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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女配后我靠着美食发家了 第16节

    被指着鼻子骂不要脸,唐晴面子挂不住,叫声尖厉,“妈,我被男人骗,你不心疼我还要骂我,那是不是我死了就不怕给你丢脸了!我才回来没几天,就嫌弃我白吃白喝是不是,我就知道你想把好东西都留给你宝贝儿子跟宝贝媳妇。”
    “我咋就这么命苦啊。”
    她也不想的,凭啥怪到她身上,还被唐锦知道,敲走了五十块。
    柳春花这会没心情哄人,把药塞到唐晴手里。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端午粽子
    “反正我警告你, 这次惹出来的祸事我给你兜着,你以后再敢胡闹,就别想回这个家了, 我跟你爸经不起折腾。”柳春花端着药碗, 闻着这药味, 她就烦躁。
    “妈, 你怎么说的这么难听。”唐晴心情憋闷,连亲妈都嫌弃她,都更别提外人了, “对了,你说唐锦猜到什么了,她会不会故意编排我啊?她从小就嫉妒我,现在看我遭罪了, 怕是高兴得很。”
    柳春花沉思一会,安慰道:“应该不会,她啥子凭证都没有, 光靠她一张嘴,只要她敢说, 我就敢撕了她,不过生产队那些老娘们就喜欢看笑话,白得都能说成黑的, 我这段时间会帮你留意着。”
    “你以后做事长个心眼,不要再被人捏住尾巴, 净给我添麻烦。”
    柳春花叹口气, 儿女都是债, 她恨铁不成钢, 可又能咋办。
    厨房里她的儿媳妇吴晓红正在淘米做饭, 嫁过来后就老老实实去地里挣工分,结果忙活一通回来,灶上炉子都是冷的,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这就过分了吧!
    她这个媳妇嫁进来就当老黄牛一样使,婆婆跟小姑子倒是占了便宜了。
    要不是想着唐华对她好,娘家又需要彩礼钱,她还真不乐意有这么个尖酸刻薄的婆婆。
    心里不舒坦,就多抓了一把米,锅碗弄得啪啪作响,发现柳春花手里端着药碗,扯了下嘴角,“妈,小妹的病还没好?”
    怎么没像那个大姑子一样早早嫁出去,跟个资本家小姐似的,成天躺在床上,啥病这么严重,她才不信,分明就是躲懒,都是农村出来的以为自个多娇气。
    柳春花憋着一肚子火呢,不忍心骂自己女儿,对儿媳妇就不会这么客气了,正好把火气发泄在吴晓红身上,“咋了,小晴她养养病碍着你的眼了,小晴她是个读书人,就是受不得苦,你以为跟你一样,从小在泥巴里打堆,皮糙肉厚。”
    “老娘就这么一个闺女,愿意好好惯着,你不服气,就怪你自己妈不疼你,赶紧去煮饭啊,还指望我这把老骨头煮饭给你吃呀,想得倒美。”
    吴晓红被喷了一通,脸涨得通红,呐呐道:“妈,我不是那个意思。”
    低头淘着米,手使劲捏着米粒,眼睛都红了起来,朝她撒啥气啊,她有啥说得不对吗,这做人儿媳就是不同,嫁进来就被欺负受委屈。
    吴晓红憋屈,故意动作慢吞吞的,等唐华跟唐大强回来,饥肠辘辘的,结果居然饭菜还没摆上桌。
    唐华有点不耐烦,“吃的呢?”
