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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就听到Caresse在喊“妈咪妈咪”,声音越来越近,越喊越大声。我醒了,伸手开灯,看了下闹钟,五点四十分。Lyle睁了睁眼又闭上,把头埋在我胸口躲开灯光,懒洋洋的说:“把她抱到床上来。她会愿意再睡一会儿,天还没亮呢。”
    我没理他,推开他披了件毛衣起来,跟Caresse说:“妈咪来了。”抱她出去到厨房里,倒了半奶瓶水给她喝。天倒是真的还没亮,小家伙喝完水,上了个厕所,又想睡了。我抱她到大床上,放在我跟Lyle中间。
    “让她睡你那边好吗?我怕我会压到她。”他说。
    “睡外面滚下去了怎么办?”我回答。“她很大了,压不坏的,你压到她,她会踢你的。”
    我的床有一米五宽,一个人睡觉得很大,两个人睡也还宽裕,但不知为什么,多了这么个小岁半的小孩就显得很挤。她觉得很新鲜,今天床上有两个大人,特别是Daddy也在。她面对着他,伸手摸摸他的脸,拉他的头发,把手指塞进他嘴里。时不时地又回头看看我,踢我一脚,或是张开手臂要抱抱。直到我关掉床头灯,才安静下来慢慢的回到梦里。那是第一次我们三个人睡在一起。我半睡半醒,幻想如果足够幸运,这张床上的三个人会有很长很长很长时间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虽然不一定在同一个屋檐下面。
    这个念头让我破天荒的睡到八点半才醒,看到闹钟上的数字,一下子跳起来,用最快的速度刷牙洗脸,穿好衣服,没化妆没吹头发,出门的时候也已经是八点五十分了。
    Lyle抱着Caresse站在旁边笑嘻嘻的看着我忙,穿衣服戴围巾,穿好鞋子又跑进卧室里去拿手机。看到我被沙发旁边的脚凳绊到一下,就说一句:“妈咪当心。”
    在门口等电梯的时候,他对我说:“你知道,其实我们可以回家去住。”
    “这就是我的家。”
    “你懂我的意思的,这里或者那里,有区别吗?”
    “当然有。”我回答,“至少现在我是那个穿着熨好的衬衫的人,你穿着皱巴巴的隔夜衣服。”
    他没有再要求,只是问:“那我可以放一点我的东西在这里吗?”
    “你可以放几件内衣。我想办法在抽屉里给你匀点地方。衣橱很满,实在放不下。”
    电梯门开了,我跟他和宝宝说,然后头也不回的走进去,其实脑子里想的全是他们两个的样子。
    103)游戏
    一整天,我们没有联系。我没有想过要打电话给他,但吃午饭之前还是忍不住特别注意了一下手机,偶尔离开座位也总是记得随身带着。下午天气又变得阴沉,四点钟的时候下了一阵小雪,从办公室的窗户看出去,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很快把刚刚积起来的一点薄雪弄脏,街道显得潮湿抑郁。也正是那个钟点,Lyle打电话过来,打了招呼,聊了聊天气,又说了些关于Caresse的事情。我在他似乎要切入正题之前打断他,虽然我也不能确定,究竟有没有“正题”,又或者是什么样的“正题”。
    Whatever,我直截了当的告诉他:“今晚你不要来了。”
    他没有立刻回答,我有点多余的解释:“是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晚上我还要写点东西。还有我们两个作息习惯不一样,我十一点钟要睡觉。”
    他在电话那头笑了一下,说他理解。
    晚上回到家里,又是我一个人了。前一天推来转去的那个牛皮纸信封放在客厅茶几上,上面没有贴新的留言。在门口换鞋子的时候远远的看了一眼,碰都没碰一下。第二天早晨吃早饭的时候,站在厨房的案台那里又看到它,突然想“干脆签了算了”,找了一圈没找到笔,赶着出门,于是又算了。
    在那之后,我们时不时地通一次电话,问一句“Caresse今天说什么了?”这是那段时间打电话必讲的话,就好像说“你好”一样。因为小孩子正在学说话,也因为我们都需要掩护吧。
    圣诞节假期前的一个晚上,既不是节日也不是周末,下班之后,我跟一帮同事去吃泰国菜,散的很早,还不到九点钟。在节日气氛和难得的兴奋心情的驱使下,我站在2nd Avenue和东第六街的路口给他打了个电话。拨号码之前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是打手机呢还是打家里的电话,最后还是打了座机。没什么原因,或者说原因很复杂,因为我明知道那个钟点,他很可能不在家的。但结果跟我明知道的不一样,就是他接的电话,听到我的声音,第一句话就说:“Caresse刚刚睡着了。”
    “我正好在附近,本来想过去看看她的。”我回答,其实一点都不近,而且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打这个电话。
    还是老习惯,先来聊一下孩子。不过,跟老习惯不同的是,他告诉我他一会儿还要出门,问我:“一起喝点东西好不好?”我答应了。
    于是没有来由的,我们又开始约会了。单纯的约会,就像刚刚认识的男女朋友一样。有的时候他来接我,有时我自己到约好的地方去。下午两点钟的咖啡,九点钟的晚餐,或者深夜的cocktail,然后他送我回家。牵手、亲吻,海阔天空的聊天。我们常常聊起Caresse,刚刚还在调情,下一秒钟就可能在说那个小丫头今天又干了什么淘气的事情。奇怪的是,一点都不扫兴,这样的对话似乎把普通的男女之事变成一些别的东西,即不是单纯的罗曼史,又不太家庭。似乎,世界如此之大,几十亿男男女女,而我跟他,仅仅因为一个粉红脸蛋儿的小女孩儿,有了挥斩不断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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