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灵魂伴侣是自由人(147)
秦春晓才回国不到半天,知道陆玄冬生病后就往这边赶,真来了以后,他不仅给人泡药,还接过了厨房大权,整了一桌清淡的家常菜,白灼时蔬、蒸牛肉丸、青菜瘦肉粥还有豆沙包。
陆玄冬看到豆沙包的都惊了:你还会面点?
外婆教的。
秦春晓去冲了个澡,换了陆玄冬的T恤和运动短裤,双手托腮,安静看着陆玄冬的脸,发现这家伙果然好看。
真不愧是让冬粉们念念不忘的洲草。
这位今年22岁的哲越太子爷有一张很古典的脸,要是换上汉服,便是典型的雍容华美古代贵公子面貌,看起来就很贵,但就是这么个人,低头啃豆沙包啃得脸颊鼓鼓,居然有点可爱。
秦春晓将一杯维C泡腾推过去,陆玄冬连忙来接,两人的手指不经意间碰了一下,陆玄冬神情不变,只是指尖微微动了动,美人捧杯一饮而尽,喉结随着吞咽动着。
冬仔,在来这里之前,我一直在想一件事。
陆玄冬有点茫然,抬起头,便望进一片映着金色波光的蓝海,然后他才意识到那是秦春晓在灯下的眼睛,如同宝石。
他问:什么事?
还在想,想明白了告诉你。
莫名的,陆玄冬觉得秦春晓的眼神有点眼熟,以前他只在秦春晓比赛时见过这种眼神,那是狼非常想要猎捕某个猎物时露出的跃跃欲试、富有侵略性的眼神。
但这间屋子里似乎没有秦春晓的猎物,错觉吗?
之后秦春晓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将碗筷收进洗碗机,陆玄冬喝了粥后开始出汗,被秦春晓扶到床上躺好,让他好好睡个午觉。
退烧药和消炎药都吃了,陆玄冬其实已经没有才发烧时那么难受了。
秦春晓靠坐在床沿上,看陆玄冬摆在床头还未看完的书:你好像从不和我抱怨工作辛苦的事。
我不想对你宣泄负能量。陆玄冬可以倾诉的苦太多了,以前拍的唯一一部电影首映礼结束时,他抱着秦春晓掉了几滴眼泪,都觉得那已经很过了。
童年与少年时代被满口脏话和抱怨的养父以及永远喋喋不休着听不懂话语的养母,那对赌徒与人贩子的组合,成功让陆玄冬明白了承载他人的负面情绪有多难。
秦春晓大致能明白这家伙的想法:可我会告诉你我在输比赛时的不快,你也可以对我说这些,要是你单方面做我的情绪垃圾桶,我会觉得很不应该。
陆玄冬:你不一样,我并不觉得你的负面情绪是难以忍受的,我很高兴听到你和我说很多话。
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对我来说也是不一样的。秦春晓将书摆回去,掀起一点被角:介意吗?
不。
少年钻进被子里,陆玄冬和他脸对着脸,两人近到可以感受对方的呼吸,然后呼吸变近了,他的头被对方用轻柔的力道搂紧怀里,呼吸贴住额头,悠长而稳定,甚至能透过胸肌感受到有力的心跳。
秦春晓的身体并不单薄,反而饱满得很有生命力,在夏天和这样一个人拥抱似乎太热了,但陆玄冬第一次感受到对自己释放的保护欲。
秦春晓对喜欢的人都很有保护欲,比如说秦春风,再比如二愣和队友们,但今天冬仔才明确的感受到自己也是被保护的那个。
陆玄冬终于意识到,他们的关系是比以前要更近了,具体近到什么程度不好说,但秦春晓已经不是才认识那会儿的别把我当做你的救命稻草,不要因为灵魂伴侣的关系就对我寄予过多期待的态度。
他张开口,试探着说了一些苦恼的事: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我没有告诉你,云琛看中的一个剧本,因为里面的穷人拍得很真实,所以对家发舆论说他们丑化现实生活,妈妈叫我帮他跑一跑,别让好剧本废了。
有员工以次充好,影响了一批货的质量,我准备召回那批货,舆论处理很费劲,我准备道歉,如果大家愿意接受补过去的货就好,不愿意退钱也行。
有设计师设计了一款毛拖鞋,正好我们合作的扶贫县里有个女孩决定做养殖户,可是她的兔子被同县几个不肯工作的懒汉偷了十几只,她去报警,然后回来的时候发现其余兔子被懒汉的同族叔伯毒死了,我小时候在山里,也见过很多这样的人。
秦春晓耐心的听着,拍拍他的背:我是运动员,不懂你碰到的这些事,但光是听都觉得好不容易。
是啊。陆玄冬笑起来,听着少年的心跳,觉得这一刻对他来说有点奢侈,我拥有了十几岁时想都不敢想的财富,所以我已经没有那时候痛苦了。
钱缓解了他大部分的痛苦。
秦春晓拍着他的背:那时候很痛苦吗?
