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四十章 无量山行
无量山位于大理境内,山水清幽,乃是大理国几大名山之一,声名之盛比起大理名山之首的点苍山来也只是稍逊,风景之美却是难分轩轾,各擅胜场。
这一曰在无量山的山道之上走来一行人,为首的乃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一身锦袍,头发花白,脸上是肉呼呼的一团,满面红光,一脸的和气富态。
在这老头的身旁则是两个青年公子迤逦而行,边走边赏看山中幽景,看那草木繁盛,溪流不断,鸟语花香。其中一人做书生打扮,一袭青衫,面容清秀俊美,看起来也就在十**岁的年纪,手中还摇着一把折扇,自有一般书生意气,风流俊雅。
另外一人则是一身白衣如雪,看起来年岁要稍微大上一点,约莫有二十来岁的模样。面容俊朗脱俗,两道剑眉入鬓,双眸璀璨若星,腰间佩戴一口连鞘长剑,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不凡气势,潇洒不羁。
在三人的身后,则是几个作仆役打扮之人,挑担提箱,举止恭谨的跟在身后。
就见那白衣公子叹道:“想不到这无量山竟有如斯美景,人说‘青城天下幽,峨眉天下秀’,依我看来,论及清幽秀美,这无量山也是丝毫不差,只可惜我往曰孤陋寡闻,不曾得知,以至今曰方得一赏究竟。”
那青衣公子闻言一笑,道:“凌兄不必介怀,这无量山景色虽美,名头却并不甚响,便是在我们大理国内也远不及点苍山等,凌兄出身大宋华邦,名山大川在所多有,不知道这无量山的景致也属平常。说来惭愧,便是小弟身为大理国民,近水楼台,这无量山也才是第一次前来赏玩。”
“这真是酒香也怕巷子深啊,若非这无量山地处天南,客少人稀,不像中原众名山一般有许多文人搔客的歌颂赞美,只怕美名早已播于天下,而不像是现在一般只能名传天南一隅了。如此胜景不能为天下人所广知,实在可惜!”白衣公子感慨道。
青衣公子将折扇一合,道:“凌兄此言甚合我意,这等美景,正该让世人都知道,也都能欣赏到这无量山中的美丽景色才是。”
这时候一旁的那个锦袍老者开口道:“段公子,你这个心愿恐怕很难达成,且不说能否让世人都知道这无量山,单是让世人都能欣赏到这无量山中的美景,就很难做到。”
“马先生,这是为何?”那段公子不禁疑惑问道。
那锦袍老者道:“因为这无量山已经有主,许多地方是不允许旁人随意游览赏玩的。”
“难道这无量山被朝廷封作了谁的私产不成,在下怎么不知道这件事?”
“那倒没有,只是在五代后唐年间,便已有前辈高人在这无量山中创下了无量剑派一脉,自此以后这无量山便被无量剑派所占据,段公子若是想让天下人都来欣赏这无量山的美景,只怕无量剑派先就不肯答应了。”
“他们凭什么不答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无量山既在大理国境内,就该当为大理国朝所有,什么时候成了这个无量剑派的私产了?”那段公子不忿说道。
那锦袍老者苦笑着摇了摇头:“段公子,看来你对江湖之事还是了解太少。江湖中人与官府从来都是井水不犯河水,一般不会去主动招惹官府,却也不会将官府的什么法令律例放在眼中。”
“无量剑派在此开宗立派百余年,早就将这无量山视作是他们的领地,而江湖中人也都知道无量山乃是无量剑派的地盘,至于官府是否允许,这件事是否符合朝廷律例,其实是没人会去理会的。”
“马先生,要照你这么说,凡是前来无量山的人都是侵犯了他们无量剑派的地盘,都会被他们无量剑派驱逐喽?”
“那倒也不是。”锦袍老者解释道,“无量剑派虽然将无量山当做自家地盘,却也不是霸着不让别人进山,若是外地人路过此地,或者本地乡民百姓上山采药砍柴之类的,他们也是不管的,不过他们门派的驻地还有一些他们划定的禁地却是等闲不让外人进入的。”
“原来是这样。”那青衫公子点了点头,随即又道:“那马先生你刚才怎么说不能在无量山游览风景呢,只要不去他们无量剑派的门派驻地和划定的禁区不就行了吗?”
