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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她就开始每天给我发消息,找我打游戏。
你每天都给女方发消息,找她打游戏。
然后再时不时给我一点小惊喜,诶呀,她老喜欢送我一些女孩子家家的东西,我一开始还不要来着,但看她是女生,不好意思拒绝。
你时不时给女方送礼物,最开始被拒绝得很惨,最后才有反应。
那这个女方还挺理智的。
林昼想。
王一建:最后,我买咳,她买了一大捧玫瑰花。
林昼:
王一建:我就答应了。
林昼面无表情地拍手祝贺:真不错真不错但你中间是不是说漏了。
在乎这种小细节干什么,快,来看这个,王一建拿出手机,向林昼展示手机屏幕,看看我女朋友,是不是很漂亮。
被发现是撒谎就转移注意力是吧?
林昼也懒得深究,斜睨王一建:难怪你最近看到我过来就会关手机。
诶,别管这么多,快看,我们是不是很般配王一建催促。
林昼匆匆扫了一眼。
屏幕上是王一建和一位女士的合照,女生笑起来的时候脸圆圆的却十分阳光,梳着平刘海,果然是黑色长发。
林昼点头说:嗯。郎才女貌。
他是羡慕王一建的。
王一建属于喜欢谁就会大胆去追的类型。
追的时候风风光光,在一起之后更是大摇大摆,做手机屏幕是最简单快速的炫耀方法。
王一建的喜欢,轰轰烈烈,满堂皆知。分手失恋时也是。
他跟王一建认识三年,这三年里,他听了不下十次关于王一建每段恋情的美好回忆。
而他每每只是静静地陪着喝酒,看着这个大汉面红耳赤地流泪打嗝,无话可说。
因为他此前人生专注于事业与画技,原本就不擅长与女性/交谈,工作后接触的女性也都忙着赶画稿。他没有任何的经验,只从各种读物上了解过什么是恋爱。
现在他有了喜欢的人,突然能理解王一建的心情了。
原来那些回忆并不是炫耀,那是真的喜欢想睁开眼也是那个人,闭上眼梦到这个人。
就连跟别人说话时,也可以堂堂正正地拿来说一段故事。
林昼望着那只躺在桌上黑屏的手机。
他的手机上什么时候能出现袁依茜的身影呢?
王一建还在讲自己和对象的甜蜜故事,林昼每句都只听进了半句,最后他叫王一建的名字:王一建。
王一建啊了声音,眼睛看着手机上的女朋友,满脸腻歪。
你有暗恋过谁吗?林昼抬头看他。
王一建思忖片刻后摇头:没,我都是明恋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扭扭捏捏的干嘛呢,是男人莽就完事了。
可是刚认识没几天就暗示,不怕女方逃走吗?陌生人贸然逼近,换谁都想逃跑。
王一建潇洒地说:如果跑了,那就换一个呗,天下又不只有那一个女人。
你现在说的大气,也不知道谁一失恋就要死要活的。林昼冷呵一声。
他对这段话不抱认同。
天下的女人不止一个,但袁依茜只有一个。
王一建肯定没有经历过在瓢泼大雨清洗小南山各个角落时,整个人被抽空般地坐在空荡的长椅上,任由雨水侵袭全身。
那个时候的世界陷入孤寂,一双双鞋子跨过他面前的水洼,匆忙离开。
直到某一刻,雨靴踩在水洼的中央,而他再也感受不到如刀锋般刺痛身体的雨水。
因为此时,他的头顶上方了出现一把伞。
啪嗒。
啪嗒。
雨水从伞的边缘滑落,连续不断地滴在地上。
林昼?
他望向在叫他名字的人,企图从水汽迷雾的视线中去看清她的模样
下颚清瘦又美好,眉眼模模糊糊,却能看出她眉头紧蹙,如墨一般的长发披散下来,有几捋落在前肩,深蓝色针织衫显得她的皮肤白了很多。
接着,这个人蹲下了,与他平齐,用柔软的纸张去擦拭他脸上的雨水。
他仍然记得自己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某种美丽的植物死于某天夜晚,落在地上的种子奇迹般地生根发芽;黄色花蕊飘荡在波涛汹涌的海面,冲破波澜海水的光救了濒死的鱼。
他是那颗种子,他是那条鱼。
作者有话说:
谢谢大家观看!我知道gb文很少人看啦。
我自己写得问心无愧,舒服就好啦。
如何选择榴莲:1.捏刺是软的2.大3.问爸妈。
隔一天更一章!!
