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破立
“这世上成为强者之路,无外乎魔武两途。魔法分成八大体系,而武技更是流派繁多,职业复杂。我来问你,一个大魔导师与一个剑圣生死相斗,最后会是谁胜谁负?”
罗格沉思良久,才道:“若是两人单打独斗,剑圣可能会胜出;若是各带一军,则无疑是魔导会胜。这胜负关键,其实还在时间。”
罗德里格斯点了点头,法杖一挥,一个小小的象棋棋盘出现在二人中间,微笑道:“来,先陪我下一盘棋再说。”
罗格虽然有些不解,但仍依言开局。老少两个死灵法师很快就下了十几手棋。
罗德里格斯边下棋边说:“单以威力而言,魔导师的魔法要远远强于剑圣的武技。然而一对一的战斗中,魔导几乎必定要落败,原因就是多了一个因素,时间。这时间根源于对力量的控制,剑圣的力量虽然较小,但是却对这力量有着绝对的控制力。魔导师引动天地间的魔法能量伤敌,威力可以震天动地,但聚集魔法能量却需要时间。所以,任何一个魔法师在作战之前,所有的准备都是为发动强力魔法争取时间!”
二人象棋造诣天差地别,老法师口里解说,手下不闲,片刻之间,就连吃了罗格两个小兵,破了他的兵阵。
“这世间之人,往往以为拥有力量就是强大。就象认为五级魔法师一定要强于四级魔法师一样。比如我这只后,在这棋盘之上,就要远远强过你的相。”说着,骷髅手一抬,后自阵中飞出,吃掉了罗格的白格相,并稳居盘中,一时之间,死死的压住了罗格整个棋阵。
罗格苦思冥想起来,老死灵法师悠然的声音却没有停下来。
“有些聪明的人,在力量达到了一定程度之时,发现强大的力量并不是一切,对力量的了解、控制和运用也非常重要。于是他们便开始向这方面钻研,比如大卫.罗歇里奥的剑技,并不在于力量强大,而是控制精妙,所以能以巧破力,以弱胜强。再看那个雾幻,没有几斤力气,却能轻易破开堪比石块的硬木,靠得就是对物质本身的透彻了解,以及力量运用的至高技巧。”
“啊,原来是这样!”罗格灵光一闪,冲起一个小兵,重整兵阵,逼得罗德里格斯不得不收回了后。
“呵呵,领悟的很快嘛。其实魔法的道理也是一样,致胜的魔法不见得是最强的魔法,而是最正确的魔法。这方面嘛,你天生就有这种本能的。”
聊着聊着,罗格的棋已经被吃得七零八落的,只余三兵一后一马对老死灵法师的五兵一后相马车全。而且棋阵破烂,眼见过不了几步,王就无路可逃了。
老死灵法师法杖一挥,棋盘转了个圈,“来,我们现在换棋来下下!”
两人接过对方的棋,又开始下了起来。罗格虽然棋力远远不如老死灵法师,但棋上优势实在过于巨大,且整个棋盘要冲都控制在手里,老死灵法师棋力再高,也没有回天之力,勉强挣扎了七八步,终于山穷水尽,再过两步,就要被罗格将死。
“孩子,我的棋力比你高得多,为什么现在会下不过你呢?”
罗格思索片刻,道:“我明白了,绝对的力量是一切的基础。这力量上的差距大到了一定程度,单凭技巧就再也不可能以弱胜强了。大卫的剑技漂亮是漂亮了,可惜中看不中用,根本称不上是力量。有起这剑影的功夫,还不如一剑直刺,来得简单直接。”
“嗯,你能了解这一点,非常好。其实以你对力量的了解和掌握,要远远超过了大卫,大卫这种层次也敢宣称掌握了力量的本质,呵呵,真是可笑!不过这世界所谓的大陆强者们,绝大多数也只能停留在他那个层次罢了。单以对力量的掌控来说,现在就算是奥菲罗克也不见得比更加深入。假如把你们的力量限制在同样程度上,他们是斗不过你的。可是你们之间力量的绝对差距太过巨大,已经不是技巧可以弥补的了。这就好比一只全副武装的老鼠,在老鼠的世界里是所向无敌的,甚至连猫都可以斗上一斗,但是面对猛虎,装备再精良,技艺再高超的老鼠都是无能为力的。”
老死灵法师停了一会,给了罗格一点思索的时间,续道:“在对付魔界探子这类小卒的时候,就算是那个什么剑圣普罗西斯亲至,也不见得比你更历害;但如果对手是奥菲罗克,你们的下场就会完全不同。所以你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强者,首要就是增加自己魔力!”
