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转机
民国故事 作者:文飘过峰
第四十九章转机
民国故事 作者:文飘过峰
第四十九章转机
民国故事 作者:文飘过峰
第四十九章转机
第四十九章转机
“砰——”
上官华芸被重重的甩门声惊醒。
“林子明,你混蛋”她随手抓起跟前的高脚玻璃杯,转身狠狠的向外间砸过去。
“当”高脚杯在空中划出一道决裂的弧线,落在离门一米多远的地方,摔得粉碎。
而林子明刚刚走到楼梯的扶手旁。听到斯里歇底的咒骂声和玻璃杯摔碎的声音,他不由站住:不会出什么事吧?
可是,他很快又甩甩头,不屑的冷哼一声,毫不犹豫的小跑下楼。一哭二闹三上吊,从小到大这样的戏码,他看得还少吗?可是,哪一次不是干打雷不少雨她们那样的女人自私透顶,怎么可能真舍得死
“噔噔噔”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声声锤打在上官华芸的心尖上。
他走了……真的走了……明明早就料到最终只会是这样的结果,为什么心还会疼?
上官华芸呲着牙,使劲按住心口,无力的顺着小沙发的告背滑坐下来。
心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痛过——象钝刀子把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慢慢的划成细细的长条;又象是被人生生的挖出心来,搁在冰冷的地板上,用大铁锤一下接一下、不紧不慢的锤打……痛,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痛感,一阵盖过一阵,象汹涌的波浪扑天盖地的袭来。
泪,早已流干。
她瞪大眼睛,除了刺眼的雪白,什么也看不到。
救命啊——就象沙滩上绝望的鱼一样,她拼命的张大嘴巴,却一个字也喊不出来。
对,绝望,是绝望它比永不见天日的万丈海底还要漆黑,比千年冰山还要寒冷,比苦胆汁还要浓稠……象迷雾一样在心头弥漫开来,无边无际,无声无息……
上官华芸抱着手脚,缩进小沙发的角落里,簌簌发抖。
……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兀然响起。
“林太太林太太您在么?林太太……”一只耳朵贴在门面上,房东太太拧着眉毛,急急的叫门。她素来说话象唱歌,语调绵软而悠长,此刻却象老房子着了火一样的急不可待。
终于,上官华芸缓过劲来。她使劲的打了一个寒战:“刚刚是怎么了?中邪了一般。”
“来了,来了。”胡乱的抹把脸,她一边手忙脚乱的捋平身上的衣褶,一边三步并做两步去开门。
“吱呀”,门开了。
“黄太太,有事吗?”她站在门口,翘起嘴角象寻常一样拉出淡淡的笑容。一丝刺痛象墨汁一样在心尖子上晕染开来——呵呵,当了三年林家妇,她倒真是学会了不少本事呢。
房东太太见状,差点惊掉下巴。
“嘿嘿,林太太。我刚刚在外面看到客厅亮着灯,所以就上来碰碰运气。嘿嘿,您果然回来了。”她尴尬的双手奉上一个白色的信封,“这里有您的一封信。中午,邮差送过来的。您不在家,所以,他就托我转给你……”
“麻烦您了,黄太太。”上官华芸接过来,飞快的瞥了一眼——封面上的寄信地址是上海——啊哈,是珍妮的信终于等到了
如果不是为了等这封信,她兴许早就离开了。
“您……还有什么事吗?”抬眼看到黄太太滴溜溜的往屋里瞅,她的好心情顿时折掉一半,索侧过身子,让出道来笑道,“看我光顾着说话,忘了请您进屋喝杯茶。”
黄太太慌忙收回探询的八卦目光,连声说道:“没事没事。”又道,“我家里还有事,以后再喝。”
上官华芸再次道了谢,这才关上房门,撕开信封,细细看信。
这封信确实是珍妮写来的。她在信里说,已经在上海安顿了下来。因为汉斯这边的事情还没有结束,所以她预计会在上海住一两个月。信末,她特意把信里的联系地址圈了出来,说,如果上官华芸有什么事,可以随时打电话联络她。同时,只要她还在上海,无论上官华芸什么时候去找她,她都会展开双臂欢迎。
珍妮的暗示是如此的明显,上官华芸被好友的真挚关怀和良苦用心感动的稀里哗啦,飞跑到客厅里,抓起电话机,哽咽道:“请帮我接上海立兴洋行。”
一通“嘟嘟嘟”的忙音过后,电话那头响起一个熟悉的女中音:“哈罗——”
“珍妮,帮帮我……帮我离开这里……”委屈、痛苦象决堤的洪水一样呼伴着眼泪呼啸而出,上官华芸跌坐在茶几前的地毯上,象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紧紧的攥着电话机,泣不成声。
