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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之千里嫁夫[穿书] 第101节

    农忙最是辛苦,这些天丈夫不仅白天高强度工作,晚上还要一起照顾孩子,再这么下去,铁打的人也受不了。
    没想到是给自己热的,虽然妻子只说了一句简单的话,却也能看出她是心疼自己了。
    娄路回心中一暖,没有扫兴说什么不喝的话,而是侧身又亲了下妻子才笑问:“你要来一小碗吗?”
    田宓伸手抱着男人的腰,懒懒的靠着人:“不喝了,我天天有的喝,不差这一口,这碗是特地给你留的,对了,以后每天早上给自己冲一杯牛奶,那个对身体好。”
    “奶粉就算了,留给你跟孩子。”
    “孩子不用喝奶粉,我一个人也喝不完,你要是不喝,每天早上我就起来泡好了给你。”就算再无知,田宓也知道,后世小孩子喝的都是专用奶粉,她不知道现在这种谁都适合的奶粉小孩子喝了好不好,但在奶水充足的情况下,她是不会给孩子们喝奶粉的。
    可能在有些人心中,她这种行为过于矫情了,但她不敢赌万一,初生儿跟大人不一样,他们的抵抗力多差啊?谁生的谁心疼。
    “好好好,我喝,我每天早上给自己冲一杯好不好?”娄路回向来拿妻子没辙,所以很快就笑着投降了。
    担心吵到顾婶子跟大姐,两人也没去客厅,直接将鸡汤放在了锅台上。
    丈夫出去搬凳子的时候,田宓又去橱柜里拿了筷子跟汤勺。
    娄路回只搬了一张凳子,等坐下后,没急着去喝汤,而是伸手要把一旁的妻子抱到腿上,显然男人时刻都记得她现在不能久站。
    田宓好笑的拍了他一记:“你吃你的,抱着我怎么吃?别到时候汤汤水水的全部滴道我身上了。”
    说着,她弯腰拿了灶膛内的烧火小凳子,坐在男人身边,还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趴到了他的大腿上。
    见状,娄路回轻笑着将右腿岔开,让妻子趴的更舒服些...
    “你这还要忙多久啊?以后天天这么晚吗?不是说有康拜因吗?”田宓趴了一会儿,又撑着脑袋看人,又瘦了,还黑了。
    男人咽下嘴里的鸡肉才回:“还要再忙一个多星期吧,差不多要到9月了,康拜因就一台,也只是借来用两天,而且机器很多地方顾及不到,还是需要人工的...”
    田宓对于收割机这种东西完全没有概念,但丈夫愿意科普,她也愿意听。
    就这样,简陋的厨房里,两人有默契的压低着嗓音,一个说,一个听,听众时不时的还回问两句,倒也是另一番温馨。
    尤其深夜的微光打在小夫妻的身上,更是为本就温情的气氛增添了一抹安定人心的光晕。
    吃完饭,因为丈夫不让她碰水,田宓便先回了卧室。
    习惯性的先去看孩子,发现小贝壳的小手已经从薄被子中挣扎了出来,举到了头顶。
    田宓顿时乐了,这睡姿跟她一模一样,她就喜欢把手举过头顶睡。
    基因真的是很神奇的东西,孩子们出生一个星期了,几乎一天一个模样。
    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这么说,反正现在她也觉得闺女更像自己,尤其她耳垂上面有一颗黑痣,小珍珠也遗传的明明白白的,再说不像她,她自己都不信了。
    还有那小脚,指甲盖儿的形状也跟她的一模一样...
    就在田宓趴在小木床边,各种花痴自己崽儿最好看的时候,娄路回也推门走了进来。
    于是傻乎乎的人类又多了一位,要不是记挂着男人明天还要起早,光捏捏小手,玩玩小脚丫子,她都能玩上头。
    第二天。
    娄路回在起床号响的时候就生龙活虎的出了门。
    算起来,才睡了三个多小时。
    田宓虽然心疼,却也只能在吃食上多下点功夫,早上除了粥跟馒头这些扛饿的,还给安排了鸡蛋跟牛奶。
    担心男人中途饿肚子,田宓还在他的口袋里用油纸包了几块点心。
    直到将人送出门,她才简单漱口开始吃自己的。
    娄雁南将一切都看在眼里,心里很是为弟弟开心。
    弟媳年纪虽然小,瞧着也娇气,却是个会心疼人的。
    爸妈他们也是这样的,不管什么事情,总会想着对方,像是刻进血液里的本能一般。
    或许正是因为生长在这样的环境下,让娄雁南对于伴侣极为挑剔。
    哪怕在大多人眼中,她的丈夫对她已经足够好,比起绝大部分将生活过成鸡飞狗跳的人家,他们算是模范夫妻了。
    但...她就是不想要这种对她好,也对别人温柔的男人。
    夫妻几年,丈夫无数次抱怨她跟冷血动物一般捂不暖,希望她更温柔一些,爱笑一些。
    可是...一开始,她明明也爱笑的,是那个男人...她的丈夫说,这些年外面的环境不好,她的笑容太艳丽,所以让她尽量不要笑。
    至于温柔,该体贴的地方,她自觉都做到了,她只是...不会说罢了。
    尤其前几天,当她再一次看到丈夫跟新来的漂亮小护士温声细语说话的时候,突然就觉得挺没意思的。
    以前她觉得自己嘴巴笨,性格直,就得找一个性格温柔的人做对象。
    后来丈夫对她穷追不舍,周围的人都夸他好,而且男人的确也很优秀,长得也算清俊,家世比不上自己家,却也不算差,她便同意了处对象,反正人都是要结婚的。
    这个年代,处对象也不能处太长的时间,不然名声不好,所以没几个月,两人毕业便立马结了婚。
    结婚后,住在一起才发现,那种温柔是真的,但不是对她一个人,而是对所有的女性。
    哪怕是几年后的现在,娄雁南依旧记得,新婚第二个月,当她跟着主任医师后面学习,疲惫的下了一台手术时,出门身上染血的衣服还没有脱,就看到自己的丈夫,正在半扶半抱着一名年轻的小护士。
    虽然男人解释是因为小护士脚扭伤了,他刚好看到,才帮了忙。
    但那个护士看着自己时的得意洋洋不是假的,而她,那一瞬浑身的冰凉也不是假的。
    她并不把那个护士的挑衅看在眼里,甚至连她长什么模样都不清楚,她只是不懂,附近明明有别的女性医护人员,为什么非要他一个男医生出马?他难道没有看到大家异样的眼光吗?