“话是这么说,但问题是这无量山中最美的地方不是被无量剑派的门派驻地,就是被无量剑派划定成了门派禁地,所以……”
锦袍老者接下来的话没有说,不过在场之人都明白他的意思,既然来游山玩水,自然是哪里好看看哪里,可无量剑派却把最好的风景都给占住了不让看,这游览起来感觉自然就差了许多。可要是想去看吧,又会犯了无量剑派的规矩,遭到无量剑派的驱赶甚至是伤害,这样的地方,就算景色再好,又有多少人会来欣赏?
“马先生,这么说他们无量剑派的什么东西宗比武,就是为了抢风景优美的地方住喽?可无量山的景色虽美,但也不是无与伦比吧,他们再去找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安身不就得了么?干嘛非要争来斗去的呢?”那青衫公子有些不解的问道。
那锦袍老者大感无语,这位段公子对江湖事务还真是一窍不通啊。不过对方毕竟是他的客人,有疑问了,他负责给解答一下也是应该的,于是便耐着姓子解释道:“段公子,这不仅仅是风景优美不优美的问题,而是大义所在,剑湖宫乃是无量剑派分裂之前的宗门驻地,代表着无量剑派的正统,谁若是能够占据,就代表着谁继承了无量剑派的正统传承,无量剑派的几个分宗又岂能不争?”
原来这无量剑派于五代后唐年间在南诏无量山创派,掌门人居住无量山剑湖宫,到了大宋仁宗年间,因为一些事情而分裂成了东、西、北三宗。
只是三宗分派之后,却都想要占据门派原址,居住在剑湖宫中,三方争执不下,于是便约定,每隔五年,三宗门下弟子便在剑湖宫中比武斗剑,获胜的一宗得在剑湖宫居住五年,至第六年上重行比试。这五年之中,败者固然极力钻研,以图在下届剑会中洗雪前耻;胜者也是丝毫不敢松懈,苦心研习武学,教授弟子,以求能够在下届剑会中连庄取胜,继续占据剑湖宫。
无量剑派北宗于四十年前获胜而入住剑湖宫,五年后败阵出宫,当时的掌门人一怒之下率领门人迁往山西,此后即不再参与比剑,与东西两宗也再不通音讯,据说已趋式微。
然而东西二宗却均是人才鼎盛,三十五年来,东西二宗互有胜负,上届剑会却是无量剑派东宗取胜,从而得以在剑湖宫中居住了五年。如今五年之期已满,又到了无量剑会之期,于是东西宗都广撒请帖,邀请江湖同道前来观礼,也是做个见证,这个锦袍老者就在邀请之列。
这锦袍老者名叫马五德,乃是滇南普洱的老武师。马五德不仅习武,而且家资巨富,乃是滇南有名的大茶商,豪富好客,颇有孟尝之风,江湖上落魄的武师前去投奔,他必竭诚相待,因此虽然武功平平,人缘却是甚佳,在大理武林中的名声不小,因此这次无量剑会,无量剑派西宗的掌门人辛双清特意派人给他发了请帖,请他前来观礼。
马五德本身不足挂齿,但此番与他同来的这两人却都不是寻常之辈。其中那个对江湖事务懵懂无知的青衫公子不是别人,正是大理国镇南王世子段誉。
这次段誉是为了避免学武,私自翘家出游,听人说马五德为人豪爽好交朋友,于是便怀着好奇的心思找到马家去与马五德认识了。听说马五德要来无量山,因为早听人说起过无量山山水清幽环境优美,一时心动,便与马五德一同来了无量山,无量剑会对他来说倒是无所谓,主要是想趁机游览一番无量山的风景。
而那个白衣公子更了不得,正是刚刚穿越来到天龙世界不久的凌牧云。
此番凌牧云穿越来到天龙世界之后,转世重生在了大宋境内。与前两次都是重生在富裕人家不同,这次凌牧云这次的转世之身乃是一个父母双亡,混迹在市井街头小混混。因为一次械斗,被人所打伤,事后有没有得到好的照料,感染了风寒,伤病交加之下便送了姓命,被凌牧云转世附身。
因为着急要救蓉儿,凌牧云在渡过了重生后的短暂适应期,养好了伤病之后,便启程离开了原来的所谓“家乡”,不辞辛苦远涉千里来到大理境内,直奔无量山而来。不想在无量山附近的一家市镇歇脚休息时,恰巧遇到了也往无量山来的马五德和段誉二人。在凌牧云的有意接近之下,双方很快就认识并交上了朋友,于是便同行一路一起进了无量山。
当然,双方之所以能够这么快交上朋友,也是因为凌牧云自身的举止气度俱是不凡,叫人不敢等闲视之。
虽然此番凌牧云的转世之身本是街头混混出身,根本没什么气质可言,但在凌牧云转世之后,自然就带上了他自身的气质。所谓居移气,养移体。凌牧云年纪虽然不大,却际遇惊奇,更是不知会过了多少高手,早已养成了一身独有的特殊气度,岂是寻常人可比?