她要出国,越快越好,无论是哪个国家都行——瞒着林家,也瞒着上官家,一个人偷偷的出国。只有这样,她才可能彻底摆脱这段婚姻,结束受制于人的生活。
其实,上官嘉瑞也完全可以帮她办好出国手续。可是,她不敢赌——从小到大,两个哥哥是那么的宠她,看不得她吃半点苦、受半分委屈。试问大哥怎么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只身去国外飘零?更何况,她极有可能怀了身孕。大哥也许会支持她离婚,支持她生下孩子,但绝不会允许她在最需要照顾的时候出国。
而珍妮懂她,是最有可能赞同她离开的人。当然,前提是她没有怀孕……
林子明自然是做梦也没有想到事情会朝着这种匪夷所思的方向发展。
被万恶的封建势力压迫多年,今天终于勇敢了一回可是,离开家后,迎着缠绵的晚风,漫步在空寂的马路上,他通身的兴奋渐渐消去,取而代之的是不尽的惶恐和莫名的忧伤。
她肯定会在爹娘面前告状的爹娘绝不会同意。爹会不会来省城,和上一次一样抓我回去……
最后,他揉着发胀的脑袋跳上了一辆人力车。既然已经勇敢的迈出了第一步,那么就勇敢的坚持到底。这一次,他不再妥协
他上午才坐火车刚回来。
这次去上海参加研讨会,林子明表现得很出色。司徒先生很欣赏他的才华。
研讨会结束后,上海几所高校联合举办的一个文学社正好牵头搞艺术周活动。司徒先生是这个文学社的名誉顾问,得知他也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便热忱的邀请他参加。
临近毕业,课程早就结束,而功课也复习得七七八八,毕业考应该不会挂科。所以,林子明毫不犹豫的留了下来,直到艺术周结束才恋恋不舍的返程。
然而,走出车站后,他发现过完一个朝气蓬勃的艺术周后,自己完全无法再回到那个象坟墓一样死气沉沉的家里。所以,在车站徘徊犹豫多时,最终他提着行李去了陈浩天租住的单身公寓——陈浩天视他为兄长,给了他一把公寓的钥匙。所以,他去那里是最方便的。
中午,陈浩天不在。
晚上,陈浩天还是不在。
打开灯,环视寂静的屋子,林子明发现陈浩天从中午到现在都不曾回来过。他掏出怀表一看,竟已经快十点,不禁皱着眉头嘟囔道:“这小子做什么去了?”
不过,他实在是累得慌,等了一会儿,见陈浩天还没有回来,便洗洗睡了。
可能是白天坐过火车的缘故,他睡得很不踏实。迷迷糊糊中,耳畔总是“咔嚓咔嚓咔嚓”的响声。
好象是在做梦。他站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白雾里。“咔嚓咔嚓咔嚓”的声音透过象白粥一样浓稠的迷雾,绵绵不断、重重叠叠的传进他的耳朵里。
不紧不慢,飘渺、空灵,象钟摆的声音,象火车轮撞击铁轨的声音,又象轻轻的叹息,还象深得不见底的山洞里幽幽的滴水声……
“那是什么声音,到底是什么声音?”他终于发了狂,象只困兽一样在浓雾里旋转、挥舞胳膊……
“明表哥,明表哥”
终于,熟悉的呼唤声化作一道刺眼的白炽光驱散重重迷雾,直楞楞的聚焦在他的身上。
诡异的“咔嚓咔嚓咔嚓”声消失殆尽……
林子明猛的坐起来,伸手遮在额头,挡住刺眼的灯光,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原来是场恶梦。
“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在这里?”陈浩天站在床边,惊讶的看着他。那小眼神比看到天外飞仙还要稀奇。
林子明已经适应了灯光,这才发现自己出了一身恶汗,衣背尽湿,狼狈的象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他跳下床,一边胡乱的脱掉白衬衣,一边嗡声答道:“我搬出来了。我要离婚。这次是真的。”
“啊~,为什么?”陈浩天难以置信的捧着下巴。
“没为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直想离婚来着。”林子明已经取出另一件干净的白衬衣换上,低下头,麻利的扣着扣子。
“前段时间……不是说要好好过吗?”想起诱人的红烧狮子头,陈浩天情不自禁的咂嘴巴。
口的扣子怎么也扣不进去,林子明索就不扣了,抬头正色道:“我尽力了。那样的女人,我没法跟她好好过。”
陈浩天翻眼望着天花板,脑海里现出一抹婉约的笑容——这样的女人怎么了?为毛没法过……灵光划过,他拧眉问道:“林子明,你是不是在外面有野女人了?”