陆玄冬:嗯,因为看不到未来,那时候我辍学了,又没成年,打工都不好找地方,那个人贩子还有想楠,她们状态都不好
有些话陆玄冬没说,比如他的人贩子养母还有梅毒,不知道是被村子里哪个男人染的,他不许她和想楠太近,每次靠近她,为她换衣服、喂饭时怕也染病,因为没钱买药。
那些事情太痛苦了,太痛苦了,不该是春晓听的,他的人生应该一片辉煌明亮,永远与阳光、热血、快乐在一起。
等秦春晓的呼吸变得平稳,陆玄冬叫了他几声,确定人真的睡着了,才很小声的说完他真正想倾诉的那些负面的东西。
十几岁带我去一起搬家赚钱的阿伯发现肝癌晚期,癌细胞扩散了,我给他打了十万块做治疗费,他说让我给他独生女五十万,当年的恩情就两清,他的女儿是唐氏儿。
还有个女孩子,她在我街头卖唱时,常去旁边的小摊上吃饭,她是厂里打工的厂妹,也是未成年,看起来和想楠一样,就是小孩子,后来她被人哄了,大着肚子回了村里。
15岁的时候,我很痛苦,因为穷,我看不到未来,如今我好像什么都有了,又好像还没有着落,父母的家不是我的家,我妈妈对我说希望我能早点帮云琛处理好那部剧的事,我告诉她要推几天,因为我发烧了,她回了一个哦。
我憧憬喜爱着某个人,可我又觉得和他还差着很远的距离,他是快活和勇敢的,而我总是不快活、胆怯的。
陆玄冬想要得到某个人毫无保留的爱和拥抱,只能是那个人,其他人他不要,可现在他又觉得那些距离的存在也没有关系了,因为此时此刻,他被这个人抱住了。
被抱住的时候,他想,就算在这一刻死去,也算得上善终。
陆玄冬这个人就是这样,有些话他只愿意在秦春晓面前说,但又不想秦春晓听见,奇妙的是秦春晓居然也理解了这种心态,所以他闭上了眼睛,但没睡着,那些话他也听得清清楚楚。
等陆玄冬睡熟后,秦春晓睁开眼睛,想了一阵。
诚然他和陆玄冬的出生、成长经历以及现在从事的事业都天差地别,如果不是灵魂伴侣这档子事,他们一辈子都不会有交集。
可他并不觉得他和陆玄冬的距离很远,明明是只要伸手、只要往前一步就可以碰到的距离,秦春晓愿意去听陆玄冬的故事,去理解他,拥抱他,将余生的时光都分享给他,让他们靠得更近。
【如果这是爱的话,那么,我是爱他的。】
秦春晓想明白了。
几小时后,赵昭颜提着一份饭店里打包的粥,第一次到琶洲。
她对这里不熟,靠着助理才摸到了儿子住的小区,然后是乘电梯上楼,按门铃。
开门的是个陌生的男孩子,黑头发蓝眼睛,好看的让赵昭颜和她背后的小助理觉得这男孩应该是个明星,但对方的体态和气质又一看就知道不是圈内人。
赵昭颜脑子里浮起一个念头,这孩子外貌条件真不错,00后的圈内新人没一个比他出色的,她该不该打电话给经纪人,告诉她自己碰上了一个好苗子?
