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
一默如雷 作者:N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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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终于有办法对付那个恬不知耻的刑毅了,秦默这一晚睡得特别安稳舒服。
第二天清晨,秦默伸了个懒腰,下床走到门边,拉开门看到刑毅的瞬间——他差点本能地把门甩手摔上。
刑毅站在房门外,维持着要敲门的手势看着秦默,显然是没想到会这么巧。
秦默揉了揉凌乱的头发,“刑……什么来着,你干嘛?”
“刑毅。”似乎是习惯了对方一晚过后就会忘记自己的名字,刑毅表情没什么变化地放下手,道,“叫你吃早餐。”
秦默望前走了两步,督了眼餐桌上相当丰盛的早点,“我好像没花钱雇你做饭。”
刑毅微微弯起嘴角,“我乐意做,你就不能笑纳吗?”
秦默抬眉。
这个刑毅……
把话说到这份上,他再不接受,就显得太没风度了。
秦默轻轻点了一下头,就走向浴室洗漱了。
&&&
白色磁碟中的鸡蛋煎吐司散发出黄油香气,摆放在旁边的脆皮香肠底部被划出十字油炸后俨然成了可爱的红色‘小章鱼’,此外还有水果沙拉作为配菜。
都是些很简单的料理,原材料稍做加工味道就会变得意外得好。
但是这个香肠……
为什么非要做成‘小章鱼’的样子?
秦默眯着眼拿起手边的叉子,戳了戳盘中的‘章鱼’……
‘章鱼’发抖般晃了晃,像在说——别吃我!别碰我!拿开你的叉子!
这样根本没办法下口……
刑毅吃着自己那盘早餐,边研究秦默和香肠的眼神交流,这两只说什么呢,这么起劲?
片刻秦默察觉到了刑毅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微愣中手一用力,叉子扎进香肠——章鱼阵亡……
不由自主惋惜地叹了一口气,秦默将叉子上的香肠送入口中。
味道不错,不会因为油炸变得过分油腻,又适度保证了香肠里的水分,因此也不会令人感觉干巴巴得很难吃。
其实这个刑毅做饭还挺有一套……
“好吃吗?”刑毅托着下巴望向他,眼里毫不掩饰地露出期待嘉奖的神色。
秦默用刀叉将吐司切成均等的几块,才抬起头,冲刑毅笑了一下。
尽管没有言语,刑毅却明白秦默的意思——这个反映就代表‘好吃’。
秦默虽然变得沉默寡言,但他露出牙齿笑时,从他的笑容里依然有阳光的气息散发出来,爽朗又迷人。
刑毅注视着秦默的脸,嘴角也不经意微微翘起。
看来唐韵说的没错,拴住人必先擒其胃。
吃完早餐,刑毅主动把餐盘收进厨房,挽起衬衫袖子,拧开水龙头。
——他的衣服昨晚就干了,当然这是秦默家中一流烘干机的功劳。
看着个头超过一米九的男人一身正装站在水池边洗碗,秦默心里开始觉得有些复杂。
觉得这男人很危险是他偏见了吗?或者说刑毅居家的这一面只是假象?
看刑毅洗完碗,用毛巾擦干了手走出来,秦默拿着车钥匙站起身,“我送你走。”
平缓的语气说明这并非是赶人离开,而是秦默认为刑毅应该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对方为自己做了两顿饭,再不送送,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对于这份难得的好意,刑毅自然是欣然领受,“我还以为你很烦我。”
“你说对了。”秦默轻巧地接过话,并用眼神对内容进行肯定。他确实很烦刑毅,但这不代表他不懂得感谢。
刑毅穿上自己的西装外套,转过身冲秦默笑了笑,那不拘小节的态度仿佛在炫耀‘我果然料事如神’一样,显然是把批评当成了夸奖。
因为浸过雨水再烘干,又没有熨烫的缘故,深黑的西装上衣和长裤裤脚都微微发皱,这为刑毅增添了几分凌乱不羁的野性美感,再者他没系领带,衬衫领口敞开使他身上减少了几分拘束和死板的味道。
秦默换鞋的时候,听到刑毅在他身后低声说,“我过两天再来看你。”
没有任何粉饰,好像他来看他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一样。
“你不要搞错。”秦默站直身子,面对着刑毅,郑重严肃道,“我们连朋友都不算。”
刑毅笑着回视他,反问,“你都说你不需要朋友了,是不是朋友又有什么关系?”