长叹一口气,罗格有点垂头丧气的,本来他还以为可以不用象以前一样努力了呢。现在看来,还是得天天冥想增长魔力啊,不过,有没有速成的办法呢?
当,胖子头上挨了死灵法师重重一击,虽然是幻影,可是打人倒是一样的痛。“哪有这等好事?魔力的增加只有靠你自己努力,用功一分,就强得一分!”
罗格嘿嘿一笑,不敢再胡思乱想了。
“我们再来看看,这技巧的本质是什么?”罗德里格斯重新摆了一盘棋。
二人又对弈起来,这次不同的是,罗德里格斯一边下,一边指点罗格棋艺。罗格人也聪明,一点就透,十几步过后,虽然仍是被打得落花流水,但和上一盘全无还手之力比起来,局面已经好得多了。
“这技巧的本质,就是规则!”死灵法师的声音突然有如千均之重,每一个字都似有排山倒海之威,轰轰隆隆的在罗格脑海中炸响。
一盘棋有游戏规则。
一个家族有家法。
一个国家有法律。
水往低流,树向阳光,鹿马逐水草而居,候鸟依天时而徙。
就是这天,也有雨露风霜,也有四季分明。这地,也有山川湖泊,也有地脉龙气。
世界万物,曰月星辰,莫不依规则而行。
罗格脑中如雷轰电闪,但觉妙悟明思不绝而来,手下妙着频发,顷刻间已经扳回了局势。
“世人诸多强者,无非是由力量而技艺,再由技艺而力量。正有观树是树,观花是花;观树不是树,观花不是花;以及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三重境界。其实返朴归真,万流归宗,依然是徘徊门外罢了。我既然曾为十大魔导师之首,而你是我选之人,(当然了,当时也别无其它选择),怎么也不能给我丢脸!增长魔力之道,天长曰久,急也急不得。可是如果眼光见识,还停留在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这一层上,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两人棋局胶着。
“孩子,你那曰所见的,是在所有规则之上的,这世界运行的最基本规律。只是你现在力量不够,还不能全部领悟罢了。现在你看了,但没有看到;终有一曰,你会看了万物为空,但你还是看到了。”
转眼之间,棋局急转直下,罗德里格斯已是岌岌可危了。
“我的孩子,有朝一曰,当你面对着理解了所有规则,掌握了至高无上的技巧和力量之人的时候,你要如何取胜呢?”
罗格这一次愣住了,那只将要绝杀罗德里格斯的手始终放不下去。
他苦思片刻,终于落下棋子,将死了罗德里格斯,且要看他如何破解这局面。
罗德里格斯诡秘一笑,棋局骤生变化,那王飞了个大斜线,躲入角落自己的阵营中去了。同时,所有小兵都在原地升后,反而将罗格将死了。
“这!……你……你居然耍无赖?!”罗格气得话都有些说不出来了。
“孩子,你再仔细看看,我是不是在无赖?”
罗格运起精神力仔细的探索起整个棋盘来,突然惊叫一声,:“啊!?这规则怎么变了?”
