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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不要说谎》作者:叶栀酒【完结】
    文案:
    掌控欲占有欲双max深情攻x底层摸爬滚打长得很酷但自卑寸头受
    八年前崇野不告而别的时候也没想过,八年后他会在酒吧再次碰见陆时郁。
    彼时他穿着不太合身的制服为一群少爷服务,一抬头却看见陆时郁嘲讽的目光。
    显然,如今的陆时郁身居高位,即便坐在边角,整个房间的人仍要看他脸色。
    崇野落荒而逃,却被强硬地拽进包间,陆时郁掐着他的下巴要他抬头,语气中蕴含着克制的愤怒。
    “躲什么?”
    “崇野,你现在做这种职业了吗?”
    崇野自知与他云泥之别,不敢奢望旧情复燃,然而次日,他被带到一套解不开门锁的公寓。
    他原以为等待他的是陆时郁的憎恶、痛恨,甚至是报复,却没想到卸掉冷漠的伪装,陆时郁对他唯一的诉求是——“很想吻你”。
    后来,泛着灰尘气的旧屋,潮湿狭小的浴室里。
    陆时郁从身后抱他。
    “小野,还要再逃一次吗?”
    崇野垂在身侧的手绷起青色的筋脉,身后是陆时郁通宵赶路之后疲倦嘶哑的声音。
    “别丢下我了。”
    第一章
    “躲什么”
    “崇野,换班了。”
    “好的陈姐。”
    领队陈伶敲了敲休息室的门,崇野睡着了,从桌子上抬起头来,才发现整个休息室就剩下他自己。
    看一眼时间,已经过了换班时间五分钟,应该是看他没有出去,陈伶才过来叫的。
    他站起身,穿上制服外套,把蓝色的丝巾塞进胸口的口袋。
    “对不起陈姐,我这就去。”
    “去洗把脸。”陈伶侧着眸子看他,在自己脸上指了指。
    崇野面向镜子,才发现脸上压出印子,是衬衫袖口的雕花,像被人标记了。
    等红印褪去,他去吧台取酒。
    付英南看也不看,直接两杯鸡尾酒放在托盘上递给他。
    崇野小心端过来,他最讨厌上这种鸡尾酒。
    大厅里又挤又乱,一不小心就容易被撞洒,就算用员工价赔,两杯也顶的上他一天工资了,纯白干。
    而今天的崇野显然运气就不太好。
    一个女生穿着性感的抹胸裙,举着酒杯在舞池里摇晃,崇野已经努力躲开了,还是被她冷不丁一个转身撞了一下。
    他第一反应是不能让酒洒在顾客衣服上,于是手比脑子快地把托盘向自己这边歪。
    这回好了,全洒他自己身上了。
    黑色外套湿了不要紧,灯光昏暗也看不出来,但是里面的白衬衫不行,被染上了一片紫红色。
    女生向他道歉,崇野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没关系女士。”
    他拎着托盘回到吧台,空荡荡的托盘沉闷地砸在吧台上,“南姐,酒洒了,记一下从我工资里扣吧。”
    付英南看了他一眼,在单子上写了两笔,让调酒师再做两杯。
    “今天人多,不可避免的,先去把衣服换了吧。”
    “知道了南姐。”
    崇野回到休息室,他换洗的那套工作服拿回家晾着了,只能和同事借一下。
    他是今天最后一班,休息室里只剩下陆哲恩在卸妆。
    看他回来,偏头瞥了一眼,继续在脸上涂抹那些瓶瓶罐罐。
    “野哥怎么回来了?”
    “衣服湿了,你另外那套在不在柜子里?借我穿穿。”
    陆哲恩转过身,趴在椅背上,“在呢,但是我的衣服比你的小一码。”
    “没事儿,能穿。”
    崇野也不避讳,直接脱了衣服,陆哲恩瞪着眼睛盯着他光着的身子看。
    陆哲恩一直觉得,在所有同事里,崇野的身材是最好的,对于他这种男通讯录来说就是天菜,不过崇野没钱,比他还穷,穷得叮当响。
    “你怎么还不走?”
    “等赵总来接。”
    “那我先出去了。”
    崇野没心思问又是哪个赵总,他今天耽误太多上班时间,被陈姐发现估计要训他,不能和陆哲恩多说。
    陆哲恩突然想起来什么,叫住他,“野哥,我的丝巾是红的。”
    崇野瞥了一眼,他的丝巾是湿的,还一股酒味儿,换过来要把陆哲恩的弄脏,“就这样吧。”
    结果一出门,就看见正要推门而入的陈伶。
    崇野以为他是过来兴师问罪的,后退一步连忙道歉,“对不起陈姐,我……”
    话说一半,陈伶把他拉出来,关上门,“对不起什么对不起,贵宾厅三个八的酒你去送。”
    “陈姐我的丝巾……”
    “快去。”
    陈伶火急火燎的,不让他说完话,崇野只好硬着头皮去了。
    他们酒吧有规矩,蓝丝巾是普通员工,只送酒陪酒,不陪睡,红丝巾就不同了,红丝巾可以陪睡,散了场叫一声就要跟着走的。
    陆哲恩是他们“浊夜”的头牌,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有各种有钱人点名。
    他现在戴着红丝巾,卡台里上上酒还好,动作快点看不清,包间可就不同了。
    灯比外面的亮,能看得一清二楚。
    万一不幸被点到,他都不知道怎么推脱。
    崇野接过两瓶最好的红酒,一边走一边想,他都二十六了,比不上那些二十出头的“红丝巾”,不会讨巧,也不会说软话,性子太硬,以往被留下陪酒也只知道干巴巴地喝,总之应该不会有人看得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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