“当我没说。”翻了个白眼,秦默走出门。刑毅把门关好,跟在他身后。
两人一前一后走下楼,推开防盗门的瞬间,雨后明媚的夏日阳光倾盆洒落在他们身上,地面浅浅的水洼也反出动人的光泽。
秦默头发被微风拂乱扬起,露出额头一角结痂的伤疤,发梢的刮蹭令他感觉有些痒……
他抬起手摸了摸,结出的痂已经有些松了。
刑毅在这时忽然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别抠,会感染。”
“我知道。”他又不是没有生活常识。
目光在伤处停留片刻,刑毅从上向下注视他的双眼,“我可以问问这是怎么回事吗?”
秦默不禁觉得刑毅多事,大男人受点皮肉伤,有什么好奇怪?
“你看不出?”他不耐地撇了刑毅一眼,便试图把手抽出来,但刑毅手劲奇大,他的手腕被握得死死的,根本挣不开。
“谁做的?”突然严肃起来的口吻代表这是个绝对认真的问话,相应的,刑毅此时此刻的脸色也不太好看。
“一个……”秦默皱眉,他该怎么定义自己和李天华之间的关系?朋友?以前的朋友?
不知怎么的他忽然想起和李天华刚认识那会儿,读高中的时候他们两人都喜欢打篮球,都是班队的主力,秦默高一,李天华高二,一次校内赛他们对上了,两方实力旗鼓相当,场面一再陷入白热化。
比赛结束高一以107比105险胜高二,学长们都感觉脸上挂不住,开始言辞激烈地谴责学弟们小动作频繁,裁判偏心。
学弟们年轻气盛,哪里受得了学长们这样横加指责,两方从一言不合转为对骂,眼看就要动起手来——这时候李天华叫了停,说,“咱们做前辈的不能这么没风度,输了就是输了。”
那时候站在人群里的秦默便觉得李天华这人不错,而赛后他们也真的成了朋友。
李天华在秦默面前一点不会摆学长的架子,经常带秦默一起去外校的朋友宋邱家吃饭,他们三人也就是这样熟络起来的。
过去每逢周末他们都会聚在一起自己开火,宋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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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终于有办法对付那个恬不知耻的刑毅了,秦默这一晚睡得特别安稳舒服。
第二天清晨,秦默伸了个懒腰,下床走到门边,拉开门看到刑毅的瞬间——他差点本能地把门甩手摔上。
刑毅站在房门外,维持着要敲门的手势看着秦默,显然是没想到会这么巧。
秦默揉了揉凌乱的头发,“刑……什么来着,你干嘛?”
“刑毅。”似乎是习惯了对方一晚过后就会忘记自己的名字,刑毅表情没什么变化地放下手,道,“叫你吃早餐。”
秦默望前走了两步,督了眼餐桌上相当丰盛的早点,“我好像没花钱雇你做饭。”
刑毅微微弯起嘴角,“我乐意做,你就不能笑纳吗?”
秦默抬眉。
这个刑毅……
把话说到这份上,他再不接受,就显得太没风度了。
秦默轻轻点了一下头,就走向浴室洗漱了。
&&&
白色磁碟中的鸡蛋煎吐司散发出黄油香气,摆放在旁边的脆皮香肠底部被划出十字油炸后俨然成了可爱的红色‘小章鱼’,此外还有水果沙拉作为配菜。
都是些很简单的料理,原材料稍做加工味道就会变得意外得好。
但是这个香肠……
为什么非要做成‘小章鱼’的样子?
秦默眯着眼拿起手边的叉子,戳了戳盘中的‘章鱼’……
‘章鱼’发抖般晃了晃,像在说——别吃我!别碰我!拿开你的叉子!
这样根本没办法下口……
刑毅吃着自己那盘早餐,边研究秦默和香肠的眼神交流,这两只说什么呢,这么起劲?