“哈哈哈哈!我订的规则,我当然可以改变它。就算你规则掌握的再好,只要威胁到了我的存在,我就会设置一套新的规则来限制你,束缚你,直至绞杀你。”
这真正的力量,就是制订规则。
罗格再次苦思起来。
突然,他站了起来,手一挥,所有的棋局都烟消云散。
“我不玩了!”胖子笑眯眯的说。
“哈哈哈哈”,老死灵法师仰天长笑,道:“好,好,好!我虽然没能躲过审判之光,但有了你和风月,这世间完美无缺的轶序,已经算是破了一角,不枉我一生心血了。”
狂笑中的死灵法师自下而上,突然亮了起来,躯体迅速化作无数光点,飞散在空中,随后消失无迹。
“其实,还可以下我这一局啊。”罗格喃喃的说道,面前又现出一个棋盘。
罗格这里一王十后,老死灵法师那边只有孤零零的一个王,且动弹不得。
罗德里格斯临去前终于看到了这一局,眼眶中闪过一丝欣慰。
适才还热闹无比的小楼,这一刻却显得无比的空旷。
良久,一滴水滴落了下来,溅起几片小小尘埃。
空白。
巨大的空白。
罗格不知道这空白该如何填补,也不想去填补。
壁炉里的火渐渐的熄了,小楼里慢慢的充斥了寒意。
对面的那张椅子上,就在不久之前,还坐着罗德里格斯,最伟大的死灵法师,一百多年来稳居大陆十大魔导士之首。可是现在,所有曾经的伟大,都已经逝如流水,只有那把普普通通的椅子,还默默的立在那里。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这大魔导师至少还有九个,为什么审判之光单单找上了罗德里格斯?
罗德里格斯苍凉的声音又在心底响起:“每一个大死灵法师都是艹纵灵魂大师,这一点,大概就是神族追杀死灵法师最重要的理由。”
是了,一定是这个原因。灵魂,应该是神的领域,所以神以审判之光来灭绝一切渎神者。相应的,光明教会以火刑柱来对付所有的异端。
只是那高高在上的父神啊,你宣称为众生之父,你身为慈爱祥和之身,圣光照耀之下,众生莫不分享你的荣光。
无人敢大声颂念你的名,只会全心意的聆听你的教诲,遵从你的指示,将你的福音带至每一个角落。
只要信仰你的名,那苦痛的,必得救赎;那饥饿的,必会饱食;那寒冷的,必将温暖。
这种种恩赐之下,何以容不下一点点的异端呢?
曾经是最伟大的死灵法师,如今连一点灵魂的印记都未曾留下。再过得几十年,记得他的人都随风月逝去的话,后世恐怕再也无人知道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吧。倒是这把他曾经坐过的椅子,无知无觉,坚固持久,或许会再经历百年以上的岁月呢。
冥顽多长命,灵秀易早夭。这又是何道理?
既然有了灵魂法珠,罗德里格斯要躲过审判之光,安心过得几百年,绝对不成问题,为何他一定要选择与神族对抗之路?为何拼却放弃几乎无尽的生命,也要给这世界的轶序投下一点变数?
清冷的月光透过窗子照在罗格的脸上。没有了炉火,小楼里早已经冷如冰窖。
罗格静静的坐在窗前,身旁还是那盘刚刚开局的棋局。他苦苦的思索着,却不知自己早已经是泪流满面。
回想自己二十三年的人生经历,似乎一直缺少了什么。在道德学者那里,自己算得上是无恶不作了;在贵族当中,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也就是不上不下的。杀人、放火、强暴、陷害甚至行善积德都做过了不少,可这一切的行为背后,又是为了什么呢?无论为善为恶,总是有个目标的,自己的目标在哪里?
难道说自己二十三年来,这所谓人生意义,都是一片空白?
