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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初识新地

    器神扳指 作者:晚起书虫

    第 五 章 初识新地

    器神扳指 作者:晚起书虫

    第 五 章 初识新地

    器神扳指 作者:晚起书虫

    第 五 章 初识新地

    张自强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他长期搞科研而缺乏锻炼,又累又饿了一整天,再加上心情在大喜大悲的波动之下,突然饮水过多导致血糖过低而昏迷,就是现在晕睡了一整晚之后,起身还是全身乏力。

    昨日身上的西装因整晚没脱,现在也显得皱巴巴的,张自强抬手看看时间——手表是国产飞亚达全机械式腕表——现在已是早上七点,看来昨天从傍晚到现在足足晕睡了十二个小时,他习惯的西装内袋,发现手机、签字笔、钱包等等都还在。

    张自强抬首四下张望,不知道这是哪里?看室内装修很简陋,大床是木制的,床角木柱有些雕花,没有上漆。地面全由大石板拼凑而成,并不是特别规则,地面的石缝不知是什么材料粘连,倒也平整;房顶没有采光的地方,全部封顶的,一高两低三横梁架着,象是进了六七十年代农村富裕家庭的住房,他自小就在农村长大,这样的房屋及摆设并不陌生。

    床头有个柜子,柜子上还有半碗稠面糊糊,看来昨天有人喂张自强吃过这些。他信步走出房门,住房前面是一间店铺,铺内两边摆着货架,架上全是一些绿油油的新鲜蔬菜,不过种类他一样都不认识。

    店铺进门右边一排摆了几个大缸,缸内装的象是白面粉,看样子这里是个粮店。店铺进门左边是柜台,柜台后站着一个中年男子,也是黑发黑眼,只是眼珠不象国人那么黑,肤色略略有些白,头上盘着长发,只用一个簪子别着,留有短胡须,身上穿着的好象是麻料衣,灰色短衫。

    那中年男子看到张自强从内屋出来,忙站起身来,对着他叽哩咕噜的说了几句话,张自强不懂得这种语言,同时也明白,这里肯定不是地球!地球上是没有黑发黑眼黄白皮肤的人种还留有长发的,这种语言也从未听说过,不知道这是哪里?张自强心里越发不安,不过在遭受到连番打击之后,能保下命没渴死饿死,还能碰到智慧人类,模样相差还并不大,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那中年男子见他说话张自强听不懂,又对他拱手深施了一礼,张自强眼睛一亮,这象是国人的古礼作揖啊!他也忙学着中年男人的样子,深深的还了一礼,不知不觉中他学着以前看过的古装电视中那些架势,倒让那男人看得眼神一亮,张自强对这男人称谢救命之恩,不过看样子,这人也没听懂。

    中年男子见语言不通,虽然有些纳闷,不过想起这男子是从主传送阵出来的,面上恭敬之色不减,伸手指着他自己说:“多—佛—斯(音译)”,张自强也学着样子介绍说:“张—自—强”,两人算是互通了姓名。

    多佛斯伸手示意张自强跟他一起去店铺后面的过道,经过一个长过道来到后屋,沿着过道继续走,里面还有一个小院,后屋是个餐厅,餐桌上还摆有几个面饼。

    多佛斯请张自强上桌,又抬头对着后院喊了几声,后院出来了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外面店铺传来了叫喊声,想是来了客人,多佛斯对张自强歉意地一笑,又亲手给他倒了一杯水,扭头招呼那小孩一声,便匆匆离去。

    小男孩一边守着张自强用餐,一边对他说着什么,不过张自强确实也饿坏了,对小男孩歉意地笑了笑,接着便是一顿好吃,也顾不上说话,男孩见张自强吃得急,端水向他递了递,张自强道谢接过,一口气吃完了桌上的七八张饼子后,才想起没刷牙洗脸。

    饭后那男孩带张自强去后院,后院有口井,井旁有个大木桶连着绳子,想是从井里打水用的,他看那木桶的份量,自已是肯定提不动一桶满水的,半桶可以勉勉强强,正要去动手,那小男孩连忙走过去,轻轻巧巧提起桶往井内一丢,侧身一甩手中的长绳,麻利地打了一桶水上来!看得张自强目瞪口呆,怎么这么点大小屁孩就有这么大力气?莫非他是天生异禀?