是冬仔的妈妈啊。小少年拿了拖鞋给她们:阿姨好,我是秦春晓,和冬仔是朋友,听说他生病了,就过来照顾他一下,他吃了药已经睡了。
秦春晓说话客客气气的,普通话不算特标准,赵昭颜当过主持人,普通话一甲,那点广普的口音落在她耳里特别明显。
赵昭颜也礼貌的回道:我听他说过你,你是排球领域世界第一的防守天才。
怎么说人家也照顾了儿子,赵昭颜就算情商跌到零,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摆高高在上的豪门贵太太款,因为那不叫情商低,叫坏。
她礼节性的和秦春晓客套几句,夸赞了对方的成就,说话时用了年少有为之类的词。
他说我是世界第一啊?秦春晓笑起来,行,那我争取早日成为无人可以质疑的第一。
秦春晓还要回去做家务,他妈妈今天出差回来,小秦自觉平时在外打比赛,很少孝敬父母,这会儿也想给妈妈做一顿晚饭。
他干脆的道别离开。
赵昭颜也不留人,只让助理把粥放冰箱里,她就坐沙发上背剧本台词,按她的习惯,进组前台词是必须背完的。
其实赵昭颜本来是想带陆玄冬去医院看病的,买了粥也是打算让儿子在路上吃,但既然儿子已经被照顾好了,她就不多费事了。
小助理进了厨房又出来:赵姐,冰箱里有吃的。
营养丰富又可口的饭菜被放在冰箱里,冰箱上也贴了字条。
【用微波炉热了再吃,不要偷懒,冷食伤胃。】
赵昭颜见菜色不错,应了一声,觉得大儿子的朋友还挺好,没想别的,只是在陆玄冬醒来时顺口提道:你现在也不适合外出吃东西,妈妈也不想让小林去外面,太热了,就把你朋友留的东西热一下,我们一起吃吧。
对于母亲的到来,陆玄冬本来是很高兴的,但听到她这些话,陆玄冬沉默了几秒。
然后他拿出手机:我那是病人餐,不适合你们吃,我给你们点外卖吧,爸说过你不吃香菜对吧?鲍鱼饭行吗?
赵昭颜:我减肥,鲍鱼饭给小林,你给我点沙拉吧。
2019年的8月,秦春晓获得了半个月的假期,他姐姐也放暑假回来,趁着爸妈周末也在家的时候,小伙子主动收拾了碗筷,坐在他们面前。
这是有大事要说的架势,秦春晓在决定转项打排球的时候都没摆出这么严肃的表情,秦岭爸爸、秦朝妈妈、秦春风也跟着严肃起来。
秦春晓:我有事想告诉爸爸、妈妈和姐姐,这件事我想了很久,所以接下来我要说的话,是认真并经过谨慎思考的。
秦朝妈妈看了眼丈夫和女儿,点头:说吧。
秦春晓:我是双性恋。
秦朝妈妈:妈知道,你去年就和我汇报过这事了。
秦春晓:我爱上了一个男人,想要追求他。
要是我足够幸运,能够获得他的爱意和相伴的承诺,我会把他带到爸爸妈妈姐姐面前,告诉你们他的名字,他的故事,我希望到时候我们能一起得到家人的祝福,如果追不到他,我也会争取和他继续保持朋友关系。
这就是我要说的事。
第175章 追求
听到秦春晓的话,秦爸秦妈秦姐姐首先排除了和秦春晓相处时间最多的二愣,哪怕二愣很帅。
那小子喜欢维密超模,去年维密停止办秀的时候还嗷嗷哭呢,而且秦春晓对他快和养好大儿差不多了,发展出其他情愫的概率就是零。
接着排除秦春晓的国家队队友们,以秦家父母对小秦的了解,他对不擅长打架的大块头们都是当好大儿看,而唯一能打得过他的丁荣,在小秦心里则是需要挑战的对象。
等秦春晓回房休息后,秦家爸妈、秦春风又在微信上拉了个小群。
秦岭爸爸用高智商锁定了一个人:是不是那个姓陆的、长得特别好看的男孩子?就是送晓晓去高考那个。
秦春风:为什么觉得是他?
