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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苏聿

    题名:南潮
    作者:阿苏聿
    文案:
    那一年,港城全面禁摩。
    那些骑着摩托车于岭南热浪中穿梭的身影仿佛一夜之间消失殆尽。
    那些无处可去的颓萎糜烂的少年人却不是。
    他们依旧如丧家之犬一样飘荡在城中村的街头巷尾。
    烟头,衬衫,揉得皱皱巴巴的纸币,珠江落日。
    以及汽水瓶上冰冷的雾珠
    第1章 01
    周鸣鞘翻出军校高墙,一路南下,灰头土脸地来到港城时,是七月最炎热的一天。这几乎已是祖国的最南端了。他一生也没走这么远。从北到南,再也看不见雪。
    他是来找人的,找他的母亲。他对这个女人的记忆几乎已经要模糊了,只得知她跑到南方去,做小生意,应当是再嫁了。
    这个女人错就错在不该招惹权贵。
    他那年二十岁,比穆阳早出生两年多三个月,不过那时他还没遇见他,不知道这件事。
    他在港城吃的第一餐是白粥。三块钱,一大碗喝到胀肚。因为他没有钱。
    他太穷了,能一路逃亡活到今日,已是个人的本事。他知道最脏最乱的地方有活路可走,所以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这家苍蝇馆。他吃饭时特意露出口袋里的小刀,所以眼珠子滴溜乱转的贼没有打他的主意。
    可填饱肚子,走到巷子深处,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年轻的小混混们根本不懂察言观色。他们是这座城市里的蟑螂,伸着须须四处闻风而去。他们看见了周鸣鞘脖子上那枚玉,真是成色漂亮的护身符!所以动了贪心。
    他们头发五彩斑斓,没有一个看得顺眼。站成一排,彩虹似的,将周鸣鞘团团围住。在这样的人头攒动中,周鸣鞘忽然看见,不远处的垃圾箱上,还坐着一个年轻人。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叼到嘴上,用摔得四分五裂的打火机啪点着了。
    吐出一圈,回头看人。坚毅的、漂亮的脸。要不是因为眼角有一道小小的疤,腮帮子上还涂着红药水,周鸣鞘真会把他当女人。
    他不吱声,也不参与,但显然,他是这个团体的主心骨。
    周鸣鞘撸起袖子,露出小臂上有力的肌肉。微微一弓,青筋暴起,怪吓人的,有人咽了口口水,往后退一步,被同伴拽住,挨了恶狠狠的一眼。周鸣鞘将他们的反应尽收眼底,然而面无表情。他忽然有些馋那男孩嘴里的烟。他心里也憋着一肚子火没发呢。
    周鸣鞘说:想好了,就动手。医药费不包。
    这是京城里打架的规矩。他虽然算公子哥,可到底是情妇的孩子啊。公子哥不打架,来路不太干净的私生子是可以的。所以他在老胡同那些王八蛋手里学会很多打架的技巧和江湖规矩。后来还被送去军校,在那地方,别的没学会,格斗越发有长进。所以他先文质彬彬地抛下一句警告,以免欺人太甚。
    年轻人,就算是怕得腿肚子发抖,也会硬着头皮逞强。仿佛退后一步,就是像韩信一样从人胯/下而过似的,所以不可能服软。他们操持着木棍、铁棒,还有豁了口的菜刀走上来,装模作样地朝周鸣鞘砍,周鸣鞘叹了口气,上手应对。
