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卌章 新罗(五)
花郎,是新罗贵族的青少年团体,起源于新罗真兴王,金彡麦宗时期。
金彡麦宗,又名深麦夫,是新罗国第二十四代国王,在位时间约二十四年左右,曾联合百济人,夺取高句丽十座城池。不过旋即遭到高句丽人的报复,惨败而回。百济人更因此而被杀死近三万人。若非金彡麦宗麾下有一员将领,名曰花郎,冒死救下真兴王,新罗就将面临灭国之难。
此后,深麦夫便组建花郎道,习练武艺,在军中推广。
又因为花郎道所收弟子,皆以贵族子弟为主。而按照当时的风俗,贵族子弟好敷粉装扮,花郎之名更由此而来。
按照新罗人的习惯,以‘骨’而划分阶级。
王室为第一骨,其余贵族为第二骨。之下平民,则没有资格加入花郎。是以,花郎道成为新罗国举国尊重的一个组织。若身为贵族子弟而没有加入花郎道,那就算不得贵族子弟,甚至会遭受排挤。
郑言庆还是第一次听说这‘花郎’之名,好一番疑惑。
幸好郑宏毅师从颜师古,对于新罗的风俗也有一些了解。而后在木槿镇生活十曰,更加深了对这个国家的印象。他详细的向言庆解释了‘花郎’的由来,郑言庆这才算是明白一些。
听宏毅所说,莫非这花郎道,就是后世跆拳道的前身?
郑言庆撇了撇嘴,“那金德曼又是怎么回事?”
对于那个还在马背上昏迷不醒,好像种猪一样被装在袋子里的新罗公主,郑言庆同样一无所知。
这的确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前世,中国史读了不少,可是韩国史,郑言庆是全不了解。
郑宏毅挠挠头,笑呵呵得说:“这是沈大哥的主意。本来几天前我们就该回来了……没想到这个公主,带着二十名花郎突然抵达,使得木槿镇一连几曰被封锁,我们根本无法出城。
后来我打听到,这个金德曼在新罗,颇有些奇异之处。
她是金伯净和摩耶夫人所出,本为双胞胎,她是次女。在新罗国内,生下双胞胎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情,是圣骨男尽的征兆。加之当时正是金彡麦宗为新罗王,王后美室当权,所以金伯净只得把她送出金城……”
“金城?”
郑言庆和谢科一怔。
郑宏毅连忙摆手,“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个金城郡,是新罗王都,也叫金城(近韩国庆州附近)”
“哦!”郑言庆有些尴尬的笑了。
所谓圣骨男尽,就是说以后再也无法有儿子的意思。
在这个时代,虽说男尊女卑的思想远不如后世那般严重,可没有儿子,的确是一件大事情。
郑言庆道:“你接着说。”
“金伯净要把她送出金城,但美室并不赞同,并派人追杀。
不过这小娘倒是好运气,被花郎道大魁首……哦,就是前新罗国大将军文奴所救。不过由于美室权势熏天,新罗已无法隐藏。所以文奴就派人把金德曼送往陇西,由陇西李氏保护。”
“陇西,李氏?”
郑宏毅点头道:“正是陇西李氏。据说文奴与陇西李氏关系颇为密切,文奴之女,曾嫁于陇西李氏族人。但究竟是哪一房?却不太清楚。反正新罗人都这么说,我也不好追问太多。”
“你接着往下说。”
言庆对这个金德曼,开始产生了兴趣。
听上去,她的身世很传奇啊!
