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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名门小娇贵

    多年后,纳兰明珠权倾朝野,朝中官僚见了他,都要拱手作揖,尊称其一声明中堂,不可不谓之春风得意。不过大家都知道,明珠大人虽身居高位,却惧内,这让他成为了京中达官贵人们的饭后谈资。但明珠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什么,你问他身为男人耳根子软,面子该往哪搁?
    不好意思人家没脸没皮
    明珠:在老婆面前还要面子?(震惊jpg)
    索额图:呵呵,舔狗最终一无所有。
    小康熙:容若都被你这套给教弯不是,教歪了,看来有必要修理一下你!
    看点:洁,1v1 ,He,甜甜甜,包甜。
    排雷:①有参考历史,但不是历史书,太考据慎入
    (先写这些,后面加)
    内容标签: 清穿 宫廷侯爵 系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纳兰明珠,若华 ┃ 配角:福临,佟佳氏,康熙,容若,等等 ┃ 其它:预收《诰命攻略(清穿)》李卫两口子种田记
    一句话简介:纳兰明珠宠妻日常
    立意:认真生活才会得到生活的馈赠
    第一章 变成鹦鹉
    若华万万没想到,有一天她会穿越,但与别人不同的是,她变成了一只被圈养的鹦鹉。好像名字叫啾啾。
    啾啾,来!
    眼前出现一个头戴宝蓝瓜皮帽的清朝少年,十五六岁的样子,是它主人尼雅哈的儿子,叫做明珠。若华觉得这名字太女气,不适合男孩子用。事实也是如此,明珠小时候长得眉清目秀的,皮肤比女孩子的还白净,如果不是自小就调皮捣蛋,近几年还习武,把身子练得结实了些,皮肤也特意晒黑不少,还真看不出来是个男孩。
    此刻,明珠正一手抱着只橘猫,一手用筷子夹着一条毛毛虫伸,进笼子里,示意若华吃掉那只虫子。
    虽然若华现在是一只鸟,可是再怎么说,它上辈子还是个人呢,对这种东西自然是避之不及,赶紧扑棱着翅膀飞到笼子另一边去了。
    明珠见它不吃,觉得有点奇怪,修长的俊眉皱了起来,道:
    你平日里不是最喜欢吃虫子吗?
    说罢还是不死心,将毛毛虫往若华的脸上怼,就差伸手进来掰开它嘴巴硬塞了。若华用翅膀狠狠一拍,将筷子和毛毛虫一并打落在地,那橘猫见状,一蹬后腿,脱离明珠的怀抱,跳到地上用爪子拍毛毛虫。
    若华用尼雅哈平日里教的一些词反抗道:
    恶心,恶心。
    谁喜欢虫子,那么恶心的东西,光是想想就令人反胃。古代人封建迷信,它不敢多说话,怕被当成妖怪,如果它没有这个顾忌,恐怕明珠都被骂了千万遍。
    明珠也很不服气,若不是尼雅哈外出办差,他才不来伺候这扁毛畜生,这不吃那不吃的,比人还娇贵,今天好不容易给它找了些虫子,以为它会喜欢,不成想这小东西居然不给他面子,这让他心里很不畅快。
    你不吃,自然有别人吃!
    说罢瞪了若华一眼,明珠生气归生气,但他不会把一只鸟怎么样,蹲下身子把猫抱起来,毛毛虫也重新夹起,喂给了一旁的八哥,那八哥吃得倒是欢,吃了一只又一只,很快,抓来的小虫子都见底了。
    唯独到了还剩下一只虫子的时候,八哥吃不下了,明珠又把眼神转到了若华这里:
    你瞧瞧它吃得多香,你就张张嘴呗!
    说罢又是一只怼脸虫子,若华自然很不给面子地将头给转开了。明珠信心受挫,但还是不依不挠,就在一人一鸟犟得起劲儿的时候,只见门外的一个小斯气喘吁吁地跑进来,道:
    少爷,夫人来了!
    啊!
