可言,我很抱歉。”

    很久以后,方可言还一直记得当时的画面,但她忘了自己当时有什么反应。

    愤怒?心痛?害怕?颤抖?不,她什么反应都没有,她连自己有过什么反应都不记得。她只记得后来,她发了疯一样地砸东西,她把所有窗帘都扯下来,扯不下来拿剪子剪得稀巴烂,厨房里的碗碟统统被她砸在地上,满地狼籍,砸完厨房她跑去砸浴室,她拿起椅子砸烂墙上的镜子,又去砸洗手台,可是砸不烂,她砸得浑身酸痛还是砸不烂!

    最后,她蹲在地上哭泣。

    浴室里的灯光冷冷地照在她身上,

    她走了几十家店铺才挑出来的灯具,她亲自挑选的每一块瓷砖,她来来回回比较地板的优劣,沙发,茶几,床,窗帘……甚至细微到一颗螺丝钉都是她亲手挑选的。

    那时候,每天晚上她都一个骑车在昏黄的街道上,路灯把她的身影拉得老长,孤单寂寞,可是她一想到未来的房子,心里立刻充满了一种力量,暖暖的力量。

    可是这一切全都毁了,原来一切都是泡影,从来不曾存在。

    方可言坐在冰冷的瓷转地上,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寒冷的冬夜,那是她与瞿成杰初相识时的野外露营,他们在等日出,野外露水重,他脱了大衣披在她肩上,自己却冻得咯咯直响。

    “你不冷吗?”方可言问他。

    “不冷。”他向她挤出一个笑容。

    后来他每天早上等在她的寝室楼下,替她送早餐,每天傍晚替她打水,送到她的寝室楼门口。

    在校园旁边的小树林里,他们抱在一起接吻,护校队的人走过来,手电筒晃到他们身上。

    “是谁?”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在他们头顶响起。瞿成杰拉起她的手向前跑,风声呼啸着从他们耳边吹过,方可言一边跑一边咯咯地笑:“瞿成杰,好刺激啊!”

    “不要叫我的名字。”风声把他们的说话声,笑声吹得七零八落。

    再后来……

    再后来就是他们毕业,同居,现实的压力把他们读书时的浪漫情怀切割得支离破碎,他们为了买房子疯狂地工作,疯狂地攒钱,方可言毕业三年没有买过一件好衣服,每年夏天,她身上穿的都是二十元一件的T恤。每个中午,她吃白米饭就咸菜。一个人时,她一把芹菜吃三顿,一根萝卜吃三天。她舍不得买电动车,每天都骑着辆破自行车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

    夏天,天气炎热,骑两步便浑身是汗,冬天,潮湿,阴冷。就算带着厚厚的皮手套,冷风一过,十个手指立刻冻得没了知觉。

    这些苦方可言吃得甘之如饴。她的人生没有太大的理想,只想挣很多很多的钱,然后买房,结婚,生子,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

    林薇薇对此一直是嗤之以鼻:“方可言,你真是又痴又傻又呆。”

    方可言确实很痴很傻很呆,她对自己那么坏,对瞿成杰却极好,他要去面试,她替他买五千元一套的西服,他晚上要加班,她每天都替他炖一锅浓汤,等他回来。

    他的手机用旧了,淘汰下来她自己用,她再给他买一个最新款式的。

    她从来不曾让他在人前丢过一点面子,他一直嫌她现在这份工作不好,不肯在同事面前承认自己女朋友是个开中介所的,他每次和同事从她中介所门口走过,都装做不认识她,他从来不曾到她店里坐一坐。她忍了,可是忍来的却是今天。

    以前瞿成杰总是拉着她的手说,等到买了房子,我们就结婚,结婚后,你再也不用工作,我养你。

    我养你,这是一句多么动听的情话。她就那么傻傻地相信他,一直等着,直到今天……

    一股寒意从地上传来,浸透到她的骨子里。

    小区里,警车的铃声响起来,由远而近,那是苏红打的报警电话。他们已经结婚了,这里是瞿成杰和苏红的家。

    而他们,是非法闯入者。

    2.男朋友结婚了

    坐在警车上,靠着冰冷的车壁,当人为的戒备强势松懈下来,一种无边无际的绝望侵占了她的身体。

    终于还是忍不住流下泪来,拿手抹眼泪,衣袖瞬间湿透。

    苏红就坐在瞿成杰身边,她的双手紧紧抓住瞿成杰的身体,她的头靠在瞿成杰身上。瞿成杰面无表情,他看都没看方可言一眼。

    方可言闭上眼,任那眼泪自顾自地往下流,那一点冰凉,从她的下巴一直蜿蜒至胸部,逐渐消失。

    感情可以转淡,爱情可以消失,可是他为什么要骗她。曾经深爱过的人,为什么可以这样伤害她?难道一切都是假的,那些温存,那些体贴,冬天,他拿着早餐站在她楼下等她一小时,她痛经时,他抓着她的手,焦急又无助的眼神,难道这一切的一切全都是假的?

    王幼圆递了纸巾给她,方可言擦干眼泪,眼睛肿得都睁不开了。不知为什么,她忽然想起N年前,在某个看守所门口遇上的一个人。那时候她不明白他所说的话,现在回想,才恍然醒悟过来,是不是她的人生从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撕裂。

    那时她刚进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大老板是个心理变态的周扒皮,最怕的事情就是看到底下的员工连续超过两分钟没有事情干。

    方可言刚进去,很多事都不能干,不能立案,不能调档,老板把她赶到看守所门口去拉客。

    方可言去的那个看守所在个半山腰上,长长的一条水泥路,路两边一棵树木都没有,只有久远的树桩子和从水泥缝中长出来的杂草。

    到了中午,太阳出来,火辣辣地照在她背上,方可言又饿又累,坐在树桩上直喘气。七月份,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她身上沁出密密的汗,深色衬衫紧紧地贴在身上,透出玲珑的曲线,头发与汗水黏在一起。她扯下发夹,抬手挽发。

    就是她这个挽发的动作留住了一个男人的脚步。

    “嗨!”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方可言扭过头,看到这座小山坡的脚底下,路的尽头,有一个男人身姿笔挺地站在那里。

    那个男人身穿一件浅色的V领T恤,同样浅色系的长裤,有种说不出的随意清爽。他的身后是灰白色的水泥马路,还有来来往往,无穷无尽,单调又无聊的车子,他的面前是同样灰白色的水泥路。在一片枯燥乏味之中,唯有他,玉树临风,静静站在路的尽头。

    方可言就是这样与他认识,当她把名片塞到他手上时,男人弹了一下名片,笑道:

    “方可言?这是个好名字。”

    “谢谢。”

    “我叫丁俊高。”男人向她伸出手。

    “你好,丁先生。”方可言在屁股上擦了擦自己手心的汗,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很清爽,她抬眼对上他眸子里那温柔的笑意,仔细看了看他的脸,心里忽然一凛:“丁俊高?难道你是那个画家丁俊高!”

    方可言在电视上看到过丁俊高,在一次慈善晚宴上,他的画拍出了四百万的高价。她这个人一向没有什么艺术欣赏力,但是对金钱向来敏感。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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