“你”林子明被他气得差点要吐血,铁青着脸怒道,“你怎么也和她一样她不是我的菜从头到尾,我就没喜欢过她。没法过,就是没法过这婚早就该离了。我只是今天终于有勇敢说出来而已。”
陈浩天叹了一口气,拉他在床边一同坐下,伸出四手指头劝道:“都过去四年了。老兄,不是我说你。你怎么还惦记着那个天知道是不是叫肖梅的香山女神?再说,惊鸿一瞥的,你怎么就知道那女孩是最好的?”
“和那事无关。”林子明从枕边出金丝眼镜戴上,烦躁的说道,“不过,今天为了让她彻底死心,我骗她说这次去上海,认识了肖梅……”
陈浩天抚额哀叹:“你完了。什么故事不好编,你偏编这个。”
肖梅的故事,林子明只跟他说过。当时,他听完那段所谓的“美丽邂逅(林子明语)”后,差点笑爆。
四年前,寒窗十载,从来没有过不良纪录的林子明被胡季平等人盅惑,翘课跑到北京去看香山红叶。结果,下山时,这苦命的小子偶遇一位天仙般的洋装美眉……(此处省略林子明的内心表白n个字)。于是,他的一颗芳心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落在了香山脚——当然,这是浪漫版的。
记实版的是:洋装美眉坐在路旁的亭子里写生。他们一行人不敢唐突美人,便站在亭外小憩。大约两分钟后,洋装美眉就被匆匆赶到的一位青年男子接走。因为那男子当时说了一句类似“肖梅,好了吗?”的话,所以,林子明便猜测洋装美眉的名字可能是“肖梅”。
就是这么一段绝对不会超过五分钟的偶遇,令林子明情窦大开。从此,这位叫“肖梅”的洋装美眉(在陈浩天看来,此女之姓名尚待进一步查证)就成了这小子心中的女神。他如珍似宝的珍藏着这段美妙的记忆(也许还时不时的添点油加点醋,以使女神形象更完美——此乃陈浩天私底下的个人猜测,没有任何依据),从不对旁人言。
直到半年前的某天,哥几个为胡季平庆生。林子明破天荒的喝醉了。陈浩天看到远房姑表亲+好友的份上,自告奋勇的照料醉猫。
林子明酒后吐真言。陈浩天才有幸知晓这段神话,被这丫构画的绝美情景迷得险些流鼻血。
那到底是一个美到什么境界的女子呢?好奇害死猫。事后,陈浩天流着哈喇子,侧听旁击的向胡季平打探当年的香山之行。
可是,胡季平翻着眼皮苦苦追忆许久,怎么也记不得当年在香山的山脚下有过艳遇。不过,山脚有一家小饭店里的爆羊肚口味极佳,价钱不贵,份量还超足,他印象深刻,每每想起,便禁不住口舌生津……
象这种找不到目击证人的yy,自个儿没事在心里乐乐还行,怎么能拿出来当离婚的理由呢?陈浩天忍不住连连叹气:“明表哥,你有必要自毁形象吗?”
