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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69

    一默如雷 作者:N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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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默如雷 作者:N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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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默如雷 作者:N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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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们名字的首字母。

    刑毅看到秦默唇边浮起的一丝坏笑,立刻就明白了始末——戒指,早就被秦黙拿走了。

    秦黙抛了抛手中的戒指,随即丢回刑毅手上,用平平淡淡的语气道,“我不喜欢戴饰品,束手束脚太不自由。”

    刑毅轻轻扬眉,顿觉一阵郁闷。

    片刻过后,他缓缓蹲下身,单膝跪地,将婚戒套在秦黙手上,“别再把戒指摘下来,好吗?”

    秦黙不语,静静望着刑毅,表情没有丝毫变化。

    迟迟没有等到回应,刑毅缓缓仰起头,注视秦黙。

    他在秦黙的眼中看到回答……

    【全文完】

    番外 吴夜传(上)[注:第一人称]

    走在街头,身边的商店均已打烊,四周一边沉静,目及之处唯有路灯释放出迷离朦胧的昏黄光芒。

    街道冷清到有点可怜,我站在路灯下点燃一条香烟,抽了两口,“啧。”

    它味道就像它的烟盒设计一样不耐咀嚼。

    推着自行车经过的中年男人古怪地看我一眼,大概是觉得这时间在外面徘徊,还抽烟的一定是不良青年。

    我冲他挑挑眉微笑,他吓得松开手,自行车‘哗’地倒在地上。

    呆,年纪一大把胆子倒挺小。

    其实他错得离谱,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大学,我的成绩一直出类拔萃。

    以我的条件当上高薪公职人员并无难度可言,但我认为我更适合做好处费惊心魂魄的事——于是我辍学了。

    读大学的三年里,我办起了快递代发业务。

    一开始规模很小,只是帮同学发发快件,后来赚了点小钱,就雇贫困生为我跑腿,服务范围也逐渐扩大,从校园附近的小区覆盖到a市整个东区。

    我很骄傲,正式拥有自己的第一家公司时,我才20岁。

    辍学时我口袋里已经揣了百来万,我一个人去了广州......打工——呵,掉价的举动。

    那时候足浴风靡南方,足浴店,通俗点说就是洗脚店。

    我没经验,干脆就从头做起,当小工,给无数客人洗脚,磨练技术。

    很多天晚上我叼着廉价香烟躺在硬邦邦的床铺上,回忆起客人的脚臭味就想吐。

    终于,花了三个月时间学习按摩技巧,观察足浴店的经营模式,我完成了学习课题,回到a市,开了全市第一家足浴店。

    生意异常火爆,短时间内我就赚回了本,我的店也在a市遍地开花。

    后来嘛,我坑几个大老板,赚了不少黑心钱,资产不断成倍增加,但这还不能令我满足。

    我铺垫了一个长期计划,猎物是我的老同学秦默,目的是榨干他所有的钱。

    盯上这只肥羊有很长一段时间了,经过我长期观察,得出结论——秦默这人不算太傻,只是对身边的人和事态度太随意,危险近在眼前,他也发觉不到。

    他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而我就是那种人。

    甚至没必要我本人亲自出面——我手中握有宋邱和李天华这两颗棋子。

    这是桩连自己的手都不用脏,就能做成的大买卖。

    在幕后操纵着一切,让别人替我辛苦,还有比这更划算的生意吗?

    我承认我的确不是什么好人,我要是好人也混不到这份上。

    秦默或许有点可怜,有点无辜,但我并不同情他。

    商场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这里不存在同情。

    除非对手能比我更坏,否则他们活该死在我手里——这就是商圈的规则。

    走到现在这位置上,小猎物我已不屑去看,我迫不及待想大干一票。

    但我得耐住性子,等待适合的机会。

    风声有些骇人,我倍感不快地收紧大衣的领口,不由生出些厌烦。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事情......太多。”宋邱跑到我身边,扶着灯柱粗喘。

    宋邱做事总是慢条斯理,每次都让我等,我无比厌烦这点,但还是装出大度的笑容,“跑那么快干嘛?我还能走了不成?”

    不论多么反感,我都不会弃他而去,至少现在还不会。

    他是我的地下情人,是我重要的棋子,他很有价值。

    我其实不喜欢同性,但我一眼就能看破宋邱对我抱有怎样的感情。

    他对我痴迷成狂,除了用这种类似感情绑架的方式,我还真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拉拢他。

    “你不会用走的,你会直接消失,就像一阵风。”他说着,斯文英俊的脸庞上逐渐显露出懊恼的神情。

    “风过尚且留痕——你的担心是不是有些多余?”我抬眉一笑,随即见到焦头烂额的宋邱眼里,不经意流露出一丝情愫。他对我中毒真是不浅。

    宋邱抹掉了额头冒出的汗,狼狈还真不适合他,“去喝一杯?我知道家不错的酒吧。”

    “好啊。”

    我们坐上出租车,顺风顺水地抵达传说中‘不错’的酒吧。

    宋邱说话通常比较保守,他的‘不错’可能是一般偏下,也可能是中等偏上,总之阙值很广,让听到的人很难捉摸到底是好还是差。

    记忆中有次他看了一本糟糕的小说,评价是‘不错’,再问,他答‘好吧,其实有点烂’。

    我不敢贸然相信这个‘不错’,我只相信我亲眼看到的。

    到了‘全星酒吧’,门口的霓虹招牌闪得我有点目眩,进出的男男女女质量也很高。

    第一印象告诉我:这里比你想象中好。

    进场后,酒吧老板直接出来招呼宋邱,而他点头微笑,连连使用敬语,摆出低人一等的姿态。

    我跟着笑起来,不禁思索有多少人被他这副谦卑的样子迷了眼。

    宋邱知道如何把别人眼中自己的危险值降到最低,我欣赏他这点。

    “邱哥,你朋友可真帅。”酒吧老板眼里闪着精光。

    听到话,宋邱挑眉笑了,笑容中有些难以形容的......甜蜜?

    酒吧煽情的乐声惹得我心烦意乱,看得出他很享受此刻的气氛,兴致很高地拉着我喝酒,可我却在想该找怎样的借口快速脱身。

    不知不觉陪他喝了很多,离开酒吧时我们的步伐都有些凌乱。

    我叫了辆车,把他送回家,一如既往。

    可到了他家门口,他却将我一把拽进门里,整个人贴上来吻我的唇。该死,他的嘴唇可真热......

    我觉得被烫了一下,他的呼吸就洒在我唇上,手也攀上了我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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