郑宏毅说:“后来真兴王金彡麦宗薨,真智王金舍轮登基。
不过当时掌控新罗朝政的人,依旧是王太后美室。甚至在金伯净登基的时候,美室族人也曾想控制金伯净,。只是金伯净不是金舍轮,他的长女金德万甚有谋略,嫁于朝中权臣金龙树之后,凭借夫家力量,与美室相抗衡……金德曼是在五年前返回新罗,甚为金伯净宠爱。
加之金德曼与新罗王室金庾信关系密切,所以隐隐已压制住美室族人的趋势。
只是美室族人与高句丽东部大人渊太祚有姻亲之好,故而金伯净想要铲除美室,也不容易。”
郑宏毅这一番解释,最能引起郑言庆关注的,还是最后一句。
看起来,新罗国国内的状况,似乎也不是很团结啊!权臣美室、王室族人,之间争斗的非常激烈。
美室又与渊太祚有关系,这就变得更加复杂。
金德曼金德万姐妹……
郑言庆的脑筋,开始急速运转起来。他隐隐觉得,这其中定然有一些漏洞可以利用。但利用来做什么?他却想不出来。即便是金伯净王室与美室不合,但在高句丽的威逼之下,金伯净也不敢放任他们逃离。言庆苦思冥想,总觉得,他好像忽略了什么事情,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言庆,沈光他们把这个金德曼劫持过来,定然会引得新罗人搔动。
当何去何从,你必须要做出决断……否则的话,一俟新罗人出动,到时候我们就要腹背受敌。”
“谢大哥,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把金德曼……”
郑言庆连连摇头,“不是这一句,是最后一句。”
谢科疑惑的看了郑言庆一眼,沉声道:“新罗人一俟出动,我们将腹背受敌。”
郑言庆闻听,却陡然抚掌大笑。
“我知道她是谁了……哈,善德,没想到善德竟落入我手中。”
当沈光提起金德曼这个名字的时候,郑言庆就有些耳熟。特别是后来郑宏毅介绍她的经历,更让郑言庆感觉有些古怪。
前世时,他并不喜欢看棒子片。
特别是那些棒子们大言不惭的说某某文化是他们创造,更明目张胆的掠夺华夏文明的时候,他就非常不快。可上层默认,几句不疼不痒的抗议之后就偃旗息鼓。郑言庆虽则愤怒,但身在体制内,有些事情也无法避免。所以,诸如大长今之流的棒子片,他一概不喜欢看。
但棒子们有一部片子,确实拍的不错,那就是《善德女王》。
相对而言比较符合史实……至少在他看来,比某位国内知名鸟导演,耗费上亿资金打造出来的那部,所谓根据《三国志》改变,还原三国历史的《三国演义》,要强百倍,乃至千倍。
善德女王,生于隋唐之交,其父真平王金伯净。
她是新罗历史上,统一朝鲜半岛,消灭高句丽和百济两国,结束朝鲜半岛三国鼎立局面的第一位女王。
或者说,她是后世高丽棒子们的祖奶奶也不为过。
郑言庆前世在观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曾百度过一下善德女王的资料。这位善德女王的名字,似乎就是金德曼。
“把这小娘给我带过来。”
沈光等人疑惑不解,不明白郑言庆为何,突然对这个新罗娘们儿产生了兴趣。
不过既然他吩咐下来,沈光也不可能拒绝。他叫上阚棱,两人把金德曼从马背上抬下来,放在郑言庆面前,沈光用小横刀划破了麻袋,立刻从里面滚出来了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呃……你怎么把她劫持来的?”
郑言庆看着眼前只着贴身小衣,裸露着光滑臂膀和修长玉腿,几近半裸的女子,忍不住好奇询问。
沈光笑了,“劫持她,又有何难?
她住在木槿镇府衙里面,我趁花郎武士不在时,偷偷溜进府衙,以五鼓[***]香吹入她的房间……没想到这小娘正在洗澡,我见时间紧迫,干脆用床单把她包裹起来,连夜把她带出木槿镇,藏于河边洞穴之中。随后我又回城,杀了两个新罗武士,和宏毅少爷换上他们的衣服,第二天一早,趁木槿镇搔乱之时,大摇大摆的出城……然后带着这小娘,返回山中。”
“你带着一个人,如何出城?”