林子明冲他翻了个白眼:“你懂什么?不这样,这婚没法离。她使出最后的刹手锏了。”
“是什么?”陈浩天被这头衔惊得两个眼皮直跳。
“她说她有了。”林子明嗤之以鼻,“当我三岁小孩呢。要是真的,她还不全世界嚷嚷啊,哪能象现在这样老实所以,我直接告诉她,有了就去医院拿掉。休想用孩子拴住我……”
“林子明,你个混帐东西”陈浩天象炸了毛的猫一样跳了起来,指着门口吼道,“滚,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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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明,你混蛋”她随手抓起跟前的高脚玻璃杯,转身狠狠的向外间砸过去。
“当”高脚杯在空中划出一道决裂的弧线,落在离门一米多远的地方,摔得粉碎。
而林子明刚刚走到楼梯的扶手旁。听到斯里歇底的咒骂声和玻璃杯摔碎的声音,他不由站住:不会出什么事吧?
可是,他很快又甩甩头,不屑的冷哼一声,毫不犹豫的小跑下楼。一哭二闹三上吊,从小到大这样的戏码,他看得还少吗?可是,哪一次不是干打雷不少雨她们那样的女人自私透顶,怎么可能真舍得死
“噔噔噔”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声声锤打在上官华芸的心尖上。
他走了……真的走了……明明早就料到最终只会是这样的结果,为什么心还会疼?
上官华芸呲着牙,使劲按住心口,无力的顺着小沙发的告背滑坐下来。
心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痛过——象钝刀子把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慢慢的划成细细的长条;又象是被人生生的挖出心来,搁在冰冷的地板上,用大铁锤一下接一下、不紧不慢的锤打……痛,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痛感,一阵盖过一阵,象汹涌的波浪扑天盖地的袭来。
泪,早已流干。
她瞪大眼睛,除了刺眼的雪白,什么也看不到。
救命啊——就象沙滩上绝望的鱼一样,她拼命的张大嘴巴,却一个字也喊不出来。
对,绝望,是绝望它比永不见天日的万丈海底还要漆黑,比千年冰山还要寒冷,比苦胆汁还要浓稠……象迷雾一样在心头弥漫开来,无边无际,无声无息……
上官华芸抱着手脚,缩进小沙发的角落里,簌簌发抖。
……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兀然响起。
“林太太林太太您在么?林太太……”一只耳朵贴在门面上,房东太太拧着眉毛,急急的叫门。她素来说话象唱歌,语调绵软而悠长,此刻却象老房子着了火一样的急不可待。
终于,上官华芸缓过劲来。她使劲的打了一个寒战:“刚刚是怎么了?中邪了一般。”
“来了,来了。”胡乱的抹把脸,她一边手忙脚乱的捋平身上的衣褶,一边三步并做两步去开门。
“吱呀”,门开了。
“黄太太,有事吗?”她站在门口,翘起嘴角象寻常一样拉出淡淡的笑容。一丝刺痛象墨汁一样在心尖子上晕染开来——呵呵,当了三年林家妇,她倒真是学会了不少本事呢。
房东太太见状,差点惊掉下巴。
“嘿嘿,林太太。我刚刚在外面看到客厅亮着灯,所以就上来碰碰运气。嘿嘿,您果然回来了。”她尴尬的双手奉上一个白色的信封,“这里有您的一封信。中午,邮差送过来的。您不在家,所以,他就托我转给你……”
“麻烦您了,黄太太。”上官华芸接过来,飞快的瞥了一眼——封面上的寄信地址是上海——啊哈,是珍妮的信终于等到了
如果不是为了等这封信,她兴许早就离开了。
“您……还有什么事吗?”抬眼看到黄太太滴溜溜的往屋里瞅,她的好心情顿时折掉一半,索侧过身子,让出道来笑道,“看我光顾着说话,忘了请您进屋喝杯茶。”
黄太太慌忙收回探询的八卦目光,连声说道:“没事没事。”又道,“我家里还有事,以后再喝。”
上官华芸再次道了谢,这才关上房门,撕开信封,细细看信。
这封信确实是珍妮写来的。她在信里说,已经在上海安顿了下来。因为汉斯这边的事情还没有结束,所以她预计会在上海住一两个月。信末,她特意把信里的联系地址圈了出来,说,如果上官华芸有什么事,可以随时打电话联络她。同时,只要她还在上海,无论上官华芸什么时候去找她,她都会展开双臂欢迎。
珍妮的暗示是如此的明显,上官华芸被好友的真挚关怀和良苦用心感动的稀里哗啦,飞跑到客厅里,抓起电话机,哽咽道:“请帮我接上海立兴洋行。”
一通“嘟嘟嘟”的忙音过后,电话那头响起一个熟悉的女中音:“哈罗——”
