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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他是例外

    波士顿的秋天是暖色调的。
    橘色的晚霞向天际弥散,金黄的落叶被风卷起一圈圈慵懒的涟漪。
    时间仿佛被摁下了慢放键,地球在自由的时空里悠闲地转动,步入大学校园的上官岚,也在一个月的磨合中适应了这里的节奏,开始游刃有余地掌控自己的大学生活。
    她喜欢在结束一天课程后,坐在树下的长椅,享受夕阳下的祥和与宁静。
    那一刻钟里她大多在放空,思绪偶尔会飘忽,想到一些人或事,有时心底会溢出一丝丝酸涩,而后在泛上心口的时候转瞬即逝,随着风轻轻飞走。
    等到气候转凉,波士顿变得不再温柔,漫长的冬季消磨积极生活的意志,起床出门都成为一种小小的折磨,上官岚的烦躁总会在这种时候找上门,而江柠总会告诉她,姐妹你该找个男朋友了,全身热乎乎硬邦邦的男朋友。
    她说得没错,但也不全对。
    上官岚裹在厚重的大衣里,鼻尖和耳朵被风吹得红彤彤,她吸着鼻子说:“你说的这个功能暖宝宝也能做到,我干嘛还去费那个神,谈恋爱多麻烦。”
    江柠半张脸埋在围巾里,也冻得牙齿打架,“那你学我呗,找、找个冬日限定男友,招之则来挥之即去那种。”
    江柠说的这种说白了还是炮友,除了在床上抱着取暖,上官岚想不到还有别的地方可以派上用场。
    肉体关系哪有愿意全心全意付出的,维持好床上那点细心体贴就不错了,下了床你是哭是笑他都没多大关心。
    她想,大约只有靳宁楷是那个例外。
    他顶着炮友的身份,做着男朋友的事儿。
    手机24小时为她开机,信息秒回,随传随到,她笑的时候跟她一起笑,哭的时候哄她吻她安慰她,无条件的为她提供情绪价值,哪怕她说出一堆无厘头的废话,他也能聊出一些有趣的话题。
    这一点是她觉得最有意思的。
    比如有一次她问他,死后想去天堂还是地狱?
    他说当然是地狱,那儿多带劲,这个世界够操蛋了,地狱是最后一片能尽情发疯的净土。
    接着他问她,你去不去?
    她的回答是,去啊,到时咱俩一起死呗,有个伴。
    当时他们都在笑,她笑着说他:“靳宁楷你真挺疯的。”
    “你喜欢吗?”他问。
    “喜欢啊。”她答。
    然后他吻了上来,把她嘴唇咬出血,迫使她也去咬他,最后他们口腔里混着两个人的血液,那种血腥味凄美又诡魅,没人会懂上官岚那一刻的感受,她仿佛失去了心跳,那是一种荷尔蒙极速飙升所产生的幻觉,好像他们真的一起死过。
    江柠当然不知道这些事,也不知道上官岚对靳宁楷是种怎样的感情,她的爱情观直白坦荡,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如果分开了就没必要再留恋过去。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不停给上官岚介绍男生,上官岚并不排斥去接触,但那些男生真的糟糕透了。
    有一个哈佛的男生,也是中国留学生,江柠在联谊会上认识的,约出来见过一次后他就对上官岚展开了热烈追求。哈佛离伯克利只有几公里距离,他每天一下课就往她学校跑,天晴下雨从不缺席。
    上官岚原本对他没什么感觉,又觉得日子挺无聊的,有个人解解闷也不错。有天两人喝了点酒,那男生估计感觉氛围很好,就问她要不要去他家过夜,她掌心托着下巴,望着他没说话,男生又坐近一点,压低声音挨着她鼻尖,问了句接受3p吗。
    这一句,颠覆了她对这个人的所有认知。
    她抓起桌上的红酒泼过去,并用脏话问候了他全家。
    你看,多恶心。
    装了半个月的体贴情人,在以为得手的时候暴露本性,真不知道该说他有耐心还是神经病。
    江柠听说这事后比她还气,气到专程去了一趟哈佛扇了那男生两耳光,并且第一次承认自己挑男人的眼光不怎么样。过后江柠也消停了,没再瞎介绍,然后又觉得这事晦气,在圣诞节前夕订了两张去斐济的机票,请她旅游当赔罪。
    阳光,沙滩,大海,当然是好的,再多的烦恼都帮你抛到九霄云外。
    她们穿着彩色比基尼,坐在水屋的台阶上,碧蓝的海水淌过她们的小腿,音响里播着江柠的歌单,她摇头晃脑地跟着唱:“不想过冬,厌倦沉重,就飞去热带的岛屿游泳。”
    随后转头朝上官岚眨眼,“怎么样,是不是挺应景的。”
    上官岚哭笑不得,“是祝我分手快乐?”
    江柠说:“哪儿跟哪儿啊,我单指这句歌词。”
    可是当时的背景音乐正在唱:“分手快乐,请你快乐,挥别错的才能和对的相逢。”
    江柠被“应景”的歌词打败,“好吧好吧,这句也是我想说的。”
    上官岚不明白江柠为何要用这首歌来安慰自己,“我看起来很悲伤吗?”
    江柠拨了拨耳发,神态轻松,“不知道啊,反正总觉得你头上有片乌云。”
    形容得倒是挺形象。
    上官岚扯唇笑笑,顺着接下去:“那怎么办,你帮我拨开呗。”
    “行啊。”江柠拍拍胸口,“包在我身上。”
    3p男那茬绝不能发生第二次,于是江柠这回十分谨慎,她翻遍了自己的社交账号,排除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终于挑选出一个最佳人选。
    上官岚很难不怀疑她有私心,因为她邀请盛闻璟的同时,也向Hyman抛去了橄榄枝。
    这俩有段时间没联系,主要是江柠想换口味了,可Hyman还在持续对她上头,一收到她的信息火速订机票跟盛闻璟一同飞。
    隔天,俩男生来了。
    看多了岛上黑黝黝的原住民,两个肤白高挑的男生显得格外赏心悦目,他们穿得都很清爽,简单的T恤沙滩裤,性格也热情洋溢,老远就举着手臂朝她们大力挥舞。
    但Hyman热情得过了头,过来就搂住江柠在她脸上啵了口,还肉麻兮兮地说:“I  miss  you,baby.”
    上官岚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样的热情boy她真无福消受。
    还好盛闻璟是混血,皮相有西方的英朗,骨子里有东方的内敛含蓄,见到她只是点头笑了笑。
    这回算是正式与盛闻璟打上交道,跟他相处了两天,上官岚发现一件事。她总在拿他跟靳宁楷做比较,不是有意为之,而是一种潜意识的行为。
    就像现在,盛闻璟帮她开易拉罐时,她会不由自主去注意他的手指,他的手跟靳宁楷很像,指甲修剪得齐整,指头泛着很浅的粉色,只要稍稍用力手背便会绷起淡青色的筋络。
    “上官?”
    上官岚脑海里回响起声音,她从思绪中抽离,看向一旁:“什么?”
    “要不要加冰块?”盛闻璟问她。
    “不用了,谢谢。”上官岚从他手中接过汽水。
    盛闻璟是有所察觉的,因她出神的频次太高,而且从她眼里也能看出来,是有一些晦暗不明的情绪。
    他很好奇,对她的一切都很好奇。
    ——
    嗯,小靳是蛮带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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