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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他后退两步,叹口气,惨淡一笑:“以后,我们就各自好好的。阿淮,我会祝福你的。”
    金毛羊驼没说出口的是——
    我祝福你,有一天心痛至此,如我一般。
    最好变成穷光蛋,没有钱也没有爱!呸!
    -
    路澄再和金毛羊驼见面,是在机场。
    倒不是现在就出国,小羊驼是要飞别的城市。
    简称跑路。
    “我把钱都提到我的卡里了。”金毛羊驼戴着个画家帽,文艺气质拉满。
    “三百万。他给我三百万。我不知道够不够,后面考试啊申请啊什么的,做出国前的准备工作,估计也要不少钱。”
    ?三百万?!
    孟竟轩,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
    路澄点点头,也知道小羊驼的想法。
    等准备工作做完,有学上了也办好签证了,就正式离开。
    去追寻梦想,也是把丢掉的自己找回来。
    路澄就说:“以后别哭了。”
    小羊驼笑着摇摇头,倔强道:“我不是那么喜欢哭的人。我之前很骄傲的,总发脾气,闹小性子,要人哄着。”
    “他最开始哄我,后来……只有我忍着脾气装乖的时候,他才见我。”
    美术馆花厅的见面,季淮都不仅是见他了,甚至对他心动怜惜。
    这叫小羊驼明白一个道理。
    他似乎恍然大悟一般:“原来,要装模作样,才能得到别人的喜欢啊。”
    路澄倒不赞同这句话。
    “会有人喜欢真实的你。只是,这个人不是季淮罢了。”
    小羊驼被这句话击中了。
    他低着头沉默一会儿,又抬起头,眼眶红红的,看着路澄。
    “我还没有告诉你我的名字呢。”
    路澄觉得无所谓。
    “如果有机会再见,到时候再说。如果没有机会再见……”
    他轻笑:“我会一直叫你金毛羊驼。”
    第19章
    路澄把小羊驼送走了,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好事。
    最近心情还不错。
    另一边的江鹤,心情就超差劲了。
    他是故意找人,把金毛羊驼引到路澄面前的。
    为的就是让路澄看看,季淮是个渣男啊!真的是个渣男!
    路澄不可能喜欢他的,一定是被季淮骗了,等路澄反应过来的时候,快给我打他!
    送过去之后,他就在那里搓着手,等路澄暴打一顿季淮。
    诶,没等到。
    不仅没等到暴打,甚至等到了一个还算不错的结局。
    这么闹一通,路澄都没有暴打季淮?
    江鹤摸不准了。
    啧,糟糕。艹,不会是真爱吧?
    不可能!不可能的!路澄眼睛长得好好的,怎么可能瞎掉!
    可是小羊驼跑路的时候,路澄甚至还去送他!
    因为江鹤一直在暗中观察跟紧进度,他自然知道整个事情的进展。
    所以当时机场送人的时候,他也来了。
    他戴着帽子口罩,超隐蔽地跟在两个人身后。
    虽然听不到他俩在说些什么,但是看见金毛羊驼转身后抹眼泪,哭得梨花带雨的。
    也看到路澄一直站在原地,目视着梨花带雨的小男生的背影。
    江鹤看着看着,懂了。
    他全明白了!
    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找的这个所谓的“逼宫的小三”,刚好找在路澄的取向上了!
    喔,难怪路澄忍了。
    江鹤更确定了。
    对,没错,路澄就是喜欢这种类型。
    乖巧到可爱的,会哭哭会示弱的这种类型,就是路澄的取向!
    他模仿江澈装出来的形象是这样,这小男孩的形象不也是这样?
    一定是这样!
    ……那接下来怎么办?那现在事情不是更乱了吗?
    江鹤焦虑地啃手指尖尖。
    这小男孩回来咋办?江澈最近去拍戏了回来咋办?那季淮呢?孟竟轩呢?
    艹。好多人啊。
    最重要的是……什么时候排到他?
    -
    至于路澄,还在走穿书的剧情。
    正常上班,正常下班,上班面对孟竟轩,下班面对季淮。
    在两本书里游刃有余,在虐文世界里疯狂搞钱。
    季淮还好,没有那么黏他。
    他一般是抓紧时间,突然集中出现一会儿后,就消失,等过了一段时间后,又突然出现。
    至于他消失去干什么了?呵,还会有别的答案吗?
    当然是有别的爱情需要经营了呀!季淮也很忙的!
    不过,孟竟轩就没有那么好糊弄了,孟竟轩很黏他。
    毕竟是替身,看不见就没得替,孟竟轩就不干。
    不过孟竟轩也察觉出来了。
    嗯?怎么回事,最近路澄好像不太搭理他了?
    那怎么行!他随时处在发疯边缘。
    这天,他终于是忍不住了,让lucy把路澄叫进办公室。
    路澄一进门,孟竟轩就拧着眉头打量他。
    直到lucy退出去关上门,孟竟轩实在忍不了了,这才低声怒道:“穿得什么东西!”
    穿什么?
    路澄低头一看。
    他穿了一件黑色印花t恤,上面是赛博朋克风格的印花,肩部位置还有铁环飘带装饰,超酷的。
    为了搭配,路澄还戴了个发带。
    黑红挑染印花,刺绣金纹意大利语“爱人”。又酷又拽又摇滚。
    怎么了?不好看吗?
    ……好看的呀,当然好看了!
    孟竟轩也不是瞎,他当然能看出来,是真好看。
    路澄的眼睛是整体向下垂的狗狗眼,睫毛却长得浓密,一眨眼还有些无辜意味。
    偏偏嘴角也无意识地向下撇,有些丧有些不耐烦的样子。
    一米九的个子,肌肉流畅,往那里一站,一身摇滚风格的搭配,帅到上街能收获超高回头率。
    黑衣服、黑红发带、配着黑色自然卷。属于超和谐的低调酷拽。
    只一看就恨不得倒吸一口凉气。
    有被好看到!
    孟竟轩当然有被好看到。
    所以他更发疯了。
    “怎么不穿白衬衫?”发疯比格持续发疯,“我不是和你说要穿白衬衫的吗!”
    他觉得好看,可他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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