即便是凌牧云这转世之身的旧识见了现在的凌牧云,只怕也不会认为是他们曾认识的那个街头混混了,虽然凌牧云的面貌并没有什么改变,但气质的变化却让人根本不敢相认了,任谁也不可能把现在这个白衣如雪器宇轩昂的凌牧云与过去那个市井街头厮混的混混联系在一起。
马五德乃是老江湖,眼亮心明,一眼便看出了凌牧云的不凡。而段誉虽然初涉江湖,经验极浅,但毕竟也是王公贵族之家出身,久受陶冶,倒也能够感觉出凌牧云的不同凡响,而且初出茅庐,也正是渴望与人交友之际,凌牧云主动与他结交,他自然是求之不得!
眼见着无量剑派将近,凌牧云向段誉和马五德道:“段兄,马先生,在下还有点事情需要处理,就不与两位一起去无量剑派的,在这里就先与两位辞别了。”
马五德道:“凌公子,无量剑会虽然是无量剑派的内事,但无量剑派在大理武林中也算是首屈一指的大派了,他们五年一届的比武斗剑也算是大理武林中的一件盛事,如今公子都已经到了无量山地界,若是错过不看,岂不甚是可惜?”
“多谢马先生的一番好意了,只是我这次实在是另有要事,不得不去。”凌牧云道。
段誉说道:“凌兄,在下与你一见如故,本来还想与你同游无量山呢,这下实在是太可惜了。”
凌牧云道:“段兄大可不必如此,如果事情办得顺利,一两天的时间大概就能够办完了,到时候我会再去无量剑派找段兄的,咱们到时候再携手同游,也不为迟晚。”
段誉闻言大喜:“既然如此,那我就恭候凌兄了。”
“段兄放心,必不会让段兄久候的!”
当下凌牧云便与段誉、马五德二人告辞,段誉继续随着马五德一起前往无量山剑湖宫,而凌牧云则离了段誉一行,前往无量山深处行去。
凌牧云此番来无量山主要是为了一个东西,那便是号称万毒之王的莽牯朱蛤!在天龙世界中,共有两大奇毒之物,其中一个是昆仑山冰蚕,另外一个便是这莽牯朱蛤。
在原本的历史上,这两大奇毒之物最后都成就了他人,昆仑山冰蚕一身精华尽被游坦之所吸收,从而让其练成了一身阴毒无比的寒毒。而莽牯朱蛤则被段誉机缘巧合之下吞入腹中,从而让段誉成就了万毒不侵之体。
不过相对来说,似乎还是莽牯朱蛤更厉害一些,万毒之王的名号毕竟不是白叫的。凌牧云从游戏系统中兑换来的化解黄蓉身上剧毒的几条方法中,便有一条是捕得莽牯朱蛤,将之精华吸收炼化,从而练成一身克制万毒的奇异真气,便可轻易将黄蓉身上的一身剧毒化去。
除了莽牯朱蛤,其实在天龙世界中还有一人可解黄蓉之毒,这个人便是天龙世界中臭名昭著的星宿老怪丁春秋!