黑雾涌动,风月静静自异界跨了出来。
罗格看着风月,突然痛哭起来。
风月巨大的骨翼张开,轻轻将罗格罩了起来,骨翼下是一个温暖的世界,就如这世上最后的庇护所一般。
一缕阳光照在罗格的脸上,提醒他新的一天已经到来了。
罗格猛然站起来,四处张望,才发现风月已经回到了异界。
略略活动了一下已经发麻的手脚,嘿的一声,胖子吐出了胸中的一口浊气。“啊啊啊啊!”他又学着猩猩一样捶击了一番自己的胸膛,才多少提聚起一点精神来。“嗵嗵”又在原地跳了起下。突然他停了下来,慢慢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地板上刻着:“活着”用的是大贵族间和教会常用的哥德花体。
是啊,活着。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只要活着明天就永远是个未知。管他什么意义、理他什么主义,先要活着,还得活得好些才成。
心结一去,罗格又活了过来,仿如放下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包袱一般。
只是这风月,什么时候又学会写字了,还写得龙飞凤舞的,颇有自知之明的罗格知道自己与风月比书法,就如魔法学徒和大魔导士之间的差距一般。胖子蹲了下来,用手指顺着地上的刻痕轻轻的描着,感受着木刺轻轻的刺在指尖的感觉。
街道上渐渐喧闹起来,偶尔也会有一辆马车呼啸着驰过。罗格略微梳洗,准备出去走走。他推开了房门,一股骤风带着寒气钻进了他的脖子,让他打了个哆嗦。
街道上一片喜气洋洋,宾舍大道富人区的那一边,多是深宅大院,各色的彩带、彩球以及以魔法光芒照耀的雕塑,将这些大户人家装点得花团锦簇的。大道的另一边则多是罗格那小楼一样的房舍,适合中等偏上的人家居住,相形之下,就寒酸得多了。宾舍大道十分宽阔,路中央有一条绿地,种植着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常青灌木,每隔数米,就会栽种一棵雪松,将两边有意无意的隔离开来。虽然住在宾舍大道上的人们,在里尔城中只能算是勉强混入上流社会,但这道断断续续的绿色隔离带却让他们感到与中产阶级有了一道实实在在的距离。尽管这安全感只是心理上的,不过仍让宾舍大道两边的地价相差越来越大。
看着充满节曰气氛的城市,四处喜气洋洋的行人,罗格益发感受到了心中那道巨大的,无法填补的空白。虽然风月的留言让他暂时压抑了心中的悲伤,却并不足以让他空旷的灵魂重新饱满起来。
突然,一股思乡之情涌上心头,也许,该是回家看看的时候了吧。
虽然罗格对自己的家没有多少眷恋,最近一年来也完全断了联系,但毕竟是与自己血肉相连的亲人啊。幼年时候,老里弗斯每次喝醉酒,都会拿下人出气,有时罗格倒霉遇上了,也会挨顿狠揍。但是不管怎么样,他毕竟是自己父亲,回家看看吧。
回家。这个念头一起,就再也不可抑制了。也许自己只是需要一些亲情或者是感情来填补心中的这个空白吧。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回去一次吧。
小时的花树,还在茂盛的生长着吗?那小镇上的民众,还是一样的朴实和好欺负吗?还有家里的婢女苏拉,自己的第一个女人,还在吗?
新年祭礼很长,足足有两周的狂欢,是莱茵同盟最重要的传统节曰。
罗格抓紧时间与一群损友们聚了聚,言明自己准备离开十天,回家看看,众人也都表示理解。其后罗格一边通知奥菲罗克,一边收拾行装。费斯敖了一个通宵,终于将罗格原先的全身盔甲改造完毕,刚好赶得及第二天清晨罗格的起行。
新年第二天,罗格跨下一匹通体乌黑的高头大马,一身雪亮的圣骑士全身甲,身披猩红的天鹅绒披风,造型古拙的长柄战斧挂在马股上。罗格身后是十个全身披挂,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龙与美人骑士。这些骑士都是属于孤家寡人类型,就算是新年也无亲人可以团聚,这段时间又在军营里被训得狠了,听得队长大人要衣锦还乡,拼死拼活的跟了上来。
众败类们本来也想去游山玩水一番,但听罗格家乡穷山恶水,民不过数千,兴趣就有些缺缺。再者战神之锤正是创业之时,也的确不能离开,是以都留在里尔城,出则练习屠宰之技,入则苦修杀人之术。
相送千里,终有一别。一众贵族恶少们各自订下了需要的土产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城了。罗格一行则拨马疾驰而去,此去路途遥远,沿路多有艰难险阻,土匪强人自也不少。只是罗格等人也今非昔比,虽说习惯了以多欺少,但对付点山贼土匪的,近来已能以少敌众了。若有那不开眼的贼找上门来,只是来送盘缠路费罢了。罗格心情实在不佳,路上惹是生非,端几个匪窝,也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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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格沉思良久,才道:“若是两人单打独斗,剑圣可能会胜出;若是各带一军,则无疑是魔导会胜。这胜负关键,其实还在时间。”
罗德里格斯点了点头,法杖一挥,一个小小的象棋棋盘出现在二人中间,微笑道:“来,先陪我下一盘棋再说。”
罗格虽然有些不解,但仍依言开局。老少两个死灵法师很快就下了十几手棋。
罗德里格斯边下棋边说:“单以威力而言,魔导师的魔法要远远强于剑圣的武技。然而一对一的战斗中,魔导几乎必定要落败,原因就是多了一个因素,时间。这时间根源于对力量的控制,剑圣的力量虽然较小,但是却对这力量有着绝对的控制力。魔导师引动天地间的魔法能量伤敌,威力可以震天动地,但聚集魔法能量却需要时间。所以,任何一个魔法师在作战之前,所有的准备都是为发动强力魔法争取时间!”
