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 > 重生修真手册

第296页

    只是这样一来,为避免丹田被魔气侵扰,日后运功就不得不小心谨慎,多顾虑几分。不过,当下最紧要的,还是处理掉血煞丹,和肩上的剑伤。
    想到这,钟吾忍不住叹了口气,也不知这易道人是真好心,还是故意试探。
    未免再见面时,易道人会起疑,钟吾忍着疼撕开包扎,然后取出一个玉瓶,将内中粉末撒在伤口上。等粉末渐渐消融后,深可见骨的伤口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愈合,没一会儿便完好如初,一点疤痕都没留。
    这是生肌散,没什么疗伤效果,只有止血、愈合伤口之效。所以,尽管伤口已完全愈合,但痛感却没减少几分,肩骨上的裂缝也依旧存在。
    不过,当下他也只能用这种办法先应付过去了。钟吾皱了皱眉,额上已经出了一层细汗。收好生肌散后,他很快又扯过包着血煞丹的衣服,迅速将其焚烧。至于丹药中蕴含的魔煞,只能先用玉石吸收、封存。
    做完这一切后,他已是出了一身冷汗,靠在床边微微喘息着,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
    钟吾本想调息一会儿,但哪知刚闭目,就听见易道人的脚步声。他咬咬牙,干脆又服了一枚隐藏气息的丹药,然后掐了个净身诀,起身迎了出去。
    易道人看见他出来,微微有些讶异:“这么快?我炼的可是中等血煞丹,还以为要多吸收一会儿呢。”
    钟吾勉力笑了笑,应付几句后问:“大哥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易道人苦恼道:“我本打算直接回去的,可后来想想,都遇见了那小子了,就这么回去又有些不甘心。”
    “那……大哥是想?”
    “不行,我得把这小子抓住。一来,幽翦那里也好有个交待,不然咱们出来一趟,结果却无功而返,实在没啥面子;二来,那小子削了老弟你的颜面,大哥说什么也得帮你讨回来。”易道人恨声道。
    钟吾勉强笑道:“好啊,那我们不妨就晚些时日回去。”
    易道人见状,顿时高兴的拍向他受伤的肩,笑道:“我就知道老弟想的和我一样,等捉了那小子回去,看幽翦还有什么话说。”
    钟吾脸色顿时惨白,差点闷哼出声,强行忍住后,勉强道:“还要……多谢大哥……才是。”
    易道人察觉他面色有异,不由收回手,狐疑道:“老弟这是怎么了,伤势不是已经好了?”
    说完,还打量着他受伤的右肩。
    钟吾心中一凛,迟疑片刻,干脆抬起右臂,假装无事的摆了摆,说:“没什么,可能是血煞丹还没完全吸收,有些不太适应。”
    “这样啊。”易道人顿时了然,并未多加怀疑,毕竟血煞丹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被完全吸收的。
    而且,亲眼看着钟吾服下血煞丹后,他确实减了不少疑虑。因为此丹只有进入金丹期的魔修才能服用,在他看来,钟吾能那么干脆的服下,现在又没什么事,至少身份上没什么问题。
    易道人的心思没那么多弯弯道道,试探一次后,就没再多想。听钟吾说血煞丹还没完全吸收,他立刻便点头说:“那你继续运功,我再出去晃晃,顺便寻寻那小子的踪迹。”
    再次送走易道人后,钟吾总算长舒一口气,捂着右肩‘嘶嘶’直抽冷气,赶紧到床上盘膝而坐,运功疗伤。
    易道人这边在寻找楼骁,楼骁也恰好到了邺城边郊,甚至比他们还更靠近主城一些。
    因怀疑阮岩可能在邺城,楼骁本想悄悄混进去寻找,但没想到,邺城的防守比江市还严。试了几次没进去后,他只能先在边郊落脚,再想其他办法。
    钟吾一直到晚上才停止疗伤,用神识内视一番,察觉肩骨的伤已愈合大半后,他总算松了口气,随后又为体内的剑招余劲发愁。天衡剑留下的气劲不是那么好消除的,但若一直不除,留在体内也是个隐患。
    钟吾长叹一声,往床上一躺,神情有些无奈。
    正在他发愁之际,外面忽然传来一声玄鸟哀鸣。钟吾顿时又头痛起来,原来易道人跑的时候,竟把玄鸟也捎上了。
    他按了按眉心,强迫自己起床出去。
    这是一处农家民房,并无主人。因邺城被妖魔占据,村里能跑的人都跑了,没跑的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钟吾走出去后,就见院中燃着一堆篝火,易道人正坐在篝火旁,聚精会神给玄鸟……拔毛。
    钟吾嘴角微抽,立刻上前阻止道:“大哥,你拔它的毛作甚?”
    易道人气道:“他奶奶的,这破鸟居然不肯认主。既是如此,留它也没什么用处,干脆烤了吃算了。”
    钟吾一阵肉疼,劝道:“大哥,这鸟能喷出玄离神火,非是一般的灵宠,吃了着实可惜。何况,它不肯认主,应是早认了那小姑娘为主。大哥何不耐心点,也不是不可以令其重新认主。”
    一般来说,灵宠一旦认主,只有主人主动解除契约或身死,否则无法再认新主。不过,既然是‘一般’来说,那肯定就还有别的办法。
    事实上,若灵宠不愿再跟原主人,可由其他修为更高的修士帮其强制解除契约。若灵宠仍想跟原主人,原主人也没有解除契约的意思,修为更高的修士可以心头血,强制灵宠与其结成认主契约。
    但这种办法无法一次成功,通常要每日一次,至少九日才可抹去原有契约,使灵宠重新认主。所以,夺人灵宠之事虽少,但也不是没有。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