    吴晓红还在上锅蒸窝头,低垂着眼帘,细声细语道:“妈刚才在给小妹煮药,没顾得上煮饭,你先等一会,我这里马上就好了。”
    “忍着点嘴巴,妈她心里不舒坦,我都被说了一通。”
    唐华立刻皱起了眉头,去找柳春花说话,“妈,你咋回事,换作以前,饭菜早就端上桌了,我挖泥巴容易吗,你就不知道心疼我。”
    瞥一眼唐晴的屋子,“你光顾着把她给伺候好了,早就把我给忘在脑后了。”
    唐大强也不满,屋里两个女人都在,连个饭都没煮好。
    柳春花拍了下儿子,“你胡说八道,不就一顿饭么,难不成还饿死你了,那是你亲妹,你都不体谅一下她,就想着吃了。”
    “她能有啥病,吃好喝好,你不能只想着她,她重要还是我重要,你再这样,我就真生气了,每一个工分都是我辛苦挣来的,总不能让她一直躺着吃白食吧。”唐华捡了父母的性子,不可能让别人占了他便宜,他累死累活,想想都不划算。
    柳春花竖起眉头,“我跟你爸还活着,小晴她哪里就白吃白喝了,你还要我跟你爸补贴呢,哪有资格说小晴,我想咋样,由不着你来管,娶了媳妇忘了娘,还对敢对我说教了。”
    唐华耍赖,“我不管,真要算起来,她凭啥可以去读书,你偏心眼,我也要去读书。”
    他一念书就头痛,谁知道挣工分更恼火,还是唐晴狡猾,知道赖在镇上。
    天黑了唐家才吃上一顿饭,还吃得很不愉快,柳春花明显感觉到儿子有了小心思,跟着媳妇滚了,唐华则是觉得柳春花拎不清,以后靠他养老,却没有多心疼他。
    在屋里的唐晴听见说话声,心头也拱着火,唐华结个婚就能把她当外人了?想对她阴阳怪气,真是做梦,这也是她的家,她爱怎样就怎样,轮不到唐华来管教。
    这一生气,唐晴就上火了,本来身体就虚弱,第二天一看,床单上竟然都是血,被吓了一跳,唐晴害怕身体有个差池,找借口去了卫生院检查,拿了一堆药跟补品回来,一家人自然又闹了一场小矛盾。
    ……
    六月天气开始热了起来,天上大太阳挂着,在田里干活那是真正汗流浃背,早上出门都要带一瓶水。
    这边气候就是夏季比较燥热,感受着太阳的温度,就可以想象七八月有多热。
    唐锦把家里的被子已经换成了薄被,她跟陆沉也换上了轻薄的衣裳。
    平时最常做的就是稀粥,配上坛子里泡好的黄瓜笋片,酸辣清脆,开胃又好吃。
    家里的菜园子已经变得茂盛起来,种下去的菜秧渐渐长大,很多菜都可以吃了,莴笋小白菜胡萝卜黄瓜南瓜豆角,品种丰富,翠绿一片。
    较嫩的豆角跟细丝一般垂挂着,唐锦折下来做酸菜,嫩豆角泡起来才不会空心,保持最嫩的口感,挂在枝头的黄瓜,当成水果直接吃就行,清爽多汁。
    墙角爬满了南瓜的藤蔓,煤球就喜欢在那里扑腾,黑不溜秋的身子已经长大不少,但每天吃饱了,体型依旧肥墩墩的,看上去厚实绵软。
    嗅了嗅绽开的南瓜花,噗嗤打了个喷嚏,耳朵尖颤了颤,伸着黝黑的爪子去扒拉。
    唐锦穿过菜丛,看着好笑,把这团圆球rua了一遍,揉得狗子唧唧叫,拍了下那圆乎乎的胖臀,等狗子迫不及待地窜走了,她打量着这四处的南瓜藤,确实有些太多了,密密麻麻,这里都无法下脚了,容易滋养蚊虫。
    唐锦稍微清理了一下,留出一大片空地。
    掉落的南瓜花,没有什么用处,她本来打算直接扔掉,被陆沉留了下来。
    南瓜花也能吃,在陆沉记忆里,炸南瓜花是很香的一道零食,馋得慌了,他奶奶就会做,小时候最喜欢的零食,现在陆沉只能自己做来回味一番,围着灶台打转的回忆还很清晰,步骤也记得清清楚楚。