秦岭爸爸:因为他最好看。
秦春风总觉得弟弟被误解了:晓晓应该不是因为陆玄冬好看和有钱才喜欢他的。
就算陆玄冬没钱没颜,还是那个从农村里逃出来的少年,秦春风觉得以陆玄冬倔强且在污泥里也绝不肯堕落性格,弟弟依然有极大概率欣赏对方并且产生好感。
秦朝妈妈:我们知道你弟弟不是肤浅的人,但他瞧上人家,也不可能和脸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当年看上你爸也是图他脸的。
秦岭爸爸:朝朝,别在孩子面前这么说。
秦春风又看到父母在小群里发狗粮,她将手机一丢,躺在床上。
她的弟弟还是爱上了自己的灵魂伴侣,但出于对弟弟的理解,她倒是明白这两人在一起和是不是灵魂伴侣没关系。
算了,反正晓晓都18岁了,他要和谁在一起都行,秦春风发了个安全行为手册给弟弟,便将此事撂开,毕竟管得太多也是会被嫌弃的,但根据数据统计,同父同母的手足一旦出现一人拥有灵魂伴侣,另一人拥有灵魂伴侣的概率是百分之八十,而她已有所爱,这才是秦春风纠结的问题。
她有没有灵魂伴侣?有的话她该如何对待对方?
此时有人给她发了微信消息。
【在做麦芬蛋糕,你吃不吃蔓越莓?吃的话我就加了。】
秦春风眼前一亮,连忙回复。
【吃!】
秦春晓将自己的暑假都给了陆玄冬,每天清晨他会准时出门晨练,跟着省队的人一起训练,回家的时候顺便逛个菜市场,回家后就看看书做做家务,下午四点准时开始做饭,有些食材他碰不了,可他会做出来,留一份给爸妈姐姐,另一份打包好,提着出门。
秦春风端着一碗杂粮饭,桌上有白灼皮皮虾,连壳都剥好了,蘸着酱吃很是清爽,桌上还有冬瓜排骨汤,里面撒了点白胡椒粉提味,还有一道水煮西蓝花,一道豉汁蒸凤爪,这也是全桌口味最重的,但也是蒸菜,吃起来很清淡。
这么清淡,说健身餐都不为过吧?秦春风嘀咕着,跟着晓晓吃饭,我都瘦了,温朗要天天这么喂我,我非得和他闹不可。
温朗是秦春风的男朋友,两人都在人大读书,秦春风有时沉迷书籍懒得去食堂,全靠男友带饭投喂,温朗干脆接了几个家教的活,赚钱租了个一室一厅的小屋子,时不时做点饭,给女友开小灶。
秦春风胖出来的那几斤肉都是这么来的,但秦春晓又帮姐姐瘦回去了。
秦朝妈妈也感叹:你爸当年才和我认识时候,也一直做饭给我吃呢,后来看到他和街边混混打群架时,我念着那些饭菜,可不能看他一对十,立刻捡了块砖过去掀那些混混的脸,打完我们就在一起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抓住一个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
秦春风:晓晓的战斗天赋大概是爸爸妈妈一起给的吧。
秦朝妈妈拿勺子舀汤,疑惑:这小子炖汤还放这么多鲍鱼、鱼翅、海参,冬仔是不是很虚啊?