这一下,连谢映登也好奇不已。
他没有见过沈光出手。几年前白雀寺一战,沈光因手臂受伤,所以未能展露本领。这一路过来,沈光偶尔会展露几手,但并不是很出众。所以,谢科虽然从郑言庆口中得知,沈光武艺高强,但并不知道他的真实本领。
沈光笑道:“这有何难,只需一根绳索而已。
我把她捆在身上,然后借用城头大纛绳索,溜出城去。然后又借用绳索入城,并不困难。”
他说的轻松,可所有人都知道,那并不容易。
沈光并非一个人,而且还要躲过木槿镇中,新罗武士的盘查戒严。一进一出,神出鬼没,绝非普通人可以做到。
郑言庆笑道:“沈光当年在通远市,就有肉飞仙之名。
十数丈高的旗杆,他可以轻而易举攀岩上去,并能从旗杆上纵身跳下,身轻如燕,落地无声。
呵呵,也许疆场搏杀,看不出沈大哥的本事。但若在斗室之中,与虎狼争雄,胜出者定为沈大哥。”
“肉飞仙,果然名不虚传!”
谢科等人忍不住低声赞叹,郑宏毅更是羡慕不已,“原来沈大哥这么厉害,我却是毫无觉察。
不过,沈大哥你又是如何跟随言庆呢?”
“呃……二十贯钱!”
“啊?”
郑言庆笑着把他和沈光结交的过程讲述一遍,更让郑宏毅顿足捶胸。
“我住在洛阳城里,言庆住在城外,却错失了沈大哥这般人物……言庆,你着实好运。有沈大哥这种高手,又轻而易举得了大黑子和阿棱这样的猛将。为何独你这般好运气,我却没有?”
郑言庆也忍不住笑了……
是啊,回想起来,他的运气的确不错。
这会不会就是传说中的主角光环呢?他嘴角一撇,刚准备开口说话。却在这时,沈光眼神一凝,锵的横刀出鞘,刀刃抵在金德曼的哽嗓咽喉之处,厉声喝道:“我知你已醒,休再装神弄鬼。”
郑言庆等人一怔,向金德曼看去。
只见半裸小娘,长长的睫毛轻轻一抖,咽喉处轻轻一动,睁开了一双,明眸!
(未完待续)
金彡麦宗,又名深麦夫,是新罗国第二十四代国王,在位时间约二十四年左右,曾联合百济人,夺取高句丽十座城池。不过旋即遭到高句丽人的报复,惨败而回。百济人更因此而被杀死近三万人。若非金彡麦宗麾下有一员将领,名曰花郎,冒死救下真兴王,新罗就将面临灭国之难。
此后,深麦夫便组建花郎道,习练武艺,在军中推广。
又因为花郎道所收弟子,皆以贵族子弟为主。而按照当时的风俗,贵族子弟好敷粉装扮,花郎之名更由此而来。
按照新罗人的习惯,以‘骨’而划分阶级。
王室为第一骨,其余贵族为第二骨。之下平民,则没有资格加入花郎。是以,花郎道成为新罗国举国尊重的一个组织。若身为贵族子弟而没有加入花郎道,那就算不得贵族子弟,甚至会遭受排挤。
郑言庆还是第一次听说这‘花郎’之名,好一番疑惑。
幸好郑宏毅师从颜师古,对于新罗的风俗也有一些了解。而后在木槿镇生活十曰,更加深了对这个国家的印象。他详细的向言庆解释了‘花郎’的由来,郑言庆这才算是明白一些。
听宏毅所说,莫非这花郎道,就是后世跆拳道的前身?
郑言庆撇了撇嘴,“那金德曼又是怎么回事?”
对于那个还在马背上昏迷不醒,好像种猪一样被装在袋子里的新罗公主,郑言庆同样一无所知。
这的确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前世,中国史读了不少,可是韩国史,郑言庆是全不了解。
郑宏毅挠挠头,笑呵呵得说:“这是沈大哥的主意。本来几天前我们就该回来了……没想到这个公主,带着二十名花郎突然抵达,使得木槿镇一连几曰被封锁,我们根本无法出城。
后来我打听到,这个金德曼在新罗,颇有些奇异之处。
她是金伯净和摩耶夫人所出,本为双胞胎,她是次女。在新罗国内,生下双胞胎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情,是圣骨男尽的征兆。加之当时正是金彡麦宗为新罗王,王后美室当权,所以金伯净只得把她送出金城……”
“金城?”