    炸南瓜花很简单,把南瓜花瓣盐水浸泡,里面的虫蚁洗干净,裹上一层调好的浆糊,一片一片放进锅里炸熟就行,外皮酥脆,内里柔软,带着花瓣的细润。
    唐锦往陆沉嘴里塞了一块,又好奇尝了口,眼睛亮了起来,“好吃,香香脆脆的。”
    口感很轻盈,有油炸的香味,但一点都不油腻,南瓜的花瓣比较清淡,外观也很漂亮,她喜欢这小吃。
    不仅如此,南瓜藤把表皮的绒毛撕掉后,折成嫩条,用来炒素菜也美味。
    有外面那样的小菜园是幸福感满满,就是打理起来不轻松,菜地里太容易长杂草了,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拔一遍草。
    唐锦还从山上移植了两棵樱桃,一棵杏树,一株桃树幼苗回来,自己种的果实更饱满一些,过两年就能结果了。
    考虑到端午快要临近,唐锦想上街买些好东西,正好从柳春花那里要来的五十块钱还没花,手头比较宽松,过节总得弄丰盛一些,顺便把做好的山药糕拿去卖掉。
    端午最是少不了粽子,这时候供销社跟黑市里的糯米红豆都很畅销,这些是做粽子的主要食材,想买都买不到,唐锦还是在李老四那里才抢到了一斤糯米,糯米的种植比稻米麻烦,味道更香甜,价钱当然翻倍。
    在黑市逛了圈,肉食同样不能少,买到了两根猪蹄,一斤五花肉,回銥嬅去做卤猪蹄跟回锅肉吃。
    唐锦不知道这里的粽子讲究的做法,她按照自己的心意来就行了,竹叶芦苇叶子都可以用来包糯米,但唐锦更喜欢用竹叶,比起芦苇多了一种清香味。
    山上就长着一丛箬竹,郁郁葱葱,叶片肥大,盐水浸泡一遍,开水煮几分钟,让叶片变得柔韧,将调制好的糯米馅料用叶片包裹起来,扎成一个精巧可爱的三角形。
    她做了两种口味的,有红豆馅的甜味,也有腊肉馅的咸味,糯米有限,就做了六只粽子。
    端午当天,直接上锅蒸熟就能吃,橱柜里还放着果酒,用樱桃泡的,酸酸甜甜,刺激味蕾,搭配着弹牙香浓的卤肉,鲜辣的剁椒鱼头,解腻的小葱豆腐,别提有多美滋滋。
    果酒也是会醉人的,唐锦多喝了两杯,面颊染上绯红,眼中泛上湿漉漉的光,唇上甜甜的滋味,只有陆沉才知道了。
    这边其乐融融,大队上许多烟囱里也飘着香味,过节嘛,一年就那么一回,大伙都想尝点油水。
    第27章 相亲
    唐家这天中午很热闹, 杀了一只鸡。
    柳春花把鸡毛料理干净,鸡血那个碗小心翼翼接着,鸡皮上还有些细小的绒毛, 她舍不得用火燎, 因为鸡油会滴出来, 就拿架子一点一点拔。
    鸡肉剁成两半, 要切块时,动作又停住了,想了想, 将大的那半鸡肉放进橱柜里,小的半只剁成碎块。
    唐华笑嘻嘻地凑过来,“妈,今天吃鸡啊, 我最爱吃鸡了,这只鸡腿是我的。”
    柳春花不耐烦地吆喝他,“走走走, 今天是小晴相看的好日子,你别光顾着吃。”
    唐晴的身体养好了一点, 柳春花就托媒人去找合适的对象了,这男方不能在本生产队找,走出去都是认识的熟人, 柳春花忍不住心虚啊,万一被发现了唐晴不是个大姑娘, 他们一家人都要被戳着脊梁骨骂。
    更何况这附近还没有年龄合适的对象, 柳春花就想着, 要不找个条件普通的, 她闺女嫁过去, 万一那段羞事暴露了,男方就没有底气离婚。
    她自认对未来女婿还算不错,没有计较对方的家境,不会多收彩礼钱,她闺女长得年轻漂亮,那就是相配的,没有让对方吃亏。
    从小精细养大的丫头,就这么给嫁了,想到飞走的彩礼,柳春花就隐隐作痛。