片刻秦默察觉到了刑毅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微愣中手一用力,叉子扎进香肠——章鱼阵亡……
不由自主惋惜地叹了一口气,秦默将叉子上的香肠送入口中。
味道不错,不会因为油炸变得过分油腻,又适度保证了香肠里的水分,因此也不会令人感觉干巴巴得很难吃。
其实这个刑毅做饭还挺有一套……
“好吃吗?”刑毅托着下巴望向他,眼里毫不掩饰地露出期待嘉奖的神色。
秦默用刀叉将吐司切成均等的几块,才抬起头,冲刑毅笑了一下。
尽管没有言语,刑毅却明白秦默的意思——这个反映就代表‘好吃’。
秦默虽然变得沉默寡言,但他露出牙齿笑时,从他的笑容里依然有阳光的气息散发出来,爽朗又迷人。
刑毅注视着秦默的脸,嘴角也不经意微微翘起。
看来唐韵说的没错,拴住人必先擒其胃。
吃完早餐,刑毅主动把餐盘收进厨房,挽起衬衫袖子,拧开水龙头。
——他的衣服昨晚就干了,当然这是秦默家中一流烘干机的功劳。
看着个头超过一米九的男人一身正装站在水池边洗碗,秦默心里开始觉得有些复杂。
觉得这男人很危险是他偏见了吗?或者说刑毅居家的这一面只是假象?
看刑毅洗完碗,用毛巾擦干了手走出来,秦默拿着车钥匙站起身,“我送你走。”
平缓的语气说明这并非是赶人离开,而是秦默认为刑毅应该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对方为自己做了两顿饭,再不送送,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对于这份难得的好意,刑毅自然是欣然领受,“我还以为你很烦我。”
“你说对了。”秦默轻巧地接过话,并用眼神对内容进行肯定。他确实很烦刑毅,但这不代表他不懂得感谢。
刑毅穿上自己的西装外套,转过身冲秦默笑了笑,那不拘小节的态度仿佛在炫耀‘我果然料事如神’一样,显然是把批评当成了夸奖。
因为浸过雨水再烘干,又没有熨烫的缘故,深黑的西装上衣和长裤裤脚都微微发皱,这为刑毅增添了几分凌乱不羁的野性美感,再者他没系领带,衬衫领口敞开使他身上减少了几分拘束和死板的味道。
秦默换鞋的时候,听到刑毅在他身后低声说,“我过两天再来看你。”
没有任何粉饰,好像他来看他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一样。
“你不要搞错。”秦默站直身子,面对着刑毅,郑重严肃道,“我们连朋友都不算。”
刑毅笑着回视他,反问,“你都说你不需要朋友了,是不是朋友又有什么关系?”
“当我没说。”翻了个白眼,秦默走出门。刑毅把门关好,跟在他身后。
两人一前一后走下楼,推开防盗门的瞬间,雨后明媚的夏日阳光倾盆洒落在他们身上,地面浅浅的水洼也反出动人的光泽。
秦默头发被微风拂乱扬起,露出额头一角结痂的伤疤,发梢的刮蹭令他感觉有些痒……
他抬起手摸了摸,结出的痂已经有些松了。
刑毅在这时忽然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别抠,会感染。”
“我知道。”他又不是没有生活常识。
目光在伤处停留片刻,刑毅从上向下注视他的双眼,“我可以问问这是怎么回事吗?”
秦默不禁觉得刑毅多事,大男人受点皮肉伤,有什么好奇怪?
“你看不出?”他不耐地撇了刑毅一眼,便试图把手抽出来,但刑毅手劲奇大,他的手腕被握得死死的,根本挣不开。
“谁做的?”突然严肃起来的口吻代表这是个绝对认真的问话,相应的,刑毅此时此刻的脸色也不太好看。
“一个……”秦默皱眉,他该怎么定义自己和李天华之间的关系?朋友?以前的朋友?
不知怎么的他忽然想起和李天华刚认识那会儿,读高中的时候他们两人都喜欢打篮球,都是班队的主力,秦默高一,李天华高二,一次校内赛他们对上了,两方实力旗鼓相当,场面一再陷入白热化。
比赛结束高一以107比105险胜高二,学长们都感觉脸上挂不住,开始言辞激烈地谴责学弟们小动作频繁,裁判偏心。
学弟们年轻气盛,哪里受得了学长们这样横加指责,两方从一言不合转为对骂,眼看就要动起手来——这时候李天华叫了停,说,“咱们做前辈的不能这么没风度,输了就是输了。”
那时候站在人群里的秦默便觉得李天华这人不错,而赛后他们也真的成了朋友。
李天华在秦默面前一点不会摆学长的架子,经常带秦默一起去外校的朋友宋邱家吃饭,他们三人也就是这样熟络起来的。
过去每逢周末他们都会聚在一起自己开火,宋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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