    先下武器,哪有赤手空拳吃枪子的道理?他眼疾手快,三下两下把这些刀枪棍棒全卸了。然后招架得行云流水,左边啪地扭了一人手腕,右边砰地踹人肚腩,就和他父亲看京戏,武生打转似的,花活漂亮。
    于是十分钟不到,几个混混在地上大呼小叫。
    坐在垃圾桶上的那人恰巧抽完烟,眯着眼将烟头在地上踩了,插着口袋跳下来。
    他穿得不像混混,一件白色短袖罢了。似乎洗了很多次,衣角都残破。那衣服本来宽大,然而他出了汗,汗黏黏贴在身上,就勾勒出少年人的身形。胸膛的起伏,腰线的劲瘦。周鸣鞘后来嫉妒穆阳的所有腰带,因为它们可以长久地禁锢着这人的腰身。
    当然,初见的那一日,周鸣鞘还没色/欲昏心。
    他打了一场架,不喘也去半条命。手臂上有伤口,脸上也蹭了血。他舌尖舔过唇边的血珠,又擦去鬓角的汗。他比穆阳高半头,冷眼瞧着他。
    穆阳依旧眯着眼睛。他好像在看周鸣鞘身后的夕阳。后来周鸣鞘告诉他,你不必找太阳你自己比太阳还要耀眼。但那时穆阳不知道这些事情。
    对于兄弟被周鸣鞘打得满地找牙这件事,他一言不发,反而平静地开口:我打不过你。
    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周鸣鞘挑眉,若有一丝嘲弄地看他。他解开领口两枚扣子,露出一点胸膛。汗珠滚过,他忽然觉得痒。心里痒,看着穆阳,他心里就痒得发躁。天热啊,岭南浪潮涌动
    浪潮之中,还有少年人的情/潮。
    于是周鸣鞘说:你可以逃。
    他也累了,大发慈悲,放美人一马。
    结果穆阳说:不,我要打。
    他随手把身后的背包甩到一旁,嘎吱嘎吱地扭了扭手腕和指关节。他一个字也不必多说,周鸣鞘知道他的意思。逃?少年人字典里没有这一页。
    周鸣鞘便答:选的好。他垂下眼,因为你就算逃了,我也会追。
    穆阳已经招惹他了。
    两头小兽斗得遍体鳞伤。他们在夕阳彻底隐于山后的那个瞬间同时瘫倒在地。穆阳的短袖T恤被撕扯坏了,周鸣鞘手臂内侧多了一道疤。这道疤后来也没有愈合,变成穆阳给他的标记。他去纹身店,将伤疤改成地平线,纹了一只太阳。当时疼得直皱眉,穆阳在旁边笑吟吟地哄他,拨弄他的耳垂撩拨,被周鸣鞘一把抓住。
    周鸣鞘后来想,那真是十分炎热的一天啊。
    第2章 02
    穆阳从地上爬起来。
    在少年里,他的头发太长。是会被教导主任摁在剃头匠面前的长法。他在后脑勺偏下的地方扎一个小揪,像小狗的尾巴。他和周鸣鞘打完架后,这个小揪便散开了。作成沾着血和土的一绺绺,贴在额前,挡在眼前。
    他把兄弟一个个拽起来。他们太灰头土脸,穆阳退后一步。原来他讨厌人身上粘稠的触感,讨厌和人太亲近。
    混混都不是穷凶极恶之人。甚至不是坏人。十六七岁的年纪,没有坏得无药可救的。穆阳将那包烟散出去,在走得最慢的人屁股上踹了一脚。
    他们迎着夕阳灰溜溜地回家了,渐行渐远,消失在电线和高架桥下。那些摩托车突突地远去,留下一阵浓烟滚滚。
    还剩一根烟。
    穆阳满不在乎地擦去鼻头的血,摸出打火机。那打火机啪嗒地着了三四次,烟头才噈地亮起来。烟雾将他整个人拢起来。
    半晌,终于开口:你是新来的?
    他们这样的地头蛇,终日混迹于城中村满是污水和菜叶的沟壑中,把每一栋楼、每一间屋的脸都记得很清楚。包括谁家的风扇缺了一叶,谁家的电视能收到体育频道。
    周鸣鞘没有搭理他,穆阳就换了一个问法:你以后都在这里。
    是明确的试探。
    他若一直停在这里,总要和穆阳再打照面。他们再打照面时,是朋友,还是敌人?会记仇吗?