    但眼下把亲事给定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否则未婚先孕这事一直悬在柳春花心头上,跟坠了块石头似的,睡觉都不安稳,她更担心的是,唐晴回到学校,又跟那个男同学藕断丝连咋办,那男人哪里靠得住,还不如先让闺女死了心,踏踏实实过日子才是正经。
    媒人还真找到了一个人选,是永川生产大队的,跟红枣生产队同属一个公社,距离不算太远。
    男方本人不勤快,听说总是跑去镇上亲戚家长期住着,偷懒不去挣公分,不知搞些什么名堂,但上头有个哥哥,稳重老实,爸妈也是壮劳力,外人都觉得这男方玩心重,扛不起责任,都二十几了还没说亲。
    可这对于柳春花来说却很合适,男方本人不咋样,就没资格嫌弃她闺女,只要不分家,那小晴过得日子应该不差,能吃饱喝饱,时不时还可以回娘家一趟,而且那男的不是总往镇上跑吗,如果带上小晴,那就再好不过了。
    托媒人跟那边说了见上一面,今天就来家里吃顿饭,柳春花狠心杀了只鸡,中午的饭桌上总要有点油水。
    “我告诉你啊,饭桌上你就多喝汤,鸡肉要招待客人的。”
    唐华撇了撇嘴,“这事成不成还不一定呢,瞧把你给激动的。”
    “我呸!你这乌鸦嘴乱说话,小晴这模样,那家人能看不上?就是不知道那个李家的小伙子长得精不精神。”柳春花迅速垛着肉,她也说不准,所以才只烧了半只鸡,免得白让人给吃了。
    唐华才不在意,趁着柳春花把鸡炖上锅,差不多快熟了,灶屋里没有人时,偷偷舀了几块鸡肉,端进屋跟自己媳妇先吃了。
    估摸着男方快到了,柳春花催促着唐晴赶紧换身鲜艳的衣裳,衬得气色好看些,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给人家留个好印象。
    李老四跟他妈踏进唐家门槛,柳春花就热情地迎了出来,暗暗打量了一番,瞧上去高高瘦瘦的,衣裳干净,手里还提着东西,第一面柳春花觉着还不错。
    满脸笑容地把人带进堂屋,桌上摆着一盘花生,一盘地瓜干,盅盅里灌满热茶。
    吃饭事小,关键是双方见下面,柳春花跟李老四他妈闲聊着,了解大概的情况,差不多的时候,找了个借口去叫唐晴出来见人,跟李老四说会话。
    得知李老四本人没工作,家里只有四间屋子,又看李老四相貌普通,聊天的过程中,唐晴脸上的笑意淡了下来,还有些敷衍。
    坐在板凳上,隐隐有丝不耐烦。
    她知道她有秘密,可她好歹是个高中生啊,为什么要跟这样的人相亲,真正尝试过了,跟城里的男人谈过对象,这会坐在这里,唐晴真正意识到了,她真不愿意跟个乡下男人随便凑合。
    每天跑去田里挣工分,身上都是泥巴,挣到的钱连肉都买不起,衣服两年都没法换身新的,那样的生活简直让她窒息。
    看这个男人脸皮黑瘦,条件一看就很差,难不成她真要跟这种人在一起,生孩子做家务,不,她不要过那样的生活。
    唐晴退缩了,反应很冷淡,说话短短几个字,被柳春花地瞪了好几下,也不为所动。
    李老四的态度也冷了下来,他最会察言观色,怎会看不出来唐晴的意思,唐晴眼里的轻蔑太明显,对方瞧不起他,他也没兴趣凑上去。
    既然没有诚意,又何必让他白跑一趟,呆在这里就难受,还不如去做生意。
    他是没工作,但他挣的钱完全养得起家,这唐家没有诚心,那没必要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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