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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停了半拍,说:“可以。”
    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在他的办公室里见面。那间房间在三十七楼,视野很好,却很少有人用。因为工作性质和特别的工作方式,他几乎不坐在办公室里,打电话也只能找到秘书Ms. Mayer而已。跟他住的地方一样,桌子上干干净净,门上没有名牌,就好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证明他存在过一样。
    我走进去,他坐在桌子后面没有动,右边眼睛下面隐约还有一点青紫。他不笑不说话,示意我坐在沙发上,自己站起来走到办公室门口关门,合上百页帘。
    “你想说什么?不能等到听证?”他走过来问我,没有坐下。
    我没回答,从包里拿了文件给他,像前一天晚上Rona做的一样,不急着做任何解释。他拿过去翻了一遍,扔在办公桌上。然后问我:“你要什么?”
    “你知道我要什么。”我回答,“听证会之前答复我,还有一个钟头,你尽可以去跟你的律师商量。”
    他看着我没说话。我还是没有城府,先开口了,很静很讲道理,却又有点着急:“你知道Caresse需要我,我也要她。你不会有很多时间陪她,保姆把她带大,刚刚熟悉了一个又换了另一个,你真的想要这样?我知道你爱她,但是她现在三个多月了,你没给她喂过奶,没换过一次尿布……一年之前,你要我把她生下来,我一开始不愿意,但是后来,现在……我不知道怎么说,至少那个时候,我没想到过有一天我们会讨论这样的问题……”
    他来回走了几步,打断我说:“共同监护权,这是底线。”
    我想了一想,点头,“这样对Caresse最好。”
    不到一刻钟时间,我从办公室出来。他送我到电梯那里,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去法院。我回答谢谢不用了。他没再坚持。电梯来了,我走进去跟他说再见。
    “我们怎么会这样的?”他说,不算是个问题的问题。
    “我不知道。”我回答。
    他最后说:“至少还有一点美好的东西。”在电梯门合上之前转身走掉。
    一个小时之后的听证会上,Lyle那边撤销了诉讼,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我通过了精神鉴定。两方面的律师约了时间商量共同监护权的实行办法,每七天Caresse换一个家,平均分配工作日、假期、生日、纪念日以及节日,及其公平。具体的时间表要依靠一个复杂的数学模型计算,我总是按月份打印出来夹在效率手册里。
    我没想到事情就这样简单的解决了,也不知道究竟是筹码还是我说的话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不管怎么说,我跟他,两方面都做了些不上台面的事情,不过,总算还能留下些面子,做一起养孩子的“朋友”。
    84) 华尔街
    2006年10月中旬,我们分别在分居协议上签字,之后呈交法庭。分居正式开始的日子追溯到9月16日。那个时候,我二十六岁,有一个刚过百日的漂亮宝宝,一段失败的婚姻,和一些写在法律文书上面尚未落实的财产。认真算起来,我们结婚不过七个月零十二天而已,长短恰好跟Cheryl-Ann的那一段相似,却要花上一年的时间分居,然后才能离婚,相当的讽刺。
    在牵涉到外国人的离婚案件里面,监护权和长期居留权就像是蛋和鸡的关系,只怕州法院和联邦政府移民局谁都不愿意先出手给你那只孵得出鸡的蛋,或者是下蛋的鸡。而一旦搞定了其中一个,另一个也不成问题了。
    Lyle在监护权的问题上退让了一步,使得我可以留在美国看Caresse长大。但是反过来,我不能随便带Caresse去其他地方,即使出州境也要享有共同监护权的另一方允许,更不用说其它国家了。我像是被禁锢在纽约,没什么可能去其他地方生活了。与此同时,我鼓励自己往积极的方面想,好让自己相信即使是在纽约,我也可以开始新的生活。而新生活的第一步莫过于找一份新工作了。
    我动手写了简历,给久未联系的朋友和旧同事打电话,约人家吃饭,打听合适的机会。好笑的是,他们或者她们,不论男女,对我突然结婚又闪电般离婚的经历更感兴趣,有人同情,有人打趣,有人感叹。
    “Rich husband, followed by rich divorce. It’s not too bad.”一个法学院的女同学这样说,也不知道算是安慰呢,还是真心羡慕。
    我全不在意,过后想起来,觉得自己真的不同了。如果换在从前,我不会允许自己考砸任何一场考试,做坏任何一件小事,我总是以为一旦砸了,肯定没办法在熟人面前抬起头来,非得跑到无人岛上躲很长时间,直到所有人都忘记我这个人不可。但是现在,我搞砸了最大的一件事,反倒无所谓了。
    我不像从前那样简单,完美,锋芒毕露了。我的简历上有整整一年尴尬的空白时间;身边有个才几个月大小孩子要照顾;租房子的时候婚姻状况栏里填的叫人难堪的“分居”;我身体不如从前好了,换季的时候总会感冒,每个礼拜要到精神医生那里报到,记性也差了,小腹上还有条十三厘米长的疤痕。然而,长大似乎总是一瞬间的事情,以上种种,我说起来都很坦然,我甚至觉得自己变得更好了。
    曾几何时,我总希望能跟所有不完美的人和事绝缘。对自己要求颇高,对别人更甚。人品差的,懒惰不上进的统统走远,私地下还歧视长得难看,有残疾,或是时运不济的人。而在所有这一切经历之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像一只会走路的不沾锅一样好蠢。同时惊讶的发现,事实上,正是不幸、缺点、加上偶尔的软弱和懒惰,让你看起来更加亲切而真实,让原本陌生人和人互相需要,越走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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