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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活不下去了?”
李毓秀斜着眼睛看地面,摆出了小混混的造型:“他们怕我,不管我了。”
*
*
李毓秀要面子,不想对着傅燕云实话实说,又没有临时编出完美谎言的本领,所以就把话讲得断断续续。但有一点是真的:他在家里,确实是活不下去了。
他的兄弟,毓华,在医院里躺了好些天之后,保住了一条性命,但是吓出了心病,在他面前不能提“毓秀”两个字,一提他就要发狂。
李家的那位小大嫂,即毓秀和毓华的娘,一度被此事吓得精神错乱,后来缓过来了,认定此地不可久留,便不顾李白蕖的阻拦,一定要带着孩子回南边娘家去。可问题又来了:毓秀毓华不能会面,她一个妇道人家,又当如何是好?
思来想去的,她最后把心一横,决定只带毓华。毓华虽然也淘气,但终究还是个正常孩子,甚至还像是粒读书种子,养他总比养毓秀那个会杀人的小畜生强。
她一有了这个念头,立刻便付诸于行动——她也看出来了,李家整个家族都有些邪门,她这个月再犹豫,下个月就不知道有没有命走了。
于是把毓秀交给了李白蕖,她收拾了金银细软,李白蕖念着旧情,又悄悄给了她两千块钱,送她和毓华登上了南下的火车。
把这对母子送走之后,李白蕖回到家中,继续内斗。英国人要买李家老宅的地皮盖百货公司一事,终究还是走漏了风声,所以现在李宅的内战日趋白热化,李白蕖在金钱的感召下,已经化身为铁血战士,除了战斗之外,别的一切全顾不上了。
而李毓秀在他娘吵着要走的时候,还没感觉怎样,他娘让他留下来跟着三叔过日子,一旦将来各房真分到钱了,有他这个大房的少爷在这里,他们也不至于一分不给大房分。至于为什么留他不留毓华,因为毓华受了重伤,身体太弱呀。
他听了,当时是完全相信的。
他是直到他娘带着毓华上了火车走后,自己回到家里,才意识到了不对劲。
他怀疑自己好像是中了亲娘的计。亲娘带毓华跑了,不要他了。
大房的太太走了,又没留钱,仆人见势不妙,也都各自开了溜。李毓秀每天到三叔那边吃饭,三婶带着几个孩子,见他如见邪祟,但是又不肯像对待邪祟一样的敬畏他,连点好饭都不给他吃,有时候干脆就说已经吃过了,不管他。
他空占着邪祟的地位,却无邪祟的待遇,不但得不着什么祭品,甚至连剩饭都不能管饱。他没办法,跑去找三叔要钱,然而三叔现在待他也不似先前那样温柔了——李白蕖其实是更爱家里这位小大嫂,他养下的这些孩子里头,也顶数毓华最聪明,结果现在因为毓秀,他的爱人和爱子全都离他远去了,所以他没法再爱毓秀。
于是,李毓秀身为李家长房少爷,独自住在空荡荡的一院房子里,无人打扫,房内火速变得脏乱不堪,院内砖缝中杂草长了多高,如果他不出门,那这院门就永远无人推开。
他气,恨,在院子里杀了两只野猫,宰了一只伤了翅膀、自己掉下来的大斑鸠,剥了四只大蛤蟆的皮,把鲜血抹了满脸,自己都觉着自己足够邪恶,然而邪恶不能当饭吃,而且烈日暴晒之下,动物的尸体很快就腐烂出了臭气,熏得他一阵一阵想吐。
院墙上又有野猫经过,他看了一眼,但是已经无意出击——如果不能让人对自己生畏的话,不能让人为自己忧愁的话,那么杀来杀去的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需要一批惊慌失措的观众。如果没有观众捧场,他就不想顶着烈日和受伤的风险去抓野猫了。
从野猫身上收回目光,他有些晕,感觉自己要饿死了。
在最痛苦、最无望的时节里,他忽然想起了那个伤他最深的男人,傅燕云。
他的不幸人生就是从遇见傅燕云那一夜开始的,在那一夜之前,他只是个顽劣的小孩子,每天和毓华结伴淘气,也从来没想过去恨毓华。
傅燕云用最刺心、最恶毒的话骗他、骂他,还往死里踢他、打他。他揣着石灰粉找上了他的门去,结果又是失败,他是在傅燕云的冷笑之中被巡捕押出去的。从巡捕房回了家之后,他落进天师手中,又差一点被活活的折磨了死。
呵,傅燕云。
他邪恶,傅燕云更邪恶,他狠毒,傅燕云更狠毒。
他欣赏了他,他崇拜了他。昏昏然的坐在阳光和臭气中,他在饥饿中想着傅燕云,想要离开这个家,去和傅燕云一起做坏事。
他足足想了半天一夜,到了今天早上,他从他娘的房里找出了半罐红糖,用勺子一勺一勺挖着吃了。有了点力气之后,他自己拎水洗了个澡,又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自从没了饱饭吃之后,他反倒是长了点个子,刚入夏时添置的单薄衣裤,现在全变小了,袖子都露着腕子,裤子也成了吊脚裤子。
他感觉自己这个形象很蠢,但是没办法,又想夏天大家都是随便的露肉,或许穿成这样也不会太引人注目。
鞋子也有些顶脚了,好在大脚趾头还没有把鞋头顶出窟窿来。
将脸上的几个痘子挤了挤,他鼓足勇气,走出家门,自觉着像个见了天日的小鬼,一路走去了傅燕云的侦探所。
傅燕云不在,一个小子将他盘问了一番,然后就要走,说是要出门为他去找他们老板。他不信任那个小子,怕他其实是要去向傅燕云通风报信,让傅燕云躲着自己,所以一路跟踪出来,一直跟进了傅西凉的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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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毓秀斜着眼睛看地面,摆出了小混混的造型:“他们怕我,不管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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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毓秀要面子,不想对着傅燕云实话实说,又没有临时编出完美谎言的本领,所以就把话讲得断断续续。但有一点是真的:他在家里,确实是活不下去了。
他的兄弟,毓华,在医院里躺了好些天之后,保住了一条性命,但是吓出了心病,在他面前不能提“毓秀”两个字,一提他就要发狂。
李家的那位小大嫂,即毓秀和毓华的娘,一度被此事吓得精神错乱,后来缓过来了,认定此地不可久留,便不顾李白蕖的阻拦,一定要带着孩子回南边娘家去。可问题又来了:毓秀毓华不能会面,她一个妇道人家,又当如何是好?