秦春晓追人的方法也是从长辈那儿学的,他父母外公外婆那个年代的人经历过饥饿,就连姐夫温朗也是父母早逝靠卖鱼的伯父伯母抚养,青春期不敢大口吃饭,生怕伯母嫌弃,因此他们对人好时最实在的方式,就是塞好吃的。
吃饱吃好比啥都重要。
而在秦春晓的脑子里,陆玄冬是个娇弱的人,虽然和秦春晓一比,大部分人类都很娇弱。
冬仔得补身子。
他在去的路上顺手买了束白月季,总共11朵花,在包装里与满天星一起绚烂。
恋耽美
陆玄冬看到豆沙包的都惊了:你还会面点?
外婆教的。
秦春晓去冲了个澡,换了陆玄冬的T恤和运动短裤,双手托腮,安静看着陆玄冬的脸,发现这家伙果然好看。
真不愧是让冬粉们念念不忘的洲草。
这位今年22岁的哲越太子爷有一张很古典的脸,要是换上汉服,便是典型的雍容华美古代贵公子面貌,看起来就很贵,但就是这么个人,低头啃豆沙包啃得脸颊鼓鼓,居然有点可爱。
秦春晓将一杯维C泡腾推过去,陆玄冬连忙来接,两人的手指不经意间碰了一下,陆玄冬神情不变,只是指尖微微动了动,美人捧杯一饮而尽,喉结随着吞咽动着。
冬仔,在来这里之前,我一直在想一件事。
陆玄冬有点茫然,抬起头,便望进一片映着金色波光的蓝海,然后他才意识到那是秦春晓在灯下的眼睛,如同宝石。
他问:什么事?
还在想,想明白了告诉你。
莫名的,陆玄冬觉得秦春晓的眼神有点眼熟,以前他只在秦春晓比赛时见过这种眼神,那是狼非常想要猎捕某个猎物时露出的跃跃欲试、富有侵略性的眼神。
但这间屋子里似乎没有秦春晓的猎物,错觉吗?
之后秦春晓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将碗筷收进洗碗机,陆玄冬喝了粥后开始出汗,被秦春晓扶到床上躺好,让他好好睡个午觉。
退烧药和消炎药都吃了,陆玄冬其实已经没有才发烧时那么难受了。
秦春晓靠坐在床沿上,看陆玄冬摆在床头还未看完的书:你好像从不和我抱怨工作辛苦的事。
我不想对你宣泄负能量。陆玄冬可以倾诉的苦太多了,以前拍的唯一一部电影首映礼结束时,他抱着秦春晓掉了几滴眼泪,都觉得那已经很过了。
童年与少年时代被满口脏话和抱怨的养父以及永远喋喋不休着听不懂话语的养母,那对赌徒与人贩子的组合,成功让陆玄冬明白了承载他人的负面情绪有多难。
秦春晓大致能明白这家伙的想法:可我会告诉你我在输比赛时的不快,你也可以对我说这些,要是你单方面做我的情绪垃圾桶,我会觉得很不应该。
陆玄冬:你不一样,我并不觉得你的负面情绪是难以忍受的,我很高兴听到你和我说很多话。
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对我来说也是不一样的。秦春晓将书摆回去,掀起一点被角:介意吗?
不。
少年钻进被子里,陆玄冬和他脸对着脸,两人近到可以感受对方的呼吸,然后呼吸变近了,他的头被对方用轻柔的力道搂紧怀里,呼吸贴住额头,悠长而稳定,甚至能透过胸肌感受到有力的心跳。
秦春晓的身体并不单薄,反而饱满得很有生命力,在夏天和这样一个人拥抱似乎太热了,但陆玄冬第一次感受到对自己释放的保护欲。
秦春晓对喜欢的人都很有保护欲,比如说秦春风,再比如二愣和队友们,但今天冬仔才明确的感受到自己也是被保护的那个。
陆玄冬终于意识到,他们的关系是比以前要更近了,具体近到什么程度不好说,但秦春晓已经不是才认识那会儿的别把我当做你的救命稻草,不要因为灵魂伴侣的关系就对我寄予过多期待的态度。
他张开口,试探着说了一些苦恼的事: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我没有告诉你,云琛看中的一个剧本,因为里面的穷人拍得很真实,所以对家发舆论说他们丑化现实生活,妈妈叫我帮他跑一跑,别让好剧本废了。
有员工以次充好,影响了一批货的质量,我准备召回那批货,舆论处理很费劲,我准备道歉,如果大家愿意接受补过去的货就好,不愿意退钱也行。
有设计师设计了一款毛拖鞋,正好我们合作的扶贫县里有个女孩决定做养殖户,可是她的兔子被同县几个不肯工作的懒汉偷了十几只,她去报警,然后回来的时候发现其余兔子被懒汉的同族叔伯毒死了,我小时候在山里,也见过很多这样的人。
秦春晓耐心的听着,拍拍他的背:我是运动员,不懂你碰到的这些事,但光是听都觉得好不容易。
是啊。陆玄冬笑起来,听着少年的心跳,觉得这一刻对他来说有点奢侈,我拥有了十几岁时想都不敢想的财富,所以我已经没有那时候痛苦了。
钱缓解了他大部分的痛苦。
秦春晓拍着他的背:那时候很痛苦吗?