    周鸣鞘把袖子放下来。皱巴的衣袖遮掩住手臂上惊心动魄的疤痕,他系紧扣子,又是一副冷淡的样子。但穆阳已知道他是野马。草原上飞驰而过,向孤烟去的那一种。
    周鸣鞘说:也许。
    他把手伸出来,向穆阳要烟。穆阳挑起眉,这人挑眉时不羁的神色都是张扬的。他将半根烟从嘴边取下,一头微微湿润。另一头则是火星点点。他让燃烧的这一头向下,贴着周鸣鞘的掌心。
    热浪灼人。烟灰落在周鸣鞘手上,烫,但他无动于衷。
    穆阳看着他,他知道那双眼睛里有捉弄的笑意。周鸣鞘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瞧着他。他的目光是笼盖四野的天穹,那样深厚、那样莫测,像看一个顽劣的孩子。
    穆阳勾起嘴角。他第一次露出这种笑容,漂亮的笑,飞扬的笑,周鸣鞘眼中微微暗了片刻。
    他还是乖乖将烟调转个来,递给他,别过头去。
    周鸣鞘就贴在他方才吸吮过的地方,舌尖一舔。仿佛也品尝过穆阳的味道。
    他吐出一口烟。
    这里有吸粉的。晚上八/九点出来换气。那时查的严,不要出来乱跑。穆阳说。他正低头看着自己灰黑色的球鞋。那其实应当是一双白色的鞋。可惜主人总是在泥地里摸爬滚打,在黑暗中讨生存,所以它也被迫脏污得不能抬头。他踢开脚边的蚂蚁:别的,没什么。小巷子里遇见女人,别去。她们都是蛇,眼睛毒,嘴也快。
    周鸣鞘当然知道他说的女人是做什么的。
    你去过?他问。
    穆阳不答。
    周鸣鞘说:我和你们不一样。
    他将烟还给穆阳。但此时已只剩一个烟屁股了。穆阳微微蹙起眉头看烟,眼神里像是很不舍似的,觉得周鸣鞘抽得怎么那样凶。于是将烟在地上踩灭:是吗?
    周鸣鞘知道他把自己当同类。以为是在黑暗中舔舐伤口、喝血吃肉的小兽。是这座庞大城市,甚至这个庞大时代里不值一提的垃圾,连国家机器的螺丝钉也算不上。周鸣鞘答:有人爱我,我也会爱人。这点就不一样。
    他那时真刻薄,一语就能戳破穆阳的痛处。
    若有人疼惜,有人怜爱,谁会像他们一样,终日在街道上游走呢?
    谁也看他们不顺眼。骑楼两侧的商铺对他们不开放,叮当驶过的有轨电车也没有他们的座位。学校里的老师甚至不愿意抬起眼皮看他们一眼,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们三三两两靠在电动车边抽烟时,细瘦的、年轻的学生妹会羞涩地看来一眼,然后爆发出叽叽喳喳的议论声。
    这就是无用的、被浪费的、十七八岁的青春。
    穆阳低声说:我也会爱人的。
    他只是阐述一件事实。可后来周鸣鞘告诉他,他低声说话时,总是像小猫一样惹人怜爱。像小猫一样,委屈地软着耳朵撒娇一般。
    周鸣鞘抬头看他。他又看见了穆阳的眼睛,是那么明亮的眼睛啊,真像太阳的火球,烫得人忍不住要接近。周鸣鞘从前是很讨厌夏天的。夏天那么热,一点风也没有,他心里躁。可是这一天,见到穆阳以后,忽然觉得,夏天是这么热烈的。
    热烈,热烈,心里浓郁地流动着情感。这些热/潮冲昏了少年人的脑海,他想汗淋淋地和某个人拥在一起、贴在一起,用唇肉去沟通,用牙齿去撕咬,是在他耳边孜孜不倦地念叨肉麻的情话,从而将岭南热浪极致的粘稠、极致的烦躁都发泄在一个人身上。灵与肉身上。
    周鸣鞘看他,穆阳也抬着眼。周鸣鞘还没来得及答话,穆阳已经歪了歪头看他,像见了动物园里新奇的熊猫,贴得极近地打量。
    我看我们没有什么不一样。他说,都很可怜。
    他也是牙尖嘴利的王八蛋。
    于是穆阳捡起书包,准备回家去。他弯腰时毫无防备地将后背露给周鸣鞘看。那件短袖贴在他身上,短了,随着他的动作露出一截雪白的腰身。包括裤头的腰带。周鸣鞘垂眼看着,穆阳起身后说:总之地主之谊我已经尽过了。你要留在这里,记住,这片归老陈管,他是派出所的活包公,没事别烦他。
    周鸣鞘终于开口:你叫什么?
    穆阳回过头来:你是要和我做兄弟?