第11章 默默爱恋
袁依茜吃完晚饭洗好碗,也等来了林昼回家的消息。
【林昼】:我到楼下了。
袁依茜将手机放在桌上,从那一份榴莲里面选了几个比较大的装进保鲜盒。
端着盒子走到门口,袁依茜用猫眼看外面。
楼道的灯一亮,她立马打开门,林昼刚好还剩下两层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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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每天都给女方发消息,找她打游戏。
然后再时不时给我一点小惊喜,诶呀,她老喜欢送我一些女孩子家家的东西,我一开始还不要来着,但看她是女生,不好意思拒绝。
你时不时给女方送礼物,最开始被拒绝得很惨,最后才有反应。
那这个女方还挺理智的。
林昼想。
王一建:最后,我买咳,她买了一大捧玫瑰花。
林昼:
王一建:我就答应了。
林昼面无表情地拍手祝贺:真不错真不错但你中间是不是说漏了。
在乎这种小细节干什么,快,来看这个,王一建拿出手机,向林昼展示手机屏幕,看看我女朋友,是不是很漂亮。
被发现是撒谎就转移注意力是吧?
林昼也懒得深究,斜睨王一建:难怪你最近看到我过来就会关手机。
诶,别管这么多,快看,我们是不是很般配王一建催促。
林昼匆匆扫了一眼。
屏幕上是王一建和一位女士的合照,女生笑起来的时候脸圆圆的却十分阳光,梳着平刘海,果然是黑色长发。
林昼点头说:嗯。郎才女貌。
他是羡慕王一建的。
王一建属于喜欢谁就会大胆去追的类型。
追的时候风风光光,在一起之后更是大摇大摆,做手机屏幕是最简单快速的炫耀方法。
王一建的喜欢,轰轰烈烈,满堂皆知。分手失恋时也是。
他跟王一建认识三年,这三年里,他听了不下十次关于王一建每段恋情的美好回忆。
而他每每只是静静地陪着喝酒,看着这个大汉面红耳赤地流泪打嗝,无话可说。
因为他此前人生专注于事业与画技,原本就不擅长与女性/交谈,工作后接触的女性也都忙着赶画稿。他没有任何的经验,只从各种读物上了解过什么是恋爱。
现在他有了喜欢的人,突然能理解王一建的心情了。
原来那些回忆并不是炫耀,那是真的喜欢想睁开眼也是那个人,闭上眼梦到这个人。
就连跟别人说话时,也可以堂堂正正地拿来说一段故事。
林昼望着那只躺在桌上黑屏的手机。
他的手机上什么时候能出现袁依茜的身影呢?
王一建还在讲自己和对象的甜蜜故事,林昼每句都只听进了半句,最后他叫王一建的名字:王一建。
王一建啊了声音,眼睛看着手机上的女朋友,满脸腻歪。
你有暗恋过谁吗?林昼抬头看他。
王一建思忖片刻后摇头:没,我都是明恋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扭扭捏捏的干嘛呢,是男人莽就完事了。
可是刚认识没几天就暗示,不怕女方逃走吗?陌生人贸然逼近,换谁都想逃跑。
王一建潇洒地说:如果跑了,那就换一个呗,天下又不只有那一个女人。
你现在说的大气,也不知道谁一失恋就要死要活的。林昼冷呵一声。
他对这段话不抱认同。
天下的女人不止一个,但袁依茜只有一个。
王一建肯定没有经历过在瓢泼大雨清洗小南山各个角落时,整个人被抽空般地坐在空荡的长椅上,任由雨水侵袭全身。
那个时候的世界陷入孤寂,一双双鞋子跨过他面前的水洼,匆忙离开。
直到某一刻,雨靴踩在水洼的中央,而他再也感受不到如刀锋般刺痛身体的雨水。
因为此时,他的头顶上方了出现一把伞。
啪嗒。
啪嗒。
雨水从伞的边缘滑落,连续不断地滴在地上。
林昼?
他望向在叫他名字的人,企图从水汽迷雾的视线中去看清她的模样
下颚清瘦又美好,眉眼模模糊糊,却能看出她眉头紧蹙,如墨一般的长发披散下来,有几捋落在前肩,深蓝色针织衫显得她的皮肤白了很多。
接着,这个人蹲下了,与他平齐,用柔软的纸张去擦拭他脸上的雨水。
他仍然记得自己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某种美丽的植物死于某天夜晚,落在地上的种子奇迹般地生根发芽;黄色花蕊飘荡在波涛汹涌的海面,冲破波澜海水的光救了濒死的鱼。
他是那颗种子,他是那条鱼。
作者有话说:
谢谢大家观看!我知道gb文很少人看啦。
我自己写得问心无愧,舒服就好啦。
如何选择榴莲:1.捏刺是软的2.大3.问爸妈。
隔一天更一章!!
第11章 默默爱恋
袁依茜吃完晚饭洗好碗,也等来了林昼回家的消息。
【林昼】:我到楼下了。
袁依茜将手机放在桌上,从那一份榴莲里面选了几个比较大的装进保鲜盒。
端着盒子走到门口,袁依茜用猫眼看外面。
楼道的灯一亮,她立马打开门,林昼刚好还剩下两层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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