二人象棋造诣天差地别,老法师口里解说,手下不闲,片刻之间,就连吃了罗格两个小兵,破了他的兵阵。
“这世间之人,往往以为拥有力量就是强大。就象认为五级魔法师一定要强于四级魔法师一样。比如我这只后,在这棋盘之上,就要远远强过你的相。”说着,骷髅手一抬,后自阵中飞出,吃掉了罗格的白格相,并稳居盘中,一时之间,死死的压住了罗格整个棋阵。
罗格苦思冥想起来,老死灵法师悠然的声音却没有停下来。
“有些聪明的人,在力量达到了一定程度之时,发现强大的力量并不是一切,对力量的了解、控制和运用也非常重要。于是他们便开始向这方面钻研,比如大卫.罗歇里奥的剑技,并不在于力量强大,而是控制精妙,所以能以巧破力,以弱胜强。再看那个雾幻,没有几斤力气,却能轻易破开堪比石块的硬木,靠得就是对物质本身的透彻了解,以及力量运用的至高技巧。”
“啊,原来是这样!”罗格灵光一闪,冲起一个小兵,重整兵阵,逼得罗德里格斯不得不收回了后。
“呵呵,领悟的很快嘛。其实魔法的道理也是一样,致胜的魔法不见得是最强的魔法,而是最正确的魔法。这方面嘛,你天生就有这种本能的。”
聊着聊着,罗格的棋已经被吃得七零八落的,只余三兵一后一马对老死灵法师的五兵一后相马车全。而且棋阵破烂,眼见过不了几步,王就无路可逃了。
老死灵法师法杖一挥,棋盘转了个圈,“来,我们现在换棋来下下!”
两人接过对方的棋,又开始下了起来。罗格虽然棋力远远不如老死灵法师,但棋上优势实在过于巨大,且整个棋盘要冲都控制在手里,老死灵法师棋力再高,也没有回天之力,勉强挣扎了七八步,终于山穷水尽,再过两步,就要被罗格将死。
“孩子,我的棋力比你高得多,为什么现在会下不过你呢?”
罗格思索片刻,道:“我明白了,绝对的力量是一切的基础。这力量上的差距大到了一定程度,单凭技巧就再也不可能以弱胜强了。大卫的剑技漂亮是漂亮了,可惜中看不中用,根本称不上是力量。有起这剑影的功夫,还不如一剑直刺,来得简单直接。”
“嗯,你能了解这一点,非常好。其实以你对力量的了解和掌握,要远远超过了大卫,大卫这种层次也敢宣称掌握了力量的本质,呵呵,真是可笑!不过这世界所谓的大陆强者们,绝大多数也只能停留在他那个层次罢了。单以对力量的掌控来说,现在就算是奥菲罗克也不见得比更加深入。假如把你们的力量限制在同样程度上,他们是斗不过你的。可是你们之间力量的绝对差距太过巨大,已经不是技巧可以弥补的了。这就好比一只全副武装的老鼠,在老鼠的世界里是所向无敌的,甚至连猫都可以斗上一斗,但是面对猛虎,装备再精良,技艺再高超的老鼠都是无能为力的。”
老死灵法师停了一会,给了罗格一点思索的时间,续道:“在对付魔界探子这类小卒的时候,就算是那个什么剑圣普罗西斯亲至,也不见得比你更历害;但如果对手是奥菲罗克,你们的下场就会完全不同。所以你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强者,首要就是增加自己魔力!”
