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 > 小作精和土老板[八零]

小作精和土老板[八零] 第4节

    桑晓晓在那儿一算,合在一起三角四分。可她看到了信纸和信封,觉得信封还成,信纸实在不行。这纸最多能当打草稿的纸,哪能用在誊写上。
    “这纸太差了。钢笔要晕开。”桑晓晓送回去,“我要好的。”
    胖老头没想到桑晓晓要求这么高。他反正有钱赚,自然去给桑晓晓取了好的适合誊写的信纸:“这给出版社投稿可不能有错字。一错了就得换一张新的纸。用多了贵。”
    桑晓晓手持三块钱,傲慢抬了抬下巴:“多少钱?”
    胖老头:“两块五,挺厚的。”
    这贵得连旁边卓诗飞都侧目:什么纸啊?
    桑晓晓把钱往桌上一放:“两块六毛八分。加上这边上的两粒糖,你算下对不对。”
    “糖一毛一粒。”胖老头给桑晓晓算了下,还给了桑晓晓一毛二。接近三块钱的生意,绝对算是小姑娘的大手笔,“什么时候投稿?”
    桑晓晓拿到了纸,用手感觉了下纸张厚度,总算满意些。这纸用钢笔写了,绝对不会投到背面去,可以两面用:“给我弄个桌椅,我现在就誊了投。”
    胖老头还真有桌椅。
    邮筒就在隔壁,有些人想要邮寄点什么,都会临时到店里借个地方写东西。
    他把折叠靠墙的桌翻下来,小椅子抽出来:“请。”
    应付完桑晓晓,胖老头才看向一直在围观的卓诗飞:“买什么?”
    卓诗飞回过神,失笑:“啊,我刚才送她过来的。本来想着小姑娘要是快的,我再给人送回家。看起来应该还要一会儿。”
    胖老头:“哦,那椅子要么?你等会儿?”
    卓诗飞看了眼信封的模样,记了下,随后朝着胖老头摆摆手:“不用了。我得回去。小姑娘要是晚了……”
    胖老头绕回到柜台后面:“没事。她爸傍晚回家路过这里的,我叫住人。”
    桑晓晓坐下,没理会卓诗飞和胖老头说话,低头拿出本子,现场开始誊抄。她手速很快,几乎扫一眼,下一刻能直接在自己的纸上直接写一行。
    卓诗飞想着既然有家长接送,那是没她的事情了。她靠近桑晓晓,想看她到底是投什么,敢这么大气买那么昂贵的纸张。人刚凑近,她没看到字内容,只粗略扫到她的字。
    她禁不住多看了两眼。
    这字可真漂亮。
    可就是这两眼,让桑晓晓敏锐抬头,顺手挡住了自己的文。
    桑晓晓刚才还在“姐”的叫,现在就恼了:“你这人怎么能看别人投稿的东西?”
    话说出来像是责怪,又因为桑晓晓年纪小,好似还有点年少的娇嗔。卓诗飞忙告饶:“我什么都没看到。那小姑娘你写着,我走了啊。”
    桑晓晓敷衍点了头,低头继续誊写。
    卓诗飞着实是觉得小姑娘说话挺有意思。娇气是真有些娇气,接触起来却不会让人厌。她寻思着回去和小姐妹说一声有这么一份稿子。
    至少让出版社看在信纸价格昂贵,字又不错的份上,好好看一下文章。
    当然,她也不否认,有这小姑娘长得好看的原因在。
    第5章 价值三百万
    桑晓晓写的时候是一鼓作气,誊写时更是做到了一字不错。连一张纸都没有浪费掉。
    这纸张确实好。纸面光滑恍若有镀层。墨水写上去后,不仅不会印到纸后去,还有种高级墨水才有的光泽感。桑晓晓原本写在本子上的字细看绝对有毛躁,可誊写后的字完全没有。
    全部写完了,桑晓晓细看了一遍前文,确定自己没有写错内容。
    她拿起信封:“阳城出版社在哪里?”