陆玄冬:嗯,因为看不到未来,那时候我辍学了,又没成年,打工都不好找地方,那个人贩子还有想楠,她们状态都不好
有些话陆玄冬没说,比如他的人贩子养母还有梅毒,不知道是被村子里哪个男人染的,他不许她和想楠太近,每次靠近她,为她换衣服、喂饭时怕也染病,因为没钱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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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秦春晓的呼吸变得平稳,陆玄冬叫了他几声,确定人真的睡着了,才很小声的说完他真正想倾诉的那些负面的东西。
十几岁带我去一起搬家赚钱的阿伯发现肝癌晚期,癌细胞扩散了,我给他打了十万块做治疗费,他说让我给他独生女五十万,当年的恩情就两清,他的女儿是唐氏儿。
还有个女孩子,她在我街头卖唱时,常去旁边的小摊上吃饭,她是厂里打工的厂妹,也是未成年,看起来和想楠一样,就是小孩子,后来她被人哄了,大着肚子回了村里。
15岁的时候,我很痛苦,因为穷,我看不到未来,如今我好像什么都有了,又好像还没有着落,父母的家不是我的家,我妈妈对我说希望我能早点帮云琛处理好那部剧的事,我告诉她要推几天,因为我发烧了,她回了一个哦。
我憧憬喜爱着某个人,可我又觉得和他还差着很远的距离,他是快活和勇敢的,而我总是不快活、胆怯的。
陆玄冬想要得到某个人毫无保留的爱和拥抱,只能是那个人,其他人他不要,可现在他又觉得那些距离的存在也没有关系了,因为此时此刻,他被这个人抱住了。
被抱住的时候,他想,就算在这一刻死去,也算得上善终。
陆玄冬这个人就是这样,有些话他只愿意在秦春晓面前说,但又不想秦春晓听见,奇妙的是秦春晓居然也理解了这种心态,所以他闭上了眼睛,但没睡着,那些话他也听得清清楚楚。
等陆玄冬睡熟后,秦春晓睁开眼睛,想了一阵。
诚然他和陆玄冬的出生、成长经历以及现在从事的事业都天差地别,如果不是灵魂伴侣这档子事,他们一辈子都不会有交集。
可他并不觉得他和陆玄冬的距离很远,明明是只要伸手、只要往前一步就可以碰到的距离,秦春晓愿意去听陆玄冬的故事,去理解他,拥抱他,将余生的时光都分享给他,让他们靠得更近。
【如果这是爱的话,那么,我是爱他的。】
秦春晓想明白了。
几小时后,赵昭颜提着一份饭店里打包的粥,第一次到琶洲。
她对这里不熟,靠着助理才摸到了儿子住的小区,然后是乘电梯上楼,按门铃。
开门的是个陌生的男孩子,黑头发蓝眼睛,好看的让赵昭颜和她背后的小助理觉得这男孩应该是个明星,但对方的体态和气质又一看就知道不是圈内人。
赵昭颜脑子里浮起一个念头,这孩子外貌条件真不错,00后的圈内新人没一个比他出色的,她该不该打电话给经纪人,告诉她自己碰上了一个好苗子?