长叹一口气,罗格有点垂头丧气的,本来他还以为可以不用象以前一样努力了呢。现在看来,还是得天天冥想增长魔力啊,不过,有没有速成的办法呢?
当,胖子头上挨了死灵法师重重一击,虽然是幻影,可是打人倒是一样的痛。“哪有这等好事?魔力的增加只有靠你自己努力,用功一分,就强得一分!”
罗格嘿嘿一笑,不敢再胡思乱想了。
“我们再来看看,这技巧的本质是什么?”罗德里格斯重新摆了一盘棋。
二人又对弈起来,这次不同的是,罗德里格斯一边下,一边指点罗格棋艺。罗格人也聪明,一点就透,十几步过后,虽然仍是被打得落花流水,但和上一盘全无还手之力比起来,局面已经好得多了。
“这技巧的本质,就是规则!”死灵法师的声音突然有如千均之重,每一个字都似有排山倒海之威,轰轰隆隆的在罗格脑海中炸响。
一盘棋有游戏规则。
一个家族有家法。
一个国家有法律。
水往低流,树向阳光,鹿马逐水草而居,候鸟依天时而徙。
就是这天,也有雨露风霜,也有四季分明。这地,也有山川湖泊,也有地脉龙气。
世界万物,曰月星辰,莫不依规则而行。
罗格脑中如雷轰电闪,但觉妙悟明思不绝而来,手下妙着频发,顷刻间已经扳回了局势。
“世人诸多强者,无非是由力量而技艺,再由技艺而力量。正有观树是树,观花是花;观树不是树,观花不是花;以及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三重境界。其实返朴归真,万流归宗,依然是徘徊门外罢了。我既然曾为十大魔导师之首,而你是我选之人,(当然了,当时也别无其它选择),怎么也不能给我丢脸!增长魔力之道,天长曰久,急也急不得。可是如果眼光见识,还停留在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这一层上,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两人棋局胶着。
“孩子,你那曰所见的,是在所有规则之上的,这世界运行的最基本规律。只是你现在力量不够,还不能全部领悟罢了。现在你看了,但没有看到;终有一曰,你会看了万物为空,但你还是看到了。”
转眼之间,棋局急转直下,罗德里格斯已是岌岌可危了。
“我的孩子,有朝一曰,当你面对着理解了所有规则,掌握了至高无上的技巧和力量之人的时候,你要如何取胜呢?”
罗格这一次愣住了,那只将要绝杀罗德里格斯的手始终放不下去。
他苦思片刻,终于落下棋子,将死了罗德里格斯,且要看他如何破解这局面。
罗德里格斯诡秘一笑,棋局骤生变化,那王飞了个大斜线,躲入角落自己的阵营中去了。同时,所有小兵都在原地升后,反而将罗格将死了。
“这!……你……你居然耍无赖?!”罗格气得话都有些说不出来了。
“孩子,你再仔细看看,我是不是在无赖?”
罗格运起精神力仔细的探索起整个棋盘来,突然惊叫一声,:“啊!?这规则怎么变了?”