    胖老头正在看报纸,头也没抬回了她:“右手边,第三份报纸。上面有投稿地址。”
    桑晓晓拿了报纸回来,翻找到地址后誊到信封上。
    信要写双方地址,还要写收件人和寄件人。收件人就是阳城出版社编辑部,寄件人,桑晓晓顿了下,写上了自己的笔名“三木”。
    她在内部稿件上,每一张信纸下面也写上了自己的笔名,还给纸标了序号。
    一般人这么写就完事。桑晓晓也不知道出版社会不会打开,于是在信封上面多写了一句“价值三百万”。放到她那会儿,等同于在信封上写“价值三个亿”。
    寻常人看到信封上这么写都忍不住要打开,更何况说一家出版社。
    桑晓晓收了笔,见一旁有胶,将邮票黏到信封上。
    等钢笔墨水全部干了,桑晓晓将稿子装好,信封封上。这信封确实很好,塞了一万个字的内容后鼓鼓囊囊,仿佛里面真有钱。
    桑晓晓起身问胖老头:“信会被偷吗?”
    胖老头:“会。”
    胖老头知道桑晓晓怕自己信给丢了,直说:“没事,你给我看眼再去丢邮筒,明天人来收了,我跟人交代一声。绝对给你送到出版社。”
    桑晓晓把信放到胖老头柜台面上。
    胖老头听见响动,从报纸里抽出点眼神给自己面前的信。本来他估摸着信重,这才让小姑娘担心被偷,结果看到信封上的字,当场拍了下腿,大笑起来:“小丫头还挺聪明。”
    “行,就是一噱头。出版社不看是他们损失。”胖老头清楚了,“我会和人说的。让他也告诉后头的人。省得被人盯上动了歪脑筋。”
    别说出版社了,他都想当场打开看看,什么样的文章会被作者本人称是“价值三百万”。
    桑晓晓把信拿去丢邮筒,回来重新在位置上坐下。
    她刚才听了,傍晚她爸会从这条路回来。她等着人来接她回去。徒步回去少说半小时,对于她来说实在太远了。
    胖老头见桑晓晓坐下了:“你多看看,也不一定投阳城出版社。你右手边收稿子的出版社多了去。”
    桑晓晓觉得也有道理,翻看起那些个报纸来。
    今个周末,来店里的人不少。油盐酱醋都是必需品,不少人会来小店里买。像油这种,买多了买不起,过来买的都是只买一两天的用量。
    年纪小的就是过来流口水,买点零食解解馋。
    这个点是真的一点点,就像桑晓晓买糖只买两粒。
    到了傍晚,外面天渐渐日照没了白天那么刺眼。天空被落日渲染成橙红,漂亮得仿佛一副画作。店外头来往的人更多,胖老头都不看报纸,站那儿就负责收钱,顺带也张望外头桑爸来没来。
    桑晓晓坐在那儿和老僧入定似的,从头到尾除了翻看和取新报纸的声音,再没发出过别的声。
    直到胖老头看到桑爸骑着自行车回来,忙开口叫住人:“桑家的!你女儿在这儿等你嘞。”
    桑爸听见喊声,忙下车。
    他推着车往里张望,见着桑晓晓坐在那儿,立刻笑得像朵花儿:“是过来买东西了?晓晓,回家了。”
    桑晓晓从报纸里抽神,把东西放回到架子上,背上自己的包走向叫她的人。
    她仰头看向桑爸。
    桑爸年纪不算大。他应该结婚早,生小孩也早。剃了个板寸的头,穿了件白色的汗衫。手上有黑色的浅淡油渍痕迹,看来是今天出去忙碌,但没能洗干净的残留物。
    桑晓晓很快得出结论:他有做两份工。
    就如桑晓晓猜测的那样。今天周日,桑爸不用去上班,但找了个别的“小工作”,帮人维修东西。
    家里头一家四口,儿子到了上工娶媳妇的年龄,女儿过两年也得添嫁妆。家里头没什么余钱,一天一块钱吃饭都紧巴巴的,更别提结婚。
    他得想办法多攒点钱。
    桑爸看桑晓晓盯着自己看,下意识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怎么了?”
