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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5节

    这颗古树如同一位哨兵,伫立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的第15级台阶上。
    从那以后。
    这棵古树也成了最高人民法院鲜活的司法图腾,许多法官为之谱写了诗歌。
    比如葛行军先生的那首《皂角树赞歌》,写的便是这颗树。
    与树合影也逐渐成为了老法官退休、基层法官参观、宾客到访时的保留项目。
    连法学院学生到最高人民法院实习,亦以“相逢皂角树、梦圆最高法”为集结令。
    于是徐云也蹭了个便利,请工作人员给他与皂角树留了个影。
    拍完照后。
    工作人员便带着徐云走进了大楼内。
    比起外部皂角树的柔和,审判大楼的内部则透露着另一种两个字的画风:
    庄严。
    大楼之内铺满着暗色调的大理石砖,一眼看上去就很低调。
    墙壁和顶部也都没有水晶、宝石的豪华装饰,但里里外外却透露着一股磅礴的大气。
    倘若是宵小之辈到此,恐怕没走几步路脚就软了。
    难怪最高法的审判大楼会被称为燕京镇压邪崇的阵眼,气质上确实不凡……
    接着工作人员带着徐云一路前行,很快来到了一处访客室外,说道:
    “徐博士,陈检察官已经在屋子里等着您了。”
    徐云朝她道了声谢,待对方离开后主动敲了敲门。
    过了片刻。
    屋内响起了一道很稳重的女声:
    “请进。”
    徐云顺势推门而入。
    这间访客室的面积不大,只有十来平米的样子,内中简单摆放着一张办公桌和两副人体工程学椅。
    此时的办公桌后正坐着一位40岁上下的女同志。
    女同志蓄着一头短发,皮肤很白净,看起来干练又不失知性。
    眼见徐云入屋,对方也连忙站起身,主动迎了上来:
    “徐博士你好,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最高检的陈灵检察官,也是这次审理的公诉人。”
    徐云也热情的与对方握了个手:
    “陈检查官,你好。”
    待寒暄完毕。
    陈灵便招呼着徐云入座,并且主动给他倒了杯茶,开门见山的说道:
    “徐博士,咱们时间有限,我就不和你客套了,直接和你介绍一下情况吧。”
    徐云连忙做洗耳恭听状。
    随后陈灵组织了一番语言,说道:
    “咱们的这次庭审可以说是建国以来对网络暴力、造谣行为发起的最大规模的一次庭审,所以社会方面的关注度很高。”
    “不出意外的话,直播峰值人数应该会轻松破千万,我们身上的压力也很大。”
    “同时更重要的是……在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关于是否应该通知受害人到庭依旧很有争议。”
    “所以对于是否应该请你以及其他受害人,我们内部也进行过多次很激烈的讨论。”
    徐云顿时一愣:
    “还有这回事?”
    陈灵点了点头,从桌上拿起了一本书,解释道:
    “目前来说,刑事审判的类型主要有三种。”
    “分别是刑事自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案件以及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案件。”
    “其中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一般是自诉人,在案件中属于‘控方’地位,法院一定会传唤其到庭,否则庭审无法正常进行。”
    “第二个是被害人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所以同样也会传唤到庭。”
    “但是第三种……根据刑法第187条第三款内容,法院应当通知的人里并没有解释清楚是否包含被害人或者其家属。”
    徐云忍不住眨了眨眼。
    在过去这段时间里,他倒是了解过自诉和公诉的区别。
    这两个概念其实很简单,几乎都可以从字面意思去理解。
    所谓自诉,就是自己做原告去起诉别人。
    至于公诉,则是以检察院为原告进行的起诉。
    这次抹黑案件的涉及人数很大,跨度也覆盖到了全国各地,因此上头走的是自诉转公诉的流程——所以才会让孟亮这些受害者先起诉。
    只是徐云没想到……
    在公诉方面的规则中,居然对通不通知被害人或者其家属存有争议?
    实际上徐云不知道的是。
    在目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案件中,通知被害人或者家属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其实很少。
    因为这种做法对于判决结果来说,通常意义不大:
    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对于被告人的定罪及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基于职权独立发表的意见。
    被害人如果参加庭审……
    他们绝大部分时候对于公诉人的意见都会不同意,觉得罪名轻了量刑轻了的情况相当常见……
    举个很典型的例子:
    盗窃类的侵财案件。
    倘若被害人家属来参与庭审,大多数都会说这个案子检察院搞错了,不是普通的侵财,是谋财害命。
    承办人只能给他解释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但其实这种事情做了对于最后的判决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目前一定通知的案件一般只有人损,也就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这类——而这实际上就是陈灵所说的第二种,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案件。
    不过徐云虽然不了解具体情况,但他却很快明白了陈灵的想法:
    “所以陈检察官……您的意思是最高法准备借着这次直播,对公诉是否要通知被害人的争议来定个性?”
    陈灵朝他竖起一根大拇指,笑着点点头:
    “没错,这也是我们在开庭前与徐博士你接触的目的。”
    徐云这才心下了然。
    原来如此……
    众所周知。
    国内……或者准确点说全球吧。
    全球范围内,几乎就没哪个国家的法律是完全被释义清晰的。
    很多时候不同地区对于相同的法律条款,都会有各自的理解。
    因此在这时候,最高法就要出来定性了:
    某某条款不应该存在某某争议,它的释义应该是唯一的。
    比如咱们国内的最高法。
    最高法每年都会选一些卷宗公开,目的就是为了进行释义定性。
    所以很明显。
    这次的庭审也成为了释义的案例之一。
    不过想想倒也正常。
    毕竟最高法拿来释义的案例基本上都是典型且知名度高的案件,而眼下这次庭审显然极其符合这一要求。
    纵观国内这些年,几乎就没有比抹黑案更具关注度的庭审——可能也就劳某人和刘鑫这两个案件勉强能够比比。
    当然了。
    既然说到了释义,这里就顺便给最高法辟个谣。
    之前热搜上有个话题,想必很多人都有印象。
    话题内容是某拉拉案一审判决书入围了全国百大文书评选,于是很多人抨击最高法也黑了。
    但实际上呢。
    这事儿和当初的白酒院士有些类似:
    它们是属于当地推上去的候选——任何省份都有这种权力,具体提名谁是当地决定的。
    湘楚省当时一共推选了十五个文书入围了这个评选,某拉拉是其中之一。
    但它在入围后,最终并没有被最高法正式选上。
    至于最高法指导的那部某线则是另一回事,此处就不多赘述了。
    总的来说。
    最高法还是站的很正的。
    随后徐云把心绪拉回了现实,想了想,对陈灵问道:
    “陈检察官,那不知道这次庭审对于被害人是否到场的释义是……”
    陈灵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指了指桌面上的另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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