    说时迟那时快,明珠飞速将手里的东西收拾干净,回到一旁的案上,规规矩矩坐好,拿起手边的一本《论语》,有模有样地读起来,别说,还真像那么一回事。
    远处传来类似高跟鞋碰到地面发出的声音,不一会儿,就看见一个身着旗装,脚踩花盆底的妇女走了进来,明珠不紧不慢地站起来,道:
    额娘怎么来了?
    原来是明珠的母亲郭络罗氏,她来到案旁,先瞥了一眼案底下正在吃东西的橘猫,说:
    我来瞧瞧你功课做得怎么样。
    说罢随手拿起一张稿纸,好巧不巧,拿到了一张梅花图,只是那梅花是猫脚印的形状。这是今早明珠画兴大发,硬是将猫的爪子伸进朱砂盘里得出的杰作,若华在上方看得一清二楚,那只橘猫平日里爱干净,死活不同意,但最后还是受不了小鱼干的诱惑,妥协了。
    郭络罗氏抬眼看着明珠,面上带有一丝愠怒之色,道:
    看来这只猫聪明得很呢!
    是啊......
    明珠自然是不太敢搭话的,郭络罗氏平日里最烦他玩这些动物,说是玩物丧志,今天好端端的夸起猫来,绝非常态。
    这些扁毛畜生放书房里,不合适,通通拿到后花园去。
    跟随而来的下人们点点头,答应道:
    嗻。
    说罢将一只猫和两只鸟全部拿出了书房。郭络罗氏看着儿子有些不满但又无可奈何的模样,感到有一点儿心疼,但不得不对他作出严格要求:
    今天把《中庸》抄一遍!
    这明年就得春闱了,他这副模样如何应对。平日里也就算了,可如今大考在即,不得不使出点手腕来。明珠心里不乐意,但也不能忤逆他额娘,只得口头答应:
    知道了。
    郭络罗氏在书房里又嘱咐了几句,才回了后院。
    失去了宠物的明珠,就跟丢了魂儿似的,不咸不淡地看起书来。
    这厢,被迁移到花园的宠物们还是挺开心的,明珠平日没事就爱捉弄它们,现在离开了他,大伙都不觉得难过。橘猫甚至还竖起了尾巴,悠闲地在花草边散步。被挂在树上的若华就没那么自在,它被鸟笼困着。就在这个时候,橘猫居然开口说话了:
    你好,我是这个游戏的助手,金橘。
    ?
    原来,若华掉进了一款以穿越时空为主题的游戏里,而这只猫,就相当于是这游戏里的客服兼指引。主要任务是给玩家发布任务,回答玩家问题。
    本来系统已经给你安排好了人,可是出现了一点小问题,所以你就先暂时当一只鸟......
    金橘的嘴巴一张一合,说着人话,十分诡异,若是让别人看见了,恐怕要被吓死。
    那也太惨了吧,你看见了吗?我差点要吃虫子!
    当然,若华这只鹦鹉也好不到哪去,现在的场面就像两个妖怪在对话。金橘抱歉道: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会尽快给你找到寄宿体的。
    那我是谁?
    若华歪着头问。
    按规定,我不能透露。
    ......
    如果提前透露了它的身份,它再去做一会功课,游戏就没那么好玩了。金橘舔舔自己的爪子,它总感觉爪子上那些朱砂还没舔干净。
    听罢,若华知道它有意不透露,便也不管自己将来是何身份了,反正它现在做了一只鸟,那就享受飞翔的乐趣。
    金橘,我想出去玩,你快帮我开门。
    金橘这名字其实是明珠取的,只因那只猫的毛色看起来像剥了皮的橘子。自从变了鸟以后,只能在牢笼里扑棱翅膀,若华想要自由自在地飞翔很久了。
    金橘抖动它那肥胖的身躯,懒洋洋道:
    可以,不过你要记得回来。
    说罢一个灵活的跳跃,再使劲儿蹬两下,就来到了树上,伸出它那锋利的爪子,将笼门往上推,若华趁机飞了出来,仿佛是天性使然,在半空盘旋了两圈,就基本掌握了飞行的技巧。
    在纳兰府上空飞了一会,若华又好奇外面是什么样子,因此,她展开翅膀,朝远处飞去。飞着飞着,便飞到了另一处府邸。
    只见几个小丫鬟聚在一块儿,窃窃私语,声音压得非常低,一个拿着水壶的侍女嗓门却颇大:
    你听说了吗,佟家的小格格快不行了。
    另一个侍女握紧手中的扫帚,道:
    哦,是那个三岁能诗七岁能文的格格吗?