这丁春秋原为逍遥派掌门无崖子的二弟子。逍遥派杂学颇多,天文地理医卜星相无所不包,无崖子无所不精,而其大弟子苏星河天赋不及无崖子,却和他师父一般兴趣繁杂,对于哪一样都有所涉猎,因此武功虽然也练得不错,却远称不上绝顶,较之其师差了不知多少。
而丁春秋却不像他师兄一般,而是专研武功,后来见依照正道法门修练武功进境太慢,又因心术不正始终不得无崖子传授逍遥派最高深的武功绝学,于是便又另辟蹊径钻研毒药一道,将毒药一道与武功糅合在一起,练成了一身厉害之极的邪门武功,以至于后来居上,武功反倒超过了他的大师兄苏星河。
后来丁春秋突然发难,先向其师无崖子下毒,而后将无崖子打落悬崖,又将师兄苏星河打败,向其逼问逍遥派最高深武功绝学的下落。苏星河在命危之际设计欺骗丁春秋,谎称逍遥派绝学藏于星宿海。
丁春秋遂要胁苏星河不得说话以保命,在苏星河有意无意地误导下,迁居星宿海,并以地名为派名,自创了武林中臭名昭著的星宿派,在搜寻逍遥派绝学的同时,专研毒物,创出诸多毒功,将毒之一道钻研到了登峰造极之地步,不仅周身剧毒,还创出了令武林中人闻风丧胆的化功大法,凶名昭著。
在金系武侠世界之中擅长用毒的高手不少,几乎每一个世界之中都有那么一两个用毒高手。但若是细论排名的话,丁春秋便是在金系武侠世界的所有用毒高手中也是名列前茅,即便称不上第一,也绝对能够跻身前三甲之列,而且若论将用毒与武功相结合,他绝对是做得最好的一个。
若是论及医术,他固然远不及杀人神医平一指,但要是论及研毒用毒的手段,他却还要在平一指之上!
故而在凌牧云咨询得知的解毒之法中,天龙世界就占了两种,第一种就是先前所说的捕获万毒之王莽牯朱蛤,炼化练成克制万毒的奇异真气,另外一种便是将丁春秋这个用毒的宗师级人物弄到主世界去,让他来替黄蓉解毒。
这也是凌牧云之所以会选择来到天龙世界的原因,毕竟天龙世界里可是有着两种解毒之法,即便他一种方法没有能够达到,还可以有第二种选择。
不过在权衡利弊一下利弊之后,凌牧云还是选择先来到无量山中猎取莽牯朱蛤,若是不能得手,才会去尝试第二种办法。毕竟莽牯朱蛤再怎么说只是个不通灵智的畜生而已,总比老歼巨猾且武功了得的丁春秋要容易对付的多!(未完待续。)
这一曰在无量山的山道之上走来一行人,为首的乃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一身锦袍,头发花白,脸上是肉呼呼的一团,满面红光,一脸的和气富态。
在这老头的身旁则是两个青年公子迤逦而行,边走边赏看山中幽景,看那草木繁盛,溪流不断,鸟语花香。其中一人做书生打扮,一袭青衫,面容清秀俊美,看起来也就在十**岁的年纪,手中还摇着一把折扇,自有一般书生意气,风流俊雅。
另外一人则是一身白衣如雪,看起来年岁要稍微大上一点,约莫有二十来岁的模样。面容俊朗脱俗,两道剑眉入鬓,双眸璀璨若星,腰间佩戴一口连鞘长剑,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不凡气势,潇洒不羁。
在三人的身后,则是几个作仆役打扮之人,挑担提箱,举止恭谨的跟在身后。
就见那白衣公子叹道:“想不到这无量山竟有如斯美景,人说‘青城天下幽,峨眉天下秀’,依我看来,论及清幽秀美,这无量山也是丝毫不差,只可惜我往曰孤陋寡闻,不曾得知,以至今曰方得一赏究竟。”
那青衣公子闻言一笑,道:“凌兄不必介怀,这无量山景色虽美,名头却并不甚响,便是在我们大理国内也远不及点苍山等,凌兄出身大宋华邦,名山大川在所多有,不知道这无量山的景致也属平常。说来惭愧,便是小弟身为大理国民,近水楼台,这无量山也才是第一次前来赏玩。”
“这真是酒香也怕巷子深啊,若非这无量山地处天南,客少人稀,不像中原众名山一般有许多文人搔客的歌颂赞美,只怕美名早已播于天下,而不像是现在一般只能名传天南一隅了。如此胜景不能为天下人所广知,实在可惜!”白衣公子感慨道。
青衣公子将折扇一合,道:“凌兄此言甚合我意,这等美景,正该让世人都知道,也都能欣赏到这无量山中的美丽景色才是。”
这时候一旁的那个锦袍老者开口道:“段公子,你这个心愿恐怕很难达成,且不说能否让世人都知道这无量山,单是让世人都能欣赏到这无量山中的美景,就很难做到。”
“马先生,这是为何?”那段公子不禁疑惑问道。
那锦袍老者道:“因为这无量山已经有主,许多地方是不允许旁人随意游览赏玩的。”
“难道这无量山被朝廷封作了谁的私产不成,在下怎么不知道这件事?”
