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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摆烂吃瓜 第116节

    陈婶子瞧了他一眼,“我就不脏了你的耳,要实在想知道就去问你丈母娘吧。”
    陶宏还想说些什么,就见丑牛一个人跑了出来,有些话不好在孩子面前说,便将好奇吞下,打算晚上回去问问丈母娘。
    丑牛小声道:“表姑姑,招弟妹妹睡着了。”
    后院有一把躺椅,表姑姑最喜欢躺在上面看着远方的景色,还曾说要在躺椅的上方种葡萄藤,夏日还能遮遮阳。
    招弟妹妹也挺喜欢,躺上去没一会就睡着了。
    看人睡着,他便悄悄跑了过来,求助道:“表姑姑,怎么才能让招弟妹妹不被打?被打可疼了。”
    他的日子同样过的苦,但从小到大几乎没被人打过。
    只有无意间受伤才感受到疼痛。
    疼痛的滋味不好受,他上回割到手臂都差点疼哭出来,招弟妹妹身上那么多伤,一定特别特别疼。
    “哪有那么容易啊。”陈婶子先开口,要真有那么容易,招弟也不会被打这么多年了。
    容晓晓扬了扬眉头,“其实也不难。”
    这一声,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她身上。
    容晓晓继续道:“分家就好。”
    分了家,虽然还是崔家的一部分,但人搬出去彻底隔开,崔家真要再上门欺负,哪怕招弟打不过,周边人也有理由拦着。
    在这个年代,分家和不分家的区别还是很大。
    最少招弟这边的事务崔家没资格再插手,那时候再闹出事,可不是一家的家务事,而是两家的纷争了,也有了让大队长插手进来的理由。
    “分家?”陈婶子提高音量,“那怎么成,招弟这才多大?她要是分出去了怎么活?”
    容晓晓反问着,“婶子,你觉得招弟现在是靠什么才活下来的?”
    是靠崔家给的那一口饭?
    那还真不是。
    红山大队那么多人家,她才来几个月并不是所有人都了解,但因为丑牛的缘故,她对招弟和虎娃子多少了解一点。
    虎娃子命不好,出生带病还被人扔掉。
    可他有一个很好的养父,哪怕养父是个头脑不清的傻子,但养父是一个很能干活的成年人,又因为智商如同孩童,遇到好玩好吃的东西总会带着虎娃子。
    生活有苦有甜,但三个小伙伴中虎娃子的童年最有童趣。
    招弟却不同,在她有记忆开始就一直饿肚子,还得帮着家里干活。
    她还小不能下田,但家里的家务活几乎被她包全了。
    活干的不少,但吃的却很少。
    容晓晓曾听丑牛说过,他们三人会玩在一块,是因为招弟有一回在河边洗衣,饿到发晕一头栽到河里去了。
    正巧丑牛和虎娃子在旁边挣一枚鸟蛋,两个小家伙为了那枚鸟蛋差点打起来,就在要动手的时候听到河里的呼救声……
    最后,是丑牛和虎娃子将招弟救了起来。
    而那枚差点让两人打起来的鸟蛋,也进了招弟的肚子。
    在那之后,三人关系好了起来,在听到第一个知青进村埋怨得大老远跑去捡柴后,丑牛三人便开始用柴换钱。
    招弟能一直饱肚,也是靠换柴的钱偷偷攒下的红薯。
    崔家能不知道那么一点鸟食根本养不活一个孩子吗?他们多少知道,但同样他们知道有些人看招弟可怜,时不时会救济一下。
    他们不知道招弟手里有钱能攒下一些饱腹的红薯,也就是从一开始,招弟之所以能活下来,一开始是靠着大队其他人的救济,后面也是靠着自己的劳动换来了饱肚的红薯,这才没被饿死。
    容晓晓说着:“招弟本来就是靠自己,既然如此,干嘛不分家离开?”
    她确实是一个小孩,一个比丑牛还要小的孩子。
    放在其他人身上或许没法一个人独自生活。
    但是招弟却不同。
    捡柴和割猪草,这两样活带给她的收入足够支撑她一人的生活。
    至于其他的家务活。
    洗衣做饭她哪天没做过?
    做的还是一整个家的工作量,要是独自一人她会轻松很多。
    也不用再担心多吃一口粮食就被人拿着棍子抽打。
    “你……你这么一说,还真有点道理。”陈婶子下意识就觉得这个方法不行,毕竟她以前从未见到过这种事,就算是分家那也都是成年之后的事情,招弟现在才六七岁的样子,分家之后又该怎么过?
    可听着容晓晓的话,就感觉有几分道理。
    虽然是崔家的女儿,但招弟还真没花崔家什么钱,吃的还没做的多,就连她身上穿的这件特别破旧的衣服,都是大队长瞧她可怜,翻了自家女儿的旧衣给她,到现在都已经穿了四五年,早就破旧的不行了。
    她越想越觉得可行,“要是分出去,她靠自己也能养活自己,可就是……崔家乐意分家吗?”