    张自强按下心中的惊奇,冲了一把脸,又淑了淑口,再用毛巾粘水擦了擦西装,使西装显得平整,清理完后跟着小男孩出了内院,来到前面店铺。

    多佛斯刚送走客人,张自强向他比划着要出去,老多佛斯看了看张自强那刚整理过还有点湿的西装,微微一笑,摇头领他进了内室,从柜里拿出一套折好的衣服,示意他换上。

    张自强见这套衣服料子与多佛斯身上穿的一样,不过样式却是长衫,颜色有些发白,闻着还有股薰草香味。他想着大恩不言谢,救命之恩都欠下了,一套衣服也算不了什么,也就不推辞直接换上,不过丢脸的是他却不知道怎么穿戴,这又让多佛斯眼睛一亮,忙上前侍候他穿戴整齐,最后还为他戴上一顶小方帽,他见多佛斯那一头盘着的长发,也没有拒绝,只是红着个脸非常不好意思。

    穿戴整齐之后,张自强换下的西装口袋里拿出签字笔,却没找着纸,就在手掌上直接写上“张自强”想看看多佛斯是否认识,老多佛斯一脸的疑惑,不过眼睛盯着笔却是发亮。张自强见他很羡慕这只笔,就微笑着递给他,老多佛斯忙摇摇手推却,张自强不由分说将笔放入他手里,并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衣服,意思是衣服我都没推辞,一支笔而已,你还推辞,就不象样了。

    多佛斯就更加小心了,此人用完餐出门见客时尝不忘擦拭衣饰,可见他是体面人,他自己不会穿长衫,可见家中少不了人侍候,那只笔小巧致,不用墨也能直接在手掌上写字,笔锋还那么细,这样一个贵重物品他随手就赏人,还指着身上的长衫,这证明他平时不常受人恩惠,这一切的细节都表明,此人乃是出身一大富大贵之家,现在夫人又与他有救命之恩,看来夫人是交上好运了!

    张自强当然不知道多佛斯心里想的这些,他见多佛斯有些恭敬过头,还以为是此处重礼好客,民风纯朴,他是在农村长大的,老家那些乡亲家中来了客人,也是同样如此,此时倒也能坦然接受。

    换好衣服之后,他向多佛斯比划着要去昨天晕倒的传送阵边上,又因他不认识字,也不认路,就请老多佛斯陪他一起去,比划半响才让多佛斯明白意思。多佛斯招呼着芬纳特看守店铺,自己领着张自强出店,往城外传送广场走去。

    一路上,张自强看到这里街道上人来人往,不过却相当零乱,此地一定没有城管!路两边店铺林立,街道地面上不时还能见到一堆堆马粪,这就象华夏国内那些乡镇,只是此地规模要比那些乡镇大得多了。

    多佛斯不时跟人打着招呼,看来他人缘不错,有些马车上装有货物,马车大都很大,那货物看起来怕不有两三吨,前面是一匹象是马一样的野兽拉着,不过那野兽比马多了一支独角,看样子十分温驯,估且就叫马吧。

    走过这条小街,转弯到了一条约六车道宽的大街上,大街上很是平整,不过铺的却不是水泥,黑里泛着黄色,水倒上面也不沾脚,看路面比柏油路质量要好。路中间空出两个车道宽的位置,不时有装修致的四轮马上通过,运货的制马车绝不走在中间,看来是分了道行驶的。

    这条大道应是城市的主干道之一,多佛斯领着他往左一拐,然后一直往前走,约走了两公里才见到城门,城墙非常高大,也很宽厚,张自强可以肯定在华夏国那怕是唐朝的长安,城墙都没有这么高大,不过他现在心思不在这城中,一路只管径直往前赶路。

    出城门之后直走不到两里,就到了昨日初来的那传送广场,他昨日是傍晚到此地,一喝完水就晕过去了,还没来得及细看。今日再来时,他发现在昨日他来的那个大传送阵约四五百米远处,还有一座小传送阵,也有六个小塔及一圆柱,只看到光圈沿传送阵不停的闪动,广场上比昨天人多得多,看来这是高峰期,人流一直不断,走往传送阵的人都排着队慢慢往中间挪步,在那传送阵外边一圈不时冒出一个人来,然后打量一下周边,就各走各路,人们也习以为常。

    有些人还背有大包,气喘吁吁的,可是没见着大宗货物,不知这传送阵是否有什么限制,张自强一心想回那大殿看看王莲是否已经推开门在等候,也没心思关注这些,他见那大传送阵边上几乎没人,便顾不得东张西望,伸手拉过多佛斯,直往那大阵走去。他却没注意到,在他走往大传送阵时,旁边的路人看着他面露一脸的羡慕与敬畏!

    多佛斯见张自强不由分说地拉着自己上了主传送阵,他哪敢劝阻,心中为夫人暗中叹息一声,当下也不言不语,跟随张自强前往,心想自己也能体念一把过主传送阵的滋味,这就值一回票了,以后也有了吹嘘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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