“那倒没有,只是在五代后唐年间,便已有前辈高人在这无量山中创下了无量剑派一脉,自此以后这无量山便被无量剑派所占据,段公子若是想让天下人都来欣赏这无量山的美景,只怕无量剑派先就不肯答应了。”
“他们凭什么不答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无量山既在大理国境内,就该当为大理国朝所有,什么时候成了这个无量剑派的私产了?”那段公子不忿说道。
那锦袍老者苦笑着摇了摇头:“段公子,看来你对江湖之事还是了解太少。江湖中人与官府从来都是井水不犯河水,一般不会去主动招惹官府,却也不会将官府的什么法令律例放在眼中。”
“无量剑派在此开宗立派百余年,早就将这无量山视作是他们的领地,而江湖中人也都知道无量山乃是无量剑派的地盘,至于官府是否允许,这件事是否符合朝廷律例,其实是没人会去理会的。”
“马先生,要照你这么说,凡是前来无量山的人都是侵犯了他们无量剑派的地盘,都会被他们无量剑派驱逐喽?”
“那倒也不是。”锦袍老者解释道,“无量剑派虽然将无量山当做自家地盘,却也不是霸着不让别人进山,若是外地人路过此地,或者本地乡民百姓上山采药砍柴之类的,他们也是不管的,不过他们门派的驻地还有一些他们划定的禁地却是等闲不让外人进入的。”
“原来是这样。”那青衫公子点了点头,随即又道:“那马先生你刚才怎么说不能在无量山游览风景呢,只要不去他们无量剑派的门派驻地和划定的禁区不就行了吗?”
“话是这么说,但问题是这无量山中最美的地方不是被无量剑派的门派驻地,就是被无量剑派划定成了门派禁地,所以……”
锦袍老者接下来的话没有说,不过在场之人都明白他的意思,既然来游山玩水,自然是哪里好看看哪里,可无量剑派却把最好的风景都给占住了不让看,这游览起来感觉自然就差了许多。可要是想去看吧,又会犯了无量剑派的规矩,遭到无量剑派的驱赶甚至是伤害,这样的地方,就算景色再好,又有多少人会来欣赏?
“马先生,这么说他们无量剑派的什么东西宗比武,就是为了抢风景优美的地方住喽?可无量山的景色虽美,但也不是无与伦比吧,他们再去找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安身不就得了么?干嘛非要争来斗去的呢?”那青衫公子有些不解的问道。
那锦袍老者大感无语,这位段公子对江湖事务还真是一窍不通啊。不过对方毕竟是他的客人,有疑问了,他负责给解答一下也是应该的,于是便耐着姓子解释道:“段公子,这不仅仅是风景优美不优美的问题,而是大义所在,剑湖宫乃是无量剑派分裂之前的宗门驻地,代表着无量剑派的正统,谁若是能够占据,就代表着谁继承了无量剑派的正统传承,无量剑派的几个分宗又岂能不争?”