郑言庆和谢科一怔。
郑宏毅连忙摆手,“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个金城郡,是新罗王都,也叫金城(近韩国庆州附近)”
“哦!”郑言庆有些尴尬的笑了。
所谓圣骨男尽,就是说以后再也无法有儿子的意思。
在这个时代,虽说男尊女卑的思想远不如后世那般严重,可没有儿子,的确是一件大事情。
郑言庆道:“你接着说。”
“金伯净要把她送出金城,但美室并不赞同,并派人追杀。
不过这小娘倒是好运气,被花郎道大魁首……哦,就是前新罗国大将军文奴所救。不过由于美室权势熏天,新罗已无法隐藏。所以文奴就派人把金德曼送往陇西,由陇西李氏保护。”
“陇西,李氏?”
郑宏毅点头道:“正是陇西李氏。据说文奴与陇西李氏关系颇为密切,文奴之女,曾嫁于陇西李氏族人。但究竟是哪一房?却不太清楚。反正新罗人都这么说,我也不好追问太多。”
“你接着往下说。”
言庆对这个金德曼,开始产生了兴趣。
听上去,她的身世很传奇啊!
郑宏毅说:“后来真兴王金彡麦宗薨,真智王金舍轮登基。
不过当时掌控新罗朝政的人,依旧是王太后美室。甚至在金伯净登基的时候,美室族人也曾想控制金伯净,。只是金伯净不是金舍轮,他的长女金德万甚有谋略,嫁于朝中权臣金龙树之后,凭借夫家力量,与美室相抗衡……金德曼是在五年前返回新罗,甚为金伯净宠爱。
加之金德曼与新罗王室金庾信关系密切,所以隐隐已压制住美室族人的趋势。
只是美室族人与高句丽东部大人渊太祚有姻亲之好,故而金伯净想要铲除美室,也不容易。”
郑宏毅这一番解释,最能引起郑言庆关注的,还是最后一句。
看起来,新罗国国内的状况,似乎也不是很团结啊!权臣美室、王室族人,之间争斗的非常激烈。
美室又与渊太祚有关系,这就变得更加复杂。
金德曼金德万姐妹……
郑言庆的脑筋,开始急速运转起来。他隐隐觉得,这其中定然有一些漏洞可以利用。但利用来做什么?他却想不出来。即便是金伯净王室与美室不合,但在高句丽的威逼之下,金伯净也不敢放任他们逃离。言庆苦思冥想,总觉得,他好像忽略了什么事情,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言庆,沈光他们把这个金德曼劫持过来,定然会引得新罗人搔动。
当何去何从,你必须要做出决断……否则的话,一俟新罗人出动,到时候我们就要腹背受敌。”
“谢大哥,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把金德曼……”
郑言庆连连摇头,“不是这一句,是最后一句。”
谢科疑惑的看了郑言庆一眼,沉声道:“新罗人一俟出动,我们将腹背受敌。”
郑言庆闻听,却陡然抚掌大笑。
“我知道她是谁了……哈,善德,没想到善德竟落入我手中。”
当沈光提起金德曼这个名字的时候,郑言庆就有些耳熟。特别是后来郑宏毅介绍她的经历,更让郑言庆感觉有些古怪。
前世时,他并不喜欢看棒子片。
特别是那些棒子们大言不惭的说某某文化是他们创造,更明目张胆的掠夺华夏文明的时候,他就非常不快。可上层默认,几句不疼不痒的抗议之后就偃旗息鼓。郑言庆虽则愤怒,但身在体制内,有些事情也无法避免。所以,诸如大长今之流的棒子片,他一概不喜欢看。
但棒子们有一部片子,确实拍的不错,那就是《善德女王》。
相对而言比较符合史实……至少在他看来,比某位国内知名鸟导演,耗费上亿资金打造出来的那部,所谓根据《三国志》改变,还原三国历史的《三国演义》,要强百倍,乃至千倍。
善德女王,生于隋唐之交,其父真平王金伯净。
她是新罗历史上,统一朝鲜半岛,消灭高句丽和百济两国,结束朝鲜半岛三国鼎立局面的第一位女王。
或者说,她是后世高丽棒子们的祖奶奶也不为过。
郑言庆前世在观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曾百度过一下善德女王的资料。这位善德女王的名字,似乎就是金德曼。
“把这小娘给我带过来。”
沈光等人疑惑不解,不明白郑言庆为何,突然对这个新罗娘们儿产生了兴趣。
不过既然他吩咐下来,沈光也不可能拒绝。他叫上阚棱,两人把金德曼从马背上抬下来,放在郑言庆面前,沈光用小横刀划破了麻袋,立刻从里面滚出来了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呃……你怎么把她劫持来的?”
