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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5页

    夜雪焕始终没问南宫显究竟与月葭有多深的联系,但自打他知道南宫秀人还活着之后,往来通信就都是他在打理,至少比从九音阁出信要快速稳妥得多。
    南宫秀人这两年来偶有音讯,但始终没回重央,一直奔波海外。
    他给蓝祈来过一封很长很长的道歉信,是真正意义上的长,用卷轴写就,展开之后直接从头顶垂到地上还能再转三圈,密密麻麻全都是字,末尾还配了一幅跪地求饶的简笔画。态度倒是很诚恳,只可惜字实在太丑,蓝祈硬着头皮读完后整个人都麻木了,甚至怀疑南宫秀人就是想用这手惊天地泣鬼神的字来消磨他的怒气。
    但蓝祈本也不算真的多气恼他,何况这两年里,他们也能隐约察觉到,南宫秀人并非完全是在外面玩,而南宫显也并非没能掌握他的行踪。
    当年他们两人分别和夜雪权谈成的条件,只怕远不止表面上那么简单粗暴。
    “……王爷。”
    南宫显从船舱中出来,见夜雪焕眉眼间明显的焦躁不耐,会意一笑:“海上行程枯燥,王爷受委屈了。”
    夜雪焕意味深长地感慨道:“这样的海路,你跑了二十多年。”
    南宫显淡淡一笑,双臂撑在舷栏上,沉沉地望着这片他再熟悉不过的海面,意有所指地打趣道:“养媳妇费钱,赚多少都不够的。”
    他比从前更瘦了些,却并不憔悴,反而愈发精干;鬓角的白霜和眼尾的细纹都越发明显,可眼底却藏着深沉而炽热的光芒。
    他心有所向,所以也再不迷茫。
    夜雪焕心里大致有数,也不多问。
    两人在甲板上站了一会儿,日头逐渐偏西,海风转冷;恰好程书隽在此时出来,回报说蓝祈睡醒了,两人便回了船舱。
    蓝祈虽是醒了,人却还是晕晕乎乎的,被抱着喂了一杯水,蔫蔫问道:“还要多久才到?”
    “再有两日就到大泷港了。”
    夜雪焕轻柔地给他理着发丝,“乖,再坚持一下。”
    蓝祈在冬日里感官迟钝,晕船的症状轻上不少,至少能吃不吐;南宫家的大商船自然也比江船平稳得多,倒也没那么难熬。
    然而即便如此,蓝祈还是对接下来的行程充满了绝望。
    “……我也当真是佩服秀人。”他喃喃道,“四年了,他竟能坚持留在海外……换做是我,早就回家撒娇求饶了。”
    夜雪焕不以为然道:“该撒娇的事,你可一件都没和我撒娇。”
    否则何来云水关兵变,又何来皇陵坍塌。
    蓝祈对他这种逮着机会就翻旧账的记仇行为十分不满,却又确确实实无法反驳,嘟嘟哝哝地强词夺理:“那还不是因为你不够疼我。”
    夜雪焕平白被泼了脏水,一左一右掴了两下他的屁股,哼道:“现在够不够疼你了?”
    蓝祈闭眼胡诌:“不够。”
    夜雪焕叹道:“天凉了,是时候给不听话的小娇妻振一振夫纲了。”
    两人小打小闹了一回,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彼此都默契地不去触碰曾经的伤疤。
    当然蓝祈如今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了,可夜雪焕很清楚,就算当年楚后不是把他送去西南,而是送到海外,他便是晕船晕到死去活来,也必然是要去完成任务的。
    ——就如同现在的南宫秀人,哪怕海外的条件再艰苦,养尊处优的小少爷也必然会一直打着游山玩水的旗号,完成他所背负的使命。
    直到很久之后,蓝祈才明白过来,小少爷对南宫家那场屠杀根本势在必得,而他当初所说的要“试试”的事,其实从那之后才刚刚开始。
    他才是夜雪权布置在海外的第一手棋。
    当然时至今日,蓝祈已经不会对夜雪权这些环环相扣的深远谋划感到意外,但他依然很好奇,小少爷手中到底有着怎样的底牌,才会让夜雪权选择他来完成自己的海外规划。
    只是这些真相,怕是要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后,小少爷才会与他和盘托出了。
    舱外传来笃笃的敲门声,夜雪焕应了,便见房门外探进来一颗半大的脑袋,眉目清朗的少年恭敬问道:“王爷,王妃,可要用晚膳了?”
    初冬的海上,少年额上竟都浮着一层细细的热汗,脸上还残余着些许兴奋和雀跃,嘴角不自觉地翘着,邀功一般补充了一句:“是世子亲手钓到的鱼,好大一条呢。”
    少年名叫楼文钧,如今是锦鳞的近侍。当年玄蜂营撤编之前,夜雪焕特地让童玄亲自去流芳台挑了人,带回西北培养了几年;明年锦鳞就要入军,近侍自然也要随同,所以提前带出来历练历练。
    少年才束发不久,却已然生得肩宽腿长,初见风姿;乍看之下还颇有几分童玄的拘谨稳重,实际上早就被路遥带成了又一个程书隽。
    夜雪焕看着他,神情似笑非笑:“总算是钓到了?”
    楼文钧腼腆地笑了笑,露出一对尖尖的小虎牙,意外地还有点可爱。
    他倒是不怕这位朝中的第一亲王。
    夜雪焕朝着一旁的置衣架努努嘴,楼文钧便会意地上前取下蓝祈的斗篷,双手递了过去。夜雪焕将蓝祈裹起来,鞋也懒得给他套,直接抱起来就往后舱走,楼文钧淡定地跟在后头。
    当初刚进王府时,被流芳台的条条框框调教得无比板正的少年简直无法接受这样满眼的卿卿我我,偏偏每日都要跟着世子,被迫看王爷和王妃的种种恩爱日常,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后来也不知是习惯了还是被路遥和程书隽联手荼毒了,不仅能在这种时候很有眼力劲地递斗篷,甚至私底下还会和程书隽一起鄙视延北王不如自家王爷会疼媳妇,遣词造句完全和路遥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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