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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给她 第10节

    他抓着母亲挥舞的手腕,从容不迫将喜帖从她手里抽出来。
    镇定自若翻开喜帖的内页,静静盯着新娘一览的名字:「白眠」。
    母亲以为自己激将法起了作用,情绪更加激昂:“人家的儿媳妇不仅是上北的高材生,还在博物院上班,性格又好,长得也漂亮。”
    秦牧云望着喜帖上的日期,没有说话。
    母亲难得见他对别人的事情感兴趣,话匣子一下打开了,“最搞笑的事,妈妈这个朋友还看不上人家,觉得人家是高攀了他们一家,要我说,要不是人姑娘家条件差点儿,怎么都轮不上他们家郑意。”
    他脑海中回想起,在派出所遇见郑意的一幕。
    “你这请帖什么时候收到的?”
    “就昨天啊。”母亲说:“妈妈的朋友专程开车送过来的。”
    昨天?
    他脑海中浮现出白眠泼水时颤抖的双腿和埋在他肩膀时的脸颊,所以尽管这样,她还是要跟他结婚?
    他不动声色垂下眼眸,将燃烧到一半的香烟在请帖上摁灭,随后重新还给母亲:“知道了。”
    母亲看着正好烫在郑意脸上的烟疤,不由皱起眉头:“你知道什么知道了,我是在跟你说,你结婚的事……”
    “知道了。”他少许的流露出一抹不耐烦。
    母亲悻悻闭上了嘴,重新将请帖塞回包里,嘟嘟囔囔走出一段距离后,猛的回过头,秦牧云依然维持着之前的姿势,波澜不惊地望着海面,但不知为何,他此时的表情比起方才,仿佛多了一丝落寞,罕见的让人觉得孤独。
    不过应该是她的错觉。
    他那样一个无牵无挂的人,怎么会觉得孤独呢。
    她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走去。
    母亲走后不久,秦牧云从挽起的裤子兜里,摸出手机,给阿仁发了一条短信:「帮我查一个人。」
    阿仁不像江寻话多,秦牧云说什么就做什么,从不多言。
    得到关键信息后,只是回了一个:「收到。」
    秦牧云放下手机,江寻正好向他走来,单手拎着皮鞋,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沙滩上,“秦爷,你给谁发消息呢?”
    秦牧云没有回答,一只脚踩着地面,一只脚收拢悬浮的侧身看着他:“过来,我问你个事。”
    “什么事?”一听有事找他,江寻立刻加快了速度。
    “一个跟你有点关系,但又没有那么多关系的女生,要结婚的话,你会送什么?”
    “啥?”江寻被他绕得云里雾里:“有点儿关系,又没那么多关系,前女友啊?”
    秦牧云想了想,“没有谈过,但又有过那张心动的感觉。”
    “暧昧对象?”
    “比暧昧又要更进一步。”
    “没谈过,但是又比暧昧进一步?”江寻思索着皱起眉头:“睡过?”
    秦牧云没有否认。
    “睡了以后,这个女生还要跟别人结婚?这不是摆明不喜欢他吗?他还想着送人礼物?”江寻脱口而出:“这不就是一个妥妥的舔狗吗?”
    秦牧云:“……”
    他侧头深深看了江寻一眼。
    “一个舔狗还送啥礼物,”江寻嗤之以鼻:“他别去打扰人家平静的生活就行了,还送礼物,瞧把他能的。”
    秦牧云:“……”
    江寻对秦牧云突如其来的沉默全然不知,搂过他的肩膀:“不过,这是你哪个朋友啊?我认识吗?”
    秦牧云单手环胸,面无表情甩开他搭在自己肩上的手,起身道:“你今天自己走路回去,”
    江寻:“?”
    秦牧云头也不回往前走去,
    “秦爷,我说错了哪句话啊?你等等我啊!”江寻挽着裤腿,艰难的追逐他的背影。
    **
    “秦爷,我查过了,你问得那个女生,家庭条件不好,母亲独自抚养她长大,后来因病去世,家里只有一个外婆,在镇上以卖豆角为生,后来余少成收养了她。”阿仁短暂停顿后又继续道:“余少成之所有收养她,除了她成绩好以外,二十五年前,余少成创业的第一笔资金,是这个女孩母亲给的,余少成一直铭记在心。她和这个郑意的婚事,也是双方家长订下的,男方的父亲非常欣赏这个女孩,但是男方的母亲就一直觉得是女方在高攀他们家。”
    “这个叫郑意的,虽然不怎么样,不思进取也没什么上进心,好像还挺混的,但是男方的父亲有意培养这个女孩,单从事业来讲,绝对是前途上一片光明,所以,和这个男孩结婚,应该是她当下选好的选择,没有之一。”
    秦牧云靠在听云轩的红木沙发上,一只脚的脚踝压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望着手里的名片,若有所思的垂下眼眸。
    “这个女孩的微信和电话,我都写在上面了。”阿仁盯着他手里的名片:“没什么事的话,秦爷,我就先走了。”
    秦牧云心不在焉地点点头,举起手里透光的明白,一瞬不瞬盯着上面的数字。
    “秦爷,你看什么呢?”阿仁走后,店里的伙计秋三从楼下上来,见秦牧云坐在会客的大厅,举着一张名片发愣,不由走到他后面,抬头,顺着他的视线望去。
    上面只有两串七倒八歪的数字。
    一看就是阿仁写的。
    秦牧云没有回答,举着名片,冷冷斜睨着他。
    他立马识趣的站起身,一边替秦牧云斟茶,一边解释道:”我就是来看看,壶里的水烧干了没有。”
    秦牧云视线微垂,看破不说破的没有拆穿他。
    他自知理亏,虚咳一声,匆匆从楼上下来离开了。
    刚刚走到楼梯口,门口的珠链便从外推开,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生掀起珠链,从外走进来,乌黑顺滑的秀发披在肩后,白色小腿袜包裹着纤细白皙的小腿,不施粉黛的脸上涂了淡色的口红,让这个人看起来明亮了许多。
    她熟稔的向秋三挥了挥手,一双杏眼弯成月牙,
    “白小姐?”秋三认识她这么久,第一次见她穿裙子,一时竟没认出来:“你怎么来啦?”