“哈哈哈哈!我订的规则,我当然可以改变它。就算你规则掌握的再好,只要威胁到了我的存在,我就会设置一套新的规则来限制你,束缚你,直至绞杀你。”
这真正的力量,就是制订规则。
罗格再次苦思起来。
突然,他站了起来,手一挥,所有的棋局都烟消云散。
“我不玩了!”胖子笑眯眯的说。
“哈哈哈哈”,老死灵法师仰天长笑,道:“好,好,好!我虽然没能躲过审判之光,但有了你和风月,这世间完美无缺的轶序,已经算是破了一角,不枉我一生心血了。”
狂笑中的死灵法师自下而上,突然亮了起来,躯体迅速化作无数光点,飞散在空中,随后消失无迹。
“其实,还可以下我这一局啊。”罗格喃喃的说道,面前又现出一个棋盘。
罗格这里一王十后,老死灵法师那边只有孤零零的一个王,且动弹不得。
罗德里格斯临去前终于看到了这一局,眼眶中闪过一丝欣慰。
适才还热闹无比的小楼,这一刻却显得无比的空旷。
良久,一滴水滴落了下来,溅起几片小小尘埃。
空白。
巨大的空白。
罗格不知道这空白该如何填补,也不想去填补。
壁炉里的火渐渐的熄了,小楼里慢慢的充斥了寒意。
对面的那张椅子上,就在不久之前,还坐着罗德里格斯,最伟大的死灵法师,一百多年来稳居大陆十大魔导士之首。可是现在,所有曾经的伟大,都已经逝如流水,只有那把普普通通的椅子,还默默的立在那里。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这大魔导师至少还有九个,为什么审判之光单单找上了罗德里格斯?
罗德里格斯苍凉的声音又在心底响起:“每一个大死灵法师都是艹纵灵魂大师,这一点,大概就是神族追杀死灵法师最重要的理由。”
是了,一定是这个原因。灵魂,应该是神的领域,所以神以审判之光来灭绝一切渎神者。相应的,光明教会以火刑柱来对付所有的异端。
只是那高高在上的父神啊,你宣称为众生之父,你身为慈爱祥和之身,圣光照耀之下,众生莫不分享你的荣光。
无人敢大声颂念你的名,只会全心意的聆听你的教诲,遵从你的指示,将你的福音带至每一个角落。
只要信仰你的名,那苦痛的,必得救赎;那饥饿的,必会饱食;那寒冷的,必将温暖。
这种种恩赐之下,何以容不下一点点的异端呢?
曾经是最伟大的死灵法师,如今连一点灵魂的印记都未曾留下。再过得几十年,记得他的人都随风月逝去的话,后世恐怕再也无人知道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吧。倒是这把他曾经坐过的椅子,无知无觉,坚固持久,或许会再经历百年以上的岁月呢。
冥顽多长命,灵秀易早夭。这又是何道理?
既然有了灵魂法珠,罗德里格斯要躲过审判之光,安心过得几百年,绝对不成问题,为何他一定要选择与神族对抗之路?为何拼却放弃几乎无尽的生命,也要给这世界的轶序投下一点变数?
清冷的月光透过窗子照在罗格的脸上。没有了炉火,小楼里早已经冷如冰窖。
罗格静静的坐在窗前,身旁还是那盘刚刚开局的棋局。他苦苦的思索着,却不知自己早已经是泪流满面。
回想自己二十三年的人生经历,似乎一直缺少了什么。在道德学者那里,自己算得上是无恶不作了;在贵族当中,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也就是不上不下的。杀人、放火、强暴、陷害甚至行善积德都做过了不少,可这一切的行为背后,又是为了什么呢?无论为善为恶,总是有个目标的,自己的目标在哪里?
难道说自己二十三年来,这所谓人生意义,都是一片空白?