    桑晓晓摇头:“没事,回家。”
    桑爸带着桑晓晓去坐自行车。自行车车后座竟是有软垫的,软垫不是很厚,但确实比坐硬邦邦的金属竿好上一万倍。自行车下方还有踩脚板。
    桑晓晓坐稳拽着自行车,稳稳当当,比之前来时感觉舒服得多。
    果然外头人根本比不上自家人。
    桑晓晓稿子还在邮筒里,人已经盘算起来。她坐在自行车后座那儿,和桑爸说着自己的要求:“以后有钱了,还是得买辆车。请个司机。”
    桑爸完全盲目宠溺女儿:“好嘞。”
    桑晓晓继续说着:“饭菜也不行。一顿得起码吃三种菜品以上,营养才足够。还得每天一个鸡蛋,得吃水果,喝牛奶。蔬菜得吃新鲜的。总吃咸的腌的容易得病。”
    桑爸在前面应和:“嗯嗯你说得对。”应是应了,实际上没票,这些东西很难买到。要么自己种,要么想办法和人私下里换。
    桑晓晓还没什么用票买粮食的概念。她以前就被宠着,到了这家感受到一模一样的宠溺劲,恍惚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熟络感。
    “晚上睡的被子布料也不行。以后去买蚕丝被。纯色的那种,盖上去舒服,看得也舒服。”桑晓晓的声音飘着,带着她独有的娇气,听得人莫名唇角上扬。
    桑爸:“嗯嗯。”
    桑爸听得开心,唯一可惜的就是……家里没多的票也没多的钱。
    这些也就只能听听了。
    倒是傅元宝很有钱。可傅元宝看着是不想和晓晓结婚的。
    桑爸想起这点,和桑晓晓商量着:“晓晓。再过一月就是你生日。要成年了。我们得去和傅家小奶奶说说你那门娃娃亲。我知道你和小奶奶关系好,傅元宝又是她看着长大的。可要是你们两个都不喜欢,我们就把这结婚的事说清楚,不成就不成。”
    桑晓晓又一次听到了傅元宝的名字。
    她哪能随便被个狗男人束缚着。
    她和小奶奶关系再怎么好也不行。
    桑爸提起这一茬,她便在车后座哼了一声:“元宝。别人养狗最爱叫的名字就是元宝旺财。这起得什么名字。”
    桑爸笑得差点车给骑歪了。但好歹他还知道傅元宝这人,即便是婚结不成,也不适合得罪:“这种话可别说到他面前去。”
    桑晓晓冷哼两声。她难道还怕一个土里土气的男人不成。
    人回到家里,桑妈也回来了。
    桑妈看着人精瘦,那双手更是黑黄粗糙。她天天下田种地晒太阳,最大的防护措施不过是一草帽,或者多披一件长袖。
    晚上一家四口都在,她忙忙碌碌水煮了一个绿菜,下锅敲了一个蛋,撒了点盐。荤菜除了中午的咸肉,还有一条不知道哪里顺来的鱼。
    鱼就巴掌大小,竟是红烧的。
    桑妈和桑爸说着:“明天弄点骨头来,煮个粥。月初骨头应该多的。”
    桑爸好脾气应着。
    桑妈话是多,叨叨说起给骨头的人:“骨头是不出钱,但是真是被剃得一丝肉都没。”说完骨头没肉的事,又吩咐桑达达,“明天去捞点螺蛳。”
    桑达达把红烧鱼的汤往自己饭里拌,三两口吃了大半碗,含糊点脑袋。
Back to Top