    “你上次交给我的古籍,我已经修缮完了,今天刚好有空就给你送过来。”白眠取下挂在肩上的帆布包递给他。
    “这样啊。”秋三打开帆布包看了一眼,交给她时还灰尘仆仆的古籍,此时已经恢复了原本的面貌,不见一丝被岁月遗忘的痕迹:”你到楼上坐一下吧,我也还有需要修复的古籍要给你。“
    “好。”白眠虽然来得次数并不多,但对房屋的整体结构也并不算陌生,径直往楼上走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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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章 天 珠
    听云轩是一家由民国洋楼改造的古董店,位于城区最核心的商业地带,总共分为上下两层,前院种植着花丛绿篱,后院乔木参天。
    开业之初,不少游客把这里当作古玩店打卡,而后发现里面售卖摆放的并非普通的文玩,而是货真价实的古董。
    店内明确禁止拍照,陈列架上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小东西,都在十万起步,不仅如此,就连脚下踩得地板,都源于民国时期的玉檀木,经过几十年的岁月更迭,仍然光泽依旧,人影可鉴。
    让人望而却步。
    久而久之,来的人便越来越少,店里的装饰也沾染着老物件的气息,显得越发沉静。
    白眠走上二楼,二楼中间是镂空的,正对着摆放在一楼的绿植,澄澈的阳光透过顶层玻璃的穹顶,径直洒下。
    实木的护栏旁是会客区,木根雕制的桌面摆放上假山,假山下是流动的清水,搭配着紫砂的茶具,在香炉袅袅升起的烟雾里,颇有高山流水的之意。
    她第一次来这儿的时候,就觉得这家店的老板应该是年过四十的中年人。不仅有品位,而且有钱且闲,
    她走到玄关,发现会客区的坐着人,那人背对着她,身体被身后的红木沙发遮住大半,只看见一只举过头顶的手和仰靠在红木上的发顶。
    那人的手细白修长,突出的骨节贴着一串褐白色的玛瑙。
    是一个年轻男人的手。
    白眠隐隐觉得自己在哪儿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不动声色退到楼梯顶部的角落站立。
    她有些轻微的社恐,尤其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她宁愿一个人待着,都不想强行和对方尬聊。
    秋三从吧台后面抬起头,见她还站在楼梯口,没有进去,不由出声道:“白小姐,你在那……”
    白眠正在想事情,被他骤然响起的声音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后退了一下,不小心碰到了身后摆放着花瓶的木架,不料木桌腿部骤然断裂,花瓶顺着楼梯护栏的缝隙滑落到一楼。
    砸在光滑的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小楼里鸦雀无声。
    白眠和秋三面面相觑,那瞬间秋三的脸都白了,下意识往二楼里面望去。
    秦牧云闻声起身,越过一旁的护栏,探身往下望了一眼。
    他转动着手里的名片,不动声色往外走来。
    白眠看着秋三的表情,觉得这个事情可能不小,她刚才粗略看了一眼,摔碎的花瓶瓷胎体轻薄,釉层较厚,整体散发着玉石般的质感,釉面上还有很细的开片。「1」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宋朝汝窑的青瓷。
    她不知道市场估价一般是多少,但是绝对价值不菲。
    “没事,我会负责的。”白眠见秋三吓得不轻,“无论多少钱,我都会赔的。”
    秋三猜她估计也没多少钱,伴随着秦牧云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来不及多想,从后用力把她往外推:“白小姐,你快点走吧,我会跟我老板说,是我打碎的。”
    白眠一惊:“这怎么行……”
    “你算我的客人,出什么事肯定算我头上的。”秋□□过来安慰白眠,“不怪你,你快走吧。”
    “这……”他这么讲义气,白眠反而更不好走了。
    两个人拉扯不下的时候,二楼的由远到近的脚步声戛然而止,一道阴影从后覆盖下来,秋三吓得唇都白了,颤颤巍巍转过身。
    秦牧云双手抱臂,倚着一侧的玄关,面无表情望着他。
    “你的客人?”
    秋三欲哭无泪地点点头。
    白眠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望着逆着而立,俊美宛如神明的男人,不由一怔:“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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