    周鸣鞘说:见面惹我生气,还是会揍你的。
    穆阳又眯起眼睛来看他。因为夕阳将周鸣鞘勾得太动人了,一层金红色的边,弥补了他说话时冷冷淡淡的神情。这叫穆阳想起曾在书上读过的长河落日。周鸣鞘就是闯进他生命里的一匹马,一条河,带着草原上风的味道。
    穆阳说:那好吧。下次见面再打一架。
    就这般相识了。
    第3章 03
    周鸣鞘得知他叫穆阳,觉得这名字起得真好。虽然穆阳后来告诉他,他家里没有文化人,不过是在他降生以前,父母请镇上的朋友起的。朋友也不懂,只说太阳气正。太阳是天地可鉴的,老天爷也会另眼相看。所以叫穆阳。
    穆阳问过:你呢?
    他说叫鸣鞘。一开始不肯提姓氏。穆阳说这样做人不太厚道。周鸣鞘才只能答:周,周正的周。
    他不愿意自己姓周。他想姓沈。沈是母亲的姓,是他的血脉。
    这沈不是江南的沈,是北荒的沈。那是民族的变迁,是时代的落寞。那些曾在额尔古纳河一带自由纵马的草原的儿女,那些曾与松林、白桦、驼鹿和野狼为伴的民族,清朝时进入丹东,被汉化,归汉姓,姓沈。从此忘却了篝火的热烈,忘了自己的根。
    那是他母亲的民族,亦是他的。
    他母亲年少时和一个浪子厮混。这个浪子后来成了他的父亲,却没有给她名号。父亲的家族很庞大,在京城,根深而叶茂,会步履维艰行走在酒桌之上的刀光剑影里,自然不会娶一个没有地位的女人。
    可惜,周鸣鞘身上另外半管血脉到底是姓周的,于是十五岁那一年,来了一辆黑色轿车。黑色轿车的车门一关,他能看见母亲的脸,母亲却看不见他的。于是那瘦小而黢黑的女人远远站在大雪中,沉默望着儿子远去。从此未曾相见。
    他最后一次和母亲说话,是在管理所。户口本上白纸黑字还写着沈字。他看着那个名字从此消失,他和母亲最后的关系也悄无声息地断了,他终于感到愤怒,将纸页撕得粉碎。
    母亲给了他一巴掌。
    他浑身微微颤着:从前再混账,在二道白河的山脚打野鸟,被裹着皮衣的老民警找上门来,母亲也没有动过手。那日却为了和他断绝关系而打他。
    可是那女人那么平静。连生命中最后的寄托被从身边抢走也无动于衷。因为她是一个聪明人。
    姓周,是你的运气。她说。我向来不喜欢你骑马因为骑马不够驯服。
    多么复杂的一句话啊,很多年后,周鸣鞘才明白。
    那是他在这个世界挣扎得遍体鳞伤后明白的一句话。
    人生并非无常,一般来讲,投胎是唯一学问。姓沈,他一辈子也走不出北大荒,多半死在一个乏善可陈的冬天。像无数不曾存在过的人一样碌碌死去。老年时还会饱尝寒冷与饥饿,因为儿女向来没有良心。而姓周,他这一生,就是穷奢极欲、一事无成,也有人在身后点头奉承。
    那是一个女人面对庞大的时代潮流,做出的自以为的最明确的选择。
    周鸣鞘没有地方住。他只好躺在天桥底下。那时天桥下总是有碌碌的自行车。他们骑过时,连一眼都不会多分给他。因为港城是谋生存的地方,只是各有手段。那是港城的所有人好像都在做生意。在十三行的街巷中,人人都提着大包小包,是批发来的皮软和衣物,珠江边的货轮中,有走/私来的上好的水货。不过周鸣鞘不懂手表。
    周鸣鞘得知这件事后,就去珠江边上谋生存。总是有活干的,从吃水极浅的货轮上搬运米袋,或是在路边的茶摊里替店主分舀绿豆冰汤。末了除了结工钱,还会得手一碗凉茶,他仰头一饮而尽,回到城中村去。他不是非要住在城中村,可每想到也许会在这个地方再见到穆阳,他愿意蜷缩在下水沟边上和老鼠同眠。
    他很少和人说话。因为他听不懂粤语。他们的语速总是那样快,咿咿呀呀,嬉笑着打闹都像是在骂人。周鸣鞘学不太会。因此他总是只去一家熟悉的店铺吃饭。那里的盒饭最便宜。五块钱一份,一荤两素,饭也管饱。他吃完了,就去珠江边上打听消息,找他的母亲。自然是找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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