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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看了下时间,七点三十五。
    那个时间我还在睡,但是明承已经亲自给我做好了早餐准备出门了。
    温明承,我的初恋,我的爱人,我的新婚丈夫。
    他美貌高大,出身高贵,并且永远温柔,对我无微不至,无论我多么娇气任性又多么脆弱不健康,他都温情如初。
    我从未在他的身上看到负面情绪,他对我好像有用不完的耐心和爱,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到相爱结婚。
    我享受他的爱,我也爱他。
    我要永远和他在一起。
    我快乐的幻想着,这个时候,手机忽然咯噔了一下。
    明仪:画展定在下个月了,你确定能在我哥生日之前办起来?你还有多少画没完成?
    是温明仪,明承的妹妹,我的小姑子,我们三个一起念的书,小时候我常常欺负她,谁知长大后她成了体育生,还是练拳击的,力气比我一个病弱的男人都大,真是风水轮流转……
    明仪:喂,看到回话,你小子不会还没起床吧?
    我连忙回复她:起了起了,正在画呢,保证能完成,也就……也就剩下两幅就完成了。
    明仪:只有两幅了?算你小子识相。
    笑死,剩下二十不止。
    但是我敢这么跟练拳击的女人撒谎,就是因为我丝毫不慌。
    因为剩下的是我要留到最后去认真画的,也是我最爱的最擅长的明承的画像。
    他的身躯他的脸在我的脑海中深刻无比,自然成像,我不需要他站着做我的模特也可以画出。
    实际上我一直在画他,从少年时,站在操场上的他,在音乐教室拉大提琴的他,教室里撑在脸偷偷假寐的他,毕业晚会上的他。
    每一个都光芒灿烂,美丽迷人。
    青春期的时候,别的男生都在讨论那个女生最漂亮,而我在本子上偷偷画他。
    他的形象印在我的脑海中,描绘在纸上,藏在我的心里。
    直到后来高中毕业后的暑假,他在我家玩,无意中翻出了我的心思。
    温明承的画像散落一地,我站在门口窘迫地说不出话,眼泪几乎瞬间掉了出来,我从来不哭,都不知道自己可以哭得这么快。
    而他直直地看着我。
    少年眸光灼热逼人,好像能把我的灵魂扒出来看,他来到我身边,一只手还拿着我画的那些画。
    他很受欢迎,很多人喜欢他,学校的女生几乎都给他送过情书……我,我一个同性,无地自容。
    但下一刻他抱住我,嘴唇印在我的唇上。
    “放心喜欢我吧阿臻,我也喜欢你……”
    我惊讶不已。
    现在我也惊讶不已。
    因为我打开门的时候,发现本该上班了的明承居然在客厅。
    他身上还穿着西装,脚上是哑光的皮鞋,左手手腕上带着我给他选购的蓝宝石劳力士趁得肤色雪白,右手拎着男款手提包,我知道里面是他的笔记本电脑和钢笔,英俊的侧脸能看到高挑的鼻梁,肌肤冷白,仿佛白玉雕像。
    他就这么站在客厅正中央,一动不动。
    我痴呆了十几秒,视线在墙上的钟表和我的手机屏幕上看了好几遍。
    九点五十九分。
    “叮叮叮——十点到了,大哥起床吧,别真画完了。”
    我的闹钟忽然响起来了,吓了我一跳。
    很好现在十点了,平常明承不到八点就去上班了。
    而现在他像个木偶一样一动不动。
    好在闹钟的声音似乎惊扰到了他,我看到他的身形顿了一下,缓慢地转过身来。
    明承是长得很好看的,哪怕相处了十多年,我也时常为他的外貌惊艳失神。
    男人站在客厅中央,眉目深邃,鼻梁挺拔,唇角带着自然的微微上挑,不笑也笑三分,发如墨肤如雪,外面此时正是花团锦簇的时候,但小庭院一院子的春光却都被他比了下去。
    他直直的看着我,半晌才叫我的名字,不认我了似的还矫情地带了个疑问的尾音,“阿臻?”
    我当时没觉得他的语气有什么,只觉得他眼神怪异,仿佛有暗光流动,尖锐而晦暗不明,像深林野兽,我一接触到就头皮一麻,脊背发凉。
    后来我才意识到那是我作为生物的求生本能,但是当时我只觉得他是温明承所以没放在心上,还愚蠢地以为冷风吹了我。
    我走到他身边,抬手很亲密地捧他俊美的脸,“你怎么没去上班?现在十点了?你干嘛穿着衣服站在客厅?”
    他似乎被我的三连问问住了,垂眸看着我的眼睛微微动了一下,随后他把手提包扔到沙发上,环抱住我的腰把脸埋在了我的脖子里。
    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了。
    “我今天上午不想上班了,我给你做饭好吗?你早上有吃的吗?”他的手很大,在我的背上摩挲,我感觉到他的指尖冰凉,指腹和指甲轻轻地在我的皮肉上滑动。
    我没由来地觉得很不舒服,他摸过的地方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但他是温明承啊!摸摸我算什么?再亲密的事我们也做过。
    我把心里升起的异样感打散,笑着反手抱住他,“你不是给我烤了香蕉片吗?我当然有吃的。”
    在我背上摩挲的手忽然一顿。
    但只是一秒就恢复自然,温明承声音仍然温哑迷人:“是啊,我刚刚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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