思来想去的,她最后把心一横,决定只带毓华。毓华虽然也淘气,但终究还是个正常孩子,甚至还像是粒读书种子,养他总比养毓秀那个会杀人的小畜生强。
她一有了这个念头,立刻便付诸于行动——她也看出来了,李家整个家族都有些邪门,她这个月再犹豫,下个月就不知道有没有命走了。
于是把毓秀交给了李白蕖,她收拾了金银细软,李白蕖念着旧情,又悄悄给了她两千块钱,送她和毓华登上了南下的火车。
把这对母子送走之后,李白蕖回到家中,继续内斗。英国人要买李家老宅的地皮盖百货公司一事,终究还是走漏了风声,所以现在李宅的内战日趋白热化,李白蕖在金钱的感召下,已经化身为铁血战士,除了战斗之外,别的一切全顾不上了。
而李毓秀在他娘吵着要走的时候,还没感觉怎样,他娘让他留下来跟着三叔过日子,一旦将来各房真分到钱了,有他这个大房的少爷在这里,他们也不至于一分不给大房分。至于为什么留他不留毓华,因为毓华受了重伤,身体太弱呀。
他听了,当时是完全相信的。
他是直到他娘带着毓华上了火车走后,自己回到家里,才意识到了不对劲。
他怀疑自己好像是中了亲娘的计。亲娘带毓华跑了,不要他了。
大房的太太走了,又没留钱,仆人见势不妙,也都各自开了溜。李毓秀每天到三叔那边吃饭,三婶带着几个孩子,见他如见邪祟,但是又不肯像对待邪祟一样的敬畏他,连点好饭都不给他吃,有时候干脆就说已经吃过了,不管他。
他空占着邪祟的地位,却无邪祟的待遇,不但得不着什么祭品,甚至连剩饭都不能管饱。他没办法,跑去找三叔要钱,然而三叔现在待他也不似先前那样温柔了——李白蕖其实是更爱家里这位小大嫂,他养下的这些孩子里头,也顶数毓华最聪明,结果现在因为毓秀,他的爱人和爱子全都离他远去了,所以他没法再爱毓秀。
于是,李毓秀身为李家长房少爷,独自住在空荡荡的一院房子里,无人打扫,房内火速变得脏乱不堪,院内砖缝中杂草长了多高,如果他不出门,那这院门就永远无人推开。
他气,恨,在院子里杀了两只野猫,宰了一只伤了翅膀、自己掉下来的大斑鸠,剥了四只大蛤蟆的皮,把鲜血抹了满脸,自己都觉着自己足够邪恶,然而邪恶不能当饭吃,而且烈日暴晒之下,动物的尸体很快就腐烂出了臭气,熏得他一阵一阵想吐。
院墙上又有野猫经过,他看了一眼,但是已经无意出击——如果不能让人对自己生畏的话,不能让人为自己忧愁的话,那么杀来杀去的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需要一批惊慌失措的观众。如果没有观众捧场,他就不想顶着烈日和受伤的风险去抓野猫了。
从野猫身上收回目光,他有些晕,感觉自己要饿死了。
在最痛苦、最无望的时节里,他忽然想起了那个伤他最深的男人,傅燕云。
他的不幸人生就是从遇见傅燕云那一夜开始的,在那一夜之前,他只是个顽劣的小孩子,每天和毓华结伴淘气,也从来没想过去恨毓华。
傅燕云用最刺心、最恶毒的话骗他、骂他,还往死里踢他、打他。他揣着石灰粉找上了他的门去,结果又是失败,他是在傅燕云的冷笑之中被巡捕押出去的。从巡捕房回了家之后,他落进天师手中,又差一点被活活的折磨了死。
呵,傅燕云。
他邪恶,傅燕云更邪恶,他狠毒,傅燕云更狠毒。
他欣赏了他,他崇拜了他。昏昏然的坐在阳光和臭气中,他在饥饿中想着傅燕云,想要离开这个家,去和傅燕云一起做坏事。
他足足想了半天一夜,到了今天早上,他从他娘的房里找出了半罐红糖,用勺子一勺一勺挖着吃了。有了点力气之后,他自己拎水洗了个澡,又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自从没了饱饭吃之后,他反倒是长了点个子,刚入夏时添置的单薄衣裤,现在全变小了,袖子都露着腕子,裤子也成了吊脚裤子。
他感觉自己这个形象很蠢,但是没办法,又想夏天大家都是随便的露肉,或许穿成这样也不会太引人注目。
鞋子也有些顶脚了,好在大脚趾头还没有把鞋头顶出窟窿来。
将脸上的几个痘子挤了挤,他鼓足勇气,走出家门,自觉着像个见了天日的小鬼,一路走去了傅燕云的侦探所。
傅燕云不在,一个小子将他盘问了一番,然后就要走,说是要出门为他去找他们老板。他不信任那个小子,怕他其实是要去向傅燕云通风报信,让傅燕云躲着自己,所以一路跟踪出来,一直跟进了傅西凉的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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