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科幻 > 我命超硬,百无禁忌/猛鬼收容所

第1837章

    秦昆望着市区灯火,估摸着还有些距离,从弹性空间里摸出自行车,晃晃悠悠地朝着市区驶去。
    舞厅,感觉已经是被时代淘汰的娱乐场所了,没想到这里还有。
    一个名叫‘天魅’舞厅的门口,霓虹灯已经暗了一半,变成了‘大鬼’舞厅。
    秦昆皱眉,深吸了一口烟。
    “这么不吉利啊……”
    天魅舞厅走廊逼仄,两旁贴着郭富城年轻时的海报,已经发黄,打开一扇隔音门后,群魔乱舞的声音才从里面传了出来。
    舞厅很大,音乐很老,舞池里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大哥老大姐,他们人老心不老,这个地方,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也算是消遣压力的方式。
    秦昆也入场跳了一会,左手画龙,右手画彩虹,灯球闪烁下,秦昆一双眼睛却关注着周围。
    没什么值得注意的家伙。
    起码现在没有。
    狂野舞曲,一曲完毕,又变得柔和了些,双人舞开始登场,秦昆没有舞伴,也不想参与,于是离开舞池。
    沿着昏暗的走廊,秦昆打开了一个单间的门,走了进去。
    “104包间对吧?”
    单间里,是一群喝酒的中年人,满脸横肉,闻言厉声道:“你是谁?”
    秦昆点了根烟,挥手赶走了陪酒妹,横刀大马地坐在那群人对面:“谁是颜城?”
    话音刚落,六七个中年人豁然站起,秦昆目光锁定在还坐在沙发上的中年人道:“看来是你了?”
    那是个其貌不扬的男人,衣着也不浮夸,装饰也不特殊。没有什么金链子,金戒指,牙上也没镶东西。
    但是很稳。
    那个男人抿了一口酒,笑呵呵问道:“我是。小兄弟有事吗?是我哪个兄弟惹了你,还是生意上有什么误会?”
    秦昆端起酒,遥遥一敬,然后喝下:“都不是。我来听你讲故事的,你说过,我敢来这个地方,就把网上那个故事讲完。我很感兴趣,所以来了。”
    那个男人一愣:“白骨家乡?”
    “嗯哼。”
    第1294章 有些人是毒药
    烟灰燃尽,中年人没有说话,周围几个人围着秦昆虎视眈眈。
    他们看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后生仔,秦昆也盯着为首的颜城。
    满屋子烟雾笼罩,直到一个人忍不住,率先动了手。
    “小朋友,我都不懂你在说什么,叔叔们要喝酒了,再不滚,你就得叫救护车了。”
    那个醉醺醺的汉子一把抓向秦昆,但是却抓歪了。
    秦昆明明坐在那,他像中邪一样左边抓一下,右边抓一下,原先看热闹的几个人看见自己兄弟举止古怪,呵斥道:“老砖,搞什么呢!”
    绰号老砖的中年人,几次抓了个空,后背忽然渗出冷汗。
    他心中也在咆哮:这到底怎么回事?!
    秦昆忽然一杯酒泼了过去,老砖大叫一声‘好烫’,缩在地上打起滚来。
    烟灰跌落,颜城淡淡开口:“小兄弟,你这就不太规矩了……”
    话没说完,秦昆右手虚空一握,其余人耳畔听到惊雷一样的轰鸣,全部软倒在地。
    颜城眼睛陡然圆睁,安静诡异的房间了,对方就做了一个握拳的动作,骨头都没捏响,自己的兄弟们怎么全倒下了?
    人在江湖,兄弟是肝胆,颜城兄弟们全都晕倒了,等于被扒光铠甲,白送到秦昆面前。
    “大老远过来,不是看你摆场子装大哥的。”
    秦昆走过去,拍了拍颜城的脸蛋。
    颜城苦笑一声:“看来你有点本事……也罢,我就给你说说吧。”
    故事是完整的,前半段秦昆在网上听过。
    80年代末,这处西南小镇的矿石产业开始蓬勃发展,颜城凭着义气,带着几个兄弟,承包了几个矿。
    一直到90年代中,虽然没赚到大钱,但他们也成了镇子上的富户。有了钱后,大多数俗人开始膨胀,颜城的几个兄弟也不例外。
    那时候民风淳朴,但是也有拜金的,颜城几个兄弟享受到女人的投怀送抱后,还不满足,看上了镇上一个餐馆的老板娘。
    那时候开私营餐馆,尤其是这种有钱的镇子,只要手艺好,就很赚。老板娘八面玲珑,却不缺钱,面对金钱诱惑雷打不动,让颜城的兄弟们有种挫败感,还有一种征服欲。
    于是某一天,趁着醉酒,颜城几个兄弟开始动手调戏老板娘,那天,忍无可忍的老板提着刀出来驱赶他们,却被这群歹人给虐杀了。
    血腥的细节颜城在网上说过一遍,这次没再复述,总之秦昆知道,那老板入殓时尸体都不完整。
    然后,他的几个兄弟开始逃亡。
    “我五个兄弟,抓住了两个,被毙了,剩下三个杳无音信,那老板娘在老板死后上吊了,就在我的矿洞门口。因为我是他们的大哥,也蹲了几年监狱。”
    颜城自始至终没有参与这件事,却也没劝阻,秦昆不觉得颜城是无辜的。
    这种纵容手下的带头大哥,不算是好人。
    “后来,20多年后吧,我三个兄弟陆续回来了。就是去年。只不过有两个先后死亡。”
    死因是被剜去双眼,流血过多死的。
    凶器是一把锋利的勺子。
    “当年那老板娘,烧的一手好汤,那勺子我见过,就是当年饭店里的勺子。”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