    再后来,这样的事情,每年都要遇到好几次,毕竟两人在一个医院里当医生,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当然,娄雁南不知道在她看不到的角落里,这种情况是不是更加多。
    虽然因为后来大环境的改变,再没有之前那般亲昵的姿态出现,但...总少不了你说我笑的场面。
    娄雁南知道,丈夫不算是一个坏人,应该也没有真的做出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情。
    但他只是很喜欢对别人展示温柔,然后享受别人感激崇拜的目光,不管男女,也近乎不分界限。
    可她不喜欢这样。
    所以,不知道哪一天开始,她再见到这样的场景,心里突然就没有了一丝波澜。
    再后来,因为她的冷淡,男人几番解释,见她的态度没有软化,便开始了冷战。
    他们夫妻是吵不起来的。
    丈夫太要面子,太推崇所谓的绅士风度,而她...不会吵架。
    他们都是骄傲的人,所以这一冷战,谁也不肯先给台阶,差不多...持续半年了吧...
    可她今年32岁了,她一直想要孩子的,却也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跟丈夫继续下去。
    从...新婚的第二个月就开始犹豫。
    毕竟这年头离婚不好看,且在大部分人眼中,这么好的丈夫,她还闹着离婚,多少有些不识好歹了。
    但,两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却比陌生人还不如的感觉太叫人窒息了。
    所以在弟弟打电话给她报喜的时候,她突然就冲动的做了决定。
    娄雁南决定给自己放个假,脱离熟悉的环境,远离那个男人,好好的,心平气和的问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虽然还没能想明白,但换了一副天地,她的心情的确好了很多。
    南姐又再发呆了。
    田宓一边吃早饭,一边偷偷瞄着对面的美人。
    大姑姐的到来,没有给田宓带来任何的不自在。
    两三天近距离的相处下来,她发现南姐不仅眼睛跟回回很相似,就连性格也是。
    外冷内热,平时话不多,却很会照顾人。
    这几天,晚上有丈夫,白天有南姐跟顾婶子,田宓除了喂奶几乎什么事情也没做过。
    田雨本来还担心亲家大姑姐不好相处,只是来过两次后,见人照顾自己妹妹跟照顾小孩子似的,体贴的她这个娘家大姐又是为妹妹高兴,又是不好意思的。
    无他,实在太惯着人了。
    别说自家大姐不大好意思,就是田宓自己也难为情,同时更在心里不解,这么好看、体贴、有事业还有家世的漂亮小姐姐,居然有人舍得让她难过?
    是的,就是难过。
    田宓发现有好几回,自己跟丈夫相处的时候,南姐脸上的表情不是失落就是若有所思。
    刚开始,她有心想要跟人谈谈,毕竟有些事情旁观者清。
    可是,又担心不小心会戳到人家的伤口。
    尤其她跟回回很幸福,她总觉得不管自己怎么开口,都不大合适。
    后来田宓索性压下自己的好奇心,就当没发现南姐越来越多次的走神,只静静的陪着就好。
    当然,如果南姐愿意找自己聊天,她还是很乐意做个好听众的。
    就在田宓一口咬下半颗鸡蛋的时候,就听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神的南姐道:“我跟家属院里的军属们约好了,等下去后山采摘树莓跟黑茶藨子,上午就不陪你做衣服了,你自己玩儿啊。”
    田宓...嘴里的鸡蛋突然就不香了是咋回事?
    看着冰山美人大姑姐穿戴严实,拎着竹篮,脚步欢快的走向梅婶子时,站在门内的田宓承认自己酸了。
    这是多好的季节啊,漫山的花草、野菜、菌菇还有野果,她却不能去。
    最最重要的是,大海啊大海,等她坐满两个月的月子时,已经是十月份了。
    十月份...差不多都要下雪了吧。
    呜呜...真的实惨。
    当然,叫她不设防的是,还有更惨的。
    “甜甜,别生气啊,翠兰姐给你带,采摘到的都分你一份。”
    “就是啊,甜甜,咱们都记着你呢。”
    “哈哈...甜甜,别听她们促狭,逗你玩儿呢。”
    “就是,今年不行,咱们还有明年呢,咱不灰心啊。”
    “......”
    为了区分田家的三姐妹,再加上田宓是一众家属里年纪最小的,所以将近一年相处下来,大家伙儿都已经熟络的很,直接喊她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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