原来这无量剑派于五代后唐年间在南诏无量山创派,掌门人居住无量山剑湖宫,到了大宋仁宗年间,因为一些事情而分裂成了东、西、北三宗。
只是三宗分派之后,却都想要占据门派原址,居住在剑湖宫中,三方争执不下,于是便约定,每隔五年,三宗门下弟子便在剑湖宫中比武斗剑,获胜的一宗得在剑湖宫居住五年,至第六年上重行比试。这五年之中,败者固然极力钻研,以图在下届剑会中洗雪前耻;胜者也是丝毫不敢松懈,苦心研习武学,教授弟子,以求能够在下届剑会中连庄取胜,继续占据剑湖宫。
无量剑派北宗于四十年前获胜而入住剑湖宫,五年后败阵出宫,当时的掌门人一怒之下率领门人迁往山西,此后即不再参与比剑,与东西两宗也再不通音讯,据说已趋式微。
然而东西二宗却均是人才鼎盛,三十五年来,东西二宗互有胜负,上届剑会却是无量剑派东宗取胜,从而得以在剑湖宫中居住了五年。如今五年之期已满,又到了无量剑会之期,于是东西宗都广撒请帖,邀请江湖同道前来观礼,也是做个见证,这个锦袍老者就在邀请之列。
这锦袍老者名叫马五德,乃是滇南普洱的老武师。马五德不仅习武,而且家资巨富,乃是滇南有名的大茶商,豪富好客,颇有孟尝之风,江湖上落魄的武师前去投奔,他必竭诚相待,因此虽然武功平平,人缘却是甚佳,在大理武林中的名声不小,因此这次无量剑会,无量剑派西宗的掌门人辛双清特意派人给他发了请帖,请他前来观礼。
马五德本身不足挂齿,但此番与他同来的这两人却都不是寻常之辈。其中那个对江湖事务懵懂无知的青衫公子不是别人,正是大理国镇南王世子段誉。
这次段誉是为了避免学武,私自翘家出游,听人说马五德为人豪爽好交朋友,于是便怀着好奇的心思找到马家去与马五德认识了。听说马五德要来无量山,因为早听人说起过无量山山水清幽环境优美,一时心动,便与马五德一同来了无量山,无量剑会对他来说倒是无所谓,主要是想趁机游览一番无量山的风景。
而那个白衣公子更了不得,正是刚刚穿越来到天龙世界不久的凌牧云。
此番凌牧云穿越来到天龙世界之后,转世重生在了大宋境内。与前两次都是重生在富裕人家不同,这次凌牧云这次的转世之身乃是一个父母双亡,混迹在市井街头小混混。因为一次械斗,被人所打伤,事后有没有得到好的照料,感染了风寒,伤病交加之下便送了姓命,被凌牧云转世附身。
因为着急要救蓉儿,凌牧云在渡过了重生后的短暂适应期,养好了伤病之后,便启程离开了原来的所谓“家乡”,不辞辛苦远涉千里来到大理境内,直奔无量山而来。不想在无量山附近的一家市镇歇脚休息时,恰巧遇到了也往无量山来的马五德和段誉二人。在凌牧云的有意接近之下,双方很快就认识并交上了朋友,于是便同行一路一起进了无量山。
当然,双方之所以能够这么快交上朋友,也是因为凌牧云自身的举止气度俱是不凡,叫人不敢等闲视之。
虽然此番凌牧云的转世之身本是街头混混出身,根本没什么气质可言,但在凌牧云转世之后,自然就带上了他自身的气质。所谓居移气,养移体。凌牧云年纪虽然不大,却际遇惊奇,更是不知会过了多少高手,早已养成了一身独有的特殊气度,岂是寻常人可比?
即便是凌牧云这转世之身的旧识见了现在的凌牧云,只怕也不会认为是他们曾认识的那个街头混混了,虽然凌牧云的面貌并没有什么改变,但气质的变化却让人根本不敢相认了,任谁也不可能把现在这个白衣如雪器宇轩昂的凌牧云与过去那个市井街头厮混的混混联系在一起。
马五德乃是老江湖,眼亮心明,一眼便看出了凌牧云的不凡。而段誉虽然初涉江湖,经验极浅,但毕竟也是王公贵族之家出身,久受陶冶,倒也能够感觉出凌牧云的不同凡响,而且初出茅庐,也正是渴望与人交友之际,凌牧云主动与他结交,他自然是求之不得!
眼见着无量剑派将近,凌牧云向段誉和马五德道:“段兄,马先生,在下还有点事情需要处理,就不与两位一起去无量剑派的,在这里就先与两位辞别了。”
马五德道:“凌公子,无量剑会虽然是无量剑派的内事,但无量剑派在大理武林中也算是首屈一指的大派了,他们五年一届的比武斗剑也算是大理武林中的一件盛事,如今公子都已经到了无量山地界,若是错过不看,岂不甚是可惜?”
“多谢马先生的一番好意了,只是我这次实在是另有要事,不得不去。”凌牧云道。
段誉说道:“凌兄,在下与你一见如故,本来还想与你同游无量山呢,这下实在是太可惜了。”
凌牧云道:“段兄大可不必如此,如果事情办得顺利,一两天的时间大概就能够办完了,到时候我会再去无量剑派找段兄的,咱们到时候再携手同游,也不为迟晚。”
段誉闻言大喜:“既然如此,那我就恭候凌兄了。”
“段兄放心,必不会让段兄久候的!”