“珍妮,帮帮我……帮我离开这里……”委屈、痛苦象决堤的洪水一样呼伴着眼泪呼啸而出,上官华芸跌坐在茶几前的地毯上,象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紧紧的攥着电话机,泣不成声。
她要出国,越快越好,无论是哪个国家都行——瞒着林家,也瞒着上官家,一个人偷偷的出国。只有这样,她才可能彻底摆脱这段婚姻,结束受制于人的生活。
其实,上官嘉瑞也完全可以帮她办好出国手续。可是,她不敢赌——从小到大,两个哥哥是那么的宠她,看不得她吃半点苦、受半分委屈。试问大哥怎么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只身去国外飘零?更何况,她极有可能怀了身孕。大哥也许会支持她离婚,支持她生下孩子,但绝不会允许她在最需要照顾的时候出国。
而珍妮懂她,是最有可能赞同她离开的人。当然,前提是她没有怀孕……
林子明自然是做梦也没有想到事情会朝着这种匪夷所思的方向发展。
被万恶的封建势力压迫多年,今天终于勇敢了一回可是,离开家后,迎着缠绵的晚风,漫步在空寂的马路上,他通身的兴奋渐渐消去,取而代之的是不尽的惶恐和莫名的忧伤。
她肯定会在爹娘面前告状的爹娘绝不会同意。爹会不会来省城,和上一次一样抓我回去……
最后,他揉着发胀的脑袋跳上了一辆人力车。既然已经勇敢的迈出了第一步,那么就勇敢的坚持到底。这一次,他不再妥协
他上午才坐火车刚回来。
这次去上海参加研讨会,林子明表现得很出色。司徒先生很欣赏他的才华。
研讨会结束后,上海几所高校联合举办的一个文学社正好牵头搞艺术周活动。司徒先生是这个文学社的名誉顾问,得知他也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便热忱的邀请他参加。
临近毕业,课程早就结束,而功课也复习得七七八八,毕业考应该不会挂科。所以,林子明毫不犹豫的留了下来,直到艺术周结束才恋恋不舍的返程。
然而,走出车站后,他发现过完一个朝气蓬勃的艺术周后,自己完全无法再回到那个象坟墓一样死气沉沉的家里。所以,在车站徘徊犹豫多时,最终他提着行李去了陈浩天租住的单身公寓——陈浩天视他为兄长,给了他一把公寓的钥匙。所以,他去那里是最方便的。
中午,陈浩天不在。
晚上,陈浩天还是不在。
打开灯,环视寂静的屋子,林子明发现陈浩天从中午到现在都不曾回来过。他掏出怀表一看,竟已经快十点,不禁皱着眉头嘟囔道:“这小子做什么去了?”
不过,他实在是累得慌,等了一会儿,见陈浩天还没有回来,便洗洗睡了。
可能是白天坐过火车的缘故,他睡得很不踏实。迷迷糊糊中,耳畔总是“咔嚓咔嚓咔嚓”的响声。
好象是在做梦。他站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白雾里。“咔嚓咔嚓咔嚓”的声音透过象白粥一样浓稠的迷雾,绵绵不断、重重叠叠的传进他的耳朵里。
不紧不慢,飘渺、空灵,象钟摆的声音,象火车轮撞击铁轨的声音,又象轻轻的叹息,还象深得不见底的山洞里幽幽的滴水声……
“那是什么声音,到底是什么声音?”他终于发了狂,象只困兽一样在浓雾里旋转、挥舞胳膊……
“明表哥,明表哥”
终于,熟悉的呼唤声化作一道刺眼的白炽光驱散重重迷雾,直楞楞的聚焦在他的身上。
诡异的“咔嚓咔嚓咔嚓”声消失殆尽……
林子明猛的坐起来,伸手遮在额头,挡住刺眼的灯光,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原来是场恶梦。
“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在这里?”陈浩天站在床边,惊讶的看着他。那小眼神比看到天外飞仙还要稀奇。
林子明已经适应了灯光,这才发现自己出了一身恶汗,衣背尽湿,狼狈的象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他跳下床,一边胡乱的脱掉白衬衣,一边嗡声答道:“我搬出来了。我要离婚。这次是真的。”
“啊~,为什么?”陈浩天难以置信的捧着下巴。
“没为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直想离婚来着。”林子明已经取出另一件干净的白衬衣换上,低下头,麻利的扣着扣子。
“前段时间……不是说要好好过吗?”想起诱人的红烧狮子头,陈浩天情不自禁的咂嘴巴。
口的扣子怎么也扣不进去,林子明索就不扣了,抬头正色道:“我尽力了。那样的女人,我没法跟她好好过。”
陈浩天翻眼望着天花板,脑海里现出一抹婉约的笑容——这样的女人怎么了?为毛没法过……灵光划过,他拧眉问道:“林子明,你是不是在外面有野女人了?”