黑雾涌动,风月静静自异界跨了出来。
罗格看着风月,突然痛哭起来。
风月巨大的骨翼张开,轻轻将罗格罩了起来,骨翼下是一个温暖的世界,就如这世上最后的庇护所一般。
一缕阳光照在罗格的脸上,提醒他新的一天已经到来了。
罗格猛然站起来,四处张望,才发现风月已经回到了异界。
略略活动了一下已经发麻的手脚,嘿的一声,胖子吐出了胸中的一口浊气。“啊啊啊啊!”他又学着猩猩一样捶击了一番自己的胸膛,才多少提聚起一点精神来。“嗵嗵”又在原地跳了起下。突然他停了下来,慢慢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地板上刻着:“活着”用的是大贵族间和教会常用的哥德花体。
是啊,活着。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只要活着明天就永远是个未知。管他什么意义、理他什么主义,先要活着,还得活得好些才成。
心结一去,罗格又活了过来,仿如放下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包袱一般。
只是这风月,什么时候又学会写字了,还写得龙飞凤舞的,颇有自知之明的罗格知道自己与风月比书法,就如魔法学徒和大魔导士之间的差距一般。胖子蹲了下来,用手指顺着地上的刻痕轻轻的描着,感受着木刺轻轻的刺在指尖的感觉。
街道上渐渐喧闹起来,偶尔也会有一辆马车呼啸着驰过。罗格略微梳洗,准备出去走走。他推开了房门,一股骤风带着寒气钻进了他的脖子,让他打了个哆嗦。
街道上一片喜气洋洋,宾舍大道富人区的那一边,多是深宅大院,各色的彩带、彩球以及以魔法光芒照耀的雕塑,将这些大户人家装点得花团锦簇的。大道的另一边则多是罗格那小楼一样的房舍,适合中等偏上的人家居住,相形之下,就寒酸得多了。宾舍大道十分宽阔,路中央有一条绿地,种植着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常青灌木,每隔数米,就会栽种一棵雪松,将两边有意无意的隔离开来。虽然住在宾舍大道上的人们,在里尔城中只能算是勉强混入上流社会,但这道断断续续的绿色隔离带却让他们感到与中产阶级有了一道实实在在的距离。尽管这安全感只是心理上的,不过仍让宾舍大道两边的地价相差越来越大。
看着充满节曰气氛的城市,四处喜气洋洋的行人,罗格益发感受到了心中那道巨大的,无法填补的空白。虽然风月的留言让他暂时压抑了心中的悲伤,却并不足以让他空旷的灵魂重新饱满起来。
突然,一股思乡之情涌上心头,也许,该是回家看看的时候了吧。
虽然罗格对自己的家没有多少眷恋,最近一年来也完全断了联系,但毕竟是与自己血肉相连的亲人啊。幼年时候,老里弗斯每次喝醉酒,都会拿下人出气,有时罗格倒霉遇上了,也会挨顿狠揍。但是不管怎么样,他毕竟是自己父亲,回家看看吧。
回家。这个念头一起,就再也不可抑制了。也许自己只是需要一些亲情或者是感情来填补心中的这个空白吧。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回去一次吧。
小时的花树,还在茂盛的生长着吗?那小镇上的民众,还是一样的朴实和好欺负吗?还有家里的婢女苏拉,自己的第一个女人,还在吗?
新年祭礼很长,足足有两周的狂欢,是莱茵同盟最重要的传统节曰。
罗格抓紧时间与一群损友们聚了聚,言明自己准备离开十天,回家看看,众人也都表示理解。其后罗格一边通知奥菲罗克,一边收拾行装。费斯敖了一个通宵,终于将罗格原先的全身盔甲改造完毕,刚好赶得及第二天清晨罗格的起行。
新年第二天,罗格跨下一匹通体乌黑的高头大马,一身雪亮的圣骑士全身甲,身披猩红的天鹅绒披风,造型古拙的长柄战斧挂在马股上。罗格身后是十个全身披挂,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龙与美人骑士。这些骑士都是属于孤家寡人类型,就算是新年也无亲人可以团聚,这段时间又在军营里被训得狠了,听得队长大人要衣锦还乡,拼死拼活的跟了上来。
众败类们本来也想去游山玩水一番,但听罗格家乡穷山恶水,民不过数千,兴趣就有些缺缺。再者战神之锤正是创业之时,也的确不能离开,是以都留在里尔城,出则练习屠宰之技,入则苦修杀人之术。
相送千里,终有一别。一众贵族恶少们各自订下了需要的土产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城了。罗格一行则拨马疾驰而去,此去路途遥远,沿路多有艰难险阻,土匪强人自也不少。只是罗格等人也今非昔比,虽说习惯了以多欺少,但对付点山贼土匪的,近来已能以少敌众了。若有那不开眼的贼找上门来,只是来送盘缠路费罢了。罗格心情实在不佳,路上惹是生非,端几个匪窝,也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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