当下凌牧云便与段誉、马五德二人告辞,段誉继续随着马五德一起前往无量山剑湖宫,而凌牧云则离了段誉一行,前往无量山深处行去。
凌牧云此番来无量山主要是为了一个东西,那便是号称万毒之王的莽牯朱蛤!在天龙世界中,共有两大奇毒之物,其中一个是昆仑山冰蚕,另外一个便是这莽牯朱蛤。
在原本的历史上,这两大奇毒之物最后都成就了他人,昆仑山冰蚕一身精华尽被游坦之所吸收,从而让其练成了一身阴毒无比的寒毒。而莽牯朱蛤则被段誉机缘巧合之下吞入腹中,从而让段誉成就了万毒不侵之体。
不过相对来说,似乎还是莽牯朱蛤更厉害一些,万毒之王的名号毕竟不是白叫的。凌牧云从游戏系统中兑换来的化解黄蓉身上剧毒的几条方法中,便有一条是捕得莽牯朱蛤,将之精华吸收炼化,从而练成一身克制万毒的奇异真气,便可轻易将黄蓉身上的一身剧毒化去。
除了莽牯朱蛤,其实在天龙世界中还有一人可解黄蓉之毒,这个人便是天龙世界中臭名昭著的星宿老怪丁春秋!
这丁春秋原为逍遥派掌门无崖子的二弟子。逍遥派杂学颇多,天文地理医卜星相无所不包,无崖子无所不精,而其大弟子苏星河天赋不及无崖子,却和他师父一般兴趣繁杂,对于哪一样都有所涉猎,因此武功虽然也练得不错,却远称不上绝顶,较之其师差了不知多少。
而丁春秋却不像他师兄一般,而是专研武功,后来见依照正道法门修练武功进境太慢,又因心术不正始终不得无崖子传授逍遥派最高深的武功绝学,于是便又另辟蹊径钻研毒药一道,将毒药一道与武功糅合在一起,练成了一身厉害之极的邪门武功,以至于后来居上,武功反倒超过了他的大师兄苏星河。
后来丁春秋突然发难,先向其师无崖子下毒,而后将无崖子打落悬崖,又将师兄苏星河打败,向其逼问逍遥派最高深武功绝学的下落。苏星河在命危之际设计欺骗丁春秋,谎称逍遥派绝学藏于星宿海。
丁春秋遂要胁苏星河不得说话以保命,在苏星河有意无意地误导下,迁居星宿海,并以地名为派名,自创了武林中臭名昭著的星宿派,在搜寻逍遥派绝学的同时,专研毒物,创出诸多毒功,将毒之一道钻研到了登峰造极之地步,不仅周身剧毒,还创出了令武林中人闻风丧胆的化功大法,凶名昭著。
在金系武侠世界之中擅长用毒的高手不少,几乎每一个世界之中都有那么一两个用毒高手。但若是细论排名的话,丁春秋便是在金系武侠世界的所有用毒高手中也是名列前茅,即便称不上第一,也绝对能够跻身前三甲之列,而且若论将用毒与武功相结合,他绝对是做得最好的一个。
若是论及医术,他固然远不及杀人神医平一指,但要是论及研毒用毒的手段,他却还要在平一指之上!
故而在凌牧云咨询得知的解毒之法中,天龙世界就占了两种,第一种就是先前所说的捕获万毒之王莽牯朱蛤,炼化练成克制万毒的奇异真气,另外一种便是将丁春秋这个用毒的宗师级人物弄到主世界去,让他来替黄蓉解毒。
这也是凌牧云之所以会选择来到天龙世界的原因,毕竟天龙世界里可是有着两种解毒之法,即便他一种方法没有能够达到,还可以有第二种选择。
不过在权衡利弊一下利弊之后,凌牧云还是选择先来到无量山中猎取莽牯朱蛤,若是不能得手,才会去尝试第二种办法。毕竟莽牯朱蛤再怎么说只是个不通灵智的畜生而已,总比老歼巨猾且武功了得的丁春秋要容易对付的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