    崔家所有人都不喜欢招弟,这是公认的事。
    但她也不见得崔家乐意招弟分出去,毕竟她吃不了多少粮食还能帮着家里干很多活,就相当于一个不用花钱就能使唤的奴隶,他们不一定会同意。
    “想让他们同意的法子很多。”容晓晓微微侧过头,看着后院的方向,“主要是看招弟愿不愿意舍弃她的家人。”
    ……
    “祝蓉,邮局那边有你的一个包裹,让我给你带个信。”一人走到门边,对着里面的人喊道。
    “包裹?”祝蓉听到这话走了出来,一时之间想不起有谁会给自己寄东西。
    “老大一个。”来人比划了一下,“你记得带个拖车去,或者让你男人跟着一块去,不然一个人扛不回来。”
    “行,谢谢婶子了。”
    “不客气不客气,就是一句话的事。”紧跟着,她又凑到祝蓉面前,小声地道:“你爸那你还能不能弄得到猪蹄?你也知道我儿媳前段时间生产,生了孩子都没什么奶水,我想着给他炖炖猪蹄下下奶。”
    祝蓉皱巴脸:“猪蹄可不好弄,婶子要不直接去问我爸吧?”
    老婶子一把抓着她的手,特亲切的道:“知道不好弄,你就帮婶子去问问,你原先不是特别喜欢吃我做的米糕吗?明个做好了我给你送几块来。”
    她能不知道直接去问屠夫比较快?
    可谁让那屠夫一年四季都板着个脸,脸上凶神恶煞的光看着就渗人,不像他闺女,白白胖胖瞧着就特喜庆,性子也看着特别柔和,一看就是好相处的人。
    再说了,谁不知道屠夫最喜欢的就是这个闺女。
    不然也不会在有儿子的情况下,还给闺女找个上门女婿,又是出钱办酒席、又是替上门女婿找工作,那可是没少花钱。
    周边的街坊邻居们都知道,要真的想托屠夫买些猪肉,让祝蓉传话是最有效的方法。
    两人正说着话,前方就走来一个年轻人,他走过来一把牵着祝蓉的手,特娇气的靠在祝蓉的肩膀上哼哼,“媳妇,好累哦,快让我靠靠。”
    祝蓉听得心疼,哪里还顾得上婶子的猪蹄和米糕,一把扶住自家男人,特心疼的道:“这么累呀?要不我跟爸说说,想办法换份工作吧?”
    “不不不,冲一碗麦乳精我就能恢复体力了。”
    祝蓉二话不说,赶紧回屋去冲一碗麦乳精。
    她不会是小气的人,直接挖了三勺,香味变得特别浓郁。
    冲完之后又赶紧端了出去,“喝吧,用的温开水不烫。”
    男人接过来,并没有马上喝掉,先是递到媳妇嘴边,“咱们一块喝。”
    祝蓉眉开眼笑,就着他的手大大喝了一口。
    紧跟着男人也喝了一口,笑眯着眼:“真香,媳妇你真的太好了,就连冲的麦乳精都这么香。”
    老婶子在旁边看的眼直抽抽。
    自从上门女婿搬过来,她算是开了眼。
    明明长得浓眉大眼一脸正派,结果比女同志还要娇气,干个活下班回家也不管周边有没有外人,都会在自己媳妇面前撒娇。
    嘴上也跟抹了蜜似的,说的话也不怕人觉得害臊。
    就跟刚刚一样,真的是没眼瞧。
    不过老一辈的人或许看不下去,但周边的一些年轻人谁看着不羡慕?
    祝蓉这男人对着她哄着顺着,隔三差五摘把好看的野花送过去,单位上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也会省着带回来,吃的喝的也都会分享绝对不会一人吃独食,嘴上说着工作辛苦,但也没见他甩手不干,就连家里的家务活也都是一块分担。
    她们大清早起来就得收拾家里,而祝蓉呢?
    每天睡到太阳晒屁股,醒来之后灶上还温着早饭,闲的没事就这边转转那边逛逛。
    上面没公婆管着,娘家帮衬着,男人赚钱养家还黏糊糊的,这小日子谁看了不羡慕?
    小两口你一口我一口分完了这碗麦乳精。
    老婶子要不是为了儿媳那口猪蹄早就翻白眼离开了,这时还得干巴巴夸着:“瞧你们俩,感情好着呢。”
    男人一听,歪头就靠在媳妇肩膀上:“那是。”
    “呵呵。”老婶子快绷不住了,赶紧说着:“祝蓉,那猪蹄的事就拜托你了。”
    也不等她拒绝,又跟着道:“邮局的事也别忘了,趁现在有时间早点拿回来吧。”
    祝蓉这才想起,一脸茫然的道:“谁会给我寄包裹?”
    以前别说是包裹,就是信她都没收过。
    也没有什么远方的亲戚,就算有亲戚信和包裹也都是寄到爸妈那边。
    “是小妹吧。”男人说着:“小妹先前来了电话,说是不方便寄到爸妈那边,便往我们这边寄了。”
    这个爱撒娇又甜言蜜语的男人正是容晓晓的三哥。
    吴平安在结婚之后那是彻底的放飞自我,又黏糊又撒娇,按着他自己不要脸的说法,对着自家媳妇怎么就不能黏糊不能撒娇了?
    说的有几分道理,但也没几个男人能做到。
    吴平安一把将媳妇拉起来,“今晚不在家吃,咱们给爸妈送包裹顺便在那边蹭一顿。”
    还得早一点过去,最好趁晚饭还没做好之前。
    儿子儿媳好不容易上门一趟,怎么也得做一碗肉招待招待吧?
    去邮局之前心里就做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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