“你”林子明被他气得差点要吐血,铁青着脸怒道,“你怎么也和她一样她不是我的菜从头到尾,我就没喜欢过她。没法过,就是没法过这婚早就该离了。我只是今天终于有勇敢说出来而已。”
陈浩天叹了一口气,拉他在床边一同坐下,伸出四手指头劝道:“都过去四年了。老兄,不是我说你。你怎么还惦记着那个天知道是不是叫肖梅的香山女神?再说,惊鸿一瞥的,你怎么就知道那女孩是最好的?”
“和那事无关。”林子明从枕边出金丝眼镜戴上,烦躁的说道,“不过,今天为了让她彻底死心,我骗她说这次去上海,认识了肖梅……”
陈浩天抚额哀叹:“你完了。什么故事不好编,你偏编这个。”
肖梅的故事,林子明只跟他说过。当时,他听完那段所谓的“美丽邂逅(林子明语)”后,差点笑爆。
四年前,寒窗十载,从来没有过不良纪录的林子明被胡季平等人盅惑,翘课跑到北京去看香山红叶。结果,下山时,这苦命的小子偶遇一位天仙般的洋装美眉……(此处省略林子明的内心表白n个字)。于是,他的一颗芳心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落在了香山脚——当然,这是浪漫版的。
记实版的是:洋装美眉坐在路旁的亭子里写生。他们一行人不敢唐突美人,便站在亭外小憩。大约两分钟后,洋装美眉就被匆匆赶到的一位青年男子接走。因为那男子当时说了一句类似“肖梅,好了吗?”的话,所以,林子明便猜测洋装美眉的名字可能是“肖梅”。
就是这么一段绝对不会超过五分钟的偶遇,令林子明情窦大开。从此,这位叫“肖梅”的洋装美眉(在陈浩天看来,此女之姓名尚待进一步查证)就成了这小子心中的女神。他如珍似宝的珍藏着这段美妙的记忆(也许还时不时的添点油加点醋,以使女神形象更完美——此乃陈浩天私底下的个人猜测,没有任何依据),从不对旁人言。
直到半年前的某天,哥几个为胡季平庆生。林子明破天荒的喝醉了。陈浩天看到远房姑表亲+好友的份上,自告奋勇的照料醉猫。
林子明酒后吐真言。陈浩天才有幸知晓这段神话,被这丫构画的绝美情景迷得险些流鼻血。
那到底是一个美到什么境界的女子呢?好奇害死猫。事后,陈浩天流着哈喇子,侧听旁击的向胡季平打探当年的香山之行。
可是,胡季平翻着眼皮苦苦追忆许久,怎么也记不得当年在香山的山脚下有过艳遇。不过,山脚有一家小饭店里的爆羊肚口味极佳,价钱不贵,份量还超足,他印象深刻,每每想起,便禁不住口舌生津……
象这种找不到目击证人的yy,自个儿没事在心里乐乐还行,怎么能拿出来当离婚的理由呢?陈浩天忍不住连连叹气:“明表哥,你有必要自毁形象吗?”
林子明冲他翻了个白眼:“你懂什么?不这样,这婚没法离。她使出最后的刹手锏了。”
“是什么?”陈浩天被这头衔惊得两个眼皮直跳。
“她说她有了。”林子明嗤之以鼻,“当我三岁小孩呢。要是真的,她还不全世界嚷嚷啊,哪能象现在这样老实所以,我直接告诉她,有了就去医院拿掉。休想用孩子拴住我……”
“林子明,你个混帐东西”陈浩天象炸了毛的猫一样跳了起来,指着门口吼道,“滚,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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