是冬仔的妈妈啊。小少年拿了拖鞋给她们:阿姨好,我是秦春晓,和冬仔是朋友,听说他生病了,就过来照顾他一下,他吃了药已经睡了。
秦春晓说话客客气气的,普通话不算特标准,赵昭颜当过主持人,普通话一甲,那点广普的口音落在她耳里特别明显。
赵昭颜也礼貌的回道:我听他说过你,你是排球领域世界第一的防守天才。
怎么说人家也照顾了儿子,赵昭颜就算情商跌到零,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摆高高在上的豪门贵太太款,因为那不叫情商低,叫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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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是世界第一啊?秦春晓笑起来,行,那我争取早日成为无人可以质疑的第一。
秦春晓还要回去做家务,他妈妈今天出差回来,小秦自觉平时在外打比赛,很少孝敬父母,这会儿也想给妈妈做一顿晚饭。
他干脆的道别离开。
赵昭颜也不留人,只让助理把粥放冰箱里,她就坐沙发上背剧本台词,按她的习惯,进组前台词是必须背完的。
其实赵昭颜本来是想带陆玄冬去医院看病的,买了粥也是打算让儿子在路上吃,但既然儿子已经被照顾好了,她就不多费事了。
小助理进了厨房又出来:赵姐,冰箱里有吃的。
营养丰富又可口的饭菜被放在冰箱里,冰箱上也贴了字条。
【用微波炉热了再吃,不要偷懒,冷食伤胃。】
赵昭颜见菜色不错,应了一声,觉得大儿子的朋友还挺好,没想别的,只是在陆玄冬醒来时顺口提道:你现在也不适合外出吃东西,妈妈也不想让小林去外面,太热了,就把你朋友留的东西热一下,我们一起吃吧。
对于母亲的到来,陆玄冬本来是很高兴的,但听到她这些话,陆玄冬沉默了几秒。
然后他拿出手机:我那是病人餐,不适合你们吃,我给你们点外卖吧,爸说过你不吃香菜对吧?鲍鱼饭行吗?
赵昭颜:我减肥,鲍鱼饭给小林,你给我点沙拉吧。
2019年的8月,秦春晓获得了半个月的假期,他姐姐也放暑假回来,趁着爸妈周末也在家的时候,小伙子主动收拾了碗筷,坐在他们面前。
这是有大事要说的架势,秦春晓在决定转项打排球的时候都没摆出这么严肃的表情,秦岭爸爸、秦朝妈妈、秦春风也跟着严肃起来。
秦春晓:我有事想告诉爸爸、妈妈和姐姐,这件事我想了很久,所以接下来我要说的话,是认真并经过谨慎思考的。
秦朝妈妈看了眼丈夫和女儿,点头:说吧。
秦春晓:我是双性恋。
秦朝妈妈:妈知道,你去年就和我汇报过这事了。
秦春晓:我爱上了一个男人,想要追求他。
要是我足够幸运,能够获得他的爱意和相伴的承诺,我会把他带到爸爸妈妈姐姐面前,告诉你们他的名字,他的故事,我希望到时候我们能一起得到家人的祝福,如果追不到他,我也会争取和他继续保持朋友关系。
这就是我要说的事。
第175章 追求
听到秦春晓的话,秦爸秦妈秦姐姐首先排除了和秦春晓相处时间最多的二愣,哪怕二愣很帅。
那小子喜欢维密超模,去年维密停止办秀的时候还嗷嗷哭呢,而且秦春晓对他快和养好大儿差不多了,发展出其他情愫的概率就是零。
接着排除秦春晓的国家队队友们,以秦家父母对小秦的了解,他对不擅长打架的大块头们都是当好大儿看,而唯一能打得过他的丁荣,在小秦心里则是需要挑战的对象。
等秦春晓回房休息后,秦家爸妈、秦春风又在微信上拉了个小群。
秦岭爸爸用高智商锁定了一个人:是不是那个姓陆的、长得特别好看的男孩子?就是送晓晓去高考那个。
秦春风:为什么觉得是他?