    京城人都知道,佟家的小格格乃是出了名儿的才女。别的孩子还在玩泥巴的时候,她已经能够熟读唐诗三百首了。要是真出了意外,那可真是可惜。拿水壶的侍女笃定道:
    正是,我隔壁住着个医术十分了不起的老头,昨儿个去帮瞧病,恐怕就在这几天了......
    另一个侍女闻声而来,也加入了讨论:
    不会吧,我上次帮格格买首饰,看到那家的格格,面颊红润,不像是病入膏肓的样子。
    她昨日从假山上摔下来,出了一头的血......
    众人叽里呱啦地越说越大声,丝毫未发觉有人靠近。
    你们在那说什么呢,说那么欢?
    话还没说完,若华便看见一个身着枣红狩猎服的女孩子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条长长的皮鞭,她微微扬起下巴,居高临下的语气让人一听便知道身份不一般。
    众人赶紧低下头,默默地不敢说一句话,只有一个看起来比较机灵的丫鬟回了嘴:
    格格,我们没说什么
    女孩环视众人一眼,怒道:
    好好干活,少背地里胡言乱语,不然打烂你们的嘴!
    说罢一挥鞭子,朝地上狠狠地打了一下,那清脆的声音,一听就知道使了不少力气,这一鞭若是打在人身上,定会皮开肉绽。
    几个侍女吓得嘴唇直打哆嗦,朝四周散开,个干个的活儿去了。她们十分害怕嘴被打烂。
    作者有话说:
    一个预收:《诰命攻略》
    是写李卫两口子哒~
    洁,1v1 ,甜甜甜,包甜!
    第2章 他的表妹
    若华飞了一圈,将故宫逛了一遍,顺治也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若华差点被他的弹弓打到,好在它躲避及时,才免遭劫难。这个时代的熊孩子也不少嘛,若华在心里吐槽。
    快到了黄昏才回到纳兰府,尼雅哈今天从外面回来了,跟着一起来的还有郭络罗氏的侄女索绰罗氏。一家子在中庭用过了晚饭,郭络罗氏让明珠带着索绰罗氏外出逛逛,而自己和丈夫则留在家中。若华累了,懒得跟明珠出去,于是停在树梢上,听两口子闲聊。
    尼雅哈喝了一口茶,问:
    夫人,索绰罗家真愿意让贞儿过来做妾?
    索绰罗家门户虽然小了点,但他们家也没有大到让人嫡出闺女过来做妾的程度。
    郭络罗氏摇着手里的团扇,笑道:
    本来不愿意,只是贞儿自小就倾慕你儿子,在家又哭又闹,我那妹子拗不过她,只能答应。
    说罢,似乎想起什么,话锋一转,道:
    若不是你,我侄女还用受这委屈?
    明珠与贞儿两人自小就认识,郭络罗氏早就想把他们凑成一对,奈何去年尼雅哈在英亲王府喝醉了,自发给儿子订了一桩婚事,说起来,她现在还觉得脑仁子疼。
    那日在英亲王府上,尼雅哈不小心喝多了酒,醒来的时候,发现手上拿着一份婚书,居然是自己儿子明珠的,而与明珠订婚的人,竟然是英亲王的五格格。
    这五格格在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从小就飞扬跋扈顽劣不堪,已经十五,到了出阁的年岁,却连一个上门提亲的人都没有,那日与他同去的人都没喝多少,唯独尼雅哈贪杯......
