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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这一劫,西林觉罗氏开始有了一点想法,多次明里暗里提点若华,让她收着点性子。因是换了芯子的人,若华想也没想便同意了。但阿济格得知后却不以为然,不过是区区包衣奴才,也值得她们噤若寒蝉?
    又呆在房里将养了一周,眼瞧着就要大好,可是天却突然凉了起来,若华没注意身体,染上了风寒。王府里人多嘴杂,将她染病的事拿去和外人说道,传来传去,于是,京城贵族圈又流行起她的传言来:
    英亲王家的五格格,现在弱得连风都扛不住了。其实这话也不算假,她大病初愈,身体羸弱,按照这古代落后的医疗水平,这风寒没让她丢一条命已经是万幸。若华躺在床上,中药喝了一碗又一碗,真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金橘开始着急起来,道:
    你这样可不行啊,现在前前后后都快过两个月了,你连男主都没见到......完了完了
    如果主线剧情在两个月内无法展开,宿主将重新变为动物积累经验。身为系统,金橘除了要帮若华开金手指,还有推进故事进展的责任,如今若华天天呆在床上,剧情完全无法展开,这样的局面对于宿主来说是很不利的。
    那怎么办?
    好在英亲王府财大气粗,若华从床头抠了好几颗夜明珠给金橘,换了三粒身强体健丸,才一周时间,便恢复了个七七八八。若华坐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白里透红的脸蛋,满意地点点头,东西是不错,就是贵了点。想罢看了一眼金橘,这只猫,好好的小鱼干不爱,居然喜欢吃金银珠宝,真吞金兽。
    这么好的东西,你怎么不早说?
    若华迈着轻快的步子,在房里转了一个圈圈。金橘揣着自己的手,蹲在炕上,眯着眼道:
    我本以为你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谁知道还有这一茬!
    这么贵的东西,它吃下去也是归总公司所有,它根本捞不到一点好处,况且那些金银珠宝又不好吃。
    ............
    最近日子挺太平,顺治这日下朝很早,在跟太后大玉儿请了安后,便拉着明珠和一众侍卫到库房打布库去了。
    顺治才十四岁,却生得挺拔高大,几乎与明珠比肩,加上有摄政王多尔衮的教导,摔跤,骑马,射箭,无一不是他的强项。侍卫们接二连三地佯攻,又陆陆续续地倒下,当然这不排除侍卫们有意为之,但是要做到以少克多,没点子实力是很难做到的。
    明珠最后一批上,他是能够跟顺治对峙最久的人,无他,只因明珠跟顺治关系好,手脚比其他的侍卫更要放得开些。
    三个回合下来,顺治赢两局,明珠赢一局,按规则,赢得多的人胜出。但顺治并不买账,拿起吴良辅送过来的棉帕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悄悄道:
    明珠,朕劝你拿出真本事来跟朕打,堂姐跟朕切磋的时候使的劲儿都比你大,你到时候打不过她可怎么办?
    顺治早已听过了那些疯言疯语,他还这么说,其实是为了刺,激明珠,想看看他的真本事。更想探明珠的底,他那个若华堂姐,天生一副男孩脾气,风风火火的性子,想要降伏她必须要比她强才行。
    明珠不以为然,脸皮极厚,道:
    好男不跟女斗,她爱打就打个够~
    看似不暇思索的回答,其实是明珠经过了深思熟虑才说出来的,皇上和那五格格可是一家人,若是他刚才胆敢抱怨一句或露出不悦的神情,恐怕日后的日子不好过。
    说罢抬眼看了顺治一眼,又继续道:
    况且福晋娶回家又不是为了打架......
    他的这个未来福晋,娶回家只能好吃好喝当菩萨供着。她不来找他麻烦就阿弥陀佛,打架?只怕到时候整个纳兰府都得掀了。明珠不会去惹她。
    而顺治一听,根据自己的经验,好像知道了什么似的,笑道:
    的确如此。
    福晋娶回家自然是要传宗接代的。况且,像明珠这般的人,打福晋肯定不可能,若是他喜欢的女子,娶回家疼都来不及。又想到明珠好像还没见过若华,顺治的心里于是又多了一番计较。
    明珠,差不多可以去木兰打猎了,今年你和朕一道去!
    皇家每年都会到北郊的木兰围场打猎,这是满人的习俗,地位较低的臣子们都以能陪皇帝打猎为荣,因为这个时候是与皇亲国戚们结交的好时机,就算不能认识什么皇亲贵胄,光是去一次木兰围场回来的赏赐,也足以羡煞旁人。
    明珠今年做了御前行走,有陪王伴驾的责任,换作之前,他还是把守午门的二等侍卫的时候,根本没这资格。面对顺治的邀请,明珠哪里会推脱,规规矩矩作揖,却面带喜色道:
    恭敬不如从命!
    明珠确实很喜欢那些赏赐,虽然他家隶属满洲正黄旗,他的祖父金台吉之前是叶赫部的统领,其妹孟古哲哲,乃先帝皇太极之生母,算来纳兰家也是大清的名门。但是到了尼雅哈这一代便开始没落了,当时建州(即努尔哈赤为首的另一个部落)与叶赫虽是亲家,但也是仇敌。后来,建州打败了叶赫,明珠的阿玛尼雅哈带头归顺,庞大的叶赫部就此瓦解,再后来,大清挥师南下,问鼎中原,众人见大局已定,便再无逆反之心。这些前朝往事暂且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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