秦岭爸爸:因为他最好看。
秦春风总觉得弟弟被误解了:晓晓应该不是因为陆玄冬好看和有钱才喜欢他的。
就算陆玄冬没钱没颜,还是那个从农村里逃出来的少年,秦春风觉得以陆玄冬倔强且在污泥里也绝不肯堕落性格,弟弟依然有极大概率欣赏对方并且产生好感。
秦朝妈妈:我们知道你弟弟不是肤浅的人,但他瞧上人家,也不可能和脸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当年看上你爸也是图他脸的。
秦岭爸爸:朝朝,别在孩子面前这么说。
秦春风又看到父母在小群里发狗粮,她将手机一丢,躺在床上。
她的弟弟还是爱上了自己的灵魂伴侣,但出于对弟弟的理解,她倒是明白这两人在一起和是不是灵魂伴侣没关系。
算了,反正晓晓都18岁了,他要和谁在一起都行,秦春风发了个安全行为手册给弟弟,便将此事撂开,毕竟管得太多也是会被嫌弃的,但根据数据统计,同父同母的手足一旦出现一人拥有灵魂伴侣,另一人拥有灵魂伴侣的概率是百分之八十,而她已有所爱,这才是秦春风纠结的问题。
她有没有灵魂伴侣?有的话她该如何对待对方?
此时有人给她发了微信消息。
【在做麦芬蛋糕,你吃不吃蔓越莓?吃的话我就加了。】
秦春风眼前一亮,连忙回复。
【吃!】
秦春晓将自己的暑假都给了陆玄冬,每天清晨他会准时出门晨练,跟着省队的人一起训练,回家的时候顺便逛个菜市场,回家后就看看书做做家务,下午四点准时开始做饭,有些食材他碰不了,可他会做出来,留一份给爸妈姐姐,另一份打包好,提着出门。
秦春风端着一碗杂粮饭,桌上有白灼皮皮虾,连壳都剥好了,蘸着酱吃很是清爽,桌上还有冬瓜排骨汤,里面撒了点白胡椒粉提味,还有一道水煮西蓝花,一道豉汁蒸凤爪,这也是全桌口味最重的,但也是蒸菜,吃起来很清淡。
这么清淡,说健身餐都不为过吧?秦春风嘀咕着,跟着晓晓吃饭,我都瘦了,温朗要天天这么喂我,我非得和他闹不可。
温朗是秦春风的男朋友,两人都在人大读书,秦春风有时沉迷书籍懒得去食堂,全靠男友带饭投喂,温朗干脆接了几个家教的活,赚钱租了个一室一厅的小屋子,时不时做点饭,给女友开小灶。
秦春风胖出来的那几斤肉都是这么来的,但秦春晓又帮姐姐瘦回去了。
秦朝妈妈也感叹:你爸当年才和我认识时候,也一直做饭给我吃呢,后来看到他和街边混混打群架时,我念着那些饭菜,可不能看他一对十,立刻捡了块砖过去掀那些混混的脸,打完我们就在一起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抓住一个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
秦春风:晓晓的战斗天赋大概是爸爸妈妈一起给的吧。
秦朝妈妈拿勺子舀汤,疑惑:这小子炖汤还放这么多鲍鱼、鱼翅、海参,冬仔是不是很虚啊?
秦春晓追人的方法也是从长辈那儿学的,他父母外公外婆那个年代的人经历过饥饿,就连姐夫温朗也是父母早逝靠卖鱼的伯父伯母抚养,青春期不敢大口吃饭,生怕伯母嫌弃,因此他们对人好时最实在的方式,就是塞好吃的。
吃饱吃好比啥都重要。
而在秦春晓的脑子里,陆玄冬是个娇弱的人,虽然和秦春晓一比,大部分人类都很娇弱。
冬仔得补身子。
他在去的路上顺手买了束白月季,总共11朵花,在包装里与满天星一起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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