    到了第二日,英亲王阿济格一口一个亲家地叫他,又是请茶又是赏赐,面对皇亲国戚,他一个四品佐领,那里敢说半个不字,只能硬着头皮应承。一道而来的同僚们纷纷道喜,那叫索尼的,笑得尤盛,眼角的褶子都快能夹死苍蝇了,嘴里道着乘龙快婿舍己为人仗义相助云云。气得尼雅哈直跳脚。
    可是咱们已经和英亲王定了亲事,那五格格的脾气,知道这事,恐怕到时候闹得府里不得安生。
    听闻昨天还打死了一个侍女,只因侍女不小心弄坏了她的胭脂盒。如此脾性,眼里那里容得下沙子。
    正因这五格格的性子,才得给儿子找个知冷热的人在身边才对。
    一想到自己儿子未来的福晋是个嚣张惯了的,郭络罗氏就觉得胸口闷,他那命苦的儿子,若是没个温柔贴心的人照顾,她哪里放心得下。
    尼雅哈一翻白眼,道:
    哎呦,福晋,这我当然知道,我是说这妾室先入门,于礼不合。
    怎么说都是王府出来的格格,要是让王爷知道女儿受这委屈,他纳兰家怕是要吃不了兜着走。郭络罗氏自然知道这层意思,叹了一口气,说:
    贞儿自然是要晚些过门儿的,等明珠成了亲,过个一年半载,就能安排了。
    尼雅哈抚着胡须,频频点头:
    也只能如此了。
    ............
    这厢,明珠与贞儿已经来到了街市,毕竟是京城,即使快到晚上也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两人肩并着肩走着,贞儿突然挽着明珠的手,道:
    明哥哥,京城人可真多,我想牵着你,不然一会和你走散了,遇到坏人怎么办。
    明珠干咳一声,手往自己的身上缩,显然对于这样的举动感到不适:
    京城乃天子脚下,人多点不足为奇。
    在说话的同时,他趁机拿开贞儿的手,在空中煞有其事地比划了一下,又道:
    我可是御前行走,要是真来几个腌臜泼皮,定把他们治得服服帖帖。
    明珠已经十七岁,该懂得的事情他都懂,在两年前,他额娘就有意无意地说过贞儿想要嫁给他,只是他从来没有对自己表妹动过心思,遂只能装成不解风情,傻不愣登的样子。
    明哥哥真厉害!
    说罢又挽起他的手臂,远远看去,还真像是一对。明珠面上虽风平浪静,其实心里却在想着怎么挣脱。
    好巧不巧,就在这节骨眼上,居然碰见了索额图,两人同为御前行走,却一直不对付。此刻那小子步态漂浮,眼神涣散,多亏一个小斯扶着才没直接扑在地上,瞧这模样,想来是被灌了不少,见了明珠,说话也顾不上体面了: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明兄好兴致,就不怕五格格知道了生气吗?哈哈哈哈哈!
    现在明珠成了大内侍卫们的饭后笑谈,娶一个悍妇,日子可怎么过,要多憋屈有多憋屈。
    嘲笑过后,索额图朝着明珠走了过来,还没走近,明珠就闻见一阵浓烈的酒味,除此之外,比酒味更刺鼻的是他身上的脂粉香,这是八大胡同姑娘们专用的香,闻多了,容易使人意乱情迷,控制不住想要大放情怀。
    美酒佳人,我哪有索兄风流快活,只是我方才看见索尼大人正四处找寻你,要不要我回去禀报一下你的位置?
    索尼是索额图的阿玛,他最痛恨索额图成日去那风月之地,前些日子索额图又闹着要把青楼女子接回家里,因这原因,本来说好的婚事也没了着落,为此,索尼教训了索额图好几次,不成想索额图风流成性,死活不改,昨天莺莺,今天燕燕,没完没了。
    什么?老爷子来了?不行,我得赶紧回去。
    说罢骑上了自己的马,调转马头,居高临下道: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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