郑言庆看着眼前只着贴身小衣,裸露着光滑臂膀和修长玉腿,几近半裸的女子,忍不住好奇询问。
沈光笑了,“劫持她,又有何难?
她住在木槿镇府衙里面,我趁花郎武士不在时,偷偷溜进府衙,以五鼓[***]香吹入她的房间……没想到这小娘正在洗澡,我见时间紧迫,干脆用床单把她包裹起来,连夜把她带出木槿镇,藏于河边洞穴之中。随后我又回城,杀了两个新罗武士,和宏毅少爷换上他们的衣服,第二天一早,趁木槿镇搔乱之时,大摇大摆的出城……然后带着这小娘,返回山中。”
“你带着一个人,如何出城?”
这一下,连谢映登也好奇不已。
他没有见过沈光出手。几年前白雀寺一战,沈光因手臂受伤,所以未能展露本领。这一路过来,沈光偶尔会展露几手,但并不是很出众。所以,谢科虽然从郑言庆口中得知,沈光武艺高强,但并不知道他的真实本领。
沈光笑道:“这有何难,只需一根绳索而已。
我把她捆在身上,然后借用城头大纛绳索,溜出城去。然后又借用绳索入城,并不困难。”
他说的轻松,可所有人都知道,那并不容易。
沈光并非一个人,而且还要躲过木槿镇中,新罗武士的盘查戒严。一进一出,神出鬼没,绝非普通人可以做到。
郑言庆笑道:“沈光当年在通远市,就有肉飞仙之名。
十数丈高的旗杆,他可以轻而易举攀岩上去,并能从旗杆上纵身跳下,身轻如燕,落地无声。
呵呵,也许疆场搏杀,看不出沈大哥的本事。但若在斗室之中,与虎狼争雄,胜出者定为沈大哥。”
“肉飞仙,果然名不虚传!”
谢科等人忍不住低声赞叹,郑宏毅更是羡慕不已,“原来沈大哥这么厉害,我却是毫无觉察。
不过,沈大哥你又是如何跟随言庆呢?”
“呃……二十贯钱!”
“啊?”
郑言庆笑着把他和沈光结交的过程讲述一遍,更让郑宏毅顿足捶胸。
“我住在洛阳城里,言庆住在城外,却错失了沈大哥这般人物……言庆,你着实好运。有沈大哥这种高手,又轻而易举得了大黑子和阿棱这样的猛将。为何独你这般好运气,我却没有?”
郑言庆也忍不住笑了……
是啊,回想起来,他的运气的确不错。
这会不会就是传说中的主角光环呢?他嘴角一撇,刚准备开口说话。却在这时,沈光眼神一凝,锵的横刀出鞘,刀刃抵在金德曼的哽嗓咽喉之处,厉声喝道:“我知你已醒,休再装神弄鬼。”
郑言庆等人一怔,向金德曼看去。
只见半裸小娘,长长的睫毛轻轻一抖,咽喉处轻轻一动,睁开了一双,明眸!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